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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食堂家长陪餐制度

2025-03-28 14:40:01文秘写作

关于学校食堂家长陪餐制度 第1篇

  一、食堂负责人根据每日食谱要求,通知保管员准备每餐所用食品原料;

  二、肉、禽类食品用专用清洗池清洗,用专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三、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

  1、叶菜类摘除不可食部分,用洗菜池清洗干净后,用专用案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根茎类:在洗菜池中清洗干净外皮,需打皮处理的,打皮后再次清洗,然后用专用菜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四、粗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五、负责人随时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操作情况。

关于学校食堂家长陪餐制度 第2篇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主可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决予以辞退。

  二、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全部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质量。

  三、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制度落实,保证学生就餐。严禁闲杂、生人进入食堂。

  四、餐后要全面清洁打扫,经常保持室内外地板、墙壁、天花板、灶台、案板、饭台、厨柜、餐具、容器清洁,用具摆放有序,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食堂内无鼠、无蝇,食堂周围无垃圾,无污染、无杂物。

  五、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餐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食品实行“五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食品与鼠药、农药隔离,不得混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荤配餐用具必须分开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六、学校每月都要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七、按学校作息时间准时开饭,没有特殊原因,不准提前或推迟开饭。

  八、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经常进行营养、卫生、职业道德和法治纪律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业务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

关于学校食堂家长陪餐制度 第3篇

  一、个人卫生要求:衣着统一卫生,服装勤洗勤换,勤剪指甲,进入岗位前先洗手。

  二、食堂用品用具随时保持干净,存放整齐,用完后及时清洗分类存放。

  三、择洗菜后立即清扫,每餐饭后及时清扫室内外卫生,垃圾不得过夜堆放。

  四、注意食品存放保管,加盖防护,严防污染、霉变或腐烂。

  五、随时注意消灭蚊蝇、蜘蛛、老鼠。

  六、组长负责,随时督促、检查,全面落实。

  七、不买变质、腐烂的食品,严禁中毒事件的发生。

关于学校食堂家长陪餐制度 第4篇

  一、从业人员上岗前须参加健康检查、持有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二、从业人员(待聘人员)办理健康证须统一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三、从业人员(待聘人员)健康证办理须本人进行,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四、健康证到期再行体检的员工,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职,禁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并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待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食堂、餐厅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

  六、健康证到期而未办理的员工,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七、单位卫生监督人员、各部门负责人须经常对员工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关于学校食堂家长陪餐制度 第5篇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生在食堂的饮食安全,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1、学校针对食堂建立行政领导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制度。

  2、学校定期指定一名以上行政领导、食堂管理员或教师代表进行陪餐。学校统一制定陪餐安排表,并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3、陪餐人员负责对当餐食堂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4、陪餐记录由学校统一印制,内容应包括日期和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陪餐人签名等。陪餐记录必须由陪餐人员在本次陪餐后详细记载。

  5、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①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物品摆放杂乱的;

  ②食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足的;

  ③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④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

  ⑤饭菜加工距销售时间过长的;

  ⑥餐饮用具未按要求消毒的;

  ⑦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6、陪餐人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督促食堂管理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①食堂待出售饭菜未采取防蝇措施,出售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

  ②食堂制作凉拌菜或提供冷饮的;

  ③上餐剩饭菜下餐继续加工销售的;

  ④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分去除的;

  ⑤四季豆、土豆未充分煮熟烧透的,冷冻食品未达到中心加工温度的;

  ⑥饭菜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

  ⑦饭菜有明显的口味异常;

  ⑧饭菜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

  ⑨其他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7、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8、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后果的,视情况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9、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由学校领导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10、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关于学校食堂家长陪餐制度 第6篇

  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备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5、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采用空调设施进行通风的,就餐场所空气应符合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要求。

  6、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胶型切配板。

  7、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8、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9、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关于学校食堂家长陪餐制度 第7篇

  1、根据食堂生产程序标准,实行烹饪原料先进先出原则,合理使用原料,避免原料搁置不用现象。

  2、高档原料派专人保管,按量使用,其它原料同样做到按量使用,物尽其用,杜绝任何原料浪费。

  3、不许乱拿、乱吃、乱加工厨房的一切食品,一经发现给予劝退处理。

  4、不得使用霉变、有异味等一切变质的烹饪原料,随时检查。

  5、不得出售腐败变质的菜品和食品。

  6、仓库保管员见单出料,做到帐目条理、清楚、准确。

  7、采购人员必须以食堂利益为重,坚持原则,不图私利,后勤负责人应严格完成原料验收工作,了解即将取得的原料与采购单上规定的物品、数量是否一致,拒绝验收与采购单上规定不符、质量差的原材料。如果已验收的原材料出现质量问题,验收人员应负主要责任。

  8、验收完毕,后勤负责人开签单验收,并留一份存档。采购员根据手续齐全的凭证到财务室报帐。

关于学校食堂家长陪餐制度 第8篇

  一、建筑与布局要求

  1、设置二次更衣室,有洗手池或洗手设施,水龙头为非手动式。

  2、面积占食品处理区面积的20%以上。

  3、设置能开合的食品进入通道和食品销售窗口,配备有完好的防蝇、防尘设施。

  4、设有配餐台。

  5、设置空气消毒设施,紫外线灭菌灯达1.5W/M3,开关须设置在室外。

  6、配备有用于留样的冷藏设施和需要冷藏熟制品的冷藏设施。

  7、有保湿设施,并运转正常。

  二、卫生管理

  1、进入备餐间的人员须二次更衣、洗手、戴口罩。

  2、食品须在不高于 100C 或高于 600C 的环境下存放;在 100C 至 600C 环境下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

  3、留样食品不少于 100克 ,冷藏达48小时。

  4、销售时,有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供应,分餐用的食具要严格消毒,一次性用具不得二次使用。

关于学校食堂家长陪餐制度 第9篇

  为履行好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防止“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保障师生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建立以下制度:

  一、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关于学校食堂家长陪餐制度 第10篇

  1、自觉维护餐厅秩序,买饭买菜按次序排队,做到不插队,不拥挤,不争先恐后。

  2、尊重职工劳动,有意见或发生矛盾应通过组织或值班老师和学生干部解决,不得与食堂工作人员及值班人员无理争吵。

  3、按时用膳,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推迟。如要提前或推迟的,必须由有关部门事先通知食堂。

  4、注意餐厅清洁卫生,剩饭、剩菜必须倒入泔水桶,不随便乱丢,不随便搬移饭桌。

  5、爱护餐厅设备,禁止踩踏座椅或把脚放在座椅上。不随便玩弄卖饭卡机,饭卡丢失应及时向总务处挂失,拾到别人的饭卡及时交到总务处。

  6、餐厅内禁止穿拖鞋、汗背心。

关于学校食堂家长陪餐制度 第11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为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和教育部、卫生部的20xx年14号令的.有关精神,特制定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食堂管理员。

  二、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定期验证。

  三、建立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四、建立食堂卫生及饮食情况日检制,并作好记录。

  五、食堂环境保持清洁,无鼠迹、无蝇、无蟑螂。

  六、食堂管理员留存定点食品,采购场所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七、荤、素食品原料分池清洗,洗净后食品原料的盛器不放置地面。

  八、冰箱内生熟、半成品分开,不放杂物或私人物品。

  九、食品、原料无霉变,虫蛀,变质。

  十、食品烧熟煮透,烹饪后食品至供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不超过24小时。

  十一、加工后的熟制品放在备餐间,不得供应水产品和改刀的熟食卤味菜。

  十二、食品留样放置48小时,每样量足100克,并有留样记录本。

  十三、从业人员分发饭菜、点心,有专人看管,戴口罩,不直接用手接触。

  十四、食品存放下垫离墙,原料、辅料缸加盖,调味品分类,分架存放,无超过保持期。

  十五、洗涤、消毒剂、餐饮具存放处固定。

  十六、容器、刀板生熟分开,注明标志,严格消毒。

  十七、从业人员做到“三白”,注意个人卫生。

  十八、饮用水卫生足量,保温捅加盖加锁,每天清洗消毒,专人监管。

  十九、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作记录。

关于学校食堂家长陪餐制度 第12篇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就餐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家长陪餐制度。

  1.学校针对食堂建立家长陪餐制度。

  2.家长根据学校安排进行陪餐。学校统一制定陪餐安

  排表,并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3.陪餐家长负责对当餐食堂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并做好陪餐记录。

  4.陪餐记录由学校统一印制,内容应包括日期和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陪餐人陪餐后填写陪餐记录。

  5.陪餐家长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①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物品摆放杂乱的;②食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足的;③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④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⑤饭菜加工距销售时间过长的;⑥餐饮用具未按要求消毒的;⑦其它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6.陪餐家长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督促食堂管理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①食堂待出售饭菜未采取防蝇措施,出售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②食堂制作凉拌菜或提供冷饮的;③上餐剩饭菜下餐继续加工销售的;④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分去除的;⑤四季豆、土豆未充分煮熟烧透的,冷冻食品未达到中心加工温度的;⑥饭菜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⑦饭菜有明显的口味异常;⑧饭菜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⑨其它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7.陪餐家长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8.陪餐家长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食宿科报告,由食宿科在就餐前指定其他家长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9.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关于学校食堂家长陪餐制度 第13篇

  一、仓库:

  1、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堆放整齐,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

  2、食品进出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二、灶面:

  1、每日炒菜结束后,作料桶加盖,工器具放置有序

  2、灶面周围墙砖保持清洁,地面不留污垢及油垢

  三、工作间:

  1、蒸饭板,消毒箱,淘萝卜,蒸饭工作台,水池等用品整洁

  2、熟食板,餐具每餐消毒(30分钟以上),保持地面清洁

  四、餐厅:

  1、餐厅内做到四无:无鼠,无蟑螂,无蛛网,无寄生虫。

  2、做到餐厅内桌椅,地面,门窗整洁、地面无垃圾,无积灰,无痰迹。

  五、个人卫生:

  1、个人做到四勤,不在工作场所抽烟,不许对食品打喷嚏,不许戴耳环,戒指

  2、开始工作前,上厕所后,处理被污染物后从事与食品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操作期间应经常洗手、制度执行责任人:后勤处

关于学校食堂家长陪餐制度 第14篇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该用自来水洗手。

  二、坚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勤洗工作衣、帽),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戴戒指。

  三、不得有面向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以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不吃零食、不挖耳、不揩鼻涕,不用手直接抓取入口的。食品,厨师不用加工用具直接尝味。

  五、服务员穿干净统一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关于学校食堂家长陪餐制度 第15篇

  学校为让在校学生吃得舒心,家长放心;确保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学生在食堂的饮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教师陪餐制度。

  1、陪餐人员应按照安排,随同学生一起就餐。负责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2、陪餐人员负责维持食堂学生秩序和纪律。

  3、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 改纠正:

  ①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的;

  ②食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足的;

  ③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女工作人员留长发、戴首饰

  的,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待出售食品的, 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④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

  ⑤饭菜加工距开始用餐时间过长的;

  ⑥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4、陪餐人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敦促食堂管理人员及时采取 相应措施:

  ①食堂加工完毕的饭菜未采取防蝇措施,学生食用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

  ②食堂制作凉拌菜或提供冷饮的;

  ③上餐剩饭菜未经冷藏保管,下餐继续加工食用的;

  ④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分去除的;

  ⑤有加工四季豆、土豆未充分煮熟烧透的,冷冻食品未达到中心加工温度的;

  ⑥饭菜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

  ⑦饭菜有明显的口味异常;

  ⑧饭菜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

  ⑨其他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5、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学校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6、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学校报告,由学校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关于学校食堂家长陪餐制度 第16篇

  为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宗旨,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的就餐安全,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领导干部陪餐制度。

  4月1日,由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卫健委联合印发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正式实施,明确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由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自学校开设学生午餐以来,我们蓼兰小学一直实行学校领导干部教师陪餐制度,学生的每一餐,都有班主任教师陪同。现在,学校将“陪餐制”形成规范的制度,每天每餐不仅有班主任教师陪餐,还有领导干部的“陪餐”。教师陪餐,最关注的是学生午餐秩序、用餐习惯、食品安全等,而领导陪餐则不限于此。领导干部陪餐,不仅交流学生对饭菜的口味、质量等内容的直观评价,还会聆听学生对学校工作、生活的反馈意见,对于发现的问题不仅仅是记录,还有整改。

  1、陪餐人员由当天的值日教师组成,由当天行政值日安排就餐人员,每天早餐、中餐按时在学校食堂陪餐。

  2、陪餐教师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并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3、每次陪餐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才能向学生出售,应在登记表中作好记录,若有不良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同时阻止他人不得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

  4、陪餐人员要检查食堂所有餐具是否消毒、是否严格执行饭菜留样管理规定。

  5、未经学校安排其它人员不得进入食堂陪餐。

  6、陪餐人员要高度负责,以确保学生的就餐安全。否则,追究陪餐人员责任,违反法律法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生在食堂的饮食安全,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1、学校针对食堂建立行政领导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制度。

  2、学校定期指定一名以上行政领导、食堂管理员或教师代表进行陪餐。学校统一制定陪餐安排表,并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3、陪餐人员负责对当餐食堂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4、陪餐记录由学校统一印制,内容应包括日期和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陪餐人签名等。陪餐记录必须由陪餐人员在本次陪餐后详细记载。

  5、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①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物品摆放杂乱的;

  ②食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足的;

  ③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④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

  ⑤饭菜加工距销售时间过长的;

  ⑥餐饮用具未按要求消毒的;

  ⑦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6、陪餐人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督促食堂管理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①食堂待出售饭菜未采取防蝇措施,出售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

  ②食堂制作凉拌菜或提供冷饮的;

  ③上餐剩饭菜下餐继续加工销售的;

  ④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分去除的;

  ⑤四季豆、土豆未充分煮熟烧透的,冷冻食品未达到中心加工温度的;

  ⑥饭菜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

  ⑦饭菜有明显的口味异常;

  ⑧饭菜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

  ⑨其他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7、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8、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后果的,视情况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9、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由学校领导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10、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12、校长每学期应至少陪餐四次(每月一次),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一、学校根据学生家长自愿申请,有计划安排家长陪餐,由学校统一制定陪餐安排表,陪餐家长根据值班表按时到学校指定的位置陪餐。

  二、陪餐家长可对当餐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监督。

  三、每次就餐前,陪餐家长应提前10分钟进入学校,查看食品安全情况,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流程,所尝饭菜与学生吃的.完全一样确认无任何问题,才让学生食用,并做好记录。

  四、 陪餐家长对以下情况应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1.饭菜未采取防蝇子措施的,饭菜受到蝇子污染的;

  2. 凉拌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菌、发芽或青皮土豆等高风险食品的;

  3. 饭菜有发霉变质、明显口味异常等感官问题的。

  五、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六、未经学校安排,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学校陪餐。 为确保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幼在食堂的饮食安全,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幼儿园食堂必须建立领导或教师轮流陪同幼儿就餐制度。

  2、幼儿园食堂每餐必须指定一名以上食堂管理、从业人员以外的领导或教师进行陪餐,确保当餐所提供的每一种饭菜都有领导或教师陪餐,并能听取一定比例就餐幼儿的意见,陪餐登记表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3、陪餐人员应按照安排,随同幼儿一起就餐,负责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幼儿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4、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①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衣帽,女工作人员留长发、戴首饰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②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5、陪餐人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督促食堂管理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①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分去除的。

  ②豆浆未充分煮熟烧透的。

  ③饭菜质量较差,家长反映突出的。

  ④其他危害幼儿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6、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立即向园长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幼儿进行跟踪观察。

  7、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幼儿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况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8、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园长报告,由幼儿园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9、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10、幼儿园园长每周应至少陪餐一次,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关于学校食堂家长陪餐制度 第17篇

  一、食堂及餐厅所使用的餐、工、用具(盆、盘、瓢、勺、碗、称、刀、筷、铲等)必须经过高温(蒸汽)或者药物(TC101等含氯消毒剂)消毒后,方可使用。

  二、餐、工、用具严格执行——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由各组长负责,保管按照食堂办公室制定的表格逐项进行登记。

  三、各组组长对餐、工、用具进行消毒时,餐、工、用具必须清洗干净,同时做好个人卫生方可进行消毒。使用高温消毒的餐用具,必须放在蒸箱或蒸车内用蒸汽蒸30分钟。药物采用TCl01等含氯消毒剂时要按使用方法兑制消毒水,餐用具至少浸泡15分钟,以达到消毒效果。

  四、洗刷餐用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五、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必须贮存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六、不准用抹布(特别是未消毒的抹布)擦拭已经消毒处理过的餐用具,防止二次污染。

  七、每次清洗消毒:工作结束后,要把水池、消毒池及地面等清洗干净,并对所用的抹布等工具进行全面消毒。

  八、对餐、工、用具的消毒不得弄虚作假,消毒员要对其进行监督。餐、工、用具消毒后,组长要在登记表上签字。

  九、每月完后,食堂保管和食堂经理要在当月食堂餐、工、用具登记表上签字,然后交食堂存档备案。

  十、如出现餐、工、用具消毒不当引起的卫生事故,要追究责任人和签字人的责任。

  十一、按照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个人卫生。

关于学校食堂家长陪餐制度 第18篇

  为规范食堂服务人员培训,保障学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第一条为加强销售食品的安全管理,防止食品在运输及储存中发生质量变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内包装材料,其材质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外包装材料,其规格尺寸、强度等也必须符合相应产品标准。

  第三条经验收合格的'食品必须存放专用食品库,食品库四周不应有污染源,以确保食品储存无污染。

  第四条食品仓库应符合食品储存要求,不宜直接堆放于地面,应在底层加入搁板。

  第五条食品应按批号分别堆码,并有明确的标识注明,食品出仓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保证食品的合理周转。

  第六条食品仓库要有防鼠设施,有效防止鼠害。

  第七条食品运输应按照运输要求进行,运输工具必须清洁无污染,保持货物安全,符合食品运输要求,不得与其他有毒污染物同车运输。

  第八条运输车辆必须符合运输卫生要求,运输质量要求等,并有运输合同。

  1、食堂及厨房应有良好的卫生环境,保持清洁卫生。

  2、仓库要有防蝇、防鼠设施,保证通风,通气良好。

  3、墙面、地面易于清洗,并有流动水洗手和二次更衣设备。

  4、厨房内部布局合理,生熟不交叉,设有纱窗、纱门、密封备餐间,防止食品受污染。

  5、食具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四保洁操作程序,切菜刀板、盛具、洗菜池严格分类,并有明显标志。

  6、每餐加工和供应后,及时清扫和整理。专人分块包干,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并作检查记录。

  7、每次长假结束前作好食堂环境的大扫除和餐具、工用具的消毒,保障开学后食堂供应的正常、安全。

关于学校食堂家长陪餐制度 第19篇

  一、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验收

  1、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2、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包括: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3、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2)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认证认可标志;

  (3)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4、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进货。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购买。

  6、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7.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二.食堂食品原料保管

  1、对库存各种物品,食用品的规格、性能、保管注意事项,保质保鲜期。

  2、帐物相符,即要求库存商品帐,入库、出库记录同实物相符。

  3、库内各种物品的保管符合要求。生熟分离,种类分离,各种物品的存放离墙离地。

  4、在质量问题的物品,食用品不入库。

  5、物品的出库坚持先入先出的原则。

  三、食堂食品原料领用制度

  1、对工作人员(取货员)所取出食品要进行检验,核对数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出库与食用。

  2、保管员(验收员)与采购人员(取货人员)均需在入库单(出库单)上签字。

关于学校食堂家长陪餐制度 第20篇

  厨房引起火灾的主要因素:大量堆积易燃油脂,煤气炉未及时关闭,煤气漏气,电器设备未及时切断,电源或超负荷用电,炼油时无人值守等。

  1、发现电气设备接头不牢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修,修复后才能使用。

  2、不能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3、各种电器设备在不用时或用完后切断电源。

  4、易燃物贮藏应远离热源。

  5、每天清洗净残油脂,清洗干净炉罩炉灶,每周至少清洗一次抽油烟机滤网。

  6、下班关闭电源、能源开关。

  7、全体人员掌握处理意外事故的最初控制方法和报警方法。

关于学校食堂家长陪餐制度 第21篇

  一、按照消防部门检查要求配置消防栓、消防箱、灭火器材。

  二、食堂加工、烹调食品使用电器、电热、电加热器时,先检查设备是否安全完好才能插上电源,开启电源开关。

  严禁先开启开关再插电源。

  三、在操作使用食品加工机械时,先检查零部件安装是否坚固,机器是否完好,才能进行操作使用。

  但机器在运转时严禁将手或物体伸入运转设备内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四、食堂在操作或卫生工作中严禁把水撒在电器设备或电源设备上,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或引起电器设备等的`损坏。

  五、食堂灶台人员把油下锅后,严禁擅离灶台,如有急事需离开,必须鼓风机,油温下降时才能离开,防止热油燃烧引起火灾。

  如意外燃烧失火,速盖上锅盖或倒入沥水蔬菜,并迅速用灭火机灭火,严禁直接用水灭火,防止伤人。

  六、食堂在电器设备运转中,炉灶在燃烧中禁止操作人员离开岗位,防止事故发生。

  七、每天营业结束后要检查炉灶是否灭火,水、电、煤气是否,门窗是否关好,万能离开操作间,但食堂内保持有人值班。

  八、食堂工作人员须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知道灭火器所在位置。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有效,并及时更新。

  九、严禁工作人员在食堂特别在操作间吸烟,一旦发生火情迅速报警并通知后勤保卫处。

  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1、校食堂为学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2、学校食堂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按要求留足25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里。

  3、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并在器皿外标明留样的具体时间。

  5、食品留样必须立即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放到专用留样冰箱的保鲜室。

  6、学校食堂每餐必须做好留样记录:留样时间、食品名称,方便以后的检查。

  7、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后方可倒掉。

  8、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

关于学校食堂家长陪餐制度 第22篇

  (一)学校食堂支出要以服务师生为中心,按照“量入为出”原则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支出管理,提高伙食资金的使用效益。食堂支出主要包括:

  1、伙食支出:是指学校食堂开展伙食活动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粮食、菜金、调料、燃料、其他材料支出。

  2、其他支出:学校食堂聘请临时工等所开支的人员工资等支出。

  (二)食堂支出的管理程序和审批规定。

  1、所有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资材料购入,必须按实际支付的价格及运费等实际成本计价。食堂物资出库单须经有关食堂管理人员签章,并记入有关账簿。

  3、食堂需购置固定资产,由食堂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学校校长审核,审批同意后,方可按规定办理设备采购手续,购入后办理好固定资产登记入帐手续。

  4、食堂人员的聘请人数应符合规定的人数,其工资标准由学校校委会集体研究同意后执行。

  (三)学校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客餐支出,原则上要求在学校内部食堂就餐,费用按实际支出成本结算。

  (四)食堂菜类的采购应有两人及以上人员到菜市场采购采购验收后由验收人及食堂负责人签字并付款。

  (五)所有结算的票据都要求合法规范,内容真实,符合经济交往事项的实际情况。

  (六)食堂财务收支结余是指学校食堂因伙食经营而发生的.当期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学校食堂不应以盈利为目的,必须坚持“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副营收支的收益应当单独反映。

  (七)食堂应每月反映财务盈亏善按每月编制“学校食堂资产负债表”、“学校食堂收支明细表”,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消除亏损。

  (八)食堂收益全部纳入学校部门预算,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

  (九)食堂财务帐目应按每学年末由校工会及膳管会对食堂帐目清查一次,清查情况在校公开栏中公示。

  (十)食堂的会计档案资料,纳入学校会计档案资料统一管理。

关于学校食堂家长陪餐制度 第23篇

  一、按照消防部门检查要求配置消防栓、消防箱、灭火器材。

  二、食堂加工、烹调食品使用电器、电热、电加热器时,先检查设备是否安全完好才能插上电源,开启电源开关。严禁先开启开关再插电源。

  三、在操作使用食品加工机械时,先检查零部件安装是否坚固,机器是否完好,才能进行操作使用。但机器在运转时严禁将手或物体伸入运转设备内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四、食堂在操作或卫生工作中严禁把水撒在电器设备或电源设备上,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或引起电器设备等的损坏。

  五、食堂灶台人员把油下锅后,严禁擅离灶台,如有急事需离开,必须关闭鼓风机,油温下降时才能离开,防止热油燃烧引起火灾。如意外燃烧失火,速盖上锅盖或倒入沥水蔬菜,并迅速用灭火机灭火,严禁直接用水灭火,防止伤人。

  六、食堂在电器设备运转中,炉灶在燃烧中禁止操作人员离开岗位,防止事故发生。

  七、每天营业结束后要检查炉灶是否灭火,水、电、煤气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好,万能离开操作间,但食堂内保持有人值班。

  八、食堂工作人员须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知道灭火器所在位置。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有效,并及时更新。

  九、严禁工作人员在食堂特别在操作间吸烟,一旦发生火情迅速报警并通知后勤保卫处。

  附件:

  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1、校食堂为学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2、学校食堂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按要求留足25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里。

  3、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并在器皿外标明留样的具体时间。

  5、食品留样必须立即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放到专用留样冰箱的保鲜室。

  6、学校食堂每餐必须做好留样记录:留样时间、食品名称,方便以后的检查。

  7、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后方可倒掉。

  8、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不相关的其他物品

关于学校食堂家长陪餐制度 第24篇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品采购行为,确保食品采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采购食品质量卫生安全,价格合理,根据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学校食堂制定了一下食堂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员要根据食谱计划采购,采购食物要精挑细选,确保新鲜、卫生,严禁采购变质食物,严防食物中毒。

  二、采购食物要完整保留相关支出票据以备月底核帐,米、白面、食用油等整件物品入库要有厨师签字确认。

  三、采购物品必须货比三家,价廉物美,不缺斤短量。

  四、不准采购烂、变质、不新鲜以及过期物品。

  五、食堂食材采购要及时,经常观察使用量,要适当留有库存以备急用。

  六、采购物品不准虚报价格,严禁索取或接受供货方的回扣。

  七、采购物品后,立即送炊事员验收并及时做好日报账工作。

  八、按时参加每周食堂和餐厅的清扫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关于学校食堂家长陪餐制度 第25篇

  1、食品原料采购必须到有工商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进行采购。

  2、采购人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把好食品卫生关。

  3、不采购烂变质等对人体有害的食品和原料,不采购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坚决杜绝黑加工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流入校园。

  5、搞好食品、原料采购的索证登记。如采购畜禽肉类原料时,必须验看动物检疫部门出具的体验合格证明。

  6、对宗食品原料实行定点采购制度,对零星食品、原料也要实行集中定点采购。严禁采购非定点厂、店供应的`食品原料。

  7、实行“阳光采购”,价格监督机制,采购的食品原料须公布价格,接受总务处、膳管会和师生监督。总务处和膳管会要经常性作市场行情调查,随时调整采购食品、原料的价格。

  8、采购的一切食品、原料,必须经过验收登记后,方可结帐、报帐。

关于学校食堂家长陪餐制度 第26篇

  1、建立主管校长负责的各级明确的岗位职责网络图。

  2、各级管理人员重视职业道德,积极钻研业务,提高管理水平。

  3、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职责承包制度,各级管理人员严把职责关。

  4、对因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违反食品卫生有关规定,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的各级职责人,根据情节轻重、后果的危害性等具体情景,给予批评、行政处分、调离岗位等处理,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的,将职责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处置过程中,处置不当的.各级行为人、职责人事后根据情节和后果追究职责和给予相应的处理。

关于学校食堂家长陪餐制度 第27篇

  学校食堂粗加工卫生管理制度

  1、清洗、加工食品先检查原料质量,剔除不可食部分,不加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

  2、肉类、水产品等易腐食品加工前后不得落地堆放。

  3、冷冻、食品应自然解冻,不得采用自来水冲淋及温水浸泡。

  4、水产、肉禽、素食品应分池清洗,各清洗池有明显标记。

  5、肉类食品清洗后无血、无毛、无污及无有害腺体;鱼类洗后无磷、腮和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6、蔬菜按一拣二洗的.顺序进行操作,洗后无泥沙杂物,不放置过夜。

  7、清洗后的食品应保持清洁,放置于货架。易腐食品及时冷藏保鲜,防止腐败变质。

  8、荤素食品盛器分开使用,用后冲洗干净,不得落地存放。

  9、有独立的粗加工,加工场所地面清洁、无积水、下水道通畅,无垃圾积存、无异味。

关于学校食堂家长陪餐制度 第28篇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食品卫生管理条例和食品卫生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切实抓好我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消除隐患,保护师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认真做好学校食品、饮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特拟定王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如下: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如:肝炎,肺结核等)传染病的教师严禁进入食堂。

  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保证食堂的卫生,灶台、操作台等不得有积尘,地面必须保持干净,不得有积灰。

  3、食堂的炊具用完后必须当日清洗干净并消毒,并做到放物有序。

  4、食堂的餐具用过一次后,必须用洗洁精清洗干净并消毒后才能重复使用。

  5、食堂的工作人员,不得让其他教师和外来人员进入食堂。

  6、因执周教师的渎职和疏忽大意而造成的卫生安全事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扣发当月活津贴、扣发年终目标奖等处罚。情节严重、触犯法律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起责任。

  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验收、保管、领用制度

  一、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验收

  1、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2、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包括: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3、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2)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认证认可标志;

  (3)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4、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进货。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购买。

  6、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7.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二.食堂食品原料保管

  1、对库存各种物品,食用品的规格、性能、保管注意事项,保质保鲜期。

  2、帐物相符,即要求库存商品帐,入库、出库记录同实物相符。

  3、库内各种物品的保管符合要求。生熟分离,种类分离,各种物品的存放离墙离地。

  4、在质量问题的物品,食用品不入库。

  5、物品的出库坚持先入先出的原则。

  三、食堂食品原料领用制度

  1、对工作人员(取货员)所取出食品要进行检验,核对数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出库与食用。

  2.保管员(验收员)与采购人员(取货人员)均需在入库单(出库单)上签字。

  食堂卫生制度

  一、环境卫生

  (一)就餐大厅整洁明亮,餐桌上无灰尘,地板无垃圾,凳子无脏水、灰尘等。地板要求明亮干净,清洁工对大厅的地板每天至少要清扫、拖洗2—3次,对餐桌要随时清理,保证就餐大厅整洁卫生。

  (二)食堂周边无杂物、垃圾、食堂外围排水沟无污物、垃圾,每天最少清扫1—2次,保证室外整洁、干净。

  (三)大厅窗户要求每周至少擦拭一次,玻璃上无灰尘、无痕迹,保证清洁明亮。

  (四)就餐大厅四周墙壁、天花板无蛛网,每周至少打扫一次。墙砖至少每月擦洗2—3次。

  (五)食堂内外栏杆干净,无灰尘,坚持每天擦拭。

  二、食堂厨房、操作间、保管室、炊具厨具卫生

  (一)食堂厨房每天必须保持整洁,地面保持干燥、无垃圾杂物;炊具、厨具每天使用后清洗干净,然后消毒,整齐有序地摆放;菜墩、菜刀使用后清洗干净摆放整齐;新鲜蔬菜,干货等食品上架,酱油、醋等入池入桶(罐),不准随地摆放。操作间地面无垃圾、要物,保持干燥整洁,保管室食品陈列有序,不乱摆放,池盖等无灰尘,保持干净明亮。

  (二)食堂厨房、操作间、保管室坚持每天一小扫,做到四壁无灰,无蜘蛛网;每周一大扫,彻底整理墙面、地面、厨具、案板等厨房设施。

  (三)食品生熟要分开,保证生熟食品不交叉污染或串味。

  (四)干货制品蒸发及清洁卫生,要多清洗、漂洗,保证无沙粒、杂物,不准加工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

  三、蔬菜、肉类卫生

  (一)蔬菜类必须先剔除腐烂、变质或杂草部分,然后清洗加工,加工完毕后需再清洗干净方可进入蒸、炒、煮等环节烹饪程序。

  (二)肉类必须先漂洗,带皮肉还要先烙皮(烙至金黄色),洗耳恭听净后方可加工切好后,该漂洗的先漂洗,该出水的先出的水,然后再进行蒸、炒、煮、爆等。

  (三)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对腐败变质、生虫、生霉物质坚决做到“采购不买;物质验收员、保管员不收;食品加工人员(厨师)不加工;服务员(营业员)不出售”。

  四、个人卫生

  (一)工作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着装整齐、干净,仪容端正。

  (二)操作人员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允许戴戒指、手链等饰品,操作前先洗手,保证食品清洁卫生。

  (三)勤换衣服,勤洗澡,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

  五、库房卫生

  (一)库房整洁、明亮,物资堆放有序。米面及干杂品不得摆放在地上。

  (二)四壁无蜘蛛网,加强防潮、防鼠,定期检查,以防物资腐烂变质。

  餐具、炊具清洗及消毒制度

  为加强学校饮食安全,防止病从口入,对食堂的餐具、炊具、室内设施消毒作如下规定:

  1、食堂对炊具、餐具,坚持每次用餐后,用消毒水清洗。每天对餐具用开水蒸煮10—20分钟。对消毒后的炊具要有保洁措施。

  2、食品加工过程中,必须用盐水浸泡。

  3、每餐后对食堂的地板、水沟用漂白粉消毒。消毒池不洗食品和污物,溲水桶应保持清洁,并加盖。

  4、每餐前食堂工人用消毒水洗手,再上岗。

  5、学生每次打饭前在厨房外用消毒水洗手、洗碗,再打饭。

  6、采购灭鼠、灭蚊、灭蝇的药物,加强除“四害”工作,清除有害生物的繁殖的场所。

  7、饮事员的鞋袜衣帽常用消毒水清洗。

  8、使用药物消毒时,必须使用经国家批准使用的药物,正确的配制使用,保证消毒有效

  食堂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

  1、食堂提供的每样食品,由食堂分餐人员专人负责留样。

  2、每餐留样的食品,按规定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

  3、留样食品取样后,立即存放在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并在其外部贴上标签,标明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5、将贴好标签的留样食品按秩序存放在恒温冰箱内保存。冰箱温度设定为0℃-4℃。

  6、做好每餐每样留样食品的记录,包括食品样源、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目测样状等,以备检查。

  7、留样食品一般保存48小时,进餐者如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的食品;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查验。

  8、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9、卫生监督小组及监督管理员不定期检查留样工作,发现未按要求留样,将对责任人进行工作失职处罚。

  食堂从业人员定期健康体检和培训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全体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我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休检和培训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伙食堂食品加工。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七、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八、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学校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

  食堂学校学生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一、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当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所在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

  二、细心观察学生身体状况,特别是对在校就餐的个别学生有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症状,要给予关心,及时到医疗部门进行检查,作好记录。

  三、发现学生在校就餐后有3人以上有腹痛、腹泻、头晕、恶心、呕吐且症状相同等,及时送就近医院检查治疗并作好记录,同时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

  四、通过医生检查确认是食物中毒后,马上向校领导汇报,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乡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打电话通报情况,然后写出书面报告。

  五、学校食堂立即对食物样品封存,积极协助、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六、成立事故处理领导班子,统计中毒人数和中毒情况,建立中毒学生医疗记录档案。

  七、跟踪了解食物中毒事件的进展和中毒人员的康复、救护情况。

  八、事故报告电话。学校:卫生院:

  食堂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

  (一)成立处置食物中毒或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二)应急处理程序:

  1、在食品供应过程中或学生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第一时间内通知所有学生停止用餐。

  2、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班主任发现本班学生就餐后有类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由乡卫生院初步检查确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观察病情,对症处理。

  (2)如确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的师生→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校进行紧急排除,通知有疑似中毒现象的学生紧急集中乡卫生院室进行临时处理,如中毒学生较多,情况紧急,可打120进行送院急救,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收集相关病情信息,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3、学校主管领导立即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以下工作:

  (1)责令食品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学校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间距离发病时间必须在最短时间内。

  (3)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4)班主任负责协助领导小组照顾患病学生,对已确定重病师生负责转送医院治疗。

  (5)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向新闻部门解释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学校要深入各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7)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乡卫生院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8)学校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事关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了加强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特拟定本制度。

  一、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责任

  1、明确分工,强化责任。

  学校法人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落实执行上级食堂卫生安全会议精神,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是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制度的制定和考核工作,负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检查、指导;食堂卫生管理员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直接管理者,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具体管理、检查、指导和监督;负责食堂食品卫生的具体管理,负责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人人把关,人人负责,真正做到食品卫生安全第一。

  2、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工作。

  食堂重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任何时候,食堂各个大小门都必须关好,未经管理员和工作员同意严禁任何人进入。如有送食堂所需物品而进入食堂的,管理员必须严密注视,直至其人离开食堂。食堂工作人员有事有病需请假的,无故没有上班的,食堂管理员不得私自安排他人代班,必须报请学校有关领导批准后,才能准允他人代班,确保食堂卫生安全。

  3、加强组织纪律,严格卫生标准。

  食堂工作人员一定要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上班时一定要讲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不准用手直接接触学生饭盒里的熟食。

  4、做好其他安全工作。

  食堂必须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电、防爆、防烫等安全工作,做到责任到人,各负其责。

  二、责任追究

  1、食堂食品各操作过程出现安全事故的,追究各操作环节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不明,各种制度落实不力,学校领导发现食堂存在食品卫生不安全因素,追究食堂管理员责任。

  3、食堂若出现食品卫生安全事故,食堂管理员须马上报告学校分管领导和校长,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处理事故。学校根据事故大小,情节轻重对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罚。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若发生事故瞒报、缓报的,将对管理员和直接责任人从重处理。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人员要服务周到,态度和蔼,对师生员工不明白的事要耐心解释,讲明情况,不准与师生员工发生争吵。

  二、搞好现金与支票管理,财务人员要将每天所收现金及时存入银行,将留用的零星款放入保险柜。

  三、财会人员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遵守会计制度,收入支出必须及时入帐,做到日清月结。

  四、严格审核往来票据,凡不符合财务制度要求和手续不全的票据,要拒绝付款,做到准确无误。

  五、不准随便出借现金及支票,严禁出借银行帐号。

  六、财会人员对中心内购买的办公用品或各种炊具零件、小型用具、杂项开支等单据要认真审核,各项内容要准确无误,并经处、中心领导与经办人、主管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七、主管会计要搞好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八、每月向就餐人员公布伙食帐目。

关于学校食堂家长陪餐制度 第29篇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生在食堂的饮食安全,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1、学校针对食堂建立行政领导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制度。

  2、学校定期指定一名以上行政领导、食堂管理员或教师代表进行陪餐。学校统一制定陪餐安排表,并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3、陪餐人员负责对当餐食堂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4、陪餐记录由学校统一印制,内容应包括日期和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陪餐人签名等。陪餐记录必须由陪餐人员在本次陪餐后详细记载。

  5、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①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物品摆放杂乱的;

  ②食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足的;

  ③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④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

  ⑤饭菜加工距销售时间过长的;

  ⑥餐饮用具未按要求消毒的;

  ⑦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6、陪餐人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督促食堂管理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①食堂待出售饭菜未采取防蝇措施,出售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

  ②食堂制作凉拌菜或提供冷饮的;

  ③上餐剩饭菜下餐继续加工销售的;

  ④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分去除的;

  ⑤四季豆、土豆未充分煮熟烧透的,冷冻食品未达到中心加工温度的;

  ⑥饭菜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

  ⑦饭菜有明显的口味异常;

  ⑧饭菜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

  ⑨其他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7、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8、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后果的,视情况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9、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由学校领导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10、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12、校长每学期应至少陪餐四次(每月一次),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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