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秘汇策划方案内容页

森林火灾救治应急预案

2024-06-03 22:51:01策划方案

森林火灾救治应急预案 第1篇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上级档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档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档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档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档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档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档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根据清明、五一期间档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档林防火工作时间为4月1日至4月7日—5月1日至5月5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各村负责把发放的《档林防火令》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3月30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委、村民代表会议,并将《档林防火令》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每家每户,%

  2、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五一期间档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4月1至7日—5月1日至5月5日,各村落实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制度。

  4、乡中心学校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档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档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祀。

  5、全乡各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档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档林防火管理秩序。档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如:“清明上坟莫烧纸,栽花种树祭先人”、“祭祀鲜花多文明,杜绝山火保档林”)等形式搞好档林防火宣传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各村防火工作由各村书记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档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档林防火指挥部电话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四、奖惩措施

  1、乡档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档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

森林火灾救治应急预案 第2篇

  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实施方案各村、乡直各机关单位: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2月25日至4月14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1、3月1日前各村负责把《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发放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3月1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共产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并将《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致广大农民群众的公开信》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外出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2、3月10日前各村对辖区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

  3、3月2o日前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3月20日至4月14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乡教办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5、乡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3月30日4月6日,乡利用宣传车播放《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支书、主任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名单,3月15号前上报乡党政办、林业站。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三)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人员名单3月15日前上报乡党政办。

  四、奖惩措施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乡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5o元补贴,发现二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森林火灾救治应急预案 第3篇

  为了切实做好20__年的春季档林防火工作,按照《省人民政府20__年档林防火命令》和《市人民政府档林防灭火指挥部20__年档林防火通告》的要求,我街将从3月15日全面进入春季档林防火期。为保证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档林防火责任制

  全面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和领导分片包保责任制,按照“谁管辖、谁负责”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自上而下层层签订档林防火责任状,细化工作目标,提高对档林防火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档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做到思想不麻癖,工作早安排,切实将档林防火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继续坚持“全民抓防火,政府负全责”的原则。各村委会、街直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档林防火责任落实,确保全年各项档林防火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档林防火警示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开展好档林防火宣传工作,关键在领导,重点在基层、在群众,要把宣传教育好群众作为预防档林火灾的重要措施。切实做好“12119”火情报警电话公示、防灾减灾知识,林区用火规章制度和“十户联防”公约等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标语等各种宣传方式,切实把《档林法》、《档林防火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20__年《省人民政府档林防火命令》和通告等有关法律法规作为20__年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营造浓厚的档林防火氛围,牢固树立“林区大事,防火第一”的思想。

  三、加强火源管理,完善防火区监管措施,坚决堵塞漏洞

  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的农田地块划为档林防火区。档林防火期内,在档林防火区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村委会、街直单位要切实做好火源管理工作,从源头做起,防患于未然。要结合林情、社情,采取更严密、细致的措施,坚决把住火源入山关,制止野外农事用火。严禁野炊、野外吸烟等行为,对重点部位,要实行重点盯防,责成专人负责,死看死守,严禁入山人员将火种带进山;强化“清明节”、“五一节”等重点时段和高火险时期的管控,加强对进入林区祭祀、旅游、生产采摘等人群的管理,清除火灾隐患;要加强对老人、儿童及痴呆傻等特殊人群的监护,防止过失酿成火灾。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在档林防火期内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做到讲实效,不走过场,直至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四、健全防范机制,提高预警应急处置能力

  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档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和档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使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更强。要健全组织指挥体系,全面落实火灾扑救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通讯联络、机具装备、和后勤保障等工作。严格档林火灾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坚决杜绝有火不报、迟报、瞒报,更不许“关门打火”贻误扑火时机;遇有火情,要严格按应急预案、档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快速出击、联动支援、重兵扑救;档林法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按规定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通过全街各个部门和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齐抓共管,更好的完成今年的防火工作。

  五、强化隐患排查整改,严肃责任追究制度

  全街各防火责任单位要在“清明节”前,集中开展一次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档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活动,排查的重点是档林防火制度,野外火源管理措施,火灾预警及扑救应急预案、防火设施及队伍建设等内容,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紧盯不放,务必抓好整改,不留隐患。对于因失职、渎职、管理措施不当等引发档林火灾的,将依据《档林防火条例》、《市档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形势责任。

森林火灾救治应急预案 第4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森林资源,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以及上级有关会议、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镇境内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等工作都必须遵守《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防火实施办法》和本方案。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紧紧依靠群众,自防自救原则,实行综合合理管理。

  第二章、森林防火组织落实

  第四条、为了切实加强对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镇委、镇政府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由镇委书记兼镇长为总指挥,分管安全副镇长为副总指挥,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全面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

  第五条、为及时扑灭森林火灾,镇政府抽调人员成立了森林防火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副镇长为组长,镇全体机关干部为应急小分队,派出所,驻军部队组成的森林火灾扑救小组,全面负责扑灭全镇各方面引起的火灾。

  第六条、根据本镇岛屿分散的实际情况,各村、各单位必须以管辖地为单位,应相继成立至少在10人左右的森林火灾扑救小组,同时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负责管辖地扑救工作。

  第三章、森林火灾的预防措施

  第七条、根据上级要求和本镇实际,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的4月30日为本镇的森林防火期,在防火期内天气连晴三天以上,或火险预报四级以上,非防火期天气连晴七天以上为高火险天气,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第八条、在森林防火期内,各村负责人及护林员,必须亲自每天上山开展巡逻、检查、记录。如庙子湖达直、西直、羊角礁、炮台岗、放火山岗、头劲鸟咀、长咀、后岙、黄岩岙。青浜村西风湾、黄胖山、北田湾、南田湾、沙湾、沙浦、南岙、小岙墩、仰天埠。黄兴村南岙、海燕岗、上岗横路、磨里、芋艿地、西岙、普陀下、桃树坑、旱地、夏里弄、大岙村、西极岗墩、大马山、三山岭、雾露岗、大树湾、大蚂蚁。

  第九条、在防火期内,各村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严禁野外用火,吸烟、烤火、野炊、玩火、以及烧纸、焚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不准精神病人上山进行活动。

  (二)、各村负责人,护林员必须严格监视烧灰积肥,烧田埂草及其它小型农业生产用火。

  (三)、各村山间道路,小路沿山公路等人行道两边都必须开辟隔离带和防火牌。

  (四)、各村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宣传工具,经常性地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并设立固定宣传标牌,把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落实到实处,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提高村民的防火意识。

  第四章、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第十条、各村发现森林火灾隐患,如护林员发现,应及时向村委会报告,村委会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森林扑救队伍和群众进行全力扑救。

  第十一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森林火灾,村委在组织扑救火的同时,必须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组织镇应急小分队协助或统一指挥扑救工作。

  (一)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小时尚未扑灭的火灾。

  (二)造成人身伤亡的森林火灾。

  (三)需要上级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村庄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第十二条、在扑救森林火灾时,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切实注意扑救人员人身安全,严禁老、弱、病、残、孕、女、儿童、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第十三条、森林火灾扑灭后,村委会负责人及村级扑救小组成员必须马上组织人员全面检查火场,彻底消灭余火,并指派人员或转移人员(护林员),看守火场2小时以上,防止死灰复燃。

  第五章、森林火灾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森林火灾(包括:火灾、火警、流火)都必须查明起火情况,各村、各单位必须积极配合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火灾的起火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过火面积和受害森林面积,经济损失,人身负伤亡,以及扑救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写出书面情况报告,逐级上报。

  第十五条、要建立、健全镇、村两级森林防火机构挡案。

  第十六条、要建立镇、村两级灭火设备器材库,以防森林火灾发生。

  第十七条、各村要把公益生态林护养资金余额用于防火工作,不得另用。

  第六章、奖励和处罚

  第十八条、有下列事迹的单位和个人,由镇政府及村委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发现森林火灾后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扑救,未造成损失的或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村民。

  (二)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制止或举报的人员。

  (三)发现森林引起火灾,对森林有重大损失的人员举报者,都应该奖励。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一)森林防火期间内在林区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

  (二)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随意爆破采石的。

  (三)发现森林火灾扑救迟缓,甚至经动员拒不参加,见火不救的。

  (四)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事故的。

  第二十条、对于患有精神病,白痴人员管理不严,形成火灾隐患和造成损失的追查直接监护人的责任。

  对于为成年人引起的森林火灾,按上述规定直接追查监护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对破坏森林防火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除责令当事人赔偿损失外,并司处以经济罚款。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森林防火管理法规,无故玩火引起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应当处以拘留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决定,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方案由东极镇政府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方案自20__年4月1日起施行

森林火灾救治应急预案 第5篇

  为积极做好我县森林防火工作,避免和减少因火灾给国家和人民财产带来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森林防火工作精神,结合本乡实际情况,制定了森林防火实施方案,望各村严格参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为突破口,以野外火源管理为重点,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国家、省、州、市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全乡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为全乡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基本原则

  (一)防管并重。坚持预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则,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打得早、防得住”。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间,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违反规定者从严从重处罚。同时,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开荒种地,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二)责任联动。乡政府行政负责人是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其他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干部包村,村干部和护林员包农户,护林员包山头,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层层追究责任。

  (三)群防群控。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在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实行联防联治,群防群治,形成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

  (四)突出重点。张家堂村、成家岭村、穿石孔村等村委会林区是全乡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部位,要严防死守;3月1日至5月10日是全乡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要确保巡查监控到位;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用火依法管理、火灾科学扑救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防范到位;儿童、弱者、精神病患者、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林区及周边作业人员是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重点人群,要监管到位。

  三、责任分工

  (一)各村委会负责辖区内护林及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本村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组建本村扑火队伍,发生火灾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组织人员扑救火灾,并视情况向乡森林防火指挥所汇报;在林区出入口设立警示标志,加强对出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管理;组织人员对野外烧荒行为的检查,深入各村进行森林防火宣传;监督管理本地区护林员,全方位、全天候开展对林区巡查活动;层层落实责任。

  (二)乡政府综合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协助乡政府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召开调度会;协调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和各村委会联合行动;督促检查各村森林防火工作。

  (三)乡安全办检查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情况;确保森林防火监控指挥系统正常运转,及时监控火情,搞好预警;组建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积极扑救森林火灾;组织实施对全乡护林员业务培训,提高护林员素质;积极与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沟通协调,及时反馈上报情况;负责在防火戒严期,对野外用火行为的查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对野外用火及破坏森林资源的直接责任人上报市森林公安部门进行处罚。

  (四)乡安办及各村委会负责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广播深入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驻村干部负责与所包村对接联系,帮助解决问题,协助村委会统一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组织专人,定期深入村委会,检查、指导、督促所包村森林防火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六)包重点涉林村单位负责与所包涉林重点村对接联系,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解决问题,协助村委会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组织专人,定期深入所包涉林重点村,检查、指导、督促森林防火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追究。各相关单位、村委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来抓,把各项工作抓严、抓细、抓实。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同时,要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山林有人管、林区有人护、村屯有人包、责任有人担”,一旦发生火灾,层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二)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三)从严巡护查处。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同时,在林内要道和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增加巡查人员,进行全方位、不间断巡查,全体森林防火工作人员要延长工作时间,进行死看死守,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四)科学合理调度。森林防火期间,各单位要通力合作,紧密配合,协同作战,为扑救森林火灾提供保证。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相关村委会要科学合理调配人员、防火物资,避免盲目无序现象。特别是要加强护林员教育培训,合理安排就餐时间,确保巡查不留空档。一旦发生火情,乡政府领导及扑救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扑救。

  (五)加强火情预警。有关站所及各村委会防火期间必须有领导带班,一旦发生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逐级上报,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护林员要科学使用手台,严禁用手台谈论与防火无关的内容。

  (六)加大督查力度。乡政府综合办、乡纪在森林防火期间,要做好对各站所、村委会的督查检查,一旦发现因值班不到位、防火措施不落实而发生森林火灾的,及时向乡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汇报,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森林火灾救治应急预案 第6篇

  为切实做好县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某某乡森林防火工作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某某乡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防范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二、强化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

  1.各村要召开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并制定防火工作预案。

  2.乡防火办利用防火宣传车、短信、微信等形式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各村要利用横幅、标语、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防火宣传,重点加强对老年人、小孩、智障者、外来返乡人员的宣传,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清明节期间(4月3日至4月7日),严禁进入某某或林缘50米内上坟烧纸焚香、燃放鞭炮。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大力提倡鲜花祭祖、文明祭祀。全乡广大党员干部及其家属要带头开展献鲜花、植常青树等文明祭祀活动,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杜绝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将予以约谈,引发森林火灾的从严惩处。

  5.学校要充分利用教育阵地,开展 “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并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学生防火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三、加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

  1.各村要在4月2日前专门开展一次森林防火隐患大排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排查范围要深入到各偏远村民组、自然村。

  2.对重点区域要加强防范,制作防火警示牌,对重点人员由各包保人员上门宣传,发现情况及时应对。

  四、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督查检查

  清明节期间,各村要组织人员沿途巡查,村两委干部要分片到路段,检查和督促防火工作,教育和引导村民移风易俗,文明祭祀。

  五、落实重点地段时段严防死守工作

  1.各村生态巡护员清明节期间要及时到岗到位,加强GPS巡护监测,各村主要领导要跟踪督查,随时掌握上岗情况,确保不留真空。

  2.做到超前防范,各村要安排足够人员在村口路口打招呼、做宣传,让每位村民知晓并自觉遵守乡村防火相关规定,不带纸香和鞭炮上山。

  3.各村一旦发现有违规野外用火行为,须立即坚决制止,并及时向乡政府和林业站报告。

  六、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扑火应急准备工作

  1.调整充实乡、村应急扑火队伍,进入清明节重点时段,各应急扑火队伍应保持临战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2.乡、村两级要对扑火器具进行检修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3.清明节期间,乡防火办要确保两辆防火车辆随时待命。

  4.乡内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立即启动乡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七、严格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1.乡、村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请各村将清明节期间值班安排表于4月2日前报乡防火办备案。

  2.严格执行火情逐级上报和清明期间每日零报告制度。

森林火灾救治应急预案 第7篇

  一、组织领导

  根据《镇年“高温”期间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总体要求,镇政府成立“高温”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高温”期间全镇森林防火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各村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确保“高温”期间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

  镇政府落实专门经2万元费制作宣传标语、设立宣传碑牌、制作宣传单页当场天对群众大力宣传、购买一些防火工具、定制防火袖章等。各村也要充分运用广播、标语等宣传工具,围绕野外火源管理和安全用火规定,大张旗鼓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掌握科学、安全用火知识.

  三、加强巡查,严防死守,彻底清除森林火灾隐患。

  各村要进行一次摸排,督导森林防火隔离带的建设,每天要做到每块山都有人巡查,要严防死守,禁止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禁止在林区内烧火取暖、玩火、野炊、吸烟、乱扔烟头和火种等;彻底清除森林火灾隐患。

  四、规范生产性用火。

  严禁在林区烧田埂、烧灰积肥、烧荒、烧草、烧秸杆等一切野外用火;严格控制生产性用火,确需在林区和林缘进行生产性用火的,必须报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必须落实防火措施,并有专人负责。

  五、提倡文明祭祖。

  上坟要先清除周边杂草等易燃物,烧纸、烧香、烧烛、燃放烟花爆竹必须有人看守,要做到人走火熄。

  六、加强对无行为能力人员的监护。

  对痴、呆、傻、聋哑、精神病等重点人群,落实专人看管,严防被监护人员进入林区用火、玩火。

  七、安全第一,科学扑救,坚决杜绝伤亡事故发生。

  各村要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防火工作的首位,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严禁动员未成年人、妇女、老弱病残人员扑救森林火灾

  八、加强值班,及时报告,确保森林火灾信息畅通。

  各村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村三职干部”带班制度,值班人要随时掌握森林防火工作动态。任何人发现危害森林消防安全的行为,应制止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举报;发现森林火情、火灾,及时拨打。违反用火规定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森林火灾救治应急预案 第8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印发〈上饶县森林防火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饶县森防指[20xx]16号)要求,特制定全县中小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江西省森林防火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对国家森林资源和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搞好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努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

  二、宣传内容

  (一)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以及江西省相关实施办法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宣传省、市、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时、准确传达上级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和意见。

  (二)开展以“严防森林火灾,创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力争把“多一份教育就少一点火灾”的理念普及到每位教职工、每个学生及其家庭。

  (三)以法律意识强、语言简短、通俗易懂的语句制作永久性、半永久性、临时性宣传标语;切实抓好元旦、春节以及清明、五一节等森林火灾隐患较大时段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向每个学生发放《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印发《森林防火知识问答》,组织师生观看有关森林防火知识光盘,达到警示教育宣传的目的。

  (五)完善学校突发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搞好学生自救疏散演习,进行各种森林防火知识培训、兼职扑火队伍培训。

  三、工作重点

  (一)全县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制定完善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度并层层分解到人。乡(镇)学校特别是林场、林区附近学校,要重点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可燃物的集中清理工作,主动配合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森林防火隔离带设置和隐患大排查工作等。

  (二)每年的九月为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月,每年的清明、七月半、霜降(油菜籽采摘期间)、冬至、春节所在周为全县森林防火宣传周,每年十二月十九日为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日等全县重点防火期,要全力以赴抓好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以强化火源管理为重点,严禁学生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进入林区、森林公园等地游玩。要严格禁止学生野炊、烧烤、燃放焰火等野外用火活动。每年清明节前夕,要积极引导学生写一封《关于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提倡文明祭祖,不要随意野外用火。

  (三)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学校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利用“班班通”的便利条件,调动学校师生的积极性,每个学期组织一次防火技能培训和自救疏散演练,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竞赛、观看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片、争当森林防火义务宣传员和“小手拉大手”小孩教大人等形式的活动,扩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面。要组织开展好森林防火“五个一”活动:即每名学生写一条防火标语、一篇防火作文、一封信,每班上一节防火课、出一块防火知识宣板报。各班主任把活动材料12月6日前上交政教处。在确保学生安全的情况下,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动员学生制作宣传标语,组织志愿者宣传队,开展街道流动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

  随着全县秋冬季节人们的生产、生活用火的不断增多,增大了引发火灾的隐患,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各学校要根据今年森林防火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从保护森林资源和维持生态平衡的高度,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校长要亲自挂帅,把森林防火工作列为今冬明春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分解职责到位,监督管理到位,确保不发生涉及学生行为引发的森林火灾。

  (二)落实排查,加强管理。

  要贯彻落实各级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定期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要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要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严格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坚决禁止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扑火活动,教育学生发现林火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不得私自个人扑火或组织同学一起扑火,以免发生危险。同时,要加强对在校痴、呆、傻、精神病等学生进行重点监护,努力避免意外火情发生。

  (三)加强配合,确保效果。

  要与林业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广大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争取各乡(镇)政府和林业部门的支持,帮助解决中小学校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具,确保教育的质量和效果。通过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广大中小学生充分认识到森林火灾的危害性,预防森林火灾的重要性,增强“保卫绿色,热爱自然”的意识,自觉做到不在林区和野外玩火,不违规用火,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四)强化值班,严格问责。

  各学校要加强校园值班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值班人员要加强学习,熟悉具体工作业务,确保不脱岗、不漏岗,严防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按规定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对因迟报、瞒报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森林火灾救治应急预案 第9篇

  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森林防火业务培训工作的通知》结合《普洱市森林防火业务培训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培训对象及目的

  培训对象:局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领导及人员、护林员、扑火队员、管护人员、林火监测人员、涉林单位相关人员(包括:采伐承包人、采脂承包人及所属人员)。

  培训目的:进一步加强各级森林防火业务部门及涉林单位相关人员扑火组织指挥、安全保障与紧急避险、林火监测与调度等业务素质,切实保障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遏制住群死群伤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培训方式

  为了不断增强各类防灭火人员的业务素质,做到业务精、素质高、技术强,我们按照集中培训,定期辅导,分类学习,逐步提高的原则,本着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由浅入深的培训方法,全面增强各类防灭火人员的综合防控能力,提高防火专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利用防火期前后的时间分理论与技能两大方面进行培训。

  三、培训内容

  1、理论知识培训

  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领导及人员、护林员、管护人员、林火监测人员、涉林单位责任人、扑火队员主要学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以及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类人员职责,“森林防火值班调度”、“林火原理”、“GPS的使用”、“林火预防与业务实践”、“防火知识”、“林火扑救与安全”等10余门课程。

  2、技能培训

  专业扑火队和应急扑火队以及义务扑火队除学习理论知识外还要加强对技能的培训。

  一要进行军事训练,按照有关军事科目要求进行出操、队列等项目训练,要做到作风优良、技术过硬,真正达到半军事化要求。

  二要对风力灭火机手、水枪手、电台值机人员进行技能培训,主要学习“风力灭火机原理”、“风力灭火机的使用与维修”、“无线电基础知识”、“电台架设方法”、“水枪使用目的和战法”。

  三要进行体能锻炼,主要有伏卧撑、百米障碍、爬山、3公里长跑、夜间林内行进,10-15公里步行越野等训练项目。

  四要到野外按实际扑火要求进行扑火演练,演练内容涉及火场指挥、扑火队员按组织指挥跑位、火场安全避险等内容,以达到锻炼队伍,增强实战能力的目的。

  四、时间安排

  20xx年1月开展3期对各级林火管理、调度统计、应急值守、巡山护林、林火监测及场长、队长、工头等有关人员的岗位培训。

  20xx年3月以前完成对专业扑火队、应急扑火队、义务扑火队的集训演练。

森林火灾救治应急预案 第10篇

  随着清明节的临近,新一轮野外用火高峰就要到来,加上近几年山上植被丰富,累积的枯草树枝较多,极易引起森林火灾。各村、场和相关部门要采取非常手段和非常措施,突出“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根据省森林防火条例,省、市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以省、市文件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提出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我镇清明节期间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及任务(分两阶段)

  一是村、场要在3月28日前召开森林防火动员大会,参加人员要涉及到村书记、主任及村小组长,贯彻落实省、市、区领导对森林防火作出的严格而具体的工作要求,并结合当地实际对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周密部署。

  二是村、场要求必须在3月30日前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共产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将《致全区人民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公开信》、“五个禁止”等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每个村在主要进山路口,人员密集区,和重点地段要悬挂两条以上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同是落实责任人做好在外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三是村、场要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4月1日至4月8日村、组两级要增派巡逻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

  四是村、场要求对辖区内的老、弱、痴、呆、傻等人员进行一次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将情况镇政府备案。

  五是镇、村两级每天要派出宣传车到对新“省森林防火条例”“五个禁止”等进行不间断宣传。

  六是镇委宣传部将森林防火工作要求、知识上电视,电视台要每天滚动播放森林防火有关规定,报纸上要大幅刊登森林防火工作方面内容。

  七是镇、教办组织好全镇中小学3月30日前全面开展森林防火专题课,通过小手牵大手,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八是镇民政所安排人员到村、场采取各种方式,利用各种渠道,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祖。

  第二阶段(4月1日至4月8日)

  一是镇挂点领导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下到各自片区督促、检查森林防护工作。

  二是镇半专业扑火队要在镇政府所在地或指定地点待命。

  三是加强值班调度,村场主要领导不得外出,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问题的发生。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切实做到“四清”,即:清楚掌握森林火险形势、清楚掌握分布和社情民情、清楚掌握防火队伍情况、一旦发生火灾要清楚掌握火灾发生和发展情况,为领导提供准确科学的指挥依据。

  四是按照分片包干方案,村干部“三员”要到岗到位,认真履责,在主要进山路口要设卡,对进山人员、车辆进行登记,通过发传单口、口头告知对方不能野外用火,并收缴火种。在重点部位、重要地段要加派人员,严防死守。村书记、主任原则上不得离开本村,并要组织15至30人的义务扑火队对辖区内进行巡查,发现火情及时处置,本镇成立了督查组队对人员到岗情况进行督查,发现脱岗、漏岗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五是村、场要派出森林防火宣传车全天候对森林防火宣传。

  六是由镇纪委监察所、镇委督查室、镇政府督查室、镇林管站组成联合督察组到各村、场督查,发现隐患要求及时整改,并全镇通报。

  七是一旦发生火情,一定要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查清起火原因,对火灾肇事者严惩,绝不姑息。

  三、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地森林防火工作由党委书记、镇长负总责,村里由各村书记、主任负总责。

森林火灾救治应急预案 第11篇

  1、总则

  1.1目的

  为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处置体系,切实提高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2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法律和政策,制定本预案。

  1.3遵循原则

  1.3.1以人为本。坚持以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区居民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及时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总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前线指挥部可以指定指挥员负责具体指挥扑救工作。

  1.3.3分级管理。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抬升"的处置模式,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森林火灾管理组织体系。

  1.3.4科学扑救。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扑救森林火灾的主要力量。组织群众扑救森林火灾时,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和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分区前线指挥部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1.3.5驻深独立指挥。根据武警具有规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驻深武警设立相应的前线指挥部,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依照《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

  1.4现状

  随着我市森林资源保护政策的完善,生态公益林和各类公园的建设加快,林区内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秋冬季雨水较少,风干物燥,是引发森林火灾的恶劣气象条件。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激发了人们向往大自然、亲近大自然的热情,参与登山和野外活动的人员大幅度增加,人为森林火灾隐患增大。

  1.5适用范围

  1.5.1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深圳市的以下森林火灾: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较大森林火灾;造成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巨大的森林火灾;

  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

  或经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授权,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指挥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1.5.2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以及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区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街道办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1.5.3下列森林火灾事故,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连续燃烧超过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

  有可能向周边城市蔓延的森林火灾;

  属于区与区交界地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需要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是负责处置和管理我市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市应急管理办是其日常办事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是森林防火专业应急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实施;

  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掌握火情动态,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

  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是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城管局。

  2.2组织体系框架

  2.2.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成员单位

  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常务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

  副总指挥: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深圳警备区副司令员,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城管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城管局、市应急办、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和渔业局、市人居环境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委、市电信局、市森林防火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无线电管理局、深圳警备区、武警六支队、武警七支队。

  2.2.2市属相关部门职责

  市城管局:执行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工作部署;

  提出并研究审定森林火灾事件的紧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救灾队伍做好处置工作;

  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查处火灾起因,协助维护火场治安秩序;

  评估灾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拟定事件调查报告并报相关单位。

  市应急办:汇总分析信息,提供应急决策服务,统筹森林火灾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和指挥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公安局: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负责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制等应急保障措施。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队(现役支队)要积极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

  在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时,通过移动监测系统提供火灾现场附近的气象要素实况和未来气象条件预测,在有作业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同时在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负责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市财政委:及时拨付发生森林火灾所需的应急资金。

  市交通运输委:及时组织落实扑火物资、扑救人员及灾民疏散的运力保障。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制定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确定医疗救护定点医院,组织实施森林火灾等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指挥、协调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急救、伤员转运和院内救治,根据需要组织卫生防疫机构开展疾病防控工作。

  市民政局: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救助时,民政部门应当协助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向受灾群众提供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救助。

  市无线电管理局:加强对森林防火通信和火场应急通信频率的无线电监测,及时查处相关无线电干扰,为应急通信提供无线电频率资源。

  市外事办:当山火扑救需要境外增援时,及时组织好外事联络工作。

  其他有关单位: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2.2.3区扑火指挥机构职责

  根据火灾发展情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积极组织开展扑救工作,并在扑火现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掌握火情,分析火势,制定和实施扑救方案,组织扑火人员,用最小的代价尽快扑灭山火,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3、预测和预警

  3.1信息监测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利用卫星监测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火场火情监视,及时发现火点。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评估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火情信息,并利用各种通讯手段,尽快报告前线指挥部,必要时,派员赴前线指挥部进行现场服务。

  3.2火情报告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火场综合情况,即火灾的位置、过火面积、采取措施、发生时间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火灾情况,由市城管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签后,分别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

  3.3预警级别

  按照影响森林火灾的因素,如温度、湿度、降水量、风力等气象因子和林下可燃物载量、树种类别、树龄等森林因子等,森林防火部门和气象部门根据上述情况将森林火险等级划为5级,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1级,低火险,难燃烧,危险程度低;

  2级,较低火险,较难燃烧,危险程度较低;

  3级,较高火险,较易燃烧,危险程度较高,限制火种进入林区,禁止野外用火;

  4级,高火险,易燃烧,发生火情蔓延快,容易成灾,要求禁止火种进入林区,加强巡山检查,做好防火准备;

  5级,极高火险,极易燃烧,发生火灾不易控制,可能引发重大火灾,严禁一切火种进入林区,加强巡山检查,做好充分防火准备,扑火队伍处于战备状态。依次用绿色(1级)、蓝色(2级)、黄色(3级)、橙色(4级)和红色(5级)表示。森林火险等级达到3级以上,应通过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预案适用范围内森林火灾的处置。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以及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区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街道办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4.2基本响应程序

  4.2.1扑火注意事项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情发展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地形、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现场指挥员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并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

  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公安消防队、武警、民兵应急分队为主。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可以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必要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请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及其他扑火力量增援。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

  4.2.2基本程序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接到森林火灾事件的报告后,应启动以事发地街道办、公安及区事件主管单位为主体的先期处置机制,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及时调动市森林消防支队专业大队赶赴火场,了解火灾发展情况,及时向市防火办领导报告,并积极投入火灾扑救工作。市森林防火办应综合起火地点、时间、原因、天气形势以及火场范围、蔓延趋势和扑救组织等情况,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应急办提出启动本应急预案的建议。应急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森林火灾连续燃烧2小时以上或者森林受害面积超过5公顷,相关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森林火灾连续燃烧达到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或者森林受害面积达到10公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市委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

  4.2.3扩大应急

  根据火场态势,需要增加扑火力量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其他区的扑火队伍和物资实施跨区增援。原则上以各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驻深武警、为辅;

  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

  低火险区增援为主,高火险区增援为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当时各地火险程度和火灾发生情况,调整增援梯队顺序。各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调动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调动命令,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当需要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增援或跨区调动森林消防队伍增援时,由发生火灾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实施。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接到命令后按照有关规定下达作战任务。

  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运输。跨区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3指挥与协调

  因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处置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启动《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的12个基本应急组中的若干组,及时参与火灾扑救工作。需要省、国家森林扑火队伍增援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提出,由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协调。

  4.4新闻报道

  4.4.1深圳市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的较大森林火灾新闻报道原则上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核实后方可报道。有关新闻单位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必须征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现场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

  4.4.2对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的现场采访,由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局统一组织。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新闻稿件(包括电视新闻)要经过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组的核实,由省林业局签署意见后报国家林业局再统一发布消息。

  4.5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明火扑灭后,火灾扑救队伍应当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由所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安排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市森林防火办利用林火监测系统等技术初步评估火场面积。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成林蓄积量、幼林株数、物资消耗、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情况。

  对灾民的疏散、抢救、安置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按部门按行业归口处理;

  对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难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由市和区民政部门负责。

  5.2社会救济

  市民政局和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组织好红十字会、义工联等社会团体和国际性慈善组织的社会救助工作,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有病能得到及时有效医治。

  5.3保险

  建立扑火人员的人身保险制度。根据各保险机构开设的适合深圳突发公共事件特点的险种,确定合理保险费率,并依据合同及时理赔。

  5.4火案查处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并指导、督促龙岗、宝安两区森林派出所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并将调查报告提交给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

  5.5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狠抓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上报森林火灾情况报告。

  5.6表彰奖励和惩处

  根据调查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各区委、区政府对在处置森林火灾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市、区纪委和监察部门对处置森林火灾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

  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保障措施

  6.1通讯与信息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部门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有力的通信与信息保障。

  6.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及供电、供气等有关部门应及时运送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

  6.3应急队伍保障

  扑火力量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由市、区、街道办森林消防队伍和市森林消防专业大队为第一梯队;

  驻深武警、为第二梯队;

  经过训练的扑火力量为第三梯队。各级政府要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坚持重点武装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也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扑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6.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保证供应足够数量、功能齐全的交通运输工具,并建立健全有关交通运输单位相应的应急机制及保障措施。

  6.5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明确承担医疗卫生保障的单位,储备足够的技术力量和医药物资,保证在扑救森林火灾时受伤的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治。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要制定发生森林火灾时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同时配备足够的后备力量,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时能随时增加警力,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6.7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都要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并按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扑救森林火灾时的扑火物资供应。

  6.8经费保障

  6.8.1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专项资金拨付渠道予以解决。

  6.8.2各级政府要将森林防火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机具、设备的更新换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加快建设步伐;

  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森林防火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切实保障。

  6.9社会动员保障

  在全社会范围内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宣传和动员,使"保护森林、注意防火"成为全社会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做到群防群治。

  6.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在紧急情况下,市、区民政部门要开放救助管理站提供紧急避难场所。

  6.11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气象部门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增雨等技术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林业院校和森林防火科研机构的森林防火专家咨询灭火技术或请求现场指导。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领域能够为森林防火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学者的全面信息,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公众宣传教育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向社会公布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大力宣传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用山火典型案例引导和教育群众;

  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和以森林景观为主的风景旅游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

  在高森林火险期内,要在火灾多发区设置高森林火险区警示牌,加强对入山人员的防火宣传;

  加强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深入基层种养户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真正使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自觉遵守。

  7.2培训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开展一到两次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演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普及人民群众避火安全常识。同时,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武警要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力量。

  7.3演习

  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进行演习。各区及森林防火任务较重的街道办事处也要按各自的预案和办法进行演习,提高各级森林消防队伍的实战技能,掌握一整套适合本地区扑救山火的方法,增强扑火救灾能力。

  8、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指导各区森林防火部门制定当地扑火预案的基本框架。在实施过程中,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8.2解释

  本预案具体条款内容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森林火灾救治应急预案 第12篇

  1、发生火灾后立即呼叫周围人员分别组织灭火,同时报告院保卫科及上级领导,夜间电话通知医院行政总值班。

  2、人员首先应保护好病人,有组织、有秩序地帮助病人尽快撤离火场。

  3、撤离时走安全通道,切勿乘坐电梯。叮嘱病人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可能以最低的姿势或匍匐快速前进。

  4、如火灾发生在白天,听从科主任、护士长指挥,调动病房所有人力,协助病人撤离,轻病人由主班及辅助护士带领成批撤离;重病人由责任护士负责,接好各种抢救设备:如氧气袋、简易呼吸器等,护送撤离。如火灾发生在夜间,值班护士立即 通知医院行政总值班,同时与值班医生共同指挥病人撤离,护士带领轻病人迅速撤离,值班医生负责重病人撤离。火势较小时,使用现有的灭火器材组织人员积极扑救。

  5、火势难以控制时,马上拨打“119”报警,并告知准确方位。

  6、关闭邻近房间的门窗,减少火势扩散。

  7、切断电源,撤出易燃、易爆物品,并抢救贵重仪器设备及重要科技资料。

森林火灾救治应急预案 第13篇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以人为本”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保障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和省、市、县《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结合大坡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基本原则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作出快速应急反应;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随时做好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1.4启动标准

  接到火灾报告后,防火指挥所办公室要密切注视火灾变化动态,如出现对重点林区、林区居民地、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当地村委会请求援助或乡政府明确指示时,即报请乡森林防火指挥所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展开扑火救灾行动。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大坡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职责

  2.1.1领导机构

  乡森林防火指挥所是全乡处置森林火灾的领导机构,大坡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负责做好全乡的森林防火应急工作。

  各村民委员会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2.1.2乡森林防火指挥所人员组成

  指挥所所长:

  刘冬梅(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常务副所长:

  解建科(乡党委委员、乡人大主席)指挥所副所长:刘建华(乡党委委员、乡武装部部长)

  王建民(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胡家志(乡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胡家云(乡林业站站长)

  指挥所成员:

  张正学(乡财政所所长)

  丁光辉(中心学校校长)

  王建勤(乡水务所所长)

  邓

  勇(乡国土资源所所长)

  聂雁东(乡卫生院院长)

  付玉李(乡农科站站长)

  崔吉华(乡信用社主任)

  张雄华(乡计生办主任)

  张学宏(乡蚕桑站站长)

  胡连方(乡建设所所长)

  戴荣飞(乡农机站站长)

  指挥所办公室设在乡林业站,办公室主任由林业站站长胡家云担任,联系电话:,火警电话12119.

  森林防火指挥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国家《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

  (2)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订森林防火措施,组织群众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

  (3)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4)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

  (5)组织本地区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组织有关单位维护和管理好防火设施及设备;

  (6)掌握火灾动态,制定扑火预备方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7)配合有关单位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8)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9)完成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工作。

  2.2各工作组职责

  2.2.1乡直单位应急支持保障部门职责任务

  本预案启动后,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及时将火灾情况函(电)告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预定的方案立即行动,开展扑救工作。

  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加强对各村委会森林防火组织

  机构、扑火队伍的组建及各项防范措施的督察,确保防范、扑救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武装部:把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作为民兵训练的重要内容,当发生森林火灾时,协助各专(兼)职扑火队参加扑火救灾工作。

  派出所、司法所:发生森林火灾时,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检查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协助森林公安及时查处火案,严惩故意纵火烧山的犯罪分子,督察森林火灾案件执法情况.乡水务所:抓好乡管水库区域游玩人员的宣传教育,加强水库周边林区的监督管理,负责解决扑救火灾用水事宜。

  乡财政所:及时安排森林防火资金,协调森林火灾抢险物资的采购和资金安排工作。

  乡卫生院: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烧毁居民点并造成人员伤亡时,积极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药品支援、灾区卫生防疫、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乡民政所:当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民政部门负责协调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中心学校:组织全乡各中小学校切实有效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认真抓好林区学校的“五个一”教育活动,增设森林防火知识课,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及学生森林防火的责任意识。

  乡林业站:组织林业站干部职工,切实有效开展森林防火

  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备战森林防火的各项准备,突出抓好预防与扑救工作,充分发挥森林防火主力军作用。

  3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3.1森林火灾预防

  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重点林区的检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2林火监测

  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要及时掌握火灾信息。火灾发生地的地面瞭望台(哨)、巡护人员要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发现新的火灾后及时报告。

  3.3信息报告和处理

  3.3.1各级各部门在接到火灾报告或发现火灾后,应迅速组织扑救,同时将火灾上报乡森林防火指挥所,逾期报告或隐瞒不报,贻误战机造成损失的,将按有关文件规定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3.3.2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接到火灾报告后,应迅速查清火点位置,了解火点周围的森林植被状况,并与火点所属村委会取得联系,布置扑火事宜、随时掌握火灾动态。

  3.3.3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根据火灾发展情况按相关规定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

  4分级响应及预案启动程序

  4.1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的职责。一般情况下,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也相应提高。

  4.1.1发生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的森林火灾,由事发村委会启动本级预案并负责处理,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启动本级预案,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并报请县林业局率扑火技术人员赶到火灾现场指导扑救。

  4.1.2发生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且造成不良影响和财产损失,或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重点林区等情况时,在当地村委会指挥全力组织扑救的同时,及时向乡森林防火指挥所报告。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启动本级预案,全力组织扑救,并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县级预案进行处理。

  4.1.3当出现火场持续燃烧6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重点林区安全,或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发生在交界地区的情况时,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启动本级预案,全力组织扑救的同时,并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

  部启动县级预案全力组织施救。

  4.1.4发生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造成人员伤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严重威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和重点林区等情况时,启动本预案,全力组织扑救的同时,并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县级预案,全力支援救助。

  4.2预案的启动程序

  4.2.1全乡预案启动程序

  4.2.1.1总体部署

  第一梯队:由发生火灾辖区内的村民委员会组织以民兵为骨干50人的扑火队。

  第二梯队: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调集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15人,兼职扑火队40人。

  第三梯队: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调动邻近村委会各50人以上的扑火人员。

  4.2.1.2指挥程序

  (1)按照森林防火扑救属地指挥原则,统一指挥、科学扑救。

  (2)各单位扑火队必须由队长、副队长亲自率队参与扑火救灾行动,各扑火队必须自带扑火具材、通信设备。

  (3)指挥中心设在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统一协调下达各扑火队的作战命令。

  4.2.1.3火灾扑救任务分配

  (1)一般森林火灾:由第一、第二梯队赶往扑救,指挥权属乡森林防火指挥所。

  (2)较大、重大、特大森林火灾:由第一、第二、第三梯队赶往火场扑救,指挥权属乡森林防火指挥所。

  (3)林火扑灭后,由火场指挥所将火场移交当地村委会看守。

  4.2.2重点林区扑火力量的指挥调度程序

  红寨、妥乐、石仁、河尾、河勺、陡箐梁子、大黑山林区:第一方案由当地村委会组织当地以民兵为主体的100名扑火队员实施扑救,指挥权属当地村委会;第二方案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调动乡专业扑火队、兼职扑火队支援扑救;第三方案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调集周邻村委会50名以上以民兵为主体的扑火队员赶赴火场扑救。

  5应急行动

  5.1指挥所办公室工作职责

  本预案启动后,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开展以下工作:

  (1)按照乡党委、政府的指示,安排专职人员在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集中办公,发布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指令;

  (2)按照乡党委、政府的指示,对事发地村委会做出具体的指令,责成当地村委会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调集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和扑火物资;

  (4)保持与火灾现场指挥所的联系,跟踪了解火

  灾发展动态,及时反馈扑救工作进展情况。

  5.2各工作组应急行动

  5.2.1本预案启动后,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立即组织事发当地村委会按预案要求研究部署各种行动方案,责成各有关单位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立即进入岗位,做好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5.2.2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认真了解先期处置的情况,根据火灾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置的需要,研究制定各种扑救处置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开展以下工作:

  (1)对扑救行动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2)指挥协调现场扑救;

  (3)组织指挥老、弱、病、残人员及儿童、孕妇撤离火场林区,并做好安置;

  (4)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5)向乡党委、政府及时报告火灾发展和处置情况。

  5.2.3前线指挥可根据扑救处置的实际需要,成立以下工作组。

  (1)火灾扑救组:组织专业、半专业扑火队和现场扑救力量,进行现场扑救。根据需要,随时调遣后续处置和增援队伍。

  (2)医疗救护组:由乡卫生院负责做好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和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3)人员疏散和安置组:派出所、民政所、中心学校等组成,负责对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

  (4)社会动员组:由事发地村委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组成,负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火灾扑救工作。

  (5)物资和经费保障组:由财政所、供销社等有关部门组成,负责调集、征用应急物资、装备等保障物资。

  (6)应急通信组:由电信所负责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确保现场通信畅通。

  (7)生活保障组:由事发地村委会组织相关人员,负责扑救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8)综合信息组:由现场指挥所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负责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工作。

  (9)交通管制组:由派出所协同事发村委会组成,负责事发地的交通管制工作,确保运输畅通。

  (10)火案查处组:由林业站、派出所等部门组成,负责对火案依法从严尽快查处。

  6应急终止

  6.1应急终止条件: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

  6.2应急终止的程序: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下达结束应急的命令,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7后期处置

  7.1善后处置

  7.1.1火场留守及评估

  (1)留守:火灾扑灭后,现场指挥组将火场移交给当地村委会,当地村委会应组织足够人员看守火场,最少坚持24小时,直至无火种、火烟,防止死灰复燃。

  (2)评估: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应在十天内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调查火场损失情况,按归口上报的原则向相关部门上报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评估森林资源损失情况。并书面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7.1.2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

  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应根据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和安居工程的建设。

  7.1.3因扑救森林火灾出现伤亡事故的,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第44条之规定由民政、林业部门进行协调处理。

  7.2理赔

  根据火灾损失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依法对肇事者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7.3经验教训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重点是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负责处置火灾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要及时将扑救处置的全过程记录整

  理,形成系统的书面材料报乡森林防火指挥所,为今后妥善处置森林火灾积累经验。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乡、村、组林区与火场的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8.2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森林防火指挥所要建立物资储备库,储备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材,扑火队要有足够的燃油,准备好防火服、头盔、手电筒等救护用品等,还应有移动手机等通讯设备。

  8.4队伍保障

  扑救森林火灾要逐步实行队伍专业化。根据我乡乡情、林权制度改革后的林情实际,扑救森林火灾要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队伍,实行以专业队伍为主,半专业队伍为辅并与动员群众组织农村护林防火协会相结合。

  8.5经费保障

  扑救森林火灾所需的财政经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8.6培训演练

  8.6.1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有计划地对扑火队员以及林区

  干部职工、群众进行扑火指挥、扑火技能、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并向人民群众普及避火安全常识。同时,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讲座,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后备力量。

  8.6.2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开展培训和演练。

  9附则

  9.1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民政部门和部队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司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

  9.2其他事项

  9.2.1森林火灾等级划分

  1、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的;

  2、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

  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不足1000公顷的;

  4、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

  9.2.2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9.2.3地表火、树冠火、地下火的扑救方法

  (1)扑救地表火时要根据火场地形、风向、风力、植被密度等采取相应对策。在火头较大、火势较猛、蔓延速度较快时,要相互配合,宜攻则攻,宜守则守,循序渐进。

  (2)扑救树冠火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方法,一是根据地形情况,选择一定距离开设防火线,把火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二是在有自然依托的地带以火灭火,即放倒火。

  (3)在扑救地下火时,在火线外侧适当的位置沿火线开设防火沟,当防火沟对火场形成合围后,进行全面点燃,也可开设一段,点燃一段。

  9.2.4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点设施安全。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2)扑火战术上,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

  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3)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扑火队为主,其他扑火力量为补充。

  (4)在落实责任上,坚持职责明确、任务落实到位,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责任制。

  9.3预案管理与更新

  9.3.1本预案是全乡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9.3.2本预案由大坡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负责解释。

  9.3.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森林火灾救治应急预案 第14篇

  一、基本情况

  全乡现有森林面积和林业用地471余亩,地貌浅丘,随着“天保”工程实施,植被深厚,林农间杂,人为活动频繁,一旦发生山火往往难以控制,扑救更为困难。

  二、森林防火的方针

  1、“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是防火、扑救的行动指南。

  2、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工作的思想、组织、制度、措施、设施“五大”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森林防火体系。

  三、组织保障

  1、乡成立以乡长为森林防火队队长,分管林业的领导为森林防火队副队长,乡组建专职扑火应急分队,村组建以村主任为队长的专业扑火队。

  2、防火指挥机构负责进行防火,灭火常识的教育训练,印发宣传资料、禁火令1250份。

  3、防火工具有铁锹30把、砍 刀30把,斧头20把等,扑火经费5000元。

  四、制度保障

  1、完善防火值班制度,在防火期,乡领导带头值班。

  2、村组干部的具体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坚持巡护森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协助乡政府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3、制定山火发生的应急信号,严明纪律,服从指挥。

  4、强力推进“六有”建设(即有队伍、有经费、有制度、有预案、有装备、有措施)。

  五、森林火灾的扑救

  1、由村主任为队长,成员有,及八、九社的农户为成员,成为第一梯队带领扑火工具投奔现场扑救,随时报告火灾情况。

  2、乡上接到报告后,由乡长带领的乡森林防火分队随时待令出发投入抢救工作。

  3、根据当时情况需要县森林防火队的支援时,立即请求。

  六、基本要求

  火情发现早,扑救行动快,领导指挥灵,灭火方法对。

  1、扑火方法

  在力量使用上以三人为一组,由组长一人负责,扑火工具要因地制宜,因情施用。

  2、基本战术

  (1)抓住有利时机打歼灭战,如在小火、风小湿度大、烧座火等情况下,要集中力量一举扑灭。

  (2)以打为主,打隔结合,双线出击,必要时可开防火线,挖隔离沟。

  (3)能打则打,能守则守,上不翻山,下不过沟。

  (4)灭火不过夜。

  (5)灭火后,专人监视火场迹地,防止死灰复燃。

  (6)总的原则是:超前隔离树冠火,消灭地表火,挖断地下火,消除余火。

  3、注意事项

  (1)坚持四不打:即风大不打,悬崖峭壁不打,迎风火头不打,冲火不打。

  (2)在火场行军只能走山脊,避免走沟槽。

  (3)带上必要防护用品。

  (4)不单独行动。

  七、森林火灾的调查与统计

  火灾扑灭后,由乡林业站配合有关部门对火场进行调查,查明火灾,找出肇事者,分清责任,严肃处理,同时做好火灾的统计工作,对发生火灾的时间、地点、起火原因、发现火情时间和组织扑救经过、林木损失情况及火场调查资料、责任分析和处理情况、火场迹地更新情况等,要逐级上报,并存入案卷。

  八、奖励与处罚

  1、对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有功人员按《森林防火条例》第六章三十一条规定报请立功授奖。

  2、不服从扑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或者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的,按《森林防火条例》第六章三十二条处以100元至500元的罚款。

  3、因扑救山火而引起的死亡抚恤,按有关规定处理。

  4、对造成森林火灾重大责任事故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火灾救治应急预案 第15篇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理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X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防火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X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镇情概述。

  X镇位于X省X县东北X公里处,东与x镇接壤,南与X镇相连,西、北与x镇毗邻。近年来林业发展迅速,西部大开发后积极响应“再造山川秀美大西北”的号召,X镇先后实施了“三北”四期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等国家大型林业工程,绿化面积进一步扩大,杂林木资源丰富,树种以刺槐、油松、杨树为主,截止X年底,退耕还林(草)面积达X亩,天然保护林X亩。

  三、森林防火期。

  X镇森林防火期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四月三十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

  四、森林防火指挥系统。

  (一)森林防火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

  2、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发生深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和相关职能,由X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的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3、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广,影响范围大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4、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情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回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二)森林防火组织机构。X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森林防火办公室设在镇经济综合服务站,由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防火信息的接受,对防火信息按上级要求做到及时通知、传达、记录。对发生的火情、火灾报警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并在第一时间通知X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

  五、森林火灾预防。

  (一)加强队伍建设。

  1、护林队伍建设。X镇生态护林员负责辖区内的日常看护、巡查工作,各村在森林防火戒严期,要对重点林区野外用火专职进行看护。

  2、扑火专业队建设。镇政府成立由机关干部为主的30人的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各村也要成立(10-15)人的森林防火抢险队。要按照要求,做到组织、机具、通讯、车辆的落实,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集中管理、培训、演练,随时应对突发森林火灾。

  3、巡逻队的建设。各村的护林队员要做好值班巡查工作,24小时坚守岗位,对火灾易发地区,要采取巡回、滚动式巡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强化宣传教育。镇村两级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明白纸、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加强宣传、坚决杜绝上坟烧纸、烧荒、炼地等野外用火,也可采取口头打招呼等形式,大力向群众开展宣教,使防火意识深入人心。

  (三)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险隐患。

  1、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烧荒、炼地、焚烧枯枝杂草、野炊、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在进山入林的主要路口,要设置防火永久性防火标志牌,对违规用火者要依法予以严惩,真正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2、严格监督考核机制,镇政府将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全镇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并与村主要干部领导工作挂钩,同时要求各村对村级两委成员和党员、村民代表也要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以此加强全镇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的落实。

  3、森林防火戒严期内,要加大野外巡查力度,特别是重点林区、坟地、公路两侧等人员集中的区域和部位,要增派看护人员,增加巡逻密度,查处、杜绝一切野外用火。

  4、要突出重点实施分类管理。“重点”即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时段指:进入森林防火期,天气持续无雨,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的时段;冬至、春节、清明等节日,早上8点至晚上8点。重点区域指:田边、路边、山边、果园边、公墓区等。重点人群指:老、弱、病、残、痴、呆和未成年人及外来乞讨人员。进入防火期后,对重点时段实施重点安排,重点管理;对重点区域实行全天候巡查;对重点人群及公墓区全面摸排,建立档案,明确监护人和村联系人,实行镇、村、监护人三级监管。

  六、火情报告及接警程序。

  1、森林防火期内各村24小时昼夜值班和巡查,发现火情必须立即向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

  2、各护林员在巡逻、看守中发现火情必须及时报告森林防火办公室。

  3、森林防火办公室接警时,认真填写《火情登记簿》,内容有:报警单位、报警人、报警时间、起火地点、火情种类等。

  4、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及值班领导报告,并按领导指示进行调度上报。

  七、应急措施。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X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扑火队伍进行科学扑救,要做到集合迅速、武装齐备、组织有序、指挥有力、扑救科学,确保人员和其他财产的安全,减少损失。

  1、森林防火办公室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领导报告,同时通知机关应急队立即到机关院内集合待命。

  2、X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接到火警报告后,要立即指挥扑救工作,组织机关应急队队员立即赶赴火灾现场,了解火情,及时向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汇报火情。

  3、如一般的火情,可组织力量扑灭时,机关应急队不编队立即一起出发,及时赶到火场组织护林员进行扑救。

  4、如火势较大,一时无法扑灭时,机关应急队立即赶到火场,按照X镇森林

森林火灾救治应急预案 第16篇

  一、火情特征

  我镇现在森林面积3.2万亩,各村均有分布,人员居住分散,交通不便,通车不便的地方,是我镇重点成片的林区,火险相对集中等级高,每年春节前后8个月的时间范围里是火灾多发期。随着林区经营业务的增长,生产、生活用火频繁,烧炭、开垦、积肥都极易引起火灾,而我镇的森林分布战线长,地势复杂,防火基础设施差,故给预防和扑救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二、扑救原则

  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结合灾情,其扑救原则如下:

  1、扑救火灾要发现及时,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森林火警当天扑灭。

  2、扑火力量就地就近组织,要立足于自身,立足于本地不等不靠,以本辖区自救为主,外界支援为辅,发生火情后要边打边报告。(森林火警电话:12119)

  3、扑火人员要服从指挥,严明纪律,行动有序,扑火指挥人员要及时查明火灾情况,合理安排力量,加强火场指挥。

  4、以扑火现场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同时进行现场安全宣传,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出现。

  三、林火监测

  在森林防火期内,各村(单位)的护林防火指挥部及相关组织机构要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实行向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日报告制度。

  四、力量准备

  各村建立兼职打火队,以社为单位,每社凡满18—45周岁的青壮年均为义务打火队队员,代表组长为队长,由村护林防火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主是火警要及时扑救,及时报告。

  五、火灾善后处理

  1、火灾扑灭后,指挥部责成发生火灾单位派员留守火场,以免死灰复燃,留守人员不得少于5人,临时指挥部保留一支队伍,等留守火场人员确认火已完全熄灭,并报镇指挥部同意后,方可撤离。

  2、指挥部办公室要专人负责记录,发现火情到火灾扑灭的全过程存入档案,以便上报和备查。火灾损失调查将请上级相关部门调查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进行调查。

森林火灾救治应急预案 第17篇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规范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扑救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实行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市人民政府设立武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市委联系农业的副书记任政委,市人民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林业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市武装部部长、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市委市政府联系农业农村工作的副调研员或副县级干部、市云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处长、市公安局政委任副指挥长;市委办副主任、市政府办副主任、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应急办、市监察局、市农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消防大队、市森林公安局、电信、移动、共青团武冈市委、国有武冈公益林场等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林业局。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长职责:

  指挥长职责:负责全市森林防火指挥工作。

  常务副指挥长职责:

  协助指挥长指挥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协调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工作部门关系,分管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

  组织指挥特殊、紧急情况下的森林防火前线指挥部工作;

  负责全市各级森林扑火应急队伍和预备队伍建设;

  分管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副指挥长职责:协助指挥长领导、督促、检查全市森林防火指挥工作。

  2.2.2 办公室职责

  ①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②督促检查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协调各部门森林防火工作。对指挥部各项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工作情况。

  ③加强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工作,及时准确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全市火情信息,准确无误地传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项调度信息。

  ④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委托,发布森林防火、森林扑火紧急通知,并直接组织、指挥扑火工作。

  ⑤负责森林防火器材机具管理。

  ⑥负责森林防火专业队的培训管理。

  ⑦组织全市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考核和森林防火会议。

  ⑧调查重要火灾扑救情况,总结通报防火、扑火工作经验。

  ⑨整理保管全市森林防火档案。

  ⑩负责全市村级护林员的指导培训。

  2.2.3 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林业局:归口组织、管理、指导全市森林防火工作。

  市人民武装部:负责会同林业部门搞好民兵应急分队的建设、训练工作,根据森林火灾、扑火工作的需要,协同地方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独立行使指挥权。

  市人民检察院:主动提前介入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对侦查终结需要起诉的案件,要优先安排,快速提起公诉,并督促法院快审快判。

  市人民法院: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优先审理,快审快判,并做好判决的执行工作。

  市云山森林公园管理处:组织、指导云山森林公园的森林防火工作。

  市发改局:负责指导全市森林防火规划制定,协调安排应对森林火灾的基本项目建设,并监督执行。

  市财政局:根据森林防火形势和有关财政政策,负责将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扑救重大森林火灾储备金,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森林防火资金的监督管理。按照市政府领导的批示,及时安排、调拨扑火资金,保证森林防火救灾需要。

  市公安局:组织调派公安民警参加森林火灾扑救;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工作;按照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示,组织实施火场交通管制。

  市民政局:负责并指导重特大森林火灾灾民的生活救济工作;对扑救森林火灾牺牲、致残的人员,按照职责权限承办追认烈士的申请、审批和伤残等级评定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落实有关森林防火专用车辆的优惠政策;在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交通运输工具,保障扑火救灾运输畅通,做好高速公路边缘的火源管理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做好灾区的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设在林区或林区毗邻的牧场、园艺场的森林防火工作;协调指导加强林区农村生产用火和管理;当牧场、园艺场发生森林火灾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并负责组织灾后生产自救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知识纳入全市中小学校的教育计划,使森林防火宣传在学校制度化,当森林火灾直接威胁中小学校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依法加强对本预案执行情况的行政监察,督促同级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并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指导建立健全森林火灾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市气象局:做好森林火险天气监测预警预报,特别是高火险天气预警预报工作。发生重特大火灾时,负责及时提供火场气象预报和相关气象服务。

  市广播电视局:组织、指导电台、电视台开展森林防火报导,及时播报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报和森林防火预警预报;组织播报森林防火公益广告;负责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和火灾案例宣传报道把关工作。

  市森林公安局:指导、监督林业经营单位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参与森林火灾扑救,侦破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市消防大队:组织指挥消防官兵参加当地森林扑火救灾,当森林火灾直接威胁重要设施、居民住房时,及时启动城市消防应急预案,与森林扑火救灾联动。

  团市委:积极宣传森林防火,动员、号召青年团员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和抢险救灾,协助各地建立义务兼职扑火队伍。

  市移动、电信部门:负责调配森林防火无线电通讯频率,配合森林扑火现场指挥部建立火场应急无线通讯系统;协调排除防火无线电通讯干扰,保障森林火灾扑救指挥现场的无线电畅通。

  国有武冈公益林场:切实做好本单位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及时整改火灾隐患,负责本单位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3. 应急响应

  3.1 响应级别

  根据森林火灾的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3.1.1 Ⅰ级森林火灾

  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为Ⅰ级森林火灾:

  ①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②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

  ③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

  ④24小时未扑灭的。

  ⑤发生在市际行政边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

  3.1.2 Ⅱ级森林火灾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森林火灾:

  ①受害森林面积在50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

  ②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③与相邻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

  ④威胁云山国家森林公园的;

  ⑤市内林区发生危害较大的、12小时未扑灭的。

  3.1.3 Ⅲ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不足50公顷的、6小时未扑灭的。

  3.1.4 Ⅳ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的、2小时未扑灭的。

  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2 分级响应、分级处置

  3.2.1 Ⅰ级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主持召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会议,会商火情,部署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长带领现场督导组、技术咨询组赴火灾现场设立市扑火前线指挥部,协调指挥扑救火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每1小时向市人民政府和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一次情况。根据火灾发展态势,及时请求上级支援。

  3.2.2 Ⅱ级森林火灾:启动应急预案,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坐镇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调度指挥,成员单位领导和专家组有关成员在3小时内到达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会商火情,组建火灾现场督导组、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和技术咨询组等专门工作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带领现场督导组深入火灾现场一线,检查监督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或人民政府对扑救火灾指示精神的有关情况;在火灾现场协调设立市扑火前线指挥部,拟订扑救方案,调动扑火力量,下达扑救任务;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协调解决扑救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市林业局、市武装部、市消防大队、市武警中队、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市移动公司、市广电局、市电信局等部门联合组成综合调度组,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动态、火灾现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落实扑火力量、通信联系、火灾现场监测及部门间配合等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组成后勤保障组,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协调维持灾区社会治安秩序;协调伤员救治、灾民安全转移、救援物资筹措等后勤保障工作,同时组织力量开展火灾案件侦破。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扑火进展情况、火场地形和森林资源情况、火灾现场气象趋势等,对火灾现场态势及火情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判断、评估,为扑火战略和阶段性扑火战术提供技术咨询。

  3.2.3 Ⅲ级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地先行启动应急预案,根据火灾发生地的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相应启动应急预案,在火灾现场设立市扑火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3.2.4 IV级森林火灾,由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3.3 火情报告

  森林火灾信息报告实行分级报告和有火必报制度。

  建立统一的森林火灾报警系统,任何公民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应通过电话等形式向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警。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警电话:。

  对卫星监测的林火热点,各乡镇、办事处、国有林场必须在接到核查通知后1小时内将核查结果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必须在接到核查通知后1.2小时内将核查结果在防火网上反馈并报告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森林防火期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每天向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森林火情。

  一般火情,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林火日报、林火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上报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出现下列森林火灾之一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核准情况报告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①市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②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③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④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⑤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⑥云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森林火灾;

  ⑦网络、电视等公众媒体已播发的森林火灾;

  ⑧需要邵阳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3.4 扑火指挥

  3.4.1 扑火前线指挥部

  市,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后,有关领导和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并根据扑火工作需要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主要职责是:

  ①组织火灾现场侦察,掌握火场及周围的具体情况(包括燃烧面积、森林可燃物类型,火灾现场地形、地势、风向、风速、气温、火势蔓延速度;火灾现场周围的居民、设施以及影响火灾扑救的有关条件);

  ②制定扑火作战计划(包括扑救森林火灾措施);

  ③计算所需扑救力量和具体,合理划分扑火战区,进行具体分工,组织指挥扑火战斗;

  ④掌握扑火进程,并根据火灾现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扑火力量;

  ⑤做好火灾现场后勤物资保障的分配和落实,确保扑火的基本需要;

  ⑥做好火灾现场扑救人员的安全避险工作,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⑦向本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随时报告火灾现场情况,及时传达、落实上级的命令、指示;

  ⑧火灾扑灭后,组织力量清除残火,并派人看守火灾现场,严防死灰复燃。

  3.4.2 指挥原则

  ①逐级指挥原则。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下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执行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命令。为避免指挥混乱,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无特殊情况不越级下达命令。

  ②统一指挥原则。扑火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构,所有参加扑火救灾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③分区指挥原则:在火灾现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灾现场划分若干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战区指挥部负责本战区扑火的组织指挥工作。

  ④独立指挥原则:根据具有规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执行森林扑火任务时,市武装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可单独设立指挥部,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组织指挥工作。

  3.4.3 扑救原则

  ①在扑火过程中,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重要设施和居民房屋的安全放在首位。

  ②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③在扑火战术上,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尽量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④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武装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当地干部职工、群众等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因地制宜,统一组织指挥。

  ⑤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严格实行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⑥禁止动员老、幼、病、残、孕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3.4.4 应急基本措施

  ①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抢救受伤人员和将被困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并组织对受伤者进行救治。

  ②采取开辟防火隔离带等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③对局部地区实施交通管制,切实维护火灾地区社会治安秩序。

  ④若需征用社会物资、设备、交通工具时,一般情况下先报批后实施,紧急情况下可先实施后报告。

  ⑤若需实施飞机灭火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由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按《湖南省航空护林飞机申请和使用管理规范》(湘森指办[20xx]39号)规定,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省防火办提出申请。

  3.4.5 扩大应急和应急联动

  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启动高级别预案时,低级别预案同时启动。应急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当森林火灾跨本市行政区域时,在市有关部门的统一协调下,由市人民政府与相关县人民政府联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4.6 信息发布

  森林火灾信息发布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森林火灾信息发布工作。

  3.4.7 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力量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安排足够人员看守现场6小时以上。经扑火前线指挥部全面验收,确认火灾已彻底扑灭后,撤出看守人员,由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宣布应急行动结束,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4. 火案查处

  ①2公顷以内的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由乡镇、街道办事处林业站组织力量,深入火场,查处火因及损失情况,对肇事者和责任者作出处理,写出材料存档。

  ②一般森林火灾,由森林公安负责调查处理。

  ③重特大森林火灾由市级以上林业、公安主管机关,成立火灾案件查处小组,进行调查处理。

  5. 善后工作

  5.1 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

  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组织制订人员救助、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森林火灾引起的矛盾和纠纷。组织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恢复、重建。对火烧迹地,做好植树造林规划并限期完成。对火灾损害的设施,及时组织修复,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5.2 火灾损失财产处理

  因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被征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完好无损的,应及时返还;已造成损害尚能修复的,负责修复或补偿修复款;无法修复的,按重置价补偿;造成其他物资消耗的,按实际消耗补偿。

  5.3 扑火费用支付

  干部、职工(含合同工和临时工,下同)参加扑火期间的工资、旅差费、生活补助费,由其所在单位支付;非干部、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误工补助、生活补助及其他费用,按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由发生火灾的单位支付;参加扑救外单位森林火灾的专业、半专业消防队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器材、装备等费用,按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由发生火灾的单位支付。上述应由发生火灾的单位支付而其确实无力支付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支付。

  5.4 分析评估

  森林火灾扑灭后,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起火时间、地点、原因、扑火物资消耗、因灾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造成的人员伤亡以及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及时进行总结,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制定和落实改进措施,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人民政府和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送有关重、特大森林火灾调查报告。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保障

  ①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长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在防火期应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②森林防火期间,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村干部和村级护林员三级防火电话全日开通,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③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要动用一切通信工具,完善火场应急通讯系统的建设,前线指挥部与火场应随时保持联系,市防火办和上级防火办与火灾现场直接保持联络。

  ④各单位防火组织在重点火险期实行24小时值班。

  ⑤瞭望台值班人员,要24小时坚守岗位准确瞭望观察,发现火情及时报告。

  ⑥景区、重点林区和国有林场除坚持24小时值班外,要组织防火人员、护林员进行巡查和火情监测,对重点部位和火灾多发区设点设卡派专人严防死守,禁止火源进山。

  6.2 队伍保障

  应急力量通过组建专业扑火队、市消防大队、民兵应急分队、义务扑火队与动员组织村民参与相结合的办法组织。

  ①市林业局成立一支30人的专业扑火队伍、市武装部成立一支3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伍,负责市内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扑救和支援,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调动。

  ②全市17个乡镇、四个街道办事处成立以本单位干部职工、林业站人员、护林员和民兵为主的应急义务扑火队,每队30人。全市483个行政村分别组建20人的义务应急扑火队,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火灾扑救和应急,由当地行政领导指挥。

  ③国有公益林场、银林公司各建立一支30人的应急扑火队伍,负责本场内的火灾扑救和毗邻乡镇的火灾救援,由场长指挥,并接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挥调动。

  ④配备好服装、火鞭、柴刀、水壶、毛巾、胶鞋、电筒和风力灭火机,各应急队应配备打火鞭、柴刀、水壶、毛巾、胶鞋和电筒等工具,开展好扑火知识的培训。

  6.3 医疗卫生保障

  市人民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储备必要药品、医疗器械,加强特殊医院、病房建设,确定参与森林火灾应急医疗卫生人员名单,制订医疗卫生队伍和物资调度等方案。

  6.4 物资保障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利用现有森林火灾应急物资、设备、设施的基础上,根据需要,要逐步配备和更新本部门森林火灾应急物资设备、装备。

  6.5 经费保障

  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机构工作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部门保障。

  6.6技术保障

  市气象局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卫星遥感监测、人工增雨等技术保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森林防火信息库,汇集森林防火信息,确保森林防火救灾决策的科学性。

  6.7 监督管理

  6.7.1 预案演练

  市人民政府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举行一次预案演练。

  6.7.2 宣传与培训

  市防火办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应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森林火灾预防和应对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增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提高支持、参与森林扑火的自觉性。

  6.7.3 奖励与责任

  对在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救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森林火灾信息或者因失职、渎职行为造成火灾损失的,将依据《武冈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武办发〔20xx〕9号)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7.4 监督检查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林业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对本预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7. 附 则

  7.1 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市林业局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提请市人民政府修订完善本预案。

  7.2 预案制定与实施

  本预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森林火灾救治应急预案 第18篇

  每当我捧起一本书细细阅读;每当我拿起一支笔认真写作;每当我一次次面对道德选择。我都会想起我的启蒙老师,是她,在我曾经贫瘠的心田上播下了绿色的种子,还有一个无论什么时候都是光明的太阳。

  我年仅6岁就上了学,性格内向、乖巧。上课就规规矩矩地坐在第一排,认真听,成绩也是名列前茅。但是因为我胆子不大,直到3年级我才开始当一些班干部,也直到3年级,我的名字才开始频繁出现在同学、大家的嘴里。

  我第一次当班干部是当早读小老师。当天,我拿着书走向讲台,我的脸通红通红的,心扑通直跳,仿佛我在干一件非常伟大庄重的事情。我用几乎颤抖的声音带读:“请把语文书翻到第12页,第4课,《槐乡的孩子》。”同学们开始读了起来,我暗松了口气,一抬头就看见了彭老师,她站在门口,脸上是会心的笑容。

  从那以后,我变得越来越大胆。上课时,有积极举手的我;下课时,有和同学们哄堂大笑的我;运动会时,有为了班级荣誉努力拼搏的我;开班会时,有在讲台上响亮发言的我;老师需要帮助时,有争着帮忙的我。

  彭老师不仅培育了我的学习成绩,培育了我的工作能力,更让我走出了自卑这个阴暗的地方。我从一个胆小怕事、懵懂的女孩,变成了一个胆大、有责任心的女生。

  感谢我的语文启蒙老师——彭老师,是她在我身后给我加油鼓劲,带领我走出黑暗,迎来光明,不仅授予我知识,更教了我做人的道理,帮我劈开了以后的道路。

森林火灾救治应急预案 第19篇

  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有效消灾”的森林消防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确保应急处置准备充分、反应快速、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依据《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浙江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衢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衢江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衢州市衢江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举村乡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一、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乡村联动。在乡党委、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本预案。加强乡村协调联动,共同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2)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与森林消防工作相关的各行政村及各单位,根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确定的职责,尽职尽责、积极配合、密切协作,确保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快速响应、保障有力。

  (3)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应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科学指挥、合理用兵、确保重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公共设施和森林资源安全。

  (4)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行政村和森林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森林火灾预防措施,切实加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思想、物资和工作准备,确保反应快速、处置得当。

  二、组织指挥体系

  1、森林防火指挥部

  总指挥:

  常务副指挥:

  副指挥:

  2、森林扑火组

  组长:

  成员:

  3、后勤保障组

  组长:曾伟

  成员:郑世龙、杨立新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乡指挥部负责指挥。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扑火前指),负责森林火灾的指挥扑救工作。扑火前指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构,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指的统一指挥。

  三、信息报告

  森林火灾实行有火必报制度。各行政村,乡属各单位要第一时间准确、规范地将森林火灾信息上报至乡指挥部,并及时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村。出现重要火情时,乡指挥部应立即报告区森林消防指挥部和区政府。

  四、应急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指挥机构和力量。森林火灾发生后,乡指挥部要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由乡指挥部负责指挥;初判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由乡指挥部上报区指挥部,听从区指挥部统一指挥;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报告衢州市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行政村和各单位要根据火情情况组织力量全力扑救,扑救森林火灾应以森林消防队伍为主,必要时动员经过扑火培训的乡干部、当地群众等非专业力量参与扑救工作。

  不得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与扑火工作,上述人员自发参加的,各行政村和有关单位应当加以劝阻。

  扑火前指要尽快了解掌握火场情况,全面、准确地对火场各要素进行分析,迅速形成火灾扑救方案,果断向各扑火队伍下达命令。在火灾现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灾现场划分若干战区,分别任命战区指挥员,按照扑火前指的统一部署,全权负责本战区扑火的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的规范化要求具体按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印发的《扑救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工作规范》执行。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依照预定的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安全撤离路线,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的医疗保障。

  维护交通秩序,加强火灾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经检查验收合格,扑火人员方可撤离。同时,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

  扑火工作结束后,森林火灾发生地、乡指挥部及时进行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按规定时限上报区指挥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扑火工作中牺牲或受伤的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由火灾发生所在行政村和乡调查处置组联合依法查处;对在火灾事故中失职渎职人员,依据《浙江省森林消防工作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森林火灾救治应急预案 第20篇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目的在于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确保本镇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得当。把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有效地保护我镇的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的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清溪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防火的应急事件处理。

  1.4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以人为本,依靠科技;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1.5 预案启动的条件

  (1)在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划内的森林火灾.

  (2)燃烧时间在一小时以上,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3)森林过火面积已达30亩,尚未控制的森林火灾。

  (4)天气干燥,风大,林内可燃物多,火势难于控制的森林火灾。

  (5)对工厂、仓库等重要建筑和民居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森林火灾。

  (6)火场跨越本镇与其它市、镇行政界线的森林火灾。

  (7)需请求市或其它联防单位支持的森林火灾。

  2.组织体系及职责

  我镇已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408室,即清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内。本预案启动后,清溪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着本镇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2.1 指挥部人员组成

  指挥长:主管副镇长

  副指挥:农办主任 林业站长

  成员单位:公安分局、武装部、消防大队、交警大队、财政分局、电信分局、社会事务办、清溪医院、各村委会。

  办公室主任:林业站站长

  2.2 组织指挥体系

  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扑救工作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组织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必须快速响应,努力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2.3 职责

  (1)指挥长:在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后,根据前线火情信息反馈,决定启动相应等级的森林防火预案,统观全局,调配打火力量,指挥、协调前线与后勤力量,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

  (2)副指挥:接报后,马上赶赴现场,对火场地形地势进行充分了解,制定打火方案。指挥打火队的进攻方向,对火势突发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充分与指挥长进行信息沟通,指挥好后勤人员的工作安排。组织第二、第三梯队及扑火设备,完成扑火后组织人员整理设备及清理火场。

  (3)成员单位:

  公安分局:应急预案启动后,迅速组织公安民警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查明火灾原因。

  消防大队:迅速反应,派出消防车、消防人员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参加扑火。

  交警大队:维持到达火场道路的交通秩序,保证人员、物资运送及时到位。

  武装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利用运兵车运送人员、物资到火场。

  财政分局:负责将本镇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协调解决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做好应急款项准备工作。

  电信分局:负责保障森林防火指挥部与扑火现场的通讯联络畅通。

  医院:负责调动药品、器材、组织医疗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及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各村委会:协调做好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后,按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调度,组织本村的“三防”人员迅速进入火场扑救。

  3.运行机制

  3.1 预防预警机制

  3.1.1 森林防火的预防

  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提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狠抓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实,签订防火责任书;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规定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天气和危险区域的巡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抓好全镇生物防火林带的建设,提高防火能力。加强我镇护林扑火队伍的建设和防火基础设施的建设,全面提升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1.2 火险预测预报

  根据东莞市气象部门在森林防火期内对我市气候的预报,分析各重点防火期的森林火险形势预测报告,利用电视台向全镇发布。森林火险等级为三级:

  (1)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火灾较易发生。

  防御指引: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强巡山护林和野外用火的监管工作;充分做好扑火救灾的准备工作,进入林区注意防火;在林区或林缘用火要做好防范措施,勿留火种,乱丢烟头。

  (2)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四级):高度危险。林区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

  防御指引:

  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管制野外火源;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进入防火临戒状态;在重点火险区要设卡布点,禁止带火种进山;停止一切炼山作业。

  (3)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森林火灾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防御指引:

森林火灾救治应急预案 第21篇

  幼年时期,是每一个人学习最好的阶段,启蒙是每个人必不可少的,而在我的启蒙时期,给予了我最大帮助的,便是我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凌老师了。是她将我带进了书的海洋,为我敞开知识的大门,也是他让我明白了做人的基本原则之一——谦虚。

  在我刚踏入学校的那一天,便觉得学校是一个神奇的地方,在它那里有着很多很神奇的东西,书本是一道又一道大门,而老师是我们团队的智多星,她为我们解答一切问题。在上第一课的那一天,他便跟我们讲授了知识的重要。凌老师对读书这一块尤其重视,凌老师在上课下课时不断的向我们推荐好书,讲述看书的重要性。记得有一回,书上有一个单元讲述的就是读书的故事,凌老师对于这一单元格外重视,几乎是偏偏必背,在这一单元的日积月累里,也向我们介绍了很多书籍,凌老师让我们在日积月累里挑选一到两本读。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渐渐或得了凌老师的青睐,应此,我心内的虚荣心也渐渐显露出来,我开始变得骄傲,原本收敛的样子一改,变得很疯狂,很骄傲,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有老师做依仗。凌老师怕是知道这件事情,也不知道是从我的作业自己方面还是听同学们说的,心生一计,而这一记,也正中我下怀,让我好好的收敛收敛。

  因为自己的猖獗,原本作文水平很好的我,用了很多的词语来堆砌,殊不知如此自己的作文往往却写不好。那一次,凌老师抱来一大摞大作文本,什么也没说,只是露出微妙的神情。凌老师招呼几个组长上去把大作文本发下来,我还没来得及看我的分数,凌老师便说:“没达到90分的同学请重写。”我暗喜:反正不会有我吧!我轻松的翻开大作文本,什么我只得了86分!我惊讶道。别的人看了这分数,估计还会觉得心里还比较平衡,可是这“86”分在我的心里却是如刀刺一般疼痛。我强忍着没让自己落泪,可是一到家还是控制不住的大哭起来。我总结了原因——是自己太把自己当回事儿了,所以对于作业、作文都很敷衍,随便套上几笔就结束了。凌老师用特殊的方法,使我明白了做人一定要谦虚。

  启蒙老师是一生当中你记忆里最抹不去的人,那是自己幼年时的记忆,那是不可能忘记的……启蒙老师传授给你的知识、品质,你会终身受益……

森林火灾救治应急预案 第22篇

  时光飞逝,我由当年稚气未脱的一年级小屁孩儿,成为了一名成熟稳重的六年级学生。临近毕业,回首校园里难忘的事与人,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我一年级时的启蒙老师。

  盛老师身量中等,剪了一头短发。她四十岁左右,慈眉善目,笑起来嘴巴微抿,眼角泛出条条笑纹,看上去亲切极了。盛老师说起话来轻声轻语,特别温柔,让人听起来十分舒服。

  盛老师的教学,让我印象深刻。我最难忘的,是她教给我们“候”与“猴”两个字。盛老师为了不让我们把这两个字写错,就讲了这样一个故事:“猴”这个字,本来右边也和“候”一样,两部分之间有一竖。但是,猴子太调皮,在树林间甩来甩去,把这个竖给甩丢了,才变成现在的“猴”。盛老师的方法挺有效的,至今我都忘不了这个“猴”的故事,也没有再写错这两个字。

  盛老师给我们举办过多次活动,表现好的同学会得到一张表扬信。到现在,那些表扬信已经找不到了,一张都找不到了。也许这几张表扬信表面上毫无意义,甚至有几分幼稚,但这代表着我人生的第一项荣誉,它们给了我人生的第一次鼓励。现在,它们中或许有一张,在我家中的某个角落里,上面可能还留着盛老师熟悉的笔迹,还留着我幼时的点点回忆。

  盛老师,您教过无数无数的学生,或许,我已经从你记忆的脑海中消失了。但是,您教给我的一切知识、给我的每一封表扬信,我都铭记在心,您是我永远忘却不了的启蒙老师。

森林火灾救治应急预案 第23篇

  我时常怀着深深地感激之情,思念着我的启蒙老师。是她——吴老师,在我童稚的心灵里播下美好的种子,教导我:要爱祖国,要勤勉,要做一个正直、诚实的人。3年过去了,老师的话仿佛还在我的耳边回响。

  吴老师,您现在一定是在为我们的毕业考而担忧、烦恼。因为我们这段时间显得心有点静不下来,而星期五我们又要照毕业,你又担心我们刚刚收的心又飞了出去……种种小小的芝麻事都要您担心,是我们,才让你多了一丝丝的烦恼,吴老师,谢谢您!

  随着岁月的流逝,我也即将踏入新的旅程,结束我的小学生活。在这三年来,你把我从一个愚昧无知的小女孩,变成一个充满智慧的少女。让我懂得:我如果不努力,别人就会超过我,而我就会被淘汰。吴老师,你是一位教学经验丰富的好老师,你给我的印象,恐怕是我这辈子都忘不了的。这三年来的一件件事都一下子从我眼前映出。

  记得有一次,你把全班留下来背完英语单词才能回家,而我在班上只剩下十几个人的时候再去背,你就严肃地对我说:“你不是应该留到这时候,你应该早走的,早点回家复习的。”老师您那简单的语言让我重新努力起来。这个只有母亲才有的关心,你真是我们在学校的母亲啊!

  吴老师,你就象蜡烛一样,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你就象村蚕,奉献了自己,装饰了别人;你就象一支支粉笔,牺牲了自己,留下了知识。,谢谢您,吴老师!

森林火灾救治应急预案 第24篇

  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节期间(4月1日—4月4日)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区域管辖

  森林火灾的预防与扑救,按照行政区域管辖,由村委会负责,镇政府协助。各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把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精心组织,重点布控,真正把各项预防和扑救措施落到实处。村与村交界处发生森林火灾,毗邻村均要组织力量扑救,做到村村联防。

  三、工作要求

  1.各村要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消防结合、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依法治火”的方针,克服麻痹松劲思想,认真落实“攻难点、找薄弱、消隐患”的措施,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2.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重要地段、路口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名单,及时上报镇党政办、林业站。

  3、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要确保一个主要领导带班,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4、各村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

  5、全镇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6、镇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7、各村要利用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扫。

  四、奖惩措施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好各类野外违章用火。镇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100元补贴,发现二次以上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森林火灾救治应急预案 第25篇

  我时常怀着深深的感激之情,思念着我的启蒙老师。是他,在我童稚的心灵里播下美好的种子,谆谆教导我:要热爱祖国,要勤勉,要做一个正直、诚实的人。

  几年过去了,老师的话仿佛还在我的耳边回响。我的语文老师是个非常幽默的人,他给我带来了很多欢笑,让我减少了许多忧愁。他叫陈新发。有几件事与他有关,这些事会让我时时想起他的可爱,他的睿智,以及我从中得到的快乐。我非常急切地想和大家分享。一、“家”与“豕”记得一次语文培优课上,老师正讲造字法的时候,忽然指着“家”字讲解:“‘家’这个字把上面的部首去掉,就变成了‘豕’,它的读音是‘shi’。”“屎?”我听了后哈哈大笑,老师连忙在黑板上写下“豕”这个字,解说道:“此‘豕’非彼‘屎’也,此乃猪的意思,古时候,人们都要养猪,等到过年的时候再杀了吃。所以,要用栅栏围着,如果猪跑了的话,那过年的时候就吃不了‘豕’了。这就是‘家’的由来。”陈老师风趣的话语又一次博得了我的`欢笑。

  二、启蒙老师的音容笑貌,深深地印刻在我的脑海里,他那富有幽默感的话语,让我铭记在心。

森林火灾救治应急预案 第26篇

  1、总则

  编制目的:在于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确保本镇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得当。把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损失降到最低,有效地保护我镇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清溪行政区域内发生重、特大森林防火应急事件处理。

  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以人为本,依靠科技;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预案启动条件:

  (1)在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划内森林火灾.

  (2)燃烧时间在一小时以上,尚未扑灭森林火灾。

  (3)森林过火面积已达30亩,尚未控制森林火灾。

  (4)天气干燥,风大,林内可燃物多,火势难于控制森林火灾。

  (5)对工厂、仓库等重要建筑和民居安全造成重大威胁森林火灾。

  (6)火场跨越本镇与其它市、镇行政界线森林火灾。

  (7)需请求市或其它联防单位支持森林火灾。

  2、组织体系及职责:

  我镇已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408室,即清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内。本预案启动后,清溪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着本镇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指挥部人员组成:

  指挥长:主管副镇长

  副指挥:农办主任林业站长

  成员单位:公安分局、武装部、消防大队、交警大队、财政分局、电信分局、社会事务办、清溪医院、各村委会。

  办公室主任:林业站站长

  组织指挥体系:在镇委、镇政府统一指挥下,扑救工作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组织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必须快速响应,努力完成所承担各项任务。

  职责:

  (1)指挥长:在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后,根据前线火情信息反馈,决定启动相应等级森林防火预案,统观全局,调配打火力量,指挥、协调前线与后勤力量,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

  (2)副指挥:接报后,马上赶赴现场,对火场地形地势进行充分了解,制定打火预案。指挥打火队进攻方向,对火势突发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充分与指挥长进行信息沟通,指挥好后勤人员工作安排。组织第二、第三梯队及扑火设备,完成扑火后组织人员整理设备及清理火场。

  (3)成员单位:

  公安分局:应急预案启动后,迅速组织公安民警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查明火灾原因。

  消防大队:迅速反应,派出消防车、消防人员配备必要消防设备参加扑火。

  交警大队:维持到达火场道路交通秩序,保证人员、物资运送及时到位。

  武装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利用运兵车运送人员、物资到火场。

  财政分局:负责将本镇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协调解决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做好应急款项准备工作。

  电信分局:负责保障森林防火指挥部与扑火现场通讯联络畅通。

  医院:负责调动药品、器材、组织医疗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及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受伤人员抢救工作。

  各村委会:协调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后,按森林防火指挥部调度,组织本村“三防”人员迅速进入火场扑救。

  3、运行机制:

  预防预警机制:

  森林防火预防: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森林防火意识;狠抓森林防火措施落实,签订防火责任书;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规定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天气和危险区域巡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抓好全镇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提高防火能力。加强我镇护林扑火队伍建设和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预防森林火灾综合能力。

  火险预测预报:根据东莞市气象部门在森林防火期内对我市气候预报,分析各重点防火期森林火险形势预测报告,利用电视台向全镇发布。森林火险等级为三级:

  (1)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火灾较易发生。

  防御指引: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强巡山护林和野外用火监管工作;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工作,进入林区注意防火;在林区或林缘用火要做好防范措施,勿留火种,乱丢烟头。

  (2)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四级):高度危险。林区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

  防御指引: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管制野外火源;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进入防火临戒状态;在重点火险区要设卡布点,禁止带火种进山;停止一切炼山作业。

  (3)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森林火灾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森林火灾救治应急预案 第27篇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提高我村森林防火能力,确保辖区森林资源和退耕还林成果安全,按照《保安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护林防火工作的通知》保政发(20xx)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村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明确责任,统一领导、分级指挥。在“村两委”领导班子的统一领导下,由防火小组成员牛世宏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各村小组制定本自然村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指挥的原则,落实火灾事故处置责任制。

  (2)、统一步调,快速反应。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协调本预案涉及相关村小组之间的工作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本预案快速有效实施。

  (3)生命重于泰山、安全第一。坚持以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居民和扑火人员生命安全为前提,努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4)以专为主、专群结合,。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扑火队伍为主,群众扑火队伍为辅,实行“专群结合,机动灵活”的原则。镇森林扑火专业队伍统一由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调动指挥,我村群众扑火队伍由组长牛海宝统一调动指挥。

  (5)警钟长鸣,做好准备。随时做好应对森林火灾突发事故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物资准备、工作准备,做到有备无患、常抓不懈,建立森林火灾事故的长效机制。

  (6)适用范围。在全村范围内发生一般以上(包括一般)森林火灾事故处置时启动本预案。

  三、防火指挥部相关职责

  (一)杨畔行政村护林防火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指挥:牛海宝(村支书)

  副总指挥:马应文(村主任)

  牛世宏(村主任助理)

  成员:白世忠(安梁村小组队长)

  刘德祥(杨畔村小组队长)

  段玉斌(前崾岘村小组队长)

  许占俊(杨崾岘村小组队长)

  陈赵俊(杨芥子村小组队长)

  高喜军(背水沟村小组队长)

  陈振元(老庄湾村小组队长)

  段青云(下罗湾村小组队长)

  各村新老党员、老支书、老队长及知识青年等。

  指挥部办公地点设在村委会党员活动室,办公室主任为马应文,副主任牛世宏(兼),森林火警电话:

  (二)岗位职责

  (1)总指挥:牛海宝,负责全村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审定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及时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指挥重特大森林火灾,下达补救命令,调动全村各村小组社员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决定是否需要上级支援本镇火灾扑救。

  (2)副总指挥:马应文,协助总指挥参与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指挥扑救;组织动员各级扑火队伍;协助总指挥部进行科学决策。

  (3)副总指挥:牛世宏,协助总指挥组织扑火力量扑救森林火灾;督促检查指挥部决定、命令的贯彻执行情况;协助指挥部进行决策。

  (4)办公室:拟定森林防火相关工作的指示、决定、命令、通知;协助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动员扑火队伍;配合指挥部搞好扑火后勤保障工作。

  (5)成员:本部成员由各村小组队长、老党员、干部及知识青年组成,召集各村有效劳力,筹备临时扑火工具,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森林火灾救治应急预案 第28篇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1.4 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主体,国家根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需要,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见附则。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家林业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工作。

  2.2 扑火指挥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省界的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

  地方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武警森林部的队伍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接受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执行跨省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接受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3 专家组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3 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预警

  3.1.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由国家林业局制定。

  3.1.2 预警发布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部门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

  必要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向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3.1.3 预警响应

  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加强森林防火巡护、卫星林火监测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当地各级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做好物资调拨准备;武警森林部的队伍对兵力的部署进行必要调整,当地森林消防队伍视情靠前驻防。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视情对预警地区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3.2 信息报告

  地方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及时、准确、规范报告森林火灾信息,及时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对以下森林火灾信息,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向国务院报告,同时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

  (1)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3)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4)火场距国界或实际控制线5公里以内,并对我国或邻国森林资源构成威胁的森林火灾;

  (5)发生在省(区、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6)发生在未开发原始林区的森林火灾;

  (7)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8)需要国家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9)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灾发生后,基层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由县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分别由市级、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

  4.2 响应措施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有关地方和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2.1 扑救火灾

  立即就近组织基层应急队伍和专业森林消防队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当地解放军、武警部的队伍、民兵预备役部的队伍、公安消防部的队伍等救援力量,调配航空消防飞机等大型装备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4.2.2 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保障。

  4.2.3 救治伤员

  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4.2.4 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4.2.5 保护重要目标

  当军事设施、核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4.2.6 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4.2.7 发布信息

  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

  4.2.8 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4.2.9 应急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4.3 国家层面应对工作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国家层面应对工作设定IV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4.3.1 IV级响应

  4.3.1.1 启动条件

  (1)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同时发生3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IV级响应。

  4.3.1.2 响应措施

  (1)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加强卫星监测,及时调度火情信息。

  (2)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协调相邻省份派出专业森林消防队进行支援。

  (3)视情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4.3.2 Ⅲ级响应

  4.3.2.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重大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4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Ⅲ级响应。

  4.3.2.2 响应措施

  (1)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调度了解森林火灾最新情况,组织火情会商,研究火灾扑救措施;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就近调派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参加火灾扑救。

  (3)武警森林指挥部指挥当地武警森林部的队伍扑救火灾,指导相关武警森林部的队伍做好跨区增援准备。

  (4)中国气象局提供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准备。

  4.3.3 Ⅱ级响应

  4.3.3.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72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4.3.3.2 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请求,指挥部调派武警森林部的队伍跨区域支援,调派森林航空消防飞机跨省(区、市)参加扑火。

  (3)根据火场气象条件,指导、督促当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4)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协调做好扑火物资调拨运输、卫生应急队伍增援等工作。

  (5)协调中央媒体加强扑火救灾宣传报道。

  4.3.4 Ⅰ级响应

  4.3.4.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已达到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火势持续蔓延,过火面积超过10万公顷;

  (2)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威胁,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特别巨大;

  (3)发生森林火灾的省级人民政府已经没有能力和条件有效控制火场蔓延。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国务院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国务院决定启动I级响应。必要时,国务院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4.3.4.2 响应措施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设立火灾扑救、人员转移、应急保障、宣传报道、社会稳定等工作组,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1)指导火灾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制定森林火灾扑救方案。

  (2)协调增调解放军、武警、公安、专业森林消防队及民兵、预备役部的队伍等跨区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增调航空消防飞机等扑火装备及物资支援火灾扑救工作。

  (3)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或省级人民政府的请求,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增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强伤员救治,协调实施跨省(区、市)转移受威胁群众。

  (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畅通。

  (5)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范次生灾害。

  (6)进一步加强气象服务,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7)组织统一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协调指导森林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8)决定森林火灾扑救其他重大事项。

  5 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人民政府提交评估报告。森林火灾损失评估标准,由国家林业局组织制定。

  5.2 工作总结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国务院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5.3 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追究责任。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6 综合保障

  6.1 队伍保障

  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森林消防队、武警森林部的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驻军、武警其他部的队伍、民兵、预备役部的队伍等扑火力量为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

  跨省(区、市)调动扑火力量增援时,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6.2 运输保障

  增援扑火兵力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铁路输送方式为主,特殊情况由民航部门实施空运。专业森林消防队、武警森林部的队伍的输送由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请铁道部或民航部门下达运输任务,由所在地森林防火指挥部、武警森林部的队伍联系铁路或民航部门实施。

  6.3 航空消防飞机保障

  发生森林火灾后,首先依托火灾发生地周边航空护林站森林航空消防飞机进行处置;在本省(区、市)范围内调动森林航空消防飞机支援,由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按辖区向国家林业局北方航空护林总站或南方航空护林总站提出请求,总站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调动。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需要跨省(区、市)调动森林航空消防飞机支援,由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按辖区向国家林业局北方航空护林总站或南方航空护林总站提出请求,总站报国家林业局同意后组织实施;需要调用部的队伍及其他民航飞机支援,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6.4 通信与信息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各级通信保障部门应保障在紧急状态下扑救森林火灾时的通信畅通。林业、气象等部门及时提供天气形势分析数据、卫星林火监测云图、火场实况图片图像、电子地图及火情调度等信息,为扑火指挥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6.5 物资保障

  国家林业局加强重点林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储备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等物资,用于支援各地扑火需要。地方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本地森林防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装备。

  6.6 资金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森林防火所需支出。

  7 附则

  7.1 灾害分级标准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7.2 涉外森林火灾

  当发生境外火烧入或境内火烧出情况时,已签订双边协定的按照协定执行;未签订双边协定的由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外交部共同研究,与相关国家联系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7.3 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7.4 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实施后,国家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7.5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

  7.6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森林火灾救治应急预案 第29篇

  我的启蒙老师是曹武老师,他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的前途是不可预测的,只要努力了就会有收获。

  曹老师很幽默,天天带着开心的表情来上课,可有时他也会发大火,他发火的时候我们看都不敢看他一眼,只看着黑板一动不动。

  以前我的数学成绩一直不怎么样,自从曹师来带我们数学后,我的数学成绩立即直线上升。陈老师上课的时候如果看到哪个同学做错题目了,他肯定就会去鼓励那个同学:有一次我们在做老师布置给我们的练习题,曹老师忽然走到我旁边来看我做出来的答案。我心想:“我肯定错了许多题。我估计老师看见我错了那么多题肯定会说我几句的。”可我却全部想错了,老师对我说:“刘士维,这次练习做的不错嘛,不象以前那样老是错了,有很大的进步嘛!不要骄傲自满啊,继续努力啊!”曹老师还让全班为我进步而鼓掌,我听到后,整个人傻了,真没有想到老师会这样做!整一节数学课我都沉浸在愉快当中。

  下课后,老师又叫我去他的办公室,我心想:“难道我昨天的作业做错了?还是我犯了什么错误啊?”。进了办公室,来到老师身边,曹老师对我说:“你最近学习进步很大,要继续努力,你是个聪明的孩子,但是你不肯努力,要记住:人的前途是不可预测的,只要你努力了,就肯定会有收获。你虽然以前的成绩不是那么好,但却不能说你长大后没有出息!听见了吗?”我又一次被老师给震惊了,,连忙说:“听见了!”我现在的心情实在是太兴奋,太激动了!

  听了这番话,我信心大倍增长,因为老师对我的期望很高,我不能辜负老师的期望,我已经决定了,高中考华师附中!

森林火灾救治应急预案 第30篇

  森林防火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为了确保xx镇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安排好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各方面工作,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使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森林防火预案: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警、火灾,必须立即向镇、村值班室或领导报告火灾发生的具体地点、时间、火灾情况。

  二、村森林防火扑救预案

  各村委会在防火期要坚持24小时值班,并要确保一名领导带班。各村护林员要到山上巡山,村干部要到林区守路口,查火种。遇到火情要及时报告,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村值班室或村干部在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向镇主要领导或值班室报告火灾区情况,同时向村主要领导报告火灾情况,村主要领导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村干部、森林防火突击队员、年轻体健的群众上山救火,扑火队员应穿好灭火服装,带好灭火工具、矿泉水等物品。扑火队员应有村干部带领,同时要有熟悉山场地形路况的带路,带队干部应即时将山场天气情况、地形、地貌、植被、火灾情况及火灾发展趋势及时向村主要领导和镇主要领导汇报,同时带队领导要根据风向、地形、植被、火灾发展趋势等情况,选择灭火时间、地点、注意灭火安全,灭火队员至少要三人一组,及时与村主要领导、镇干部或镇主领导保持通讯联系。村主要领导要有1人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及时沟通火灾情况,村里要留1-3位熟悉山场的村民在马路旁待命,以备镇灭火队员来时带队。村主干要根据火场情况,继续组织第二、第三梯队人员上山救火。

  三、镇森林火灾扑救预案

  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半小时内,镇带班领导或分管领导和村主要领导及镇林业站应前往现场指挥扑救。明火延烧1小时尚未扑灭时,镇主要领导应赶到现场指挥扑救。现场指挥由镇领导带领镇扑火应急队伍和村扑火突击队及群众在火场第一线指挥扑火。若火势较大无法扑灭时,应由镇主要领导向市政府报告请求驻军增援扑救,同时选好向导做好带路准备。

  1、值班员:镇值班员接到火灾报告后,应即时向值班领导或镇主要领导报告火灾情况,根据值班领导指示,先通知防火突击队组长,再通知各组队员(防火突击队员名单、电话号码贴在值班室墙上),并做好来电记录、通信联络,来、去电记录要完整清晰,及时反馈各种信息。

  2、防火突击队员:防火突击队员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镇党政办待命,穿好扑火服装,带上扑火工具,到火灾现场后,听从领导指挥,不得单独行动,扑火队员要三人以上一组。

  3、驾驶员:镇车辆驾驶员在接到通知后,应无条件地立即赶到镇参加扑火工作。

  4、党政办人员:协助镇领导协调各方面关系,在森林火灾有可能比较大的情况下,应组织镇妇女干部做好后勤保障或协调记者可能来的采访。

  5、镇领导:一位镇主要领导到现场第一线参加灭火指挥工作,另一位主要领导在交通便利、通讯联络通畅的地方指挥灭火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根据火场情况,是否增调第二批突击队员或部队增援。

  四、扑灭林火的战略战术

  灭火工作是一个整体,它需要做好各方面协调工作,特别是现场指挥人员,更要有全局观念指挥防火。

  1、力争“三早”,贯彻“三打”。扑救森林火灾,关键是突出一个“早”字,做到有火早发现,早出发,早扑灭,并且把小火当大火打,力争打早、打小、打了,把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以减少森林资源的损失。

  2、集中力量,阻截火头。火头是火场上火强度最大的部位,是影响火场全局的关键。在扑救森林火灾时,主攻方向是打火头,只有将火头扑灭,这场火灾才能得到控制。对于地表火和树冠火,因其火势十分凶猛,火头发展极快,扑火人员只能沿着火头两侧扑打,逐步缩小火头宽度,绝对不可迎着火头扑打,以免发生危险。

  扑火人员必须按照火势的变化,善于抓住有利时机,灵活运用打火方法,如夜间风小,火头弱,或逆风燃烧,向山下燃烧时,则可集中优势兵力,抓紧时间,快速扑打火头,千方百计将其扑灭。在集中力量扑打火头时,要兼顾全局,不要放弃对火翼和火尾的注意力,要部署一定力量进行控制,并且随时掌握风向的变化,以防止风向突然转变时措手不及,造成重大损失。

  3、抓住有利时机,迅速扑灭林火。一般在三级风力以下,火势不大,人员可以靠近的情况下,要把灭火人员部署在火头前进方向的两侧抓紧扑打。当火由山上坡向山下坡蔓延时,速度慢,火势弱,也易于扑灭。

  4、彻底清理火场,清除余火。明火未扑灭之前,扑火人员不准撤离火场。森林火灾扑灭后,应彻底清理火场,以防死灰复燃。火场清理的步骤是先从火场边缘开始,然后转向火场里面。对树根、伐火,都要采用水浇、土埋、扑打、伐倒等方法彻底扑灭,否则,遇到大风,就可能复燃,造成新的.火灾。火场清理后,经指挥员沿整个火场边界检查验收,证明无火,无烟后,灭火人员可以分批撤离火场,但是,要指定部分人员看守火场,继续巡逻检查,经过一定时间观察确定已经没有余火复燃危险时,方可全部撤离。

森林火灾救治应急预案 第31篇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造成森林火灾的火源有2大类:

  (1)自然火源:指由某些自然现象中所引燃的森林火灾。如雷击火(落地闪电)、火山爆发、滚石火花、泥炭自燃等。

  (2)人为火源:指人类生活、生产用火所引起的森林火灾。如烧荒、烧炭、烧砖、烧防火线、机车喷火、暴瓦、高压线脱落、乱丢烟头、野炊取暖、上坟烧纸、小孩玩火、呆傻人弄火、坏人放火等。

  2)变化规律:从年变化上来看,多出现在降水量少,连旱日数比较长的年份;从季变化上来看,我国东北、华北一带多出现在春、秋两季,天气晴朗、降水量少,植被干旱,多大风天气。冬季由于气温低,积雪覆盖,不易发生火灾。夏季降水量大,也不易发生火灾。我国华东、华南、西南地区火灾季节多发生在冬季和早春。此时正是干季,晴日多、降水少、温度适时,而其他月份正是湿季,不易发生火灾。我国西部新疆地区森林防火期界于南北之间,主要集中在7、8、9月份。特别是雷击火集中在7--8月份较多;从日变化上来看,森林火灾多发生在上午10时至下午16时之间,正是一日内气温偏高,湿度偏小、风速较大的时段,此时发生火灾,火势发展强、蔓延速度快、不易扑救。

  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打早、打小、打了。

  3、适用范围

  3.1应急组织体系

  参见《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总体应急预案》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参见《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总体应急预案》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1)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各项责任制,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尤其是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培训,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和知识;

  2)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检查监督,消除各种森林火灾隐患;有计划地清除林缘地带的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

  3)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综合能力。

  4.2预警行动

  1)预警级别

  根据森林火灾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本市森林火灾预警级别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重大):红色,火险等级五级(极易燃),连续20日以上晴天,日均有40次2个像素点以上卫星林火热点报告或同一集中连片林区3个热点信息报告;发生或可能发生需省应急委、省森防指处置的火灾。

  Ⅱ级(重大):橙色,火险等级四级(易燃)以上,连续15日以上晴天,日均有20次2个像素点以上卫星林火热点报告和20次一般森林火灾报警信息;发生或可能发生需省应急委、省森防指处置的火灾。

  Ⅲ级(较大):黄色,火险等级三级(可燃)以上,连续晴天7日以上,日均有10次2个像素点以上卫星林火热点报告,并因火灾发生伤亡事故以上。

  Ⅳ级(一般):蓝色,火险等级三级以下,日均5次2个像素以下热点信息报告,无人员伤亡事故。

  2)预警信息发布、调整和解除

  各单位、项目部要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关监测预报信息,对可能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及时进行预警,并按照权限适时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的发布须经行政负责人签字确认。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宣传刊物、通信、信息网络或其他方式进行。

  3)预警行动

  进入森林草原火灾预警期后,各单位、项目部可采取以下预防性措施,并及时向上级单位或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1)准备或直接启动相应的预案;

  (2)需要时,向公众发布可能发生森林火灾的警告,宣传应急和防止、减轻森林火灾危害等常识;

  (3)根据需要,疏散、转移可能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

  (4)组织灭火救援联动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可视情动员预备人员;

  (5)调集、筹措所需物资和设备;

  (6)加强警卫,确保通信、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设施的安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5、信息报告程序

  在森林火灾发生1小时内,各单位、项目部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公司报告森林火灾情况。总经理工作部根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示,及时将灾害信息报告国家林业局、四川省林业局、水电股份公司等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时,根据情况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抢险部门。当重特大森林火灾事件的事态无法有效控制时,应按照有关程序向四川省和国家应急机构请求扩大应急响应。

  突发森林火灾事件信息报告内容包括:森林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伤亡、人员受灾、房屋损坏情况、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当地气象条件状况,和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需要哪些援助等。

  消防:119

  急救:120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1)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分级

  Ⅰ级(特别重大):因火灾受害森林草原面积1000公顷以上;因灾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Ⅱ级(重大):因火灾受害森林草原面积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因灾造成30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Ⅲ级(较大):因火灾受害森林草原面积50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因灾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Ⅳ级(一般):因火灾受害森林草原面积50公顷以下;因灾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

  2)响应分级

  (1)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程序。

  (2)发生较大森林草原火灾,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程序。

  (3)发生一般森林草原火灾,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程序。

  6.2响应程序

  1)Ⅰ级应急响应程序

  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并立即调动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及时赶到事发现场,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全力以赴,密切配合,组织、指挥、协调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并及时将森林火灾处置情况报告四川省政府、林业部门及集团公司。

  2)Ⅱ级应急响应程序

  公司较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赶赴现场,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实施应急处置,并及时将森林火灾处置情况报告公司应急办公室。

  3)Ⅲ级应急响应程序

  现场应急处领导小组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指挥机构及各救援组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3处置措施

  根据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和扑火特点,扑救森林火灾必须遵循“先控制,后消灭,再巩固”的程序,分阶段进行。

  1)控制火势阶段。即初期灭火阶段,也是扑火最紧迫的阶段。其任务主要是封锁火头,控制火势,把火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燃烧。

  2)稳定火势阶段。在封锁火头,控制火势后,必须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扑打火翼(火地两侧部),防止火向两侧扩展蔓延,是扑火最关键阶段。火被扑灭后,必须在火烧迹地上进行巡逻,发现余火要立即熄灭。

  3)看守火场阶段。主要任务是留守人员看守火场。一般荒山和幼林地起火监守12小时,中龄林地起火监守24小时以上,方可考虑撤离,防止余火复燃。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各单位、项目部要建立森林草原扑火基本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障扑火应急物资的供应。有森林区域的防火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扑火任务和扑火力量,储备一定数量的扑火工具和机具,并加强对扑火储备物资的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以确保森林扑火所需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

森林火灾救治应急预案 第32篇

  在路上,前途是一片黑暗,殊不知,哪里是黑暗中的万丈悬崖,哪里是步步危机,哪里是曲折崎岖,永远不能到达。但是,许多蜡烛,静静伫立在路旁,点燃心中的一点清明,照亮未知的前方。其中,第一支蜡烛,却永远挥之不去。你知道,是它,真正照亮的前方……

  而今,蜡烛还未熄灭,但时间的飞逝却让我将目光望向远方。蜡烛中幻化的身影,一批批来了,又一批批如同我一样,离去了。那童谣,在空中泼洒,期待游子的回乡。

  六年的光阴,如潺潺流水从指间飞逝,在将要远行时,还恋恋不舍地望了望烛光。

  在演讲台上,你们如小鱼,一个个上去,下来。抚摸手中的奖牌,仿佛聆听一曲动人的乐意。

  嘉年华,换大奖。在小学中,这些乐趣可是最吸引人的。我们在人群攒动之际,仔细看,一个小小的脑袋从地上冒了出来,那就是我。

森林火灾救治应急预案 第33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xx县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政策法规,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应急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危害。

  (二)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以及镇政府组织指挥的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三)工作原则

  1、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3、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群众、义务扑火队伍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程序逐级上报,按程序处理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领导

  成立xx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由政府镇长任指挥长,分管森林防火的领导任副指挥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负责掌握火情发展,分析火势,制订和实施扑救工作方案,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防止人员伤亡。

  (二)相关部门职责

  党政办:负责宣传有关森林防火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扑火常识和应急措施,负责火情上报。

  安监办:负责受灾群众的安抚和救济工作,伤亡人员的抚恤工作,完成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派出所:负责火场的安全保卫和治安管理,维护火场秩序,配合案件的查处,完成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交警中队:负责通往火场的交通秩序的维护,保证车辆、人员、应急物资的畅通,完成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卫生院: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及时抢救火灾中的`受伤人员,同时做好灾区防疫工作。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各行政村、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村成立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全面配合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完成本村内森林火灾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三、启动条件

  凡属以下森林火情,均启动本应急预案。由镇政府负责指挥扑救,各村、各相关单位必须按照指令组织实施,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镇森林防火办公室要及时上报火灾扑救情况。

  1、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内的;

  2、大风天火势难以控制的;

  3、已有明火在林地内燃烧的;

  4、燃烧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的;

  5、简单人力扑救无效的;

  四、火灾报告

  1、火灾报告实行属地管理原则,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情时,必须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派人员赶赴火灾现场,提出处理工作方案,采取控制、扑救措施。

  2、报告火灾包括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到行政村、组、山梁、庄头) 、原因及已采取的控制措施,报告火警的单位和个人联系方式。

  3、各地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报告指挥部办公室或值班室,由指挥长作出初步决策,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同时上报上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应急管理部门。

  五、应急处置

  1、森林火灾发生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组织扑火人员赶赴现场,调查火灾情况,并按规定上报火灾情况。

  2、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召开会议组织部署扑救的有关工作,落实紧急扑救的经费、物资,启动应急预案。

  3、紧急调集扑火应急分队和扑救装备、物资赶赴火灾现场,投入扑救工作。

  4、扑救时采取小火扑灭、大火砍隔离带进行隔离的办法灭火。

  5、相关部门必须确保救火现场秩序稳定,交通通信畅通,物资供应和医疗救护及时等工作。

  6、森林火灾扑灭后,对火灾现场必须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留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7、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起火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扑救情况等进行调查处理,记入档案,并及时上报。

  六、责任追究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森林火灾信息或者因失职、渎职行为造成火灾损失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肇事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条例规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森林火灾救治应急预案 第34篇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和制定科学的扑救措施,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和紧急事务处理办法,确保扑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的适用范围

  森林防火,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森林防火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卓筒井镇境内,受害面积在1公顷以下的森林火警和受害面积在1公顷以上的所有森林火灾,其中受灾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为重特大森林火灾。

  二、森林防火的基本情况

  (一)全镇森林防火面积大,分布有12个行政村。

  (二)我镇植被茂密、分布均匀,火险等级升高。

  (三)森林防火在山区和丘陵村社,具有山高坡陡,交通不便,通讯较差,林地和农业交错,人火活动多,森林防火存在一定的困难。

  (四)每年的春节前后和清明节期间,农村有上坟、烧纸、烧香的习俗,5月份小春作物收获前后,农户有烧地边草烧秸秆的习惯,群众又缺乏一定的森林防火意识,4-5月气温回升,地被物干燥,着火点高,这些时候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也是森林防火的重点部位。

  (五)根据《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我镇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防火期,其中,每年的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三、森林防火机构

  (一)成立卓筒井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镇长胡军任指挥长,为全镇森林防火的指挥长,吕李、李铭为副指挥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武装部、派出所、党政办、社会事务办公室、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办公室、财政工作办公室、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卫生院、镇内各中小学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领导和指挥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处理,负责收集信息并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情况。

  (二)卓筒井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由蒋西负责日常事务,为村、社的预防扑救提供法律法规和材料及时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情况,督促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

  (三)镇政府建立以镇干部为主体的20人以上的森林防火应急分队,主要负责森林火警和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接受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领导调度安排。

  (四)各村分别以社建立三级半专业和业余扑火队,负责发现火情第一时间赶到火场,进行先期处置。

  (五)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19

  四、森林火警的监测和发现

  依靠以下力量,进行林火监测,及时发现和报警:

  (一)各村的两委干部及党员群众;

  (二)工程管护人员,基层民兵;

  (三)毗邻地区互相监测,互通情况;

  (四)宗教寺庙监测和旅游区管理机关监测;

  (五)在森林防火期内,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24小时值班,一旦发生火情,及时报告,并及时传达上级意图和指示精神。

  五、灭火力量的准备

  (一)镇政府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森林防火抢险队伍。

  (二)各村建一支以民兵为主的20-30人左右的应急扑火队。

  (三)各村灭火队,由镇政府组织培训,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有责任向各村群众宣传森林防火知识,灭火常识,安全注意事项等。

  六、森林火灾扑救原则

  根据"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按照就近组织扑救,重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重要设施设备、历史文化遗产的原则,科学扑火,及时有效地扑灭森林火灾,将森林火灾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一)扑救的基本要求:打早、打小、打了。森林火警和一般森林火灾要在2小时内彻底扑灭,边远、交通不便的村不能超过4小时。

  (二)就近组织力量。发现火情后,村、社要立即组织扑火队扑救,并争取邻近村支援,同时报告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或"119"。

  (三)抓住小火初起和早晚温度低、风小、火弱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迅速控制火势,彻底消灭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四)从火场的实际情况出发,服从消防专业人员的指挥,合理部署力量,制定安全措施,防止扑救人员自身伤亡。

  (五)根据火情,以人为主,重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重要设施设备、历史文体化遗产的安全。

  (六)森林火灾的扑救,不得动员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人员参加。

  七、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应当采取必要的扑救措施,并及时向镇人民政府、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或"119"报告。

  (二)镇政府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必须到达火场,组织森林防火抢险分队、村社扑火队,应急民兵等进行扑救,同时按规定上报,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到扑救地点,投入扑救。

  (三)扑救森林火灾要本着先人后物,重急轻缓的顺序严密组织实施牢固树立扑火安全意识,首先保证扑火人员的安全,避免造成新的损失。

  (四)镇政府森林防火抢险分队人员到达现场后,要立即成立现场处置指挥部,并将到达人员分为扑救组、警戒组、后勤组、协调组等,各司其职,开展工作,保证森林火灾的扑救统一、有序、有效地进行。

  (五)村、社负责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的组织指挥,负责本地扑火队的调动、使用,并组织后勤供应,工具调配,在扑救的同时将情况随时报告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部获悉后,要及时派员检查、指导和根据情况作出支援决定。

  (六)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全镇较大森林火灾的扑救组织指挥,负责调动协调森林抢险分队,预备役部队,公安机关,调配其它半专业或义务扑火队,特殊情况可请支援,采取全社会调动人力、物力等特殊增援措施,必要时向上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请示援助,坚决遏制森林火灾面积的扩大,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扑灭火灾,并将情况随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

  (七)森林火灾扑灭后,对火灾现场必须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留有足够人员看守火场。

  (八)扑救森林火灾所耗物资和扑火人员的生活补助、误工等由失火肇事的单位集体或个人赔偿损失,并依法追究责任。

森林火灾救治应急预案 第35篇

  一、指导思想

  1.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发生森林火灾,按相关职能,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2.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3.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回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4.警钟长鸣。村救火队应在接警后半个小时内赶赴现场。领导小组成员,应在10-20分钟内赶赴现场指挥灭火:组织撤离相关人员,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抢救转移人员和财产。指挥村应急队和村民,根据现场情况,组织有效灭火。

  二、森林防火防御现状

  1.当前防火现状。我镇山地纵横交错,地形复杂,山与地交错且不一致,村庄分散,村民野外用火时有发生,且全镇地形复杂,路状不好,车辆无法进入,一旦发生火灾,扑救难度非常大。

  2.当前森林防火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基于森林火灾的突发性和不确定性,从我镇近几年来森林防火防御工作来看,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1)特殊的地理位置,火灾点消息传递困难。区域内山高坡陡,群众居住分散,很多地方移动电话信号差,每次遇到火险发生,很难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对防火工作带来相当大的困难。

  (2)村民外出务工,防火工作难度大。现在外出务工的都是青壮年劳动力,留在家里的只有老人和孩子,一经发生火灾,山高路又陡,很难组织年青劳动力上山扑火,造成火势蔓延,给群众造成更大的损失。

  (3)森林覆盖率高是导致火灾的重要原因所在。我镇森林覆盖率32%。除了房子、路、田等,大部分是山地,加上近年来山地易燃物增多,这些都是导致火灾发生的重要原因。

  (4)违规用火是导致火灾发生的直接原因。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村民思想上对防火不重视,随处烧田埂、稻草,在自留山上违规炼山、上山随地扔烟头、上山祭祀等现象,是直接产生火灾的重要原因。

  (5)意外天灾和事故也是导致火灾的原因之一。如打雷、电线杆倒塌、高压线经过山林,这些因素也存在很多隐患。

  三、指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村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指挥长: 各村(居)委会书记

  副指挥长:各村(居) 委会主任

  成 员:各村(居)委会副主任、村委委员、监委主任、各社社长工作职责:

  1.指挥长职责:①接到火情后,立即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及有关人员会议,通报火情事故情况,安排扑救山火工作。②掌握救灾情况、调度指挥救火工作。③根据需要,成立扑火现场指挥部、后勤保障组、火灾查处工作组、善后处理组等领导班子,组织协调火场和当地有关部门的工作。

  2.成员职责:①了解火情详细准确情况后,立即报告指挥长和主管领导,同时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保持上下不间断联系,直到扑救结束。②提出“处理扑救方案”的建议。

  (二)火情预报组

  组 长:郑如刚

  副组长:蒋克兵、毛盛杜

  成 员:李小红、田 玲、蔡 俊、各驻村干部

  主要职责:负责全镇森林火情的预测,保持与上级防火指挥部的联系,及时向指挥部通报火灾信息,做好火情调查,编写火情通报。

  (三)火灾救援应急工作组

  组 长:郑如刚

  成 员:蒋克兵、毛盛杜、李小红、何智雄、何红梅、蔡 俊、

  康东旭、李 毅、马仁焱、阳 出、吴凤菊、周俊秀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调动防火应急队参与重大火灾的扑救工作。

  主要职责:负责火灾区内群众的紧急安全转移,负责转移群众和扑火应急队员的基本生活及伤病防治,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交通、电力和通讯保障。做好扑火救灾所需的粮食、食品、燃料、药品、物资、扑火工具等的调拨和储备工作。

  四、应急预案级别和启动

  1.应急预案级别

  按照发生火灾的范围划分,应急预案按发生火灾的程度来划分,每级预案分为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和危急预案三个级别,各级预案的划分标准为:预案级别、失火范围、毁林种类、火源周围连片面积

  ①初级预案:

  村民小组内

  杂草、灌木类

  15亩以内

  ②紧急预案:

  村内

  柏树、桤木、杂木类

  15亩-100亩

  ③危急预案

  跨村

  柏树、桤木、杂木类

  100亩以上

  2.预案的启动方式

  (一)初级预案的启动

  1.启动方式: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电话报告村指挥长,同时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由指挥长发布启动初级预案的命令。

  2.启动人员:

  (1)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到岗到位。

  (2)各村分管负责人或主要领导及值班人员到岗到位。

  (3)村应急分队聚集待令。

  (二)紧急预案的启动

  1.启动方式:由村指挥长必须在15分钟内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指挥长向各村领导发布启动紧急预案的命令。

  2.启动人员

  (1)村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全体人员到岗到位。

  (2)本村的应急队人员和抢火人员全部到岗到位。

  (3)村应急队抢火人员调度聚集待令。

  (三)危急预案的启动

  1.启动方式:必须在5分钟之内,由村指挥长电话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由指挥长向村主要领导发布启动危急预案的命令,同时利用各种宣传通讯设施,号召全村人民紧急动员,自觉参加灭火战斗。

  2.启动人员

  (1)村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全体人员到岗到位。

  (2)村应急队伍到岗到位。

  (3)以失火点为中心,发布全镇扑火动员令,全镇各村应急队伍及扑火人员到岗到位,迅速组织扑救山林火灾。

  (4)按照火情的发展,及时请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增援。

  五、扑火队伍的组成及调用

  1.村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10人以上的防火应急队。

  2.组建10人以上的扑火突击队。

  3.各村扑火灾突击队必须配备相应数量的扑火器材,砍刀每人一把,大沙袋、水管、水泵等其费用由各单位、村负责。

  4.调用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急队和其他村扑火突击队,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长下达命令,无论什么情况,各个应急队在接到调用命令后,必须按照命令到岗到位,其中属本组范围内的,一般在十分钟内到岗到位。属本村范围内的一般在二十分钟内到岗到位。

  六、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1.森林火灾预防

  (1)强化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标语、责任状、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加强宣传,坚决杜绝上坟烧纸、烧荒、炼地堰等野外用火。全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林区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2)加强队伍建设

  各社都必须要配备专职人员护林,特别是森林防火戒严期期间,各村要增配人员对重点林区野外用火进行24小时巡逻看护。

  2.信息报送和处理:出现火情,应当逐级上报。

  3.扑火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本村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随着火情的发展变化,村领导靠前指挥到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着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根据火场情况划分战区后,各项工作分指挥部按照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可以全权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4.扑火原则: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落包干、划区包干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七、火灾的预案及善后处理

  1.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一般以森林公安为主,村组配合,林业部门参加及时查明火因。火灾扑灭后,迅速查明损失情况,对肇事者和责任人做到处理,所有资料一律存档备查。

  2.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灾民的抢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3.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医疗抚恤,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

  4.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对火烧迹地实行林木补造。

  5.加强对干部群众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主要进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设立警示牌。以组为单位,定期召开广播会、社会,增强村民的防火意识。

  各村要按照林业技术规程要求,适时完成火烧迹地的更新造林任务,并由林业站进行技术指导检查验收。

  八、预案的管理和调动

  1.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启动。当火警发生后,根据预警分析及火情来势及紧急会同结果,按照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危急预案的级别启动。

  2.在预案的执行过程中,对该预案需要紧急调整时,由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意并做出最后决定。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