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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2025-03-16 18:40:02文秘写作

企业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第1篇

  建筑公司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1、为营造安全施工氛围、各部门应在办公、施工、工作及生活区域明显处悬挂安全标语或彩旗,悬挂提示、禁止、警告等指令的安全标识。

  2、各施工单位和生产场所必须严格实行责任区划分。

  3、工作场所、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悬崖、陡坎、深坑、高压带电区及危险场所等均应设防护设施及安全标识;并有明显的安全通道,坑、沟、孔、洞等均应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设可靠的围栏、挡板及安全标志。危险处、所、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4、各种安全设施未经许可严禁拆、挪或移作它用。

  5、安全设施实施标准化。

  6、安全设施由安全管理部统一购置、制作,项目部领用,部分设施可由项目部自行制作。

企业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第2篇

  1.为加强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2.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主要指自动喷水、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系统等)的维护管理(无该设施的本条可取消):

  (1)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后,单位应及时选择维修保养企业,与之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对系统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

  (2)应将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列入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

  (3)负责运行和维护的部门每日应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巡查,同时做好记录。

  (4)保安部应定期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查试验,并填写记录。

  (5)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投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三年对探测器进行清洗。

  3.小型灭火器材(主要指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锨等器材)的维护管理:

  (1)严禁购置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灭火器材。对购置的器材应建立详细的器材台帐,并报保安部备案。

  (2)保安部根据有关消防规范要求对灭火器材进行合理布置,并登记造册。

  (3)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管理辖区内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管理应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责)。

  (4)各部门灭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检查一次灭火器材的数量和定位情况,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是否在正常区域。在寒冷、炎热、潮湿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器采取防冻、防晒、防潮措施。

  (5)保安部每半年对所有的小型灭火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对缺少的灭火器材进行补充,对锈蚀严重、压力不足、干粉结块的灭火器送具备法定资质的'灭火器维修厂家进行维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灭火器材丢失、损坏的,管理人应赔偿损失,并根据情况对联责部门进行经济考核。

  (7)因扑救本单位或友邻单位火灾而使用了灭火器,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保安部,补充灭火器材。

企业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第3篇

  一、目的

  为使公司各类安全设施正常、有效,保证生产和人身财产安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xx]93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车间安全设施及安全附件的管理。

  三、职责与分工

  1、安环部:对公司范围内所有安全消防设施和安全附件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负责建立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台账,同时对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

  2、公司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的全面工作,对本部门所属的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正常、可靠运行负责。

  3、设备组:负责公司与安全有关的所有电气仪表及防爆电器等的`安装、调试和检验工作,并应保证能可靠运行。负责安全附件及相关安全设施的安装、调试,保证安全设施的有效、可靠运行,使其满足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4、供应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等安全设施的购买,并应对所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可靠性负责。

  5、技质部:负责安全附件及相关安全设施的参数、性能是否匹配等方面的技术审核工作。

  四、内容与要求

  (一)、安全设施建设

  1、安全设施建设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三同时”)生产和使用。

  2、本公司根据危化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3、各部门需增置的设施经批准购买后,须报安环部备案。

  4、安全设施项目确定或购进后,各相应项目组或设备部负责组织安装,并负责监督检查安装的质量。

  5、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二)、安全设施使用

  1、各类安全设施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组织使用人员接受操作培训。

  2、使用人员应达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性能、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方可上岗操作。

  3、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机器开动和停车,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并通知有关人员检修。

  4、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严重事故时,按照操作规程要求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报告班组长或有关人员。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

  5、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处分。

  6、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准确填写规格的各项运行记录。

  7、为保证安全设施安全、合理的使用,部门应设兼职设备员,协助安环部对各类设施进行管理。

  8、实行操作者包机管理,做到各类安全设施有专人负责。

  (三)、安全设施维护

  1、所有动力设备不经车间、设备主管允许,不准私自拆卸,不准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棉纱类物品。

  2、严禁私拆或改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发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损坏或失效立即报告设备维修人员维修。设备部应建立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维修保养档案。

  3、操作工负责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对本岗位设备、管路要做到不潮、不冻、不腐蚀,及时消除跑、冒、滴、漏,认真做好交接记录。

  4、对封存、闲置的设备,不经设备部批准,不得随意启动、转移、拆卸。

  (四)、安全设施报废和拆除

  1、各类安全设施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

  2、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安环部安排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拆除或另行处置,在安全设施台帐中注销。

  3、安全设施拆除前,拆除负责人要组织人员做好拆除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完全可靠。如需办理安全作业证时,按规定要求办理。

  4、安全设施拆除前,其所属单位应对其进行彻底的清理和置换,确保无残留物质,不会对环境及人身安全造成伤害。

  5、拆除作业过程中,负责人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安全作业。

  (五)、安全设施管理

  1、各种安全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设置专人进行管理,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2、对各种设施除按规定进行效验外,还应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各部门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做好防尘、防潮、防热、防磁、防锈、防腐蚀、防霉变、防虫蛀等工作。

  3、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积压、浪费,应按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设施设备报废必须经过严格鉴定,履行审批手续。

  5、对安全设施进行检维修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并作力所能及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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