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所有制企业章程 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善企业经营管理,适应企业体制机制改革需要,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企业名称:
企业住所:
企业主办单位:
第三条企业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劳动保护,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实行企务公开。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监督,依法享有各项权利,履行各项义务。
第四条企业将努力开拓市场,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需求。通过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制约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为社会作出贡献。
第二章经济性质
第五条企业经济性质为集体所有制。
第六条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章注册资金及其来源
第七条企业注册资金为××万元(大写)。
第八条企业注册资金来源为;
企业出资方式为……。
第四章经营方式及范围
第九条企业经营方式:
企业经营范围:
第十条企业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企业的权力机构是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工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的提议,应当及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
第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和进行选举表决时,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并获得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赞成票通过。
第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企业章程,职工奖惩办法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二)听取和审议企业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和企业改制方案;
(三)审议决定企业经营管理以及企业合并、分立、变更、破产等重大事项;
(四)听取和审议年度经理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及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五)选举、罢免、聘用、解聘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六)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企业实行经理负责制,经理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理、副经理人选由主办单位提出,并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通过,并提请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确认。
第十五条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一)组织实施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投资方案;
(三)拟定企业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方案;
(四)拟定企业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企业具体管理办法;
(六)遇到特殊情况时,提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建议;
(七)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六条法定代表人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接受集体企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
(二)组织职工完成企业生产经营任务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推进企业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发展能力;
(三)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履行民主管理职责,实行厂务公开;
(四)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和职工在企业内的正当权利;
(五)组织落实劳动保护措施,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六)定期向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并接受监督;
(七)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章财务管理
第十七条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管理法律法规,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体系,按期向主办单位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依法缴纳税费。
第十九条企业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企业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企业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第七章劳动用工管理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第二十一条企业劳动用工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签订各类劳动用工合同。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根据业务需要,采取多种用工的方式,以控制用工总量。
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可以借用主业单位的人员在本企业工作,并规范办理借工借调手续。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职工按劳分配机制。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依法办理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第八章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职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集体企业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监督企业各项活动和管理人员的工作;
(二)参加劳动并享受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医疗保健和休息、休假的权利;
(三)接受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按照国家规定评定业务技术职称;
(四)辞职;
(五)其他权利。
第二十五条职工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集体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企业主人的态度从事劳动,做好本职工作;
(二)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完成任务;
(三)维护企业的集体利益;
(四)努力学习政治、文化和科技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五)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章企业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当依法接受主办单位的监督管理。主办单位应通过设立集体企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使集体企业指导、监督、管理职责。
集体企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制定对企业的监督、管理、考核制度;
(三)提出企业重要人事任免人选,审议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
(四)审议企业年度财务预算、财务决算报告以及集体企业负责人考核兑现方案。
(五)指导、监督企业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界定、转让、交易行为;
(六)指导企业的干部管理和培养工作;
(七)其它职责。
第十章企业终止的条件及程序
第二十七条企业由于下列原因之一而终止:
(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二)依法宣告破产;
(三)企业无法继续经营而申请解散,经主办单位批准同意;
(四)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条企业终止时,由主办单位批准依法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并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清算费用;
(二)所欠职工工资、社保和法定补偿金;
(三)所欠税款;
(四)其他债务;
(五)剩余财产由主办单位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企业终止,必须依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条职工(代表)大会作出修改企业章程的决议,必须获得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赞成票通过。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经主办单位备案。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归本企业。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一式三份,企业留存一份,主办单位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一份。
主办单位(盖章):集体企业(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集体所有制企业章程 第2篇
第一条 本单位的名称:
_________。(名称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第二条 本单位的性质:
_________。(必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单位的宗旨:
_________。(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_________;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_________。
第五条 本单位的住所地:
_________。(如: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区、县))
第六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七条 本单位举办者是_________;开办资金:_________元。(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八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_________。(必须具体明确,与业务主管单位确认的业务范围一致)
第九条 本单位的经费来源:
(一)个人出资;
(二)政府资助;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条 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不得分红。
第十一条 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 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
第十三条 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修改本章程,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十五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_________。
第十六条 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七条 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集体所有制企业章程 第3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上海市民政局颁布的《上海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之规定,为了规范“(全称)”[以下简称]的日常活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XX名称:
住址:上海市 区
第三条 宗旨:提供诚信服务,接受社会监督,信守职业道德,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以符合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为准则,……。
第四条 业务范围[必须与业务主管单位确认的一致]:
第五条 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实行重大活动报告制度,重视信息化建设,逐步做到通过互联网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重大事项。
第六条 由 (出资或申办的单位或个人)举办,是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七条 业务主管单位是(全称),登记管理机关是(全称)。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法定代表人的产生、罢免
第八条 实行 [决策机构:如董事会、理事会、管理委员会等]领导下的X[执行机构负责人如校长、院长、所长、主任等]负责制。决策机构是[如董事会、理事会、管理委员会等],其成员由举办单位(或举办者)及授权人员组成。 设 [如董事长、理事长、管理委员会主任等]壹人,副若干人,由选举产生和罢免,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长为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决策机构]每年召开2次会议。由[如董事长、理事长、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负责召开,因故不能出席时,应指定或委托其他成员负责召开。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能举行。职权:
(一)选举和罢免,根据长提名,决定副及其他各业 务部门负责人的任免。
(二)制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三)制定和修改章程。
(四)决定设立和撤销工作部门。
(五)审议和批准中心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 十 条 召开会议,应提前一周通知全体成员。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一条 会议由出席会议的成员行使表决权,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才有效。
第十二条 决策机构的议事程序和规则是通过会议提出,讨论并通过,秉承公平、公正,从推进(全称)发展的根本利益出发的规则。
第三章 X[执行机构负责人]
第十三条 X的产生:X、副X由选举产生,报上级部门批准,任期4年。
第十四条 X的职权:
(一)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
(二)组织实施发展规划。
(三)执行决议。
(四)管理事务,组织实施各项活动。
(五)聘任与解聘XX员工。
(六)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 X因故不能行使职权时,可委托副X代行其职权。
第十六条 设立监事会,其职权是:检查单位的财务状况,对法定代表人、X、副X在执行单位职务时的违规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七条 经费来源:
(一)组建时的原始投入。
(二)开展业务活动时的收入。
(三)社会各界赞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八条 注册资金由举办单位(或举办者)出资。根据运作和发展需要,举办单位(或举办者)可以继续投入。
第十九条 资金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增值部分不得私自分配,解体时财产不得私分。开展社会服务活动的收入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的资产的处理
第 二十 条 自行解散、分立、合并或由于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须解散时,须经讨论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
第二十一条 在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提出清算程序和原则组织清算,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清算人员一般应由中心的法定代表人、债权人代表以及主管机关的代表组成。根据需要可聘请国内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参加。清算费用和清算组成员的酬劳应从中心的现存财产中优先支付。
第二十三条 清算期间,清算组代表中心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二十四条 清算结束后,写出清算报告,提请原理事会审核通过后,报业务主管单位批准,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
第二十五条 终止后的剩余财产,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修改权属 [单位简称][决策机构]。修改后的章程,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在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主。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并获得《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或合伙或个体)登记证书》之日起正式生效。解释权属 。
[注:代表民办非企业单位全称,代表业务主管单位或登记管理机关全称,代表决策机构,代表决策机构负责人,代表民办非企业单位简称,X代表执行机构负责人
集体所有制企业章程 第4篇
第一条 本单位的名称:x幼儿园
第二条 本单位的性质: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
第三条 本单位的宗旨: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
第四条 本单位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湛河区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湛河区教育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单位的住所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叶刘村
第六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
一、专业范围:幼儿教育
二、办学层次:幼儿园
三、学制: 四年
第七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个人出资
第八条 本单位经费必须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条 本单位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条 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理制度。
第十一条 本单位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二条 本单位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十三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举办者签字后,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集体所有制企业章程 第5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设立宗旨(注:企业自行制订);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第二章名称和住所;第三条企业名称:第四条住所:;第三章经济性质;第五条本企业经济性质为;第四章注册资金数额及其来源;第六条本企业注册资金万元;(注:企业采取分期缴付注册资金的,企业设立时,投;第五章经营范围;第七条本企业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组 织 章 程
(参考格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设立宗旨(注:企业自行制订)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企业名称: 第四条 住 所:
第三章 经济性质
第五条 本企业经济性质为 。
第四章 注册资金数额及其来源
第六条 本企业注册资金 万元。由 (主办单位名称)拔款。 投资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注:企业采取分期缴付注册资金的,企业设立时,投资者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金的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投资者自企业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性企业可以在五年内缴足。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缴资次数超过两期的,应按实际情况续填本表。)
第五章 经营范围
第七条 本企业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八条 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第六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权
第九条 生产经营机构(注: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制定本条) 第十条 各部门职权:(注:各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制定本条)
第七章 法定代表人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
第十一条 本企业设厂长(经理)一人,副厂长(经理) 人,厂长(经理)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厂长(经理)由(任免单位全称)任免。(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企业主管部门招聘)
第十二条 本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厂长(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第十三条 厂长(经理)职权:(注:以下条款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依照法律和各级政府的规定,决定或报请审查批准本企业的各项计划; 2、对企业经营管理有决策和生产指挥权; 3、决定本企业行政机构设置;
4、提请企业主管部门任免或聘任副厂(副经理)级领导干部; 5、任免或聘任、解聘本企业中层行政领导干部;
6、提出工资调整方案,资金分配方案和重要规章制度,提请职工代表大
会审查同意;提出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的建议,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7、奖惩职工及领导干部。
第八章 财务管理制度和利润分配形式
第十四条 认真搞好财务管理制度,遵守制度,加强财务纪律。(注:以下条款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有关固定资产的物价标准。 2、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组织好专项基金管理。 第十五条 按照规定,进行税务登记,照章缴纳各种税款。
第十六条 税后利润分配形式:税后利润 %作为发展基金; % 作为职工福利基金; %作为职工奖励基金(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形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三十二条执行)。
第九章 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七条 认真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劳动用工制度。(注:以下条款各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用工制度:
解聘、辞退职工应提前30天通知被解聘人;请求解聘、自动辞职的职工也应提前30天通知厂长(经理),待厂长(经理)做出决定后,再办理解聘或辞职手续。
2、工资制度:
3、劳动保险制度:
第十章 章程修改程序
第十八条 当本章程不适合国家颁发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不适合本企业发展时,可以进行修改。
第十一章 终止程序
第十九条 由于各种原因使企业终止经营时,由(主办单位名称)或企业清算组织制定清算方案,负责对企业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算,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清算结束后,向原登记机关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二章 其它事项
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企业主办单位名称)批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生效。
主办单位(盖章)
签署意见(同意)
年 月 日
集体所有制企业章程 第6篇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成员共同组建________________集团,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集团名称:________________集团名称简称: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母公司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母公司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集团的宗旨:以质量求生存,以效益求发展,开拓市场,提高效益,集团成员协同发展,互惠互利,形成规范效益,为国家多做贡献,为企业创造积累。
第五条 集团成员由母公司、母公司控股企业、母公司参股企业及其他成员组成,可分为核心企业、紧密层、半紧密层和松散型进行管理。
第六条 集团成员具有法人资格,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成员以资本为纽带,依靠民主、科学的管理形式运行。集团成员之间可互相投资、互相参股,在人、财、物以及科学技术、信息等方面进行合作,发挥各自所长,以集团以整体,互相协助,共同发展。
第七条 集团成员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集团董事、董事长、副董事长,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决定集团成员的加入和退出;
(四)决定母公司参股企业成员使用集团名称或简称;
(五)修改集团章程。
第八条 集团成员大会的首次会议由母公司董事长主持。
第九条 集团成员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成员。定期会议应每________(年或月)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集团董事会提议方可召开。会议由集团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参加,也可委托他人参加,行使委托书的权力。
第十条 集团成员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主持。集团成员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注:1.集团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可不设集团成员大会;2.如果设集团成员大会,集团成员的表决权可自定。)
第十一条 集团设董事会是集团的日常管理机构,成员为________人,由集团成员大会选举。董事任期________年,任期届期,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________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由集团成员大会选举和罢免。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负责召集集团成员大会,并向集团成员大会报告工作;
(二)审议集团发展战略、重大发展方针;
(三)审议集团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工作计划;
(四)审议对集团章程的修改;
(五)执行集团成员大会决议;
(六)协调集团成员之间的协作关系;
(七)审议参加和退出集团成员的决议;
(八)制定集团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应作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注:集团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可不设集团成员大会和董事会,由母公司董事会代行集团管理机构职权,也可只设集团成员大会或董事会;设集团成员大会,集团成员的表决权可自定)
第十三条 董事长为集团管理机构负责人,任期为3年,由集团成员大会选举和罢免,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四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主持集团成员大会会议和董事会议;
(二)检查集团成员大会会议和董事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三)代表集团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五条 参加集团的应具有法人资格,承认集团章程,以集团和本企业章程为行业准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接受集团和母公司的管理。参加集团的成员应经集团董事会讨论并报集团全体成员通过,办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手续后即可成为集团成员。
第十六条 退出集团的应在本企业作出决议后1个月内向集团董事会提出申请,经集团董事会讨论并报集团全体成员通过,由集团董事会委派人员对其与集团有关的业务和经济事宜进行清理,清理完毕后办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手续后即可退出集团。
第十七条 企业集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母公司依法被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的;
2.因母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执照届满,母公司解散的;
3.母公司股东会议解散;
4.母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5.母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6.母公司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无法继续经营的;
7.母公司宣告破产。
第十八条 企业集团根据需要可修改集团章程,章程的修改可由董事会提出修改意见,修改后的章程经全体集团成员签署或认可,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后的章程应送原集团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母公司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母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集团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第二十条 集团的登记事项以集团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集团全体成员共同订立,自集团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一式________份,并报集团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集团成员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