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错峰放学的方案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国民素质,使学生在学业、综合实践活动、体育和艺术、心理素质等方面获得丰富的学习经历,全面而有个性化的发展,向高等院校选送高质量的人才,奠定每个学生终生发展良好的基础,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培养目标和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基本原则
1、学校以学分制对学生的学习过程进行管理。以学分来计算学生的学习量,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两部分,获得课程规定的学分是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
2、将终结性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认定学生的学分。强化过程性评价,淡化分数与评比,充分发挥学分的激励、诊断和发展功能。
3、对学分进行程序化和量化的认定和管理。体现认定和管理的科学性、原则性、灵活性、公平性、公开性和操作性。
学分认定和管理的实施办法
1、学年学分制管理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并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情况。”普通高中实行的是学年学分制,学年学分制是通过学分的认定对学生的学习过程与成果进行管理,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参加所选模块的学习,修够一定的学分,并要求每学年要在所有领域里获得一定学分。它有修业年限、最低毕业学分及必须参加修习的课程和活动的规定,学生只有符合这些规定方能准予毕业。
2、普通高中毕业的学分要求
(1)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要必须获得一定学分。
(2)必修学分修习的规定:学生在高中三年必须获得所有学习领域的全部必修模块的116必修学分(包括综合实践活动的23学分)。
(3)在选修II中至少获得6学分。
(4)总学分达到144学分。
完成高中阶段学习的基本学分,是对高中学生的学分最低要求,是所有高中学生“共同基础”学习的反映。
浮云中学是省一级学校,也是浮云城区的一所窗口学校。她一项重要任务是向高等院校输送高质量的人才。因此,学生不仅要完成144学分的'学习任务,还要在此基础上尽可能修到180学分以上,以达到高考的较高要求。
3、构成学分认定的充要条件:
(1)必修模块:
① 纸笔测验成绩,占60%
②课堂学习过程评价,占40%
(2)选修模块(包含选修I和选修II):
① 纸笔测验成绩,占60%
②课堂学习过程评价,占40%
(3)综合实践活动
① 原始材料(记录)和结果展示评价,占60%
② 《学生学习过程评价表(自评)》,占20%
③ 《指导教师评价表》,20%
说明:
(1)以上各项为独立评价单元,每项都要合格,不作相加。
(2)评价以等级制进行,分为优异、优、良好、一般、合格、不合格等6个等级。其换算分值为:优异:100%、优:90%、良好:80%、一般:70%、合格:60%、不合格为40-50%
(3)学科模块成绩构成:学分+等级。学科模块等级为:A、B、C、D、E、F六等。学科模块等级记录的是学科笔纸测验的分数。A:90%(含90%)以上;B:89-80%(含80%);C:79-70%(含70%);D:69-60%(含60%);E:59-40%(含40%);F:40%以下。
5、学分认定的程序
(1)获得纸笔测验成绩。原则上,每学完1个模块,学校组织统一考试,考卷统一使用百分制,学生参加考试即可获得纸笔测验成绩。学生如果对第一次考试成绩结果不满意,可向学分认定委员会申请重考1次,重考成绩即为学科模块考试的最终成绩。重考安排在考试周后的第二个星期的周末。考虑到操作的需要,学科模块学分认定以一个学期为单位,可安排在学期考试结束有进行。
(2)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展示每学期进行一次。展示由学分认定委员会组织学分认定委员会成员和指导教师进行评价,将所得成绩公示,即为该领域的学科(模块)成绩。
(3)获得纸笔测验成绩后,科任教师将《课堂学习过程评价表》收集、整理和进行总评,上交给校学分认定委员会;综合实践活动的《学生学习过程评价表(自评)》和《指导教师评价表》由指导教师收集、整理、进行总评,上交给校学分认定委员会。
(4)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根据以上学生的个人资料,对学生的学习作出认定学分、补考、重修等决定。认定后将结果输入学校学分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并将结果给予公示。
(5)在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学分委员会确认认定结果,并将结果记录在学生个人档案中。如有异议,由学生本人向学校学分认定仲裁小组提出重新认定申请,并由学生本人向仲裁小组提供学分重新认定的材料,交由学分认定仲裁小组进行学分重新认定,学分认定仲裁小组的认定为最终认定结果。由学分仲裁小组通知学生本人。
学校对学生个人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由教学处负责。
6、补考、重修和重选
以下情况之一出现,学生必须参加补考方能获得学分:
(1)参加学习的学时不足模块学时要求的5/6者。
(2)纸笔测验成绩为F级者。
(3)构成学分认定的评价中有一项不合格者。
学生如遇到上述情况,也可选择重修或重选。
以下情况之一出现,学生必须重修或重选。
(1)参加学习的学时不足模块学时要求的3/4者。
(2)构成学分认定的评价中有二项不合格者。
(3)纸笔测验成绩为F级+构成学分认定的评价中有一项不合格(或参加学习的学时不足模块学时要求的5/6)。
(4)参加补考不及格者。
学生如遇到上述情况,也可选择重选。
重选模块必须在同一领域内进行。
在高中三年学习期间,学校允许学生有一次重修机会、一次重选机会和一次重考机会、一次补考机会。
毕业、肄业
1、学生在高中三年修满课程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和成长记录(个人档案)合格者,学校准予毕业,并发给《浮云中学高中毕业证书》。
2、学生在高中三年未能修满课程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所得学分在116-144之间,成长记录(个人档案)合格者,或在高中三年修满课程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成长记录(个人档案)不合格者,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3、未能修满学分的肄业生,可在离校两年内可申请重修或补修未能取得学分的课程,合格后可换发毕业证书。成长记录不合格的肄业生,可在两年后由用人单位提供评价文件,合格者可换发毕业证书。
学生错峰放学的方案 第2篇
一、上下学作息调整
(安排见附件)
温馨提醒:请家长把控好上学时间,学生上学做到不提前、不推迟,准时到校。
二、职责要求
1.教师职责。
(1)严格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值日和上课,佩戴口罩。
(2)做好晨午检和每节课点名。
(3)妥善组织学生放学,严格遵守放学时间,做到不提前、不推迟;组织好放学路队,防止拥挤,路队到指定位置后才能解散。
2.家长职责。
(1)把握好学生上学时间,尽量控制在指定时间范围内。
(2)接送学生尽量不用小车,用摩托车(电动车)接送孩子的,也尽量在校外“丁”字路口停车,由学生走路进校。
(3)家长接孩子时,全程佩戴口罩,把握好时间,不提前、不推迟,防止人员扎堆。
(4)凡生病的,不得送到学校,到医院就医康复后再返校。
3.学生职责。
(1)在指定时间范围内上学,不提前、不推迟,测温后入校。
(2)由家长送上学的,尽量不坐小车;坐摩托车(电动车)的`,尽量在校外“丁”字路口下车,走路进校。
(3)上放学全程佩戴口罩。
学生错峰放学的方案 第3篇
一、高度重视,成立青铜峡市第五小学疫情防控错峰上学专班
学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以校长王瑞琳为组长的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李伏晗副校长负贵,学校大门口秩序由支部书记来学锋和少先大队辅导员汪建民协调,每天由2名带班领导14名测温教师,3名学校保安组成。
二、学校门口每日体温监测和疏导管理人员要求:
1.学生在复课前一天需提交复学申请、健康承诺书、个人绿色健康码等,于早上7:20--8:50和中午2:20前到校,每天校门口管理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准备学生入校体温筛查工作。
2.体温测检人员要态度严谨、动作迅速,发现体温异常师生立即上报带班领导及校医进行登记其相关情况、进行体温复检。并及时联系市医院发热门诊接诊。通知家长按照要求领学生居家隔离治疗,决不允许一名体温异常学生进入校内,
3.学校安保人员、执勤人员等要通过小喇叭等工具,教育学生按序排队不拥挤,每人之间间隔距离不少于1.5米,保证学生快速有序进入学校。
三、师生入校要求:
1、全体学生上学期间必须接受学校离家测体温、进校前测体温、红外线测体温、进班级测体温等检测程序。并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进出校园。
2、学校决定,教师和学生上、下学一律走南校门疏导区域,上学时测量体温入校.让师生在校门口排六至七路纵队入校。由西向东依次分别为1班纵队、2班纵队、3班纵队、教师纵队、4班纵队、5班纵队、6班纵队、7班纵队。学生依班次排队有序进校。
3、学校在校生2044名,学校采取学生错峰入校规定,两人保持1.5米距离排队上、下学。
4、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学校允许任何人不得入内。学生在上下学期间不得集中、拥挤、推搡打闹,保持1.5米社交距离。学生不戴口罩、不量体温不得进入学校。
5、学生进校后,必须遵守学校规定。上下学按照指示标志行进。班级中的消毒、防疫物资未经教师允许,不得擅动。不得在教室内使用明火,防止消毒用酒精发生火灾。
6、学生课间活动不得扎堆聚集、不得随意摘下口罩,不得相互间吐口水。
7、上下楼梯、进出厕所,严格按照指示标志行进,相互之间保持1.5米安全距离,有序进出。不随意浪费厕所内配备的肥皂或洗手液等。上完厕所的学生务必要按照七步洗手法要求认真洗手,做到不拥挤、勤洗手、讲卫生、知节约。
8、口罩损坏、脱落要及时告知教师,启动班级备用口罩,不允许学生不戴口罩在校园内任何环境逗留,玩耍。损坏、脱落的口罩不得再继续使用,要及时投入学校备用的口罩回收箱。任何人不得二次使用回收箱中的口罩。
9、放学后,全体学生务必按照学校错峰放学时间安排及时、有序离校,不得在校园内逗留,确保学校每天两次对校园所有设施进行消毒。
10、同一楼层的.各班级错峰下课,避免家长在同一时段接送孩子上下学。家长接送孩子上、下学,均须在校门外东西两侧100米外接送学生且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接送孩子的家长必须佩戴口罩,接送任务完成后及时离开。对占用公共通道、不戴口罩等违反规定的家长进行劝阻,如不听劝阻,实施阻碍他人通行、辱骂、殴打管理人员等行为可报警处理。
学生错峰放学的方案 第4篇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和《浙江省普通高中实施完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的意见》的精神,推动我校课程改革,保证学分认定的真实性、严肃性,结合我校从20xx年开始在高中试行学分制管理所取的一些经验,初步构想我校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实施方案。
一、学分结构
(一)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原则上完成18学时(1学时为40分钟)课程内容的学习可获得1学分。
(二)必修学分为96学分,学生必须通过修习八个学习领域所有科目的必修课程,获得必修学分。
(三)选修学分为48学分,学生可在知识拓展类、职业技能类、兴趣特长类和社会实践类等四类选修课程中自主选择修习,其中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学分不超过24学分,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学分不超过8学分。学生可以在校内跨班、跨年级选修课课程,也可以到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或社会培训机构选修课程。
二、学分认定
(一)学分认定是对学生可否获得学分的判定。学分认定的意见分“同意认定”、 “不予认定”两种。学生学完一定的课程并通过考核或获得相关证书,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二)学校成立学分认定委员会,校长担任主任,委员由学校领导和学科骨干教师组成。学校教务处具体负责学分的认定工作。
(三)学分认定的'条件和形式。根据普通高中课程的性质,学分认定的条件和形式主要有三种:
1、学业认定。主要适用于必修课程和知识拓展类、职业技能类、兴趣特长类便于学业测试的选修课程。学生课程修习时间不少于规定课时的2/3(18学时为1学分)、学习过程表现良好、参加学校(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或考查)并合格,即可取得学分。
2、证书认证。主要适用于学生获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资格或等级证书、比赛获奖等情况。学生取得相关的中、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证书的,可按高级6学分,中级2学分认定。学生在参加社区市级以上组织的各种知识、技能、文艺和体育等比赛中受到表彰和获得奖励的,可按全国性大赛一、二等奖6学分,全国性大赛三等奖、省级大赛一等奖4学分,省级大赛二等奖、市级一等奖2学分,市级二等奖1学分认定学分,记录成为相应类型选修课程的学分。上述学分计该项目的最高学分,相同项目的学分不予累计认定。
3、过程记录。主要适用于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学生参加社会调查、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活动,有活动计划、活动记录和总结,有学校或相关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反馈评价,可按30学时1学分认定学分。
(四)学分认定的基本程序是:
1、学生修习完一门课程并通过学校(或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考核)、获得某项资格或等级证书以及比赛获奖,由学生或任课教师向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提出学分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2、学科任课教师或实践活动指导教师根据学分认定条件进行对照,提出对学生学分认定的初步意见。
3、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对学生申请和任课教师提出的初步意见进行审核,做出认定结论,并由学分认定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
4、“同意认定”学生学分的,在校园网公示。“不予认定”的,书面通知学生并告之原因。
(五)学生对学校作出的学分认定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或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提出复议要求。学分认定委员会自接到学生复议要求之日起15日内进行复议,及时给学生书面回复,并做好思想工作。对学分“不予认定”的学生,应根据原因指导学生补足学时、重考、重修或改修其他课程。
(六)学分认定工作一般在每个学段结束时进行,教务处应及时将学分认定情况分别记入学生学分档案。认定的学分要分别记入学校学籍管理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和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性评价记录。学生学分认定档案内容应包括学生在该课程(模块)修习过程中所用课时、考试考查考核成绩、学分认定时间等。
(七)符合《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在省内学校之间转学的,或由外省(市、自治区)转入本省的,只要提供必要的学分证明材料,转入学校应当同意认定学生在原学校所获得的学分。由本省转学到外省(市、自治区)学生的学分认定,依据转入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八)学生因考试成绩不合格而不能获得学分的,可以申请重考或参加其他教学班相同学习模块的考试。重考时间由学校安排,重考合格后方可获得学分。所获学分仍可记录在学籍管理卡的相应栏目内。重考仍不合格者,允许重修或另选修其他模块(必修课程不能放弃)。重修要在接到学分不被认定通知后1年内完成。
(九)不予认定学分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认定学分:
1、学生参加学习课时数少于该模块规定的三分之一的;
2、未参加学科模块考核、或者模块考核不合格的;
3、未参加综合实践活动,或者缺少必要的活动记录等的;
4、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三、普通高中的弹性学制和毕业要求
(一)学生可在2-4年内完成普通高中学业,在达到普通高中毕业条件时,即可在学年结束前向所在学校提出毕业申请,学校审查认定符合普通高中毕业条件的,应予以毕业。
(二)我省学生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学籍;
2、品行端正,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3、高中学习期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且总学分达到144以上(其中,必修不少于96学分、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学分不超过24学分,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学分不超过8学分);
4、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必考科目的考试,且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一门;
5、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四个测评项目中,不合格的项目不超过一项。
(三)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监制,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验印。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编号应与学籍辅号(即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准考证号)一致。
学生错峰放学的方案 第5篇
根据宿迁市教育局3月19日发文《关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实行错峰上下学严防聚集性疫情的通知》的.要求,我校自3月21日开始,各年级将按照以下时间安排组织上下学、升旗、大课间等活动,请所有师生、家长按要求执行。
01家长接送要求
家长根据学校安排在指定时间和区域接送学生,接送期间戴好口罩,不聚集、不闲谈,人与人之间保持一定距离。接送车辆有序停放,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家长接送孩子后,尽量快速离开,不可逗留,做到即送即走、即接即走,放学后直接回家,不去人员聚集场所。
02上午上下学安排
各年级上学错峰时间
7:30:六年级;7:40:五年级;7:50:四年级;8:00:三年级;8:10:二年级;8:20:一年级。
各年级下学错峰时间
10:40:六年级;10:50:五年级;11:00:四年级、三年级;11:10:二年级、一年级。
注:所有中午在校学生就餐时间不变。
03升旗仪式安排
学校不再组织集中在操场上举行升旗仪式,由各班级在教室内自主组织升旗。
04大课间安排
10:00—10:20班主任组织学生在班级内有序活动(内容为:疫情防控知识教育、文明城市创建知识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防欺凌教育、安全知识教育等活动,每日做到一主题。)10:20—10:30学生室外课间文明项目活动(师生都要戴好口罩)。
05下午上下学安排
各年级上学错峰时间
12:30:五年级、六年级;12:40:四年级、三年级;12:50:二年级、一年级。(注:因中午有一部分学生在校就餐了,家长学生若有特殊事情,在保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把握时间。)
各年级下学错峰时间
16:20:一年级;16:30:二年级;16:55:四年级、三年级;17:05:五年级、六年级。
所有师生、家长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做好疫情防控“三件套”: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五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而且双手还得经常洗,门窗还得尽量开。人人在生活、工作、学习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学生错峰放学的方案 第6篇
一、成立教材教辅排查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阮照凯顾庆传 杨顺强 李启彭 朱娥 刘岚 李孝攀 刘海军 黄永 龚吉雯 黄馨
二、排查原则
具体排查原则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附件1)和《昭通学院教材选用和征订管理办法》(附件2)中相关要求执行。
1.把好“政治关”。教师选用教材教辅必须具备正确的思想和观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教材教辅不得选用。
2.各教学单位应认真、仔细核对已出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目录“对应课程”的范围要求,对符合“推进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使用范围的课程,必须统一选用“马工程”教材(已出版“马工程”教材可参见附件3)。
3.把好“学术关”。选用教材教辅必须符合本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无法支撑人才培养目标,教学效果不好的教材教辅,不得选用。
4.把好“质量关”。结合本学科当前发展方向和趋势,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国家级规划教材、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教辅,不得选用。
5.一门课原则上只选用一种(套)教材教辅(含实验教学指导书,下同),不得因教师不同而使用不同版本的教材。在选订教材时,课程负责人或任课教师按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对同一门课程的不同版本教材进行对比、分析、论证,统一使用意见。
6.选用的教材涉及境外教材(包括境外原版、境内影印、翻译出版),整本书用于教学的外国语言类与其他学科专业类境外电子教材,非正式出版的用外语编写的讲义、自编教材等,应对教材就政治导向、内容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并按教育部《学校选用境外教材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
三、排查范围
以开课学院为单位,全面排查所有课程正在使用的以下三类教材教辅:
1.正式出版的教材、教辅、参考书;
2.未出版的自编教材、自编讲义、自编实验指导书;
3.电子教材。
四、排查程序
1.教师自查。公共课教材的选用由课程负责人、其它课程教材由任课教师对照上文排查原则和排查范围完成自查,并填写《教师教材教辅使用情况登记表》。
2.学院排查。学院组织由院领导、专业负责人和教研室主任组成的教材使用小组对教师提交的《教师教材教辅使用情况登记表》进行排查,确保本学院开课的所有课程使用的教材教辅全覆盖。以开课学院为单位汇总后,根据排查结果填写《教师教材教辅使用情况登记表》汇总报教务处。同时,请各学院梳理排查本学期学院征订教材情况,填写《教材征订情况统计表》(此表填写请以专业归口为单位填写,公选课教材请以开课学院为单位填写)。排查有问题的教材教辅,应要求相应课程负责人、任课教师作书面说明,及时整改。整改情况由分管教学领导审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教务处备案。
3.学校审查。学校教材教辅排查工作组负责对学院上报的《教师教材教辅使用情况登记表》进行审查。审查未通过的,将结果反馈至相应学院,由开课学院作书面说明,由课程所在教学单位分管教学领导审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教务处备案,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学生错峰放学的方案 第7篇
一、目标任务
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对照《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xx〕2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湘教发〔20xx〕25号)的有关要求,对20xx年6月以来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查违规违纪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建立健全管用的长效机制,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和学生课业负担,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重点整治在征订教辅材料中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和整治在征订教辅材料中增加学生负担、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1.向小学一、二年级学生推荐并代购教辅材料的问题;
2.在省、市州推荐目录以外推荐教辅材料的问题;
3.征订“一科多辅”的问题;
4.学生“被自愿”征订教辅材料问题,包括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强迫、引导、诱导、暗示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教辅材料等;
5.部门强行要求学校向学生推荐征订各类专题教育读本,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各类专题教育读本的问题(各类专题教育读本只能免费向学生提供);
6.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基金会、中小学校及其相关人员直接或以捐资等方式收受发行商折扣(回扣)、商业贿赂的问题;
7.教辅发行单位在发行、销售教辅资料中的违纪违规问题。
在专项整治期间,如发现中小学食堂违规牟利、乱收费等问题一并进行整治。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20xx年6月至20__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6月)
1.加强领导。成立湘潭市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市教育局纪委),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利文任办公室主任,市纪委常委周裕阳,市教育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房高,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王新平,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彭奋强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县(市)区、园区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
2.制定方案。研究制定《湘潭市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园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宣传启动。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专项整治。市、县两级媒体发布专项整治公告,畅通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各县(市)区、园区将机构成立情况、实施方案、重点解剖的学校名单等于7月10日前报市专项整治办。
(二)全面整治(20xx年7月-20__年10月)
1.全面自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围绕重点整治的内容,对20xx年6月以来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10月20日前各县(市)区、园区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市专项整治办。
2.重点解剖。市选取一个县市区或园区进行全面解剖;每个县市区、园区选取一所城区学校、一所农村学校,进行重点解剖。对重点解剖县市区、园区和学校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要查深查透,严格执纪问责,并报送专题材料。
3.督导检查。市专项整治办采取挂牌督办、重点督导、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县(市)区、园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纠、问题线索核查、执纪问责和通报曝光情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收集、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
4.严格问责。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核实,及时查处,及时通报。对20xx年秋季学期仍存在违规征订教辅材料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决不手软。对自查走过场,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整改的问题没有整改、该查处的问题没有查处的单位,一律严肃问责并通报曝光。
(三)总结评估(20__年11月-12月)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县(市)区、园区于20__年11月20日前将总结和相关报表上报市专项整治办,市专项整治办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向省专项整治办报告。
四、工作要求
1.明确整治要求。对自查出的问题要立行立改。要通过这次专项整治有效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存在的各种乱象,真正将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降下来,助力精准扶贫,增强群众获得感。
2.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联合行动、协同推进。市专项整治办要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开展明察暗访,挂牌督办典型问题,进行典型案例通报警示,掌握工作动态,加强信息综合。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再监督、再检查职能,督促教育、发改、新闻出版等职能部门,履行对教辅材料征订发行的监管职责,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市教育局要将专项整治纳入今年教育督导工作重点内容,开展督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责组织各类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宣传、新闻出版部门要组织教辅发行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查处教辅发行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各级发行单位要规范发行行为,促进自身健康发展。新闻媒体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宣传报道,加大违规违纪问题曝光力度,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3.强化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纪问责,对被群众举报后查实和检查发现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含专题教育读本)、收受教辅发行折扣回扣和商业贿赂、发行单位违规发行等违纪违规问题,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因履职不力导致本地区发生严重的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要追究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管理不力导致本学校发生严重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要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纪情节严重、行为恶劣的教职工要取消有关奖励奖金和教师资格甚至解除聘用合同,清退出教师队伍。对20xx年秋季学期再发生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的学校校长一律从严处理,并追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和纪检干部的监督责任。
4.建立长效机制。要把建立长效机制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始终。教育、发改、新闻出版等部门要结合专项整治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进一步制定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教育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相关制度。市教育局纪委要结合监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违规征订教辅材料监督执纪问责实施意见。各县(市)区、园区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管用的长效机制,用制度建设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学生错峰放学的方案 第8篇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和以信息化教学为名增加负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xx〕25 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和以信息化教学为名增加负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xx〕25 号)的有关要求,对20xx年9月以来,学校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和以信息化教学为名增加负担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查违规违纪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建立健全切实管用的长效机制。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和学生课业负担,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违规征订教辅材料
重点检查学校是否按照省定目录征订教辅材料,是否符合“一科一辅”规定;是否违背自愿原则强制学生征订,是否签署教辅材料征订承诺书,是否开展征订教辅材料公示等。
(二)以信息化教学为名增加学生、家长经济负担问题
重点检查学校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和学校推荐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是否符合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新型学习终端进校园是否经过审核备案;是否存在违背学生和家长意愿,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各类教育 APP、教学设备的行为;是否存在以信息化教学作为分班教学依据的行为;是否存在暗示家委会或家长代表组织以自愿购买的形式,群体式购买教辅软件、教学终端设备和网络培训课程的行为等。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4月26日至5月15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4月26日-5月6日)
1.加强领导。成立孙镇中心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专项治理工作小组
组 长:田瑞龙
副组长:李玉良 王亮 李长泉
成 员:吕刚田松 马春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导处,李玉良副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制定方案。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和以信息化教学为名增加负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xx〕25 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实施方案。
3.宣传启动。畅通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二)全面整治(5月7日-5月12日)
1.全面自查。围绕重点整治内容,对20xx年9月以来教辅材料征订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5月12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自查报告。
2.重点解剖。对有问题的处室、级部和教师个人进行重点剖析。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重点剖析教师个人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要查深查透,严肃问责。
3.严格问责。对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根据职能职责及时核实,及时查处,及时通报。
(三)总结评估
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于5月17日前将总结和相关材料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明确整治要求。要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对自查出的问题要立行立改。要通过专项整治,有效治理教辅材料征订过程中存在的各种乱象,真正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把群众满不满意、答不答应作为衡量整治成效的重要标准,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体育工作的满意度。
2.落实工作责任。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管行风”,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3.强化执纪问责。对违反相关规定,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工作推动不力甚至失职渎职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建立长效机制。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保障,把建立长效机制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始终。要结合专项整治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进一步制定加强和规范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相关制度,建立管用的长效机制,用制度建设巩固专项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