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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奖金考核方案范文

2025-03-30 00:48:01策划方案

年度奖金考核方案范文 第1篇

  为了加强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增强透明度,我校经领导班子讨论,全体教师通过“教师教育教学考核方案”,教师教育教学考核方案。

  一、教学工作

  1、任课节数:语文、数学、英语每节课记1.2分,其他科记1分。

  2、全乡考试,同年级第一名加20分,第二名加10分,第三名加5分。(包括县抽考)

  3、教案、作业检查:优秀加3分,良好加2分,及格加1分。单元测试,不漏单元,有试卷评析,加2分。

  4、示范课加0.5--2分,平时听课优秀加1.5分,良好加1分,及格加0.5分。

  二、班级管理工作

  1、能行成良好的班集体,对学生正确管理,耐心做学生的思想工作,不体罚。做好后进生的家访工作,并记好家访记录,优秀加5分,良好加3分,及格加1分。

  2、校内活动按优秀、良好、及格分别记3分、2分、1分。(校内活动包括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包括校内劳动)。

  3、流动红旗评比,学校开展纪律、卫生、间操流动红旗评比活动,获得一次单项流动红旗加1分。

  4、班刊、班报及班级表簿的完成按优秀、良好、及格记3分、2分、1分。(以学校检查为准)

  5、每学期写出班主任计划、总结、写出学生操行评定,按时发放家长通知书记2分。

  6、根据学校当前工作要求和本班的`实际情况开好班会和主题班中队会,并做好记录,主题班中队会要将材料上报政教处、少先大队(每学期至少两次)记2分,工作计划《教师教育教学考核方案》。

  三、档案工作

  1、学校领导班子、教研组长,要完成自己职责范围内的档案工作,及时上交。2分。

  2、班主任要有班主任工作手册,班主任及时交工作计划、总结。德育工作计划、总结。4分。

  3、任课教师要有教师工作计划、总结。要完成远程教育档案,按要求完成电教课的教案及课件,4分。

  四、基本功练习,政治、业务学习,校本培训

  1、基本功练习看教案、钢笔字练习本,简笔画练习本,看讲课板书。2分。

  2、政治、业务学习,校本培训(包括远程教育校本培训)、开会,缺席一次,少一次笔记减0.5分。

  五、值周及校园保安工作

  1、值周领导、保安人员、值周教师要提前半小时到校,晚半小时离校。值周领导、保安人员在学生上学、放学时要在学校门口负责检查师生上班上学,下班放学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值勤领导周一:王宝江 周二:陈希 周三:宫建新 周四:刘智 周五:魏纯清 幼儿园:王妍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2、值勤领导、保安人员、值周教师要负责课间、午休时间的学生纪律,值勤领导、值周教师要认真参加纪律、卫生、间操检查评比,并做好记录,分出等级记2分,良好记1分,不分等级记0分。

  3、值周教师要负责办公室卫生,冬季生炉子,要负责教师饮用的开水。

  值周工作按优秀、良好记2分,1分。

  六、考勤工作

  全勤加5分,病事假要有请假条或打电话、别人代假、急事来不及请假要事后销假,事假每天减1分,扣款20元,(5天内)病假每天减0.8分,扣款20元,6天以上每天扣款30元,迟到、早退每次减0.2分并扣款2元。中途脱岗每次减0.2—0.7分扣款2—8元。旷工每天减5分。扣50元。(注:有住院手续可酌情,直系亲属婚丧嫁娶不扣款)

  七、奖惩

  1、单项奖:教师参加校、乡、县级各类比赛,校级第一名加2分,第二名加1分。乡级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分。县级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2分。学生参加乡县级比赛的要给指导教师加相应的分数。

  2、学校年终评选模范班主任和先进工作者,各项得分累计以多为胜,先进工作者班的评选科任教师按所任学科年级平均分计算,班主任、科任、领导的比例按3:1:1的比例分配。

  3、评选先进一般在乡统考前两名中产生,以分多为胜。

  4、教师之间有打架、骂人违法乱纪现象的,工作不服从分配的,不予评选先进工作者,对学生有严重体罚,家长反映极大的,统考后两名者,搞小集团,不利团结的不予评选先进工作者。

年度奖金考核方案范文 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县学校安全稳定年度工作考核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核心是建章立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目标是减少学校师生意外伤害事故,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和重特大事故,为师生员工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确保校园平安稳定,促进平安建设。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安全稳定年度工作督导考核领导小组,由陈洪荣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科,由宣兼任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等为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及校长督导考核的日常工作。

  三、考核对象

  全县各公办学校,已经审批并通过年检的民办学校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

  年度考核实行100分制。

  (一)基础性指标100分(具体内容、分值见《考核细则》);

  (二)加分和扣分(见本方案第七条奖惩办法);

  五、考核等次

  考核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分数90分及以上为优秀,65分至90分(不含90分)为合格,64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六、考核方式

  考核评价工作在教委安全工作督导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安监科牵头组织实施,片区督导员协助,乡镇村小由所属中心校按本规定组织考核,片区督导员督察督办。民办学校由职成教科牵头考核。

  考核采取过程督导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年终先由学校根据考核细则自查量分报我委安监科,我委进行核查评估。安监科建立过程督导考核台帐,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过程督导和专项督查,并参考教委相关科室和片区督导员的意见完成学校的督导考核和考核评价。

  七、奖惩办法

  (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考核“一票否决”范围。

  1.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重特大事故,受县政府及以上有关政府或部门通报批评或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的;

  2.学校未发现或未及时向上级书面报告,造成房屋坍塌或设备设施的'原因等造成师生的生命财产严重受伤受损的;

  3.食品或饮用水不安全,学校没有及时整改或向上级书面报告造成师生中毒的;

  4.发生安全事故报送不及时或有意隐报、不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5.学校在管理或工作中被市级及以上政府或部门通报、黄(红)牌警告、挂牌督办等情形的;

  6.其它可以避免但由于学校管理疏漏,安全教育不及时或不够,造成师生重大伤亡的。

  (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额外扣分范围。

  被考核的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出现一起酌情扣考核分6-10分。

  1.安全事故善后处置不及时或不当,致使学生家长3人以上集体上访给教育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的;

  2.安全事故学校无直接责任,但对学生教育不够,管理疏漏造成师生意外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每学期发生两起及以上的;

  3.学校在管理或工作中存在自身责任问题,在乡镇、街道及以上政府、部门安全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或点名批评、黄(红)牌警告、挂牌督办等情形的;

  4.乡镇、街道及以上政府、部门提出安全隐患的整改意见或下发了限时整改通知,学校推诿、拖延整治或办理不及时造成师生受伤或财产受损的;

  5.发生安全事故报送不及时或有意隐报、不报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6.其它可以避免但由于学校管理疏漏,对学生教育不够,造成伤害事故发生的。

  (三)学校安全工作加分条件。

  1.代表本系统承担国家、市、县安全稳定工作范畴重大活动(含接受检查督导、观摩等),分别加3、2、1分(可以重复计算,下同);

  2.单位集体受到国家、市和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安全稳定工作奖励的(以文件、奖证、奖状等为准),分别加5、3、1分。

  八、结果运用

  凡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学校由县教委给予表彰和奖励;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学校实行挂黄牌或红牌督办和全县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单位及法人代表当年不评优、评先和晋级。连续3年不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免职,班子其他成员给予相应的处理。

  九、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年度奖金考核方案范文 第3篇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干部、职工工作业绩的考核,激励街道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根据《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平人社事业〔20xx〕33号)和《舞钢市关于做好20xx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制定20xx年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加考核范围

  红山街道办事处在职在岗机关工作人员。

  二、年度考核

  (一)年度考核评选内容和标准

  年度考核内容以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指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品德及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能: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工作、学习能力;勤: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绩:指干部职工在完成目标任务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绩效,包括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等;廉:指廉洁自律、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方面的表现。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机关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一般,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机关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不称职等次: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如:在政治原则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社会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如:因个人主观原因,未完成年度本职工作任务或达不到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要求等;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差,如:不能依法行政,对服务对象服务态度不好、违反工作程序及工作承诺制,被群众署名投诉3次以上且核查属实等;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等;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节较为严重,如:在执行公务中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吃、拿、卡、要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被群众举报属实等;因打架、酗酒闹事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被有关部门处罚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等其他不称职情形的。

  对一些特殊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

  1、首次就业,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2、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在本单位工作累计满全年工作日的一半及以上(含试用期),在本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其他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3、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工作累计不满全年工作日一半的(含试用期)工作人员和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全年工作日一半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考核。

  对受处分人员的考核按以下规定处理:

  1、受行政处分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的确定

  (1)受警告处分的人员当年参加考核,但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人员在处分期间参加考核,但不得确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按正常情况考核;

  (3)对受到立案审查的人员在审查期间参加考核,但不定等次,如审查确无问题的,依据考核情况确定等次。

  2、受党纪处分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的确定

  (1)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确定为不称职;因其他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3)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年度考核,按规定条件确定等次。

  (4)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5)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6)涉嫌违犯党纪被立案检查的,可以参加年度考核,但在其受检查期间不确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党纪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给予党纪处分的,视其所受处分种类,分别按上述1、2、3、4、5条的规定办理。

  (7)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行政处分的,按受党纪处分的情况确定其考核等次。

  (二)年度考核评选方法和程序

  1、个人工作总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结合本职工作,全面总结本年度德、能、勤、绩、廉情况,并填写《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确定考核等次。由全体干部职工民主推荐并提交班子联席会议研究通过。

  三、评先选优

  (一)评先选优内容和标准

  1、先进工作者评选标准

  (1)敬业爱岗,善于学习,积极负责,任劳任怨。

  (2)工作能力强,政策水平高。

  (3)圆满完成本人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成绩突出。

  (4)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5)年度内无旷工现象,无迟到早退现象,病事假累计不超过30个工作日。

  2、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标准

  (1)共产主义信仰坚定,党性原则强。

  (2)工作能力强,政策水平高。

  (3)积极参加党内外活动,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工作积极,开拓创新,成绩突出。

  (5)能够按时完成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3、优秀包村干部评选标准

  (1)能够及时协调解决所包村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所包村能够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中心工作。

  (3)所包村不出现群体性的事件和恶性案件。

  (二)评先选优方法和程序

  1、每个参评人员逐一进行述职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述职后由全体参评人员按照评选标准对所有参评人员进行评比打分。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只作为投票人员参加,不作为被评选对象;新调入人员工作时间不足6个月者,不参加评比。

  2、优秀共产党员由全体党员投票评选。先进工作者由所有参评人员投票评选。

  3、评选比例。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按有参评资格人数的20%由高到低择优选取;优秀共产党员表彰6名,优秀工作者表彰8名(本次先进工作者推荐结果作为事业编制人员年终考核档次的依据,其中在编正式人员前3名确定为优秀档次上报)。

  四、时间安排

  各站、办、所、室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工作总结,填写《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于20xx年1月下旬组织召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在述职述责的基础上民主投票评先选优,报党工委研究确定评先选优结果。

年度奖金考核方案范文 第4篇

  根据浏教通〔20xx〕79号文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工作的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严肃、严格、严谨的原则;

  3、岗位、绩效相结合的原则;

  4、申报与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评工作的组织

  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小组:

  组长:

  成员:

  2、考核人员(见附页)

  3、考评程序:学习动员-自我申报-民主测评-考核组评鉴-结果公示-总结归档。

  4、自我评鉴为优秀的教师在民主测评时需作年度工作述职。

  三、考评等级划定内容

  1、优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申报优秀等级)

  ⑴任课教师有三个先进奖项,其他人员有二项先进奖项(每一奖项为10分)

  ⑵教学质量评价居前2/3,或进步较大的(每前一名为0.5分)

  ⑶教学常规有一次优秀(每一次优秀为2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及以上情况者,本年度内考核不评优:

  ⑴从事有偿家教的;

  ⑵主观原因造成学生流失的`;

  ⑶家长或学生反映意见大的;

  ⑷旷课、旷工次数较多的;

  ⑸工作不服从安排的;

  (6)本次考核不按规定操作,弄虚作假的;

  ⑺工作时间未达8个月的。

  2、基本称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基本称职)

  ①绩效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

  ②受到行政(党内)警告、记过警告处分;

  ③旷工(课)或无正当理由超假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五天,或全年累计超过十天;

  ④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

  ⑤搬弄是非,制造矛盾,影响团结,闹派性,经批评教育无明显改正;

  ⑥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安全事故,或造成公私财物损失;

  ⑦尊老、敬老、助老意识淡薄,造成不良影响;

  3、称职:介于优秀与基本称职之间者,均为称职。

  四、考核工作时间安排:

  1、12月17日,考核工作政策宣传学习;

  2、12月18-21日,教师申报各单项奖;各相关处室进步单项评价;

  3、12月24-27日,填写考核表册,公布各单项评奖结果;符合考核评优秀等级的教师填《评优申报表》

  5、12月28日,对评优申报人进行民主评议,公布考核优秀名单;

  6、12月28-30日上午,接受反馈信息,并进行处理;

  7、12月30日下午,填写考核结论,并上交考核资料

  8、20xx年元月1-5日,整理资料、总结、通报,并上报相关材料。

  说明:

  1、符合考核优秀等级的人员,如果超过本职级优秀指标,则采取量化记分,在前三个条件均相等的情况下,再看赛课(3分)、论文(3分)、辅导竞赛(5分)等指标和教师民主评议得票率;

  2、括号中的分数为优秀等级的量化记分的权值;

  3、如果某一职级无人达优秀等级要求,可下降一个标准,保证该职级有一个优秀指标,量化方案同上。

年度奖金考核方案范文 第5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和“生态优先、加速崛起、富民兴县”为主题主线,着力构建以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和谐提高为重要资料,以“五大改革、五大发展、五大建设”为举措的乡镇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围绕县委、县政府20xx年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四个示范县”建设,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乡镇综合目标分类考核办法。

  一、考核组织机构

  乡镇综合目标考核工作由县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县乡镇综合目标考核办公室具体承办。

  二、考核类别

  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围绕空间规划和产业布局,结合20xx-20xx年度工业发展、招商引资、财政收入、项目建设以及农业发展情景,将全县乡镇分为三个考核类别。一类:天堂镇、温泉镇、来榜镇、河图镇、店前镇、白帽镇、菖蒲镇、莲云乡(以“区乡合一”体制参与部门绩效考核,乡镇综合目标考核只考核其一票否决事项和民生工程等资料,不参与乡镇考核排行);二类:五河镇、黄尾镇、冶溪镇、响肠镇、毛尖山乡、中关乡、石关乡、姚河乡;三类:头陀镇、主簿镇、青天乡、包家乡、和平乡、古坊乡、田头乡、巍岭乡。三个类别乡镇在考核指标分值安排上各有侧重。

  三、考核资料、权重设置

  设总分100分,具体项目及权重如下:

  (一)、经济发展(35分)

  1、农业发展(一类乡镇3分,二类乡镇5分,三类乡镇6分) 2、工业发展(一类乡镇5分,二类乡镇4分,三类乡镇3.5分) 3、服务业发展(一类乡镇7分,二类、三类乡镇8分) (1)服务业发展(一类乡镇2分,二类、三类乡镇3分) (2)乡村旅游(2分)

  (3)电子商务(3分)

  4、招商引资(一类乡镇5分,二类、三类乡镇4分) 5、财政工作(一类乡镇6分,二类乡镇5分、三类乡镇4.5分) (1)财政收入(一类乡镇5.5分,二类乡镇4.5分、三类乡镇4分)(任务完成90%,人均财政收入增长率、增长额各占5%) (2)乡村债务(0.5分)

  6、项目建设(一类乡镇5分,二类乡镇4分,三类乡镇3分) 7、扶贫开发(一类乡镇4分,二类乡镇5分,三类乡镇6分) (二)、生态保护(25.5分)

  1、林业建设及护林防火(3分)

  2、水土坚持及防汛抗旱(3分)

  3、环境保护(4分)

  4、节能工作(0.5分)

  5、文化资源保护与文化建设(2分)

  6、礼貌创立(含三线三边环境整治)(5分)

  7、完美乡村建设(5分)

  8、违建整治与防控(1分)

  9、耕地保护及地质灾害防治(2分) (三)、社会事业(10分)

  1、计划生育(5分)

  2、民生工程(5分)

  (四)、社会治理(21.5分)

  1、平安建设(9.5分)

  (1)食品安全(2分)

  (2)安全生产(2分)

  (3)综治维稳(3分)

  (4)信访工作(2分)

  (5)依法治理(0.5分)

  2、执行力(5分)

  (1)为民服务全程代理(2分)

  (2)行政执行力(严格考勤执行请销假制度、编制“十三五”规划等)(3分)

  3、综合评议(7分)

  (1)比学创(半年观摩评分)(2分)

  (2)县四套班子领导对各乡镇工作评议(5分) (五)党的建设(8分)

  (1)基层组织建设(2分)

  (2)党风廉政建设(2分)

  (3)宣传工作(2分)

  (4)武装工作(1分)

  (5)统战工作(1分)

  县委、县政府部分“三重工作”月督查考核加分、扣分。

  (六)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一票否决”。

  四、考核办法

  根据县委“改善考评形式”的要求,本着解决多头考核、重复考核、繁琐考核等问题,简化考核程序,提高考核效率,20xx年度乡镇综合目标考核不另行出台考核细则、不统一组织综合考核组考核,各考核成员单位原则上年终不组织到乡镇的考核,对照本办法的评分标准,结合统计资料以及平时执法检查、工作督查、乡镇报送的佐证材料等供给考核结果(除扣分指标外,定量、定性指标要体现工作优劣,原则上每类单项最高分与最低分差距控制在5-20%;凡以比值计算得分的均对应三类乡镇分别计算)。

  考核结果须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加盖公章、呈送分管县领导审定后进行公示,于20xx年1月上旬将公示后的考核结果报县考核办。县考核办结合“三重”工作督查、综合评议,对照考核办法汇总计算各乡镇综合分值,评出三类乡镇的`综合得分前两名,报县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县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五、结果运用

  1、依照综合目标考核结果确定每类乡镇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名为二等奖,由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并分别发给奖金8万元、6万元。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按5000元、4500元予以奖励。

  2、县委、县政府结合乡镇综合目标考核结果,对乡镇机关工作人员予以年度一次性奖励。乡镇综合目标考核平均奖励系数为1,获奖乡镇奖励系数为1.1,每类倒数第二位乡镇奖励系数为0.95,每类末位乡镇奖励系数为0.9(其中党政主要负责人系数为0.85)。

  对综合目标考核获得奖励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可按20%确定;综合目标考核结果作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提拔重用或组织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根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岳西县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等规定,对连续两年考核为“末位”的乡镇,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采取组织措施,其班子成员一年内不提拔、不重用。

年度奖金考核方案范文 第6篇

  一、安全、运行、生产

  1、凡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均上报处理。一般性责任事故应分清责任,分别扣责任人50%、安全员20%、所长10%的月度安全奖。

  2、人为使一级漏电总保护拒动,扣安全员30元、责任人100元;末端少正确试跳或少记录一次扣责任人20元。

  3、上级领导发现挂钩线一处,扣所长、安全员、技术员各10元、责任人50元;所领导及安全员发现一处扣责任人30元。

  4、施工中,发现一次不戴安全帽、安全带、违反操作规程作业者,一次扣当事人50元,工作负责人20元。所用民工应签定临时用工协议,施工中,民工应戴安全帽,违者扣施工负责人20元。

  5、高压无票工作扣责任人一次50元,低压无票工作扣责任人一次30元;私下承接施工任务,每次每人扣200——500元。

  6、安全员每年、季、月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及安全分析会并记录齐全,及时上报各类报表,对每起违章事件均做到“四不放过”,善于发现问题且不隐瞒;否则一次扣20——50元。

  7、努力做好电力设施的保护和宣传工作,在责任区内,因巡视、检查不到位而发生外力破坏造成损失的,分别扣专职和护线员50—100元。

  8、 发生供电所内部偷盗及火灾事故应分清责任,一次扣所长、安全员50—100元、值班员每人200元,巡视不到位加倍扣罚;无故退运防盗警报器,一经查实,扣值班人员每人30元。

  9、千元及以内的交通责任事故损失,驾驶员承担50%,千元以上的除交警部门处理外,应上报上级部门处理;驾驶摩托车必须证照齐全,未尽事宜请参照“交通法”执行。

  10、高、低压线路、配电及设备坚持按区域每月至少巡视一次并做好记录,少一次扣20元。巡视中发现问题不报告或巡视不到位,一次扣责任人30元;凡检查中发现的危及缺陷应及时进行消缺,二次检查仍保留的,发现一次扣责任人20元,专职10元。

  11、正常业扩无故拖延一天扣责任人每人20元,因工作失职导致业扩外流一次扣责任人100—200元;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应加强施工工艺的提高,每次验收发现严重缺陷的一次扣责任人30元。

  12、除自然因素外,因巡视不到位或工作失责而造成各类电气设备损、毁(含各类熔断器)者,按其价值扣专职5%、责任人20%作赔偿。

  13、线路设备完好率应保持100%,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专职及责任人5元;配电装置私自变更一次扣责任人100元。

  14、 用电要申请,未经领导批准的用电(含临时用电),除处罚当事人外,扣相关责任人:灯50元、力100元。

  15、所有统配的工器具无故损坏、丢失者,工作负责人按现行价值的10%、直接责任人按40%赔偿;个人工器具使用损坏不补,影响工作的,直接扣工资购买。

  16、每次新建、改建工程均有施工负责人通知技术、安全、核算、计量等专职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照明由计量专职验收);无故不参加验收者分别扣20元,验收不到位而造成设备损坏,参加验收者按其价值的20%赔偿,未经验收合格送电者,扣责任人50—100元。

  17、抄表人员应于每月3号前将抄表单交至营业厅,迟交抄表单一天扣20元,估表或委托他人代抄,动力表一次扣30元、照明表10元;抄见率:居民低于98%、其他低于100%,扣抄表责任人30—50元,低于以上考核标准5个百分点的抄见率加倍考核。

  18、抄表过程中应善于发现计量表计的故障、用户私自移表、启封、增容、窃电,必须及时上报处理,否则一次扣抄表员20—50元;私自改变进、接户线以及用电性质等违章现象一次扣责任人50—100元。

  19、因工作马虎或失职未发现计量故障等而少收电费者,抄收人员除负责追讨应收电费外,动力表及总表每套扣50—100元,照明表扣50元;计量外勤未及时处理造成损失的同上处罚。

  20、抄收、核算、开票的差错率应小于千分之二,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责任人30元,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所务会讨论,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21、 当月电费应在当月的25日前交清。一人一月电费不清扣200元,第二月不清扣300元,连续三个月不清当月扣400元。为及时掌握电费完成情况,抄收人员电费缴款单据不得滞留超过24小时,否则每次扣10元。

  22、线损考核:参照上级下达指标执行。10KV线损全所每高1%,扣所领导5元、核算员10元、技术员5元、计量员5元;低压线损以台片为单位,按下达指标进行考核,每超1%,扣责任人10元。

  23、核算员、技术员必须按要求开好线损分析会,并做好记录,少一次扣20元。

  24、凡因欠费需停电处理时,400V及以上用户由所长审批,停电前应按有关欠费停电程序办理,停电后告知批准人。

  25、丢失封印钳一把扣200元,并报上级备案查处;私自将封印钳擅自转借他人、超越自己使用范围、擅自启封计量装置封扣的,一次分别扣100元。

  26、进出库的计费表要登记齐备,少、错一次扣20元、丢一只扣100元。

  27、全所执行首问负责制,违者一次扣20元;发生一次投诉,一经查实扣责任人50元,并视情节给予另行处理。

  28、接待客户不热情、不礼貌、 不文明、出现文明忌语甚至和客户争吵、谩骂者,一次扣30—50元;认真执行挂牌上岗服务,未按规定执行者经查实一次扣5元。

  29、不为客户所想、所急,无故拖延贻误办理客户用电手续、业务勘察、检查、监察、供电方案答复、装表接电、工程施工和对客户的各种故障不及时处理,以及接到客户的报告未能及时为客户更换、维修家用漏保器,派出的报修人员不能及时赶到现场或处理后不回复的;一项一次扣30—50元。

  30、对供电所通知的报修故障处理不及时或超越抢修时间或处理不了又不汇报的,查实一次扣责任人20元;

  31、各岗位每月应及时上报经所长签字或审核的各类报表和交办的'其他工作,否则一次扣责任人20元。

  32、凡值班脱岗,未能及时答复客户电话及上级来电一次扣30元。

  33、无故或借口不参加所内会议、集体活动一次扣30元;凡被集中抽调人员,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1日处理。

  34、迟到、早退及施工人员中午饮酒,发现一次扣20元。

  35、员工工作期间在办公场所打牌、下棋、上机游戏等被查,一次扣20元;凡被举报赌博及其它非法活动查实的,一次扣300元。

  36、员工所用手机原则上要求24小时开机(除夜间在住宅固定电话旁外),无故不接电话,经查实确属本人责任,一次扣30元。

  37、营业厅及相关人员应做好各种传票的填制、传递、电价定性、批准、归档等工作,差错一次扣20元。

  38、资料员应及时收集,传递、填报各类资料、文件、图表等,相关人员应及时提供准确的第一手资料,违者一次扣20元;信息化系统中各岗位人员资料未及时修正或未录入填制的,一次扣责任人20元。

  39、仓库保管员应确保工具、器材的帐卡与实物相符,错一次扣10元,工具保管按制度执行,擅借一次扣20元。

  40、全所人员要做到人人讲公德、个个讲卫生,主动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做文明生产、文明环境的捍卫者,否则视情处罚。

  供电所员工奖惩细则(试行)说 明

  一、为树立良好的企业服务形象,规范员工的工作、服务行为,创一流供电所,特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分三大项计四十条,未列部分参照上级供电公司“农村供电所员工守则”、县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我所各项执行。

  三、执行对象:全体供电所员工及临时人员。

  四、本细则各项奖罚将由每月的所务会集体讨论决定,其中的未列各项奖励除参照上级规定执行外,所领导将视情提出给予立功、受奖人奖励。

  五、本细则自XX年X月X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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