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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应急方案范文

2025-02-08 00:24:02策划方案

森林防火应急方案范文 第1篇

  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2月25日至4月14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3月1日前各村负责把《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发放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3月1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员、村民代表会议,并将《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致广大农民群众的公开信》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外出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2、3月10日前各村对辖区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

  3、3月2o日前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3月20日至4月14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乡教办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5、乡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3月30日4月6日,乡利用宣传车播放《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支书、主任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名单,3月15号前上报乡党政办、林业站。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三)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人员名单3月15日前上报乡党政办。

  四、奖惩措施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乡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50元补贴,发现二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森林防火应急方案范文 第2篇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及时扑救森林火灾,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实施,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黔西南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三)适用范围

  兴仁市境内发生的较大、重大森林火灾,或者超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处置能力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指导,由兴仁市森林火灾防治指挥部指挥处置。

  (四)事件分级

  根据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危害程度、发展趋势等因素,由高到低将森林火灾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个等级,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兴仁市级指挥部

  兴仁市人民政府设立兴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森防指),指挥部是负责处理兴仁市森林火灾的领导机构。指挥长由兴仁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市委宣传部部长及有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担任,兴仁市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如下:

  市委办、市外事侨务办、兴仁市人民法院、兴仁市人民检察院、兴仁市公安局、兴仁市消防救援大队、兴仁市人武部、兴仁市武警中队、兴仁市民政局、兴仁市财政局、兴仁市交通运输局、兴仁市林业局、兴仁市应急局、兴仁市卫健局、兴仁市文体广旅局、兴仁市教育局、兴仁市农业农村局、兴仁市工科局、兴仁市气象局、兴仁市司法局、兴仁市自然资源局、兴仁市住建局、兴仁市水务局、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兴仁分局、兴仁市融媒体中心、兴仁电信局、兴仁移动公司、兴仁联通公司。

  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组织、协调全市重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兴仁市委、兴仁市人民政府和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

  (3)监督检查《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及本预案的实施。

  (4)审议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

  (5)组织兴仁市消防救援大队及民兵预备役部队、协调驻兴仁市武警中队参加森林扑火救灾工作。

  2.兴仁市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兴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事件性质和本部门职责,在兴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森林火灾发生地(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工作的督促、指导,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1)兴仁市林业局:负责组织、管理、指导全兴仁市森林防火工作;负责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督促整改工作;组织开展森林火灾扑救应急救援演练。

  (2)兴仁市融媒体中心:指导电视台、广播电台积极配合森林防火部门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播放森林防火公益性广告,报道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典型火灾案例,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森林火灾预警预报、林火行为预测预报信息。

  (3)兴仁市人民武装部:参与森林防火重大决策的研究与制定,指导兴仁市民兵、预备役人员的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调度乡镇人民武装部和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4)兴仁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安排火灾发生地公安民警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组织对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和查处,维持扑火现场治安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5)兴仁市消防救援大队、武警中队、人武部:负责抓好森林火灾扑救训练,根据需要就近调集兵力,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6)兴仁市人民法院:负责兴仁市森林火灾案件的审判。

  (7)兴仁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对兴仁市森林火灾案件实施法律监督,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审查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

  (8)兴仁市财政局:负责对兴仁市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财力和森林防火需要统筹安排森林防火专项资金使用,加强对财政专用经费的监督和管理。

  (9)兴仁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森林防火抢险救灾的车辆通行提供保障,确保扑火救灾通行顺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森林消防专用车辆特别通行证,加强林区公路建设,改善林区交通条件。

  (10)兴仁市民政局:督促指导各受灾乡(镇、街道)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人员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兴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在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因公牺牲、致残的人员,按照职责权限承办评定烈士的审核或伤残等级评定工作。

  (11)兴仁市卫健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技术力量,开展医疗救护和抢救火灾灾害导致的伤病员工作;加强灾区卫生防疫,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工作。

  (12)兴仁市工科局:负责指导所辖企业做好厂(矿)区周边森林防火工作,协调企业积极参与森林火灾抢险救援。

  (13)兴仁市住建局:负责督促、指导搞好世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和公园、公共绿地的防火规划设计,配合林业行政部门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做好有关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14)兴仁市教育局: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知识宣传纳入学校的教学安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15)兴仁市气象局:负责做好气象卫星遥感火点监测,及时做好森林火险气象条件等级预报,发布高火险天气预警预报,积极向兴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气象信息,当出现较大森林火灾时,组织技术人员赶赴火场,收集气象数据,为森林扑火决策做好服务,根据气候条件在可能的情况下做好人工降雨作业工作。

  (16)兴仁电信局、兴仁移动公司、兴仁联通公司:全面做好通讯保畅工作。在森林火灾发生地点出现通讯盲区时,立即启动应急通讯保障车辆的通讯,确保森林火灾扑救工作顺利开展。

  本预案未列出的其它单位或部门,根据兴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令,按照本部门职责和事件处置需要,全力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3.兴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兴仁市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市应急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兴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森林火灾预防和森林火灾应对处置等综合协调工作,建立建全会商、发文、信息发布、督查等制度,确保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其主要职责是:

  (1)督促落实兴仁市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

  (2)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执行。

  (3)组织制定和实施兴仁市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督促检查森林防火设施设备的配备。

  (4)组织加强森林防火期的值班调度,汇总兴仁市森林防火工作信息和森林火灾信息,并及时报送兴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7)组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实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

  承办兴仁市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兴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工作组职责

  发生森林火灾事件时,根据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兴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灭火工作、综合协调、医疗救治、事件调查、社会维稳、新闻宣传报道、后勤保障、通讯保障、善后处置等9个工作组,在兴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灭火工作组,由市消防大队牵头,市人武部、市武警中队、和辖区民兵预备役等社会力量组成。

  (2)综合协调组,由兴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牵头,兴仁市森林防火有关成员单位组成,负责兴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工作。

  (3)医疗救治组,由兴仁市卫健局牵头,兴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组成,负责因灾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事件调查组,由兴仁市林业局牵头,兴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组成,负责对森林火灾应急事件发生的原因、肇事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提出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

  (5)社会维稳组,由兴仁市公安局牵头,兴仁市民政局等部门组成,负责密切关注事件动态和社会动态,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社会稳定,依法处置由森林火灾事件引发的社会安全事件。

  (6)宣传报道组,由兴仁市融媒体中心牵头,兴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组成,负责事件处置的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7)后勤保障组,由兴仁市应急局牵头,兴仁市民政局、兴仁市林业局、兴仁市财政局、兴仁市工科局等单位组成,负责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等的运输保障工作。

  (8)善后处置组,由兴仁市林业局牵头,兴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组成,负责做好善后处置,消除事件影响,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等工作。

  (9)通讯保障组,由兴仁电信公司牵头,兴仁移动公司、兴仁联通公司组成,负责做好火灾扑救现场的通讯保障工作。

  (二)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指挥机构

  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防火日常管理和森林火灾汇报应对处置工作,成立相应的森林火灾应急指挥机构。指挥长和副指挥长分别由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主要领导担任。并设立指挥机构办公室,成员单位由本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各部门组成。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森林火灾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发布事件处置重要信息,指导做好善后处置工作。相邻乡镇(街道)要建立跨乡镇(街道)应急协调应对机制。

  三、监测预警

  (一)风险监测

  森林火灾预警级别分为Ⅰ级(红色)、Ⅱ级(橙色)、Ⅲ级(黄色)、Ⅳ级(蓝色)四个等级。红色预警信息由省林业厅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或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授权发布,橙色预警信息由省林业厅批准后发布,黄色预警信息由事发地州级人民政府林业部门批准后发布;蓝色预警信息由事发地兴仁市级人民政府林业部门批准后发布。

  (二)风险预警

  兴仁市各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加强森林火灾的监测、预测、预警和评估工作,做好森林火险信息采集报告、分析研判和报送发布等工作。要加强对森林火灾有关气象要素的观测,及时掌握辖区内气象要素的变化,通过卫星监测、高山瞭望、地面巡查等手段和方式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监测覆盖体系。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森林火灾信息的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信息监控,及时向社会发布高森林火险等级等有关信息。重点加强对清水河自然保护区、重点林区及林区居民聚集区、村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对象的管控。

  (三)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市级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及时关注预警区域天气情况,加大火源管控力度、加强森林火灾隐患的排查,扑火队员进入备战状态,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准备工作。

  (四)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

  1.信息报告

  森林火灾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按本行政区域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方案立即进行处置。

  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兴仁市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如属以下情况的,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经兴仁市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批准,启动本预案。

  (1)火场跨兴仁市行政区域、乡镇行政区域交界地段;

  (2)在燃烧且受灾森林面积在2公顷以上的;

  (3)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林业重点工程造林区及国有林场发生的森林火灾;

  (4)严重威胁村庄、居民区、国家重要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的;

  (5)连续燃烧2小时且明火尚未扑灭的;

  (6)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的;

  (7)其它需要兴仁市人民政府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报告的程序

  (1)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森林防火组织必须层层制订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公布报警电话。

  (2)兴仁市森防办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应立即向所属地人民政府领导和兴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发生的需兴仁市森林防火办启动本预案所列的七种重大森林火灾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兴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3.森林火灾报告基本内容

  (1)地点:乡镇(街道)、工区、村、组、具体小地名;

  (2)起火时间、燃烧时间、起火原因;

  (3)林地植被状况;

  (4)现场风向、风速;

  (5)现场指挥人员和扑救力量状况。

  4.先期处置

  森林火灾事件发生后,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由兴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指挥处置;发生危险性较大森林火灾或初判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由州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指挥处置;初判发生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由省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指挥处置。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

  5.处置的程序

  (1)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必须立即报告当地的森林防火组织和政府领导,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组织扑火队伍和群众进行扑救,孕妇、儿童和老弱病残者不得参加;

  (2)值班人员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火情报告的登记工作,及时掌握火情动态并续报;

  (3)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应根据火情动态,按当地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方案,及时组织火灾发生地干部职工及当地有扑火经验的群众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4)兴仁市防火办接到需启动本预案的七种重大森林火灾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向兴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5)兴仁市森防办值班人员按照兴仁市指挥部领导的指示,立即向火灾发生地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情况,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6)兴仁市指挥部根据森林火灾等级确定现场处置方案,由兴仁市防火办向火灾发生地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下达执行,并由指挥部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7)根据火情需要,兴仁市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或指挥部其他成员赶赴火场督查。必要时,经兴仁市指挥部指挥长批准,成立兴仁市指挥部前线指挥中心,靠前组织、协调、督促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五、应对处置

  (一)应急响应

  一般森林火灾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领导和有关人员应积极组织事发地乡镇、社区或农村基层组织、群众等开展先期处置,及时控制火势,努力减少损失,并根据扑火工作需要设立扑火现场指挥部(中心),统一组织指挥火灾应急救援工作,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兴仁市森防办。森防办要及时与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了解先期处置情况,并及时报告本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和人民政府;及时将本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处置事件的决策传达到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发生后,兴仁市指挥部必须至少有一位指挥长在兴仁市防火办坐阵指挥,兴仁市防火办集中力量投入火灾的扑救处置工作,必要时可从兴仁市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火场,组织、协调、督促乡镇处理火灾事故。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时,应设立以下两个指挥中心:

  1.现场指挥中心。由市级有关领导和指挥部成员及乡镇主要领导组成,负责现场扑救指挥工作;

  2.兴仁市指挥联络中心。设在兴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由兴仁市领导和有关成员组成,负责与现场指挥中心联络,及时掌握火情动态,负责上传下达及后勤支援保障。

  (二)现场指挥中心指挥长职责

  1.组织火灾现场侦察,掌握火场及周围的具体情况,包括燃烧面积、森林可燃物类型;火灾现场地形、地势、风向、风速、气温、火势蔓延速度;火灾现场周围的居民、设施以及影响火灾扑救的有关条件;

  2.制定扑火作战计划,包括扑救森林火灾措施;

  3.计算所需扑救力量和具体部署,科学划分扑火战区并进行具体分工,组织指挥扑火战斗;

  4.掌握扑火进程,并根据火灾现场变化情况科学调整扑火力量;

  5.做好火灾现场后勤物资保障的分配和落实,确保扑火工作有序开展;

  6.做好火灾现场扑救人员的安全避险工作,严防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7.随时向本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灾现场情况,及时传达、落实上级的命令和指示;

  8.火灾扑灭后,组织力量清除残火,并派专人看守火灾现场,严防死灰复燃。

  (三)信息发布

  特别重大、重大级别森林火灾事件信息分别由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和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发布,较大、一般级别森林火灾事件信息分别由州、兴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发布。

  事件发生后,要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并根据事件发展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包括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新闻网站报道等形式。

  (四)扑救原则

  既要实施有效扑救,又要避免人员伤亡。根据不同的火情动态,采取相应的扑救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加强现场指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扑救人员、重要设施和居民房屋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利用自然地形,开辟防火隔离带,防止林火蔓延,尽量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

  4.在责任落实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严格实行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五)扑救力量

  以专业扑火队为主,专群结合、军警民联动。

  第一梯队为当地村干部迅速组织的村义务森林消防队及当地群众,作为森林火灾先驱扑救力量。

  第二梯队为乡镇、村组建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单位职工,附近有扑火经验的群众。

  第三梯队为民兵应急小分队、公安、消防、武警等单位组成。民兵应急小分队、公安、消防等单位由兴仁市指挥部统一调度。

  六、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和终止

  当事件得到有效控制,火场没有大面积蔓延,未影响到重要设施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达到“无火、无烟、无气”等国家相应标准,次生、衍生事件隐患消除,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调整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应急响应的',要及时调整或终止;对Ⅰ级应急响应级别的调整或终止,由省应急指挥部报请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意后执行;对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级别的调整或终止,分别由省级、州级和兴仁市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作出决定。

  七、善后处理

  善后处理工作由事发地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负责,兴仁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提供支持,主要做好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相关善后工作,消除火灾影响,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完善相关政策,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配合民政部门对因参与火灾扑救致残、或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落实国家相关政策。组织有关部门对火灾扑救期间紧急调集、征用的有关物资、劳务、医疗资源等进行合理评估,及时给予补偿。妥善解决因扑救森林火灾引起的矛盾和纠纷,做好灾民安置等善后处理工作。

  八、处置评估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结束后,火灾发生地的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需出具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原则上2个星期内报兴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九、处置奖惩

  对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依照相关规定给以表彰和奖励。对在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报告、调查等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者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责任,并对负有责任的个人给以党纪、政纪处分,对触犯法律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十、调查处理

  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结束后,事发地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组织相关部门对火灾发生的原因、性质、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影响范围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并形成调查处理报告报送兴仁市森防办,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十一、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

  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强本区域内森林消防队伍的建设工作,加强队伍的培训和演练,高火险期,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靠前驻防、集中待命,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驻兴仁市民兵预备役部队、武警部队、消防救援部队等应急力量要随时做好扑救工作准备,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二)物资保障

  兴仁市指挥部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200名以上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灭火机具。

  (三)资金保障

  兴仁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每年的本级财政预算。

  (四)后勤保障

  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当地乡镇负责扑火所需燃料、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交通运输工具等后勤保障供应。各部门和单位应为灭火后勤保障工作提供方便。卫生部门和医疗单位要组织火场医疗队,负责火场救护工作及重伤员的转移运送和救治。

  (五)通信与信息保障

  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密切配合,运用现代通讯设备,保证火场内外通讯畅通顺畅。兴仁市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安排专人设置联系电话,同兴仁市森防指随时保持联系。

  (六)气象服务保障

  兴仁市气象部门负责提供全兴仁市气象因子及未来天气趋势预报和火场气温、风速、风向等气象因子及未来3天天气趋势预报。

  (七)交通工具保障

  遇重大森林火灾时,交通部门要协助解决扑救森林火灾的交通、运输工具,供扑救林火时使用。

  (八)秩序维护保障

  公安机关要做好火场交通疏导、灾民安全保障等工作。

  (九)科普宣教

  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广泛宣传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知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等载体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强森林防火安全扑救和紧急避险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公众森林防火安全意识。

  (十)应急演练

  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救援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检验和强化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不断提高森林火灾应对处置能力。

  十二、附则

  (一)灾害分级标准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二)交界区域森林火灾

  当发生区域外火烧入或区域内烧出的情况时,已签订双边协定的按照协定执行;未签订双边协定的由上级森防指挥部研究,与相关地区联系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三)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四)预案管理与更新

  1.预案实施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救援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做好应急救援队伍培训,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林区村民委员会和驻在林区的农场、牧场、工矿企业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负责拟定本单位、本区域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2.本预案由兴仁市应急局牵头制定和实施。原则上每3年修订一次,如有重要信息变化,应结合实际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修订完善的预案,经兴仁市森防指挥部成员单位讨论通过后,报兴仁市人民政府审定发布实施。

  (五)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兴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十三、附件

  贵州省森林火灾分级标准。

森林防火应急方案范文 第3篇

  为加强森林火灾防范,提高应急处置效率,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全镇森林防灭火安全,根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口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时间

  20xx年1月1日-3日及1月31日-2月6日。

  二、预防措施

  (一)预警监测

  1、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变化,加强森林火险形势会商,及时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

  2、对国家和省监测发现的火情热点,由属地乡村主要领导组织实地核查,力争30分钟内电话首报、1小时内书面报告、最迟2小时内书面反馈到镇政府并上报倒应急管理局综合值班室。

  (二)火源管理

  1、全镇停止炼山,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镇村里要派出工作组和宣传车深入沿山村组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短信、微信等形式,宣传森林防火规定,营造浓厚防火氛围。

  3、巡山护林员全面到岗到位,加强火源巡查,重点区域和主要进山路口增派人员把守。各地要加强督促检查,镇村干部划分防火责任区,深入村组和重点地段开展督促检查。

  4、各村要加强对痴呆傻等“五类”特殊人员的监管,明确监护人和监护责任。

  5、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对进山人员的宣传和管理,登记备案,设卡守哨,禁止烧纸和燃放烟花爆竹。

  6、林业、政法、执法大队和各村要密切配合,加大森林火灾案件和违规用火行为查处打击力度。

  (三)应急准备

  1、各村要制定元旦、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专项应急处置措施和办法,加强火灾预防和扑火指导,及时更新和维护扑火物资,确保扑火需要。

  2、各村森林防灭火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镇挂村领导和村(居)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得外出,如需外出,按规定指定责任人,办理责任移交,并报镇备案。指挥部领导要亲自带班,并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

  3、各村要安排干部值班,加强防火值班。

  4、镇半专业扑火队全面进入应急状态,24小时待命,并听从统一调度。

  三、应急处置

  (一)火情调度

  1、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居)每天16:00前向镇政府值班室报告值班情况;镇值班室每天16:30前向县应急管理局报告值班情况。

  2、强化火情调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村必须立即向镇值班室报告,严禁迟报瞒报;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果断处置火情;火灾扑救情况每2小时报告一次,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二)扑火原则

  1、以专业队伍为主。森林火灾发生后必须力争第一时间有效处置火灾。

  2、靠前统一指挥。乡村主要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所有扑火力量必须坚决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坚持安全第一。优先保护居民点和重点目标、重要设施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三)扑火力量

  优先使用当地扑火力量。立足本地,以当地半专业扑火队为第一梯队,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为第二梯队。

  (四)组织机构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镇主要领导负责指挥,根据需要,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成由县指挥部领导为组长的火灾扑救督导组。跨乡镇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乡镇分别指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协调和指导。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本县元旦、春节期间较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视火情处置要求,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成员由县指挥部指派相关领导和发生火灾的该乡镇政府主要或分管领导、应急局长、林业局长等组成。

  四、相关要求

  1、各村要高度重视,认真完善制定元旦、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专项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各项防灭火措施落到实处。

  2、对发生在敏感地区的森林火灾,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将立即派督导组前往火场指导扑救。其他地区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或者其他重要森林火灾,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将派督导组前往火场指导扑救。

  3、严格责任追究。凡是在元旦、春节期间发生的森林火灾,不仅要追究火灾肇事者的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要从严问责,并通报追责。

森林防火应急方案范文 第4篇

  春去秋来,天干物燥。为了搞好我校的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杜绝因失火而带来的损失,结合本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期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以普及防火知识为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深入推进森林防火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书本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学校行政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

  三、具体工作

  (一) 做好“五个一”工作

  1、出好一期森林防火的黑板报。特别是在天干物燥的时候,要求黑板报内容结合实际,认真出好森林防火的宣传板报。

  2、写好一篇森林防火的作文。在适当的时候,要求每位同学写好一篇关于森林防火的作文。让学生明白森林防火的重要性,了解森林对人类的贡献,懂得保护森林的必要性

  3、写好一条关于森林防火的标语。我校以前已经有一条关于森林防火的标语,但这肯定是远远不够的。计划以后可以在学校的周边地区多写一些关于森林防火的标语。

  4、写好一封致学生家长的信。上期我们已经写了一封致学生家长的关于森林防火的公开信。本期我们计划再对此加以完善。加大宣传力度。

  5、做好一次全校的防火演习。在适当的时候我们将组织全校师生进行一次防火演习,以此向学生渗透防火知识,让知识守护生命。

  (二)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学生森林防火意识

  无论是在班会或者校会上,老师都要向学生宣传森林防火的知识,强调森林防火的重要性。要求学生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放学路上,甚至是在家里,特别是在野外的时候,都要严格用火规范,时刻注意森林防火。

  (三)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有关森林防火的文件

  在本期工作中,我校要通过各种形式的会议向教师传达有关森林防火知识。只有让我们的教师深刻意识到森林防火的.重要性,才能去教育学生不乱用火玩火。通过这种形式的教育工作,全校才能形成浓郁的预防森林防火的气氛。

  (四)加大安全防范,确保校园平安

  进一步完善安全防范体系,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做好各类安全防范工作。要做好特殊时间、特殊地段、特殊人物的防范,要按照保安全、保运行、保发展的经费使用原则,要重点做好森林防火防范工作,继续开展好“和谐校园”和法制校园的创建活动,争取从源头阻塞校园安全事故。

  (五)完善监管体系,加强监督管理

  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强化监管工作。要加强学生在校期间的`管理,建立覆盖各时段、各空间、师生全员参与的校园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交叉安全管理网络,对学生实行全天候监管,确保不出空档。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我校一定会结合本校实际,把以上工作认真落到实处,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

  森林防火,责任重于泰山。只有以预防为主,才能防患 于未然。今后的工作还任重而道远。我们只有时刻给自己敲 警钟,才能把这项工作做好。

森林防火应急方案范文 第5篇

  今年冬季持续干旱,正是森林火灾高发期,为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严格落实防火责任

  (一)森林防火工作实行村干部负责制和包村干部督导制。各村支部领导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的森林防火负总责,森林防火包山机关干部负有督导责任,村干部、护林员是森林防火的直接责任人。

  (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镇、村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责任状,各村按照“谁管辖、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划定防火责任区,对各自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

    二、科学防范森林火灾

  (一)加强防火队伍建设。镇建立一支39人的`半专业扑火队,配备相应扑火装备,人武部、林业站负责组织培训和训练;镇成立野外用火巡查管理队伍,由安监办、林业站负责;在高火险天气和重要节假日,各村要设立1—2名巡查员,配合该区域护林员的工作在重要地段进行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警及火灾。有山林的村要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火预备队伍,一旦发生突发山火,迅速组织扑救。各村必须选配1名责任心强且吃苦耐劳的森林防火巡查员,并签订责任状。

  (二)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各村必须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标语、宣传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面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中小学校要重点抓好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每位学生要发一份防火安全明白纸进行学习,严禁学生到户外放野火。

  (三)加强值班制度。各村要在森林防火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应急队伍集中待命,并确保政令畅通、通讯畅通,及时处置火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不得转接;村主要负责人、护林人员、应急队队员手机不得关闭。高火险天气和主要节假日安排专人每天进行巡山,村干部要带头上山巡查。

  (四)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格落实“三个不准”即防火期间不准任何形式的野外用火,不准带明火上山,不准上山放牧,镇、村两级要加强巡查,做到冒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立即坚决制止,并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

  三、责任追究制度

  (一)发生森林火灾通过查明起火原因。森林火灾发生后,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如因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瞒报、漏报,延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二)森林防火工作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直接挂钩,实行单项考核。凡发生森林火灾两起或一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5个小时未扑灭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该村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三)加大对森林火灾肇事者的查处力度。对失火人员除责令检查悔过、恢复植被、赔偿损失外,根据灾情的性质、情节和后果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由镇林业站、派出所负责调查处理。

  四、加强合作共建

  (一)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镇、村要与林业、公安、消防、农业、交通等部门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和合作。镇、村要主动与群众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意见,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共同维护好森林资源。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将能够更好地预防和防范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美丽乡村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森林防火应急方案范文 第6篇

  森林火灾是一种破坏森林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严重自然灾害。为了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我校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警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威教通[20xx]98号《关于做好20xx年学校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乡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活动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火,责任重于泰山”的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落实责任,全体动员,千方百计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特成立领导小组如下:组长:(校长,全面负责森林防火工作)副组长:(副校长,具体负责落实森林防火工作)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中心校安全,吴高发负责全乡的资料收集及整理归档等工作。各村完小、幼儿园也要相应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三、时间安排和活动对象

  此活动在每年森林防火期内开展,每年各校要将森林防火宣传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并纳入对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素质教育范畴,让广大学生牢固树立“爱护森林资源,严禁玩火、弄火”的防火意识。

  四、宣传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是在每个班级上一堂森林防火专题课(要有教案);二是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三是给每个小学生家长致一封信;四是三年级以上学生写一篇关于森林防火的作文;五是学校张贴一幅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充分利用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班级墙报等多种宣传阵地,宣传防火的重大意义和森林防火的基本常识。春季来临,要教育学生不玩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山区、林区,严禁焚烧地堰、枯草,消除火险隐患,防患于未然。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小学生安全防火、避火常识的教育和遇险自救知识的教育,并通过学生将有关知识宣传到家庭和社会,增强全社会的防火意识,提高每个人的`防火自救能力,不准组织教师和学生上山救火,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五、时间安排

  本次宣传教育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各校要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确保宣传教育活动顺利进行。

  第二阶段,活动开展阶段。各学校安排老师组织、指导学生召开主题班会课、写作文、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出黑板报、张贴宣传标语等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森林防火意识。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各校将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乡中心校。

  五、建立防火报告制度

  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进一步落实安全防火责任。严格按照火灾报告制度的规定,不得迟报、瞒报火情,对贻误战机,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森林防火应急方案范文 第7篇

  清明节将至,返乡祭祖人员增多,森林火灾隐患将大幅度上升。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和谐安定、平安祥和的节日气氛,镇森林防火指挥办根据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下达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的森林防火方针,以过硬的作风和强硬的措施为抓手,以严明的纪律和从重的处罚为保障,全镇上下联动,扎实开展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落实各项森林防火措施,坚决打好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火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工作的`主体责任,全面推进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建设,坚决杜绝野外用火,努力争取不发生森林火灾。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做到及时快速处置,确保无较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确保全镇森林火灾年度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火灾当日扑灭率100%。

  三、组织领导

  成立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措施

  1、全面动员。镇制订《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全面动员部署,认真落实工作任务、责任和措施。

  2、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宣传车、发放防火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和案件警示教育;全镇各村要深入村组农户,发放和签收“禁火令”,各村在路口要道悬挂宣传横幅标语每村不低于20幅,并结合3月份宣传月活动,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联系各村中小学上一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课,在全镇形成“人人自觉防火、个个关心防火、全民重视防火”的浓厚氛围,确保清明节期间万无一失;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级护林员制度,实行晴天不间断巡逻宣传,真正使森林防火家喻户晓,入脑入心。

  3、实行守护制。各村要按照特防期的要求,严格落实“镇领导干部包村、镇村干部包组、包山头”责任制,重点区域、重点山头、坟墓集中地等重要地段实行专人巡护。严格落实分区划块、责任包干到人的原则,全镇上下要严防死守,以防为主,积极快速处置,确保万无一失。

  4、加强火源管控。镇组织巡逻队对全镇公路两侧进行不间断巡查;各村要组织多支巡查队伍对本辖区内进行不间断巡查,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检查,查漏补缺,消除火灾隐患,严格按照特防期《禁火令》规定,严禁一切野外违规用火和炼山,采取勤巡勤查、死看硬守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林区火源管理;各村要安排人员坚持不间断的巡查宣传。

  5、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镇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火情信息畅通,处置及时。坚决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报送准确及时”。

  6、及时报告火情。发现火情,各村级护林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镇防火值班室报告,镇防火值班室按照要求和程序快速调度相关部门及人员,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镇防火值班电话:)

  7、做好火灾扑救准备。镇村要清理补足二号扑火工具不少于300把、砍刀不少于50把及各种应急处置时的基本物质保障,要对辖区内的挖机、铲机摸底登记,建立信息档案,要求随时接受调派。一旦发生火灾,要根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相关要求,秉着“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组织扑救。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火场指挥扑救,同时将火场处置情况及时如实上报镇值班室。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清明节期间是森林火灾频发时段,各地要充分认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全力做好防大火、扑大火的思想和工作准备,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各项防火措施。把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确保平安过渡。

  2、严格督查问责。镇政府将采取明查、暗访等各种形式强化督促检查,对工作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处置不及时的村及驻村干部,要及时通报,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生态护林员责任不到位,巡查不到位,报告不及时将予以经济处罚,情况严重者予以及时调整人员。

森林防火应急方案范文 第8篇

  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妥善处置突发森林草原火灾事故,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承德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本着对党和国家负责,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原则,提升森林草原防火应急处置、启动预案、信息传递、指令下达、兵力调动、后勤保障等扑救能力建设,使火灾扑救工作科学规范、高效及时、顺畅有序的进行。

  二、指挥流程

  1、县防火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接到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报警后,立即向防火办领导汇报有关情况,同时通知火灾发生地所在乡镇快速组织扑救,及时上报火场情况。

  2、按照领导指示调动县专业扑火队或邻近乡镇专业扑火队进行扑救。

  3、按领导要求及时启动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县防火指挥中心密切关注火情,每五分钟向防火办主任报告一次,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发展状况。

  4、派出赴火场工作组,协助火灾扑救前指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收集火场情况及反馈、火场的通信保障、增援队伍的联络、赴火场所需设备使用维护、与县指挥中心互联互通工作。

  5、预案启动后,县防火办协调各成员单位,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协助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尽快扑灭火灾。县防火办要掌握火场信息、协调落实扑火力量、通信保障等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火灾发生地乡镇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落实扑救、生活、医疗等物资供应。

  6、火灾扑灭后,解除应急响应,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和《火场移交通知书》。

  7、通知有关单位看守火场。

  三、组织体系

  中心指挥组

  组长:

  成员:

  前线指挥组

  组长:罗奇成

  成员:

  职责:根据火场情况,制定扑救方案,科学调配扑火兵力、扑火物资,指挥医疗卫生、商务、公安、气象等部门为扑救火灾提供保障,下达火灾扑救各项命令。

  后勤保障组

  成员:

  职责:负责做好与扑火有关的各类后勤保障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相关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方案内容,根据自己的任务,提前做好一切准备(车辆、通信、照明、防护装备等),做到遇有情况及时出发。

  2、要熟练掌握《县政府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处置流程,确保处置程序科学、规范、流畅。

  3、一旦发生火灾时,所有相关人员必须全员在岗,根据不同情况,适时派出人员前往火场组织扑救。

森林防火应急方案范文 第9篇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由镇长担任,副指挥长由成员有办公室主任由兼任。

  2、森林防火带地段责任划分:原片区由组织实施扑救工作;社区、社区及先锋、菜园、村由组织实施扑救工作;原吊岩片区及片区由王东负责组织实施扑救工作;指挥长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

  3、各村、社区要及时调整防火指挥部成员和具体工作人员,并顺利开展工作。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片包干责任制,明确任务确保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的各项指标的完成。

  二、抓住关键,突出重点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抓住预防和扑救两个关键环节,采取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突出“一场两村”(即先锋果园场、村、村)及火情多发地带重点区域,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防火关键时段,制定出针对性的措施,提早布置,严防死守,减少森林火警的发生率,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强化宣传,严格火源管理

  森林火灾是森林的大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就是保护人类生存环境的.头等大事。《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要进一步宣传到林区的各村各户及全镇中、小学校,提高广大干群、师生对森林火灾危害的认识,防止在林区吸烟、烧荒、野炊等随意用火的违章行为的发生。发现隐患,采取措施及时整改,从而减少和消除森林火险隐患;进入防火期,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控制管理野外火源,林区野外用火必须实行《生产用火许可证》(林业站办理)制度和用火现场监督制度(村委指派专人监督燃烧);2月1日至6月30日是森林防火戒严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四、认真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装备工作

  各村、社区要组建以民兵为骨干的义务扑火队,开展联席工作,进行灭火技能、灭火安全及体能训练,提高灭火能力,扑火工具存于镇派出所,保证扑火队伍在任何时候都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五、加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按照省、市、县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各部门从2月1日起进入森林防火值班期,各村委、社区要坚持通信畅通,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向镇森林防火值班室报告(电话),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造成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森林防火应急方案范文 第10篇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健全我省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机制,高效有序开展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1.4 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专群结合、军地联动,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森林火灾发生后,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对工作。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火灾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

  1.6 响应分级

  省级应急响应一般由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森林火灾发生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2 主要任务

  2.1 组织扑火行动

  根据火情、地形、地势和队伍、物资准备情况,制定扑火方案,组织扑火队伍开展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2.2 转移疏散人员

  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及时进行妥善安置和必要的医疗救治。

  2.3 保护重要目标

  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以及重大危险源安全。

  2.4 转移重要物资

  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2.5 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火灾发生地社会治安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全省森林防灭火指挥体系由省、市、县三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

  3.1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3.1.1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成

  设指挥长1名,由省政府负责常务工作的副省长担任;副指挥长若干名,由分管副省长、省军区副司令员、省政府副秘书长和省应急厅、林业局、消防救援总队主要负责人及省公安厅负责人担任;秘书长2名,由省应急厅、林业局分管负责人担任。

  成员: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应急厅、广电局、河南日报报业集团、省粮食和储备局、林业局、气象局、省军区战备建设局、武警河南省总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场集团、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省通信管理局、电力公司负责人。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应急厅,承担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日常工作。

  3.1.2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职责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拟订有关政策和制度,组织制修订《河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全省火险形势、处置进展情况,组织、指导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开展有关协调工作。

  3.2省级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组织

  3.2.1前方指挥部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时,成立省级前方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火灾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前方指挥部指挥长由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火灾发生地市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织成立综合协调组、扑救指挥组、专家支持组、气象服务组、人员安置组、后勤保障组、治安保卫组、宣传报道组等8个工作组。根据火场情况,可调整工作组的设立、组成单位及职责。

  3.2.2后方指挥部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时,同时成立后方指挥部,由省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及省应急厅、林业局、气象局、自然资源厅、粮食和储备局、财政厅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判事件发展趋势并提出处置意见,为现场救援提供服务和保障;应前方指挥部要求,及时调度救援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3.3扑救指挥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应对。发生较大、一般森林火灾,分别由市级和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应对,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视情派出工作组指导火灾扑救工作。森林火灾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共同负责应对。

  本预案启动后,救援力量按照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调度指令到达抢险救援现场,接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前方指挥部统一指挥。军队支援力量的调动、指挥按照中央军委有关规定执行。火灾发生地市、县级政府设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履行应急救援属地责任,在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前方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组织有关部门,调动救援力量,落实各项部署、指令和工作措施。

  4 预警和信息报告

  4.1 预警

  4.1.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4.1.2 预警发布

  各级应急、林业和气象部门要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多种方式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在必要时对市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4.1.3 预警响应

  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各视频监控站(点)、防火瞭望台、检查站和护林员要加强森林防火巡护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做好物资调拨准备;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视情靠前驻防。

  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检查督导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增加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做好物资调拨准备;各级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视情对力量部署进行调整、靠前驻防。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视情对预警地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4.2 信息报告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及时、准确、逐级规范报告森林火灾信息,及时向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通报森林火灾信息。对以下森林火灾信息,市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立即报告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按照相关规定报告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1)省界、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3)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4)发生在原始林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及其他重点林区的森林火灾。

  (5)可能危及重要设施或者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6)需要省政府组织扑救的森林火灾。

  5 应急响应

  森林火灾发生后,当地政府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火情会商,根据灾害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应急响应等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火情发展态势,适时调整响应等级。

  5.1 Ⅳ级响应

  5.1.1 启动条件

  (1)造成1—2人死亡或者3—9人重伤,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发生在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危险性较大、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4)危险性较大、24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5)同时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的,向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建议,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秘书长宣布启动Ⅳ级响应。

  5.1.2 响应措施

  (1)进入应急状态,及时调度火情信息,研判火情发展态势。

  (2)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协调相邻地区派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支援。通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民兵应急分队做好增援准备。

  (3)视情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5.2 Ⅲ级响应

  5.2.1 启动条件

  (1)达到较大等级且48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发生在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危险性较大、1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的,向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建议,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宣布启动Ⅲ级响应。

  5.2.2 响应措施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调派跨区增援扑火力量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民兵应急分队及省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参加火灾扑救。

  (3)省气象局提供火场天气实况服务,择机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5.3 Ⅱ级响应

  5.3.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达到重大等级。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48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3)发生在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危险性较大、3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的,向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建议,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或者副指挥长宣布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5.3.2 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带领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赶赴火场,成立前方指挥部,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2)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立后方指挥部,负责研判事件发展趋势并提出处置意见,为现场救援提供服务和保障。

  (3)按照跨区支援扑火方案,增派专业森林消防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增援,协调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4)配合国家火场工作组开展相应工作。

  5.4 Ⅰ级响应

  5.4.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达到特别重大等级。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或者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火势持续蔓延、7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威胁,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特别巨大。

  (4)本省没有能力和条件有效控制火场蔓延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的,向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建议,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启动I级应急响应。必要时,省政府可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5.4.2 响应措施

  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带领副指挥长和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赶赴火场,成立前方指挥部,组织开展扑救工作。

  (2)根据实际需要,请求国家调派专业力量和飞机跨省区域支援,并统一安排部署增援队伍的火灾扑救任务。

  (3)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及时决定火灾扑救的其他重大事项。

  (4)配合国家火场工作组开展相应工作。

  5.5 启动条件调整

  根据森林火灾发生的地点、时段,森林资源损失程度,经济、社会影响程度,启动应急响应的标准可酌情调整。

  6 应急处置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有关地方和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6.1 扑救火灾

  森林火灾发生后,由林业部门负责火情前期处理,火灾发生地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立即就近组织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民兵、当地驻军和武警部队等救援力量,调配航空消防飞机等大型装备参与火灾扑救;动员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做好火灾扑救工作,但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各扑火力量服从前方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路线、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6.2 转移安置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在建工地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保证转移群众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有必要的医疗救治。

  6.3 救治伤员

  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医疗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6.4 保护重要目标

  当林区和靠近林缘的重要民用设施、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等重要目标物、重大危险源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原始森林等高保护价值森林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消除威胁,保护目标安全。

  6.5 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受森林火灾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及传播谣言、阻碍救援等违法犯罪行为。

  6.6 发布信息

  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等情况。新闻单位到火灾现场采访需征得前方指挥部的批准,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加强对网络媒体和移动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的管理和舆情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舆论氛围。

  6.7 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明火被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前线指挥部组织检查验收,确认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6.8 应急处置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9 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救治、抚恤、褒扬。

  7 后期处置

  7.1 火场看守

  森林火灾明火被扑灭后,要保留不少于总扑火力量10%的人员看守火场,看守时间不少于36小时,防止死灰复燃。

  7.2 火灾评估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过火面积、受害面积、蓄积、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评估;组织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

  7.3 约谈整改

  对因森林防灭火工作不力导致人为火灾多发频发的地方,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要及时约谈相关市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7.4 工作总结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及时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向省政府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7.5 表彰与责任追究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对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追究责任。在扑火工作中牺牲的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8 应急保障

  8.1 制度保障

  8.1.1 工作会商制度

  (1)火情会商制度。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应急、林业、气象、消防救援等部门和单位,不定期开展火情会商,为扑火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2)扑火方案会商制度。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应急、林业、气象等部门人员和扑火专家,分析会商扑救方案,为扑火指挥提供技术保障。

  (3)重大决策会商制度。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组织有关成员,对重大问题进行会商决策,统一调度指挥。

  8.1.2 信息共享制度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发布、共享相关政策、会商结果、工作动态信息。应急响应期间,前方指挥部成员单位共享实时火情和相关基础数据信息,包括火灾预警监测、应急救援、航空救援、早期处理、交通管控、火场气象、森林分布、物资保障、立地条件等信息。

  8.1.3 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制度

  (1)工作责任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承担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责任,做到组织机构、防火责任、基础设施、工作经费、火灾处置“五到位”。各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林区经营单位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灭火主体责任。森林公安队伍任务分工按照“一条不增、一条不减”原则,原职能保持不变。

  (2)督导监督机制。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对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全面指导;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履行自身防火职责的同时,按分工对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的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对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成员单位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物资储备、值班值守等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3)工作自查检查制度。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检查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县(市、区)或基层单位开展自查,市级以上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或者主管部门开展核查。

  8.1.4 森林火灾核查统计报送制度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火灾核查统计报送制度,统计森林火灾发生的基本情况、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情况,由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逐级上报。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森林防灭火信息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定新闻发言人统一发布。

  8.1.5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进入森林防火紧要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全省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平时由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领导带班,出现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时由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了解掌握火情、扑救进展等情况。出现高火险天气时要了解有关重点林区火险等级和工作措施,发生火灾后要主动了解火灾地区范围和人员伤亡情况以及施救情况。

  8.2 队伍保障

  发生森林火灾时,专业森林消防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骨干和主力,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是应急处置与救援的突击力量,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处置与救援的辅助力量。

  8.2.1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特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8.2.2 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救援力量

  包括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必要时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协调,按照有关规定参与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8.2.3 专业森林消防队

  由市、县级政府组建(目前大部分由林业部门管理,少部分由应急部门管理),有较为齐全的硬件设施和扑火机具装备,人员相对固定,防火紧要期集中食宿、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做到训练有素、管理规范、装备齐全、反应快速。

  8.2.4 半专业森林消防队

  由林区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林场、林区经营单位组建,每年进行一定时间的专业训练,确保有组织、有保障,人员相对集中,具有较好的扑火技能、装备。在森林火灾高风险期集中食宿、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8.2.5 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由各地政府、国有企业组建,是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的专业力量。

  8.2.6 群众森林消防队伍

  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及林区居(村)民中的青壮年为主,主要参加火情处置、带路、运送扑火物资、提供后勤服务、参与清理和看守火场等任务。

  8.2.7 力量编成

  森林火灾发生后,按照属地负责、就近调度原则,由火灾发生地政府调度本地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先期处置。省级森林火灾Ⅰ、Ⅱ级应急响应启动后,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灾情、险情及先期处置情况,研究确定救援力量的编成和规模,必要时协调军队应急救援力量和周边省份应急救援专业力量增援。救援力量调度方案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拟定,可参照《河南省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力量编成表》。

  扑火力量分为三个梯队:第一梯队是火灾发生地专业森林消防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第二梯队是火灾发生地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第三梯队是驻豫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行政区域外增援的各类队伍按照上述标准纳入编成。

  8.2.8 力量调度

  (1)下达指令。各牵头部门协调联系救援力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统一下达书面调度指令(《请求调用应急救援力量的函》,《应急救援力量调度指令》),火情紧急时可先通过电话指挥调度,随后补发书面指令。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火情信息通报主要救援力量。需要驻豫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支援扑救的,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商省军区、武警河南省总队,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周边省份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由省应急厅提请应急部协调增援。

  (2)快速出动。救援力量接到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调度指令后,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紧急集结动员,快速做好准备,并将集结情况(包括指挥员、人员、装备、行程路线等信息)报告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征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同意后立即赶赴救援现场或指定地点。

  (3)预置备勤。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及时调整救援力量部署,下达预备指令,预置备用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8.3 物资资金保障

  8.3.1 救援资金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将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灭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省财政按照政策规定安排森林防灭火经费,统筹用于省级森林防灭火应急储备物资购置和各地森林防灭火补助。

  8.3.2 救援装备保障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本预案要求,以救援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为目标,加强省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储备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等救援装备。市、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本地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等救援装备。

  8.3.3 救灾物资保障

  省级救灾物资包括帐篷、棉被、棉衣、棉大衣、睡袋、雨衣、折叠床、救生船、救生衣、应急包、手电筒等,储备在省级救灾物资仓库。

  省级救灾物资调用条件。森林火灾发生后,受灾地要先使用本级救灾储备物资,在本级储备物资不能满足救灾需要时,可申请使用省或中央救灾储备物资。申请调拨救灾储备物资应逐级上报,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时可越级上报。

  省级救灾物资调运程序。省应急厅发布物资调度命令,省粮食和储备局负责省级救灾物资调运工作。

  应急食品、药品及其他后勤物资、生活物品等,由火灾发生地政府统一组织协调、提供保障。

  8.4 气象服务保障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省气象局通报火场位置、火场范围和火场蔓延趋势等信息。省气象局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循环制作火场区域气象专报,制定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8.5 通信信息保障

  发生森林火灾后,通信部门要迅速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保证通信畅通。在紧急情况下,广电、通信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群众撤离信息,配合应急救援行动。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提供火场区域及周围地形、地貌、社区分布、道路、资源等地理信息,为救援决策提供支持。

  8.6 交通运输保障

  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摩托化输送方式为主。在特殊情况下,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商请铁路或者民航部门下达输送任务。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优先保证抢险人员、转移群众、扑火救援物资运输。

  8.7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对灾区疾病防治工作开展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火场实施现场医疗救护,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必要时,组织、协调现场急救和转诊救治。

  8.8 治安防护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林区纵火、破坏森林火灾救援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行为,保障火灾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8.9 航空消防保障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或者经研判火灾较为严重,需要航空消防飞机参与救援的,首先使用驻防的航护飞机;需要跨省调机支援时,由省应急厅向应急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南、北方航空护林总站组织实施。所需费用由接受援助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支付。

  9 预案管理

  9.1 预案编制、修订

  本预案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要组织预案评估,并适时修改完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或者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4)在森林火灾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对应急预案作出重大调整的;

  (5)其他需要修订应急预案的情况。

  9.2 预案培训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组织预案培训。培训工作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每年森林防火紧要期前至少培训一次。科学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增强针对性,提升各级、各部门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9.3 预案演练

  (1)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建立应急演练制度,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各级专业和综合性救援队伍要根据本地森林火灾风险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3)乡镇(街道)、林场、涉林景区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9.4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办〔20__〕141号)同时废止。

森林防火应急方案范文 第11篇

  一、指导思想

  1.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发生森林火灾,按相关职能,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2.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3.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回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4.警钟长鸣。村救火队应在接警后半个小时内赶赴现场。领导小组成员,应在10-20分钟内赶赴现场指挥灭火:组织撤离相关人员,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抢救转移人员和财产。指挥村应急队和村民,根据现场情况,组织有效灭火。

  二、森林防火防御现状

  1.当前防火现状。我镇山地纵横交错,地形复杂,山与地交错且不一致,村庄分散,村民野外用火时有发生,且全镇地形复杂,路状不好,车辆无法进入,一旦发生火灾,扑救难度非常大。

  2.当前森林防火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基于森林火灾的突发性和不确定性,从我镇近几年来森林防火防御工作来看,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1)特殊的地理位置,火灾点消息传递困难。区域内山高坡陡,群众居住分散,很多地方移动电话信号差,每次遇到火险发生,很难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对防火工作带来相当大的困难。

  (2)村民外出务工,防火工作难度大。现在外出务工的都是青壮年劳动力,留在家里的只有老人和孩子,一经发生火灾,山高路又陡,很难组织年青劳动力上山扑火,造成火势蔓延,给群众造成更大的损失。

  (3)森林覆盖率高是导致火灾的重要原因所在。我镇森林覆盖率32%。除了房子、路、田等,大部分是山地,加上近年来山地易燃物增多,这些都是导致火灾发生的重要原因。

  (4)违规用火是导致火灾发生的直接原因。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村民思想上对防火不重视,随处烧田埂、稻草,在自留山上违规炼山、上山随地扔烟头、上山祭祀等现象,是直接产生火灾的重要原因。

  (5)意外天灾和事故也是导致火灾的原因之一。如打雷、电线杆倒塌、高压线经过山林,这些因素也存在很多隐患。

  三、指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村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指挥长: 各村(居)委会书记

  副指挥长:各村(居) 委会主任

  成 员:各村(居)委会副主任、村委委员、监委主任、各社社长工作职责:

  1.指挥长职责:①接到火情后,立即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及有关人员会议,通报火情事故情况,安排扑救山火工作。②掌握救灾情况、调度指挥救火工作。③根据需要,成立扑火现场指挥部、后勤保障组、火灾查处工作组、善后处理组等领导班子,组织协调火场和当地有关部门的工作。

  2.成员职责:①了解火情详细准确情况后,立即报告指挥长和主管领导,同时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保持上下不间断联系,直到扑救结束。②提出“处理扑救方案”的建议。

  (二)火情预报组

  组 长:郑如刚

  副组长:蒋克兵、毛盛杜

  成 员:李小红、田 玲、蔡 俊、各驻村干部

  主要职责:负责全镇森林火情的预测,保持与上级防火指挥部的联系,及时向指挥部通报火灾信息,做好火情调查,编写火情通报。

  (三)火灾救援应急工作组

  组 长:郑如刚

  成 员:蒋克兵、毛盛杜、李小红、何智雄、何红梅、蔡 俊、

  康东旭、李 毅、马仁焱、阳 出、吴凤菊、周俊秀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调动防火应急队参与重大火灾的扑救工作。

  主要职责:负责火灾区内群众的紧急安全转移,负责转移群众和扑火应急队员的基本生活及伤病防治,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交通、电力和通讯保障。做好扑火救灾所需的粮食、食品、燃料、药品、物资、扑火工具等的调拨和储备工作。

  四、应急预案级别和启动

  1.应急预案级别

  按照发生火灾的范围划分,应急预案按发生火灾的程度来划分,每级预案分为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和危急预案三个级别,各级预案的划分标准为:预案级别、失火范围、毁林种类、火源周围连片面积

  ①初级预案:

  村民小组内

  杂草、灌木类

  15亩以内

  ②紧急预案:

  村内

  柏树、桤木、杂木类

  15亩-100亩

  ③危急预案

  跨村

  柏树、桤木、杂木类

  100亩以上

  2.预案的启动方式

  (一)初级预案的启动

  1.启动方式: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电话报告村指挥长,同时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由指挥长发布启动初级预案的命令。

  2.启动人员:

  (1)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到岗到位。

  (2)各村分管负责人或主要领导及值班人员到岗到位。

  (3)村应急分队聚集待令。

  (二)紧急预案的启动

  1.启动方式:由村指挥长必须在15分钟内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指挥长向各村领导发布启动紧急预案的命令。

  2.启动人员

  (1)村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全体人员到岗到位。

  (2)本村的应急队人员和抢火人员全部到岗到位。

  (3)村应急队抢火人员调度聚集待令。

  (三)危急预案的启动

  1.启动方式:必须在5分钟之内,由村指挥长电话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由指挥长向村主要领导发布启动危急预案的命令,同时利用各种宣传通讯设施,号召全村人民紧急动员,自觉参加灭火战斗。

  2.启动人员

  (1)村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全体人员到岗到位。

  (2)村应急队伍到岗到位。

  (3)以失火点为中心,发布全镇扑火动员令,全镇各村应急队伍及扑火人员到岗到位,迅速组织扑救山林火灾。

  (4)按照火情的发展,及时请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增援。

  五、扑火队伍的组成及调用

  1.村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10人以上的防火应急队。

  2.组建10人以上的扑火突击队。

  3.各村扑火灾突击队必须配备相应数量的扑火器材,砍刀每人一把,大沙袋、水管、水泵等其费用由各单位、村负责。

  4.调用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急队和其他村扑火突击队,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长下达命令,无论什么情况,各个应急队在接到调用命令后,必须按照命令到岗到位,其中属本组范围内的,一般在十分钟内到岗到位。属本村范围内的一般在二十分钟内到岗到位。

  六、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1.森林火灾预防

  (1)强化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标语、责任状、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加强宣传,坚决杜绝上坟烧纸、烧荒、炼地堰等野外用火。全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林区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2)加强队伍建设

  各社都必须要配备专职人员护林,特别是森林防火戒严期期间,各村要增配人员对重点林区野外用火进行24小时巡逻看护。

  2.信息报送和处理:出现火情,应当逐级上报。

  3.扑火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本村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随着火情的发展变化,村领导靠前指挥到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着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根据火场情况划分战区后,各项工作分指挥部按照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可以全权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4.扑火原则: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落包干、划区包干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七、火灾的预案及善后处理

  1.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一般以森林公安为主,村组配合,林业部门参加及时查明火因。火灾扑灭后,迅速查明损失情况,对肇事者和责任人做到处理,所有资料一律存档备查。

  2.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灾民的抢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3.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医疗抚恤,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

  4.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对火烧迹地实行林木补造。

  5.加强对干部群众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主要进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设立警示牌。以组为单位,定期召开广播会、社会,增强村民的防火意识。

  各村要按照林业技术规程要求,适时完成火烧迹地的更新造林任务,并由林业站进行技术指导检查验收。

  八、预案的管理和调动

  1.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启动。当火警发生后,根据预警分析及火情来势及紧急会同结果,按照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危急预案的级别启动。

  2.在预案的执行过程中,对该预案需要紧急调整时,由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意并做出最后决定。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理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x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防火预案如下:

  一、森林防火期

  我镇森林防火期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x月三十一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

  二、护林防火指挥系统

  (一)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

  镇上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林业的领导、武装部部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包片的两委成员、林区派出所所长、林业站站长、镇中小学中心校校长、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森林资源监管员组成,并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及实行包片包村责任制。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组成可根据实际情况充实调整。

  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由分管副镇长任办公室主任,林业站站长任副主任。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护林防火指挥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防火预案。

  (二)护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1、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监督及指导等。

  2、统一部署、调整、指挥全镇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3、决定有关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森林火灾预防

  (一)强化宣传教育

  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标语、明白纸、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加强宣传、坚决杜绝上坟烧纸、烧荒、炼地等野外用火,做到家喻户晓。

  (二)加强队伍建设

  1、护林队伍建设。镇政府配备26名森林资源监管员负责全镇13个村的日常看护,各村在森林防火戒严期,要对重点林区野外用火专职进行看护。

  2、扑火专业队建设。镇上成立由机关干部为主的20人的半专业化森林消防队,及相关部门38人的扑灭预备队。各村也要成立20人的扑火预备队。要按照《x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与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到组织、机具、通讯、车辆、保障落实,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集中管理,集中培训、演练,随时应对突发森林火灾。

  3、巡逻队的建设。镇及各村的护林队员要加大巡查力度,保证24小时对辖区进行巡查。

  (三)值班制度

  防火期内,镇及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建立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配备值班车辆,不得空岗、脱岗。各村及有关单位领导要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

  (四)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险隐患

  1、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烧荒、炼地、焚烧枯枝杂草、野炊、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在进山入林的主要路口,要设置防火永久性防火标志牌,对违规用火者要依法予以严惩,真正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2、森林防火戒严期内,林区派出所、林业站等部门要加大野外巡查力度,特别是重点林区、坟地、公路两侧等人员集中的区域和部位,要增派看护人员,增加巡逻密度,查处、杜绝一切野外用火。

  3、严格监督考核机制,镇政府将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全镇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并与村主要干部领导工作挂钩,同时要求各村对村级两委成员和党员、村民代表也要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以此加强全镇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的落实。

  4、要突出重点实施分类管理。“重点”即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时段指:进入森林防火期,天气持续无雨,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的时段;冬至、春节、清明等节日,早上8点至晚上8点。重点区域指:田边、路边、山边、果园边、公墓区等。重点人群指:老、弱、病、残、痴、呆和未成年人及外来乞讨人员。进入防火期后,对重点时段实施重点安排,重点管理;对重点区域实行全天候巡查;对重点人群及公墓区全面摸排,建立档案,明确监护人和村联系人,实行镇、村、监护人三级监管。

  四、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报告制度

  各级护林防火指挥机构值班人员发现或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要严格执行行政报告责任制度,必须立即向镇政府报告(电话:);不得迟报、瞒报,对迟报、瞒报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扑救工作

  1、扑救预案的启动。接到火情报告后,镇、村两级护林防火指挥要立即启动扑救预案。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领导要立即到达火场,了解和掌握火情,组织指挥扑救,并视情况向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汇报。村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火场,组织安排扑救工作。对预计火情可能蔓延至其他村、镇,要快速通报其他村、镇或林区单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涉及我镇村及林区的火灾要立即启动扑救预案。

  2、扑火队伍的调用。对一般性森林火灾,在立即向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的同时,村要迅速调动扑火专业队、预备队在第一时刻赶到火灾现场,并根据火情,适时组织可以调动的力量进行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对重点林区的火灾或需由其他村、镇直部门和单位的专业扑救队、预备队增援的森林火灾,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经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同意后,要视情况,立即对相邻村、镇级扑火专业队和镇直部门、单位扑火预备队下达增援命令。各级专业扑火队、预备队在接到调度命令后,要由领导带队,必须在半小时之内集结完毕,迅速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要向临时指挥部报到,登记带队领导、人员数量、联络方式及灭火工具种类等。

  3、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在处置森林火灾事故时,要把保证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设施和森林资源安全,把森林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4、临时指挥机构的设立。火灾现场山下成立临时指挥部,负责扑救工作的全面指挥协调,同时山上成立指挥所,由指挥部临时任命指挥员进行现场指挥,负责火灾现场的扑救指挥工作。山上指挥所和山下指挥部要随时保质联络畅通,领导及指挥员要佩带指挥红袖标。重点林区或重大森林火灾的指挥机构,山下临时指挥部由镇领导、村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成;山上指挥所由指挥部临时任命的指挥员,村主要领导组成。

  5、安全保障。各级扑火队在火灾现场要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严禁擅自行动,确保人身安全。在火场要安排熟悉地形人员给扑火队带路。

  6、交通及医疗保障。公安交警部门要及时赶赴现场沿途指挥交通。村要在通往火场的岔路及拐弯处安排有关人员佩带标志做引路向导。医院救护车、救护人员接到指令后要立即赶赴现场随时待命。

  7、器具装备。各村、单位被抽调的扑火队也要携带铁锹、扫帚、斧头等必要的灭火工具。

  8、案件查处。对发生的山林火灾立即由镇公安派出所牵头,镇林业站配合,必要时请示上级有关部门支持,及时查清火因及纵火者,并依法严惩。

  五、火场清理及善后工作

  1、明火扑灭后,各扑火队带队领导要及时清点扑火队的人员,并向护林防火指挥报告,同时组织人员清理火场。

  2、火灾扑灭后,要安排足够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昼夜留守,留守时间为2-3天,经镇护林防火指挥部门同意留守人员方可撤离,以防死灰复燃。

  3、各村要按照林业技术规程要求,适时完成火烧迹地更新造林任务,并由林业站进行技术指导检查验收。

森林防火应急方案范文 第12篇

  为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巩固我县林业建设成果,保障林业产业正常发展,进一步促进林业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按照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设立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决策有关重大事项。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由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县农林局、发改委、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局等部门主管领导担任。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林局,县政府有关部门派人员参加。按照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策,负责紧急火情扑救工作,收集、分析火情及发展态势,及时提出启动、停止本预案及有关建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本预案并监督实施。

  各乡镇设立相应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办公室,制定相应的预案,明确相关职责,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火灾的预防、控制和扑救工作。

  (二)部门职责

  1、县农林局

  (1)做好森林火灾的监测、预防,迅速对灾情做出全面评估。

  (2)划定火点、灾区、受威胁区,提出隔离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3)组织对灾区、受威胁区内的易燃物实施紧急扑救、隔离、疏散工作。

  (4)监督、指导对火点、灾区内林木和场地实施清理。

  (5)建立紧急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灭火专业设备、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6)评估火情处理及补贴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7)培训防火人员,成立森林防火应急处理预备队。

  (9)组织实施对火点、火灾区及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

  2、发改委:负责森林火灾控制保障体系、火灾处理所需的专用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

  3、财政局:负责安排森林火灾控制和物资储备所需资金,保证及时足额到位,加强森林火灾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4、民政局:负责森林火灾区群众的安抚和救济工作。

  5、交通局:负责提供运输车辆,优先运送扑救森林火灾的'人员、物资,配合县农林局做好森林火灾监督检查工作。

  6、公安局:实施森林火灾区封锁、隔离工作,做好森林火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7、司法局: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森林火灾报告、通报程序

  (一)本区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后,必须立即向县林技中心报告。县林技中心应立即派技术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采取防范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立即执行,不得拒绝或推脱。

  (二)森林火灾灾情报告形式:县林技中心在报告、传递森林火灾灾情时,应当按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紧急通知和有关要求,以电话、传真等最快的形式进行。

  (三)县林技中心森林火灾灾情报告内容:包括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灾林木品种、面积,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灾情报告的单位和个人及联系方式。

  (四)森林火灾灾情报告程序:发现森林火灾灾情时,必须立即向县林技中心报告。县林技中心在接到紧急灾情报告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初步调查。同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除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对外界发布灾情信息。

  如果今后国家对灾情保密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应急措施

  当森林火灾发生时,必须启动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反应。

  县林技中心发现或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必须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立即对森林火灾区实行扑救、隔离等措施。

  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灾报告后,要立即召开会议,决定启动预案,针对火点、受威胁区分别做出扑救、隔离、封锁、疏散群众等相关决策,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落实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扑灭火灾,同时做好灾区内生产、生活安排,保证灾情控制工作顺利进行。

  四、保障系统

  (一)物资保障

  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体系,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储备必须的防火专用设备,防火车辆、运输车辆及人员防护用品。

  (二)资金保障

  县财政每年列支紧急防火物资储备、灾情控制及监测等所需资金。

  (三)技术保障

  县林技中心负责森林火灾的调查、扑救、隔离等工作。

  (四)人员保障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建森林防火应急处理预备队。

  五、宣传、培训

  (一)公众宣传教育

  公布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林技中心电话,向林木种植户、护林员及广大群众发放森林防火技术资料,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意识。

  (二)培训

  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应加强森林防火专业知识的学习,聘请专家对县林技中心工作人员及森林防火应急处理预备队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能力和水平,加大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力度。

  六、附则

  本预案由县农林局负责解释。

  火烧的地方。

森林防火应急方案范文 第13篇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健全我省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机制,高效有序开展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1.4 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火灾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

  1.6 响应分级

  省级应急响应一般由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森林火灾发生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2 主要任务

  2.1 组织扑火行动

  根据火情、地形、地势和队伍、物资准备情况,制定扑火方案,组织扑火队伍开展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2.2 转移疏散人员

  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及时进行妥善安置和必要的医疗救治。

  2.3 保护重要目标

  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以及重大危险源安全。

  2.4 转移重要物资

  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2.5 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火灾发生地社会治安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全省森林防灭火指挥体系由省、市、县三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

  3.1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3.1.1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成

  设指挥长1名,由省政府负责常务工作的副省长担任;副指挥长若干名,由分管副省长、省军区副司令员、省政府副秘书长和省应急厅、林业局、消防救援总队主要负责人及省公安厅负责人担任;秘书长2名,由省应急厅、林业局分管负责人担任。

  成员: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应急厅、广电局、河南日报报业集团、省粮食和储备局、林业局、气象局、省军区战备建设局、武警河南省总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场集团、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省通信管理局、电力公司负责人。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应急厅,承担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日常工作。

  3.1.2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职责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拟订有关政策和制度,组织制修订《河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全省火险形势、处置进展情况,组织、指导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开展有关协调工作。

  3.2省级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组织

  3.2.1前方指挥部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时,成立省级前方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火灾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前方指挥部指挥长由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火灾发生地市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织成立综合协调组、扑救指挥组、专家支持组、气象服务组、人员安置组、后勤保障组、治安保卫组、宣传报道组等8个工作组。根据火场情况,可调整工作组的设立、组成单位及职责。

  3.2.2后方指挥部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时,同时成立后方指挥部,由省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及省应急厅、林业局、气象局、自然资源厅、粮食和储备局、财政厅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判事件发展趋势并提出处置意见,为现场救援提供服务和保障;应前方指挥部要求,及时调度救援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3.3扑救指挥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应对。发生较大、一般森林火灾,分别由市级和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应对,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视情派出工作组指导火灾扑救工作。森林火灾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共同负责应对。

  本预案启动后,救援力量按照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调度指令到达抢险救援现场,接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前方指挥部统一指挥。军队支援力量的调动、指挥按照中央军委有关规定执行。火灾发生地市、县级政府设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履行应急救援属地责任,在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前方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组织有关部门,调动救援力量,落实各项部署、指令和工作措施。

  4 预警和信息报告

  4.1 预警

  4.1.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4.1.2 预警发布

  各级应急、林业和气象部门要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多种方式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在必要时对市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4.1.3 预警响应

  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各视频监控站(点)、防火瞭望台、检查站和护林员要加强森林防火巡护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做好物资调拨准备;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视情靠前驻防。

  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检查督导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增加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做好物资调拨准备;各级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视情对力量部署进行调整、靠前驻防。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视情对预警地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4.2 信息报告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及时、准确、逐级规范报告森林火灾信息,及时向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通报森林火灾信息。对以下森林火灾信息,市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立即报告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按照相关规定报告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1)省界、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3)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4)发生在原始林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及其他重点林区的森林火灾。

  (5)可能危及重要设施或者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6)需要省政府组织扑救的森林火灾。

  5 应急响应

  森林火灾发生后,当地政府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火情会商,根据灾害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应急响应等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火情发展态势,适时调整响应等级。

  5.1 Ⅳ级响应

  5.1.1 启动条件

  (1)造成1—2人死亡或者3—9人重伤,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发生在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危险性较大、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4)危险性较大、24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5)同时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的,向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建议,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秘书长宣布启动Ⅳ级响应。

  5.1.2 响应措施

  (1)进入应急状态,及时调度火情信息,研判火情发展态势。

  (2)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协调相邻地区派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支援。通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民兵应急分队做好增援准备。

  (3)视情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5.2 Ⅲ级响应

  5.2.1 启动条件

  (1)达到较大等级且48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发生在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危险性较大、1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的,向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建议,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宣布启动Ⅲ级响应。

  5.2.2 响应措施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调派跨区增援扑火力量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民兵应急分队及省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参加火灾扑救。

  (3)省气象局提供火场天气实况服务,择机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5.3 Ⅱ级响应

  5.3.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达到重大等级。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48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3)发生在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危险性较大、3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的,向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建议,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或者副指挥长宣布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5.3.2 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带领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赶赴火场,成立前方指挥部,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2)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立后方指挥部,负责研判事件发展趋势并提出处置意见,为现场救援提供服务和保障。

  (3)按照跨区支援扑火方案,增派专业森林消防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增援,协调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4)配合国家火场工作组开展相应工作。

  5.4 Ⅰ级响应

  5.4.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达到特别重大等级。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或者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火势持续蔓延、7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威胁,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特别巨大。

  (4)本省没有能力和条件有效控制火场蔓延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的,向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建议,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启动I级应急响应。必要时,省政府可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5.4.2 响应措施

  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带领副指挥长和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赶赴火场,成立前方指挥部,组织开展扑救工作。

  (2)根据实际需要,请求国家调派专业力量和飞机跨省区域支援,并统一安排部署增援队伍的火灾扑救任务。

  (3)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及时决定火灾扑救的其他重大事项。

  (4)配合国家火场工作组开展相应工作。

  5.5 启动条件调整

  根据森林火灾发生的地点、时段,森林资源损失程度,经济、社会影响程度,启动应急响应的标准可酌情调整。

  6 应急处置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有关地方和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6.1 扑救火灾

  森林火灾发生后,由林业部门负责火情前期处理,火灾发生地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立即就近组织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民兵、当地驻军和武警部队等救援力量,调配航空消防飞机等大型装备参与火灾扑救;动员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做好火灾扑救工作,但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各扑火力量服从前方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路线、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6.2 转移安置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在建工地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保证转移群众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有必要的医疗救治。

  6.3 救治伤员

  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医疗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6.4 保护重要目标

  当林区和靠近林缘的重要民用设施、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等重要目标物、重大危险源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原始森林等高保护价值森林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消除威胁,保护目标安全。

  6.5 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受森林火灾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及传播谣言、阻碍救援等违法犯罪行为。

  6.6 发布信息

  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等情况。新闻单位到火灾现场采访需征得前方指挥部的批准,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加强对网络媒体和移动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的管理和舆情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舆论氛围。

  6.7 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明火被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前线指挥部组织检查验收,确认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6.8 应急处置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9 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救治、抚恤、褒扬。

  7 后期处置

  7.1 火场看守

  森林火灾明火被扑灭后,要保留不少于总扑火力量10%的人员看守火场,看守时间不少于36小时,防止死灰复燃。

  7.2 火灾评估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过火面积、受害面积、蓄积、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评估;组织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

  7.3 约谈整改

  对因森林防灭火工作不力导致人为火灾多发频发的地方,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要及时约谈相关市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7.4 工作总结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及时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向省政府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7.5 表彰与责任追究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对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追究责任。在扑火工作中牺牲的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8 应急保障

  8.1 制度保障

  8.1.1 工作会商制度

  (1)火情会商制度。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应急、林业、气象、消防救援等部门和单位,不定期开展火情会商,为扑火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2)扑火方案会商制度。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应急、林业、气象等部门人员和扑火专家,分析会商扑救方案,为扑火指挥提供技术保障。

  (3)重大决策会商制度。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组织有关成员,对重大问题进行会商决策,统一调度指挥。

  8.1.2 信息共享制度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发布、共享相关政策、会商结果、工作动态信息。应急响应期间,前方指挥部成员单位共享实时火情和相关基础数据信息,包括火灾预警监测、应急救援、航空救援、早期处理、交通管控、火场气象、森林分布、物资保障、立地条件等信息。

  8.1.3 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制度

  (1)工作责任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承担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责任,做到组织机构、防火责任、基础设施、工作经费、火灾处置“五到位”。各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林区经营单位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灭火主体责任。森林公安队伍任务分工按照“一条不增、一条不减”原则,原职能保持不变。

  (2)督导监督机制。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对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全面指导;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履行自身防火职责的同时,按分工对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的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对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成员单位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物资储备、值班值守等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3)工作自查检查制度。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检查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县(市、区)或基层单位开展自查,市级以上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或者主管部门开展核查。

  8.1.4 森林火灾核查统计报送制度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火灾核查统计报送制度,统计森林火灾发生的基本情况、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情况,由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逐级上报。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森林防灭火信息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定新闻发言人统一发布。

  8.1.5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进入森林防火紧要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全省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平时由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领导带班,出现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时由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了解掌握火情、扑救进展等情况。出现高火险天气时要了解有关重点林区火险等级和工作措施,发生火灾后要主动了解火灾地区范围和人员伤亡情况以及施救情况。

  8.2 队伍保障

  发生森林火灾时,专业森林消防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骨干和主力,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是应急处置与救援的突击力量,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处置与救援的辅助力量。

  8.2.1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特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8.2.2 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救援力量

  包括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必要时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协调,按照有关规定参与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8.2.3 专业森林消防队

  由市、县级政府组建(目前大部分由林业部门管理,少部分由应急部门管理),有较为齐全的硬件设施和扑火机具装备,人员相对固定,防火紧要期集中食宿、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做到训练有素、管理规范、装备齐全、反应快速。

  8.2.4 半专业森林消防队

  由林区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林场、林区经营单位组建,每年进行一定时间的专业训练,确保有组织、有保障,人员相对集中,具有较好的扑火技能、装备。在森林火灾高风险期集中食宿、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8.2.5 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由各地政府、国有企业组建,是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的专业力量。

  8.2.6 群众森林消防队伍

  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及林区居(村)民中的青壮年为主,主要参加火情处置、带路、运送扑火物资、提供后勤服务、参与清理和看守火场等任务。

  8.2.7 力量编成

  森林火灾发生后,按照属地负责、就近调度原则,由火灾发生地政府调度本地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先期处置。省级森林火灾Ⅰ、Ⅱ级应急响应启动后,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灾情、险情及先期处置情况,研究确定救援力量的编成和规模,必要时协调军队应急救援力量和周边省份应急救援专业力量增援。救援力量调度方案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拟定,可参照《河南省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力量编成表》。

  扑火力量分为三个梯队:第一梯队是火灾发生地专业森林消防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第二梯队是火灾发生地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第三梯队是驻豫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行政区域外增援的各类队伍按照上述标准纳入编成。

  8.2.8 力量调度

  (1)下达指令。各牵头部门协调联系救援力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统一下达书面调度指令(《请求调用应急救援力量的函》,《应急救援力量调度指令》),火情紧急时可先通过电话指挥调度,随后补发书面指令。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火情信息通报主要救援力量。需要驻豫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支援扑救的,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商省军区、武警河南省总队,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周边省份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由省应急厅提请应急部协调增援。

  (2)快速出动。救援力量接到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调度指令后,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紧急集结动员,快速做好准备,并将集结情况(包括指挥员、人员、装备、行程路线等信息)报告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征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同意后立即赶赴救援现场或指定地点。

  (3)预置备勤。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及时调整救援力量部署,下达预备指令,预置备用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8.3 物资资金保障

  8.3.1 救援资金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将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灭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省财政按照政策规定安排森林防灭火经费,统筹用于省级森林防灭火应急储备物资购置和各地森林防灭火补助。

  8.3.2 救援装备保障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本预案要求,以救援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为目标,加强省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储备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等救援装备。市、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本地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等救援装备。

  8.3.3 救灾物资保障

  省级救灾物资包括帐篷、棉被、棉衣、棉大衣、睡袋、雨衣、折叠床、救生船、救生衣、应急包、手电筒等,储备在省级救灾物资仓库。

  省级救灾物资调用条件。森林火灾发生后,受灾地要先使用本级救灾储备物资,在本级储备物资不能满足救灾需要时,可申请使用省或中央救灾储备物资。申请调拨救灾储备物资应逐级上报,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时可越级上报。

  省级救灾物资调运程序。省应急厅发布物资调度命令,省粮食和储备局负责省级救灾物资调运工作。

  应急食品、药品及其他后勤物资、生活物品等,由火灾发生地政府统一组织协调、提供保障。

  8.4 气象服务保障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省气象局通报火场位置、火场范围和火场蔓延趋势等信息。省气象局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循环制作火场区域气象专报,制定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8.5 通信信息保障

  发生森林火灾后,通信部门要迅速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保证通信畅通。在紧急情况下,广电、通信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群众撤离信息,配合应急救援行动。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提供火场区域及周围地形、地貌、社区分布、道路、资源等地理信息,为救援决策提供支持。

  8.6 交通运输保障

  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摩托化输送方式为主。在特殊情况下,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商请铁路或者民航部门下达输送任务。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优先保证抢险人员、转移群众、扑火救援物资运输。

  8.7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对灾区疾病防治工作开展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火场实施现场医疗救护,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必要时,组织、协调现场急救和转诊救治。

  8.8 治安防护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林区纵火、破坏森林火灾救援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行为,保障火灾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8.9 航空消防保障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或者经研判火灾较为严重,需要航空消防飞机参与救援的,首先使用驻防的航护飞机;需要跨省调机支援时,由省应急厅向应急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南、北方航空护林总站组织实施。所需费用由接受援助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支付。

  9 预案管理

  9.1 预案编制、修订

  本预案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要组织预案评估,并适时修改完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或者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4)在森林火灾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对应急预案作出重大调整的;

  (5)其他需要修订应急预案的情况。

  9.2 预案培训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组织预案培训。培训工作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每年森林防火紧要期前至少培训一次。科学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增强针对性,提升各级、各部门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9.3 预案演练

  (1)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建立应急演练制度,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各级专业和综合性救援队伍要根据本地森林火灾风险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3)乡镇(街道)、林场、涉林景区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9.4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办〔20__〕141号)同时废止。

森林防火应急方案范文 第14篇

  为深入贯彻省、市、区森林草原和城乡防火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镇“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村(居)和镇级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提到议事议程,仔细安排、重点部署、抓好落实;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指导方针,从抓好关键问题和重点部位入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扎实做好防火各项工作,全面打赢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攻坚战;要健全组织,强化领导,完善防火指挥工作机制,把责任落实到人头、坟头,坚决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成立关公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三、主要措施

  (一)广泛宣传,提高防火意识。利用短信、微信、广播、电子显示屏、条幅、宣传单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教育,营造强大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杜绝野外用火。森林防火宣传进学校、进企业单位、进家庭。家喻户晓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和森林防火基本知识:各村(居)要在重点、交通干道、进山祭祀的必经之处设立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在主要街道、村道等处悬挂宣传条幅;各学校要对中小学生开展森林防火知识教育,引导家长和亲属提高防范意识,文明祭祀。

  (二)多级联动,强化森林防火责任制。镇、村、组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通过多级联动管理的方式将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到地块。各村(居)要根据划定的责任区落实管护人员,严格落实巡查管控责任,结合镇党委政府包片和驻村安排,明确分片包村、包组、包具体人员。

  (三)登记管理,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明确村、组森林防火责任人,节前完成林缘散坟周围的杂草、枯枝落叶等可燃物清除工作,消除森林火灾隐患,防止森林火灾蔓延。对林中的散坟也要进行登记造册,明确坟主,便于森林防火的日常管理,清明节前要进行警示性通知。

  (四)严看死守,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员、重点时段火源管控工作,做到路口有人把、有人看、坟头有人管,本着“早发现、早处置、早控制、早消灭”的原则,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清明节”期间要教育引导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的人员执行以下规定:一是严禁吸烟、乱丢烟蒂;二是严禁在乘坐交通工具时向外丢弃火种;三是严禁在野外烤火、玩火、放“孔明灯”;四是严禁野外烧荒、烧灰积肥等其他生产性用火;五是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五)严阵以待,全面做好扑火准备。各村组干部、护林员、民兵应急分队人员及包片领导、驻村干部要进入高度战备状态,严阵以待。村、组防火人员要到负责的责任区和坟头负责防火,护林员要全天携带扑火机具上岗巡查,发现火情及时扑救,应急队伍要随时待命,做好战斗准备。

  (六)加强领导,强化值班值守。清明节期间各级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通讯畅通制度,及时准确的上报火情信息。森林防火已全面展开,各级各单位要切实增强防范意识,“清明节”期间所有相关人员要深入到所包村组和地块,搞好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处理各种隐患。

森林防火应急方案范文 第15篇

  当前,全县已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最紧要、最关键、最特殊的时期,县委、县政府召开这次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网络会议,目的是认真回顾总结去年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客观分析研究当前面临的防火形势,全面安排部署当前的防火工作。可以说这次会议是一次总结经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调研会,也是一次对当前防火工作再认识、再部署、再落实的动员会,更是一次对防火工作进行明责任、强纪律、再鼓劲的加油会,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们就去年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作一简要总结,对切实抓好当前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去年全县防火工作的简要总结。

  20xx年,是近几年全国森林草原防火形势最严峻的一年,也是我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取得重大成绩的一年,全县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密切配合、森林草原防火战线干部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取得了全年无火警火灾,清明节无火情的好成绩,这一成绩很了不起,不仅对保护森林资源,加快林业建设作出了贡献,而且为维护社会安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了省市表彰。

  (一)、值得总结的经验

  总结去年的工作,最根本的经验有十条,第一条是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坚强领导和真抓实管。第二条是各有关部门与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和鼎力支持。第三条是乡场之间建立了多边的联防组织。较好地发挥了群策群力和群防联护的作用。第四条是落实了县、乡村三级包保责任制,各级的包保责任真正落实到了山头地块。第五条是以广播电视新闻媒体为主,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形成强大的氛围,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第六条是通过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减少了野外用火的打击力度。第七条是实施墓地可燃物清理,有效控制了墓地火源。第八条通过祭祀报告制度,强化了全民的防火责任知识。第九条是制定《应急预案》和加强扑火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了全县扑救森林火灾的指挥水平和科学安全扑救的综合能力。第十条是严格执行防火值带班制度,保证了防火的调度指挥信息传递,做到了政令畅通。

  上述经验在我县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是能够长期起作用的。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我们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全县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是、各级的责任落实不普遍,少数领导干部思想麻痹,存在侥幸心理,面对严峻形势,领导不利、措施不细;二是、一些地方宣传不深入,部分群众防火意识不强;三是、野外火源管理不严,防范措施不到位,不扎实,群众野外吸烟,上坟烧纸、燎地边、烧茬子等违法用火现象仍有发生;四是、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不细,有的地方墓地可燃物清理的不到位,不彻底,祭祀报告制度流于形式;五是、综合防控能力差,防扑火人员,物资准备的不够充分,还不能满足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必须下大力量认真加以解决。

  二、当前防火工作安排

  清明节以至、全县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在这里我重点强调五方面工作。

  (一)明确当前防火工作的思路、

  创造安宁和谐的社会环境,是当前全县工作的大局,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因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坚持“依靠科学、依靠群众、依靠法治”的工作原则,坚持政府“全面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工作举措,坚持“专群结合、乡场协同、各方支持”的工作方式,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部署,努力提高防控水平和应急能力,切实做到“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和蔓延,坚决避免引发重特大森林火灾,坚决防止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力争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客观分析当前严峻的防火形势

  今春我们面临的防火形势更为严峻,任务更加艰巨。当前,气温持续偏高,已进入高森林火险期特别是春节前后,我县围场镇发生3次火情,克勒沟镇发生1次火情,银窝沟发生1次火情,朝阳湾镇发生1次火情,其原因多为上坟烧纸引发,这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说明我们这个森林草原资源大县,防控面积大、难度大、任务艰巨,虽然我们多次进行了隐患排查整治,但仍然存在许多隐患,说明各地对人为野外火源管控还有不到位之处,稍有不慎,就可能酿成大祸。对此,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忧患意识,思想上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工作上不能有丝毫的麻痹,行动上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切实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

  (三)、加大力度,严看死守,坚决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从现在开始到清明节,县广播电视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传媒大张旗鼓地加大对森林草原防火严峻形势,火灾严重的危害性、防火法律法规和各种典型案例的宣传和曝光力度,要做到每天播发防火宣传标语不低于10条,同时要对发生火警、火灾的乡镇及肇事人进行曝光,县林业局要积极提供各种宣传素材;县文体教育部门要组织全县各中小学生在全面开展一次防火安全教育,每个学校保证每周上一堂防火课,同时对每个学生要再发放至少一张防火宣传单和明白纸,通过学生做好广大农户的宣传教育;各乡镇、村要印发张贴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标语要不留死角;县直包乡镇人员,乡镇、村干部要保证对所包保的农户和人员宣传教育面达到100%。通过以上措施,努力营造强大的防火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农民自觉参与防火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是加大野外非法用火行为的打击力度。各乡镇、林牧场要全面禁止野外一切非法用火行为。各乡镇、部门要马上组织广大护林人员全面开展重点林区和重点部位的巡查,严厉惩处和打击野外非法用火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野外烧茬子、燎地边等非法用火当事人,一经发现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五十条一款规定,按拒不执行紧急情况下政府的命令直接进行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要切实起到打击一个,警示一方的作用。对发现的用火迹地,是谁家的地块,就要处罚土地的使用者,从而强化全民的防火意识。

  三是加大墓地可燃物清理工作力度。各乡镇从现在开始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对本辖区内的'墓地可燃物清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清理不彻底、存在火灾隐患的要马上采取措施,对因不清或清理不彻底引发火警火灾的追究所在乡镇村相关领导责任。

  四是加大对重点人群、重点部位的监控力度。从现在开始,各乡镇村要进一步落实好痴、傻、呆、疯、人群的监护责任,不准出现因监护责任不落实引发火警火灾问题的发生。同时各乡镇村要对重点林区和重点部门增设临时护林人员,在重要路口增设防火检查站,严格加强对入山人员的管理,要做到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坟头有人守,要做到严看死守,坚决避免火警火灾的发生。

  五是认真抓好火灾扑救准备工作

  首先要做好防火物资准备。各乡镇要投入力量积极做好防火工具、防火物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火警、火灾的应急需要。其次要做好扑火队员准备。各乡镇要分别组建至少40人的应急扑火预备队,要加紧抓好扑火队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扑火演练,随时保持临战状态,做到一旦发生火警能拉得出、打的赢;县林业局要进一步加强扑火队建设,各林牧场专业和半专业扑火队要积极加强演练,随时做好火灾扑救准备。第三要做好预案准备。各乡镇、林牧场要对本级防火预案进一步修订完善,从指挥调度、人员调配、物资供应等都要详尽周道、切实可行,做到一旦发生火警火灾指挥调度灵活有序。第四要做好实战准备。各乡镇在发生森林草原火警火灾时,乡镇主要领导必须深入现场、靠前指挥,组织扑救中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安全扑救的思想,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科学组织扑救,坚决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严明责任、强化纪律,坚决打赢当前防火攻坚战。

  一是严明各级领导责任。四月份我县将召开“两会”,县乡两级政府换届工作陆续展开,各部门的人员要有所调整,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人员会发生变动,但各级一定要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衔接和交接。新接手工作的同志要抓紧熟悉业务,尽快进入角色。要层层落实防火责任,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工作责任体系,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对因失职、渎职或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和造成重大损失的,县委、县政府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特别是要抓好第一把火、第一责任人的查处,依法来严厉打击火灾肇事者,该曝光的曝光,该处理的处理,该抓的抓,该罚的罚,决不姑息迁就。

  二是严明防火工作层层包保责任。坚决落实县直部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组、村干部包农户的防火工作三级包保责任制,从现在开始各县直包保乡镇部门要立即组织人员下到所包乡镇,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每个村至少确定一人实施包保,要做到吃住到村组,督导并帮助乡村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清明节前不准撤离。各乡镇村包保人马上到位与护林员一起做好山头、地块的防控,要做到严看死守。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在抓好包乡镇包保任务的同时,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汇同县办公室共同抓好防火督导检查工作。4月3日到4月5日,县直各部门不得给各乡镇安排防火以外的工作,确保各乡镇村全力以赴地投入防火工作。

  三是严明防火值带班责任。各乡镇要严格执行防火24小时轮流值班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党政主要领导要坚守岗位,不准外出,遇有特殊情况需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请假,要保证信息畅通和指挥灵活。同时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包保部门、乡镇部门主要领导要保证24小时全天开机,确保调度灵活。期间不准出现空岗、漏岗和指挥不灵、影响防火工作现象的发生,出现问题的追究责任。

  四是严格灾情报告责任。发生火警、火灾的乡镇,要严格按照火情报告和归口管理制度,及时上报火灾情况,不得出现迟报、漏报和瞒报现象,发现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森林防火应急方案范文 第16篇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的能力,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结合本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原则

  森林防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确定最佳扑救方案,快速调动有效的扑火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指挥最有力的扑火队伍到达火灾现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的目的。

  二、启动条件

  凡属以下森林火情,均启动本预案。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全权指挥扑救,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和森林经营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指令组织实施。

  1、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内的;

  2、大风天气火势难以控制的;

  3、已有明火在林地内燃烧的;

  4、燃烧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的;

  5、简单人力扑救无效的;

  6、需请求镇扑火队伍和友邻村委会协助支援的.。

  三、启动程序

  各村发生火警火灾时应严格按照火警、火灾报告制度逐级上报,禁止越级上报。

  1、各村凡发生上述火情的,应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不得延误。

  2、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报告,并做好记录。

  3、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要快速了解和掌握具体情况并立即组织镇扑火队员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同时要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随时了解掌握火场情况,为领导决策做好各项工作。

  5、切实抓好善后处理及总结工作。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张国平同志担任,刘道城(党委副书记)同志任副总指挥,镇班子成员、镇林业站负责人及各村(居)委会书记(主任)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镇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各村也要成立村级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村级防火应急预案。

  工作职责:

  ①负责信息传递,排查隐患;

  ②实施森林防火各项应急措施;

  ③发布同级政府及上级有关森林防火禁令、指示、通知、通告;

  ④统一调度有关方面的人员、设备、物资、能源、组织做好森林防火;

  ⑤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报告火情;

  ⑥做好受灾群众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二)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由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为成员。

  工作职责:

  ①及时掌握全镇森林防火动态及火灾情况;

  ②督促检查各村委会、森林经营单位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情况;

  ③贯彻执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

  ④协调各村委会、各森林经营单位组织森林防火工作;

  ⑤负责处理各有关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

  五、应急反应

  1、接警、报警

  凡发生本预案启动条件之一情况的,应立即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同时要认真做好记录。

  2、启动预案、设立前线指挥部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带班领导及防火负责人接到值班员报告后,要迅速了解火场态势,组织镇扑火队员做好应急措施准备,必要时立即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便加强火场指挥,协助督察火场扑救工作,同时要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扑火力量的组织、调动

  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召集成员会议,听取火情汇报,制定扑火方案及扑救措施;下达扑火命令,组织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镇扑火队伍在森林防火期间要随时处于备战状态,一旦有令,立即出击。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准各行其事,对参加扑救森林火灾有功单位和个人,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4、扑火原则及安全保障

  要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讲究战术,科学扑救,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实战经验的人员到一线指挥扑火,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参加扑火。

  5、后勤保障

  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做好扑火战斗的后勤保障计划,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各村、各单位要协同作战,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派出所要维护好火场的治安管理,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卫生院要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6、善后处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除部分人员看守火场外,要及时组织扑火队伍撤离火灾现场。扑救工作结束后,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负责火案调查,核实受灾损失,核算扑火费用,提出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理意见等善后处理工作,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写出调查报告及时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同时要组织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总结工作。表彰对扑救火灾有突出贡献和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森林防火应急方案范文 第17篇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工作方针,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扑救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危害,保护森林资源、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湖南省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暂行办法》《湖南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湖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湘潭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扑救。把保障公众生命安全作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科学扑救森林火灾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组织机构,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制。

  (3)各尽其职,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既要各尽其责,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又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作出快速有效的应急反应。

  (4)平战结合,公众参与。树立常备不懈的思想,健全完善应对森林火灾长效机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必要时依法动员和组织各单位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森林防火灭火。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火灾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 主要任务

  2.1 组织灭火行动

  科学运用各种手段扑打明火、开挖(设置)防火隔离带、清理火线、看守火场,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2.2 解救疏散人员

  组织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并及时妥善安置和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

  2.3 保护重要目标

  保护民生目标并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

  2.4 转移重要物资

  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2.5 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森林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秩序稳定。

  3. 组织指挥体系

  县人民政府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防灭火工作。

  森林防火区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组织,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采取措施预防森林火灾,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等单位和森林防火区的工矿企业,负责本单位的森林防灭火工作。

  3.1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森防指)

  县森防指指挥长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办、县人武部分管负责人和县应急局、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担任。

  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委网信办、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工局、县公安局(县森林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县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林业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气象局、县供销合作总社、团县委、县供电公司、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红十字会等单位为县森防指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县森防指成员。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森防指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由县应急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应急局、县林业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3.2 组织机构职责

  3.2.1 县森防指职责

  在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县森防指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研究部署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拟定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政策、规章和制度;统一调度全县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资源,指导协调一般和较大森林火灾及其他需要县森防指响应处置的火灾扑救;监督检查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国、省、市、县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其他重大事项落实情况;组织指导有关森林火灾的调查评估处理和挂牌督办;协调做好灾后处置相关工作。

  3.2.2 县森防指办公室职责

  承担县森防指日常工作,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部门联动,做到高效协同,增强工作合力。负责组织森林火险形势会商和日常调度;做好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调度森林火灾救援进展等情况,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及建议;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森防指办公室报告森林火灾及扑火救援情况;协调、督促县森防指成员单位参与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承办县森防指交办的其他事项。

  3.2.3 县森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宣传部:统筹协调突发事件的宣传报道、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指导事发地(部门单位)做好各级媒体应对和接待;统一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口径;收集舆情信息,加强舆情管控,及时分析研判、正面引导。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指挥辖区武警、民兵开展森林防火扑火技能训练和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协调辖区预备役部队支援一般及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扑救。

  县委网信办:指导协调森林防灭火网络舆情监测与引导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将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相关重大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协调争取中央、省、市预算内相关项目资金支持,保持重要民生物资价格水平基本稳定。

  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林区学校森林火灾安全防范工作和灾区学生安全疏散工作。

  县科工局:指导主体责任单位开展森林防灭火科技攻关工作,负责森林防灭火救灾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协调森林火灾扑救中有关抢险救援工业产品的生产保障,协调落实国家医药储备的紧急调用,协调有关部门指导主体责任单位推广和运用森林防灭火先进技术。

  县公安局(县森林公安局):协助县森防指开展职责范围内的森林防灭火相关工作。指导开展火场警戒、交通疏导、火案侦破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违规用火处罚工作,组织对森林火灾可能造成的重大社会治安和稳定问题进行预判,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处置工作。县森林公安局在县公安局领导下原职能保持不变,业务上接受县林业局指导,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工作,查处森林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县林业局开展防灭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县民政局: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火灾风险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组织指导森林防灭火宣传;监督指导森林火灾行政违法案件调查处理;指导处理有关森林火灾引发的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工作;协助、指导森林防灭火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

  县财政局:负责筹集森林防灭火资金,安排县本级经费预算,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经费保障工作,按程序及时拨付到位。

  县人社局:负责制定全县森林防灭火从业人员相关政策保障措施,指导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指导做好对在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救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的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提供森林防灭火工作所需的地理信息数据、地图和资料;负责组织协调县级森林防灭火行业管理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县分局:组织、指导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过程中环境质量监测工作;配合做好因秸秆焚烧等林区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风险防范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指导职能职责范围内的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参与有关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配合森林火灾灾后重建等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运力,为扑火人员和物资快速运输提供支持保障;协调做好森林防灭火专用车辆公路通行保障和执行抢险救灾任务车辆免交收费公路通行费等工作;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高速公路用地及控制区范围的火源管理。

  县水利局:负责解决扑救火灾中涉水区域(河流、水库)的用水问题,配合应急部门做好森林防灭火督导检查。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涉及农业生产的野外用火安全,配合做好森林防灭火有关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森林火灾可能危及的商业部门人员财产转移和灾后自救工作;协助做好森林扑救所需的相关工具设施和后勤保障工作。

  县文旅广体局:负责督促和指导全县旅行社、导游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落实等级旅游景区森林火灾防控措施,指导旅游企业配合当地相关部门做好旅游团队游客的安全撤离工作。

  县卫健局:负责指挥调度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指导、协助火灾现场的卫生防疫等工作。

  县应急局:协助县委、县人民政府组织一般及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火灾处置工作,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组织指导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开展实施有关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协调指导林区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承担县森防指办公室日常工作。

  县林业局:承担全县森林防灭火行业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森林火灾预防相关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参与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并实施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半专业化队伍建设、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配合县委宣传部协调、指导和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报道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发布经县森防指审定的森林火灾信息和扑救情况。

  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和分析天气气候形势,做好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测预报信息发布工作;根据需要提供火场的天气预报和相关气象服务;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县供销合作总社:负责组织协调森林火灾可能危及的供销部门人员财产转移和灾后自救工作;协助做好森林扑救所需的相关工具设施和后勤保障工作。

  团县委:负责组织志愿服务队伍参与森林防灭火宣传、森林火灾扑救、人员转移及为受灾人员提供帮助等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做好输变电设施和线路巡检维护工作,减少由此引发的森林火灾风险;根据扑火需要,做好“拉闸断电”工作;与相关部门共享林区监控信息,共同提高森林火灾预警监测能力。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指挥所属消防救援队伍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协助疏散居民,对重要生产设施、重点消防安全保卫部位和城镇、居民区进行重点防护。

  县红十字会:积极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救灾物资,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组织开展为森林火灾受灾严重地区和人员捐赠等工作;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援助,参与灾后重建。

  3.3 扑救指挥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属地森防指负责指挥。一个乡镇行政区域内同时发生3起以上或者同一火场跨两个乡镇行政区域的森林火灾扑救,由县森防指负责协调、指导。跨乡镇的一般火灾,由当地乡镇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县森防指负责协调、指导;跨乡镇界且预判为一般森林火灾,由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指挥;特殊情况下,在当地森防指组织扑救的同时报请上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由上级森防指统一指挥,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接受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的领导、指挥和协调,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火灾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火场前线指挥部,规范现场指挥机制,由乡镇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前线总指挥,合理配置工作组,重视发挥专家作用;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灭火的,最高指挥员进入火场前线指挥部,参与决策和现场组织指挥,发挥专业作用;根据任务变化和救援力量规模,相应提高指挥等级。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火场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全县各半专业扑火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接受县森防指的指挥;执行跨区域扑救任务的,由火场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或者根据省、市森防指明确的指挥关系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部实施垂直指挥。

  县人武部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对应接受县森防指统一领导。

  3.4 工作组及职责

  县森防指根据需要设立相应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由县应急局牵头,县林业局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传达领导指示;下达扑火指令;跟踪汇总森林火情和扑救进展;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森防指报告,并通报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各组工作;督办重要事项。

  (二)火灾监测组。由县林业局牵头、县应急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火灾风险监测,指导次生衍生灾害防范;调度相关技术力量和设备,监视灾情发展;参与制订火灾扑救方案;指导灾害防御和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

  (三)专业处置组。由县林业局牵头,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人武部、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气象局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协助森林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制定扑火力量配置方案;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适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协调调派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民兵、预备役部队等救援力量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四)医疗卫生组。由县卫健局牵头,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红十字会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根据需要,指挥调度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治和灾区卫生防疫等工作。

  (五)应急保障组。由县应急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供电公司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保障火灾现场指挥部与各级应急指挥中心信息传输畅通;协调运力保障扑火人员、装备和物资的运输需要;实行局部交通管制,及时疏导交通;根据需要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根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和森林火灾等级,及时下拨救灾资金;负责现场指挥部和各类救援人员生活保障工作。

  (六)社会治安组。由县公安局(县森林公安局)牵头,县教育局、县应急局、县林业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根据需要协助群众转移和安置;指导协助灾区加强现场管控和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置有关社会突发事件;指导、协调和化解因火灾造成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七)新闻协调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委网信办、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统筹协调突发事件的宣传报道、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指导事发地(部门单位)做好各级媒体应对和接待;统一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口径;收集舆情信息,加强舆情管控,及时分析研判、正面引导。

  (八)灾情评估组。由县林业局牵头,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指导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时跟踪评估,为抢险救灾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参与制定救援救灾方案。

  (九)专家组。县森防指聘请有关专家成立专家组,为森林火灾防治及应对工作提供咨询与建议。

  主要职责:组织现场灾情会商研判,提供技术支持;指导现场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各地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损评估;参与制定救援救灾方案。

  4. 预防预警与信息报告

  4.1 预警

  4.1.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1.2 预警发布

  应急、林业、公安、气象等部门加强会商,联合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应急广播等方式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并按程序报上一级森防指办公室。

  县森防指办公室建立会商机制,适时组织应急、林业、公安、气象等部门综合研判全县森林火险形势,发布森林火险预警级别。达到黄色以上预警级别时,县森防指办公室立即向涉险区域发布预警信息,并提出工作要求。

  4.1.3 预警响应

  (一)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各乡镇森防指办公室要加强值班调度和火情监测,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电话和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

  2.未经批准不得在森林防火区域内用火;

  3.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和野外用火管理;

  4.县、乡两级人民政府检查森林防灭火物资、装备和队伍落实情况,做好扑火应急准备。

  (二)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后,在蓝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启动以下响应措施:

  1.县、乡镇森防指加强值班调度和检查督促;

  2.护林员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和巡查巡护,乡(镇)、村干部深入包干责任片区巡查,严格控制野外用火。

  (三)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后,在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启动以下响应措施:

  1.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县、乡镇森防指至少有1名副指挥长在岗待命;

  2.加大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等公共媒体发布橙色预警信号频次的同时,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播放森林防灭火公益广告;

  3.必要时县森防指发布命令,停止炼山等野外特殊用火的审批,全面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4.县森防指派出工作组深入重点地区开展森林防灭火督查,做好防灭火物资调拨准备;

  5.各类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进入临战状态。

  (四)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后,启动以下响应措施:

  1.县森防指召集县应急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析森林火险形势,研究应对措施;

  2.县林业局会同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查野外违规用火,加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3.县森防指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预警地区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督查和指导;

  4.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等重点防控区域入口旁建点设卡,杜绝火种进山入林;

  5.防灭火工作人员取消休假,进入临战状态。

  4.2 火情监测

  利用省监测数据,并通过林火远程监测、高山瞭望、地面巡护等方式,构建立体林火监测网络,密切监视火情动态。

  对国家和省森防指办公室发布的卫星监测热点,各乡镇必须在接到核查通知后60分钟内将核查结果报告县森防指办公室,县森防指办公室接到核查报告后,立即向市森防指办公室报告。

  4.3 气象服务

  县气象局借助省、市气象部门资源对重点区域的天气形势变化进行重点预报,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并依据天气趋势制订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和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条件。

  4.4 信息管理

  4.4.1 归口管理

  森林火灾信息由县森防指办公室归口管理,严格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上报。

  县森防指办公室应将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向社会公布,以便公众发现森林火灾后及时报警。

  4.4.2 信息报告

  各乡镇应当按照“有火必报、逐级上报”的要求,及时、准确、规范向县森防指办公室报告森林火灾信息。

  对辖区内的森林火灾,县森防指办公室核实情况后及时上报市森防指办公室。对卫星监测的林火热点,县森防指办公室及各乡镇必须在事发后30分钟内,报告市森防指办公室(或在省森林防火网上反馈)。森林防火期内,县森防指办公室应每天向市森防指办公室报告森林火情。

  一般火情,由县森防指办公室按照林火日报、林火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并上报市森防指办公室。

  森林火灾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乡镇应立即报告县森防指办公室:

  (1)发生在县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2)过火森林面积1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3)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森林火灾;

  (4)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5)威胁村庄、居民区或者重要单位、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6)发生在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等特殊的森林火灾;

  (7)乡镇行政边界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8)网络、电视等公众媒体已播发的森林火灾;

  (9)需要县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10)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

  县森防指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县森防指和县人民政府报告火灾事态发展和应急救援进展等情况,并向县森防指相关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按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初判为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由县森防指负责指挥;初判为重大森林火灾,由市森防指负责指挥;初判为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由市森防指报请省森防指负责指挥。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

  5.2 响应措施

  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先研判气象、地形、环境等情况及是否威胁人员密集居住地和重要危险设施,科学组织施救。

  5.2.1 先期处置

  乡镇人民政府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后,有关领导和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统一组织、指挥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5.2.2 扑救火灾

  乡镇人民政府要立即就近组织村级扑火应急队、护林员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当地消防救援队伍、民兵、预备役部队等救援力量参与扑救。调度时,应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科学组织扑救,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情况下,迅速有序开展扑救工作,严防次生灾害发生。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5.2.3 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住处、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必要的医疗救治条件。

  5.2.4 救治伤员

  组织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辆在扑救现场待命,如有伤病员迅速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况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建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5.2.5 保护重要目标

  当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设备、油气管道、铁路线路、重要电网设备等重要目标和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及时通报有关单位,迅速调集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并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消除威胁,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确保目标安全。

  5.2.6 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受森林火灾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管理,实施局部交通管制,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堵塞交通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5.2.7 信息发布

  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利用专业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论引导和自媒体管理,防止传播谣言和不实信息,及时辟谣澄清,以正视听。信息发布内容应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起火原因、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

  5.2.8 火场清理看守

  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火场前线指挥部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防止复燃和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汽标准并报现场指挥员批准后,火场看守人员方可撤离。原则上,参与扑救的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跨县增援的扑火力量不担负后续清理和看守火场任务。

  5.2.9 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5.2.10 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县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褒扬。

  5.3 分级响应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趋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县级层面应对工作设定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个应急响应等级,并根据响应等级落实相应措施。

  5.3.1 Ⅳ级响应

  5.3.1.1 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由县森防指办公室决定启动Ⅳ级响应:

  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难以控制或者6小时内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5.3.1.2 响应措施

  县森防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及时掌握卫星监测情况,调度火情信息,及时向县森防指、县人民政府报告应急救援情况;火灾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启动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向县森防指办公室报告起火时间、起火地点、起火原因、火场范围、天气形势及组织扑救等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指挥扑救;火灾发生2小时内尚未扑灭明火,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必须赶到现场指挥扑救;火灾难以控制或4小时内尚未扑灭明火,县林业局、县应急局主要负责人必须赶到现场指挥扑救;火灾难以控制或者6小时内尚未扑灭明火,县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要赶到现场,统一指挥火灾应急救援工作;火灾难以控制或者12小内时尚未扑灭明火,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赶到现场,统一指挥火灾应急救援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第一时间向县森防指办报告起火时间、地点、原因、火场范围、天气形势及组织扑救等情况,由县森防指办汇总上报市森防指办。

  5.3.2 Ⅲ级响应

  5.3.2.1 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由县森防指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初判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发生在县行政边界、过火森林面积超过20公顷;火场持续6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造成1人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且火势仍在蔓延;直接威胁城镇、农村居民聚居点、重要设施、危险品存储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革命纪念地。

  5.3.2.2 响应措施

  县森防指副指挥长、专家组有关成员应在1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会商火情,组建火灾现场督导组、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组和技术咨询组等专门工作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现场督导组:由县森防指副指挥长牵头,县森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深入火灾现场一线, 监督检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市人民政府、县森防指关于火灾扑救工作的指示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森防指反馈火场信息,协调解决扑救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综合协调组:由县应急局牵头,县林业局、县人武部、县公安局、县科工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气象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动态、火灾现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落实扑火力量、通信联系、火灾现场监测及部门间配合等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后勤保障组:由县发改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协调交通运输部门,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协调维持灾区社会治安秩序;协调做好伤员救治、灾民安全转移、救援物资筹措等后勤保障工作;同时组织力量开展火案侦破。

  技术咨询组:由县林业局牵头,有关专家组组成。根据扑火进展情况、火场地形和森林资源情况、火灾现场气象趋势等,

  对火灾现场态势及火情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判断、评估,为扑火战略和阶段性扑火战术提供技术咨询。

  县森防指办公室应加强与火灾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及县专门工作组的联系,密切关注火灾应急救援的发展态势,每1小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市森防指办公室报告一次情况。

  5.3.3 Ⅱ级响应

  5.3.3.1 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由县森防指指挥长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初判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在县行政边界、过火森林面积超过50公顷;火场持续48小时仍未扑灭明火;烧毁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上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5人以上重伤且火势仍在蔓延;已经烧入或者直接威胁城镇、农村居民聚居点、重要设施、危险品存储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革命纪念地核心地区;其他需要市人民政府直接参与协调指挥扑救的森林火灾。

  5.3.3.2 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县森防指指挥长赶赴火灾现场指挥,设立扑救指挥、后勤保障、救护安置、秩序维持、宣传报道等工作组,科学制定森林火灾扑救方案;县森防指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专家组成员前往现场,按职责分工联合开展应急救援;根据需要,协调增调武警部队官兵、民兵预备役人员及专业森林消防队等跨区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加强重要目标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范发生次生灾害;组织统一发布森林火灾信息,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必要时,请求省、市森防指支持。

  5.3.4 Ⅰ级响应

  5.3.4.1 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县森防指提请县人民政府启动Ⅰ级响应,必要时,县人民政府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并报省、市人民政府备案。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火场持续7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烧毁森林面积300公顷以上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30人以上重伤;其他需要由省人民政府协调指挥扑救的森林火灾。

  5.3.4.2 响应措施。

  县森防指组织各成员单位依托县应急指挥中心全要素运行,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率工作组赴一线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在Ⅰ级响应基础上,请求市森防指启动Ⅰ级响应,必要时,请求市森防指挥向省森防指申请启动森林防火应急响应,接受市、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落实扑火救灾具体工作。

  5.3.5 启动条件调整

  根据森林火灾发生的地区、时间敏感程度、受害森林资源损失程度和经济社会影响程度,启动县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的标准可酌情调整。

  5.4 响应解除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火场清理验收合格且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并通知相关单位。

  6. 综合保障

  6.1 队伍保障

  建立1支50人以上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扑救森林火灾应以上述队伍为主,需要临时动员社会力量时,由火灾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需要跨地区增援扑火力量的,由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上级森防指批准,实施跨区增援。

  6.2 物资保障

  县应急局、县林业局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研究建立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战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加强县级扑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储备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等物资,用于支援各地扑火需要。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本地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级扑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必要时,由县应急局向市应急局申请紧急调援。

  6.3 经费保障

  将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防灭火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保障森林防灭火所需支出。

  应对处置森林火灾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分级负担保障。

  6.4 通信与信息保障

  县森防指办公室应充分使用湖南省森林防火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系统建设,配备必需的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充分发挥森林防火专业网络系统作用;配置电话同步录音装置、传真机、互联网终端,利用公用通信网建立通信联系。依托和利用有线公用网,建立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反应迅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火场应急通信系统。

  6.5 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健局负责储备必要药品、医疗器械,加强特殊医院、病房建设,确定参与森林火灾应急医疗卫生人员名单,制订医疗卫生队伍和物资调度等方案。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事发地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救治工作;伤员由当地卫生医疗部门进行救治,必要时卫生部门应组织医疗专家进行救治。

  6.6 技术保障

  县气象局应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卫星遥控监测、人工增雨等气象服务。县森防指办公室要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领域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充分发挥专家组的重要作用,确保森林防火救灾决策的科学性。

  7. 后期工作

  7.1 火灾调查评估

  县森防指办公室会同县林业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及时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县人民政府提交评估报告;一般火情由乡镇负责,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由县森防指办公室负责;必要时,同时上报市森防指办公室。森林火灾损失评估方法和标准按国家林业局制定的《森林火灾损失评估技术规范》执行。

  7.2 火因火案查处

  火灾发生后,当地派出所要立即介入调查,固定相关证据,控制相关嫌疑人,移交林业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如涉嫌刑事犯罪,则移交县森林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7.3 约谈整改

  对因森林防灭火工作不力导致人为火灾多发频发的乡镇,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及时约谈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7.4 责任追究

  为严明工作纪律,切实压实压紧各单位责任,对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主体责任、火源管理责任和组织扑救责任。有关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实施。

  7.5 总结评估

  县森防指应及时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上报火灾调查评估报告,并报送市森防指。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有重要批示或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产生重大影响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县森防指按程序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7.6 表彰奖励

  根据《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和其他表彰性奖励有关政策规定,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7.7 灾后重建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妥善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重点保证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和安居工程建设。

  8. 附则

  8.1 以上、以下、以内、以外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以外不包括本数。

  8.2 有关说明

  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敏感时段:一般指森林防火期内,尤其是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中元、国庆等重点节假日;非森林防火期的“五一”劳动节及其他特殊时段。

  敏感地区:一般指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国有林场等特殊保护区域和军事单位等。

  8.3 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实施后,县森防指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学习、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

  8.4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森防指办公室负责解释。

  8.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__年2月2日印发的《湘潭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潭县政发〔20__〕1号)同时废止。

森林防火应急方案范文 第18篇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理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X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防火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X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镇情概述。

  X镇位于X省X县东北X公里处,东与x镇接壤,南与X镇相连,西、北与x镇毗邻。近年来林业发展迅速,西部大开发后积极响应“再造山川秀美大西北”的号召,X镇先后实施了“三北”四期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等国家大型林业工程,绿化面积进一步扩大,杂林木资源丰富,树种以刺槐、油松、杨树为主,截止X年底,退耕还林(草)面积达X亩,天然保护林X亩。

  三、森林防火期。

  X镇森林防火期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四月三十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

  四、森林防火指挥系统。

  (一)森林防火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

  2、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发生深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和相关职能,由X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的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3、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广,影响范围大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4、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情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回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二)森林防火组织机构。X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森林防火办公室设在镇经济综合服务站,由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防火信息的接受,对防火信息按上级要求做到及时通知、传达、记录。对发生的火情、火灾报警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并在第一时间通知X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

  五、森林火灾预防。

  (一)加强队伍建设。

  1、护林队伍建设。X镇生态护林员负责辖区内的日常看护、巡查工作,各村在森林防火戒严期,要对重点林区野外用火专职进行看护。

  2、扑火专业队建设。镇政府成立由机关干部为主的30人的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各村也要成立(10-15)人的森林防火抢险队。要按照要求,做到组织、机具、通讯、车辆的落实,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集中管理、培训、演练,随时应对突发森林火灾。

  3、巡逻队的建设。各村的护林队员要做好值班巡查工作,24小时坚守岗位,对火灾易发地区,要采取巡回、滚动式巡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强化宣传教育。镇村两级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明白纸、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加强宣传、坚决杜绝上坟烧纸、烧荒、炼地等野外用火,也可采取口头打招呼等形式,大力向群众开展宣教,使防火意识深入人心。

  (三)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险隐患。

  1、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烧荒、炼地、焚烧枯枝杂草、野炊、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在进山入林的主要路口,要设置防火永久性防火标志牌,对违规用火者要依法予以严惩,真正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2、严格监督考核机制,镇政府将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全镇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并与村主要干部领导工作挂钩,同时要求各村对村级两委成员和党员、村民代表也要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以此加强全镇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的落实。

  3、森林防火戒严期内,要加大野外巡查力度,特别是重点林区、坟地、公路两侧等人员集中的区域和部位,要增派看护人员,增加巡逻密度,查处、杜绝一切野外用火。

  4、要突出重点实施分类管理。“重点”即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时段指:进入森林防火期,天气持续无雨,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的时段;冬至、春节、清明等节日,早上8点至晚上8点。重点区域指:田边、路边、山边、果园边、公墓区等。重点人群指:老、弱、病、残、痴、呆和未成年人及外来乞讨人员。进入防火期后,对重点时段实施重点安排,重点管理;对重点区域实行全天候巡查;对重点人群及公墓区全面摸排,建立档案,明确监护人和村联系人,实行镇、村、监护人三级监管。

  六、火情报告及接警程序。

  1、森林防火期内各村24小时昼夜值班和巡查,发现火情必须立即向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

  2、各护林员在巡逻、看守中发现火情必须及时报告森林防火办公室。

  3、森林防火办公室接警时,认真填写《火情登记簿》,内容有:报警单位、报警人、报警时间、起火地点、火情种类等。

  4、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及值班领导报告,并按领导指示进行调度上报。

  七、应急措施。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X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扑火队伍进行科学扑救,要做到集合迅速、武装齐备、组织有序、指挥有力、扑救科学,确保人员和其他财产的安全,减少损失。

  1、森林防火办公室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领导报告,同时通知机关应急队立即到机关院内集合待命。

  2、X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接到火警报告后,要立即指挥扑救工作,组织机关应急队队员立即赶赴火灾现场,了解火情,及时向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汇报火情。

  3、如一般的火情,可组织力量扑灭时,机关应急队不编队立即一起出发,及时赶到火场组织护林员进行扑救。

森林防火应急方案范文 第19篇

  林业局王建国局长通报了年初以来我县的森林火灾情况,刚才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姜亮同志传达了省、州关于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监察局孟显君局长对森林防火工作纪律提出了要求。会后,希望大家结合实际,一并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根据会议布置,结合县委常委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就抓好下步森林防火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突出防控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一是领导要重视。各乡(镇)有关部门领导及其班子要依照县委常委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传达省、州、县关于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特别是各乡(镇)要将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开到村组、开到农户家中去,努力提高干部、群众森林防火意识。二是加强防火宣传工作。刚才发给大家的森林防火宣传画册上的宣传警句非常重要,各乡(镇)有关部门也要制作简明易懂的宣传资料发到村组,发到农户家中,贴到门上,时刻提醒群众注意做好森林防火;县新闻中心要在近几期的今日》报上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平安知识,广电局要从会议之日起在电视台上滚动、不间断地播放森林防火宣传警句,营造森林防火的社会氛围;通过近年的努力,县在森林防火文明宣传上取得明显效果,但在林区内燃烧香、纸、蜡烛等行为依然存在相当危险,这得引起高度重视。三是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立即开展对群众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和教育,积极利用赶场天、重要节假日开展宣传;林业局要制作宣传展板,公安、司法、法院、检察等单位要配合,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四是巡查要到位。各乡(镇)村组要组建森林防火巡查队,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重要路口、重点山头的日常巡查。五是强化培训。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开展对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培训,做到干部群众要培训,专业防火队伍也要培训,不时提高扑救处置森林火灾的能力;近年,消防大队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英勇表示是值得肯定的武警、民兵预备役等武装力量对我县森林防火工作的支持也是值得肯定的六是督查要深入。县、乡(镇)部门都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督查;近期县将深入各乡镇、各地区开展督查,林业部门要深入乡(镇)开展森林防火指导和督查工作,乡镇领导也要深入村组开展督查,确保工作和责任落实到位。七是预案要完善。各乡(镇)有关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对还未完善的预案,要赶快完善,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预案,确保工作的实效性。八是物资要保障。今年的防火经费县早已拨付。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确保资金用到重点部位;县有关部门要对每年配备的灭火机具进行检查和维护,林业站、护林站也要作好相应的准备;交通局要继续做好车辆的安排调配工作,确保县委、县政府、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扑火应急需要;各单位要全力支持全县的森林防火工作,无条件服从调度和安排,积极支持车辆、人员和相关物资。九是服务要到位。这两天是森林火灾发生的高峰期。各乡(镇)特别是城关镇,要在几条重要路口、重要路段设置好服务点,对带纸、火源等入山的人员进行教育,严禁火源和各种易燃物入山;同时后勤要保障,对大型的火场火点,要确保武警、消防、民兵预备役官兵扑火时的车辆、食品等必备的后勤物资,乡镇也要确保扑火干部和群众扑火时的人身平安。

  二、及时扑灭

  各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深刻领会;要严格按照“谁放火、谁扑灭”或者是第一发现人将火情上报到乡(镇)时,一是各乡(镇)要全面履行属地扑灭职责。属地扑灭职责是森林防火的主要原则之一。乡(镇)要履行管理职责,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二是乡(镇)需要县专业扑火队伍支援时,县相关专业扑火队要及时组织力量赶扑火场、火点予以支援。三是确需武警、消防大队、民兵应急分队等武装力量支持时,相关部队要在报请上级批准同意的前提下,坚决服从党委、政府的调配;近年我县森林防火工作所取得的成果,与武警、消防、民兵应急分队的支持是分不开的但在森林防火应急调动时,个别专业防火队有推诿、反应不及时的表示,望克服。三是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筹安排下,密切配合,动员社会一切力量补充县森林火灾防控力量的缺乏。

  三、严肃查处

  二是现身说法,一是对违法用火者要严肃处罚。刚才王建国局长讲了两个方面:一是见火处罚。再补充一个方面是公捕宣传,三个方面都要执行。下来以后,林业警察大队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选择一些典型案例、典型人物开展现身说法宣传;对违法用火造成森林火灾案件的该抓的抓、该关的关,要利用赶场天、重要节假日,让违法用火者自己现身说法,教育广大群众;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要共同配合,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打击和处罚力度。森林是一个地方维持良好生态环境的关键,这几年实施人工降雨形成的云层,都是造林的功劳,救林子就是救自己的家,救自己的环境。二是加强自我约束能力。刚才王局长讲的村规民约,认为通过“一事一议、村规民约”等,让群众自己加强对森林的维护,这样效果更好。各乡(镇)要动员和指导村组制定和执行好村规民约,增强群众自我约束能力。三是完善森林防火工作台账。各乡(镇)有关部门对成立的扑火队、宣传培训、巡查、扑火等情况都要详细登记,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干部和群众负责。

森林防火应急方案范文 第20篇

  森林火灾虽然是自然灾害,但在很多的时候是人为造成的,具有很强的突发性和破坏性,是一项重要的抢险救灾工作。为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的精神,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不受损失。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快速将林火扑灭,把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特指定本实施方案。

  一、森林防火组织机构

  1、镇政府成立

  森林防火指挥部。党委副书记、镇长同志任指挥长,人大主席任常务副指挥长,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任副指挥长。党政办、农办、林业站、森林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中学、学区、医院为成员单位,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农办,电话为,报警电话。

  2、工作分工

  指挥长负责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全面工作。常务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协调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做好森林防火各项准备工作;负责督促各村各单位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及案件的查处、森林防火宣传、基础设施的建设落实、建立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及措施的落实。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负责全镇民兵扑火应急队伍的建设、训练和调度。

  二、主要工作

  1、防火期间,督促检查各村抓好森林防火责任制、防火宣传和野外火源管理的工作落实,并根据高火险天气等级不同,采取不同相应措施,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2、一旦发现火情,各村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扑火,并到火场第一线组织指挥扑救,直到扑灭为止。

  3、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驻村人员、单位负责人接到火情通知后,立即赶到火灾发生地点组织扑救。在高火险天气、重大节日期间,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成员单位到各村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

  4、民兵为应急扑火队伍,要随时做好扑灭火灾的准备工作,随时服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5、森林火灾发生后,林业派出所、林业工作站立即派员到火灾现场进行调查,迅速查出火灾肇事者,并将调查情况书面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依法对肇事者及责任人进行处理。对重大森林火灾及有关人员伤亡事故的森林火灾事件,报上级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6、对已发生的森林火灾,须及时按程序上报,不得瞒报。

  三、保障措施

  1、通讯保障

  (1)镇里和各村在重点森林防火期内要坚持24小时值班,保证电话畅通。

  (2)各村主要领导、分管森林防火的领导的电话,在防火期内保持畅通。对因电话不畅,信息中断影响火灾扑救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车辆保障

  在森林防火期间,镇里安排专用车辆进村到组进行森林防火知识、政策的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从源头堵截火灾的发生。

  3、物资保障

  森林扑火应急队伍所需的扑火工具和调派大批人员参加扑灭重大火灾所需工具和物资由镇里负责落实。临时组成的义务扑火人员的扑火工具由所在的村组负责落实。

森林防火应急方案范文 第21篇

  活动目标:

  1、知道森林防火的重要性,要爱护森林。

  2、让幼儿了解火灾发生的几种原因,懂得如何防范。

  3、初步掌握几种自救逃生的方法及技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活动准备:

  课件、图片、玩具、毛巾、电话、几种防火安全标志。

  教育过程:

  一、认识各类消防安全标志

  出示各类标志图案,这是什么?。

  师述:消防标志是一种批示标志,它是由带有一定象征意义的图形符号并配以一定的颜色所组成的。

  二、了解各类消防安全标志的含义

  1、出示小黑板,分类标志。

  1)火灾报警和手动控制标志,火警电话等。

  2)紧急疏散途径和标志;紧急出口、疏散通道方向等。

  3)灭火设备的标志:灭火器、消防栓等。

  4)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地方或物资的标志:禁止火灾,禁止用火灭火等。

  5)其他类型:禁止带火种,当心触电等。

  2、报警标志,说说你认识什么标志?这个标志的图片有什么含义?(发声警报器,火警电话,紧急出口,当心爆炸,当心有毒,安全通道,标止吸烟,烟火燃放鞭炮,易燃物)

  3、简介消防栓。

  三、观看森林防火课件:大家认真观察表演后讨论

  1、发生了什么事?他们是怎么处理的?发生了火情应该怎样与消防队取得联系?

  打火警119,讲清出事地点,详细地址,火势情况。

  2、总结:我们介绍了哪些方面知识,还有什么情况可能发生火灾?发生火灾怎么办?怎

  样防火?打什么电话求救?

  四、小组讨论设计森林防火措施

  1、分组讨论:设计消防安全标志的意义。

  2、小结归纳:消防安全标志的共同特点(线条简洁、图案清楚、,可以是一目了然的图案,也可以图形与方向标志连用,醒目地指示文字所示的意义)

  3、发挥自己的想象,创造性的设计一个消防标志。

  4、交流点评。

  五、巩固总结

  1、匪警、火警、急救中心电话各是什么?

  遇坏人打110,着火打119,急救中心120。

  2、遇到火情,危险情况时,要保持镇静,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森林防火应急方案范文 第22篇

  20xx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以贯彻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为中心,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狠抓安全生产各项监管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32号文件,尽快出台我市的贯彻落实文件,重点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上下功夫,进一步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实名制”管理,确保每个企业都明确属地、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真正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监管要求。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1、加强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和落实工作。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自觉性,采取多种形式推动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五进”即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进集市、进企业,形成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尤其要广泛深入地向企业宣传贯彻,进一步提高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法定责任的认识程度,切实增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加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积极争取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支持,组织举办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将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纳入组织部20xx年度培训计划,对全市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安监局局长、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安全科长、各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安监办主任进行专题培训。

  3、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制定高危行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强化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和班组长、农民工安全培训,切实增强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厉查处无证上岗、农民工未经培训进厂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百日行动,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加大力度,提升全社会特别是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知识水平,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4、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全国、全省的统一部署,在6月份组织开展好第14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社会特别是企业、农村等基层一线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三、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1、危险化学品行业,进一步规范企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深化“学万华”安全管理理念活动,督促企业树立“我的区域我负责”安全责任意识,通过事故警示教育、岗位事故警示等方式,健全事故推动工作机制,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继续强化“两重点一重大”企业、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监管,开展好隐患“回头看”活动,督促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及时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证,20xx年登记有效率达到100%,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

  2、烟花爆竹行业,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管,严格烟花爆竹批发许可和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审查、审批工作,加大储存仓库安全条件的改造提升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建立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协调配合,做好烟花爆竹联合执法和“打非”工作。

  3、非煤矿山行业,严格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对关闭停产的砖瓦窑厂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注销。做好尾矿库、砖瓦窑厂安全监管及汛期专项整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防溃坝、应急处置等各项安全措施。通过开展尾矿库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促进企业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4、加强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开展安全生产标杆企业试点创建工作,以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基础,制定标准,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软件、硬件建设,做到“安全制度完善,台账资料齐全;现场管理规范,设备设施完备;安全氛围浓厚,社会形象良好”,以点带面,推进全市工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探索开展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企业类别及规模、危险程度、管理水平等条件,对全市工贸企业进行归类定级,实行分级分类监管。

  5、在职业卫生领域,以《职业病防治法》的宣贯为工作主线,全面加强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全社会职业病防范意识;积极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专项执法检查、重点行业专项治理等活动,强化源头治理,切实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控,大力推进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推动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1、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科学制定20xx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计划及监管范围内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执法计划,确定重点执法检查企业,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责任落实到每一位工作人员、每一个工作日,确保执法监察取得实效。利用信息平台的支撑,强化全市特别是县乡两级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每季度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通报。加强“12350”举报投诉电话的管理,及时查处举报投诉案件。

  2、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在监管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等工商贸行业,针对不同时期的特点,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方案,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继续开展好冬季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资质专项检查、职业卫生专项执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涉及粉尘安全专项检查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执法活动,全面排查整治隐患。

  五、加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力度。

  1、充分发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综合协调职能,定期组织召开市政府安委会联络员会议、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联席会议,加强与县级政府和市直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工作动态。依托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拓展监管覆盖范围,把全市建筑、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企业纳入监管平台,督促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继续推进信息平台的实际应用和拓展。按照《信息平台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充分发挥平台作用,严格落实《关于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行绩效考核的通知》,强化信息平台应用绩效考核工作。强化行政执法,加强隐患排查,依托移动执法终端的应用,实现执法终端与信息平台的数据同步,确保重大危险源监控监测全覆盖、执法检查全覆盖。建立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通过信息平台,真正实现纵到底、横到边,属地明确、行业清晰、监管到位的.隐患排查治理的网格化监管体系。

  六、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

  1、规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严格实行首问负责、提前告知、一次告知、到人限时和实时跟踪五项制度,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许可工作。完成2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21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1家非煤矿山企业的换证工作,完成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许可手续。

  2、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按照“未达标抓创建、三级抓整改、二级抓提升、一级抓巩固”的工作思路,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将安全标准化与执法监察、评先树优、奖惩考核、保险费率、企业诚信等结合,有效促进安全标准化工作顺利开展,力争20xx年底前完成400家达标任务,力争利用两年时间争创1—2家国家一级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

  3、继续深化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活动,重点培育国家、省、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力争培育8-10家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2-3家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1家国家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4、推动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按照省安监局指标分配情况,通过召开动员会、培育会、聘请专家现场指导等方式,加强对全市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动员更多的乡镇(街道)开展省级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积极促进有条件的省级安全社区创建国家级安全社区。

  七、加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

  1、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报备、评估和管理工作,抓好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内部预案衔接,加强预案管理,建立预案数据库,督促企业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实现企业应急演练常态化。进一步完善《xx市石油化工灭火救援能力评估意见》,落实有关安全设备设施设置要求,提升危险化学品行业应急救援能力。全面推进应急管理示范点创建活动,20xx年力争4家企业达到省局要求。

  2、构建全市安全生产教育科技支撑体系。落实国家、省、市“科技兴安”战略,进一步整合我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构建我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和科技支撑体系,为我市安全发展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持。积极申请成立xx市安全生产教育科学研究院,充分利用具备条件的高等院校或企业,发挥师资优势,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水平。成立xx市安全生产专家组,制定《xx市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公布xx市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名单,发挥好专家作用,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水平。

  3、推广实行外聘专家查隐患制度。在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有色冶金等工贸行业,明确检查频次、专家条件、检查内容等具体内容,推广实行外聘专家定期查隐患制度。加强对企业外聘专家检查情况的督查、抽查,及时归纳分析企业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

森林防火应急方案范文 第23篇

  今年汛期我处雨量充沛,植被生长茂盛,可燃物大量积累,森林资总量持续增加,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做好我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安全,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月1日为森林防火期,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要求,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体系,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科学防控水平,确保我处不发生一起大的森林火灾。

  二、工作重点

  (一)顾家围子系、光、初家北、北灵、赵家、大小曲、大赵家南、祁雨顶、九目、峰、张马海防林等重点林区。

  (二)十月朝、元旦、春节、渔灯节、元宵节、清明节、“五一”等人员密集期。

  (三)痴、呆、傻、精神病等限制民事行为的人员、中小学生、林区游玩人员及耕作人员等是需要管住的重点人群,要加强教育引导,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不漏一人。

  三、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强化履职意识,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把各项工作做到位。一是由办事处主任任总指挥负总责、亲自抓,副书记、分管同志任副总指挥抓具体、具体抓,包片、包村干部为指挥部成员全力靠上抓落实,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各村按照森林防火责任状的要求,成立森林防火预备队,村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村两委成员带头包地块包头,进路口要安排至少两人的值守人员。三是将严格问责贯穿森林防火工作全过程,办事处与各村居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严格落实防火属地责任,同时,办事处成立防火督查小组,对各村居的防火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不作为或失职、渎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加强宣传,全面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开展立体式、多方位、全覆盖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构筑第一道思想“防火墙”。一是充分利用赶庙会、赶集日以及政能量、微党建等媒介,多渠道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各村居要利用大喇叭在早、中、晚三个时间段进行集中宣传。二是在重点林区布设、更新森林防火宣传牌,在村庄内、交通沿线、进道口悬挂标语横幅,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出动宣传车流动宣传。三是在非正常旅游路线的各个岔道口,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树立防火警示牌,提醒“驴友”注意森林防火。

  (三)严控火,切实从头消除火灾隐患。采取强有力措施,强化火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一是办事处组织专门力量深入每个林区、每个头,实施拉网式排查火、地毯式清理野外火种,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明确责任领导,制定防控方案,落实防控责任人员和措施。二是十二月底前,各村对林内及林缘地带的地边、路边、坟头周围的林间可燃物清理完成,最大限度地减轻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压力。三是在防火戒严期(x月),对重点隐患区,办事处安排机关干部全员到岗到位,形成重点部位有人查、进出路口有人守的网格化防控网络。

森林防火应急方案范文 第24篇

  为切实做好防火减灾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本镇防火预案。

  一、总则

  1、目的和意义

  森林应急预案是应付各类森林火灾的工作制度和行动方案,是明确责任、落实职责的重要手段,也是建立和完善森林防火救灾体系的有效措施。通过制定本预案,提高森林防火救灾反应能力和科学管理化水平。一旦灾情发生,能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降低火灾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2、工作机制

  森林防火救灾工作遵循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的原则,镇政府统一协调和指挥,各村分工负责协调、各负其责共同完成应急任务。

  3、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辖区内森林火灾发生时的应急反应。

  二、预案启动的条件

  1、火灾等级。按照受灾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即启动本预案。

  森林防火应急反应机构及职责

  森林防火领导组:

  组长:雷发清

  副组长:张静扬、肖智华

  成员:阳少华、彭贵华、王祯宇、彭胜昔、吴良兵、尹小方、彭波、阳继文、陈晓春、周长文、刘洪

  其职责:1)传达上级党委政府指令及督查落实;2)及时靠近指挥评估灾情及逐级上报;3)救灾中的协调;4)其他工作。

  当森林火灾发生时,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立即启动,在镇森林防火领导组统一指挥下,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和抗灾救灾工作。

  四、应急队伍的组成森林火灾发生时,实行全民动员,投入灭火救灾中,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战斗核心作用,投入到救火抢险中。

  应急队伍,以镇村干部、基干民兵、党团员、退伍军人为主,并具备服从指挥、组织严密、机动能力强、反应迅速等特点。

  五、应急反应及行动

  1、灾害预警

  根据各地森林防火组织发出的`火情报告,村、组及时组织扑火人员进行扑救并立即上报镇政府。

  2、森林火灾的扑救

  当火灾发生时,就地全民动员,投入救火并及时上报镇政府,镇政府及时组织各部门力量投入救火抢险工作,并对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后果等做出判断并及时上报区防火指挥部。

  3、人员的搜救

  如发生意外人员失踪,应立即上报,并投入应急队伍进行搜救。

  4、应急队伍的调动

  镇应急分队随时待命,投入到灭火工作中。服从指挥,统一调度,发挥最大作用。

  六、各村的预防措施

  1、教育群众,未经批准不准野外用火。

  2、以村为单位,加强护林防火意识宣传。

  3、落实防火措施和防火组织。

  4、发生火灾应立即报告,以便及时扑救。

  5、对本村区域内的通讯盲点盲区,确定有固定电话的、时常有人在家的1-2个农户,为森林防火联络点。

  七、本预案即时实施。

森林防火应急方案范文 第25篇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案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现结合本园区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园区管委会的领导下,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园区制定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森林火灾处置责任制。

  2、专群结合,协调配合,快速反应。专业扑火队和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园区区域内发生的'所有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本预案启动后,园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承担本园区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园区森林防火值班办公室设在园区管委会大楼(联系电话:),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监测、森林灾火扑救协调等工作,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单位在接到任务后应快速响应,按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二)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职责

  在园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讯畅通,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器具、装备及物资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森林火灾预防、监测、预报、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1、园区防火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常识扑火科学知识:要公布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值班电话,要在全园区企业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严禁在林区用火:各分包企业人员要坚持巡、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特别是对春耕生产季节烧灰积肥、清明节、冬至、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3、在林区有计划地开设巡护道路和防火隔离带,加强全园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园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管辖企业要立即向园区防火办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园区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报告,并及时组织扑救。

  2、出现重要火情时,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应在发现火情半小时内派人到达火灾发生地,并组织人员扑,现场指挥救火,控制火情,并根据灾情的严重性酌情上报。

  3、当发生外火烧入或园区内火烧出的情况时,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及时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20xx年秋季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模板(集锦6篇)(篇二)

  为切实加强对我社区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协调指挥,预防辖区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1、在街道办统一领导下,我社区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要落实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成立社区森林防火指挥小组。由社区书记任组长,其它负责人为成员。具体人员是: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本预案启动后,社区森林领导小组立即成立“火场扑灭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同时在街道办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三、预案处理措施

  1、社区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接到森林火灾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与火灾发生点联系,弄清火灾现场准确情况;

  (2)边界发生的火灾报告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

  (3)保持上下联系,最先知道火灾现场情况;

  2、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应采取如下措施:

  (1)召开相关会议,研究火灾的扑救和处置方案,成立临时扑火救灾办事机构,落实扑火责任人员;

  (2)对发生重大以上火灾要明确牵头单位,成立联合扑火救援指挥部

  (3)发生重大以上火灾或可能酿成特大火灾及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火灾,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委派其他成员带领森林防火指挥部人员及派出所有关部门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处理火灾事故。

  四、火灾查处

  发生一般火灾,由社区同所在街道办进行处理,发生重特大火灾,要组织派出所、纪检、林业部门成立职合工作组,督促和帮助火灾发生地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及进上报。

  五、灾后处置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将情况汇总统计后,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相关责任。

森林防火应急方案范文 第26篇

  一、主题

  “迎接,防火保平安”

  二、总体目标

  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形式多样、突出主题。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为了维护我街道森林资源安全和建设生态提供有力保障。

  三、工作时间

  20xx年10月10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四、工作措施

  (一)充分利用多媒体宣传森林防火。

  1、各社区应着力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及时刊登禁火通告,大力宣传以法治火的重要性,违章用火引起森林火灾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开展“迎接,防火保平安”的森林防火专题宣传活动。通过制作“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为主题的微信宣传幻灯片,并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社交软件上进行广泛宣传。

  (二)切实做好野外火源管理宣传。

  当前,随着秋冬两季到来,天气干燥,森林防火形势变得严峻,为抑制森林火情发生,确保森林防火工作有序开展,针对野外用火大量增多和林内可燃物成倍增长的实际,各社区要在重要进山入口设置警示牌和悬挂标语,着力宣传野外安全用火规定;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禁火通告,引导群众禁止在山脚田边烧秸秆堆积肥;广泛宣传进入林区严禁野外用火,让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林区用火规定,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三)深入基层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1、各社区要积极组织各社区老人会、护林员及治安巡逻队员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尽量将禁火通告等森林防火宣传材料分发到家家户户;要充分利用农村广播、村宣传栏,在宣传月期间,开展一期以“秋冬季森林防火”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2、开展森林防火宣讲活动。社区老年会,组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流动宣讲队,以专题学习、授课讲解以案释法等形式宣讲森林防火知识,提高老人等重点人员的森林防火意识。

  (四)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活动。

  各社区抓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以“迎接,防火保平安”为主题组织专题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进社区,入农户,访企业;在森林防火危险地段设置固定森林防火宣传牌,在各林区主要进山路口、旅游景区等人口密集区域挂设森林防火标语、横幅。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不仅要把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活动作为20xx年森林防火一项重要工作,而且把它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各项工作。

森林防火应急方案范文 第27篇

  一、加强责任体系建设,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一)落实行政首长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各村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相关部门责任制的落实,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落实人员具体抓,划片包干,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组、户和具体的人。镇、村、组、户要逐级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及承诺书,明确职责,做到林区农户和单位100%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发生森林火灾后,相关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亲自组织扑救工作,切实担负起一线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重任,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二)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片区林业部门要切实抓好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明确森林防火责任区,落实森林防火责任人,督促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有森林防火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做好森林火灾的防范工作,特别要加强马尔岩森林旅游景区的责任单位防火责任制的落实,确保责任明确,预防措施到位。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按部门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各尽其责,加强联络沟通,协调统一,确保完成年度森林防火目标。同时要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和依法查处工作。

  (三)建立基层联防联保责任制。各村要建立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工作机制。相邻村组之间、社与社之间必须签订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协议,确定重点联防区域,建立联防会议制度,落实联防互援措施,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要坚持“林火有界,扑火无界”的原则,对发生在行政交界处的森林火灾,谁先发现,谁先扑救,必要时共同扑救,不得推卸责任。

  二、突出灾前防范措施,强化火源管控

  (一)强化宣传,增强广大群众防火意识。

  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广大群众防火意识,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采取会议、培训、板报、立宣传牌、发宣传品或资料、张贴标语、墙标、岩标、定乡规民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森林防火的认识。在1月1日至5月31日的森林防火期,要在林区、主要路口、公路沿线、风景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悬挂森林防火横幅。特别要加强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五一节、国庆节等节日期间的森林防火宣传。对烟花爆竹的燃放要提前做好宣传教育,组织镇、村干部及防火人员、护林员深入林区、村、组进行宣传,将森林防火常识和法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二)全面加强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各村要牢牢把住野外火源这个关键环节,切实管住人员、管住火源。在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和控制,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严格管理。

  在1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村、林场要组织人员在林农交错区、坟墓集中区、风景区、封山育林区、重点林区等重点区域的主要路口设立临时检查点,特别是马尔岩景区门口必须设立检查点,加强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的检查,实行实名登记,严禁火种入山,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各森林防火成员单位要采取相应的森林火灾预防措施,按职责分工,加强对殡葬用品、孔明灯、鞭炮等有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物品和行为的监管。

  (三)加强预警巡查,防患于未然。

  各村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活动,加强预防措施,全面清理防火隔离带和林地边缘杂草等可燃物的清理工作,严禁焚烧在森林周边农田上的`杂草,在林区的林农住房要责令并督促林农对周边15米内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做到排查工作不留死角,及早消除火险隐患。进入森林防火期后,巡山设卡工作要落到实处,在林区村每个社设立1名巡山护林员,巡山护林员必须坚持每天上山进行全天候巡查并建立巡山记录档案,开展瞭望台观察、地面巡逻和立体式监测。要加强对元旦、春节、元宵、清明等各个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凡发现违法违规用火行为,要立即制止并报告,见烟就灭,各村要建立以村支两委干部、村民组长、护林员为主体的野外火源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置。

  三、夯实防火基础,提高扑救能力

  (一)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要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等工作,逢重大节假日,要有专门的预案。要做到早修订、早培训、早演练、早准备、早启动,全面落实扑火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全年组织预案演练不得少于2次。

  (二)强化森林火灾扑火队伍建设。

  为适应社会管理职能不断深化,以及森林防火工作同季节性向常年转变的形势,要加强对森林防火应急专业队建设,镇建立一支30人的应急队伍,各村要成立20人以上的扑火队伍,并对所有的扑救队员组织1次以上的森林防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在森林防火期间,各专业队伍必须24小时待命,保证随叫随到,快速集结,有火扑火,无火巡查。

  (三)做好扑火安全工作。

  在扑救工作中,一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防火工作的首位。在扑救山火中要充分考虑火灾扑救中各种不利条件,提早制定各项应对措施,科学组织扑救,正确处理好保障人民群众、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关系,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老人和儿童及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火,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夯实基层基础。

  深化“三进六有”(进林区、林村组、林学校,有队伍、有经费、有制度、有预案、有装备、有措施)规范化建设,建立与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物资储备,进一步加强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确保做到有充足的物资保障。

  四、加大火案查处力度,有效震慑犯罪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派出所要及时介入,各村要主动配合,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灾及违规用火案件,对纵火者、无视防火法律、法规人员,要依法严加惩处。

  五、加强值班高度,严格信息报告制度

  各村和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并保持通讯畅通,杜绝漏岗、脱岗现象的发生。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各村主要领导要了解每天的火情动态,各岗位值班人员要各司其职,恪尽职守。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按照《火情报告制度》规定及时上报,在报告森林火灾时,要严格执行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不得迟报、隐报、瞒报。

森林防火应急方案范文 第28篇

  白露、国庆长假将至,期间进山扫墓祭祖和郊游等活动将大量增加,全镇将出现点多面广的野外用火高峰期,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突出。为切实做好白露及国庆长假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应对突发性森林火灾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加强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白露及国庆长假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镇政府成立白露及国庆长假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广泛宣传

  运用电视广播、短信平台、宣传车、设置和刷新宣传牌(墙)、广贴警示标语、印发宣传手册和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法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和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和规定,增强人们森林防火、爱林护林的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引导教育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鼓励倡导民众用植树、送花、压纸钱等有益方式祭奠先人,改变烧香烧纸钱放鞭炮的祭祀旧习。

  突出重点,加强检查

  白露期间,重点加强各村山头(含自然村)主要进山入口的监控和检查,劝导祭祀人员不带香烛、纸钱、鞭炮、火柴(打火机)等火种火源进山,并做好宣传引导和服务组织工作。镇林业站及包片领导和包村干部要深入各村查禁野外违章用火。林业部门要及时查处在林区烧田埂草、燃放鞭炮、烧纸钱、点香烛和随意野炊等行为,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督促落实护林员在岗履职,充分发挥护林员一线巡山护林的作用。

  认真做好火灾安全扑救准备工作

  白露及国庆长假期间,镇林业站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同时做好各种扑火物资准备补充和机具检修,确保扑火机具性能状态良好,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准备工作。镇村半专业扑火队要集结待命,严阵以待、一旦接到火情,快速出动,快速扑灭,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在组织扑救火灾,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指挥,安全扑救’’的原则,严禁指派无指挥火灾扑救经验的干部指挥扑救,严禁组织幼女、老弱病残及中小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火灾扑灭后,必须认真组织清理余火,并根据火场面积大小留下足够的人员看守,指定专人现场负责,严防死灰复燃。

  加强值班调度

  白露及国庆长假期间,各村及镇林业站要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并及时按规定程序上报火情。从9月7日一13日、9月30日一10月7日实行零火情报告制度,各村要指定专人要在每日下午16:00前向镇林业站报告当日情况,镇林业站要在每日下午16:30前向县防火办报告当日情况。

森林防火应急方案范文 第29篇

  为进一步做好我街道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我街道林业生态安全,社会稳定,切实促进我街道政治、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工作原则

  1、泉都街道森林防灭火应急分队由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统一决策、统一指挥。

  2、分工负责、各司其职。《泉都街道“元旦、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中涉及的紧急任务,相关物资、资金保障、事故调查、相关工作环节,由相关部门分工,各司其职。

  3、森林防灭火安全采取“预防为主,严防群管”的原则。

  4、各村发生火灾事故应及时报告,村委会应及时组织人员到实地进行扑救工作,街道森林防火安全应急指挥部援救及其它事项。

  5、森防相关部门要按照《贵州省森林防灭火戒严令》及县政府《森林防灭火戒严令》的要求,切实开展好全街道森林防火工作,认真排查火灾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街道森林防灭火安全应急指挥部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林业环保站,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由周银同志兼任主任,胡忠孝、张德芬两位同志具体办公。

  同时成立巡逻组,巡逻组由安监和派出所担任。负责督促检查各路口责任人员值守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元旦、春节节期间森林防灭火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森林防火要求落到实处。

  2、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元旦春节节期间森林防火形势的严峻性和火源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切实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本方案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确保工作实效。一是按照森林火险预警机制规定,一旦发生火灾,要根据火情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打早、打小、打了;二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面准确掌握本区域森林火险动态。各重点路口要加强值守,不得脱岗缺岗。

  3、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1)向各工作组传达森林防火安全应急指挥部所作出的决定和实施意见,并监督落实。

  (2)搜集各工作组进展情况,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四、工作职能及职责

  1、信息情报组

  由党政办、林业环保站、安监站组成,负责森林防火安全情报统计现场信息的反馈工作,重、特大事故需送指挥部审核后上报。

  2、现场调查组

  由派出所、安监站、林业环保站、综治办、司法所组成,负责组织指挥,现场检查工作,及时、准确掌握事故救援情况,并负责事故隐患的处理及维稳工作。

  3、资金筹措及物资供应组

  由街道财政所、社会事务办、信用社、供电所、泉都卫生服务中心组成,负责森林防灭火安全救援工作物资的筹备,保证救援物资的供应及时到位。

  4、事故后勤组

  由财政所、社会事务办、泉都卫生服务中心、妇联组成,负责妥善安排事故受伤人员及家属的食宿,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五、组织森林防灭火安全应急自救操作程序

  1、发现森林火灾事故首先把信息报告值班负责人,值班人及时向党委、政府领导及相关单位报告。

  2、与火灾事故地联系、弄清事故现场准确情况。

  3、确认事故发生的'准确性,值班人员在第一现场报告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迅速召集相关单位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4、指挥部人员与各工作组密切联系,决定火灾事故有关事项的处理。

  六、火灾事故善后工作

  街道财政所、社会事务办、街道中心卫生院要配合相关单位对事故的抢救、疏散安置及对伤亡人员家属的抚恤、救济等工作。

森林防火应急方案范文 第30篇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xx市森林防火办法》等行政审批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本市森林防火行政审批工作实际,全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行政审批“分级实施、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原则;以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更好的服务于首都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具体事项

  取消审批事项:对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证明核发事项;

  由市园林绿化局审批事项:森林防火期内在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活动的行政审批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承担。

  由市园林绿化局、区园林绿化局分条件办理审批事项:对因扑救森林火灾需要征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的补偿。

  由各区园林绿化局审批事项:森林防火期内因特殊情况防火区内野外用火许可;森林防火期内在一、二级防火区内举办大型群众活动批准;对参加森林火灾扑救人员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三项行政审批事项。

  (二)监管措施

  1、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指导各区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加强对进入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人员的'宣传教育和森林防火检查。

  各区及其相关部门应充分发挥生态林管护员、护林员、巡查员、瞭望员的作用,检查和制止违章用火行为,严密监控林区火情。加强重点部位防控,清除林边、地边、矿边、坟边、隔离带内的各类可燃物,降低森林火险等级。

  2、对由市园林绿化局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负责申报事项的受理、审核、审定和告知工作。对审定事项,按照森林防火审定方案,事中有检查、事后有验收。

  3、对市、区两级分条件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分别承担对应市、区两级申报事项。市级申报事项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负责申报事项的受理、审核、审定和告知工作。区级申报事项由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承担,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参考区级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4、对各区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制订详细的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加强事前审核,并按照森林防火审定方案,强化事中监督、严格事后验收工作,同时,应在批准后3个工作日内报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备案。

  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积极开展督导工作,采取“双随机”检查等方式,对审批工作是否按法定程序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检查,检查比例不低于全市年审批量的30%。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将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专人负责。

  (二)确保全面落实

  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勇于担当、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对“放管服”改革工作确保全面落实到位。

  (三)注重工作实效

  要用改革的办法推进改革,用创新的思维增强效果,着眼为人民服务高效的原则,打破常规、敢闯敢试,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让组织认同,让群众满意。

森林防火应急方案范文 第31篇

  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妥善处置突发森林草原火灾事故,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承德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本着对党和国家负责,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原则,提升森林草原防火应急处置、启动预案、信息传递、指令下达、兵力调动、后勤保障等扑救能力建设,使火灾扑救工作科学规范、高效及时、顺畅有序的进行。

  二、指挥流程

  1、县防火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接到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报警后,立即向防火办领导汇报有关情况,同时通知火灾发生地所在乡镇快速组织扑救,及时上报火场情况。

  2、按照领导指示调动县专业扑火队或邻近乡镇专业扑火队进行扑救。

  3、按领导要求及时启动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县防火指挥中心密切关注火情,每五分钟向防火办主任报告一次,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发展状况。

  4、派出赴火场工作组,协助火灾扑救前指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收集火场情况及反馈、火场的通信保障、增援队伍的联络、赴火场所需设备使用维护、与县指挥中心互联互通工作。

  5、预案启动后,县防火办协调各成员单位,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协助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尽快扑灭火灾。县防火办要掌握火场信息、协调落实扑火力量、通信保障等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火灾发生地乡镇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落实扑救、生活、医疗等物资供应。

  6、火灾扑灭后,解除应急响应,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和《火场移交通知书》。

  7、通知有关单位看守火场。

  三、组织体系

  中心指挥组

  组长:刘艳超

  成员:安树彬刘志强赵曙光丁毕宁何艳国张贻冰闫淑娅李文职责:负责指挥中心整体调度工作。主要是上报信息数据把关,兵力调配,防火物资调配,后勤保障供应,火场信息搜集整理,分析火场形势,下达各项指令等。

  前线指挥组

  组长:罗奇成

  成员:赵曙光李文王永辉

  职责:根据火场情况,制定扑救方案,科学调配扑火兵力、扑火物资,指挥医疗卫生、商务、公安、气象等部门为扑救火灾提供保障,下达火灾扑救各项命令。

  后勤保障组

  成员:安树彬肖海峰

  职责:负责做好与扑火有关的各类后勤保障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相关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方案内容,根据自己的任务,提前做好一切准备(车辆、通信、照明、防护装备等),做到遇有情况及时出发。

  2、要熟练掌握《县政府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处置流程,确保处置程序科学、规范、流畅。

  3、一旦发生火灾时,所有相关人员必须全员在岗,根据不同情况,适时派出人员前往火场组织扑救。

森林防火应急方案范文 第32篇

  为进一步加强xx镇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森林资源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各级森林保护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依靠全乡干群,实行综合治理。

  2、扑救林火的基本要求是:打早、打小、打了,境内火情上报原则上不超过一天。

  3、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及时组织力量,以本镇、村、组自救为主,外地支援为辅,采取村自卫战、组自卫战,及时扑灭,不让成灾。

  4、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5、警钟长鸣、常备不懈。镇林业站不仅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更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重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反应快速、处置得当。

  二、组织领导

  扑救森林火灾要求指挥灵,队伍精,组织机构健全。鉴于人事变动,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调整xx镇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由魏燃任组长,曾星耀任副组长,班子成员、各站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村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由村支书任组长,其他村组干部为成员,做到组织机构落实,任务明确。

  三、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检查、督促各村组的森林防火工作及有关法规的实施。

  2、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

  3、组织森林防火检查、监督,消除火灾隐患。

  4、组织森林防火技术培训,推广先进技术。

  5、抓好本地森林防火设备设施的规划建设,组织有关单位维护、管理防火设备设施。

  6、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预案,统一组织扑救森林火灾。

  7、配合有关单位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8、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四、目标任务

  杜绝森林火灾。火警、荒火控制在零次以内。

  五、预防措施

  1、森林防火期为每年的一月至四月、十月至十二月。防火期内严格控制火源,实行“五不烧”、“十不准”、“十包干”等管理制度,防火警戒期为每年二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林区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2、通讯联络:森林防火办公室电话号码为,防火期内各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无阻,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

  3、林火监测。林业员、管护员、巡山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山护林,搞好火源排查和排除,严禁一切火源带入林区,一有火情及时准确报告。

  4、宣传教育。森林防火以预防为主,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护林防火的重要意义,张贴宣传标语,力争受教育面达95%以上,做到人人都能自觉遵守火源管理。

  5、督促检查,定期考核。各单位要定时不定时组织人员就责任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采取定期考核,通报防火工作情况。通过督促检查、定期考核,做到森林防火工作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六、扑救程序

  扑救森林火灾应本着先人后物,分轻、重、缓、急,有计划、有步骤,严密组织实施。

  1、全镇干群应见烟就查、见火就报、见火要扑救,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

  2、荒火、火警、一般火情由所在村组扑救,镇政府派人员检查、督促和给予支援。

  3、本地的兼职义务森林消防队为第一梯队,外地增援的.森林消防队为第二梯队,森林消防队的一切行动由扑救火灾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

  4、对灾民的抢救、安置、应按部门、行业归口管理,对无业灾民的安置、救护工作由民政部门负责。

  5、对起火原因配合执法部门迅速查明,并依法对肇事者予以处罚。

  6、全镇各单位要依照各级森林防火规定和本预案,积极组织有关人员针对重点林区、山头,全面规划,从各个环节入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森林防火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坚决杜绝发生森林火灾。若一旦发生林火,做到发现早、行动快、指挥强、方法对,彻底扑灭林火,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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