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师学习《三至六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心得体会范文 第1篇
为深入贯彻教育规划纲要,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41号)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精神,帮助我园教师和家长了解3-6岁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全面提高科学保教水平,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和我园的实际情况,我园有计划地组织教师进行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学习活动。
一、积极动员,大力宣传。
自从国家教育部印发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在得知这一消息后,我们就给教师进行了宣传,让教师从网络上了解相关的信息。11月初教育局普教股给我们下发了电子版《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在接到电子版《指南》后,我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进行印发,共打印了25本,发放给教师24本,做到了教师人手一本。紧接着我们制定出了《指南》学习活动计划,并根据计划召开了动员会,介绍了《指南》产生的背景及意义、基本框架、以及与《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关系等,让教师对《指南》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指南》既适用于幼儿园教师,也适用于广大家长。针对《指南》的这一特点,我们在动员老师学习的同时,也提议各班教师动员家长去学习。
二、认真学习,初见成效。
为了发挥教师自主学习的优势,本次《指南》的学习我们采用了自学的方式,要求教师认真通读《指南》,并及时做好笔记。经过一个月的学习,每位教师都按要求完成了4000字左右的笔记,写了一篇心得体会。
为了检查教师学习的实效性,教务处精心设计编印了《指南》答卷,从填空题、简答题到问答题都是《指南》中最基本的知识点。从教师上交的答卷来看,我们大部分老师对《指南》中的基本理念有了一定的了解,但个别教师对《指南》学习理解的还不够,致使一些简答题出现了错误。
为了使家园教育的步调一致,各班也运用不同的形式向家长进行了《指南》学习的推荐,有的班利用qq群向家长提出了学习《指南》的倡议,并将《指南》进行了共享;还有的班级利用家长会,向家长进行了宣传和介绍;还有的班级教师利用家长接送孩子时间,借助一些教育契机向家长进行了介绍,动员家长从网络上学习《指南》。
总之,《指南》精神的实质不是一次学习就能完全领会的,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通过深入学习,结合实际不断地去实践、去领会。
幼师学习《三至六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心得体会范文 第2篇
利用空余时间细细地翻看、品读了一番,在浏览进程中对《指南》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熟悉的同时,总结了以下的一些心得体会:
《指南》从五个领域描述幼儿学习与发展,分别是: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每个领域按照幼儿学习与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划分为若干方面。每个方面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学习与发展目标,分别对3~4岁、4~5岁、5~6岁三个年龄段末期幼儿应该知道什么、能做什么,大致可以达到什么发展水平提出了合理期望,共32个目标。二是教育建议,根据幼儿的学习与发展目标,针对当前学前教育普遍存在的困惑和误区,列举了一些能够有效帮助和促进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教育途径与方法,同时也指出了错误做法对幼儿终身发展的危害,为广大家长和幼儿园教师提供了具体、可操作的指导,共87条教育建议。
《指南》中对幼儿的能力发展水平的确定实在不是马马虎虎的,有些语句固然意义相近,但是在数字或言语上的界定却更加具体规范了,如在动作发展中规定3~4岁的孩子能够单脚连续向前跳2米左右;4~5岁的孩子能够单脚连续向前跳5米左右;5~6岁的.孩子能够单脚连续向前跳8米左右,这些小小的数字固然不同,但是却是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层层递进的,正体现了不同年龄阶段孩子的水平能力发展差异,而也正是这些小小数字上的差异,让我们教师对如何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制定教学计划,有了更好的参考数值,让孩子在不同年龄阶段得到更好的发展和成长。
在每个领域中的教育建议中,如“鼓励幼儿做力所能及的事情,不论幼儿做得好坏都给与适当的肯定,不因做不好或做得慢而包办代替,以免剥夺他发展自理能力的机会”、“和幼儿一起发现美的事物的特点,感受和欣赏美”、“利用传统节日和民间庆典的机会,带幼儿观看或共同参与传统民间艺术和地方民俗文化活动,如皮影戏、剪纸和捏面人等”、“留意语言文明,为幼儿做出榜样”等等,这些教育建议每个都很详实有效,且关注到了各个方面的细节和留意点,但这些建议却一点也不显得过剩或杂乱,每条都是工作中着实切实可行的,可操纵性非常强,将为我们如何更好地在工作中落实实践行为,做更具体的指引。
幼师学习《三至六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心得体会范文 第3篇
本周我们一起学习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的艺术领域和科学领域。《指南》指出:“幼儿艺术领域的学习关键在于充分创造条件和机会,在大自然和社会文化生活中萌发幼儿对美的感受和体验,丰富其想象力和创造力,引导幼儿学会用心灵去感受和发现美,用自己的方式去表现和创造美。”由此可见,艺术的关键在于教师“充分创造条件和机会”,幼儿“感受和发现美”,以及“表现和创造美”。
其次,《指南》中指出,“用自己的方式表现和创造美”,幼儿是用自己的方式,而不是我们强加给幼儿的,在美术活动中,孩子只是纯粹地模仿,离开了样本就无法下笔,只是被动地跟着书本和老师的思路走,造成没有个性只有共性的毫无创造性的作品。我们要尊重幼儿自发的表达和表现,对幼儿的自由涂鸦行为要给予认同,而不需要教师教的,要求的。我们还要提供空间、时间、材料和艺术品,让幼儿有机会自发模仿、自由涂画。让幼儿表达对事物的感受,用幼儿自己的方式表示出来。当幼儿创作完成后,要给予他们展示自己作品的机会,老师要了解并倾听幼儿艺术表现的想法或感受,领会并尊重幼儿的创作意图,不要简单用“像不像”、“好不好”等成人标准来评价。对幼儿个性化的绘画表达方式,我们要支持、鼓励,用幼儿的眼光去感受。对幼儿的作品不轻易给予否定的评价。
在音乐教育中,很多时候注重的仅仅只是几个简单的舞蹈动作或者几句歌词的学习,片面强调技能的训练,而不去调动幼儿的情感生活积累,让他们积极主动地、愉悦地体验音乐艺术。种种现象难道是我们的孩子不会创造、不敢想象?责任不在幼儿,而在我们。孩子们从小就是按照家长、老师的步伐在走,他们的学习只是纯粹地模仿,是我们观念落后,教育方法简单枯燥和急功近利的不良心理的影响。因此,我们要贯彻《指南》精神,更新自己的教学理念。在音乐活动中老师除了音乐形式的游戏化,还可以在教学具准备上体现游戏的特点。在歌曲的新授中我们常常为幼儿准备一些生动有趣的图片、教具等引起幼儿的学习欲望。
在对照中我发现,还有很多地方我在平时的工作中做得还不够,不过有了《指南》的引领,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认真研读并具体实施,力争让孩子们获得科学、全面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