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酒驾醉驾纪法学习心得体会 第1篇
市局组织各单位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经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一名执法者,同时又是一名守法者。更知道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禁止酒驾不仅是保护自己,也是是爱护家人,爱护他人的体现,更是展现职能机关执法,遵法的窗口。
首先从违法成原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依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且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关于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从共通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关于于一名公安来说,根据单位的有关规则,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
其次,为了公安干警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确立民警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市局和总队关于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在驾驶公车时,必需带齐双证,签好派车单,坚决杜绝酒驾,加强民警小时工作外的思想和生活管控,从政治,思想,行动展开爱警活动。
自从公安部提出五条禁令后,北京公安局就加大了关于酒驾的严管程度,经过组织民警观看警示教育片的形式,让大家在思想上绷劲酒驾这根弦,加强思想意识。还利用基层党支部的作用,逐一关于单位爱喝酒,能喝酒的民警谈话,劝其少喝酒、不喝酒,从根源上杜绝酒驾。
围绕酒驾醉驾纪法学习心得体会 第2篇
20xx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并于20xx年7月1日起施行。总共分为7章68条。详细的阐释了此法的适用情形,整合了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填补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出台前,关于公职人员处分的情形、适用规则、程序等方面的规定,形成了高效统一的规定。
作为实施该法的纪检监察机关,《政务处分法》的出台无疑给其今后的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以后所有公职人员都可以用此法管理约束。《政务处分法》第二条规定,本法适用于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政务处分的活动。其中,《政务处分法》明确:公职人员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即: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政务处分法》出台后必须及时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及时做好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此法另一方面加强了对公职人员正常执法工作的保护,倒逼日后办案中取证等方面的技巧性。因为专章规定了政务处分程序,强调严禁非法收集证据,调查认定的违法事实及拟给予政务处分的依据必须依法告知被调查人,保障其申辩权、申请回避权等权利,确保案件公正调查处理,政务处分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并专章细化对政务处分决定不服提出复审、复核的内容,畅通被处分人救济渠道。
对于公民而言,法无禁止即自由,对于国家机关,法定授权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带给公职人员的不仅是震慑警醒,也是保障,只有依法处分才能办铁案,经得起时间考验。
围绕酒驾醉驾纪法学习心得体会 第3篇
七岁的时候,我和爸爸去少年宫玩,我发现几个小朋友在纸上“龙飞凤舞”,似乎很有趣,便要爸爸买字贴给我练字。
一天中午天气晴朗,阳光明媚,我像以前一样拿出字贴来练字。这时,我的好朋友小明、小东和小军来找我玩。小明说:“你快点出来吧,我们一起出去玩。”小东也附和着:“是呀,你不要整天都呆在家里练字啊!”我看了看手中的笔,对他们说:“我也很想出去玩,但是我还没有把字练完。”这时,小明说:“不出去就算了,我们走吧。”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心里想到:唉,现在苦点儿算什么呢?以后就会好的,这叫做苦尽甘来。我又认认真真地练起字来。
功夫不负有心人,现在,我写的字既得体,又漂亮。我的书法作品不但在学校的展览会上获得了一等奖,还在少年宫书法比赛中获得了冠军。妈妈还把我的书法作品挂在屋里的墙壁上,如果有客人来到我家,看到了我的书法作品,必定会赞不绝口,这时,我的心里就像吃了蜂蜜一样甜。但是,成绩只是表示现在,而我要更加努力地学书法,将来取得更好的成绩。
书法不但锻炼了我持之以恒的意志,还给我带来了快乐与欢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