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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小八路读后感

2024-07-13 12:18:02心得体会

两个小八路读后感 第1篇

  今年暑假老师给我们布置了六个暑假作业,其中一个作业是阅读一部名著,另一个作业是观看一部反映建国60周年的电影或电视。现在我们生活在没有风雨的世界里,在父母的关心爱护下,每天过着幸福的生活。可这美好的生活是我们的先辈经历了多少战争,用了多少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啊!爸爸为了让我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于是给我买了《两个小八路》这本书,还让我看了《两个小八路》的电影。看完小说和电影,我被革命英雄的事迹深深地感动了。

  《两个小八路》这本书描述的是1942年八路军某部三团的小通讯员孙大兴和小卫生员武建华的故事。孙大兴的爸爸在一次战争中光荣牺牲了,孙大兴在一次行军中只顾的想他爸爸,不小心脚下一滑掉下悬崖摔伤了,组织上决定由小卫生员武建华护理他到老靳家去养伤。孙大兴要为爸爸报仇,团长教育他要化悲痛为力量,继承爸爸的革命遗志,为全中国受尽了苦难的人们去斗争。党的培养和教育,战争中的锻炼让孙大兴和武建华这两个小八路很快地成长起来。最后,孙大兴为了把敌人引到自己部队的埋伏圈里,光荣牺牲了。

  书里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人物是孙大兴、武建华和他们的班长马宝玉。孙大兴是个勇敢机智的小八路,有一次,孙大兴让武建华引开看守炮楼的伪军,偷偷摸进炮楼里,把炸药、地雷放进里面,点燃了火药捻,很快钻了出来,把敌人的炮楼炸了,为部队进攻清除了障碍。还有一次孙大兴为了把敌人引进八路军的埋伏圈自己光荣牺牲了,马宝玉子弹穿进肺里还坚持打仗,孙大兴受伤了是由武建华护理,慢慢地伤口愈合了。

  看到敌人被消灭,我心里特别高兴,当我看到孙大兴光荣牺牲,我心里特别难过,这两个小八路的勇敢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我要学习孙大兴、武建华这两个小八路的机智勇敢,为别人着想的精神,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了为祖国争光,我要努力把国家建设地更加繁荣富强。

两个小八路读后感 第2篇

  在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即将到来的日子里,为了让我们这些生活在幸福和平年代的孩子们,能体会到新中国的来之不易,学校掀起了一场读英雄人物故事的热潮。我一口气读了好几本,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这本——《两个小八路》。

  《两个小八路》是著名作家李心田的一部反映抗日战争的杰作。故事发生在1942年,正值抗日战争时期,故事中的两个小八路:一个叫孙大兴,一个叫武建华。他们俩在党的培养教育下,在战争烽火的洗礼中迅速成长起来,像两只雏鹰,迎着满天的风暴,振翅欲飞……

  这两个小八路,我更喜欢十三岁的小通迅员孙大兴。你看他“闪着光芒的乌黑的眼珠,结实的胸脯挺得高高的,两条有劲的腿并得紧紧的,身子站得笔直,活像一棵茁壮的小杨树……”。他爸爸孙连长自小受苦,因为不忍屈辱,杀死了地主家的少东家,带着年仅八岁的孙大兴投奔了八路军。在一次战争中孙连长光荣牺牲了,孙大兴发誓要为爸爸报仇。赵团长教育他要化悲痛为力量,继承爸爸的革命遗志,为解放全中国受苦难的人们去斗争。

  一次行军时,孙大兴腿受了伤,组织决定让小卫生员武建华护理孙大兴,到敌战区我地下党员老靳家中养伤。孙大兴是个坚强的孩子,腿摔伤了,他忍着疼痛连哼都没哼一声。孙大兴还是个遵守纪律又固执的孩子,他教育武建华不要拿别人的东西,硬是将老乡给的一个鸡蛋分一半给武建华吃。他机智又勇敢,在敌战区和武建华一起烧掉了伪军的粮食,协助老靳炸掉了敌人的炮楼……为了联系上二营部队,将敌人引进老龙谷,孙大兴和通迅班长接受了一次特殊的任务。孙大兴因腿部受伤不幸被敌人活捉,他机智勇敢地与鬼子周旋,最终将鬼子带进了我军的埋伏圈——老龙谷。敌人全军覆灭,孙大兴也倒在了血泊中,永远地闭上了双眼。

  看看他们那个年代的孩子们,再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还有什么困难可言,我们真是太幸福了!有时候,我仅仅是学习上的一点点小困难,都克服不了。我想以后不会这样了,生活或学习中再大的困难也拦不到我,我一定勇敢地渡过这些难关,长大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来报效我的祖国,就像我们的呼号:“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两个小八路读后感 第3篇

  每当触摸一本本充满革命热血的图书,我的心就像潮水一样起伏波动。轻轻抽出一本,望着那鲜红的题签,每个中国人都会为之振奋,这本书的书名是《两个小八路》。

  轻轻翻开书,那鲜活的人物顿时跃入眼帘:与敌人同归于尽的好同志孙连长、和蔼的赵团长和政委、奋勇杀敌,热血满腔的王玉成班长、机智勇敢、坚贞不屈的小通讯孙大兴,还有聪明活泼,灵活警觉的卫生员武建华……书中的故事就是围绕着孙大兴和武建华这对好朋友展开的。

  细细阅读这本书,其中的每一个故事都震撼人心,当中最让我难忘的是孙大兴牺牲的那一段,当中村打中孙大兴时,我恨不得立马穿越时空,来到孙大兴身边,帮助他顺利逃脱;当孙大兴英勇就义时,我难过地闭上眼睛,泪水在眼眶中打转。

  稍过片刻后,我继续往下看,当武建华接过孙大兴的马枪时,我明白了,虽然孙大兴牺牲了,但是他的精神仍然长在,他的灵魂,将随着这支马枪,代代感染着每一位革命者和新世纪的青年。

  正像书中赵团长说的那样“革命的后代,不是在温室里长大的。经受点风险,也是个很好的锻炼。”所以我们要向孙大兴学习,向革命者学习。不做温室里的小草,勤锻炼,争取做祖国未来的新栋梁。

两个小八路读后感 第4篇

  今日我观看了《两个小八路》的影片。看完之后,我的心就像被波涛汹涌的大海撞击过一样,久久不能平静。要知道这两个小八路的年龄和我们一般大,就肩负着保卫祖国的使命。由此我联想到了我们,现在是科技发达的年代,人人丰衣足食,学生们各个过得无忧无虑,但我们却不珍惜眼前的好时光,没有好好地认真读书,却是天天像行尸走肉一般,吃喝玩乐,枉费了老师们的一翻苦心,所以我们应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争做祖国的栋梁,为祖国建功立业,而不是一味地堕落下去。

  影片中的其中一个小八路叫做大兴是我最敬佩的人,他面对敌人时,毫不畏惧,并英勇地与敌人做斗争,虽然在战斗中,中了子弹,但是大兴却没因此而倒了下去,而是强忍着痛与敌人奋战到底,最终把敌人给消灭了,并且缴获了一把抢!回到部队时,队长也知道了此事,并夸赞大兴是“好样的”!队长要让大兴离开部队去养伤,但大兴却斩钉截铁地说:“他不痛,还能走。”这是多么难能可贵的一种精神啊!中了子弹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可能会随时的丧命,但大兴却没有因此而畏惧,并且要和部队一同共患难。这就预示着,大兴要为抗日而牺牲,要为祖国出一份力,要同日本鬼子抗战到底!小小年纪的他,却拥有这常人没有的精神。作为新一代的青少年,保卫祖国的担子已落在了我们的肩上,所以我们更应该向大兴学习,学习大兴的那种精神,那种勇气!为祖国增添一份力量,为祖国的将来做下铺垫,令祖国走向世界,走向美好的未来。

  现在我们能做些什么呢?当然是好好的学习,将老师所教授的知识,收为己用,当走向社会时,把知识运用的军事上或科学上……为祖国明天的辉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近年来,虽然我国的军事科技不断提升,但始终赢不过美国的军事科技,美国拥有世上最新进的,顶尖的军事科技。而今,正是我们新一代青年,发挥作用的时候,我相信不久的将来,中国的科技必定会超过美国,甚至全世界!

  抗日战争虽然已过去,中国也取得了胜利。但我们不能坐享其成,我们要珍惜无数烈士用鲜血而打造出的幸福时光。烈士们的精神,还要靠我们这些炎黄子孙去延伸,去履行,去弘扬!

  时代发展飞快,我们要适应时代就要去实践,去创造,去探索,认识新事物,创造新科技;加强对爱国的培养,不忘国耻,努力进取;维护祖国的大好河山,提高人们对荣辱观的认识,热爱祖国的历史文化并加以宣传。我们要像大兴一样,与困难做斗争,做生活的强者,不向困难低头!

  不少的战争已过去了很久了,但却在我们的心上留下了一个不可毁灭的痕迹,祖国与以往早已今非昔比,祖国正兴盛,经济正繁荣,祖国正走向世界。我们要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努力奋斗,顽强拼搏,为祖国建设出美好未来!

  保卫祖国的钟声已敲响,所以我们一定要努力学习,用世界顶尖的科学技术与全新的精神面貌和坚不可催的毅力,来为祖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不仅如此我们还要让爱国之风吹遍每一个角落,让人人争当祖国的栋梁。我相信不久的将来,祖国定会成为世界的一颗璀灿的明珠!

两个小八路读后感 第5篇

  愉快的暑假生活开始了,在这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好多的书籍,让我在暑假中阅读学习。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一部红色经典文学——《两个小八路》,作者李心田塑造了在抗日年代里两个勇敢、坚强、有骨气的少年英雄,让我十分佩服。这本书写的十分生动细腻,仿佛故事就在我眼前浮现。

  故事的主人公是两个小八路孙大兴和武建华。他们在部队中成长,利用自己的本领机智勇敢同日本鬼子伪军进行战斗,他们的英雄事迹很多如火烧伪军的粮食,炸伪军的炮楼,不为金银钱财的诱惑,不为鬼子的严酷刑法,坚持和鬼子斗争到底。最让我敬佩的是孙大兴在一次战斗中,他把敌人引入了八路军的伏击圈,让八路军消灭了鬼子。可牺牲了自己的性命。让人由衷的感动佩服。

  他们这种为了保卫家园跟侵略者英勇奋斗,不惜牺牲自己,这种爱国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们生活在和平的年代,过着丰衣足食的幸福生活都是老一辈的人用血肉换来的,我们要好好学习长大后用自己的智慧和本领来建设保卫我们的国家。继承先辈的精神。

两个小八路读后感 第6篇

  物质食粮乃食物,精神食粮乃书籍。今年暑假我“吃了一本关于抗战的书”,那就是《两个小八路》。

  书主要讲的是八路军军营中的孙连长在战斗中光荣牺牲了,他的儿子是侦察兵孙大兴,一心想要报仇,可不小心摔成重伤。伤好后,被派到鬼子的炮楼周围,成天在那里转来转去,购买东西,打探情报。后来上级叫他和一个小八路武建华一起混进城。一次又一次地接到任务,他们不惧危险,烧了鬼子抢来的粮食,炸了鬼子快修好的炮楼。

  经过种种考验,组织认为大兴和小武更成熟了,所以给他们一个包裹,里面是一百元银票,让他们买二百发子弹。买子弹容易,可运出城难。他们绞尽脑汁想出来一个办法,就是把子弹装在麻袋里,上面放花生。可出城时,日本人吃花生,发现子弹,暴露了。幸好,得到好心人的帮助才逃出来。

  又一次的逃亡计划中大兴被捕。被俘后,大兴死活不说出秘密,被押在灵官庙。当日本人问他八路军在哪里时,大兴说在山谷里,把敌人骗进包围圈,日军被打败,可大兴却牺牲了。

  这一本书给我的印象极深。读到大兴死的那一刻,我的眼眶湿润了。大兴小小年纪,能吃苦,敢担当,值得敬佩,我有很多地方要向他学习。

两个小八路读后感 第7篇

  这几天我一直在看李心田爷爷写的《两个小八路》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孙大兴和武建华两个只有十三 、十四岁的孩子,在他们很小的时候就当了小八路,干了很多大人都干不成的事情。比如:烧粮食、炸碉堡 …… 把鬼子和伪军弄得晕头转向。

  小武,武建华在部队里担任小卫生员,帮着宋军医给伤员服药,换药。看起来他只是个小小的卫生员,没啥能耐。但是却有一次,宋军医正在为明天伤员没饭吃而发愁时,他却自告奋勇的去找粮食,他虽然饿着肚子,却仍然坚持着去寻找。八路军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能拿人民的一针一线,更不能破坏人民的农作物,这种精神真令我钦佩!

  孙大兴是部队里的小侦察员。虽然,他爸爸孙连长的牺牲给了这个十三、十四岁孩子的冲击很大,让他一时有了想要报仇的举动,但在赵团长和战士们的指导下,他还是坚强地走出了悲伤,他的鬼点子很多,很聪明。有一次,部队里想要摸清楚敌人的情况,再攻打。大兴出了点子:让他假扮成卖东西的小贩,向伪军套情报。他还很勇敢,好几次他跟班长出去完成任务,碰上了鬼子,他冒着生命危险让班长先走,而自己却被敌人抓了起来。还有一次,部队里向莱阳城的二鬼子买了四百发子弹。先后派了几个人都没能混进去 ,他和小武两人扮成了小叫花子,顺利地混进了城。但出来时就不那么顺利了,差点就被鬼子发现了,还好孙大兴急中生智,迅速将称坨砸向鬼子的后脑勺,好在有惊无险,成功地将一百五十发子弹运了出来,剩下的二百五十发子弹,等下次再想办法运出来。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当时的环境有多么恶劣,伪军们仗着鬼子的力量有多么的嚣张。相比我们现在的生活是那么幸福,而抗战期间,他们的生活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真是苦不堪言呀!所以说,我们现在一定要努力学习,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长大后报效祖国。让那些为了保卫祖国而牺牲的战士得以安息。

两个小八路读后感 第8篇

  有人说余华的《活着》令人揪心难忍;《许三观卖血记》使人在精神上坚韧向上;而《兄弟》则是幽默和惨烈交相辉映。而这些在我的脑海里都是一片空白,我拾起余华的第一本书,是关于童年记忆的《在细雨中呼喊》。

  每个人都有关于童年、关于往事的回忆,而这些回忆也许因为年龄的原因留下的大多是童年的欢欣与纯真。但是余华书中的“我”,却承受着孩童本不应该面对的太多太多的心酸和无可奈何。书中的“我”,仿佛如一个旁观者,与世无争,冷静而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地讲述着一个个事不关己的事,在自己的成长历程中尽管忍受着身旁各种看起来怪异的人的辱骂、殴打、欺诈与恐吓,但自己始终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寻觅友情,成为自己疲惫内心停歇的港湾,苏宇、鲁鲁、郑亮、国庆都是“我”身边的一个个过客。

  书中的“我”身处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家庭,父亲孙广才是个自鸣得意的无赖,处处彰显出自己盛气凌人的架势,每一句扯破嗓子的咒骂,每一个夸张的动作,与其说是强硬的表现,倒不如说展现了其悲哀、虚伪的人生;哥哥孙光平开始的人生是光彩的,但最终也难以偏离平庸的轨道;而作为主人公的“我”,更多地则以孤寂的眼光观察着周遭一切,更多地选择了沉默;弟弟孙光明小小年纪张牙舞爪,却是第一个走向死亡;而母亲则是软弱了一辈子,只有在弥留之际表达了她对世界的失望和愤懑。而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祖父孙有元,在他身上似乎带有些许传奇的色彩,年轻时放荡不羁、敢作敢为并且奋发有为;后来年老时被家庭生活消磨了锐气但仍然充满智慧;与晚辈们斗智斗勇,即使被不孝的儿子折磨,被年少无知的孙子忽视,他也依旧没有丧失去挑战命运的勇气,哪怕是在即将走完自己人生的前一夜,也同样如此。

  书中人物众多,线索也错综复杂,故事的叙述发展没有固定的模式,余华采用了多种叙述手法,直叙、倒叙、插叙的相互穿插让故事可以一个接一个,如漫天纷繁的花朵,洋洋洒洒。犹如一条宽大的马路上支生出无数分岔开口,每一条路都看不见尽头却都有属于各自独特韵味的风景,或令人流连忘返,或令人厌恶,或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但我们也不难发现,无论其中的人物活着的时候是多么有趣亦或是痛苦缠身,在时间的长河里无论他们选择何条道路,但走到终点每个人却出乎意料地发现,结果都只有一个。这里边有太多人具有共同的特点,从哥哥、到弟弟、到孙有才再到各种小人物,反映出现实中人性的丑恶。自然地,他们最终都只能极其苦恼地接受死亡,他们夹带着不同的幻想,或平平淡淡,或轰轰烈烈,最终都奔赴向那盛大的死亡宴会,只是消逝的方式有千万种不相同。其中弟弟被水淹死的场景,余华的描写令我震撼:我的弟弟不小心走出了时间。他一旦脱离时间便固定下来,我们则在时间的推移下继续前行。孙光明将会看着时间带走了他周围的人和周围的景色……

  最后我想说,即使人们在人生旅途中会遇到种.种磨难,但我们要不断从经历中感悟出:路,还是要走下去的。就像书中“我”的祖父孙有元,一个看似窝囊了一辈子的人,却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挺直腰杆站着,让所有人都觉得他从未被打倒,依旧是一个勇敢面对生活的人。所以人生旅途中有太多自己无法控制的,主人公“我”就经历太多磨难,但“我”仍然能找到属于自己心灵空间的一方净土,我们无法把握一切,能把握的却是自己的心。

两个小八路读后感 第9篇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母亲的纯净水》,让我感动了。

  文章是这样的:一瓶纯净水一元或两元卖的不贵。每逢体育课时,大家都会喝着纯净水在激烈的运动后畅快的解渴。有一位女孩也这样。但是她的父母双双下岗,家里经济情况也不好,为什么妈妈在这件事上这么大方?她心里总有一个谜团。有一次体育课后,同桌没带纯净水,她便把水递了过往,同桌喝了一口说:“喂,你的水是凉白开。”“哈哈……”大家笑成一团。女孩羞得脸都红了。一回到家她就责问妈妈:“你给我的是不是凉白开?”母亲说:“外面的水太多假的,我怕你喝坏肚子。”她有点不兴奋。

  第二天,妈妈语重心长的对她说:“你明白吗,第一:穷不是错,富不是对。第二:穷人不可怜,那些笑话穷人的人才真的可怜。第三:再穷,人也得看得起自己,要是自己看不起自己,心就穷了。”

  那天她真的懂了妈妈说的话。我觉得那个女孩的妈妈说的很对,穷真的没有什么,它不是光荣也尽不是一种屈辱,它是要改变一种现状,假如你把贫穷看做一件丑陋的衣衫,那么它就会像一块布,遮住了人们心中的光芒。假如你把贫穷看成指挥家手中的指挥棒,那么你就用它变换出自己美好的梦想和未来吧!

两个小八路读后感 第10篇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十分感动的动物小说《雪域豹影》。这本小说讲了一曲崇高的父爱精神,就让我来一起与你分享一下吧。

  阿灿霞丈夫的生命被雪崩夺走了,拥有四只雪豹崽的她孤身一人是很难养大四只小雪豹的,她决定为四只小雪豹找一只继父豹。可有不少雪豹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却无一愿意帮她抚养四只雪豹。更有甚者,趁她出去觅食,为了得到阿灿霞的芳心,残害四只小雪豹。却被发现,但依然咬死了阿灿霞的`爱女麻老四。直到一只生活能力偏低的雪豹泥雪滚的出现,他从未有过家庭的温暖,选择成为三只小雪豹的父亲。他用身体将银老二护在身下,抵挡狂风暴雨,他跳进沼泽将白老大托出,他为了救花老三冒着生命危险到豺群扑杀幼豺……

  泥雪滚虽然生活能力偏低,虽然衰老而平凡,但是他有一颗比金子还高贵的心,在生活之中,我们也应该有一颗崇高的心。

两个小八路读后感 第11篇

  前几天我们学习了《难忘的一课》这篇课文,我被中国台湾人民热爱祖国的深感情和强烈的民族精神所感动。

  课文主要写了抗日战争胜利以后,”我“在中国台湾一所乡村小学见到了一位年轻的教师,认真的教孩子们学习祖国的文字——”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虽然老师写的很吃力,读的也不大熟练,但是”我“能深刻体会到老师是用”心“在”写“,用”心“在”读“,”我“也被老师的真情所感动,也跟着他们一起朗读,下课时老师有好的对”我“说:”他的国语讲得不好是因为日本人统治不许讲国语,并且领“我”参观了挂着历代伟人图像的礼堂,听着看着我的眼睛不觉湿润了。“

  这就是中国儿女挚爱祖国的一片深情,虽然日本统治了整整50年,但他们无时无刻也没有忘记:”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最简单的话语,却表达了他们最真挚的感情。的确中国台湾是中华民族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海峡两岸的同胞永远骨肉相连。多希望祖国统一的那一天早日到来,让我们共同高声吟唱”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

  现在我们要珍惜来之不易的美好生活,努力学习将来为祖国的强盛做出贡献。

  学完这篇课文联想到自己的所做所为我感到惭愧,我由中国台湾教师认真教学的态度和同学努力学习的精神想到自己平时写作业和做题,总是写的龙飞凤舞,记得有一次写作业时有同学找我玩,我想草草写完就行了,反正我也写了。我决定从此以后以中国台湾教师为榜样,认真写每一个字,每一道题。

两个小八路读后感 第12篇

  感觉似乎很久没有这样一种心情,捧着一本书一口气从头看到尾了,那份激情似乎在高中时才有。那时候在课堂上会偷偷地看自己喜欢的小说,大学时似乎也有,不过那四年我们过得几乎是纽约时间,总是找各种各样的理由让自己能逃课则逃课,即便最后硬着头皮去上课也多是趴在最后一排睡大觉。然后18点一过就是多姿多彩的网络世界:游戏、小说(多是武侠、玄幻一类)……

  如此浑浑噩噩地过了四年,终于要直面现实的残酷,正视物质的重要,这一刻,似乎真正明白了许多,既然以往的一切都已过去,逝者如斯,是该好好为自己剩下的岁月规划规划了。此刻发现这几年来竟一无所学,以往种.种如走马观灯般掠过眼前,唯一所得者唯一颗被世俗磨得稍嫌虚伪的心、一双半透世事人情的眼睛,除此外再无所得!或许还剩一份源自亘古深埋于我们内心深处的狂躁与悸动,正因为它,我们还有着一份动力让自己超越一切去追求自己想要的;因为它,即便你一无所有,仍可从头开始!

  希望,那是理想年代才有的东西,在这个人人都表现为急躁冒进的年代,只有内心的那份被我们自己深深掩盖的狂躁与悸动才是动力的源泉。有时候,我们甚至自己都难以明白自己的行为,但我们就那样去做了,这正是源于天性本能的一种召唤。它促使我们那样去做了,那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一件事。在这时候,狡诈和理智都失去了往日的作用,激情占据了主导。或许我们在经历这一刻时仍是迷茫的,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就让它迷茫好了,你总不可能做到让自己这一生都是情醒的吧?

  那样太累!倒不如在这迷茫中任生命伴着亘古的旋律向前驰骋,展现它该有的辉煌!

两个小八路读后感 第13篇

  由于性取向的原因,一般父亲比较偏爱女儿,母亲比较偏爱儿子,同样由于性本能的关系,加上父母双方的刺激,幼儿在性发展的对象选择时期,一般男孩以母亲为对象,女孩以父亲为对象,这就是心理学上的俄狄浦斯情节。

  尽管一般人不承认自己有这方面情节,但不可否认,我们儿时或多或少都经历了这样一个俄狄浦斯期,只是有人安全度过了,有人由于某些特定的原因未安全度过。英国着名文学家劳伦斯就是一个受俄狄浦斯情节困扰半生的人,他的自传式名着儿子与情人描写的就是一个青年在这样一种情节中苦苦挣扎的心理历程。

  小说的主人公保罗出生于一个矿工家庭,父亲是一个粗俗、帅气的矿工,和许多矿工一样,他勤劳但脾气暴躁、酗酒,保罗的母亲出生中产阶级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她爱读书,喜欢探讨宗教、哲学方面的问题,什么时候都像一个“贵妇人”。

  这样的家庭不可能和谐,母亲从心底看不起父亲,她用冷淡在自己与丈夫之间筑了一道难以逾越的篱笆,而丈夫因为自卑变得愈发令人难以接近。母亲为孩子营造了一种温馨的氛围,而只要脾气暴躁的父亲一进来,屋里立刻便得沉默尴尬,父亲成了局外人,无奈之下,他只好往外界寻求安慰,常常大醉而归,打骂孩子,而他的这种表现更加深了他和妻子孩子之间的距离。

  保罗是这个家的第三个孩子,他刚出生时母亲是不爱他的,甚至是恨他的,因为这时她和丈夫的关系正处于冰点,她在身怀六甲时还被丈夫赶出家门,差点冻死,为了孩子,她忍耐着活下去,这时的母亲是坚强而令人尊敬的。

  母亲最大的愿望是孩子能长大成人,以分担自己过重的负担。因此长子是她心中最重要的人。当长子威廉在伦敦某到一份高薪的工作时,母亲感到非常骄傲。然而,威廉由于爱上了一个花钱如流水的女人,生活凄苦,精神抑郁,最后由于肺炎死在伦敦,母亲一下子就像老了十几岁,意志消沉,差点死去。幸亏这时的保罗也染上肺炎,母亲注意力一下子转移到次子身上,才意识到不能“光为死人伤心,却忘了活人了”。

  母亲振作精神,全力照顾保罗,婚姻不幸的她认为丈夫不值得她爱,女儿安妮整天疯跑,轩子没心没肺酷似父亲,因此母亲将全部的爱倾注在保罗身上。保罗长大后,腼腆、懂事,知道母亲生活不易,全身心想让母亲过上好日子。母亲很满足有这样好的儿子,保罗也很为自己的母亲骄傲。日积月累母亲的爱慢慢变成了一种占有欲,这让保罗无所适从。

  保罗的初恋情人米丽亚姆是一个美丽、纯真的女孩,她崇尚那种清教徒式的生活方式,认为人不应当迷恋眼前的小事物,而应该有崇高的理想,她深深的爱着保罗,不管保罗怎么对她,她始终忍耐,并以一颗仁爱之心对待他。按说,这样的女孩,母亲应该满意才对,可恰恰相反,母亲恨极了米丽亚姆,因为她认识到,儿子与米丽亚姆是真正的心心相印,将来只怕自己在儿子心目中“连一丁点地方都没有了”。于是她对儿子说米丽亚姆“能把人的灵魂都吸干”,坚决反对儿子与她在一起。

  保罗在母亲与情人之间挣扎,在情人那里待得晚了,回去受到母亲的责备,不忍母亲的伤心,于是百般折磨米丽亚姆,折磨过后又后悔,赶紧和好。回去再受责备时,他就会想起情人的可怜,于是又冷淡的对待母亲,而看到母亲可怜,转而又哄母亲开心,折磨情人。如此周而复始,保罗内心痛苦彷徨,他知道自己心理有问题,却又说不出是什么。

  最后,保罗实在受不了这样的折磨,离开了米丽亚姆,在这场爱的较量中,母亲大获全胜。然而,保罗是一个年轻男人,终究会有人的七情六欲,年轻的有妇之夫克莱拉丰腴妩媚,保罗很快与她坠入情网。对于这段恋情,母亲开始是持反对意见的,因为克莱拉“是个有妇之夫”。但当她见到克莱拉时,她却很快接受了克莱拉,并且产生了深深的同情。这不是母亲对儿子让了步,而是母亲意识到儿子不过是爱上了克莱拉的肉体,他很快就会厌烦她的。母亲知道他们俩不可能结婚,儿子也不会真正爱上克莱拉,这样自己在儿子心目中还是重要的。

  保罗的热情很快褪去,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不可能总是灵肉分离,他厌倦了克莱拉,而克莱拉从与保罗的恋情中意识到,自己丈夫才是真正爱自己的人,于是回到丈夫身边。

  年迈的母亲因为癌症离开了人世,留下保罗彷徨、孤独的生活着,但他也终于能够正常的爱了,高尚的米丽亚姆主动回到了他的身边,只是他内心还是迷惘的,母亲在他心里能退到一个正常的位置吗?作者没说,我们也难以猜测。

  与父亲相比,母亲生活圈子相对较窄,又由于女性特有的感性,母爱往往表现得较为强烈。没人怀疑母爱的伟大,爱一个人就想得到这个人全部的爱,这也是人之常情,只是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爱都是为了团聚,而只有一种爱是为了分离,那就是父母对于儿女的爱。爱孩子,就一定要学会放手,再不舍,孩子自己的路也得自己去走,因此儿子与情人应该是本母亲必读的书。

两个小八路读后感 第14篇

  我读了许多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最让我感动的就是这篇小说《狼种》了。

  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大灰,是一条在警犬学校毕业的高材生,可是因为长得像狼而被马戏团团长带走了。我每次读到这儿,常会很气愤,只是长得像狼,就不能入伍,这也太不公平了!难道一只不会救人的哈士奇就比一只精英狼狗强?那可不见得。大灰在马戏团过得很不好,先是经常在演出中被咬,后来给一位小女孩鲜花还被打,最后连小巧玲珑的哈巴狗都敢来对它无礼。大灰忍无可忍,咬了哈巴狗,可驯兽员川妮还骂它、打它,最后封住它的嘴,磨光它的爪子。敢问世界上有尊严的人,哪一个赞同这样做?

  大灰不但不记恨驯兽员川妮,还忠义勇敢地赶走了两只云豹,可是大灰却全身鲜血淋漓,成了一只血狗,川妮被大灰感动了,我也被感动了,这样的好狗哪里找得到?那些哈巴狗走过来,想让川妮爱它们,可川妮知道,这些狗看起来忠诚,一有危险,它们就会逃走。川妮一把推开它们,要是我就骂它们,骂完再打它们,它们和大灰相比,只剩下三个字:弱爆了!

  忠诚的大灰,我希望i快点好起来!川妮再也不会光打你,你也不会再被哈巴狗咬了!还会有很多人赞美你!喜欢你!你也不用戴口罩了,因为你是一条有尊严的警犬。如果可以,我也会去看你的!虽然你只是一条小狗,虽然你只保护了一个人,但你已经远远胜过了那些为了个人利益而伤天害理的汉奸,我们所有读者都为你骄傲!

两个小八路读后感 第15篇

  “生命是一团原子的化妆舞会”、“我们在宇宙里的存在是个奇迹”——《万物简史》

  合上[美]比尔·布莱森的巨着《万物简史》,我不禁感叹生命的可贵、存在的美好。心中,无限欣赏、赞叹……这是一本为万物写史、为万物立传的书,作者用极其风趣幽默、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着现代科学发展:从宏观的宇宙到微观的粒子,再到几乎难以解释的生命及人类诞生和发展的奇迹……

  在生存空间上,从地球最深的海沟底部到最高的大山顶,已知生命的几乎全部生存范围只有28公里左右——与浩瀚的宇宙相比,微乎其微。对于包括人类在内的陆地生物而言,就更少了,上述空间有近99.5%以上,基本上——实际上是完全——对我们关上了大门。即使如此,地球对生命已经很和气了,放眼看看宇宙其他地方,要么是一团死寂,要么是一团热寂,总之,他们对生命并不那么友好。所以说,在这个宇宙中,生命是一个奇迹,它需要一连串差不多永无休止的好运。作为人类,我们更是双倍的运气。我们不仅有存在的恩典,而且还享有独一无二的欣赏这种存在并使之更加美好的能力。

  生命如此来之不易,值得我们好好珍惜。某小学生因为考试成绩不好或是被老师责骂后自杀;某花季少女因感情受挫为情自杀;某中年海归博士因工作不顺,事业受挫而自杀;甚至还有人因为一点蝇头小利杀人越货,草菅人命,这些新闻屡上报端,让人看了不免惋惜。他们不懂生命之可贵,不懂它是如何克服了重重困难才来到地球上,又怎样熬过无数次灭绝的危险,才让拥有智慧的我们出现在地球上,一遇到挫折和困难就自以为是世界末日,轻易放弃了希望和奋斗动力,甚至想到轻生,更甚者去杀生。对于这些人,我多希望他们能看看路边石缝间的小草,看看荒漠中的地衣,学习他们的坚韧,感受他们强烈的生存欲望,再看看生命进化的历程、人类血染的历史,就会明白人之为人的幸运。

  生命是脆弱易逝的,需要我们努力扞卫。即使我们很幸运,但要确保一路走好,并且永无尽头,仅有好运相伴是远远不够的。如上所述,生命的家园——地球——美丽却危险: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甚至人类自己,都潜藏着比想象中多得多的危机。战争、瘟疫、地震、火……我们经历过太多灾难。今后,仍有无数生存难题需要面对——温室效应、宇宙射线、星际陨星、太阳耀斑……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我们需要为“生存”而努力,而勇敢,勇做生命的扞卫者。汶川大地震中,多少志愿者为了拯救生命而奋不顾身;动车事件后,多少市民排着长队无偿鲜血;白求恩的故事我们到现在还铭记着;微博上,土耳其街头的一只流浪猫在长达2个小时的时间里,一直竭力抢救着被汽车撞死的同伴的生命,甚至为其进行“心脏按压”的视频被疯传着……所有这一切,为的都是生命的存续。我们承载着“生”的希望与“存在”的美好,但这确实需要我们一起去扞卫、去努力。

  生命短暂而灿烂,更要我们用心经营。如果把整个地球的历史压缩成一天,那么出现第一批最简单的单细胞生物是上午四点,但一直到午夜前1分17秒,人类才出现。按这个记录,我们目前为止的全部历史不过短短几十秒钟,但即使是如此短暂的存在,人类也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优越的位置,成为了生命舞会中当之无愧的、最耀眼的明星。就单个人而言,我们的存在更是转瞬即逝的一刹那,犹如烟花绽放,短暂而绚烂。每个人都愿意用激情燃烧青春,点燃生命的火花,只求在这场神奇的舞台上,上演最炫目的一出戏。

  曾经看过一个报道,说的是一位着名企业家在了解到中国农村艾滋病儿童生存现状后,毅然决然地放弃了自己蒸蒸日上的事业,转而日以继夜、马不停蹄地将自己的所有精力都投入到了关注农村艾滋病儿童的公益事业中。他反复向主持人强调着一句话:“时间不等人,我们在和时间赛跑。”人生短短三万多天的旅行,我希望自己也能像这位企业家一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关爱生命,传递爱的声音,多为社会做贡献。就当下而言,就是用好自己的青春,“莫惜金缕衣,惜取少年时,不待无花空折枝。”

  一位朋友说,生完宝宝后,她见到护士抱到自己身边的那个小生命,感觉无限神奇;杨澜说,女人很伟大,因为女人孕育了生命——世间最最美好的存在。作为人类,我们确实有许多值得自豪的理由:我们不仅仅追求“生存”,更多地是追究“生活”,即灵动、活泼和快乐的存在;我们有计划、有志向、有欲望地利用着生命赋予的整个令人陶醉的人生,去改变自己、改变世界。可以说,人的出现是生命最勇往直前、最雄心勃勃的壮举。

  看完《万物简史》,作为人类之一的我自觉十万分地幸运——一切都那么恰好,在茫茫的宇宙里,在无边无垠的时间长廊里,不早不晚地赶上了这场生命的盛会;同时,我又特别、特别地感恩生命给予我的所有东西,知足、珍惜着现在拥有的一切;不论生活将给我带来的是快乐还是悲伤,我都会用感激的心去拥抱它、感受它,努力过好当下,不悔此生——这,是生命的礼赞,是对生命最好的回应。

两个小八路读后感 第16篇

  暑假时闲来无聊,突然想起老师之前推荐过基本不错的书,因为平时挺喜欢看蔡康永和小S主持的《康熙来了》,所以就挑了蔡康永的这本书来读。本来读之前并没有抱太大的兴趣,因为觉得这大概是本教人说话的书,应该有点无聊,但是读了几页却是让人爱不释手。有点感受想跟大家分享一下。

  这本书让我学到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生活中要有意识地留心自己所说的话和别人所说的话给人的感受,然后不断完善,说让人感到舒服的话、说妥当的话。这种能力可以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使沟通更高效。每天我们说那么多话,如果我们能自己找个空当,把我们说的话放在心头玩味一番的?“我为什么说出这句话?”“我为什么会用这个态度说?”没事就想想这些,就会发现,我们心里其实藏了很多我们自己都没搞清楚的东西。这些东西藏在我们的话里,从我们的嘴巴说出去了,变成别人评价我们的依据。如果我们稍加玩味我们的说话内容和说话方式,会比较懂得别人是怎么形成对我们的印象、怎样定位我们在他们人生中所占的比重。如果,我们练习,把我们相信的事和我们说的话尽量变成一体,那我们比较可能因为说话谨慎,而成为一个谨慎的人;或者因为注意说话的品位,而成为有品位的人;或者,因为训练自己好好倾听,而终于变成一个善于站在别人的立场想事情的人。

  “把说话练好,是最划算的事”是蔡康永在序中的第一句话。他认为从我们嘴巴说出去的话,很大程度上变成了别人评价我们的依据,不可小看,如果稍加玩味自己说话的内容和说话的方式,会比较懂得别人是怎么形成对自己的印象、怎样定位我们在他人的心中该占的比重。不同于其他的口才类书籍,这本书没有说教分明的模式,不过多强调语言的艺术性技巧性,而是把注意力放到给别人的感受上。通过一个个虚构却又贴近生活的小故事让人明白不用能说会道,不用假装深度,只需懂得倾听,懂得欣赏,已经是与人交流的一种美德。而与人交流,也无所谓“良心”、“灵魂”这类高贵字眼,太多时候,我们需要的只是推心置腹的“感觉”,而不是生死之交!懂得说话不仅可以交到好友,也有可能化干戈为玉帛,化敌人为朋友,如此有利的投资,又何乐而不为呢?读起来简单亲切。

  当然,说话是一门很深奥的学问,不是单凭学人家的就能完全掌握,通过这本书可以学到一些对说话之道的捷径,但更多的是要我们在生活中,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交际中多方面去学习和体会。在什么时间,什么场合同什么人说话,讲什么话,要真正做到不是件容易的事。我还要好好揣摩和学习蔡康永所谓的说话之道的真意。

两个小八路读后感 第17篇

  最近,我看了一本名叫《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书,里面讲述了一个十一岁名叫哈利·波特的小男孩到霍格沃茨魔法学院学习魔法;认识了罗恩、赫敏等好朋友,发生的各种有趣、惊险以及得到魔法石的故事。

  其中我觉得最精彩的部分是“魁地奇比赛”。哈利向金色飞贼飞去时,马库斯·弗林特故意冲撞哈利,当哈利躲过一只嗖嗖旋转、擦着他头皮飞过的游走球时,事情发生了,哈 利的飞天扫帚突然很吓人地抖了一下,稍平稳了又来,就好像飞天扫帚拼命想把他摔下去似的。突然,他的飞天扫帚又是一阵疯狂的扭动,哈利被它甩 了下来,他只能用一只手抓住扫帚,悬在空中。韦斯莱孪生兄弟飞了上去,想把哈利安全地拉到他们的一只扫帚上,然而不行——每当他们接近他时,飞天扫帚就噌的一下蹿得更高。于是,他们落下来一些,在他下面打转,想在他坠落时接住他……这个部分让我非常震撼,仿佛就在现场观看一场惊心动魄的魁地奇比赛。

  我最喜欢故事中的一个人物——鲁伯·海格,他和蔼可亲,把小哈利救回来的时候,给了他一个胡子拉碴、痒乎乎的吻;只要喝醉了,无论你问什么,他都会老实的说出来;并且他跟他的龙分开时居然说:“再见,妈妈会想你!”实在是太可爱了。

  虽然J·K。罗琳写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非常精彩,但我有个疑惑点:假如哈利是从检票口进入霍格沃茨物快火车的话,紧跟在他旁边的人会看不见他突然消失吗?并且在后面说回到麻瓜世界时,却是在墙壁上迸出来,我觉得这样写有些牛头不对马嘴。

  读了这本书后,我从中感受到文字的魅力,作者J·K。罗琳实在是太厉害了,把哈利的每次经历,都写得非常精彩,让读者们仿佛身临其境。而且哈利无师自通的骑飞天扫帚,这让我深感佩服。

两个小八路读后感 第18篇

  今天,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题目叫做:《祖父的园子》。学完这篇课文,我感受颇深。

  这篇课文主要讲:“我”家有一个大花园,这花园里什么都有。这花园原来是果园。每天,祖父干什么,“我”就干什么,由于“我”铲地,把狗尾草留到了地里,而祖父教“我”分辨了谷子和狗尾草。而“我”心不在焉的听完后,就去玩别的了。在“我”的眼里,什么都是活的。我在这自由的地方,度过了“我”的童年。

  童年,的确是无忧无虑的、天真可爱的。作者在祖父的园子中度过了童年,而这也是给作者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快乐的。在作者的眼里,什么都是活的,这是为什么?因为作者在园子中觉得很快乐,所以认为园子里的一切都是快乐的、美好的;在作者的眼里,什么都是自由自在的,这是为什么?因为作者在园子中很自由自在,愿意怎么样就怎么样,所以认为园子里的一切都是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在作者眼里,童年是在她的记忆中最美好、最快乐的一段时光,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作者在祖父的园子中是快乐的、自由的,而祖父对她也有着深深的爱,那种包容的爱。

  是呀!在童年中我们一定有很多的有趣好玩的事情,把“不值”当成“不直”;把“洗面奶”当成“牛奶”;把“验铁”的“铁”当成“吸铁石”能够吸上的“铁”……这些虽然很幼稚、很天真,但是这些事情也为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是吗?所以,现在的小朋友们请珍惜你们的`童年吧!

  童年,如同海滩上五彩缤纷的贝壳,闪烁着,美丽着。《祖父的园子》,我也不会忘怀。

两个小八路读后感 第19篇

  记得一年前读这本书时,也许是因为心不够静,总是一目十行,很多句子只是扫了一眼,而今再读时,一字一句地读,心便真实地沉浸到这充满梦幻和童稚的诗中,沉浸到这淡淡的却又似铅一样沉重的忧伤中。

  最初认识到顾城,是看到他对爸爸说的一段话:“爸爸,我最神往的地方,就是你年轻时去过的西藏。我认为没有一个梦境,是睡在现代化的摩天楼里,它总是隐藏在云深雾浓处,冰山雪岭中。越高的地方,越接近天国。”看到这段话的那一瞬,我振奋了,仿佛在布满齿轮的城市,在狭小混乱的街巷中看到一个会唱很多安静而悲壮的歌曲的灵魂抬头凝望着接近黎明的天空,我听见他说:“我要心。”哦,是的,是的,我们的心在那最纯净的雪域,在那会盛开大片大片格桑花的布达拉宫的山巅,在那最接近天国的地方。

  在中考后,爸爸说要带我旅游,我便站在中国地图前,长久地看着西藏,长久地看着那块青紫色的版图,可是我放弃了这次去西藏的机会。因为我不知道,当我看到现代化的、被柏油马路分割得支离破碎的西藏时,我有没有接受幻想瞬间崩塌的能力。西藏在我的心中已然太过神圣,寄托了太多我的梦境。它如今现实的样子,我不愿、也没有勇气看到。或许,顾城也是这般,他一生都没有踏进西藏一步。

  顾城是一个悲哀的孩子,始终没有长大。他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凝视雨云下忙于搬家的蚂蚁,在护城河里游动的蝌蚪和鱼苗,在屋檐下筑窝的燕子和觅食的麻雀…… 可他不太凝视人,似乎人是种令人生畏的动物。就像。他从始至终都没有学会凝视现实。他一直神往古老的文明,崇尚清新的梦幻。只有在那远古的梦境中,他的眼睛,才有星云的流动。

  他是一个任性的孩子,一个被幻想妈妈宠坏的孩子。他希望,用彩色蜡笔在心爱的白纸上画出笨拙的自由,画下一只永远不会流泪的眼睛,画下最年轻的没有痛苦的爱情,画下未来,画下因为热爱未来而熄灭的心。他说:“我想在大地上,画满窗子,让所有习惯黑暗的眼睛,都习惯光明。”可是,他没有领到蜡笔。一个读过太多书的人,一个太过敏感而细腻的人,一个憎恶现实、与自己用幻想建起的世界相依为命的人,再多走一步,便会是整个生命和世界的坍塌。他在自己想像的完美世界上付出了所有的情感,然而这爱,却像最透明而清脆的琉璃。

  或许,他也曾挣扎着想要融入现实。他曾这样写过:“我像孩子一样,紧拉住渐渐模糊的你,徒劳地要把泡影,带回现实的陆地。”是呵,我明白,倘若让他接受现实,让他放弃那些从梦海深处升起的远古的梦境,对他来说,无异于毁灭。是的,在激流岛,一切还是真正地毁灭了。爱,把新鲜的死亡带来。像顾城这样透明而脆弱的生灵,无论如何都不适合整日出没于霓虹闪烁的地方,不适合在金融界赚大把大把的钱,不适合影视歌三栖,不适合政坛勾心斗角,也不适合活到七老八十、子孙满堂地坐着等待老死。惨烈而决绝地拒绝在锈蚀的死亡上寻找一丝生的空间,或许是他最好的选择。

  我愿意相信,天空和海上迸溅的水滴会覆盖一切,覆盖那无法寻找的坟墓。我知道,那时,所有的草和小花,都会围拢,在灯光暗淡的一瞬,轻轻地亲吻他的悲哀。

两个小八路读后感 第20篇

  《五猖会》记叙了作者儿时看到五猖庙会。五猖会是一个迎神赛会,难逢的盛大的庙会,十分急切兴奋。但在出发的时候,父亲却让鲁迅背诵一字也不懂的《鉴略》。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吧。父亲让鲁迅读熟,并背下来。待他读熟了,在父亲面前梦似的背完了,大家高高兴兴陪他出门。指出了强制的封建教育对儿童天性的压制。表现了家长与儿童在心理上的隔膜,以及感受到了作者受伤的心灵。体现童年鲁迅对“五猖会”的向往和背书时的无奈。

  有趣的是,鲁迅长大以后并没有忘记背书时的痛苦,反而忘记了那一年五猖会是什么样子,这体现了当时父亲的做法在鲁迅心里留下的阴影,想必那次的五猖会鲁迅过的也不是很开心。

两个小八路读后感 第21篇

  重读了多年前阅读过的中国当代长篇小说《林海雪原》,发觉此次重读经典所看所想的和原先所读到的有了很大的不一样。之前的我阅读这部书完全是出于电视剧《林海雪原》播出,很多评论说和原著如何不符,所以当时就想看看原著。

  我想也许正是这样的阅读初衷使我在第一次阅读《林海雪原》过程中更多关注的是书中所描述的传奇曲折的故事情节,而并非是故事思想和内涵本身。而此次我作为一名即将正式跨入党组织大门的一员去重新拜读这部经典,似乎受益斐然,也决不一样于前。下头我就对于我此次阅读印象比较深的地方,略谈下个人心得:

  一、历史的感动永不泯灭

  “以最深的敬意,献给我英雄的战友杨子荣,高波等同志”。这是全书的第一句,也是作者怀念战友赤诚的一颗心。看到此句,一种莫名的感动立马涌上心头。一九四六年解放战争初期,我军的一支精悍小分队,在严寒的冬天深入广大深山密林,在皑皑的东北雪原,凭借自我的大智大勇,与狡猾凶残的敌人搏斗、与恶劣的天气拼争,最终干净彻底地消灭了长期为霸一方、严重干扰我后方的土匪武装,这是这部小说的故事梗概。合上书卷,细细沉思,脑海中生动地展现的是一群骁勇善战而又不缺乏生动可爱的人物形象——即少剑波、杨子荣、孙达得等革命军人的英雄形象。他们为了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不畏层层险阻,“征服林海,踏透雪原”,应对流血牺牲毫不畏惧,只为了那一个心中执着的信念“真正地解放人民”拼搏至极,单纯而简单,却又艰难而伟大——我觉得我的感动源于此。

  我想这其中体现的民族精神和革命气节是我们不能难以忘怀的,而他们执着于信念、不懈奋斗的精神及勇气我想也同样值得我们反省深思。在我们缅怀革命先辈的同时,更应当思考如何去向他们学习,如何能更好地实现其中进取的现实意义。尤其在物欲横流光怪陆离的现实社会生活中,还有多少人能够拒绝各种诱惑专心于自我最初的梦想,只为一个信念坚持到最终,付出再多辛苦也在所不惜呢

  二、怀揣梦想,拼搏奋斗

  透过书本,你会发现浮现于脑海的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都有一个共同的鲜明特点——心中怀揣着高尚的梦想,执着地追求着自我人生的目标。无论是年青英勇的少剑波、足智多谋的杨子荣、攀登能手栾超家,还是身高力大的“坦克”刘勋苍,夜行千里的“长腿”孙达得、忘我拼杀的高波,小白鸽白茹等,他们都能够执着于信念,始终如一地坚持下去。这份动力来源于什么呢我想就是在于他们心中怀揣着高尚的梦想,有了梦想才有目标,有了目标就能看到期望。也正是如此,让无数浴血拼搏的革命战士能够看到胜利的曙光,让他们拥有了胜利的期望,才使得他们能够坚持战斗,十几年如一日,为了心中的梦想不断前进。

  是呀,怀揣高尚的梦想是人前进的动力,我相信每个人在进入大学之初都怀抱着早日成才的梦想。不一样的是有些人的梦想随时间和环境慢慢消逝,甚至走向堕落的深渊。所以,我们应当多阅读红色经典书籍,看看革命战士是如何长期以往坚持着梦想的,并且要去学习他们那种精神,那份执着,那股勇气。

  三、融入团体,学会团结

  此次的重读脑海中还经常会萦绕着一个词的含义,那便是“团体”。故事中的每一个革命军人,如少剑波、杨子荣等,团体已经完全深入他们的骨髓,同他们的生命融为—体了。对于他们来说“团体”已经完全不再是一个简单的字眼、词汇、概念,而是一股力量,一种战斗武器,一种生命灵魂。头可断,血可流,永远把团体利益摆在第—位,此志不可改。正是他们将“团体”进行了最好的诠释。

  不论什么年代,我们都是生活在一个团体里的。大家在一齐共同工作、共同学习,所以,每一个人都要克服自身的缺点,要正视自我身上有损人格魅力的弱点并不断加以改正,惟此,才能融人这个团体。把自我融人团体,成为其中的一员,学会团结,并把团体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样才能发挥出团体的作用。

两个小八路读后感 第22篇

  20xx这个新版本一出,之前所有的版本就都成了残本……一笑。

  对比之前人民文学的那个100章版本来看,当初英文翻译本删掉了大量心理描写,后13章几乎全都是干巴巴的剧情故事大纲,对于瑞全、金三爷、白巡长等人遇事后的想法几乎只字未提,角色形象大为减色。

  尤其是最后一章钱先生的“自白”,虽然感觉和整个故事家长里短娓娓道来的风格有点不搭(似乎视角突然变了),但是非常重要。

  为此得给发现了全本并翻译回来的赵先生磕头……^^

  另一方面,从翻译的情况来看,应该算是标准的上海译文风格,有点缺少老舍的京味儿,这也是很正常的。但读起来还是感觉有一点违和。

  举个例子,第88章里,瑞全杀了招弟的那一段里。

  人民文学的版本里用“亲”字的地方,新版都用了“吻”。

  旧版里招弟对瑞全说“咱们从前相好来着”,标准胡同小儿女的说法。新版的'译法是“咱们以前恋爱过”。

  旧版里招弟引诱瑞全“你拿情报来,我呢,就爱你”,说得十分不伦不类,符合她的身份和对感情的认知。新版的译法是刮辣松脆没语病的“你给我情报,我给你爱情”。

  区别很微小,应该是老舍原文翻译成英文时,洋人没法体会这种语言风格细节,字面意思直译了,而旧版翻译回中文时花力气去融合老北京风格吧。

  瑞全掐死招弟后的一段心理描写旧版里没有,只有一句让我觉得是《四世同堂》里忧伤度极高的“他仿佛又听见了她的笑声,多年以前的清脆的笑声”。

  新版里补了全文,这句话之后还有一句“那时她还是处女”。

  呃………英文版用的应该是vrigin这个词,译者直译回“处女”没毛病,但我总觉得这里如果翻译成“那时她还是个小姑娘”更好一些…………

两个小八路读后感 第23篇

  自然是我们的朋友,我们应该尊重自然,使自然得到最大的利用。——题记

  1912年的3月,南极的一个帐篷里,斯科特和他的伙伴们勇敢地走向死亡。而他们的对手阿蒙森,则意气风发的回航。对于这次探险的失败,茨威格是这样评价他们的:“所用这些在一切时代都是最伟大的悲剧”,但悲剧的发生总是有原因的,通过查阅大量的资料,我发现了……

  斯科特队伍里,有大量西伯利亚矮种马和少量爱斯基摩狗;阿蒙森的队伍里则全是爱斯基摩狗。狗能和人吃同样的食物,而马不可以。由于两支探险队的食物都是靠外界供给的,所以都出现了粮食危机。阿蒙森在到达南极点后,果断的杀掉了22只狗作为粮食,驾着仅剩18只狗的雪橇返回。而斯科特的雪地狗们因为饥饿袭击了他的马群,再加上南极的极地气候冻死、饿死了不少马,所以最后只剩斯科特五人自己拉着雪橇前进。

  西伯利亚矮种马不能抵挡南极的奇寒,而爱斯基摩狗在零下50度的天气里也能行走自如,一天走28公里轻而易举。因此阿蒙森一行人一路优哉游哉的驾着狗拉雪橇养精蓄神,每逢休息日还照常休息。斯科特的矮种马总是出现状况,有时还要用人来拉雪橇,自然行进的路程要比阿蒙森慢了许多。

  综上所述,我发现在什么样的地方要用适应那种环境的动物,才能做到事半功倍。例如在戈壁滩上最好的工具是“沙漠之舟”——骆驼。它们千百年来已经适应了那种干旱的气候,可以为人类做许多事;而在森林,我们可以骑一些驯良的大象,它们是最可靠的坐骑和保镖;在大海上,聪明的海豚可以帮我们渡过难关。所有的动物都有特殊的本领,但施展这些本领需要相应的地方。西伯利亚矮种马最适应的地方是西伯利亚平原地带,把它强带进南极,难免会失败。

  让所有的生物都有利用的价值吧!

两个小八路读后感 第24篇

  哈佛大学心理学家霍德华·加德纳教授认为认识世界的方式是多样的,并提出了多元智能理论。他认为人类至少有九种智能,除了语言和数学—逻辑智能外,还有音乐—节奏智能、视觉—空间智能、身体—运动智能、人际交往智能、自我反省智能、自然观察者智能、存在智能。这些智能对于现代社会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是非常重要的。我们的世界是多元的,人的智能也是多元的,因而我们的教育也应该是多元的。通过读多元智能这本书,使我对教学有了一些新的启发。

  在加德纳理论中,人的智能是多元的;而且这种多元是开放的,不是封闭的,人们将不断地对人的智能种类进行开掘,某种能力只要得到实践的和生理解剖的足够证据的支持,就可以进入多元智能的框架之中。

  ∴元智能理论使我们了解到每个人至少有九种智能,而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势智能,对于同一种事物,每个人都会运用不同的智能或智能组合,从不同的渠道、用不同的方法去认识它,理解它,表现它。可以说不论在哪种情况下,没有一种对所有学生都适合的好方法,因为在课堂上,每个孩子都有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所以我们的课堂教学也应该是多渠道、多元化的。教师应该寻求一种复合、多变的方法,因材施教;同时,教学内容涉及到各种智能,可以说内容的多元化也要求教学方式的多元化,满足学生不同学习方式的需要。

  传统的课堂教学中,单一的教学方法常常只能满足部分学生的需要,很大程度上抹杀了学生的个性,限制了学生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发挥。现代的课堂应当关注学生智能的差异,关注每个学生不同学习方式的需要,让学生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例如,我在上“童画三国”一课时,首先课前让他们反复阅读三国演义,收集许多与之相关的图片,为创作打下较好的认识基础。在“童画三国”系列的整体构思中,我极力想用色彩配合技法来展现“三国”。毕竟已经过去两千多年,它在时间上给人很远很“旧”的感觉,而我用何种技法能做得旧并且又很有画面效果呢?首先我为了让感觉统一,先定了一个主色调---赭石。然后寻找能够做“旧”并且能够显示出“三国”历史沉淀感技法。最后我们确定了现代彩墨,仿壁画,立体灯柱,立体草人四个部分。人物现代彩墨部分,是以单独的人物展现为主。让孩子们看完“三国演义”后,选择最喜欢的人物去表现。先和孩子们探讨人物的特点:外型的特征,面部,服饰以及武器等。让这些八九岁的孩子在2米长的画纸上构图,因为面积大,所以构图比例变形得生动而有趣。仿壁画部分,是以“三国演义”的着名故事情节为题材,例:火烧赤壁,桃园三结义等。孩子们在认真地反复地看了三国演义故事后,根据他们理解的故事情节进行构图,运用废旧报纸与立得粉先堆出人物和事物的形象,然后上色。

  灯柱部分是以仿古铜的技法制作的。背景是一年级的孩子用蝌蚪人物画的战争场面,很是生动。高年级孩子制作仿古铜面具,没有具体要求,允许他们任意地去设计与创造立体的人物或怪物的脸。有的孩子选择做马,我们也不予否定,毕竟这是孩子们的作品。老师只是教会他们技法而已。草人部分,是用最原始的乡间材料制作。稻草,竹条,棕麻,树皮等。张飞,战马,关羽在这些材料切割组合中诞生了,每每看着这些草人与马,我都会联想到老师和孩子们在制作过程中的点滴,现在我们最爱说:创作过程是最快乐的!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学习表现,在今后的教学中经常有意识创设这样的学习活动,以满足不同智能组合和学习方式学生的不同需要。这样,学生的学习兴趣必然会大增,会更加主动地投入到学习中,在当今大班授课的情况下,能逐步做到因材施教,让学生在最直观的、最自然的环境中,各项智能得到有效的开发。

  ∴元智力理论所倡导的尊重个体差异、尊重每一个体发展的思想,与这次新课程改革的方向是一致的,为我们挑战传统、形成新的有时代特色的课程设计思路提供了有意义的借鉴,它启发我们的教师“通过多元智力来教”、“为多元智力而教”。前者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被看作是我们对教育目的的新思考,后者则可看作是我们在教育方法上的新追求。“为多元智力而教”要求我们在进行学校课程设计时,摈弃原来只围绕一科而设计的惯有思路,而充分认识到不同学生的不同智力特点,对学生的多种智力一视同仁,强调使每一个学生的智力强项得到充分发展,并从每一个学生的智力强项出发,促进学生其他各种智力的发展。“通过多元智力而教”要求我们的课程在努力使不同智力都得到发展的同时,通过调动不同智力活动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不同作用,使用多样化的教学手段,极大地提高课堂教学的实际效果。理解多元智力理论,理解这一理论指导下形成的“学生观”和“教育观”和“评价观”,将有助于教师理解并积极地实践新课程。

  “多元智能”理论主张,评价一个学生应该从多元的角度,教学中应承认学生在发展过程中的个性差异,承认学生在发展过程中的不同发展水平,发现学生的优势智能,并通过恰当的评价强化他的特点,增强其信心,使学生获得成功感和自我价值感。

两个小八路读后感 第25篇

  并不能用有趣、精致、伤感来简单概括这本小书,之所以入得经典行列,许是手边有此一册,便真如一妙友相伴。

  ——题记

  或许有的人一生轰轰烈烈,或许有的人一生平平淡淡,又或许有的人活得碌碌无为,有的人却光彩夺目。沈复是哪种人,我不得而知。关于他的生平,百度也仅是寥寥数语。但这本充满清新率真、情真意切的书却能让人体会作者苦乐掺杂、至诚至爱的一生——沈复,他,已成经典。

  东坡诗云:“事如春梦了无痕。”在那些逝去的时光背后,星星点点都是回忆,若不以笔墨记录下来,未免辜负了那一路的风光与坎坷。在作者心中,为官作宰不足挂齿,与爱人琴瑟和鸣才真是一辈子难以忘怀。

  沈复的妻子叫陈芸,女红习得娴熟,通晓文学诗词,那一身才情颇受他之喜爱。每当看到“秋侵人影寿,霜染菊花肥”时,我总能体会到陈芸的蕙质兰心。这样一位妙人对于沈复更是耳鬓厮磨形影不离,爱恋之情无以言述。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当芸染了重病,只能在病榻上“两行眼泪,涔涔流溢”之时,我便能感受到沈复的心是怎样的支离破碎。等到她灵魂缥缈,怀恨辞世之时,我也忍不住呐喊,上天为何如此不公,让一对恩爱夫妻只可来世再见!这人生,果然曲折坎坷。

  本以为失去了芸的沈复会痛不欲生,追随妻子而去。但他没有,痛苦之后他平静地接受了现实,选择“不谙世事,不染红尘,远离世间悲苦极乐”的方式,独身一人云游四方。这又不禁让我想起了庄子的《逍遥游》,“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这是多么伟大的思想啊!“天道无为”是他之所想,“众人皆醉我独醒,众人皆浊我独清”就是他的追求。当夕阳西下,独自一人,登上山顶,拈须吟哦“兽云吞落日,弓月弹六星”,与酒光对饮,喝到微醺,人生如此,岂不快哉!

  沈复的一生俨如一块纯美之水晶,只见明莹不见显露明莹的颜色。只见精微,不见制作精微的痕迹。我相信这种淳朴淡然,恬淡自甘的生活,正如芸所说“布衣菜饭可乐终身”。这是否就是人活于世间的最高境界呢?浮生若梦,为欢几何?不用大喜大悲,大起大落,不落俗世。这或许便是这本《浮生六记》想要告诉我们的吧!

两个小八路读后感 第26篇

  滕梓帆《世说新语》是由南朝宋刘义庆等文人编写的一部主要记述魏晋人物言谈轶事的笔记小说。里面的小故事有一千多则,每一篇小故事都让我受益匪浅。

  一个人要想取得成功或获得财富,应当经过自我的诚实、努力。而华歆呢却总想着不劳而获,对于有着华丽车马的贵人十分羡慕,而把自我应当做的,努力读书提高自我的本事,实现人生目标忘到了脑后。这样的人喜欢投机取巧,为到达目的,什么坏事都能做得出来。所以,管宁看不起他,选择了和他断交。其实我们身边也有这样的人,爱贪小便宜,爱慕虚荣,总想不劳而获。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做事要专注,不能三心二意。“一寸光阴一寸金”,作为学生,我们上课时必须要提高效率,珍惜课堂的每一分钟,认真听讲,及时消化吸收所学的知识。学习之余,还能有时间做自我想做的事情,提升自我的综合本事。而我们身边有些人,却不懂得之个道里,课堂上尽管一声不吭,但始终处于游离状态,什么也没听进去,还不得不靠课后很辛苦地花很多时间低效率地补课。

  就拿“管宁割席”一文来说,这篇文章讲述了两件事,其一是,三国时期的管宁和华歆在一齐锄地种菜。他们看见地上有一片金子,管宁把金子当作瓦片一般,视而不见,依旧挥锄种地,而华歆却想要拿起来,据为己有。其二是,两人在一张凉席上读书,有华丽的马车经过,管宁不予理睬继续读书,可是华歆却丢下书本跑出门外凑热闹。管宁于是割席和他绝交。

  “学弈”这篇文章也同样令我印象深刻。弈秋是全国最会下围棋的人之一。他教两个人下棋,其中一人专心致志听弈秋的教导;另一个虽然看似在听,心里却想着有天鹅飞来,要拿弓箭去射它。即便两个在一齐学习,效果却天差地别。其实这并不是他们的资质有差异,而是因为做事的专心程度不一样。

  《世说新语》中尽管都是一个个小故事,可是都蕴含着很深的哲理,让我们感悟很多,真是一本好书。

两个小八路读后感 第27篇

  轻轻合上书,指尖缓缓划过封皮,心中仍有阵阵悸动,久久不能平复。这是一本集爱、死亡与生存的选择于一体的书,是一本回归人性,引人深思的书,也是一本无法让人轻易放下的书。

  15岁的单亲女孩迪伦的世界一片混乱,这让她觉得生活被笼罩了一抹灰色。迪伦勇敢地决定去看望未曾谋面的父亲,不幸的是,火车运行中突发交通事故,当迪伦拼命逃出火车时,发现眼前是一片荒原,而她也许是唯一的幸存者。

  远处荒原的山坡上坐着一个男孩,是她的摆渡人—崔斯坦,一个年龄与迪伦相仿的,有着金色头发与深邃的钴蓝色眼睛的男孩。迪伦不得不听从他的安排,在荒原上跋涉。途中,崔斯坦告诉了她事实的真相——她是唯一一个遇难的乘客,迪伦坦然接受了现实,这让崔斯坦不禁对这个年轻柔弱的灵魂产生了怜爱与同情。

  一路上,他们相知相依,穿荒原,过沼泽,攀高山,从恶魔凶狠的围攻中一次次死里逃生,抵达一个又一个安全屋,越是美好的时光越是以惊人的速度流逝,分别的时刻还是到来了,当迪伦跨过终点边界线后,她的灵魂也来到了天堂,这也意味着与崔斯坦永远的别离,没有崔斯坦的天堂对于迪伦来说只是一座华丽却荒凉的城堡。于是,她不顾灵魂会灰飞烟灭的危险,毅然决定原路返回寻找崔斯坦,在经历各种劫难后两人终于重逢,并一起回到了人间。

  在迪伦的灵魂通往天堂的路上,崔斯坦无疑是迪伦的摆渡人。他关心、保护着她,而迪伦从天堂返回荒原后想方设法与崔斯坦重回人间的时候,迪伦似乎又充当了崔斯坦的摆渡人。

  是什么让一个曾经怯懦胆小的女孩蜕变成为了爱情奋不顾身的勇者?在短短的几天时间内,迪伦已经更加勇敢、坚定了。她敢于直面内心的恐惧感,不惧怕困难与艰险,不再退缩,犹豫不决。在这方面发挥巨大作用的无疑是崔斯坦。他一路引导着她、安慰着她、帮助着她,开拓了她的视野,让她体验到了未曾有过的感情,使迪伦的灵魂完成了成长与救赎。

  生活中有许多细微的人和事,潜移默化地改变着你,也许是老师的谆谆教诲,也许是父母的苦口婆心,朋友不经意的问候,与路边流浪小猫小狗深情的对望……不要轻视这些细节,这可能是你灵魂的摆渡人在冥冥之中向你透漏讯息,这有可能改变你的人生。

  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中有一句经典的`台词:“怯懦囚禁人的灵魂,希望令你感受自由,强者自救,圣者渡人。”愿我们都能摆脱怯懦的囚笼,愿我们在他人的引领下充满希望,信念坚定,愿我们都能遇到灵魂的摆渡人,更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成为其他灵魂的摆渡人。

两个小八路读后感 第28篇

  我最近喜欢上了一本书,它叫《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主人公相信大家都知道,他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是资讯侦探。他的助手叫华生,是一名军医。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福尔摩斯的办案方式与众不同。每次遇到案件的时候他会先审问受害人或目击者的家人,再到现场仔细观察并从罪犯的角度看案子从而推理断定凶手是谁。他行动诡秘、办案时冷静严肃,正因为这样他办过的案子没有破不了的。因此,他成为了罪犯的克星。

  这本书只收入了有代表性的部分作品。福尔摩斯是充满智慧的神探,他面对曲折离奇的案件往往能够通过对细节的精确观察进行合乎逻辑的推理,一步步抽丝剥茧使案件最终真相大白。

  福尔摩斯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阴险狡诈的阴谋家斗智斗勇,生动的故事,神奇的推理让这本书更加精彩,这么精彩的一本书,请同学们也赶快看看吧,相信你也会喜欢的!

两个小八路读后感 第29篇

  今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再次 阅读了《林海雪原》,这次,我对这本书有了更深的见解。“林海雪原”这四个大字是战士们用鲜血凝成的,它们在我心目中更加得辉煌,更加得耀眼了。

  书中,我看到了一位位智勇双全的解放军战士。他们为自己的理想,更为祖国的伟大事业奋斗着。面对天险、穷凶极恶的匪徒旅长他们都从不惧怕。多谋善断的少剑波,有胆有谋的杨子荣,骁勇威猛的刘勋苍,坚韧忠诚的孙达得,粗俗诙谐的栾超家,忘我拼杀的高波,甜美热情的白茹,机智聪颖的董中松……在书中,战士们勇气十足,有谋有勇,在冰天雪地里与敌人斗智斗勇。他们抓获了匪首马西山、侯殿坤、李德林,枪毙了一百多名匪徒,活捉了二百多名匪徒,功绩巨大!

  我最喜欢外号是“坦克”的刘勋苍。他是个大学生,二三百分的高考题,只考了七十几分,但体育无所不精:滑板、自行车、滑雪、足球、篮球、乒乓球、保龄球、排球样样在行,他的体育真让人羡慕!侦查员杨子荣在一次任务中扮演“惯匪胡彪”,闯进三旅旅长座山雕的旅中探情报,他机智过人,装得很像。他和座山雕手下用黑话对话,匪徒说:“蘑菇,溜哪路?什么价?”杨子荣直起身来:“嘿,想啥来啥,想吃奶,就来了妈妈。想娘家的人,小孩他舅舅就来了。”杨子荣又问:“紧三天,慢三天,怎么看不见天王山?”匪徒道:“野鸡闷头钻,哪能上天王山?”杨子荣把大皮帽子一摘,在头上画了一个圈又戴上,把暗号发完了。

  作为一名小学生,要有自己的奋斗目标和理想,并具备坚定的意志、勇于拼搏的气概,有韧性、聪明机智的品质和决不放弃的信念,才不会因失败而放弃自己的理想。有了理想,我们就不会在人生的道路上迷失方向。

  《林海雪原》讲述的不仅仅是解放战争时期的斗争,更是战士们的一种智慧,一股勇气。

两个小八路读后感 第30篇

  我从小就有一个梦想,就是插上翅膀飞向蓝天,看一看白云多柔软、瞧一瞧太阳多明亮。读完了《小飞侠彼得潘》,我好羡慕彼得潘。

  彼得潘有三个朋友——温迪、约翰、迈克尔。彼得潘在他们家教会了他们三个飞行,就带三个人飞到了彼得潘生活的地方永无岛。在永无岛上温迪他们三个认识了图图、卷毛和五个小男孩,他们成了朋友。他们让温迪当妈妈,彼得潘当爸爸,真是太有趣了!永无岛上有无恶不作的海盗詹姆斯胡克和他的队员,还有印第安人。印第安人和海盗是一伙儿的。因为胡克作恶多端,永无岛上战争不断爆发,岛上几乎没有宁静的日子。尽管不幸事件接连不断的发生,彼得潘总能大显身手,想出妙计救出伙伴们。不过彼得潘也有缺点,那就是做了了不起的事情就瞧不起别人,自高自大。

  我喜欢彼得潘,喜欢他的智慧和勇敢。每当遇到危险,他总能用智慧化险为夷。他勇敢,每当遇到困难,他总能挺身而出。当然,人无完人,有缺点才显得他那么真实、那么可爱。感谢这本书的作者杰姆巴里,是他给我们写出了这本好玩、有趣的书,小飞侠彼得潘在他的笔下才变得栩栩如生。这本书我会永远珍藏的。

两个小八路读后感 第31篇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初看《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公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涵了一种道理。人们的最基本的本质就是为了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在实现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梁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过于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

  书中的主人公原本名叫吉哈纳,年过五旬,是一位绅士,虽说是地位显赫,但家境却也不宽裕。由于生活的清闲,这位绅士爱上了骑士小说,而且已经走火入魔,到了手不释卷,废寝忘食的地步。别人读小说,都只当消遣,对小说的情节多持笑料态度,而吉哈纳绅士则截然不同,他对骑士小说中的的荒.唐故事深信不疑,对小说中的骑士佩服得五体投地。渐渐地,他失去了理性,想入非非要去做个游侠骑士,全副武装,漫游世界,去克服一切的困难和险阻,消灭一切邪恶的,残暴的力量,锄强扶弱,见义勇为,名留千古。于是,他从老屋里找到了一件锈迹斑斑的祖传的一套盔甲,并异想天开地用硬纸做了一个面盔。可惜不太结实,他没办法,只好用铁皮条重新做了一个,这才将这面盔的事情算是完成了,接着,他又找来一匹老马,然后美其名曰驽马难得,趁着给马取名的东风,他又给自己取了个骑士般的名字,唐?吉诃德。然后又无比荒.唐地请一个客栈老板为他受了封,就这样,他开始了他的游侠骑士之旅。

  堂?吉诃德的骑士之旅可谓是滑稽透顶了,把风车当成巨人,把美丽的农家女当成公主,把一家普通的小客店当做被实施了魔法的堡垒。第一次出行被人打得动弹不得,被驮在驴背上回到村里;第二次出行最终以被人装在木牢里带回村里告终;第三次出行在被同村学士装扮的骑士打败后郁郁寡欢地重回故里,直到最终一病不起。

  如果说堂?吉诃德的存在于他本身是一出悲剧,那么堂?吉诃德临终前的清醒则是对于我们所有人的悲哀。“去年的雀巢,今年没有鸟。我过去是疯子,如今头脑已经清醒;我曾经是台?曼?拉的唐?吉诃德;如今,只是好人阿隆索。吉哈纳。但愿我的悔悟和真诚能够换回诸位从前对我的尊重。……”唐?吉诃德的这番话出现在他生命的终点似是所谓的清醒却更像是他对现实的一种妥协,这其中包含了一切的辛酸与凄凉,讽刺与无奈。当唐?吉诃德的最后时刻终于到来时,他遗嘱的公证人刚好在场,他说,从未在任何一部骑士小说中看到过任何一位游侠骑士能像唐?吉诃德那样安祥而平静地死在自己的卧榻之上。然而事实上,他却是一对矛盾中极大的一个受难者,不平的冤魂。

  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中一方面揭露批判社会的丑恶现象,一方面赞扬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贫济弱等优良品德,歌颂了黄金世纪式的社会理想目标。所有这些,都是人类共同的感情,它可以穿越时空,对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具有现实感。

  我个人在觉得堂?吉诃德在滑稽之余,上文所体的追求梦想的精神,也的确是蕴涵在他的内心当中。对唐?吉诃德这个看法,在嘲笑之外却也带着一种淡淡的敬佩。毕竟再经受了重重挫折之后还能为了自己的理想不懈奋斗的人的确是百里挑一的。这种精神,唐?吉诃德如果运用得体,不去追寻什么骑士道,而去专注于其他的事业,我们也很难否定他不是一个成功人士。为此,笑过之后,却也为他深深的惋惜。

  本书中一些所谓的配角也给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如浪子回头的费兰多。费兰多故事本可以诉说一下,但在这里为了节省篇幅,也就不再提及了。还有善良聪明的神父。高明睿智的参孙学士。以及同样傻但对主人忠诚的骑士侍从桑丘,桑丘算得上是本是中的第二大可怜人了,被堂?吉诃德的“花言巧语”骗得了桑丘的信任。使得桑丘答应做了唐?吉诃德的侍从。从那以来我们的桑丘就没少受苦,在客店里被人用毯子包起来扔来扔去的戏弄,又被大家一起把他蒙在鼓里把他当作一个笑料,但是桑丘却以惊人的毅力为了自己根本不可能得到的所谓堂?吉诃德口中的“海岛总督”而坚持着。就凭这份坚毅,我们不得不对这个小丑角色投去钦佩的一瞥。桑丘直到最后也被蒙在众人设计好的圈套里。他虽如愿以偿地当上了海岛的总督(实际上是一个小镇),但自始至终,因为唐?吉诃德给他开的骑士玩笑而被迫去做做一件件的荒.唐事。

  《堂吉诃德》每一个读者都会对堂吉诃德骑士的主观臆想和不切实际而哈哈大笑,然则,堂?吉诃德不仅仅具有令人发笑的地方,更有令人敬佩之处,每一个深刻的读者,都会在这位大名鼎鼎骑士的荒.唐行为里,看到他的执着而公正的品质。他嫉恶如仇,总是正面向他的“敌人”发起不屈不挠的冲锋,他从不从背后捅刀子,更不用说用下流的中伤和恶意的诽谤来进行战斗了。然而,堂?吉诃德骑士这种令人敬佩的品质,在如今这个时代已经荡然所剩无几了,尤其是在人类社会一些非公开的场合,这种品质早已无影无踪,譬如,在令人眼花缭乱的网上,我以为就很难看到堂吉诃德“公正”的品质。

两个小八路读后感 第32篇

  今天,我读完了《雪域豹影》这本书——好感人呀!现在让我给大家讲一些其中的内容吧!

  在日曲卡雪山,有一只叫阿灿霞的母雪豹和公雪豹——日食生一起出去找食物,实然,随着一声日食生“哟……”的叫声和雪块落地的响声,日食生落下了悬崖。后来,阿灿霞找了一只名叫泥雪滚的公雪豹做三只小幼豹的父亲,在后来的日子里,这只公雪豹为了救幼豹差点英勇牺牲。

  一次,一只叫白老大的幼豹掉进了泥潭里,泥雪滚看见后,就不顾一切地跳下了泥潭,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白老大从泥潭里托出来,自己却差点在泥潭里面出不来了。

  又一次,一只叫银老二的幼豹在野外被狼獾咬伤了,银老二伤得很严重,腿都差点断了,走不成路,因为要照看另外两只幼豹,阿灿霞决定让泥雪滚留在野外照看银老二。有一天下大雨,为了不让受伤的银老二被雨淋湿,泥雪滚就用自己的身体替银老二遮风挡雨。过了一个月后,当泥雪滚带着伤已痊愈的银老二回家时,阿灿霞发现泥雪滚又老了许多。

  还有一次,阿灿霞被猎人抓走后,最小的幼豹花老三快饿死了,这时的泥雪滚又老又弱(阿灿霞失去日食生后,为了生存只好选择了又老又弱的泥雪滚),它挺而走险进入豺群,咬死了一只幼豺回去喂给了花老三,花老三才没有被饿死。

  ……

  泥雪滚可真伟大,他的父爱真地感动了我!做为动物的泥雪滚对不是自己亲生的幼豹这么好,那我们人类不是应该做得比它更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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