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工作规章制度 第1篇
为了规范管理,给大家提供一个舒适、安全、整洁的实验环境、进入电子工作室的学生有如下职责
1、自觉维护电子设计工作室的所有仪器设备,除了管理学生外,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拆装仪器,有意损坏设备按原价赔偿。爱护仪器设备,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安排维修,提高设备完好率。
2、同学们在进入实验室前,务必搞好个人卫生,不得将脏物带入室内,进入实验室应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或打闹,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抛纸屑杂物,每组人员每天安排人员打扫卫生,同学们应自觉维护卫生。要保持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整齐清洁。
3、每组队员要按照老师规定的时间来完成实验任务,在每周五交实验耗材,周六将每组的问题上传群共享,由指导老师周一老师相关老师来进行指导,周三将实验报告及实验成果展示给指导老师。
4、在集训期间每天培训时间从6月16日-8月18日结束,每天作息时间是早点8点-12点,下午2点-6点,晚上7点-10点。每天按时到电子工作室准备比赛并签到。
5、学生进入电子设计工作室需要填写“电子设计工作室签到表”。负责“电子设计工作室”的同学离开时需要把电源总开关关掉,并锁好门,注意防火防盗。
人员工作规章制度 第2篇
聘请外国文教短期讲学专家,是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促进国际合作的重要途径之一。为了进一步发挥聘请专家的学术、经济和社会效益,进一步加强聘专项目的申报及专家的选择、申报审核、接待、目标管理的工作,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的短期外专,指来校工作一周至三个月(含一周)的国(境)外专家。
第二条 学校鼓励各单位聘请高层次短期外专来校进行合作科研、技术攻关、授课讲学或其他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拟聘专家应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及专业水平,其研究专长应与聘请单位申报项目紧密结合,对我校学科发展、实验室建设、人才培养和成果推广工作有较大的促进作用。根据学校实际需要,也可选聘目前在第一线从事科技前沿研究、掌握最新信息和动态、能够解决项目实际问题的中青年学者。
第三条 聘请短期专家原则上采取立项申报的办法。聘专项目主要是指重点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以及与国民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和科研攻关、高新技术开发应用、产学研结合的项目。
第四条 加强对短期外专项目管理,突出成果效益,并重视成果的总结、评估、汇总、上报和推广工作。
第二章 申报手续和程序
第五条 聘请短期专家项目包括(详情见每年具体通知) :
1. 教育部聘请外国专家重点项目和普通项目;
2. 教育部“海外名师”项目;
3. 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引智项目;
4. 上海市外国专家局高端外国专家项目;
5. 东华大学国际大师课程项目(研究生部负责)。
第六条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教育部和上海市外国专家局要求,每年9月份左右报送下一学年聘专项目。(详情见每年具体通知)
第七条 国际合作处在接到教育部及外国专家局等上级主管部门通知后,即在校园网公开发布信息,指定专人负责并解释资助对象、范围和额度等相关细节。
第八条 国际合作处负责组织教育部、外国专家局资助评审工作,评审专家由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一般选择相关专业方向专家5~8名进行匿名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园网信息公开栏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主管校长签批报上级主管部门。如公众对评审结果有异议,须实名提出,由国际合作处组织复评,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
第九条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填写《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项目成果报告表》,并附发票原件,报送国际合作处审批。审批核对无误后,可按照财务处相关规定执行报销。国际大师课程项目经费管理以研究生部通知为准。
第十条 如需临时更换短期外专人选,相关学院或部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国际合作处。拟聘短期外专如需延期到访,其来访时间不得晚于申报当年12月31日。
第三章 管理和评估办法
第十一条 依托项目聘请专家实行项目负责人制,明确职责,保证项目预期目标和效益的实现。
第十二条 职能部门对聘专项目进行跟踪,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第十三条 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项目获得的经费必须保证聘请效益。项目负责人必须作好聘请效益和成果的总结工作以及相关情况的收集和汇总工作。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校长办公会议负责解释。
人员工作规章制度 第3篇
1、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
2、不得经营与该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厂商的职务。
3、全体员工必须时常锻炼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期能提高工作效率。
4、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5、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故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核准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6、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7、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包括生产资料及复印件)出厂。
8、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始得离开。
9、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及更衣室、宿舍环境清洁。
10、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以及抽烟,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危险。
11、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12、全体员工必须了解,惟有努力生产,提高质量,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两利的目的。
13、各级主管单位负责人必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者情绪,使部属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14、在工作时间中,除主管及事务人员外,员工不得打接电话,如确为重要事项时,应经主管核准后方得使用。
15、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人员工作规章制度 第4篇
一、外籍教师应按照学校制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进行教学,每学期开始后的两个星期内,要结合本人开设的课程,向所在教研室提交书面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完成方案中确定的各项内容。学期结束前,应对实施的情况作出书面总结,并提出改进教学的建议和措施。
二、外籍教师应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确定的授课时数教学,如要增加或减少,可向所在教研室主任提出,经协商后报院、系负责人批准。必要时,报请校领导批准。
三、外籍教师采用的教材,由教研室主任或有关人员与其协商确定。必要时,由院、系领导参与确定,欢迎外籍教师推荐、提供或协助引进国外先进的教材及视听辅助材料。
四、外籍教师可以根据教学大纲和学生的实际水平用多种方法进行教学,鼓励外籍教师对新的教学法进行实践和探索。
五、外籍教师应对学生严格要求,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主动征求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并认真布置和批改学生的作业,努力做好课外辅导答疑工作。
六、外籍教师应做好学期结束时的课程复习和考试准备工作,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认真地主持学生考试,评分评语要力求准确、客观。
七、外籍教师应参加所在教研室组织的有关研究教学的活动以及教学小组的备课活动,与中国教师相互合作,切磋琢磨,共同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八、外籍教师应接受院、系领导及教研室主任等以听课或其他方式对教学情况的检查。
九、外籍教师应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学期开始,必须按学校的日期到校上课;学期结束,应按学校规定的日期离校。如需变化,须提出申请说明情况,经相关院、系领导批准。学期中,不可随意调课,如有特殊情况,须报请学校教务处批准,上课应不迟到,不早退。
十、外籍教师因故不能上课,应办理请假手续,事假一天以内须经教研室主任批准;三天以内须经院、系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须经院、系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请校领导批准。病假须有医疗部门的病休证明。事、病假期间的待遇,按有关合同或协议中的条款处理。
十一、外籍教师未经所在教研室和院、系领导同意,不得承担校内外其他劳务事项。
十二、外籍教师在课堂上不宜讲授与课程无关或关系不大的内容,不可进行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十三、外籍教师教学成绩显著者,学校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教学表现不良者,给予批评教育;教学态度不好,不能完成教学任务,经劝说无效者,院、系里有权予以辞退或向有关主管部门建议辞退。
十四、在实施中如遇本条例未涉及之事项,可由教研室或院、系领导与外籍教师本人协商解决
人员工作规章制度 第5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条公司上班时间为8:30—12:00,13:00—17:30(可分为夏季、冬季作息时间)。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条公司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6天工作周制度。
第四条由于公司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遵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
第四章:考勤范围
第六条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办法
第八条公司实行视频考勤制度,员工每天上下班必须视频登记。
第九条员工忘记视频打卡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十条: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请假(销假)
①请假
A、集团公司机关及所属企业规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
B、请假程序:请假员工要填写请假条(到公司行政部领取统一假条),注明原因、请假天数,各部门经理签字后方可休息,假条存放在考勤员处,作为日后发放工资的依据。
C、批准权限:一般管理人员请假3天以内由直接上级批准,3天以上报本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请假需总经理批准方可休息。
D、病假:持县、市级医院证明,员工可请病假;员工因受伤或遵医嘱休息,方可休病假。
E、事假:因私事须请事假的,须本人先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可享受事假。
②销假程序:
A、在假期内返回工作岗位的,需及时到考勤员处销假,如不能及时销假的,在假期内的按缺勤处理;假期已满的按旷工处理;
B、如在假期结束后不能及时返岗的应及时和考勤员及主管领导联系申请续假,带返岗后及时补办续假证明并报于考勤员。
5、出差,因公司派遣出差的要出差前报备。
6、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调休,调休要提交调休申请。
第六章:考勤统计与绩效
第十一条公司考勤工作由部门负责人全权负责。
第十二条每月xx日—xx日,为一个考勤周期。
第十三条各部门需于每月号之前上报考勤。包括考勤统计表,电子考勤记录单。
第十四条考勤与绩效工资挂钩:
1、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的均按迟到、早退处理;
2、迟到、早退每次扣除日工资的50元;
3、因公外出、请假经部门经理书面证明除外。
4、旷工:
①未经请假、假满未续假、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未到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②员工旷工除不发薪资、津贴外,按每旷工一天按照xx处罚。
③当月旷工5天,全年旷工累计7天,予以劝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