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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物的管理制度

2024-09-07 00:42:01文秘写作

关于读物的管理制度(精选34篇)

关于读物的管理制度 第1篇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文件要求。(课外读物承载着重要育人功能,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范围:

  是指除教材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的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二、成立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小组:

  由潘海澜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阮喆主任任副组长,语文学科组长、图书馆馆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依照相关规定,管理小组成员严格把关,禁止以下类型读物进校:

  (一)非法图书

  1.违反《宪法》《刑法》《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司法解释有关规定的侵权,盗版等非法图书。

  2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包括下列内容的'图书: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4)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视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宣扬邪教、迷信的;

  (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宣扬淫秽、赌博、恐怖、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和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图书。

  4.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图书。

  5.非正规渠道进口的境外图书。

  6.假借和伪称名人和外国人名义出版的伪书。

  7.有关部门明令停止流通的图书

  (二)不适宜图书

  1.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

  2.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存在偏差的;

  3.宣扬狭隘民族主义和种族主义的;

  4.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5.科学概念、原理等出现明显错误的;

  6.不适合中学生心智发展水平、认知理解能力的(教师用书除外);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格调低下、思想内容不健康的,含有恐怖、残酷、色情等内容的。

  三、完善长效机制

  (一)图书馆馆配藏书

  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要求,把《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作为馆配图书的主要参考依据,按照“凡进必审”原则,新增馆配图书目录需提交课外读物管理小组审核,把好图书馆新增图书入口关;定期开展图书剔旧更新,确保图书馆每年生均新增(更新)纸质图书不少于一本,逐步减少教科书同步练习、习题集、试卷、考试辅导等图书资料做为馆藏,不断优化馆藏结构,提高馆藏质量。

  (二)学生自有课外读物

  各年级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自有课外读物,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庭藏图书进行排査,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及时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三)其他

  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任何个人和部门不组织任何学生进行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考核,凡触犯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的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关于读物的管理制度 第2篇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以及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意见,根据《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及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做到一个坚持,五个体现即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求,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现就做好我校中小学课外读物、校本教材管理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学校成立读物进校园审核小组。

  二、学校严格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采购规范的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含数字出版产品),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三、学校清理班级和图书馆所有书籍,保证校内图书符合要求。

  四、学校每学年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向孩子推荐课外读物,设立班级读书角,优化校园阅读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五、学校对孩子携带进入校园的读物进行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及时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六、家长应在正规渠道购买课外读物,重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购买符合孩子认知发展水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积极向上的正版书籍,对于不适当的书籍要及时禁止阅读。

  七、保证孩子每天课外阅读时间不少于30分钟,倡导亲子阅读,教育孩子爱护图书。

关于读物的管理制度 第3篇

  为了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教材〔20xx〕2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恒德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制度》。

  本制度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我校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一、课外读物管理原则

  (一)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二)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三)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四)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五)适度性。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二、课外读物推荐标准

  (一)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二)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四)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三、坚决抵制的课外读物

  凡是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我校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四、管理工作原则

  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成立由校长当组长,年级分管领导为组员的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自查工作组,严格把好审核关。

  五、课外读物推荐要求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严格按照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管理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我校不组织统一购买。

  (三)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六、控制课外读物渠道

  (一)不允许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二)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读书角,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

  (三)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七、学校监督机制

  学校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学校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关于读物的管理制度 第4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以及大埔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五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丰富学生的阅读内容,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工作。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加强对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让学生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特制定银江镇中心小学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制度,请全校师生遵照执行。

  1、严格读物管理,净化阅读环境。学校要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的“十二种情形”对不适宜的读物进行定时清查,杜绝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读物资料流入校园。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结合实际制定合适本校学生阅读能力的推荐书目,向学生推荐经典类和前沿类的优秀读物。

  2、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学校可建议家长多带孩子去书店、图书店,以学校推荐书目重点,为孩子购买一些适合的书籍,如:“快乐读书吧”的推荐书目。培养学生从小爱读书、勤读书的好习惯。

  3、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4、营造良好读书氛围。建议家长每天要抽出时间和孩子一起读书,分享读书成果,营造家庭读书氛围。

  5、建议给学生准备一本读书记录本,记录读书过程中的点点滴滴,养成“不动笔墨不读书”的好习惯。

  6、鼓励学生参加读书活动。教育孩子爱护图书,不随意损坏图书;鼓励孩子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读书活动。

  7、加强图书室建设。加强我校图书室建设,定期更新图书,提高图书室的使用率。利用好班级图书角,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多阅读,丰富阅读体验。

  8、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关于读物的管理制度 第5篇

  为了落实“五项管理”精神的要求,营造良好的阅读环境,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审核制度。

  一、成立审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对进校园的课外读物做好审核,杜绝各种商业宣传进校园,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备案与登记工作。

  二、审核要求

  1、课外读物进入校园都要经过教师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经教师会议通过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凡发现包含色情暴力、网络游戏、商业广告等内容及链接,要求立即停止发放,依法清理整顿传播色情、低俗信息等违法违规和不良信息的课外读物。

  3、要确保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的内容在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等方面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要求,体现素质教育导向。要以“有效服务教育教学、不增加教师工作和学生课业负担”为原则。合理选用课外读物,严格控制数量,防止影响正常教育教学。

  4、凡未经备案审查的课外读物,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传播,不得在课外统一组织或要求、推荐学生阅读未经审核备案的学习类课外读物。对违规传播、疏于管理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要严肃问责。

  5、严格对标对表核查,是否有《出版管理条例》的`12条负面清单列举的书籍。

关于读物的管理制度 第6篇

  为了切实做好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语文课程标准》为依据,以“大语文”教育思想为指导,以大量阅读为主要途径,促进少年儿童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树立正确价值观。让学生有好书读、会读好书,从学习阅读到阅读学习,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为学生量身定做适合的成长书单,并鼓励教师多将经典引入课堂,作为教育教学素材,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

  二、具体措施

  1、遵循一科一辅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和《甘肃省中小学生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教学用书管理,根据教学用书目录订阅教辅资料,切实减轻学生学习负担。

  2、学科教师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推荐学科相关的课外读物,要求老师们在给学生推荐读物的时候要详细了解,自己先翻阅,不能盲目推荐违规读物或者不适合学生阅读的读物。

  3、探讨学科内容与课外读物有效结合;研究利用课外读物,如何更好地拓展学生视野。4、严格读物管理。将教育部发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发给家长,作为家长给学生选书的依据。引导家长在正规书店购买正品书籍。

  5、建设好学校图书室及各班阅读角,学校图书馆有序开放,并定期开展读物排查,推进书香校园的建设。

  少年儿童阅读习惯的养成,离不开家长的言传身教与社会良好阅读氛围的浸染。学校将与家委会合作,定期开展“亲子阅读”和书籍分享活动,一方面及时了解少年儿童读物内容,结合少年儿童兴趣甄选出有益、有趣的课外读物,丰富、引导少年儿童选择;另一方面鼓励家长从自身做起,努力提升阅读品位、培养家庭阅读习惯、创设良好阅读氛围。鼓励学校、家长充分联动社会资源,组织“读书节”“分享会”等相关阅读活动,将阅读习惯的养成从学校延伸到家庭、社区,以社区为辐射中心营造“书香社会”的良好阅读氛围,让学生在纯粹的阅读体验中领略“阅读之美”,充分享受阅读乐趣。

关于读物的管理制度 第7篇

  1.只对本校师生开放,使用校园一卡通借阅读物,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校外借阅需履行报批手续。

  2.学生每次可借阅一册,教师每次可借阅两册。

  3.读物借阅期限为 15 天,到期未读完的需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不超过两周。所借读物学期结束前两周必须归还。

  4.教师在正常工作期间随时借阅,学生在规定的开放时间借阅。

  5.借书时,自觉排队,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喧哗打闹,不得带入私人物品。违反者,管理员有权制止或劝其离开,执意不服从者,报教育处计入班级管理量化。

  6.爱护读物,保护好书本外部的书标和内部的条形码,读物如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7.借阅读物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归还的,读物管理员将未归还名单及时通知所在年级处室,督促归还。

  8.学生离校前或教职工调离本校前,均需还清借阅读物资料,并履行签字手续。

关于读物的管理制度 第8篇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核到位,规范课外读物推荐使用。

  1、成立“审读专家库”

  学校成立读物选购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校务会成员、语文教研组长、图书馆管理员、家长代表组成课外读物“审读专家库”。

  2、加强选书环节

  一是清单预审,学校选购课外读物需制定详细的清单明细,对课外读物的内容、适用年龄段、推荐指数、质量、出版社等信息进行详细的预审,对符合标准的予以推荐。

  二是联合推荐制,学校课外读物需由3名以上“审读专家库”成员联合推荐方能上报选购计划。

  三是确认审核制,读物选购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推荐的课外读物进行逐一审核,全员通过方可进行采购。

  (二)定时清查,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

  1、全面摸底清查

  学校以学期为单位,教导处牵头,期初、期中、期末对读物(学校图书馆、班级图书角)进行全面摸底清查。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的十二条负面清单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

  2、设立 “图书观察员”

  各年级每班设立2名学生“图书观察员”,他们负责对班级出借、归还图书中的破损图书进行整理,就读物细节问题进行上报。

  3、发放告家长书

  配合学校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合理选择,明确课外读物的质量要求,营造健康向上的阅读氛围,形成家校最大的教育合力。

  (三)日日书香,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

  学校始终坚持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1、阅读课

  每周三下午的综合实践课以班阅读,通过活动,激发学生阅读的兴趣,培养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2、日日书香

  学校制定读书评价方案及考核细则,设计不同学段读书卡,推荐各年级阅读书目,正确引导学生选好书、读好书,确保每天阅读不少于半小时。

  3、读书成果展

  每年六月份以班进行读书成果展示,学校根据各班阅读汇总情况,学生评价情况等细则进行考核评分,评出“优秀读书班级”、“读书小明星”、“优秀辅导家长”进行表彰。

  4、项目式阅读活动

  结合红色阅读活动,学科联动,进行项目式阅读活动,体现阅读的多维效度,发挥阅读的育人功能。推荐起来,流通起来,阅读进来,吸收起来,积蓄起来,健康读物的功效就能显现出来。日积月累,师生生命的厚度、宽度和深度就自然拓展,受益终身。

  (四)有效管控,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1、经学校同意推荐的课外读物,坚持学生自愿购买原则,学校禁止任何教师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不得统一组织购买,对受捐赠读物也要经学校审核把关。

  2、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关于读物的管理制度 第9篇

  作业管理

  1.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确保小学阶段作业不出校门,随堂作业在校内完成。

  2.科学合理布置作业。教师应根据教学目标,布置适量的课外作业,不得超过课标要求;布置作业要注意加强基础训练,培养基本技能,针对不同学生可布置不同要求的作业。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批改作业。

  3.坚决控制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组织1次期末统一考试,三至六年级半期和期末各组织1次统一考试。小学六年级不参加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

  4.教师应教育学生独立按时完成作业。教育学生养成先复习、后作业、及时订正错误的习惯。教育学生解题力求正确、合理、规范,在此基础上求速度。教育学生字要写得规范、清楚、端正。对作业不规范、抄袭作业等现象要严格教育改正。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不断提高学习成绩。

  5.教师应及时、认真规范批改作业,注意吸取从作业中反馈的信息,及时讲评分析作业或调整教学计划。教师可根据教学内容与学生情况采取面批形式。严禁出现由学生或家长代批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6.年级组要统一作业簿的用途,对各类作业的格式要有明确的要求。

  7.教学部定时检查各班学生的作业,对作业量、作业批改、作业设计及时进行反馈,并公布各班各科检查结果。

  睡眠管理

  良好的睡眠有利于大脑发育,增强抵抗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习水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五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以下制度:

  1.各班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学生提早到校,不得随意延长在校学习时间,造成学生休息时间不足、就餐时间无法保障,影响和制约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引导孩子健康生活。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上健康网站,不沉迷网络游戏,不用手机刷屏,规律学习生活,按时作息、不熬夜,保证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

  3.通过家长会、微信群等其他方式与家长沟进行宣传教育,建议作息时间如下:

  起床:6:30

  早餐:7:00-7:20

  上学:8:00到校

  中午:12:00放学

  午餐:12:40

  午休:13:00-13:50

  下午:14:30到校

  放学:17:30(课后服务)

  晚饭:18:30

  家务劳动:19:00-20:00

  睡觉:20:30

  手机管理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和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禁止学生将手机带进课堂。

  2.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按不同情况进行批评教育。

  3.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班主任处理。

  4.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通讯,必要时可以请求班主任提供通讯服务。

  5.每班发放一个手机存放箱,特殊情况需带电话手表的学生,进校园将手机交给班主任保管,放学时及时返还给学生。

  6.班主任向学生宣传正确合理利用手机等通信设备,沉迷与网络为身体带来的危害。

  7.学校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以取得家长的认同和配合。

  读物管理

  为加强我校图书室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和管理,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根据贵州省《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图书室基本任务:

  1.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采集各类文献信息,为师生提供书刊资料、信息;

  2.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

  3.指导学生课内外阅读,开展文献检索和利用知识教育活动;

  4.培养学生收集、整理资料,利用信息的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5.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二、图书室管理人员

  1.选聘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热爱图书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图书馆管理工作,并将图书馆管理工作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的常规管理。

  2.应具备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基本的图书馆专业技能和计算机操作技能,经培训后持证上岗。

  三、图书、读物管理与使用

  1.图书室应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的需要广泛采集国内外相关图书资料,积极按照《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并兼顾教师配备各类读物,丰富学校图书读物。为学生量身定做适合的成长书单,并鼓励教师多将经典引入课堂,作为教育教学素材,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

  2.图书室的藏书,应当包括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各类图书和报刊,供师生使用的专业书籍。图书室藏书应做到结构合理,要按《中小学图书馆(室)藏书分类比》配备。

  3.图书室藏书量应逐步达到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藏书量》的规定标准。每年按照《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更新图书。

  4.凡进入学校的图书、报刊等读物,要严格审查,严禁非法、思想不健康、不适合中小学学生阅读的读物进入学校图书阅览室。

  5.图书室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实行全面开放制度(配备大队部学生协助管理图书室),最大限度地满足师生要求,充分提高图书馆资源的利用率,发挥图书室的服务功能。

  6.按照贵州省教育厅的三个三分之一进行图书管理,即图书室、走廊读书角,班级读书角分别按照比例存书,要开展好外借、阅览、宣传推荐等服务工作,并发挥走廊读书角、班级读书角的作用,使生均借阅率逐步提高。

  7.图书室要配合学科教师组织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指导并逐步开展图书情报教育课、图书和图书馆知识介绍、工具书使用方法、图书的选择和读书方法以及读书卫生知识等方面的指导。

  四、图书读物借阅

  1.图书室的各种图书、教学杂志等供本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借阅,凭借教职员工岗位证、学生证借阅。

  2.借书时必须自觉维护秩序,严格按手续办事,手续齐备后方能带书出本室。

  3.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4.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扛、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进行批评教育,情况严重者按图书原价赔偿。

  5.应执行按期归还图书,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者,必须在最后之日补办续借手续。

  6.教职员工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图书室的签章是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依据。

  7.每次只限借1-2本,借期为两周。

  体质健康管理

  1.认真上好体育课,确保学生掌握1--2门体育技能。

  2.积极参加阳光体育锻炼活动,确保学生每天校内外锻炼各不少于1小时。校内通过大课间、课间十分钟、眼保健操、体育社团、体育兴趣小组等多形式完成;校外主要通过家长监督劳动教育、居家练习等多形式完成。

  3.完善场地器材管理和使用制度,保障各类运动器材科学合理使用。

  4.每年定期组织冬季体育节。

  5.扎实开展篮球、足球训练活动,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体育竞赛活动。

  6.要求学生合理膳食,健康成长。

  7.规范坐姿和学习习惯,避免近视。

  8.认真做好体育健康测试工作和体育年报工作。

关于读物的管理制度 第10篇

  一、学校严格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采购规范的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以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等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含数字出版产品),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二、学校每学年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向孩子推荐课外读物,利用图书馆、班级读书角,优化校园阅读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三、学校对孩子携带进入校园的读物进行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及时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四、家长应在正规渠道购买课外读物,重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购买符合孩子认知发展水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积极向上的正版书籍,对于不适当的书籍要及时禁止阅读。

  五、保证孩子每天课外阅读时间不少于30分钟,倡导亲子阅读,教育孩子爱护图书。

关于读物的管理制度 第11篇

  教育部印发了《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__〕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旨在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为贯彻落实《管理办法》,现根据市教委专项会议精神及《徐汇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办法》要求,不断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规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程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丰富拓展教育资源,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

  2、对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进行遴选、审核、推荐和把关,对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读物资料,一律禁止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3、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不得组织统一购买。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4、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成效;

  5、对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现象以及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行为进行有效管控;

  6、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开展读书节、书香校园等阅读活动。

关于读物的管理制度 第12篇

  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三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中小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中小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五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六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欠发达地区规模较小的学校,可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推荐。

  第九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一条中小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书香校园建设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相关表彰奖励中,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第十二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情况开展抽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了解和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根据需要开展专项督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情况纳入督导范围。

  第十三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关于读物的管理制度 第13篇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依据教育部印发《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推荐原则

  (一)方向性。

  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二)全面性。

  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三)适宜性。

  符合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四)多样性。

  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五)适度性。

  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三、具体实施

  具体实施要求见《x学校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

  四、管理监督

  1、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加强对图书馆购买、教师推荐、学生携带进入的校园读物管理。

  2、定期开展有关课外读物的问卷调查,及时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关于读物的管理制度 第14篇

  一、指导思想

  课外读物作为育人的重要载体之一,在帮助学生开阔视野、陶冶情操、增长知识、启迪智慧、提高综合素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让学生通过阅读课外读物,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让每一个学生都热爱读书,学会读书并在读书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成立“课外读物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实施目标:

  (一)通过课外读物的推荐,在班级甚至是学校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一)通过课外读物的阅读,在班级甚至是学校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

  (三)通过课外读物阅读活动,使学生学会读书、学会学习,促进学生的知识更新,活跃学生的思维。

  (四)通过开展课外读物的阅读,使学生的读书落到实处,使阅读成为我校的特色,逐步形成独特的校园文化。

  四、实施内容: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阅读计划。

  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推荐进校园课外读物,向家长公开推荐目录。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课外读物,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不得提供校内场所供单位或个人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方式销售课外读物。学校各班级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兴趣爱好推荐符合学生实际的班级读书计划,按照新课标的要求,阅读量不少于260万字,分解到各个学期,每学期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65万字。各班级还可以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制定个人读书计划,班主任要认真督促检查,确保计划得到落实。

  (二)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

  1、各班级要充分利用好班级的黑板报(每周更新一次)、学习园地、墙壁等,营造书香氛围。

  2、征集读书名言,可以把从各方面征集来的名言抄在黑板报上,或是做成书签与同学交换。

  3、在黑板报的一角开辟读书方法介绍,向学生介绍科学的读书方法。

  4、在班级里开展好书推荐的活动,可以利用阅读课让学生进行交流,也可以以书面的形式在班级里进行交流,还可以发挥板报、墙报的作用。

  5、各班级要定期召开形式多样的以读书为内容的活动,以不断激发学生的读书兴趣,创设良好的`读书氛围。

关于读物的管理制度 第15篇

  阅读是个人提升自我涵养、储备知识分量、开阔个人视野、陶冶个人情操的有效途径,也是孩子们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的重要途径。所以“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读整本的书”是十分必要的。为了使学生养成优秀的阅读习惯,更好地贯彻新课程理念,全面提高我校学生的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建设书香校园,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我校读物管理制度:

  一、明确阅读目标

  1、用阅读引领成长,让师生亲近书籍,与好书为友,与经典对话,与博览同行,开阔视野,陶冶情操。

  2、积淀文学底蕴,提高文学修养,让学生爱上阅读,同时监督学生要读有意义的书,适合的书。

  3、通过阅读、分析、赏析、评价、感悟、辩论等多种方式培养孩子的阅读能力。以文化素养铸就学生的人格气质,养成终身阅读的习惯。

  4、弘扬中华文化,培养学生对祖国传统文化的热爱,同时兼具放眼世界的胸襟。

  二、读物遴选审核

  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我校学生课外读物:

  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6、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1、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三、坚持读物内容公开,购买自愿原则

  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选择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要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四、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2、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五、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加强学生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严格落实检查与监督,发现问题读物要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六、营造读书氛围

  1、开放学校图书阅览室,建立公共阅读场所,给孩子们自主阅读创造一切条件,激发孩子们阅读的热情。

  2、班级建立图书角,可从学校图书馆借阅图书或自己捐赠图书,设立图书管理员,制定借阅制度。

  3、营造读书氛围,设计班级读书标语,让教室散发出文化气息。各班进行文化氛围创造,适当布置些有关读书的名言、警句等,渲染读书的气氛。

  4、在升旗仪式上创造读书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如校长诵读、教师诵读、学生诵读、演讲等方式宣传读书的好处,倡议全体师学共读,多读书,读好书。

  5、学校图书管理员、班主任、语文教师向学生推荐好书(参考书目:教育部中小学生推荐书目等)。

  七、落实阅读措施

  1、活动落实:我们定期开展一些班级学生喜爱的读书活动,使课外阅读成为一种有组织的集体活动,让尽可能多的学生乐在其中,尽情地展示自己的文学才能。活动的形式多种多样,如举行读书故事会、人物评论会、读书心得交流会,好的读书笔记的展评,演讲比赛、师生共读、亲子阅读、读书手抄报比赛等。有计划地开展各种读书活动,制定细致的活动方案。

  2、数量落实。要求一、二年级采取听读和自读结合的做法,每学期要保证学生读1本书;三、四年级学生每学期至少读2本书;五六年级学生每学期读3本书。七八\九年级学生每学期读3本以上。

  3、各班建立图书角。充分利用学校现有资源(校图书馆)及学生自愿订阅的图书,保证学生有书可读,有好书可读。

  4、指导落实。教师的指导,主要是引起兴趣,提示方法。阅读的方法指导也是多样化,可以指导理清情节,评论人物;可以提几个思考题,要求读后回答;可以指导欣赏语言、写法;可以看录像,欣赏音像资料提供的内容,指导写观后感等等。对阅读指导,教师同样是精心备课。

  5、检查落实。学校相关部门要落实检查校级读书活动及比赛的开展情况。班主任、语文老师对学生课外阅读、读书笔记记录情况等要经常检查、督促、交流、评价。以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

  八、开展读书活动

  1、“传承经典,诵读诗书”主题演讲比赛。

  2、“品味经典,落笔开花”读书交流会活动。

  3、“智慧碰撞,亲子阅读”。并开展与父母共读一本书活动。

  4、“传承经典,师徒同行”。开展“师生共读”类的演讲比赛。

  5、“向国旗敬礼,与阅读同行”。每周国旗下演讲活动。

  ……

  九、进行阅读评价

  1、各班级以小组为单位成立读书活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管理班级开展的各项读书活动。学校读书活动领导小组给予班级读书活动检查评价。

  2、评选书香班级,对班级读书氛围建设好、读书活动开展得好的班级每月将结合考核给予加分。期末评选优秀读书班级和优秀指导老师,给予表彰。

  3、每期定期评选“阅读明星”,给予奖励。

关于读物的管理制度 第16篇

  学生应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提高阅读能力,从阅读中获取精神滋养与智能提升。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我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制定了《课外读物管理制度》,制度如下:

  1.学校严格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采购规范的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含数字出版产品),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2.学校每学年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建立图书馆,设立班级读书角,优化校园阅读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3.学校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的读物进行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及时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4.家长应在正规渠道购买课外读物,重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购买符合孩子认知发展水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积极向上的正版书籍,对于不适当的书籍要及时禁止阅读。

  5.保证孩子每天课外阅读时间不少于30分钟,倡导亲子阅读,教育孩子爱护图书。

  课外读物领导小组:

  组长:王胜(校长)

  副组长:陈国强(分管校长)李瑞兰(语文教研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

关于读物的管理制度 第17篇

  根据八师教育局关于课外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有关精神、教育部组织编写的新版语文教材对课外阅读的有关要求及汲取目前课外阅读相关事件经验教训,结合我校中学生课外阅读的实际情况,特做课外读物“进校园”审查机制: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打造优质教育活动”为主题,突出校园课外阅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鼓励学生积极扩展课外阅读、真正提高语文素养为目的,增强全校师生安全意识,健全学校各项制度,确保学校工作顺利进行;正确处理好学校教学发展和安全稳定的关系,齐心协力,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工作目标

  建立学校、教务处、年级组、班主任和语文学科教师联合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校园课外读物选取的监管,确保学生课外阅读绿色、人文、科学、有效,以达到学生兴趣阅读、快乐阅读,培养学生的阅读习惯,促进校园课外阅读的健康发展,以提高学生的文学素养、人文情怀和爱国情怀,促进阅读对语文教学的助推作用,秩序井然,有力推进我校的教育教学活动。

  三、领导小组

  为切实推进课外读物“进校园”审查、排查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课外读物“进校园”审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具体工作与措施

  (一)建立准入排查制度

  1、学校的各种课外读物进入校园,都要通过语文学科教师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经教师会议通过后向校委员提出申请;

  2、凡课外读物进入校园必须报告校委会,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入;

  3、学校和班主任签订绿色读物承诺书,杜绝不良读物进入校园,造成不良影响;

  4、禁止附带商业活动的课外读物进入校园;

  5、做好活动记录及相关材料备查。

  (二)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1、对于未经校领导、校委会和教师会议批准,私自引进课外读物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责任,造成恶劣影响及损失的追究法律责任;

  2、对于学校教职人员以教师便利,向家长和学生宣传带有商业回扣课外读物产品的,将上报上级行政部门,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的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建立长效监督制度

  1、严格审核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避免低俗的不良读物进入校园;定期对学校内的.课外读物进行大排查。

  2、学科教师推荐和集体订阅课外读物,必须严格把关,杜绝盗版读物进入校园,杜绝低俗的、邪教的、反人类和反科学的读物进入校园;

  3、我校教职员工不得与校外教辅推销人员有商业性的往来。

  我校将根据八师教育局的指示,认真落实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相关工作,制定长效机制;科学有效地完成任务。为了营造校园良好氛围,我校将继续完成各项制度及工作。

关于读物的管理制度 第18篇

  让孩子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挂你,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作用,威海市新苑学校特制订《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如下:

  一、明确责任制度

  成立“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二、严格读物管理

  1.建立健全进校读物审查机制,不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校本课程不编写出版教材。

  2.学校给各位家长推荐的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必须是在国家批准的《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中选择,每学年1次推荐,并由学校分管领导审核才可向家长推荐。

  3.各任课教师、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4.接受捐赠书籍必须先明确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

  5.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三、优化阅读环境

  1.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使学生喜欢阅读,感受阅读的乐趣,引导学生爱读书、善读书、多读书,读好书、读经典,夯实学生文化知识基础,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组织开展全民阅读系列活动。

  2.教务处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推荐原则、程序按《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要广泛开展阅读能力提升工程,以语文教研组为主体成立专家组,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结合实际制定适合本校学生阅读能力的推荐书目,向学生推荐经典类和前沿类的优秀读物。

  3.学校图书馆定期更新图书,提高图书馆的使用率。严格遵守图书室和班级图书增新剔旧和进室、进班审查制度,及时补充更新适合学生阅读的图书。

  四、做好家校沟通

  1.引导家长和学生从正规书店选用读物,不要选购和使用盗版读物,不要选购和使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读物资料,净化中小学的用书环境。

  2.学校每学年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经过严格程序筛选、推荐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供家长为孩子购买课外读物时参照,遵循自愿原则,不强制购买,学校不组织统一购买。家长和学校共同努力,切实加强对学生良好阅读习惯的`培养。

  五、强化督导落实

  学校严查各班乱征订、购买教辅资料和强制或推荐暗示学生在特定地方购买图书情况,一经学校发现将取消教师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关于读物的管理制度 第19篇

  1.大量补充校外阅读图书,注重培养学生课外阅读能力的`提高,积极开展大阅读活动,每月推荐学生课外读物目录。

  2.根据《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

  3.禁止学生强制或变相地购买课外读物。不经上级教育部门同意,任何学校不得允许集体或个人在校园内进行任何形式的课外读物销售,只能在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目录下自愿征订。

关于读物的管理制度 第20篇

  1.大量补充校外阅读图书,注重培养学生课外阅读能力的提高,积极开展大阅读活动,每月推荐学生课外读物目录。

  2.根据《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

  3.禁止学生强制或变相地购买课外读物。不经上级教育部门同意,任何学校不得允许集体或个人在校园内进行任何形式的课外读物销售,只能在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目录下自愿征订。

  扩展:图书室是为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认真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在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图书室工作,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

  制图室要建立科学的图书管理账目,做到账物相符、账目一致。

  爱护书籍,人人有责。书籍要分类入档,分期登记,编制图书目录。购书时,应及时登记并及时入柜。馆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无证借书。

  每周开设一节读书校本指导课。教师要做好指导的备课、 上课、阅读效果检查等工作。要运用指导课激发学生的阅读热情,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

关于读物的管理制度 第21篇

  为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审核制度。

  一、成立审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职责:对进校园的课外读物做好审核,杜绝各种商业宣传进校园,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备案与登记工作。

  二、审核要求

  1、课外读物进入校园都要经过教师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经教师会议通过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凡发现包含色情、暴力、网络游戏、商业广告等内容及链接,要求立即停止发放,依法清理整顿传播色情、低俗信息等违法违规和不良信息的课外读物。

  3、要确保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的.内容在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等方面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要求,体现素质教育导向。要以有效服务教育教学、不增加教师工作和学生课业负担为原则。合理选用课外读物,严格控制数量,防止影响正常教育教学。

  4、凡未经备案审查的课外读物,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传播,不得在课外统一组织或要求、推荐学生阅读未经审核备案的学习类课外读物。对违规传播、疏于管理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人员要严肃问责。

关于读物的管理制度 第22篇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结合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管理规定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二、学校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合理地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课外读物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适宜性。符合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适度性。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三、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四、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五、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六、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七、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八、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九、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对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予适当表彰。

  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关于读物的管理制度 第23篇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制度。

  1、下列类别书籍严禁进入校园: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涉及以上内容读物严禁进入校园。

  2、教师向学生推荐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3、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4、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5、禁止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6、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7、图书室管理员定期核查清理相关书籍,对不适合中学生阅读的读物要及时处理。

关于读物的管理制度 第24篇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的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近日印发的《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本校实际,制订相关校园读物的'管理制度。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博雅校园氛围。

  学校以图书馆为主阵地,扎实推进课外读物遴选配置和推广利用、加强各学科组与图书馆的联动,支撑和保障课程教学改革。

  1.学校成立了专门的课外读物管理审核小组,加强组织保障,使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使本校学生课外阅读的推荐、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成员由校长、书记、高校专家(家长代表)、课程教学部主任、行政服务部主任、语文教研组长、图书馆馆长等组成。

  2.规范配置流程,杜绝问题图书进校园。购买合法、正规渠道出版物是对进校园课外读物选购的基本要求。在市、区两级中小学图书馆工作委员会指导下,学校多年来一直注重对采购图书源头的规范,严格审查供书单位实体书店资质,最大限度地避免了问题图书进入校园。

  3.评议审核推荐书单。认真选择适宜的课外读物。校图书馆的图书配置严格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文件规定,认真挑选适合学生阅读的图书,并加强馆藏图书适宜性研究。审核小组负责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

  4.严格管理,为学生提供健康的精神食粮。学校也接受校友和在校师生捐赠,所有图书均需经过审核小组的严格审核。对受捐赠的图书进行审查,凡进必审,关注“方向性”。由图书馆对受捐赠的图书完成消毒工作后,方可进入流通借阅环节。

  5.完善清查制度,结合资产剔旧每学期开展馆内图书清理工作,发现不适宜的图书及时下架。

  下一步,学校将以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教委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相关要求为契机,扎实把好课外读物进校关口,集全体师生之力打造优质的阅读生态圈,以“多读书、读好书”为目标,丰富学生学习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关于读物的管理制度 第25篇

  为了提升学生通疡仪和人文素养,维护校园安全安宁秩序,有效管理及教育学生在校正确使用手机(移动电话),依据教育部门相关规定和本校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管理规定。

  1、学校不鼓励学生在校使用手机,若有学生携带手机至校使用者,需遵守本管理规定。

  2、每位学生自觉保管自己财物,如有手机遗失,须自行负责,学校不负保管及赔偿责任。

  3、学生在校使用手机,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即星期一至星期四的每天早上6:40分(除早运外)至7:55分、中午11:40分至12:40分、14:30分至14:55分、下午16:40分至晚上19:30以及晚上21:30至晚上22:10这时间段内可以使用,星期五下午放学后至晚上就寝预备铃前,星期六、日可以使用,但排队打早餐、打中餐时、星期天的晚自习及晚寝睡觉时间不能使用。

  4、学生在校内不能使用外露方式携带手机,即手机不能外露于校服、班服、便服、背包等。

  5、学生在校内给手机充电时,必须在自己宿舍内并用自己所购买的.电卡充电,在学校规定的可使用手机的时间段充电,中午放学后或晚上睡觉时只能用座充充电,充电时应该做到有人看管充电器物,以防手机丢失并注意用电安全。

  6、上课(含室外课、实习课)、自习课、午休、晚寝及各项一律关机,严禁接、拨(含游戏软件、简迅、上网等);上述以外时间可开机,将手机调整成震动,且使用时音量尽量放轻,不可影响他人。

  7、考试期间应遵守考场规范,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8、拨打或接听电话时,不要边走边讲,未经允许不能在办公场所使用,在公共场所使用手机(移动电话)时,不能声喧哗与口出秽言,并注意使用电话礼仪。

  9、严禁使用手机(移动电话)做为聚众滋事之联系工具。

  10、全体教师均负有教育学生正确使用手机的责任,如发现学生违规使用手机,交由该班班主任或学生科处理,学期末放假之时方可领回手机,并视情况按《学生管理手册》处理或处分。

关于读物的管理制度 第26篇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20xx]2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落实“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文件精神,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学校,充分发挥图书馆教辅功能与知识育人功能。特制定以下五个制度。

  一、课外读物进校园推荐工作报备制度

  1、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负责,学校教导处、政教处、学科教研组组长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2、各类进校园的课外读物须按照“凡进必审”“凡荐必审”的原则,课外读物推荐和选用工作要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进校园课外读物必须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规定或存在《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的课外读物,一律不予推荐和选用。

  3、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由学校政教主任、教导主任、学科教研组组长、图书馆负责人、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初选目录推荐小组,形成初选书目,共同参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

  4、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对初选书目进行评议,对选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渠道推荐的课外读物要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

  5、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明确采购渠道,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局图工委审核备案。

  6、学校应向师生和家长主动公开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教师对学校推荐的书目负有导读责任。

  7、各级各类需要在校园内使用课外读物的活动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不得接受请托、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

  8、教师因教育教学需要推荐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应由教师所在学科教研组组长认可,并按照《管理办法》审核,报学校管理工作组备案。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9、学校将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要求纳入校纪校规以及年级和班级公约等制度进行规范,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引导,探索建立学生自带读物进校园自治管理制度。

  10、建立、完善和落实图书采购的配备机制和采购责任机制,切实做到“供货渠道正规,图书来源可靠,采购流程规范,切实保证质量”,切实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课外读物读书活动审核制度

  为规范课外读物读书活动,丰富学生的阅读内容,从而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功能,现制定课外读物读书活动审核制度。

  1、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负责,学校教导处、政教处、学科教研组组长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2、课外读书活动的荐书原则

  学校对各级各类需要在校园内使用课外读物的活动都要审核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

  3、开展课外读书活动的要求

  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学校每学年举办“读书节”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推动书香校园建设。

  4、课外读书活动审核流程

  1、教导处有效管理各类读书活动,对任何形式进校园的读书活动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

  2、根据教师荐书管理制度,活动教师因活动需要,向学生推荐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应通过教研组商议并按照《管理办法》审核,报教导处备案。

  3、教师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学生家长事先向班主任及语文教师报备。等具体审核人审核符合要求,经教导处备案之后再带。

  三、课外读物教师荐书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管理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进课外读物,要严把12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负责,学校教导处、政教处、学科教研组组长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2、教师荐书原则

  课外读物推荐,要坚持五大原则的课外读物的推荐工作,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学习、生活实际,满足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符合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要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3、基本标准

  课外读物推荐要符合思想标准,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的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4、教师荐书的流程

  1)教师列出所需要的荐书目录。

  2)教师把所需要的书目报所在备课组和教研组审核。

  3)备课组长和教研组长根据《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进行审核并报教导处备案。

  四、学生读物自治管理制度

  为了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办法》要求,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丰富拓展教育资源,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学校制定了学生读物自治管理制度。

  学校将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要求纳入校纪校规以及年级和班级公约等制度规范,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引导。

  1、建立组织管理机制

  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负责,政教处、各年级的年级组长和班主任、各年级语文备课组长和本班语文教师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2、班级工作内容

  1)班主任要对《管理办法》进行宣传,对十二种不良书籍要让学生知晓,对学生书籍进行一次大清理。

  2)每班对学生自治管理读物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

  3)每周定期对学生课外书籍进行清理,并制定相应的班级公约。

  4)班级成立班级学生读物管委会。

  3、制定相关的责任制度

  1)班级学生管委会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定期清理学生所带书籍。

  2)对不遵守课外读物管理的同学,班主任要进行批评教育,品德等第降一级。

  3)对不听劝阻的学生要联合家长和学校进行批评教育,品德等第为不合格,并进行重点教育直至其改正为止。

  五、受捐赠课外读物进校园备案制度

  1、学校相关受捐赠课外读物部门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的来源,确保合法性。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的捐赠读物,一律不予接收。

  2、学校相关受捐赠课外读物部门确认受捐赠课外读物事宜背景,确保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3、在相关受捐赠课外读物部门初步审核后,学校组织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领导小组人员对受捐赠课外读物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审核,确保对捐赠读物的价值取向和适宜性严格把关。

  4、图书馆负责人如实填写《嘉一联中受捐赠读物进校园备案表》交教导主任、政教主任、副校长、校长审核通过后,上交教育局图工委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接受捐赠。

  5、总务处规范做好进校园课外读物的卫生管理工作,对各种渠道捐赠的课外读物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

关于读物的管理制度 第27篇

  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文件要求。(课外读物承载着重要育人功能,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范围:

  是指除教材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的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二、成立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小组:

  由潘海澜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阮喆主任任副组长,语文学科组长、图书馆馆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依照相关规定,管理小组成员严格把关,禁止以下类型读物进校:

  (一)非法图书

  1.违反《宪法》《刑法》《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司法解释有关规定的侵权,盗版等非法图书。

  2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包括下列内容的图书: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4)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视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宣扬邪教、迷信的;

  (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宣扬淫秽、赌博、恐怖、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和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图书。

  4.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图书。

  5.非正规渠道进口的境外图书。

  6.假借和伪称名人和外国人名义出版的伪书。

  7.有关部门明令停止流通的图书

  (二)不适宜图书

  1.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

  2.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存在偏差的;

  3.宣扬狭隘民族主义和种族主义的;

  4.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5.科学概念、原理等出现明显错误的;

  6.不适合中学生心智发展水平、认知理解能力的(教师用书除外);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格调低下、思想内容不健康的,含有恐怖、残酷、色情等内容的。

  三、完善长效机制

  (一)图书馆馆配藏书

  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要求,把《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作为馆配图书的主要参考依据,按照“凡进必审”原则,新增馆配图书目录需提交课外读物管理小组审核,把好图书馆新增图书入口关;定期开展图书剔旧更新,确保图书馆每年生均新增(更新)纸质图书不少于一本,逐步减少教科书同步练习、习题集、试卷、考试辅导等图书资料做为馆藏,不断优化馆藏结构,提高馆藏质量。

  (二)学生自有课外读物

  各年级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自有课外读物,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庭藏图书进行排査,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及时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三)其他

  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任何个人和部门不组织任何学生进行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考核,凡触犯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的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关于读物的管理制度 第28篇

  1、根据课外读物排查清理通知要求,我校认真学习、传达文件精神,组织召开专项工作会议,明确课外读物进校园各环节的责任主体,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仔细排查各类风险源,把好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全面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

  2、注重课外读物内容管理和推荐方式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公开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坚持自愿购买的原则,严禁学校、教师指定购买书店或强制购书,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做到有报必查。

  3、学校实施以图书管理员重点清查和班主任协助排查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上下联动,对专项清查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图书管理员对入校的课外读物进行审核排查。各班主任利用班会认真清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课外读物登记上报,完成清理工作。

  经排查,学校自选课外读物均从正规渠道购置,采购时进行了严格的审查把关,课外读物封面均无违规标识,不存在冒用国家教育部名义的情况。

关于读物的管理制度 第29篇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xx〕2号)的文件精神,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制定“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条例如下:

  一、成立课外读物审核管理工作组,负责组织我校进校园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1、成立审核领导组。

  组长:刘晓昶

  副组长:乔欣

  审核成员:图书管理员

  2、成立审核工作组。

  组长:贾卫红

  副组长:周雪梅

  成员:各学科教研组长及备课组长(语文:张海丽、薛芳 数学:孟伟、杨伟宏 英语:顾彦颖、李芳亚 物理:杨静、丁焕银 生物:王丽娟 地理:沈平 历史:安海燕 政治:杜琰 艺术:亢淑怡 体育:郑蝶)。

  二、全面落实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确保校园课外读物的'规范性。

  1、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推荐工作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进校园读物必须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和启智增慧等标准。不得推荐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公序良俗、道德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课外读物进入校园。

  2、在源头上加强监管,明确课外读物来源。“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确定的图书目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组织任课教师和图书室人员初选目录,学科组进行审读、评议,审核工作组把关、确认推荐结果。禁止包括学校领导在内的全体教职员工通过举办讲座、开展培训等方式销售课外读物,如有发现,学校将对其提出批评并进行相应处罚;对于受捐赠的课外读物,明确其出版来源,并对书籍内容质量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3、优化课外读物推荐程序,全面确保课外读物质量。课外读物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包括师生初选、审核组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图书馆管理人和学生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向学生家长公示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预防家长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不推荐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书籍。

  三、认真排查校园课外读物,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

  1、学生自查与互查。通过校会号召学生增强防范意识,号召学生自觉检查自己的课外读物,发现问题或有疑惑的,应及时向班主任和学科老师汇报情况;学生互相借阅课外书籍时,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善意提醒,同时向老师报备情况。

  2、教师检查。班主任及各学科老师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学生所读课外读物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有效干预,防患于未然。

  3、家长监管。通过家长会宣传学生课外读物管理要求,引导家长关注孩子所读课外读物的思想观念与价值取向,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关于读物的管理制度 第30篇

  为贯彻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大力倡导实施扬州市教育局的“五个一百工程”,特制定江都区武坚中心小学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

  一、精心选择课内外阅读内容。校长室、教导处、大队部要科学论证,根据学生的阅读爱好和阅读水平,精选和推荐健康向上、质量较高、适合学生阅读的各类图书和报刊。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组织统一购买。

  二、要重视意识形态教育,拓宽意识形态教育渠道,构建全方位意识形态教育格局。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三、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四、加强课内外阅读的研究和教学,将“五个一百工程”内容有机融入到课堂教学中来,强化整本书阅读教学研究,对学生进行阅读习惯、阅读策略与技巧、读物选择等方面的指导。语文教师在每学期不少于3课时教学。

  五、学校根据教育局的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不定期开展班级专项督查,并将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情况纳入班主任、课任老师考核范围。

关于读物的管理制度 第31篇

  一、明确校园课外读物推荐原则

  1.学校、教师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含数字出版物,下同)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

  2.学校、教师向学生推荐的课外读物要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等基本标准。存在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第六条所列12种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学生课外读物

  二、严格执行课外读物推荐要求

  1.学校图书室的课外读物由学校购买,每学年一次,一般于十月份前后进行,课外读物购买工作由学校图书部门负责。学校图书馆管理人员依据教材、上级教育部门推荐书籍提出初选目录;行政部门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统筹数量种类,再进行购买。

  2.未经学校允许,任何教师不得私自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及教辅资料。任何部门及教师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4. 家长自主购买课外读物,内容应符合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把握不准的可用咨询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应耐心做好指导工作。

  三、建立校内课外读物监管机制

  1.图书管理员要对照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对图书馆藏书进行清查,对问题图书及时按程序清理,并做好登记。

  2.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3.班主任负责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对问题读物在征得家长同意前提下集中收集,统一处置,并建立台账,及时消除不良影响。也可以让学生将问题读物带回,指导家长进行合理处置。全体教师都要发挥监管作用,发现问题读物,及时向班主任反映,由班主任进行处置。

  4.对于受捐赠的课外读物,学校要明确来源,并由学校安排图书管理员及部分教师进行审核把关,问题读物不得进入校园。

  5.学校行政随机对图书馆、班级图书角、学生带入校园的图书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图书及时清理,对未履行监管职责的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扣减相应考评分数。

  四、严肃校内课外读物管理纪律

  1.任何部门及教师不得授意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发放广告等活动直接或变相销售课外读物。

  2.任何部门及教师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课外读物;不得向学生推荐书目并委派学生或家长统一收钱购买;不得明示或暗示学生购买自己必讲、必练或要求学生必学、必考的教辅资料。

  3.对于教师违反课外读物管理有关纪律要求的,经查实后,依据教师职业道德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关于读物的管理制度 第32篇

  xx初中在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的同时,也用心做好课外读物的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确保高品质地阅读。

  一、学校成立“读物管理”领导小组,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学校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读物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遴选一次。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提高认识,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和征订工作

  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开展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使广大教师意识到规范学生用书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学校将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与老师们签订《xx初中不乱征订教辅资料教师承诺书》,设立了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底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师德师风及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精心挑选适合学生课外读物

  我校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制定xx初中课外读物进校园标准。

  1.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范围是除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2.明确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的推荐原则,要求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和启智增慧的推荐标准。

  3.下列十二种情形的读物不得推荐或选用为学生课外读物:

  (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6)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1)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5.存在下列五项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1)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2)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3)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4)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5)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四、积极开展丰富多彩读书活动,确保阅读有品质

  有序开展教师读书论坛、读书节、整本书阅读、图书漂流、亲子阅读活动,建设书香校园。

  学校制定相关阅读计划,确定阅读内容,在和教学结合的过程中进行专业的整本书阅读指导并开展多种形式的阅读活动,如读书漂流、整本书阅读、阅读展演等活动,鼓励各班开展亲子阅读,建设书香家庭。学校定期进行教师读书论坛、书香少年、书香班级评选活动,以引领学生的阅读有广度、有深度地有效开展。

关于读物的管理制度 第33篇

  1、各班制定切实可行的读书计划。

  学校要根据本方案制订学班级的课外阅读计划、活动方案、管理制度,学校成立由教务主任负责,少先队辅导员、班主任、语文教师为具体落实者的学生课外阅读工作指导小组,重点抓学生的课外阅读工作。各班级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兴趣爱好制定符合本班学生实际的班级读书计划。各班级还可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制定个读书计划,班主任要认真督促检查,确保计划得到落实。

  2、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

  (1)各班级要充分利用好班级的黑板报、墙壁等,营造书香氛围。

  (2)征集读书名言,可以把从各方面征集一来的名言抄在黑板报上,或是做成书签与同学交换。

  (3)在黑板报的一角开辟读书方法介绍,向学生介绍科学的读书方法。

  (4)在班级里开展好书推荐的活动,可以利用阅读课让学生进行交流,也可以以书面的形式在班级里进行交流,还可以发挥板报、墙报的作用。

  (5)各班级要建立班级图书角,每个学生每学期至少新增两本图书,定期与其他同学进行交换。

  (6)各班级要定期召开形式多样的以读书为内容的班队活动,以不断激发学生的读书兴趣,创设良好的读书氛围。

  3、重视学生阅读习惯的培养。

  各学校教师要通过阅读教学,教会学生如何发现问题,养成通过深入思考、认真分析,自己解决问题的习惯;养成阅读时圈点批划、摘抄要点、制作卡片、写读书笔记,“不动笔墨不读书”的习惯;养成勤查工具书、正确的坐姿、与外界干扰抗争等习惯。

  4、认真上好“阅读课”。

  各学校每周要开设一节阅读课,并充分发挥阅读课的作用,学生的大部分课外阅读时间应在平时,学校安排的这节阅读课主要可以做如下几件事:

  (1)让学生进行读书交流,让每个学生上台说说自己最近读过的书,谈谈自己的读书体会,尽量安排每个学生都有发言的机会。一节课如果说不完,下次的阅读接着进行。

  (2)班主任也可以利用这节课向学生推荐优秀的课外读物,可以给学生阅读优秀读物精彩的片断(当然也可以让学生来读),以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

  (3)这节课还可以用来检查学生背诵“每周一诗”的情况。看看学生是否掌握了本周所背诵的古诗。

  (4)进行阅读方法指导。在课外阅读中,最常用到的阅读方法有:朗读和默读、精读和略读、浏览和跳读,同时指导学生阅读时做好阅读笔记、摘抄、批注等。

  (5)低年级学生的阅读课上教师可以为学生阅读一些短文、童话、儿歌等。

  5、各班级每周要指定一些必读文章或书目(如是长篇可让学生读一些片断),并把这些要求落实到位,发挥小组长的作用,教师也要适当进行抽查,以督促学生完成。每隔一定的时间要进行考核,了解学生是否真正完成任务。

  6、“每周一诗”活动要切实落实到位,每节课的课任教师要与学生一起背诵古诗,对不认真背诵的学生要要求其重背。争取到六年级每个学生都能达到背诵的底线——70首。

  7、各年级每班每月要出一期“读书汇报”专题墙报,内容可以由下面几部分组成:好书推荐(主要介绍一些自己最近读过的书的内容简介),读后感(学生优秀的读书笔记),读书名言(可以是学生收集来的也可以是学生自己创作的),读书方法介绍(向其他同学介绍科学的读书方法),还可以有古诗配画(给古诗配上优美的画面,但只能是增加小报的美感,不宜太多)。学生校将在橱窗内展示这些小报,每周更换一次,并定期进行小报的评比,对优秀的小报学校将给予奖励。

  8、设立课外书阅读的“星级”评比,基本的要求如达到(即上面第一条所提到的各年级每学期所要达到的阅读量),即可以达到五级,如果学生超过此要求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地予以星升级,并发给证书。学生的阅读量要在学生的读书记载上予以记录。各班级也可以根据班级的实际情况制定读书评价的方法,评价班级的“读书大王”、“读书小名星”等。

  9、组织好阅读成果展示。成果展示既是对学生课外阅读效果的检测,也是学生之间读书经验的交流,还可以保持学生对课文阅读的持久兴趣。各学校可以采用以下形式组织阅读成果展示:

  (1)每学期组织1-2次与课外阅读有关的语文活动,活动主题可以是:“我喜爱的一篇文章(一首好诗、一个故事)”,“我喜爱的一个文学形象”,“向你推荐一本好书”,“假如名著中的某个人物来到今天”,“我崇敬和喜爱的一个作家”等。

  (2)充分利用黑板报、班刊开展课外阅读活动。每学期出2期以上课外阅读为主题的专刊,内容反映阅读活动。

  (3)每学期组织一次课外阅读知识竞赛。

  (4)每年举行一次“读书节”系列活动,活动内容包括:演讲比赛、名著阅读交流、读书笔记展评、征文比赛、朗诵比赛等。

关于读物的管理制度 第34篇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切实改善中小学图书室馆配图书质量,全面发挥中小学图书馆育人作用,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特制定内江路第二小学学生读物管理制度。

  一、管理工作组名单:

  组 长:董敏

  副组长:陈文菊、陆平

  组 员 :陈琪、陈晓菁、顾凯、毛婕、各班班主任

  二、学生读物遵守国家法规要求

  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三、学生读物基本标准

  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 “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四、学生读物管理办法

  1.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2.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3.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4.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国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

  5.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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