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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工作管理制度

2024-09-06 11:21:01文秘写作

评审工作管理制度(精选30篇)

评审工作管理制度 第1篇

  1.0目的

  通过对标书、合同(草案)或订单进行评审,确保其内容明确,并能准确理解用户或发展商的要求,使合同得以顺利履行。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类租赁和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标书、合同的草案及正常服务范围以外的维修或安装订单及口头订单等的评审。

  3.0定义

  订单:指对要求进行说明的文件或记录。

  4.0职责

  4.1总经理主持并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对物业委托管理合同或标书等重大项目合同的评审。

  4.2房屋、电话租赁合同及其他一般性服务合同由合同涉及的部门负责人组织评审,公司主管负责人负责审批。

  4.3正常服务范围以外的维修或安装订单由机电班长或订单接收人进行评审。

  4.4合同评审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5.0工作程序

  5.1重大项目合同(如物业管理项目标书、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等)的评审。

  5.1.1总经理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通过与顾客了解接触、沟通联络以及对市场的调查和分析来了解顾客的真实需要。

  5.1.2在投标或合同签订之前,总经理主持召集专题会议,有关部门或人员对标书或合同草案内容以及服务质量标准等进行评审,确认本公司有能力达到用户或发展商要求。

  5.1.3对合同的评审确保

  a)在签订合同之前,各项条款内容明确、合理;

  b)公司具有满足合同能力,与投标不一致的地方已得到解决;

  c)当合同变更时,应重新评审,评审后更改的内容及时准确传达到有关部门o

  5.1.4各相关部门负责对合同涉及到本部门的内容进行评审,并在《合同评审记录》上填写评审记录,经总经理签字确认。

  5.1.5 《合同评审记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保存o

  5.2一般性服务合同(如业主公约或物业管理契约,房屋、摊位租赁及电话出租合同等)的评审。

  5.2.1在合同签定之前,由合同签订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合同的草案内容进行评审。如合同有标准合同文本(通用范本),只需对标准合同文本进行评审,报公司主管负责人审批。

  5.2.2《合同评审记录》由合同签订部门负责保存。

  5.3维修或安装订单的评审

  5.3.1以口头或书面等方式出现的'属于正常服务范围之外的维修或安装订单电主管或订单接收人评审,或记录后预约现场评审。

  5.3.2如用户的要求内容不明确时,由专业人员在现场进行评审并做出答复,将结果记录在《维修通知单》上。

  5.3.3上述评审记录由管理处负责保存。

  5.4合同的修改

  5.4.1合同的双方发现合同中存在需修改问题时,均有义务就待修改条款通知对方,并取得一致意见。修改后的合同要进行重新评审并做好评审记录。

  6.0相关文件

  6.1 《质量/环境/职业安全管理手册》'文件资料控制程序' 4.3章

  6.2 《质量/环境/职业安全管理手册》'职责描述'3.2章

  6.3 《合同评审记录》-qp-08-1/b

  6.4 《维修通知单》-qp-06-4/b

  6.5 《经济效益分析意见》或《可行性分析》(不定格)

  6.6 《物业管理投标书》或《物业管理方案》(不定格)

  6.7 《物业委托管理合同》(不定格)

评审工作管理制度 第2篇

  1.目的

  为便于管理评审正常进行和控制,以便公司高层管理者在计划期间内评审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其持续之适用性、充分性及有效性。此项评审须评估质量管理体系和过程变更的需要及改善的机会,包括质量方针与质量目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管理评审活动的控制。

  3.职责

  iso办公室制定本程序,相关部门配合执行。

  4.定义(无)

  5.作业内容

  5.1管理评审的时机与评审计划的发布:为了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公司至少每半年进行管理评审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某一次内审后的一个月左右进行,由管理者代表或指定人员制定书面的管理评审计划,由总经理批准;当出现特殊情况(如重大质量问题、组织架构大变更等),可追加评审。

  5.2管理评审应输入的内容,相关部门依此提交报告资料:

  a)上次管理评审的决议完成情况跟进(iso办公室文控);

  b)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达成状况检讨(iso办公室);

  c)检验及验收结果(物流部)

  d)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执行状况检讨(iso办公室);

  e)内部或外部质量体系审核的结果检讨(iso办公室);

  f)客户投诉(退货)及处理的结果检讨(业务运作部);

  g)组织大变更、重大质量问题或质量体系变更对原质量体系影响的评审(各相关部门);

  h)改进的建议检讨(各相关部门)等。

  5.3评审前的准备:管理者代表确定会议时间(原则上在一个星期前发出会议通知)。拟定管理评审通知计划并拟定评审的主要内容及参加评审人员名单,同时在通知计划中列明相关人员提报相关资料,提交总经理或授权人批准。

  5.4评审实施后,管理者代表根据评审会议结论或决议,编制管理评审报告并公布结果。如需要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参考《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由文控或由管理者代表授权人监督执行,并组织跟踪。

  5.5管理评审的输出:应输出管理评审报告结论、决议,其中至少应包括:

  5.5.1现行的质量体系及过程是否有效;若需改进,改进的方案是什么;

  5.5.2针对目前的客户投诉,应确定日后的改善方向;

  5.5.3确定目前的资源(人力资源、其他资源)需求与否。

  5.6管理评审报告记录由文控保存三年。

  6.附件(无)

  7.参考文件

  7.1文件管理程序

  7.2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

评审工作管理制度 第3篇

  1目的

  规范《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的管理工作,为该标准的时效性提供保证,以便员工日常定期工作以此为标准,确保《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有效执行,确保该标准的内容随系统、设备异动而不断更新和修订,确保该标准的定期审查。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国华电力公司《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的编制、执行和修订管理。

  3引用标准及关联子系统

  3.1引用标准

  3.1 .1 《火力发电企业设备点检定修管理导则》(dl/z 870 -20xx)

  3.2关联的子系统

  3.2.1风险管理子系统(ghfd-02)

  3.2.2运行管理子系统(ghfd-04)

  3.2.3检修管理子系统(ghfd-05)

  4专用术语定义

  《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的编制:根据设备制造厂家的图纸、资料、国家的法律、法规等,由公司委派国华电力技术研究中心完成文件,能够指导员工现场操作。

  《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的执行:正确的按照标准的内容对现场的设备进行日常的定期工作,保证设备健康可靠的运行或有效的备用。

  《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的修订:对标准的一项或者多项条文进行修改、更正,使其能正确指导员工现场实际操作。

  5执行程序

  5.1 《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的编制:

  5.1.1资料的收集:

  5.1.1.1收集与本设备有关的国家、行业的标准和规定。

  5.1.1.2收集设备制造厂家的设计规范、技术说明书、安装工艺说明、运行操作说明、图纸及其它相关资料。

  5.1.1.3收集出厂试验报告,调试方案及调试报告。

  5.1.1.4收集已投入运行的同类设备的运行规程、检修规程、技术及质量标准,设备运行经验等材料。

  5.2 《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的编审:

  5.2.1由国华电力技术研究中心负责编制《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标准内容应包含(根据专业特点进行删减):

  5.2.1.1 600mw机组设备定期试验项目。

  5.2.1.2 600mw机组设备定期测试项目。

  5.2.1.3 600mw机组设备定期检验(包括校验)项目。

  5.2.1.4 600mw机组设备定期保养规定。

  5.2.1.5 600mw机组设备定修标准。

  5.2.1.6 600mw机组设备定期轮换规定。

  5.2.1.7 600mw机组设备定期给油脂。

  5.2.2标准初审:由国华电力技术研究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初审。

  5.2.3标准复审:由国华发电运行部复审。

  5.2.4标准审定:由国华电力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审定。

  5.2.5标准批准:由国华电力总经理批准。

  5.3 《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的发布:

  5.3.1批准后的《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列为国华电力公司的企业标准并及时发布实施。

  5.3.2 《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应发放到国华电力公司所属及控股的600mw机组的发电公司的生产领导、设备管理人员、运行人员及检修维护人员,并做好登记。

  5.3.3 《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发布后应在企业档案中心留有存档。

  5.3.4 《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仅限本企业内部使用,外单位借阅需办理需可手续,严禁个人私自外借。

  5.3.5 《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的所有权和解释权归国华发电运行部和国华电力技术研究中心。

  5.4 《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的执行:

  5.4.1设备管理人员、运行人员、检修人员应加强对《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的培训,严格依照该标准执行日常定期工作。

  5.4.2在《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的执行过程中做好日常工作记录。

  5.5 《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的修订:

  5.5.1 《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首次发布一年后进行完善和修订,以后每两年进行一次完善和修订,对于设备改造和新增设备后相关的发电公司应及时通知国华发电运行部和国华电力技术研究中心,并针对原标准提出具体补充和完善措施,报国华发电运行部,并以文字形式上交国华电力技术研究中心。

  5.5.2 《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的修订由现场技术人员提出,专业主管审核,通过企业正式渠道报国华发电运行部和国华电力技术研究中心。

  5.5.3若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标准的持有人,保证标准持有人所持标准是最新和最有效的。

  6职责

  6.1标准编写人

  由国华电力公司发电运行部技术委派国华电力技术研究中心进行标准的编写、修订,并保证标准的有效性,国华电力研究中心有权要求相应的发电企业提供编写、修订该标准的技术资料。

  6.2制度执行人

  由各分/子公司设备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本制度的执行,收集本制度的反馈意见,并定期提出修改意见,有义务向国华电力技术研究中心提供所掌握的相关技术资料。

  6.3分/子公司总工程师

  6.3.1对《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使用、修订、反馈工作总负责。

  6.4分/子公司设备管理责任单位专业主管

  6.4.1负责组织并参与本专业规程的修订、反馈工作。

  6.4.2负责对本专业所辖系统的变更提出修编的建议和申请。

  6.4.3负责监视本专业标准的有效性。

  6.4.4负责本专业标准的发放和管理。

  6.4.5负责监督新标准的实施状况。

  6.4.6对新标准的内容进行培训。

  6.4.7负责新电厂的标准实施。

  6.5设备管理部门经理

  6.5.1审核新修订、修改的标准

  6.5.2对标准草稿提出问题和要求

  6.5.3负责组织落实标准的修订工作

  6.6设备维护人员

  6.6.1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日常定期工作。

  6.6.2认真学习新下发的标准。

  6.6.3向设备管理部门专业主管、经理、总工报告执行《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中出现的问题。

  6.6.4标准的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本标准的执行和有效性情况,提出实施和完善本制度的建议,并上报设备专业主管。

  7检查与评价

  检查与评价由国华发电运行部负责组织,每年检查一次,责成专业人士落实《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执行情况,检查结果应以电子文本形式反馈至国华发电运行部,国华电力公司总工程师负责进行评定。检查记录妥善保管,保存期为3年。

  8反馈

  检查完善修订后,经国华电力公司总经理批准下发,国华电力公司所属及控股的600mw机组企业执行。

评审工作管理制度 第4篇

  一、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隐患的排查等工作,确保学校安全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制度、有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安全工作责任分工,领导及各处室干部对口负责、层层把关。

  二、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安全制度要上墙,同时加强宣传落实,定期组织师生学习,加强防火、防水、防毒、防电、防爆、防盗等安全知识教育,掌握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强化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好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加强交通工具的管理(学生骑自行车的统计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四、加强学校校舍管理工作。每年暑假组织专人对学校教学用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危房及时维修,对校舍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及时解决。

  五、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按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体检工作,取得健康许可证的方可上岗。食堂要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定期消毒,防止食物中毒,保证师生的饮食卫生。

  六、加强体育场地、器材、活动的管理。场地、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消除隐患。体育课、体育活动和运动员训练,教师要认真负责,保证学生安全。

  七、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药品的管理。严格按省教育厅关于危险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危险药品专人管理,保证危险药品不流向社会;加强实验室及学生实验操作安全管理。

  八、加强学校消防设施的配备、管理,保证消防设施正常使用。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建立昼夜值班制度,节假日安排专人值班。做好主要设施的防盗工作(财务室、微机室、电教室、语音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音体美器材室等)。加强学校用电管理,办公室、教室、学生宿舍不得使用电器。

  九、加强校内外集体活动的安全工作。在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或参加劳动、社会实践和其他集体活动时,要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制定安全措施,确定专人负责。外出活动需要乘车,要做好车辆的检查,并与车运单位签订交通安全协议,不得超员运行。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劳动,要本着安全、无毒、无害、力所能及的原则。加强劳动纪律、劳动安全教育,保证安全。学校(班级)外出活动必须经教委(学校)批准,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校外活动。

  十、加强对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学校有正在建设的工地,要注意做好安全教育工作,防止建筑物坠落打伤学生。未经验收的建筑,学生不得入内。

  在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今天,区委、区政府召开这次全区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动员大会,主要目的是动员区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充分认识实施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研究部署全区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全区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这项工作,区委、区政府非 阅读全文 >>

  供电局安全工作计划

  农垦供电局安全工作计划一、建立建全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达标。20xx年供电局在保持20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的基础上,仍在把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放在重要位置,成立由供电局局长任组长**人组成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人中年龄结构、专业知识结构、驾驭局面的综合 阅读全文 >>

  20xxXX县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及“黄牌警告”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反馈

  红河县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及“黄牌警告”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反馈各位领导:为全面了解掌握各县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州人民政府决定组织7个检查组对全州13个县市20xx年人口计生双线责任目标和“黄牌警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我们检查组一行5人,于20xx年12 阅读全文 >>

  公司内部沟通制度

  为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出现因内部各环节沟通不及时或不顺畅导致的工作脱节、推诿现象,根据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及公司实际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一、沟通形式(一)日汇报沟通公司建立内部日汇报制度。1、逐级汇报部门:办事员、副经理向经理汇报。分(子)公司:车间主任(场、队长) 阅读全文 >>

  石油销售公司安全工作总结

  石油是一种重要的能源,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物资。同时,石油行业也是国家严格管理的高危行业,一旦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中油销售滁州市金达有限公司是从事石油化工产品批发、零售经营的民营企业。经过十年来的发展,目前公司已初具规模,成为排名安徽省中石油、中石化之后的 阅读全文 >>

评审工作管理制度 第5篇

  本工程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基准点、基准高程的复测,施工放样测量和路基填,挖前地面线测量。

  1.基准点、基准高程的复测

  1.1现场交桩与提供文字资料

  根据合同规定,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之日前14天,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向承包商进行现场交桩,并提供现场的文字资料。上述过程应填写交桩记录,并由有关各方代表签字。

  1.2承包商复测

  承包商在现场接桩和收到书面测量资料后,应对主要的原始基准点(包括点桩、水准标点)进行认真复测。在交桩后7天内将《复测报告》一式二份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

  《复测报告》及应附的《水准点复测结果表》、《导师线复测成果表》样式附后。

  承包人在复测过程中如误差超过允许范围,则应重新测,直到准确无误。再进行上报。

  1.3监理工程师复核确认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报送的《复测报告》进行审核,无误后对基准点位和文字资料予以确认,并通知承包人,以做为承包商施工定位和放样的依据。

  如承包商复测误差未超过允许范围,但经监理工程师复核确认时,复测结果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提供的文字资料不符,应提交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对文字资料进行核对,并根据核对结果情况,确定是否需要重新进行交桩。

  1.4桩点的保护

  承包商应对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基准点进行保护(其桩点及保护措施应得到监理工程师认可),直至工程全部结束。

  2.施工放样测量

  2.1承包商应根据设计图纸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监理工程师)书面提供的数据在各项工程开工之前进行计算、复测并确定施工中需要的任何中线点、标高、位置和尺寸等数据,并保证其准确无误,然后将上述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备查。

  2.2承包商的施工测量放样工作应在上述基础上进行。在准确放样后,将放样数据及图表随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单上报监理工程师备查,工作中应给监理工程师留出足够的时间进行抽查复核测量。承包商应提供监理工程师复核测量工作的便利。

  3.填、挖方前地面线测量

  3.1本项测量的目的是为准确计量填、挖方工程数量。

  3.2本项测量的地面线应为:

  3.2.1所指地面应为耕地经过清表后的地面。

  3.2.2填方经过碾压或夯实后达到规范规定的密实度。

  3.2.3填方段如有软弱基底,应予以处理达到基底要求。

  3.3对上述测量所用仪器的精度及操作方法应符合勘测设计要求,地面线横断进行实地测量,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3.4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的工程填、挖方横断面图将作为工程土石方工程计量的依据。

  3.5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任何放样或任何线形、标高、尺寸的核查与批准,不免除承包商对其准确性承担的责任。

评审工作管理制度 第6篇

  一、必须进行招投标选择合作单位的服务项目:

  1.过维保期的设备,如电梯保养单位、监控设备等。

  2.锅炉房的运行和供暖设备的运行。

  3.生活垃圾清运单位。

  4.装修垃圾清运的单位。

  5.化粪池清掏和排水管道清洗的单位。

  6.小区固定的废品回收单位。

  7.保安、保洁是否外包待研究。

  二、招标的管理规定:

  1.以上项目的招标工作由公司由公司行政部主管。

  2.每个项目的招标必须由行政部组织各专业部门制作招标书,利用网络和其它关系向应标单位发送。

  3.应标单位必须以正式文本进行投标。

  4.评标委员的组成人员为物业公司总经理、物业项目经理、行政部经理、财务经理、各专业管理部门的经理、质检部经理。

  5.评标委员必须在公平的原则上对各应标单位打分,得分最高的单位即成为中标单位。

  6.超过一定额度的招投标报集团合约部审核。

评审工作管理制度 第7篇

  家访工作是密切家校联系,实现教师、家长、学生三者互相沟通,家长与教师配合施教的重要工作。因此,特制订学校家访工作制度如下:

  一、家访工作责任人

  家访工作主要由班主任负责,科任教师全员参与,学校行政人员家访主要处理学生突发情况或典型事件。

  二、家访的量化指标

  1、班主任每学期家访学生人次不得少于班级人数的50%。

  2、接新班的班主任一学年内必须普访学生一次,第一学期内至少家访2/3以上学生,第二学期至少家访1/3以上学生。

  3、科任教师应积极配合班主任家访,其家访次数由班主任根据本班情况确定,班主任负责对科任教师家访工作的考核。

  4、家访时教师应如实地向家长反映孩子在校情况,特别应说出孩子的优点、品德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向家长了解孩子在家的表现,与家长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必要时可让孩子在一起听一听,说一说。杜绝向家长“告状”,向家长施压。

  5、教师家访前应确定家访目的,针对学生家长特点,制谈话提纲,确定谈话方式,务求家访效果。

  6、家访时,要重视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对家长的正确意见和建议要诚恳接受,必要时要向校领导反映,以便尽快采纳,改进学校工作。对家长因不了解学校情况而提的偏激或不正确的意见和对教师、学校的过高要求,应耐心解释,宣传有关政策,取得家长的理解。

  三、家访的原则

  发生下列几种情况,班主任必须及时家访,科任教师应积极配合。

  1、学生患病,缺席三天以上,班主任要登门或上医院探望。

  2、学生家庭发生重大或不幸事件,要及时做好安抚工作。

  3、学生无故迟到、缺席,及时向家长了解原因,通报情况,共同进行教育。

  4、学生学习成绩突然下降或品行不端,及时与家长联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教育。

  5、学生有进步时要及时家访,当着学生的面向家长作恰如其分的汇报,给学生和家长以热情的鼓励。

  四、家访的内容

  1、了解学生在家实际情况,提供学生在校全面表现情况。

  2、了解学生家庭的结构、经济状况、环境、教育等情况。

  3、与家长协商共同教育学生的措施、方法、手段。

  4、协调学生与家长的关系。

  5、增进与学生、学生家长的情感交流。

  五、家访的注意事项

  1、每次家访要确定家访的目的,往返途中注意安全。

  2、家访前可以通过电话预约,以提高家访实效。

  3、家访过程中,学生、学生家长都应在场,应一切从实际出发,切忌片面孤立地看问题,个别问题可要求学生回避。

  4、家访后,教师认真作好记录,并及时总结。

  六、家访工作的奖惩办法

  1、通过学生座谈会、学生问卷或家长问卷,了解有关教师的家访情况,将此作为考核教师家访工作的一项重要依据。

  2、凡按要求完成走访学生家庭任务者,体现在班级量化考核中。

  3、对没有按要求完成家访任务的教师,在期末班级量化考核中扣1分。

评审工作管理制度 第8篇

  1、总则

  1.1景区应规范领票、售票、检票等项工作,使游客满意进入景区旅游。

  1.2票务中心负责景区门票和景区内演出活动门票的售票工作及景区的入园检票工作。

  2、领票

  根据景区有关票务工作的管理规定,负责票务工作的员工到财务管理部门票库领取本岗位所需的各种票据,票据应当场点清并核对票号。

  3、售票

  3.1售票员按景区有关票务的规定向游客出售景区的门票及其他项目的演出票。

  3.2售票工作应实行规范化管理,保证热情礼貌,售票快速准确。

  3.3售票员交接班时,应当面点清票据数量,登记票据编号,清点票款数额,并填写交接班记录。

  3.4所售票据的价格应在明显的地方予以标示,如价格变动,应及时予以通告。

  3.5售票员按景区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上交售票款项,如出现假币、短款现象,由当值售票员负责。

  4、检票

  4.1景区应规范检票工作管理,检票员根据景区票务管理规定,为持有有效门票的游客提供检票服务。

  4.2检票员为符合景区免费入园规定的游客提供免费放行服务。

  4.3检票员应通过培训和学习熟悉各种票据,针对不同游客准确放行。

  4.4对于购错票的游客,检票员应礼貌地为其办理补票手续。

  4.5检票员应熟悉了解有关信息和相关知识,给游客必要的提示和咨询解答。

  4.5当景区采用自动检票设备以后,维护人员应随时监控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其正常使用。

评审工作管理制度 第9篇

  一、家访任务

  党员干部每学期家访不少于30次;党员班主任每学年对所教班级的所有学生家访不少于一次;党员教师每学年家访不少于40次。

  二、家访内容

  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法规和政策,介绍学校教育改革的.做法和成效,了解家长对学校教育的需求和态度;了解学生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社交往来、性情心态、个性特长、健康状况等信息;交流学生在校表现、道德修养、行为习惯、学习成绩、突出表现、存在问题等;指导家长做好家庭教育,引导家长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家庭育人环境。

  三、家访形式

  1、以走访学生家庭为主,信访、电访、网访为辅,做到普遍家访和重点家访相结合,临时家访和定期家访相结合,个别家访和集体家访相结合,全面了解学生的成长情况;

  2、办好家长学校,着力提高家庭育人水平和能力;

  3、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征求学生家长意见,开展家长、学生评学校、评校长、评教师活动;

  4、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加强学校、家庭、学生之间的交流。及时传递信息强化家校沟通。

  四、家访要求

  1、坚持科学安排,不得妨碍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学习生活;

  2、坚持廉洁自律,不得借机接受学生家长的礼品、礼金和宴请;

  3、坚持以肯定成绩、鼓励褒扬为主,结合学生个性发展特点,与学生家长研讨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教育方法;

  4、坚持与学生家长平等对话,虚心听取家长意见;

  5、坚持做好家访情况记录,经常总结反思家访工作,努力提高家访艺术和家访效果。

评审工作管理制度 第10篇

  (一)职务

  1.在厂长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产品质量的方针、政策和指示,经常对职工进行质量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确保产品质量稳定提高。

  2.根据厂长任期目标,提出工厂质量工作的长远规划方案,按照厂长年度方针目标要求编制年度质量工作计划,搞好本科室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

  3.组织制订产品质量升级创优规划,根据新产品试制计划制定新产品质量保证计划,编制全厂质量措施计划,提出各单位质量考核指标,并负责检查考核。

  4.负责制订全厂tqc推行规划,及时检查总结推广tqc工作经验。

  5.组织建立质量信息反馈网,负责厂内外质量信息反馈的传递、储存和督促检查工作。

  6.定期组织召开厂质量管理委员会会议。

  7.会同销售科定期组织用户访问,及时掌握质量动态,并向厂长及时如实报告。

  8.根据上级质量方针、政策和质量标准,制定工厂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产品质保体系,对产品质量实行有效的控制。 9.负责完成厂部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职权

  1.对国家质量方针、政策、条例、工厂产品质量升级创优规划和质量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有检查督促权。

  2.对厂内外反馈的`产品质量问题,有权进行处置或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有关部门负责改进和落实。

  3.有权对各单位全面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并行使工作质量和产品质量的否决权。

  4.有权对车间执行工艺纪律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会同工艺部门作出奖惩决定。

  5.有权组织召开厂内外有关质量业务会议或质保体系会议,参加新产品鉴定会议。

  (三)职责

  1.对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抓得不力,质保体系不健全,造成产品质量不稳定负责。

  2对掌握产品质量反馈信息不准或不及时,用户的意见未进行及时、正确的处理,影响工厂的声誉或经济效益负责。

  3.对各单位执行产品质量创优规划和质量措施计划检查、监督不力,不能按时实现负责。

  4对重大质量问题,不及时反映,未召开质量事故分析会进行处理,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负责。

  5.对本部门方针目标未及时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负责。

评审工作管理制度 第11篇

  1、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办公室成员应根据文件规定,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并根据我校外事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完善涉外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协调各部门的贯彻执行情况。

  3、做好外事归口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外教的选聘及合同签订工作。审核、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有关手续和证件。

  4、做好外教的工作及日常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外教在校期间工作及生活舒心。

  5、严格按照合同安排外教的教学工作,及时告知外教有关教学、作息时间及节假日等事宜。

  6、负责审定外教的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和教材,了解和检查外国专家教学进度,并对外国文教专家的课程课件进行指导和存档。

  7、建立听课和评估制度,及时了解外教的教学态度和教学效果。

  8、妥善安排好学期和年度外国专家考核工作,制定相应表格并进行教学比武和表彰。

  9、做好外国专家调研工作,为学校外事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10、负责组织接待来我校参观指导的其他重要贵宾;接待来我校进行外事公务活动的政府工作人员;统筹安排校党政领导会见外国专家和会谈礼仪等有关事宜。

评审工作管理制度 第12篇

  1、目的:为保证公司内外通讯信息畅通,对来访人员进行友好接待,塑造企业良好形象。

  2、范围:公司总台工作人员。

  3、内容

  3.1服饰要求:

  总台人员直接代表着公司形象,故应着装得体、整洁大方、举止文雅、化淡妆。

  3.2电话接转

  3.2.1电话铃声响两下,总台人员应迅速接听,接听电话时应音调柔和,语气平稳,使用规范用语“您好,大众联合”或“大众联合,您好”等。

  3.2.2对待来电者礼貌、热情,首先弄清来电者身份、意图,可应用以下话语询问来电者:“请问你贵姓?”,“请问您哪里找?”,“请问你找哪位?”,“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你?”等。

  3.2.3明白来电者意愿后,在征得被访问者同意的情况下迅速将电话转给被访者接听,当被访者正忙无法接听或因特殊原因拒绝接入来电,总台人员应代被访者表示歉意,并婉言相告,同时记录来电者之联系电话及联络人,必要时获悉来电者的留言,然后将所记录信息转达给被访者。

  3.2.4待来电者结束谈话先挂断,使用礼貌道别语:“谢谢,再见”等,道别后将电话轻轻放下,并将必要内容作记录。

  3.2.5总台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在上班时间私自或帮人接打私人电话。

  3.3访客接持

  3.3.1当客人来访时,总台人员应礼貌大方,积极主动热情予以接待,不以貌取人,不分贵贱,平等相待,征询对方需访对象后递送茶水,并通知被访人员;会客、洽谈原则上在会议室,未征得人力资源部同意,不得带入办公室内;对于来访公司高层领导之客人应先问清楚是否事先有约,并主动通知被访领导,征得领导同意后带至其办公地点,并作记录。

  3.3.2客人走后,应及时收拾茶具,以保持良好办公环境。

  3.3.3严守公司秘密,不得同客人过多寒暄。

  3.3.4对于个别不受欢迎之客人,应马上向公司报备。

评审工作管理制度 第13篇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在院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医院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对全院放射防护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并经常检查各种制度、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二、组织实施放射防护法规,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学习。

  组织放射防护知识的宣传,并对有关人员进行防护知识的教育。

  三、会同上级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调整和处理放射事故,并对有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四、负责本院放射人员的'健康体检。

  娄庄卫生院放射防护安全责任制度

  一、全体放射人员应自觉遵守防护规定,尽量缩短时间,增加距离,使用屏蔽,避免不必要的照射,降低照射剂量。

  二、操作开机前应穿戴好防护用品,如铅帽、铅围裙、铅眼镜、铅手套等,照像时铅房门必须关闭。

  三、在机房门口醒目处装挂电离辐射标志牌,并经常检查连锁装置功能是否正常,加强对机房外非有关人员防护管理工作。

  四、积极开展放射剂量检测工作,包括个人剂量检测和工作环境检测,并对检测结果分析原因,及时改进防护措施。

  五、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不得佩带金属装饰品,如耳环,戒指,项链等。

  六、尽量减少透视下的骨插管,骨折整复,示教,取异物等次数于时间,必要时采用点射,尽量减少暴光时间,控制个人受照剂量。

  七、禁止滥用放射线,对孕妇特别是妊娠前三个月、婴儿、儿童尽量避免使用。

  八、在现有条件下,尽可能使放射部门建筑物的防护设施符合规定要求。新建筑物一定要按规定设计、施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评审工作管理制度 第14篇

  保洁员职责标准如下:

  一、守岗位,按时上下班。上班佩戴工作卡,做到服装整洁、干净。

  二、熟悉各自分工所负责范围内的清洁卫生状况,对所负责范围内卫生全面负责。

  三、每日和分2次清运垃圾到中转站。

  四、每日负责清扫公共走廊、楼梯、电梯、停车场、绿地、公共设施周边环境等1次。每周清洁楼道扶手2次,清洁公共场所门窗1次,并持续区内公共面积无纸屑、烟头、污垢等,持续清洁卫生。

  五、每日巡视各职责范围的清洁卫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工作记录。

  六、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自觉学习有关清洁卫生知识,提高个人素质。

  七、处理与清洁卫生相关的其他事宜。

  清洁工职责标准

  一、清洁工务必依时清洁大堂、走廊、楼梯等共用地方。

  二、劝喻各业主勿将垃圾桶或袋置于走廊、楼梯等公用地方,请将其放入通往楼梯门旁的垃圾桶内,以免影响卫生和阻塞通道。

  三、如发现有杂物置于走廊、天台或楼梯间,应劝喻业主自行搬往附近的垃圾收集站。如无法找到业主,清洁工除自行清理外,还应将状况登记在服务中心记事本内,向上级报告。

  四、如发现天台、天井等公用地方积污水,应立即清理。难以清理的地方,可暂时淋上油渣,防止蚊虫繁殖,再研究处理办法。

  五、如发现本楼宇的污水渠和沙井等堵塞或破烂,应迅速安排修理。

  六、劝喻业主淋花时要个性留意,不要将水淋到阳台外,以免影响下层和下方行人。

  七、如发现冷气机或发出超多热气或噪音时,劝业主从速修理,以免影响邻居和市容卫生,并根据城管条例,对影响市容者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

  八、如有需要,通告或口头劝业主切勿抛垃圾出窗外,也不得将可引致淤塞的杂物投入厕盆和污水渠内。

  九、若上层业主的水喉或水渠破烂而导致下层天花板渗水,则通知上层业主修理;如无结果,则应详细记录及请示上级处理。

  十、如有不顾公共卫生的业主,经多次劝告仍不改善,应做详细记录并报告上级和有关卫生部门。

评审工作管理制度 第15篇

  一、凡在我院从事射线工作的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参加个人剂量监测。

  二、监测仪须戴在(工作服)左胸前,严禁随意打开、不戴。

  三、工作结束时,不允许将剂量仪放置工作间,应远离工作场所,放置办公室。

  四、不允许将剂量仪放置工作台进行大剂量长时间照射,也不允许工作时不佩带剂量仪,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五、保管好个人剂量仪。

评审工作管理制度 第16篇

  为增强英语教学实力,开展学科双语教学,我校拟聘请外籍教师,以提高学生英语水平,发展学生英语的实际运用能力,凸显我校英语学科的教学特色。除要求教职工在对外籍教师的接触中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涉外人员守则》外,为加强对外籍教师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的管理,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订以下补充规定:

  (一)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对外政策,强化组织观念,加强纪律性。重大事件及时请示汇报。

  (二)与海外人士接触时,我校全体人员应讲究文明礼貌,热情友好,不卑不亢,以礼相待。

  (三)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注意内外有别。不同外籍人士谈论不能公开的科研成果或其他的国家机密。不私自带外籍人士到研究室或其他对外保密的场所参观。

  (四)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如遇外籍人士发表有损于我国家或学校利益的言论或提出怀疑误解的问题时,应阐明国家、学校的立场或给予必要的解释。不做不利于国家或学校的事,不说不利于国家或学校的话。

  (五)严禁向外籍人士索取财物或兑换外币,不得背着学校同外籍人士私自交往,不得为个人的目的主动和外籍人士拉关系,甚至与外籍人员合谋,弄虚作假,欺骗学校。

  (六)与外籍人员交往时不接收贵重礼品。确实有不便拒绝的,应向校领导及有关外事管理部门汇报登记。

  (七)不得私自邀请外国记者、领使馆人员来校;未经批准,不得参加外国使馆组织的晚会或其他活动。

  (八)警惕个别外籍人员用各种手段腐蚀引诱、拉关系,刺探我国、我校政治、军事、经济、科技情报,进行非法活动。

  (九)除工作安排或与外籍人士有预约外,不得随意进入外籍人员住房,影响他们的工作和休息。不主动邀请外籍人士到学生宿舍。严禁与外籍人员发生不正当关系。

  (十)组织与外籍人士一起郊游或举行晚会、舞会须事先征得批准,坚持勤俭办事的原则,不搞铺张浪费。严禁酗酒。须严格控制饮酒量,饮酒不得超过个人酒量的三分之一。

  (十一)协助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外籍人士的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活动。

  (十二)经常组织学习外事纪律,检查遵守外事纪律的情况,及时处理违反外事纪律的人和事。

评审工作管理制度 第17篇

  为规范公司《工作证》的使用管理,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1、工作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转借他人。

  2、员工不带工作证不准进厂。

  3、员工因岗位调整或职务变更须交回旧证并更换新证。

  4、员工不佩带胸卡发现一次罚款10元。

  5、遗失本证必须补办并交补办工本费10元。

  6、凡辞工或解除合同者,必须将工作证交回人力资源部。

  7、本办法自20xx年x月x日起执行。

评审工作管理制度 第18篇

  1.按照0岁4次、1岁2次、2岁2次、3-6岁每年体检一次的体检原则,对每名儿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2.6个月以上儿童每年至少测查一次血红蛋白,对结果异常者进行登记管理和治疗。

  3.8-12月龄儿童进行一次智力测查,对具有智力高危因素的儿童全部进行智力监测。对智力可疑、异常儿童进行登记、转诊和追踪。

  4.对0-6岁儿童进行口腔检查和听力筛查,4岁以上儿童进行视力测查,发现听力、视力异常和患龋的儿童都要及时登记、转诊和治疗。

  5.按照体弱儿童管理常规,对在儿童定期健康体检中发现的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小儿营养性缺铁性贫血、营养不良和肥胖儿全部进行登记和管理。

  6.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和体检结果,有针对性地对家长进行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智能发育、疾病预防等方面知识的宣传。

  7.规范填写“儿童保健体检记录”及相关登记表、册,认真做好儿童健康体检资料的信息收集、统计和上报工作。

评审工作管理制度 第19篇

  1.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机构,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校验工作。

  2.新建、改建、扩建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机房),必须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建设项目竣工后,其放射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的放射诊疗设备,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核,获得批准后方可启用;不合格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不得购置、使用、转让或出租。

  4.设立放射防护管理小组,明确职责。制定与使用的'射线装置相适应的放射防护管理措施,配备相适应的供放射工作人员和受检者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

  5.放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经常检查射线装置及防护设施的性能,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严禁在设备异常的情况下开展放射诊疗活动。

  6.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

  7.医用诊断射线装置须由专业放射影像医(技)师操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设备。

  8.机房除受检者外,陪同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9.按要求在放射工作场所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在机房入口大门上设置工作提示灯。

  10.每年对射线装置防护性能、工作场所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并建立工作场所防护检测档案。

  11.严格执行放射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放射事故,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采取应急措施,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评审工作管理制度 第20篇

  1、劳动教师必须首先明确认识到劳动教育的重大意义,经常向学生、家长作好宣传,为进行劳动教育打下基础。

  2、认真备课

  (1)学习劳动教学大纲,在此基础上认真制订学期授课计划及进度安排计划。

  (2)认真备课,在写好教案的同时,要为学生在劳动课中做到手脑并用而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3、严格上课制度

  (1)教师在响预备铃前要到达教课现场,为学生上课和实习做好一切课前准备。

  (2)要按计划完成课堂教学,提高四十分钟的效率,精讲多练,让学生有充分的动手时间。

  (3)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离开课堂,不提前下课。

  (4)必须教育学生爱护一切公共财物及教学设备,凡有损坏现象要及时查明原因,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5)严格上课纪律和上课的考勤制度,记录每节学生出勤的情况。

  4、布置作业方面:

  作业要适当,使学生既动手又动脑。基本上当堂完成,每次作业要批改、打分、作记录,作为劳动课的评分成绩。

评审工作管理制度 第21篇

  为掌握人群慢病分布情况,扎实做好以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为主的社区慢性病防治工作,特定本制度。

  l、慢病管理的对象:所有户口在辖区的常住人口。

  2、凡年龄在35岁以上,首次门诊就诊的,必预测量血压。

  3、健康档案与各全科诊室密切联系,及时为患有慢性病的群众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4、中心保健科在各全科诊室的配合下,做好对全镇慢性病患者的日常保健工作。

  5、中心保健科每季开设一期慢件病防治知识讲座,针对性的指导患者用药及日常保健。

  6、中心保健及时将慢病防治工作情况向上级疾控中心进行反馈。

评审工作管理制度 第22篇

  1、向家长传授家教方面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办法,使家长们在提高家教理论水平的同时提高家教水平。

  2、向家长们介绍我们的一些中心工作,使全体家长认识到学校工作与自己切实利益的关系,能全力支持我园的各项工作,形成幼儿园和家庭在思想上、行动上的一致。

  3、宣传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使家长们了解幼儿素质教育的意义、目标、内容,明确新形势下家教的重要性。

  4、在园长室的领导下,每学期初或学期中旬由各班组织召开一次家长会,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5、各班每学年安排一次与全班幼儿家长半小时以上的单独约访工作,向家长详细介绍幼儿在园的发展状况;平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与家长交流沟通,并做好约访、交流工作的记录。

  6、建立家长宣传栏,每月更换一次家教宣传栏和班级家长园地内容。

  7、各班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家长开放半日活动或亲子活动。

  8、各班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家长助教活动,充分利用家长资源丰富幼儿的生活和教育活动,鼓励家长积极参与。

  9、加强家园联系,注重信息反馈。教师要通过谈话、家访、分析、反馈等了解教育活动的情况,为以后的改进提供依据。

  10、采用活泼新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与形式(如讲座、研讨、咨询、参观、走访等),充分调动家长的积极性,发挥家长的主动性。

评审工作管理制度 第23篇

  第一条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同时为了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知识技术的商品化、产业化,培养和造就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高层次科技人才,提高公司的整体科研实力,并推动民族通信产业的发展,建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工作站接受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工作指导。

  第三条成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直接接受工作站站长的领导:

  1、负责工作站的人才招聘(与人力资源部的协调工作)、人才培养管理和行政协调工作,包括同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有关设立博士后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单位的联系,办理博士后进、出站手续,以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博士后的管理工作。

  2、负责与博士后科研工作有关的科研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年度博士后工作和预算计划,研究课题的编制和发放;博士后科研项目的落实、项目的过程管理;项目经费预算的落实和管理、项目的内外协调;项目的成果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负责博士后课题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的保密和归属等问题的处理协调工作,并在技术、人力、物力上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负责博士后日常生活的安排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作站的有关重大问题通过召开工作管委会会议决定。

  第五条招收对象

  凡新近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尚未正式安排固定工作单位或未到工作单位报到、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者,均可向有关设站单位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科研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

  第六条所需材料

  国内博士生需提供的有关材料包括:

  1、《博士后研究人员登记表》;

  2、博士学位证书(如证书未发,可由博士培养单位出具答辩证明)。

  国外博士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研究人员,需送下列材料:

  1、经住外使馆教育部门签署意见的《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登记表》一份;

  2、博士学位复印件或其他学位证明材料;

  3、博士生导师或研究课题负责人两人(至少一人是国外的)的推荐信。

  第七条招收专业及人数

  根据需要,联合培养博士后的专业初步定为:无线、通信、网络、计算机、微电子、管理等专业;具体在站人数视公司科研开发需要而定,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今后根据需要逐步扩大专业和人数。

  第八条博士后课题

  课题由公司技术部门提出、立项,课题接受工作站的管理,纳入公司研究院科研开发计划、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如博士后自己确定科研课题,需事先征得流动站和工作站有关专家的评估认可,并经工作站管委会批准方可。

  第九条进站程序

  1、进站博士后由工作站和流动站联合招收,双方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报人事部备案,办理进站手续。

  2、工作站根据公司确定的科研课题,从流动站推荐的博士生中择优录用,在双方确定接受意见后,博士生申请进该流动站进行该课题的研究。

  3、确定最终接受意见后,为保证博士后培养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和相关的流动站所属单位签订《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各一份,并报人事部博士后管委会备案。

  4、流动站派出相关专业的博士后导师,公司选派相关的技术指导人,共同组成博士后科研项目小组,双方配备必要的技术人员协助和参与课题研究。

  5、博士后通过调研,最长在三个月内完成科研立项的可行性科研研究报告,包括:详细的科研目标、进度和阶段计划、经费计划、人员计划、仪器设备要求等,递交工作站,经技术部门评审确认后,正式立项,立项批准后工作站向博士后下达任务书,并由工作站、流动站、博士后三方签定《博士后科研工作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6、需要提交给流动站资料有《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审查意见表》、《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第十条在站期间

  博士后在站期间一般为二年,以工作站工作为主,在流动站工作不超过三个月(视具体人员情况而定),由于课题进度等工作方面的客观原因需要延长的,由本人申请和双方专家确认,经工作站和流动站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延长一般不能超过一年。

  第十一条博士后在站期间,如不适合或因病不能继续做研究工作的,工作站报申请人事部博管会批准,劝其离站,并终止其相关合同。

  第十二条为保证课题的顺利进行,博士后在站期间除非委派,否则不能申请到国外进修,擅自出国者作自动离站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博士后确因需要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学术交流活动,或从事与课题直接相关的工作的,需报请工作站管委会批准同意后,可以办理出国手续。预期不归,按自动离站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博士后离站,流动站和工作站应安排博士生继续该课题的研究,保证课题不中断运行。

  第十四条职称评定

  工作站和流动站结合博士后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取得的科研成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报请有关机构,评定在站博士后的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第十五条成果评定和分享

  由工作站提出课题、研究项目、提供研究课题经费和日常经费,博士后人员主要在工作站完成研究工作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其成果归公司。

  如果研究项目是工作站和流动站共同完成的,或是流动站有阶段性成果转让,则研究成果应该归属该工作站和流动站,双方应先签署协议进行处理成果归属。

  博士后研究成果,未经公司批准同意,不得公开发表有关论文或进行有关的学术交流活动。

  第十六条考核

  博士后在站期间,由工作站或和流动站共同进行进行阶段考核,一般每半年考核一次,并作为奖励的主要依据。

  第十七条奖惩

  1、为激励博士后在博士后科研工作期间多出成果、早出成果,在考核的基础上将对表现突出的博士后进行表彰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管委会确定。

  2、博士后在站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一切违反工作站规定的行为,将给予处罚、处分、留站察看、驱逐出站等处分,处罚的最终决定由工作站管委会决定,期间可参考流动站的相关意见。

  3、对在科研中有创造性成果、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具有显着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博士后,应给予重奖,具体奖励办法由工作站管委会决定。

  4、在推荐和评奖中,应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对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有关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撤消奖励,退回颁发的奖金,并根据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处分。

  5、对博士后在站期间泄密或窃取公司技术获利的,或利用工作时间,利用工作站或流动站工作设备和资源,从事与工作站博士后科研项目无关的工作,视情节轻重作出批评直至驱除出站处理,对造成损失的,将根据国家相应的法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博士后因任何原因,中途离站的,公司将终止博士后及家属、子女的一切安排和享受的一切待遇福利;对违反工作站或流动站有关规定的,将视具体情况,根据有关制度和法规,作出相应的处罚。

  第十八条经费及管理、生活福利

  博士后的经费分日常经费和科研经费两部分:

  1、日常经费及管理

  日常经费由工作站和流动站共同管理

  根据企业应提供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博士后日常经费的规定(目前国家标准为二万元/年),主要用于支付国家规定的博士后的工资、津贴及流动站的行政管理和专家指导费用,原则上博士后应等同本单位同岗位、同等技术人员的待遇,工资待遇视具体博士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在6000-8000元/月左右),流动站专家的费用在《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中明确规定,如博士后研究工作需要延长的,工作站应继续提供相应的日常经费。

  2、科研经费

  (1)科研经费由工作站统一管理,博士后所需的科研经费,统一纳入院办科研开发经费管理。

  (2)每个博士后课题的项目经费预算(包括博士后在流动站或工作站期间发生的费用)需在可行性报告中提出,费用专门设立公单,帐目清楚。

  (3)如果项目是和流动站共同完成或是流动站阶段成果转让,则由工作站承担费用及日后的费用支出,应在技术合作协议中明确。

  第十九条博士毕业生进入公司做博士后科研工作,工作站为在站博士提供较好的生活条件,提供博士后住房一套,博士后出站后,需同时交出住房,若不提供住房,应给予一定的住房补助,等同博士毕业生。

  第二十条博士后出站及工作分配

  1、博士后在站的科研工作结束时,应提交工作报告、论文及着作和科研成果,工作站和流动站双方组织博士后出站评审会,对其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提出今后业务发展方向和使用意见,并进行成果评审和评定,同时按国家规定企业应填写《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工作意见表》,报人事部博管会。

  2、工作分配

  博士后在站期满,经双向选择后分配工作,愿意在公司工作的在办理出站手续后,正式转入公司,若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则办理相应出站手续。

  第二十一条博士后户口及配偶、子女的随迁

评审工作管理制度 第24篇

  为打造“阳光计生",强化服务功能,提高行政效率,树立良好形象,现制定政务公开制度。

  一、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办事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和办事纪律;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计划生育目标运行情况;计划生育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情况;社会抚养费标准及征收收情况;其他需要或群众要求公开的内容。

  (二)局机关内部公开的内容:领导干部执行廉洁从政准则情况;内部财务收支情况;固定资产招投标情况和应向本局职工公开的其他情况。

  二、政务公开的形式

  (一)新闻媒体公开。对群众关注的热点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

  (二)会议公开。在全县计划生育工作会议、部门联席会议、具体业务工作会议上公开有关工作情况。

  (三)公开栏公开。在主要办公场所内设公开栏,公布应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四)文件公开。应向社会公开的工作可根据情况制发文件公开。

  (五)网络公开。通过有关网站公开相关工作情况。

  三、政务公开时限

  根据公开项目的内容不同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及时公开。

  四、政务公开的管理与监督

  局机关办公室在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对不按规定进行政务公开的`单位,报局政务公开领导导小组进行处理,对其负责人可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降职使用等处理,局监察室对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评审工作管理制度 第25篇

  第一条后勤管理处组织机构

  后勤管理处在校党政领导下代表学校行使后勤行政管理职能;代表学校(甲方)对服务方(乙方)各项工作质量进行监督考核;为教学、科研工作及师生生活提供更好的后勤保障。

  第二条后勤管理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学校后勤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代表学校与分离后的后勤保障部门落实保障合同与契约,并对其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监督、考核、评估。

  二、全面负责学校对后勤各项经费的计划编制、划拨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对校拨后勤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监督。

  三、负责对学校的房屋设施、设备等的管理、维修立项,编制年度大、中维修计划,组织对项目的实施、监督管理,并按规定建立档案,实施质量跟踪监督。

  四、负责制定、下达、审核学校授权的后勤自身及对各单位的消耗定额、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维护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权益。

  五、检查、监督、考核后勤服务质量,对后勤服务部门的奖惩提出建议。

  六、建立后勤服务质量监控、评估、反馈体系,实行民主管理,接受师生员工及乙方职工的`投诉,及时协调解决后勤服务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七、代表学校协调后勤与校内、外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为后勤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负责对引入校内社会上的后勤服务项目的论证,协助有关部门对后勤服务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和合同的签订等工作。

  八、负责学校教职工用房和学生公寓房屋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制定学校后勤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

  十、负责学校信件收发、报刊杂志征订及计划生育工作。

  十一、负责向学校领导拟定后勤社会化改革方案工作。

  十二、完成好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后勤管理处处长岗位职责

  处长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全面负责后勤管理处行政工作。领导处属各科、室工作。

  一、贯彻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议,保证学校各项后勤工作任务和规章制度的落实。

  二、主持处务工作会议,研究决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改革办法。

  三、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校领导的批示组织制定全处年度、学期工作计划,组织力量落实计划和定期进行工作总结。

  四、负责全处人力、物力、财力的调配,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各科、室工作。

  五、负责全处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完善,并认真抓好落实。

  六、不断深化后勤管理改革,适时提出改革方案与措施,积极推进学校后勤社会化进程。

  七、组织领导全处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文化业务知识学习与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八、负责全处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纪律教育工作、安全工作。

  九、负责全处的人事工作。

  十、负责全处的财务管理工作,审批经费的使用。

  十一、负责全处的工作质量考核和奖罚工作。

  十二、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条后勤管理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一、在处长领导下全面开展工作。

  二、负责落实处长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协助处长做好后勤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的制定与落实。

  三、负责分管工作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完善,并认真抓好落实。

  四、不断深化后勤改革,协助处长积极推进我校后勤社会化进程。

  五、组织分管科室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文化业务知识学习与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六、负责分管科室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劳动纪律及日常工作考核与奖罚工作。

  七、完成校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五条后勤管理处工作制度

  一、每星期进行定期的集中学习,严格按照学校布置的学习内容与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

  二、不定期召开处务会议和全处性的工作会议,总结上月的工作成效,安排布置本月的工作。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

  四、每天上下班自觉进行考勤登记,外出办事要事先请示,事后汇报办事结果。工作中要肯动脑筋,严格遵照工作程序办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真正实现管理有制度、工作有目标、服务有规范、奖惩有章程。

  五、各科室必须在年初做好全年的工作计划,合理进行分工负责,并定期进行工作小结,年末对全年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

  六、各科室月末通报当月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力争做到当月工作当月清,不拖泥带水,不留尾巴,使工作见成效。

  七、各科室根据学校、处的要求,定期召开科务会,贯彻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安排好科室的工作,检查岗位职责的执行和各项工作指标完成的情况,总结经验,找出差距,研究搞好科室工作的具体措施。

  八、加大后勤社会化改革力度,努力处理好改革过程中的各种新矛盾、新问题,实现管理模式、运行机制的转变。严格执行各项协议,认真对后勤服务公司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各种监控、检查、验收、评估机制,使各项工作有规可循、有法可依,杜绝工作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可操作性和透明度、民主化。

评审工作管理制度 第26篇

  1、防汛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防洪工作方针,立足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灾,确保员工生命及财产安全和工程顺利进行。

  2、项目部所属各部门要齐心协力、切实担负起防汛的责任,所有员工都应自觉履行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3、防汛工作实行项目领导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管理。防汛工作的责任由各部门负责人承担。

  4、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指挥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由各部室担任成员的`抢险小组,组织抢险队伍等,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5、根据施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编制防汛预案,突出防汛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方案。

  6、要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增强防汛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充分认识防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7、充分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做到早抓、早检查、早落实,把好汛前检查关,消灭防汛“死角”,切忌走过场。

  8、在防汛期间,必须保证“思想、组织、人力、物资、经费、措施、工作”的落实和到位,确保安全渡汛。

  9、在主汛期间、大暴雨过程中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生产、生活区、防汛工作的巡视、检查,及时处理有关安全隐患及突发事件。

  10、在汛期应加强与所在地水文、气象方面的联系,确保通讯畅通,能及时、准确了解和传递有关的气象、水情、汛情预报资料,不失时机的组织防洪抢险工作。

  11、洪水灾害发生后,所在项目部应在水毁建筑物相应位置,设置警戒线,作出醒目标志,并派员值班,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12、对所发生的灾情,经核实后,应如实地逐级上报主管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伪造。

  13、防汛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纪律,认真负责,切实保证下情及时上传,上情及时下达,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防汛值班电话转移呼叫,如出现脱岗现象,将追究值班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处罚。

  14、值班人员应做好接收电话的详细记录。内容包括来电单位、姓名、通话内容、时间等。需要请示处理的事情办完后,要记录办理情况、值班人员签名,做到事事有着落。记录要求准确、清晰,重要内容不许错漏。遇有自己不能处理的防汛要务时,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领导,严禁积压拖延,值班人员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

  15、在防汛期间,因工作失职、渎职而给单位造成损失和影响的,根据损失的大小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和处分。

评审工作管理制度 第27篇

  第一章 总则

  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指导学生锻炼身体,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体质,使学生掌握体育的基本知识和运动技能,学会科学锻炼的方法,养成经常锻炼的习惯,逐步提高运动技能水平,向学生进行共产主义思想和道德品质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树立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和集体荣誉感,培养学生的勇敢、顽强、进取精神。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体育工作是指学校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比赛。

  第三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体育锻炼与安全卫生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强身健体活动,重视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体育,注意吸取其他学校体育的有益经验,积极开展阳光体育工作。

  第四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当面向全体学生,积极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东省中小学生体能评价标准》的活动。

  第五条、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所在地区地理、 气候条件。体育课的教学形式应当灵活多样,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开展多种形式的强身健体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形成学校的体育特色。

  第六条、学生因病、残免修体育课或者免除体育课考试的,必须持医院证明,经学校体育教研组审核同意,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第二章 课外体育活动

  第一条、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生动活泼。每周安排五次大课间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时间(含体育课)。

  第二条、在学生中认真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东省中小学生体能评价标准》。

  第三章 课余体育训练与竞赛

  第一条、学校在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的基础上,根据条件建立学校各种运动队,开展多种形式的课余体育训练,保证训练时间、场地、经费,提高学生的运动技术水平,并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力争取得优良成绩。

  第二条、教师应制定课余体育训练计划,重视对政策的管理,努力克服训练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对参加课余体育训练的学生,应当安排好文化课学习,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并注意改善他们的营养。

  第三条、学校体育竞赛认真执行小型多样、单项分散、基层为主、勤俭节约的原则。学校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并组织小型多样的体育竞赛,活跃学生的课余生活。

  第四章 体育教师

  第一条、体育教师应当热爱学校体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依法治教,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文化素养。对待学生主动热情,关心爱护,不体罚学生,为人师表。努力钻研业务,掌握体育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积极工作,勇于探索。

  第二条、学校应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教师总编制数内,按照教学计划中体育课授课时数所占的比例和开展课余体育活动的需要配备体育教师。

  第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有计划地安排体育教师进修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学年应妥善解决体育教师工作服装以及落实室外津贴,对负责课外活动以及运动训练的教师,按要求计算工作量。

  第四条、要按课程要求配备好体育教师,体育教师要认真执行体育与健身新课标,要依照《体育课堂常规》要求备好课、上好课,使用体育课本和体育备课本,制定好教学计划,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对教学、教研、训练工作突出的体育教师,学校要给予表彰奖励,推荐市、省评选先进个人。

  第五条、体育教师切实组织课间操、大课间活动、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训练、体育竞赛。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占用体育课和课外活动课。

  第六条、教师要认真执教,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如有伤害事 故应与卫生室和班主任联系,并及时送医院就诊治疗。体育教师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取证工作。

  第七条、努力做好体育成绩考核评定,《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小学体育合格标准》的登统工作,建立健全学生体育档案、运动队训练档案及各项竞赛活动等资料的整编。

  第八条、搞好体育教研组的办公环境,坚持参加教研、培训活动,认真做好期末工作总结,积极开展体育科研工作,撰写体育教育教学论文。

  第五章 场地、器材、设备和经费

  第一条、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应按照国家和地方制定的各类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标准,并根据学校体育工作的实际需要,把学校体育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内,予以妥善安排。每年体育经费不少于学校总经费的3%。添置体育器材需报告领导,批准后方能购进,并把好质量关。

  第二条、学校应制定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管理维修制度,并由专人负责管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或者破坏体育器材、设备。

  第三条、做好各类体育器材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如有损坏或事故隐患应该及时报修,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保证体育课的正常开展。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体育器材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进行。

  第六章 组织机构和管理

  第一条、由副校长主管体育工作,健全学校体育管理机构,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在制定计划、总结工作、评选先进时,应当把体育工作列为重要内容。

  第二条、班主任、辅导员应当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一项工作内容,经常教育和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并协助体育组做好课间操、眼保健操、课外体育活动的组织工作。学校的卫生部门应当与体育管理部门互相配合,搞好体育卫生工作。总务部门应当搞好学校体育工作的后勤保障。

  第三条、充分发挥学校体育工作作用,学校要把“两课两操两活动” 、体育达标活动(学生达标率为95%以上)等内容,列入“文明班”、“三好学生”评比评选条件,做好检查登记和评比工作,对有体育特长的'学生要给予表彰,树立榜样。

  第四条、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部门或者个人,由学校行政部门令其限期整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1、违反学校规定,不按课表上课,随意增减或挤占体育卫生课课时的。

  2、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单位或者个人。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评审工作管理制度 第28篇

  一.产房助产人员除具备护士任职水平和注册证明,需经过专门培训、考核,获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方能正式上岗。

  二.工作人员进入产房,应戴好帽子、口罩,更换拖鞋,非本科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产房也必须更换鞋、衣、裤进入产房。

  三.产房应24小时值班,值班者不得私自离开岗位。

  四.产房应常备产程所需物品、药品和急救设备,固定位置,专人保管,定期检查、维修,补充更换。未经科室领导同意,不得外借。

  五.产包打开1小时,产妇未分娩者,应更换产包再进行接生。

  六.严密观察产程。产妇在待产和分娩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不能理处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七.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者要测血压、听胎心、观察宫口开放情况等,做好各种记录。

  八.产妇产后留观2小时,无特殊情况方可送回病房。新生儿处理完毕应抱给产妇辨认性别、全身检查、验留脚印、手圈、点眼等,及时进行母婴皮肤接,30分钟后送至母婴同室,护士及时进行母乳喂养指导。

  九.接产后,接产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产程、临产、新生儿和出生证等记录。

  十.每次分娩结束,均应及时整理用物,产床、被服行常规清洁消毒,各种物品归原位。

  十一.保持产房清洁,每日紫外线消毒,每周大清扫1次,产后及时消毒处理。

  十二.各种消毒灭茵物品每周定期灭菌1次。敷料筒、无菌镊罐、无菌器械盒按规定定期清洗消毒并更换消毒液。泡手消毒液每日更换1次。

评审工作管理制度 第29篇

  为更好地做好测量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1) 测量员在技术员的领导下工作,要认真熟悉图纸,及时掌握设计变更及洽商。

  (2) 做好红线桩交线,确保测量精度。

  (3) 施工中要认真熟悉图纸,根据移交的测量资料,做好复测工作,认真控制测量精度,为施工人员提供建筑物轴线、标高及细部主要尺寸,做好楼层观测记录,定期对建筑物进行垂直偏差检查,并做好记录。

  (4) 测量工作必须做好原始记录,施测人员要坚持复核签字制度,不得随意涂改和损坏测量原始资料和测量成果资料,并要装订成册,归档保存。

  (5) 测量仪器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使用中避免仪器受震、倾倒和碰撞。使用后要随时清点仪器的附件、工具,及时擦拭,保持清洁。

  (6) 为确保测量工作顺利进行,永久和半永久的标桩必须设置牢固,有明显标志,并且加以保护。

评审工作管理制度 第30篇

  根据《***市北区委市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街道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规范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运作,扎实做好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提升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服务水平,整体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体制

  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隶属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街道办事处全面管理。保障服务中心主任为事业单位登记法人,业务方面履行法人职责。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配备正式工作人员4-6名,专职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街道办事处在服务大厅设置失业协保登记、职业介绍、创业服务、技能培训、退休管理、居民保险等4-6个服务窗口。区人社局负责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的业务培训及业务指导。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的业务培训、指导、责任目标考核。

  街道办事处对所辖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日常考勤、考核、使用、福利等管理。街道党工委对所辖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调配、晋升、奖惩等提出意见,与区人社局沟通协调一致后,由区人社局履行程序。

  二、工作职责

  负责辖区内失业、就业、创业、培训、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辖区内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的工作,承办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任务。具体包括:

  1.为辖区内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进行失业金的汇总发放。为具有创业愿望的失业人员办理自谋职业扶持金、小额贷款的初审把关手续。

  2.负责指导社区保障服务站做好失业人员的日常动态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失业人员、“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的求职、就业、培训等情况台帐和数据库,及时掌握隐性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

  3.组织指导社区保障服务站开展辖区内就业岗位的调查、收集工作,掌握辖区内企业岗位数量,及时做好需求动态信息录入发布工作。组织指导社区保障服务站收集、开发社区公益性就业岗位,组织实施社区就业安置项目。

  4.为辖区内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城镇劳动力和用人单位提供求职、招聘信息查询和职业介绍服务,定期举办街道、社区就业招聘会,协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就业招聘工作。

  5.指导社区保障服务站负责调查、统计辖区内灵活就业人员情况,指导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为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申领各项就业补贴。

  6.做好培训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指导社区保障服务站组织失业人员报名参加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

  7.做好各类退休人员的专项台帐建立和认证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退休人员生存和流动状况,及时、准确地做好本街道退休人员的资料统计工作,并向区退管机构及时报告退休职工生存、死亡等变化情况。组织辖区内退休人员举办各类文体娱乐活动。

  8.做好辖区内企业信息普查和数据采集工作,做好劳动保障年检工作,协助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

  9.协助开展区域内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协助开展区域内和谐劳动关系的维护工作。

  10.做好本辖区内城镇居民医疗、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参保、登记、缴费及待遇发放等工作。

  11.做好各类工作台账、财务凭证、人员档案等的采集、管理、归档工作。

  12.做好辖区内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工作,负责指导社区保障服务站帮助失业人员申请享受各项就业、再就业补贴和政策扶持。

  13.积极参加人社局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做好基层服务。组织劳动协理员参加业务培训,负责对社区保障服务站的各项工作进行指导。

  三、工作要求

  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要根据工作职责和人员编制情况,明确每个岗位的基本职责,具体要求如下:

  1.各街道保障服务中心要按照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岗位职责,并上报市北人社局备案;根据工作要求和变化,进行协管员的统一调配。

  2.加强业务培训。按时参加区就业服务中心召开的业务例会,加强对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完善基础管理,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岗位练兵,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3.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要建立会议、登记统计、工作调度、检查考核等制度,统一服务流程,规范管理办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不误时、不误事。

  4.提高服务意识。要开展文明服务,实行便捷、高效服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将工作和服务制度进行公开,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树立良好的服务窗口形象,积极开展争创“文明服务窗口”和“服务明星”活动。

  5.加强对社区管理人员和劳动协理员的工作指导及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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