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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部的规章制度

2024-06-17 08:03:01文秘写作

文艺部的规章制度 第1篇

  为了加强本部内部管理,规范成员行为,明确责任,高效、合理地开展工作,进而提高本部门成员素质,结合部门特点特制定本制度。全体成员应当自觉遵守本制度,严格要求自己,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树立良好的形象。

  一、学习部成员职权分配

  1、部长:应根据校会需要结合学习部特点合理安排本部活动,使人员优化配置。并对其他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协调,指正。

  2、副部长:积极配合部长工作,将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实处,及时总结内部工作情况,应部内各项工作细节及人员动态,做好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

  3、干事:应服从部长副部长的安排,积极配合部长副部长的工作,积极发挥自己的实力。

  二、成员责任与义务

  1、本部门所有成员务必贯彻执行本院各项教学制度,努力认真学习,积极要求向上,正圈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

  2、本部门所有成员应尽全力工作并全力支持学习部及其它各部的工作。

  3、各成员应与本班学习员密切联系,掌握本班学生学习情况和思想动向,及时映同学们对教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4、各成员应服从部长的'工作分配,配合部长和副部长工作,做好交给的本职工作,尽全力完成交付的任务,积极参加部门的各项活动,做到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任劳任怨,不拖拉,不敷衍,不推卸责任。

  5、副部长对部长负责,在本部各项工作中辅助部长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在具体事务中监督、助员完成工作任务。

  6、部长对本部所有活动负责,全面把握部内各项事务的进度、方向,并有权做出必要、合理之决断。

  7、干事有向部长或副部长及时、准确、详细地汇报工作的义务,副部长向部长亦有此义务。

  8、全体成员须按时参加系团总支学生会和本部要求其参与的会议、活动等事宜,不得无正当理由迟到或不到。

  9、学习部各成员应胆创新,在活动策划中创造性工作,开展有意义的活动。

  10、学习部各成员应服从主席团、办公室的调配,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有关工作。对不服从调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内部批评、取消评优资格、留职查看直至除名等处分。

  三、成员权利

  1、作为团总支学生会学习部成员,有权利对部内基本情况进行了解,有权对本部的活动、组织管理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2、本部分部长、副部长、干事三个层次进行管理,各层次之间有相互沟通的权利。

  3、本部门成员有负责管理本班的学习的权利。

  四、例会制度(每人基础分10分,扣完者除名)

  2、有时须向部长请假,不请假累计3次除名,同时不可代请,每次-2分。

  3、会上态度严谨,不得交头接耳。不准玩手机,将手机调成振动、静音或关机。

  4、会上必须携带会议记录本,并做好记录,违者一次-2分。

  5、各种会议包括学生会应积极参加,按出勤情况奖罚。

  6、每次例会上至少五人发言,谈完工作后可以读一些美文或是讲笑话、表演节目。

  7、会上有提出自己特的想法或工作方案的成员+1分一次。

  五、工作制度

  1、值周态度严肃,佩戴工作证。值班时积极主动地为老师忙。

  2、积极参加各种活动,认真了解流程及它们的注意事项,从中汲取知识。

  3、不论哪个部门举行完活动后,每个成员必须写工作心得,并在例会上宣读。

  4、定期与各班学进行交流,了解学生学习上的问题。

  5、不论在何时何地,应维护好自身的形象。

  6、每个成员经常到网上搜寻一些优美的文章或句子或写一些自己的特别的想法来更新博客。

  7、向部里进行征文活动,选择优秀的文章投稿杂志社。

  8、定期组织成员外出郊游或组织一些小活动来凝结成员的团结力。

  9、部门成员不得挂科,否则除名。

  六、其他制度

  2、学期末进行部门的活动总结,一学期没有请假者+3分。

  3、对于其他部门活动,活动当天要到场,有事请假,无故不到者-1分。

  4、每周每组一人演讲。

  七、附则

  1、所有学习部人员要按照本规定开展工作,不得违。

  2、此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建工系团总支学生会学习部。如此规章制度与系学生会总规章制度有,以系学生会规章制度为准。

文艺部的规章制度 第2篇

  文艺部是院学生会的一个下属部门,所以我们必须遵守学生会的统一章程,鉴于文艺部工作的特殊性,特制定本制度。

  工作制度

  l本部门每周星期三中午12点半在电教楼开例会,如有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

  l部门干事必须准时参加例会,如有事假、病假,请在会议前几天告知部长或本部门干事,若无故缺席三次者,将给予相应的处理。

  l凡本部门人员必须认真对待每一项任务,在自己的工作完成之后,可帮助自己部门内别的干事一起工作。

  l在每一次的活动开展后,干事应向部长汇报工作,并写一分自己的工作小节,每学期各位干事都要写一分述职报告。

  l干事应积极要求工作,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体现自身的价值,以更好的姿态融入其中,在工作中应与其他干事和睦相处。

  l每个月24号前向校文艺部提交计划与总结。

  l部长应合理分派工作给干事,尽量让每一位干事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为学生会文艺部注入新的活力。

  l部员有参与部内评优、奖励、提拔、退出的权利、有参加文艺部组织和主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有维护本部利益和名誉,为本部服务的义务、有配合部长、副部和其他部员参加部内工作的义务。

  部门财物管理

  l对文艺部现有的财物(包括各类演出的服装、道具,以及舞台布置的材料)进行管理。

  l将每次活动所购买的物品登记好,也纳入文艺部财物,进行统一管理。

  l非文艺部售货员借用服装、道具,舞台布置材料等,须进行登记,并按照规格收取一定的租金,如果损坏须进去赔偿。

  l文艺部的物品租借所得的租金定期交于学校财务室。

  l借用学生活动中心需找文艺部部长申请,经批准方能使用。

  l开展活动若须购买物品,必须由部长或副部长与部门中的干事(至少一名)同去,所买物品必须开发票,经购买人签名可向中学校报销。

  文艺部成员守则及要求:

  l系文艺部成员在平时的工作中需要积累一定的工作能力与协调能力,处理好与其他各系文艺部成员间的关系,认真负责地完成部长交给的任务。

  l文艺部成员要树立全局观念,服从安排,在系文艺部举办的活动中应积

  l文艺部成员应具备协调配合精神,同舟共济,互相帮助。

  l文艺部成员要严格要求自己,遵守组织纪律,秉公办事。

  以上条例请部门各位干事积极响应和遵守,团结在部长周围,为文艺部打造更好的明天。

文艺部的规章制度 第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淮阴工学院学生联合会文艺部的工作秩序,促进本部门全面发展,根据淮阴工学院学生联合会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会文艺部旨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结合本校和本部门的实际,积极开展各种文艺活动,挖掘艺术人才,提升同学们的审美意识,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第一章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权利

  (一)对本部门成员有监督和批评的权利。

  (二)对本部门工作有讨论、建议、咨询和批评的权利。

  (三)有权参加本部门开展的一切活动。

  第四条义务

  (一)遵守本部门规章制度,执行本部门决议。

  (二)按时参加部门例会,完成部门开展的各项工作。

  (三)维护本部门的荣誉和团结。

  (四)勤奋学习,刻苦专研,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力求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与职能

  第五条本部门设有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干事及助理若干名。

  (一)部长:统筹分配文艺部各项工作以及艺总日常工作;配合学生会各部门完成学生会工作;培养好干事及助理。

  (二)副部长:配合各学生会部门和部长共同完成学生会和本部门工作;负责部门会议记录、活动资料整理、日常管理工作以及培养干事和助理。

  第六条工作中积极进取,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本部门实行工作负责制。部门工作按照记事、组织、财务、督促等工作内容分配到个人。工作由部长统筹安排,将各项细节落实到每一位部员,保证每位部员均有足够的机会接触本部门的事务,逐渐熟悉本部门工作流程。

  第七条守时、高效、守纪(以淮阴工学院学生联合会规章制度为准)。加强每一位成员的主人翁意识,把组织的事当成自己的事,认真。积极的做好组织安排的每一件事。把文艺部的每一个成员当成自己的兄弟姐妹,大家相亲相爱,团结一致。

  第八条每周开一次部门例会。会议总结上一阶段的工作情况,指出其中不足之处和吸收经验教训,并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在本部门举办大型活动期间可根据需要增加开会次数。

  第九条每一个成员要有组织纪律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的思想。例会要求所有文艺部成员必须出席,如迟到,必须给部长一个合理解释,迟到两次以上的做书面检讨,如因有事不能出席必须提出书面的请假条得到批准方可请假,没有请假并且未到会三次以上者,开除出部门并上报处理。

  第十条在部门里为每个成员提供学习、锻炼和展现的机会。对工作积极,做好分配工作的同学予以提拔。对精神涣散,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同学不予以提拔,并给予相应的'批评。不定期的组织文艺部内部活动,加强内部交流,特别是文艺方面的。可根据实际需要,组织部员进行公文写作培训,取长补短,互帮互助,以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让文艺部的每一个成员都感觉到在文艺部的每一天都很充实,有所收获。

  第十一条实行档案管理制度。每项工作完成后,由活动负责人做好资料整理及存档工作。存档资料包括活动方案、总结、照片等活动的相关资料。电子版交由部长存档,打印版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部长存档,另一份入袋存档。

  第十二条积极协助学生会其他各部门办好学校各种活动。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属淮阴工学院学生联合会文艺部。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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