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申请书 第1篇
xx公司:
申请人:
申请人系xx公司的职工,在工作期间出现工伤。现经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等级。诊断结论为:右手环指中节中部离断、功能完全丧失,右手中指开放伤、功能部分丧失。为玖级。遂请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如下费用: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离岗前10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离岗前8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玖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共计27个月,田莉的离岗前平均工资为1500元。共计金额为40500元整。
申请人:
日期:
索赔申请书 第2篇
人寿保险公司:
我叫,男,身份证号码是:系××县××镇××村五组村民,是××中学九年级学生(男,身份证号码是:,×年××月参加贵公司学生团体平安保险)的父亲,被保险人在×医院被确诊患病,经多方医治无效,于×年×月××日死亡。
今委托被保险人母亲,女,系××县×镇×村五组村民,身份证号码:, 办理被保险人保险理赔事宜,特提出理赔申请 望予以接纳办理。
此致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困
索赔申请书 第3篇
申请人:xx县城关农村信用合作社。
住所地:xx县人民路东段。
法定代表人:王,该社主任。
被申请人河南省xx县国家税务局。
住所地:xx县人民路东段。
法定代表人李,该局局长。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税收处理决定书》和扣缴税款的行政强制措施;
2、退还扣缴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相应的利息损失。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河南省xx县国家税务局下属单位河南省xx县税务稽查局于x年6月22日作出了()宝国税处字第012号《税收处理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x年11月24日,河南省xx县税务稽查局通过中国农业银行xx县支行扣划申请人税款32917.19元、滞纳金 22082.81元。
1、处理决定书程序违法。被申请人对申请人x年度纳税情况检查后,在没有依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情况下,就作出处理决定书,非法剥夺了申请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申请人是在联社看到该决定书的,该决定书没有依法向申请人送达,剥夺了申请人法定的行政复议权和起诉权,严重违反了法定程序。
2、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申请人x年12月底各项贷款余额为38759822.84元,减去待处理抵贷资产345585.00元为 38414237.84元,依财商字(1998)302号文规定,按1%的比例可提384142.38元,减去上年底呆帐准备金余额271143.31 元,x年度应提为112999.07元,实提154420.00元,多提41420.93元,税前已自行调整54670.94元,实际少提 13250.01元,而不是决定书认定的多提99749.06元,决定书所写的70612.78元(后来经联社据理据法辩解,重新核定为65834.38 元,但没有变更税务文书),没有任何事实根据,不应当补缴税款32917.19元,更不应该缴纳所谓的滞纳金22082.81元。
3、扣缴行政强制措施行为违法。被申请人没有依法向申请人送达《催缴税款通知书》或者《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在《税收通用缴款书》规定限缴日期到期之前,在扣缴手续不完备、《税收处理决定书》、《扣缴税款通知书》和《税收通用缴款书》三者所列款项不一致的情况下,直接从申请人开户行扣划,不符合法律关于扣缴税款的程序规定。
4、行政处罚主体资格违法。《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税务机关是指税务局、税务分局和税务所,不包括税务稽查局,虽然税务总局确认税务稽查局有行政执法资格,但法律法规却没有授予税务稽查局行政处罚权,以稽查局名义直接作出《税收处理决定书》,是明显的行政越权行为。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处理决定违反法定程序,认定事实不清,扣缴行政强制措施依据违法、程序违法,超越法定授权,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复议申请,请贵局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纠正被申请人的错误处理决定和行政强制措施,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河南省x市国家税务局
申请人xx县城关农村信用合作社
索赔申请书 第4篇
保险公司
我叫 年龄X岁 所在学校 年X月 X日 X时 在学校上体育课期间打球导致手臂受伤,送院治疗,现已痊愈。在医院期间花费医药费X元,因我办理贵司保险,保险单号 保险名 特提出理赔申请,望予以接纳办理。
此致
申请人:
索赔申请书 第5篇
申请人:程__,女,1971年12月23日生,住址:赣县梅林镇九坵排77号,身份证号码:_____,电话:___。 申请事项: …
保险理赔申请书
申请人:程__,女,1971年12月23日生,住址:赣县梅林镇九坵排77号,身份证号码:_____,电话:___。
申请事项:
支付申请人保险赔偿款301600元。
事实与理由:
20__年11月17日上午9时许,申请人经赣B16333车主涂全南许可,在自家家门口驾驶该车倒车过程中,不慎撞伤钟秀美(农村户口,在城市连续居住1年以上),经赣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赣县公安局立案后以申请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撤销该案。事后申请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与钟秀美的父母达成赔偿协议,并赔偿钟秀美的父母各项费用合计301600元。根据赣B16333车主涂全南与贵公司签订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和《神行车保系列产品保险合同》约定,贵公司对申请人赔偿钟秀美父母以上费用,应在保险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义务,申请人现依法依约书面向贵公司提出申请,请贵公司履行赔偿义务。
此致
申请人:___
年 月 日
索赔申请书 第6篇
申请人:
性别:x
年龄:xx岁
身份证号:
住址:x市x社区x组号
电话:
申请人:XX公司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系xx公司的职工,在工作期间出现工伤。现经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等级。诊断结论为:右手环指中节中部离断、功能完全丧失,右手中指开放伤、功能部分丧失。为玖级。遂请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如下费用: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离岗前10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离岗前8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玖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共计27个月,田莉的离岗前平均工资为1500元。共计金额为40500元整。
申请人:
日期:20xx年X月XX日
索赔申请书 第7篇
保险公司:
我叫,年龄x岁,所在学校 。20xx年x月x日x时,在学校上体育课期间打球导致手臂受伤送院治疗,现已痊愈。在医院期间花费医药费xx元,因我办理贵司保险,(保险单号,保险名,)特提出理赔申请,望予以接纳办理。
申请人:
日期:
索赔申请书 第8篇
北京__货运有限责任公司:
20_年_月__日,我公司委托贵公司将回流焊设备一台,通过公路运输至深圳,交付给收货人刘_(以下简称收货人),在深圳收货人验收时发现设备已经破损而拒绝接收。设备于200_年_月_日退回我公司,经贵公司和我公司双方查验,由于贵公司运输、装卸不当,造成设备和包装破损。
此次事件,不但使我公司设备损坏,遭受二次紧急调运设备的运费损失,而且使我公司对客户逾期交货,信誉受损并要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我公司向贵公司郑重要求立即赔偿以下设备修理费用和运输费损失:破损部位及程度费用(元)
上罩:两合页部分螺丝穿孔,严重掉漆1300.00
温室:合页部分及四个边角破裂1900.00
横梁:中间部分压损800.00
电机上罩50.00
包装箱450.00
修理设备运输费400.00
设备修理人工费1200.00
费用合计6100.00
以上是我公司的.最低要求,请贵公司于7日内支付上述赔偿金额,或者贵公司自己将设备送去经我公司认可、有相应技术能力和修理设施、设备完善的修理厂修理,贵公司承担全部修理费用。7日后如果贵公司不支付赔偿金,又不将损坏设备送去修理、恢复设备完好,我公司将自己委托修理厂修理,并通过法律途径追偿全部损失,不再通知。
顺祝商祺!
申请人: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索赔申请书 第9篇
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改部。
中安监理公司。
我单位在机修车间工程施工中预到地方老乡因不明原因生事而发生停工一事和不明原因大网高压停电停工所引起的工程费用一事提出索赔报告。
1:我方从20xx年5月13日开工以来积极组织施工队伍不分昼夜的紧张施工,5月19日验收基层合格,5月20日刚进入基层沙砾石回填工作,在5月21日由于不明地方老乡因与矿上发生的不明原因的冲突而致我单位的.工程无法正常进行而停工至5月28日中午10点才重新施工,其中发生的人工费和机健费用如下:
5.21至5.28共计7天时间,每天工作12小时:
早晨5点至8点,中午9点至13点,下午15点至20点。
1}:人工费:管理人员:五人x7=35日x1.5=52.5工日。
施工人员:21人x7=147日x1.5=20.工日。 2:}机键费:压路机7x一小时400元x12=33600元
装栽机7x一小时200元x12=16800元 2:在我方二次施工中的基础垫层混凝土刚刚完成进入独立柱钢筋混凝土基础施工时,有因大网高压停电而发生的停工费用:
6.19中午10:00左右停电至21日中午11:30来电
共计:停工工时25.5小时。
1:管理人员:5人x25.5/8=16.2工日。
2:钢筋工:8人x25.5/8=25.5工日。
3:木工班:17x25.5/8=54.2工日。
4:施工班:22人x25.5/8=70.13工日。
5:其他工人:12x25.5/8=38.32工日。
以上是我方发生的实际费用,敬请你们给予解决答复为盼最终费用按决算走。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索赔申请书 第10篇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我叫,男,身份证号码是:系x县x镇x村五组村民,是x中学九年级学生(男,身份证号码是:,xx年x月参加贵公司学生团体平安保险)父亲,被保险人在xx医院被确诊患病,经多方医治无效,于xx年x月x日死亡。
今委托被保险人母亲,女,系x县xx镇xx村五组村民,身份证号码:,办理被保险人。保险理赔事宜,特提出理赔申请望予以接纳办理
申请人:
日期:
索赔申请书 第11篇
申请人:某某性别:年龄:岁身份证号:123456789123456789住址:某某某市某某某社区某组某某号电话:9被申请人:某某公司事实与理由申请人某某系某某公司的职工,在工作期间出现工伤。
现经某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等级。诊断结论为:右手环指中节中部离断、功能完全丧失,右手中指开放伤、功能部分丧失。为玖级。
遂请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如下费用: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离岗前10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离岗前8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玖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共计27个月,田莉的离岗前平均工资为1500元。共计金额为40500元整。
申请人:
年 月 日
索赔申请书 第12篇
赔偿请求人:卢,男,汉族,196X年X月XX日出生,贵州省XX县人。住XX县XX镇XX村组号。联系电话:151201。
委托代理人:张绍明,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律师。
赔偿义务机关:XX县人民检察院。住所地:XX县XX镇路。
法定代表人: 职务:检察长。
请求事项:
1、请求赔偿义务机关某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赔偿因错误关押申请人而应当承担的赔偿金(310天×200.69元/天)62213.90元;
2、请求赔偿义务机关给予赔偿抚慰金20万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原系某某县水泥厂的负责人,该企业因经营需要,从而向某某县农业银行申请贷款8万元。XX县农业银行将贷款发放后,某某县人民检察院便对申请人进行立案调查,并于x年8月2日以涉嫌“罪”为由将申请人及银行工作人员冯予以刑事拘留,后于同年8月15日批准逮捕。在关押期间,检察机关的办案人员多次对申请人进行了刑讯逼供和人身摧残,暴力伤害,由于申请人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在被错误关押了310天之后,年6月11日,申请人及冯均被撤销案件,无罪释放。现某某县人民检察院已对同案嫌疑人冯作出了国家赔偿决定,并已经兑现。可某某县人民检察院却至今未对申请人作出赔偿,且经申请人多方反映无果。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现提出申请,请求进行国家赔偿。
赔偿请求人:
x年X月X日
索赔申请书 第13篇
申请人:程,女,19xx年XX月XX日生,住址:,身份证号码:,电话:。
申请事项:
支付申请人保险赔偿款X元。
事实与理由:
年XX月17日上午9时许,申请人经车主许可,在自家家门口驾驶该车倒车过程中,不慎撞伤(农村户口,在城市连续居住1年以上),经XX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公安局立案后以申请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撤销该案。事后申请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与父母达成赔偿协议,并赔偿父母各项费用合计X元。根据车主与贵公司签订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和《神行车保系列产品保险合同》约定,贵公司对申请人赔偿父母以上费用,应在保险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义务,申请人现依法依约书面向贵公司提出申请,请贵公司履行赔偿义务。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索赔申请书 第14篇
申请赔偿人:吴清岛,男,1970年2月24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南安市美林街道办事处福溪村中甲127号。身份证号:,电话:。
被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南安市公安局,法定代表人:庄文斌。
事实和理由:
20xx年,南安市福溪村被南安市列入拟建“南安市行政中心”,后改名“市民中心”。同时,对福溪村中甲、新山村民集体土地进行征用,村民吴清岛拥有的一口日常生活饮用水机井也在征用范围内。(该机井是村民吴清岛自费雇佣地质勘测队工人对水源处进行挖钻形成机井,并购买电机等饮水设施将该水源引为日常生活饮用水。)20xx年6月间,由于征地需要,该机井被征用,福溪村村委会委派村干部陈文殿及村民吴家财到吴清岛家中与吴清岛协商机井补偿事宜。经协商,双方同意村委会对吴清岛被征用的机井补偿人民币9000元,并当场拟立补偿协议书一份,吴清岛签名后协议书被陈文殿以村委会存档为由带走。
20xx年8月间至20xx年1月间,福溪村村委会要征用吴清岛的房屋,遭到吴清岛的拒绝。福溪村村委会为了教训吴清岛,伪造材料向南安市公安机关报案,举报吴清岛诈骗福溪村村委会9000元。20xx年7月28日,吴清岛被公安机关强行带走并进行刑事拘留,理由是吴清岛于20xx年向福溪村村委会敲诈勒索了机井补偿款9000元。事实上20xx年吴清岛领取的9000元是村委会与吴清岛协商后自愿做出的机井征用补偿款,协商当日,吴家财受村委会委派与村干部陈文殿一同在场,并不存在吴清岛敲诈勒索、诈骗村委会一事。
申请事项:
南安市公安局于20xx年7月28日对美林街道办事处福溪村村民吴清岛以诈骗罪为由进行错误刑事拘留于南安市看所守,并于20xx年8月5日至20xx年8月1日办理取保候审监居。致吴清岛失去人身自由的权利,无法参与社会日常事务工作,让吴清岛一家失去主要的经济来源。南安市公安局8日的错误刑事拘留及361日取保候审监居给吴清岛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及精神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章第二节赔偿请求人及赔偿义务机关第六条,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针对本案赔偿事实,吴清岛为本案受害公民,有权向南安市公安局申请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五条第一款,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人的错误拘留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吴清岛被南安市公安局错误拘留8日(每日拘留24小时),因国家法定工作时间为每日8小时,故每拘留一日应按三日计算共24日,以及取保候审监居361日,两者共计385日。根据《国家赔偿法》,南安市公安局(赔偿义务机关)应予正视事实,赔偿吴清岛误工损失费每天162.25元/日x385日(共62466元),赔偿吴清岛精神损失抚慰金10万元,名誉损失费5万元,南安市公安局应予赔偿吴清岛总计212466元。
此致
南安市公安局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索赔申请书 第15篇
申请赔偿人:吴清岛,男,1970年2月24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南安市美林街道办事处福溪村中甲127号。身份证号:,电话:。
被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南安市公安局,法定代表人:庄文斌。
事实和理由:
20xx年,南安市福溪村被南安市列入拟建“南安市行政中心”,后改名“市民中心”。同时,对福溪村中甲、新山村民集体土地进行征用,村民吴清岛拥有的一口日常生活饮用水机井也在征用范围内。(该机井是村民吴清岛自费雇佣地质勘测队工人对水源处进行挖钻形成机井,并购买电机等饮水设施将该水源引为日常生活饮用水。)20xx年6月间,由于征地需要,该机井被征用,福溪村村委会委派村干部陈文殿及村民吴家财到吴清岛家中与吴清岛协商机井补偿事宜。经协商,双方同意村委会对吴清岛被征用的机井补偿人民币9000元,并当场拟立补偿协议书一份,吴清岛签名后协议书被陈文殿以村委会存档为由带走。
20xx年8月间至20xx年1月间,福溪村村委会要征用吴清岛的房屋,遭到吴清岛的拒绝。福溪村村委会为了教训吴清岛,伪造材料向南安市公安机关报案,举报吴清岛诈骗福溪村村委会9000元。20xx年7月28日,吴清岛被公安机关强行带走并进行刑事拘留,理由是吴清岛于20xx年向福溪村村委会敲诈勒索了机井补偿款9000元。事实上20xx年吴清岛领取的9000元是村委会与吴清岛协商后自愿做出的机井征用补偿款,协商当日,吴家财受村委会委派与村干部陈文殿一同在场,并不存在吴清岛敲诈勒索、诈骗村委会一事。
申请事项:
南安市公安局于20xx年7月28日对美林街道办事处福溪村村民吴清岛以诈骗罪为由进行错误刑事拘留于南安市看所守,并于20xx年8月5日至20xx年8月1日办理取保候审监居。致吴清岛失去人身自由的权利,无法参与社会日常事务工作,让吴清岛一家失去主要的经济来源。南安市公安局8日的错误刑事拘留及361日取保候审监居给吴清岛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及精神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章第二节赔偿请求人及赔偿义务机关第六条,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针对本案赔偿事实,吴清岛为本案受害公民,有权向南安市公安局申请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五条第一款,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人的错误拘留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吴清岛被南安市公安局错误拘留8日(每日拘留24小时),因国家法定工作时间为每日8小时,故每拘留一日应按三日计算共24日,以及取保候审监居361日,两者共计385日。根据《国家赔偿法》,南安市公安局(赔偿义务机关)应予正视事实,赔偿吴清岛误工损失费每天162.25元/日x385日(共62466元),赔偿吴清岛精神损失抚慰金10万元,名誉损失费5万元,南安市公安局应予赔偿吴清岛总计212466元。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索赔申请书 第16篇
北京货运有限责任公司:
200X年X月XX日,我公司委托贵公司将回流焊设备一台,通过公路运输至深圳,交付给收货人刘X(以下简称收货人),在深圳收货人验收时发现设备已经破损而拒绝接收。设备于200X年X月X日退回我公司,经贵公司和我公司双方查验,由于贵公司运输、装卸不当,造成设备和包装破损。
此次事件,不但使我公司设备损坏,遭受二次紧急调运设备的`运费损失,而且使我公司对客户逾期交货,信誉受损并要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我公司向贵公司郑重要求立即赔偿以下设备修理费用和运输费损失:破损部位及程度 费用(元)
上罩:两合页部分螺丝穿孔,严重掉漆
温室:合页部分及四个边角破裂
横梁:中间部分压损
电机上罩
包装箱
修理设备运输费
设备修理人工费
费用合计
以上是我公司的最低要求,请贵公司于7日内支付上述赔偿金额,或者贵公司自己将设备送去经我公司认可、有相应技术能力和修理设施、设备完善的修理厂修理,贵公司承担全部修理费用。7日后如果贵公司不支付赔偿金,又不将损坏设备送去修理、恢复设备完好,我公司将自己委托修理厂修理,并通过法律途径追偿全部损失,不再通知。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年xx月xx日
索赔申请书 第17篇
赔偿请求人:卢________,男,汉族,196___年___月__日出生,贵州省__县人。住__县__镇__村__组__号。联系电话:___
委托代理人:张绍明,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律师。
赔偿义务机关:__县人民检察院。住所地:__县__镇__路。
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检察长。
请求事项:
1、请求赔偿义务机关________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赔偿因错误关押申请人而应当承担的赔偿金(310天__200.69元/天)62213.90元;
2、请求赔偿义务机关给予赔偿精神抚慰金20万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原系________县__水泥厂的负责人,该企业因经营需要,从而向________县农业银行申请贷款8万元。__县农业银行将贷款发放后,________县人民检察院便对申请人进行立案调查,并于____年8月2日以涉嫌“__罪”为由将申请人及银行工作人员冯__予以刑事拘留,后于同年8月15日批准逮捕。在关押期间,检察机关的办案人员多次对申请人进行了刑讯逼供和人身摧残,暴力伤害,由于申请人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在被错误关押了310天之后,20__年6月11日,申请人及冯__均被撤销案件,无罪释放。现________县人民检察院已对同案嫌疑人冯__作出了国家赔偿决定,并已经兑现。可________县人民检察院却至今未对申请人作出赔偿,且经申请人多方反映无果。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现提出申请,请求进行国家赔偿。
申请人: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索赔申请书 第18篇
交警队:
申请人:
请求事项
请求x赔偿申请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x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x于x年x月x日时分,在路段发生交通事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现请求贵队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事宜进行调解。
申请人:
日期:
索赔申请书 第19篇
交警队: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址或单位
请求事项
一、请求X赔偿申请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X于X年X月X日时分,在路段发生交通事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现请求贵队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事宜进行调解。
此致
交警队
申请人:
年 月 日
索赔申请书 第20篇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我叫,男,身份证号码是:系××县××镇××村五组村民,是××中学九年级学生(男,身份证号码是:,×年××月参加贵公司学生团体平安保险)的父亲,被保险人在×医院被确诊患病,经多方医治无效,于×年×月××日死亡。
今委托被保险人母亲,女,系××县×镇×村五组村民,身份证号码:, 办理被保险人保险理赔事宜,特提出理赔申请 望予以接纳办理
此致
申请人:
**年**月**日困
索赔申请书 第21篇
申请人:程,女,1971年12月23日生,住址:赣县梅林镇九坵排77号,身份证号码:,电话:。
申请事项:
支付申请人保险赔偿款301600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1月17日上午9时许,申请人经赣B16333车主涂全南许可,在自家家门口驾驶该车倒车过程中,不慎撞伤钟秀美(农村户口,在城市连续居住1年以上),经赣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赣县公安局立案后以申请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撤销该案。事后申请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与钟秀美的父母达成赔偿协议,并赔偿钟秀美的父母各项费用合计301600元。根据赣B16333车主涂全南与贵公司签订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和《神行车保系列产品保险合同》约定,贵公司对申请人赔偿钟秀美父母以上费用,应在保险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义务,申请人现依法依约书面向贵公司提出申请,请贵公司履行赔偿义务。
此致
申请人:
索赔申请书 第22篇
赔偿请求人:李__ 赔偿义务机关:河北省晋州市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 潘__ 请求事项: 一依法撤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20__)石法委赔字第00001号决定书;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事实根据与理由: 石家庄市法院,20__年12月28日立案审理,20__年3月19日,送达(20__)石法委赔字第00001号赔偿委员会决定书。 开庭审理,是在钱仁冬的办公室(东楼302)进行,并由他一人主持,基于晋州市法院(赵永定主办)主动向本市电视台提供新闻材料,致使赔偿请求人李振刚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之情节: 钱仁冬问:赔偿义务机关,对电视台向社会公开宣传的事实,有无异议? 赔偿义务机关代理人张宏生答:无异议; 钱问:对诉求的赔偿数额,有无异议? 张答:电视台的宣传后果,与法院无关,赔偿数额,他要50万,您全判给他,我没异议。您不判给他,我也没意见。我还是坚持,我们法院对他实使拘留,没错(庭审笔录未准许复制)。 晋州市人民法院,20__年11月5日,以李振刚“严重扰乱法庭秩序”为由,作出(20__)晋法字第1号拘留决定书,并实使执行。 经石家庄市法院复议,20__年11月5日,向李振刚送达(20__)石立民终字第00339号复议决定书,结论为:撤销河北省晋州市人民法院20__年11月5日(20__)晋法字第1号拘留决定书。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1996年5月6日法释(1996)15号】第二条“依照赔偿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刑事赔偿程序予以赔偿:(一)错误实施拘留、罚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第二十条第四款“赔偿程序适用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第十一条“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侵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 一依法撤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20__)石法委赔字第00001号决定书; 二对晋州市人民法院侵害李振刚人身权、名誉权、及由侵权行为直接造成的各项损害后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作出给予国家赔偿的决定; (一)事实拘留 (1)拘留15天X111.99元/08年国家职工平均日工资=1679.85元 (2)拘留期间,拘留所伙食费300元 (二)晋州市人民法院,20__年11月7日,由赵永定负责主办,带有法警、采访人到本市拘留所,进行讯问李振刚,及采访后,主动向本市电视台提供新闻材料,致使李振刚被电视台,在《晋州新闻》栏目中,以其三个儿子李X(未成年)、李X(未成年)、李__被法院判决犯故意伤害罪、盗窃罪不服,在晋州市法院闹事儿,被法院依法实施拘留为题,向社会滚动播出。经石市中院复议,对晋州市院的职权行为和法律文书,作出公开纠正。而晋州市法院,拒不向电视台提出播放被纠正的法律文书和更正其报道失实的行为,电视台又不向赔偿请求人作出播放证明造成的: (1)李振刚个人名誉侵害300000元 (2)家庭名誉侵害150000元 (3)李振刚及家庭成员精神损失50000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侵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26号】 六问:新闻单位报道国家机关的公开的文书和职权行为引起的名誉纠纷,是否认定为构成侵权? 答: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依职权作出的公开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作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其报道失误,或者前述文书和职权行为已公开纠正而拒绝更正报道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七问:因提供新闻材料引起的名誉侵权纠纷,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侵权? 答:因提供新闻材料引起的名誉纠纷,认定是否构成侵权,应区分一下两种情况:(一)主动提供新闻线索,致使他人名誉受到侵害的,应当认定侵害他人名誉权; (三)申请复议及申请国家赔偿期间,晋州市院又造成: (1)20__年3月13日,王占世代表晋州市法院,吴英正代表晋州市检察院,牛伟代表晋州市公安局,纪朝强代表晋州镇,参与四机关联合在晋州镇政府院内,限制李振刚人身自由的后果7天X111.99元=783.93元 (2)20__年7月10日至9月20日,因涉及法院上访,又在晋州镇院内实使限制李振刚人身自由的后果73天X111.99元=8175.27元 (3)20__年8月21日至10月10日,因涉及法院上访,又在晋州镇院内实使限制李振刚人身自由的后果51天X111.99元=5711.49元 (4)交通费以车票为证共511元 (5)误工费 天数以车票+提起复议、国家赔偿、取生效结论共55天X11199元=6159。45元 共计523320.99元大写伍拾贰万叁仟叁佰贰拾元零玖角玖分整 附:车票复印件4页,晋州镇全天24小时严盯死守证据1页,晋州市委矛盾隐患包案领导及主管责任人分工证据1页,晋州市法院20__年信访隐患一览表1页。 此致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赔偿请求人:李振刚 __年__月__日笔迹鉴定申请书调薪申请书
索赔申请书 第23篇
申请赔偿人:,男,1970年2月24日出生,汉族。住美林街道办事处福溪村中甲127号。身份证号:,电话:。
被申请赔偿义务机关:xx市公安局,法定代表人:。
事实和理由:
20xx年,xx市福溪村被xx市列入拟建“xx市行政中心”,后改名“市民中心”。同时,对福溪村中甲、新山村民集体土地进行征用,村民拥有的一口日常生活饮用水机井也在征用范围内。(该机井是村民自费雇佣地质勘测队工人对水源处进行挖钻形成机井,并购买电机等饮水设施将该水源引为日常生活饮用水。)20xx年6月间,由于征地需要,该机井被征用,福溪村村委会委派村干部陈文殿及村民吴家财到家中与协商机井补偿事宜。经协商,双方同意村委会对被征用的机井补偿人民币9000元,并当场拟立补偿协议书一份,签名后协议书被陈文殿以村委会存档为由带走。
20xx年8月间至20xx年1月间,福溪村村委会要征用房屋,遭到拒绝。福溪村村委会为了教训,伪造材料向xx市公安机关报案,举报诈骗福溪村村委会9000元。20xx年7月28日,被公安机关强行带走并进行刑事拘留,理由是于20xx年向福溪村村委会敲诈勒索了机井补偿款9000元。事实上20xx年领取的9000元是村委会与协商后自愿做出的机井征用补偿款,协商当日,吴家财受村委会委派与村干部陈文殿一同在场,并不存在敲诈勒索、诈骗村委会一事。
申请事项:
xx市公安局于20xx年7月28日对美林街道办事处福溪村村民以诈骗罪为由进行错误刑事拘留于xx市看所守,并于20xx年8月5日至20xx年8月1日办理取保候审监居。致失去人身自由的权利,无法参与社会日常事务工作,让一家失去主要的。经济来源。xx市公安局8日的错误刑事拘留及361日取保候审监居给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及精神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章第二节赔偿请求人及赔偿义务机关第六条,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针对本案赔偿事实,为本案受害公民,有权向xx市公安局申请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五条第一款,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人的错误拘留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被xx市公安局错误拘留8日(每日拘留24小时),因国家法定工作时间为每日8小时,故每拘留一日应按三日计算共24日,以及取保候审监居361日,两者共计385日。根据《国家赔偿法》,xx市公安局(赔偿义务机关)应予正视事实,赔偿误工损失费每天162。25元/日×385日(共62466元),赔偿精神损失抚慰金10万元,名誉损失费5万元,xx市公安局应予赔偿总计212466元。
此致
xx市公安局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索赔申请书 第24篇
申请人:&&&&&&&&,男,汉族,初中文化,1970年4月工作单位:&&&&&&&&住电址:&&&&&&&&话:&&&&&&&&
被申请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业务人员:&&&&&&&&
仲裁请求:
一、请求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依法支付因工受伤的相关费用,合计140811元(拾肆万零捌佰壹拾壹元整)-4500元(肆仟伍佰元整)(煤矿已经支付)=136311(拾叁万陆仟叁佰壹拾壹元整)。
具体如下:
1、住院期间生活补助:4480元(35元*2/人*64天);
2、住院期间工资:57810元(2710/30*64);
3、住院期间家人的护理费:2880元(45*64天);
4、一次性医疗补助:5420元(2710元*2月);
5、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32520元(2710元*12月);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390元(2710元*9月);
7、鉴定费:300元;
8、煤矿企业伤残赔偿(131号令):65040元(271元*12月*2);
事实及理由:20xx年6月30日17时左右采煤工在煤矿井下采煤时,因片帮被矸石砸伤胸部和右脚。经富源阳光院诊断为:多发肋骨骨折并血气胸;创伤性湿肺并胸壁皮下气肿;右腓骨颈骨折。20xx年7月22日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认定为工伤(&&&&&&&&人工认字〔20xx〕第40731号)。20xx年10月28日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曲人鉴委字〔20xx〕第1046号)。综上所述,申请人因工受伤,依法应享受工伤的相关待遇,请贵委支持申请人的请求为谢。
此致&&&&&&&&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二0一x年二月二十日
索赔申请书 第25篇
申请人:尹,男、汉族、干部,1963年1月27日出生,在x县地税局三岔税务所工作,现住x县地税局家属楼。
请求事项:
1、恳请给予受害人尹在工作和生活上大力的帮助和多方的照顾。
2、赔偿受害人尹医药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共66136.51元。
事实和理由:
在xx年9月28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刘所长驾驶晋 HW轿车带领尹、徐去xx乡xx村清查漏管户,途中由于长时间堵车,当走到湾大桥大约5时30分左右,不幸被韩驾驶的拉煤大车发生车祸,造成刘死亡; 尹、徐受重伤。事故发生后,经x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韩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申请人尹受伤后立即送往县人民医院急诊科抢救治疗。次日入住xx人民医院骨科治疗。诊断为:
1、左肩部、胸部软组织损伤。
2、口唇部、左手背部皮肤裂伤。
3、右侧胸腔积液。
4、脑外伤综合症。
于同年10月14日出院。
受伤给本人带来了莫大的伤害,导致本人身体和心里受到严重摧残,致使本人一直未能正常生活和工作。出院后本人常常伴有头晕脑闷,精神不振,记忆力急剧下降,心烦意乱,时常还有失控现象,后又经多方医院检查,医生嘱托还需继续休养治疗,直到恢复正常为止。现经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xx年12月8日作出()第0012号WZ忻人社工认字《工伤认定决定书》,申请人受伤系工伤。
综上所述,恳请给予申请人尹在工作和生活上大力的帮助和多方的照顾。赔偿尹医药费15366.81元;陪侍费1800元;住院期间生活费、营养费2500元;交通费2670元;一次工伤性医疗补助金278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6000元,共合计66136.51元。
此致
申请人:尹
20xx年x月x日
索赔申请书 第26篇
一、房屋装修质量索赔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人:系妻子
请求事项:
1、请求对申请人住房损失进行鉴定。
2、请求对申请人房屋损失原因进行鉴定。
事实及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日期
房地产损害的分类
(1)按照房地产受损害的部位划分
按照房地产受损害的部位可划分为三种类型:
①实物损害(又可分为实体损害和功能损害);
②权益损害;
③区位损害(也称为环境损害)。
(2)按照房地产可修复的损害和不可修复的损害划分
房地产可修复的损害是指恢复到损害前的状况或者好于损害前的状况,有的是修理,有的是更换。即:修复费用≤损害前的房地产价值-损害后的房地产价值。
房地产不可修复的损害是指技术上不可能或经济上不可行,因而不能修复的损害。即:修复费用>损害前的房地产价值-损害后的房地产价值。
(3)按照暂时性的损害和永久性的损害划分。
二、房屋所有权的类型
对房屋所有权加以分类,明确不同类别所有权的性质和特征,便于房屋所有权的行使和对房屋的管理。房屋所有权可从不同角度加以分类:
1、从所有权权利主体的内部构成来看,可分为房屋单独所有、房屋共有和房屋的区分所有。房屋的单独所有是指在某一房屋上只有一个所有权主体。
2、从房屋所有权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能是否充分来分,可将房屋所有权分为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房屋部分所有权。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屋所有权;房屋部分所有权是一种受到限制的房屋所有权,后文将对之作专门介绍。
3、我国的房产登记,按照房产性质将房屋所有权分为以下几类:
(1)公有房产,即国家房屋所有权和集体房屋所有权以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其客体包括房地产管理部门直管的国有房屋,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单位、军队使用的国有房屋和其他国家所有的房屋,以及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拥有所有权的房屋。
(2)私有房产,即公民个人房屋所有权。其客体是我国公民,包括华侨、侨眷、归侨、港澳台同胞拥有的私人房屋。
(3)中外合资房产,即中外合资房屋所有权。其客体是我国政府、企业与外国政府、企业或个人共同投资拥有的房屋。
(4)外资房产,即外资房屋所有权。其客体是外国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我国境内所拥有的房屋。
(5)其他房产。其客体是不可归于以上种类房产的房屋,如宗教组织拥有的房屋。
三、装修工程质量问题纠纷怎么处理?
(一)通过仲裁解决
双方对问题都无法解决的情况下,那么最佳的方法就是通过技术部门来进行鉴定。不管是那一方都好,如果认为自己没有错,那么最佳的办法就是找质检部门来做一个技术鉴定。从而做为仲裁。但技术部门往往只能起鉴定的作用,并不能有效解决争端。
(二)通过法院裁决解决
双方最终都不欢而散的情况下,那只有通过法院来解决问题。这是一种最无奈的解决方法,因为双方都得浪费时间浪费金钱。而且绝大部分的结果都是决裂的。所以,这一招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当然,我们得承认这是最有决定效力的行为,因为任何人都得遵守法院的裁决。
有的房主要求装修公司返工或维修;有的房主已对原装修公司失去信心,不想再让它返工或维修,只要求它赔偿损失。这两种方式都是可行的,也都符合法律的规定。
首先看双方是否在装修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
《民法通则》第11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也有相同的规定。据此,签订装修合同时,可以约定如果某个施工项目所用材料不合格,则此项施工的'费用,包括材料费和工费应从总价款中扣除,已付款的,应由装修公司退回。也可以约定如果某个施工项目因施工不规范造成部分工程不合格,如部分墙砖脱落或部分墙面起泡等,则应按不合格部分占此项目的比例,扣除此项目的价款。如果合同中有相关的约定,则可以根据这些条款确定损失赔偿额。
如果双方在装修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那么根据《民法通则》第112条第1款:“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的规定和《合同法》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的规定,房主可以要求装修公司按实际损失赔偿。当然实际损失如何确定,双方可能仍会有分歧。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然后由装修公司按评估的价值与合同约定价款的差值进行赔偿。
(三)通过消费者交涉投诉解决
1、必须在行业协会派员或监理人员协助下以事实为根据与施工方或材料供应商进行协商解决。确为价格偏差者则应合理退赔,如属工程质量问题,施工方应无条件返修。如为材质问题,材料供应商应按有关规定给换货或经济赔偿。
2、委托方的投诉要做好取证工作。何谓取证,即握有交涉投诉的证据、合同文本、有关材质的物证、维持工程施工的现场等。
索赔申请书 第27篇
申请人:程__,女,1971年12月23日生,住址:_________77号,身份证号码:_____,电话:___。申请事项:…
申请人:程__,女,1971年12月23日生,住址:_________77号,身份证号码:_____,电话:___。
申请事项:
支付申请人保险赔偿款301600元。
事实与理由:
20__年11月17日上午9时许,申请人经赣____车主涂全南许可,在自家家门口驾驶该车倒车过程中,不慎撞伤钟秀美(农村户口,在城市连续居住1年以上),经赣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赣县公安局立案后以申请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撤销该案。事后申请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与钟秀美的父母达成赔偿协议,并赔偿钟秀美的父母各项费用合计301600元。根据赣____车主涂全南与贵公司签订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和《神行车保系列产品保险合同》约定,贵公司对申请人赔偿钟秀美父母以上费用,应在保险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义务,申请人现依法依约书面向贵公司提出申请,请贵公司履行赔偿义务。
此致
申请人:____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索赔申请书 第28篇
___保险公司:
我叫___,男,身份证号码是:__________________系__县__镇__村五组村民,是__中学九年级学生___(男,身份证号码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月参加贵公司学生团体平安保险)的父亲,被保险人___在___医院被确诊患______病,经多方医治无效,于____年_月__日死亡。
今委托被保险人___的母亲___,女,系__县___镇___村五组村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办理被保险人___的保险理赔事宜,特提出理赔申请 望予以接纳办理
此致
申请人:___
索赔申请书 第29篇
人寿保险公司:
我叫,男,身份证号码是:系XX县XX镇XX村五组村民,是XX中学九年级学生(男,身份证号码是:,XX年XX月参加贵公司学生团体平安保险)父亲,被保险人在X医院被确诊患X病,经多方医治无效,于X年X月XX日死亡。
今委托被保险人母亲,女,系XX县X镇X村五组村民,身份证号码:, 办理被保险人。保险理赔事宜,特提出理赔申请 望予以接纳办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索赔申请书 第30篇
申请赔偿人:,男,19xx年2月24日出生,汉族。住。身份证号:,电话:。
被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南安市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
事实和理由:
20xx年,南安市福溪村被南安市列入拟建“南安市行政中心”,后改名“市民中心”。同时,对福溪村中甲、新山村民集体土地进行征用,村民吴清岛拥有的一口日常生活饮用水机井也在征用范围内。(该机井是村民吴清岛自费雇佣地质勘测队工人对水源处进行挖钻形成机井,并购买电机等饮水设施将该水源引为日常生活饮用水。)20xx年6月间,由于征地需要,该机井被征用,福溪村村委会委派村干部陈文殿及村民吴家财到吴清岛家中与吴清岛协商机井补偿事宜。经协商,双方同意村委会对吴清岛被征用的机井补偿人民币9000元,并当场拟立补偿协议书一份,吴清岛签名后协议书被陈文殿以村委会存档为由带走。
20xx年8月间至20xx年1月间,福溪村村委会要征用吴清岛的房屋,遭到吴清岛的拒绝。福溪村村委会为了教训吴清岛,伪造材料向南安市公安机关报案,举报吴清岛诈骗福溪村村委会9000元。20xx年7月28日,吴清岛被公安机关强行带走并进行刑事拘留,理由是吴清岛于20xx年向福溪村村委会敲诈勒索了机井补偿款9000元。事实上20xx年吴清岛领取的9000元是村委会与吴清岛协商后自愿做出的机井征用补偿款,协商当日,吴家财受村委会委派与村干部陈文殿一同在场,并不存在吴清岛敲诈勒索、诈骗村委会一事。
申请事项:
南安市公安局于20xx年7月28日对美林街道办事处福溪村村民吴清岛以诈骗罪为由进行错误刑事拘留于南安市看所守,并于20xx年8月5日至20xx年8月1日办理取保候审监居。致吴清岛失去人身自由的权利,无法参与社会日常事务工作,让吴清岛一家失去主要的经济来源。南安市公安局8日的错误刑事拘留及361日取保候审监居给吴清岛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及精神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章第二节赔偿请求人及赔偿义务机关第六条,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针对本案赔偿事实,吴清岛为本案受害公民,有权向南安市公安局申请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五条第一款,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人的错误拘留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吴清岛被南安市公安局错误拘留8日(每日拘留24小时),因国家法定工作时间为每日8小时,故每拘留一日应按三日计算共24日,以及取保候审监居361日,两者共计385日。根据《国家赔偿法》,南安市公安局(赔偿义务机关)应予正视事实,赔偿吴清岛误工损失费每天162.25元/日x385日(共62466元),赔偿吴清岛精神损失抚慰金10万元,名誉损失费5万元,南安市公安局应予赔偿吴清岛总计212466元。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索赔申请书 第31篇
申请人:X,男,汉族,初中文化,1970年4月工作单位:宣威市格宜镇张冲煤矿达乐煤矿住电址:宣威市格宜镇龙泉村委会话:
被申请人:宣威市格宜镇张冲煤矿达乐煤
地址:宣威市格宜镇龙泉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
电话:业务人员:
仲裁请求:
一、请求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解除事实劳动关系;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依法支付140811元因工受伤的相关费用,合计元(拾肆万零捌佰壹拾壹元整)
具体如下:
1、住院期间生活补助:4480元(35元x2/人x80天);
2、住院期间工资:57810元(2710/30x80);
3、住院期间家人的护理费:3840元(45x80天);
4、一次性医疗补助:5420元(2710元x2月);
5、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32520元(2710元x12月);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390元(2710元x9月);
7、鉴定费:300元;
8、第二次手续费4800元。
9、煤矿企业伤残赔偿(131号令):65040元(271元x12月x2);
事实及理由:20xx年8月15日,申请人X在煤矿井下砌碹时被矸石砸伤左脚,被送往宣威市中医院医治,经医院初步诊断为:右足背挫裂伤;
1、
2、左第五指骨开放性骨折;
3、左足背异物残留;
4、左第二趾骨撕脱性骨折。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xx年12月26日会议讨论决定予以认定为工伤(曲人工认字30440号)20xx年月第。日经曲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曲人鉴委字〔20xx〕第号)。综上所述,申请人因工受伤,依法应享受工伤的相关待遇,请贵委支持申请人的请求为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索赔申请书 第32篇
人寿保险公司:
我叫,男,身份证号码是:系XX县XX镇XX村五组村民,是XX中学九年级学生(男,身份证号码是:,X年XX月参加贵公司学生团体平安保险)父亲,被保险人在X医院被确诊患X病,经多方医治无效,于X年X月XX日死亡。
今委托被保险人母亲,女,系XX县X镇X村五组村民,身份证号码:, 办理被保险人。保险理赔事宜,特提出理赔申请 望予以接纳办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