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股权简单协议书 第1篇
甲方(原始股东姓名或名称):
乙方(员工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甲乙双方就___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___(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在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
第二条 股权认购预备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预备期共为两年。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协议关系连续满三年并且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考核标准,即开始进入认购预备期。
第三条 预备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
在股权预备期内,本协议所指的公司%股权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但甲方同意自乙方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让渡部分股东分红权给乙方。乙方获得的分红比例为预备期满第一年享有公司%股东分红权,预备期第二年享有公司%股权分红权,具体分红时间依照《___章程》及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
第四条 股权认购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两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限为两年。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预备期的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预备期的分红权待遇。
股权期权持有人的行权期为两年,受益人每一年以个人被授予股权期权数量的二分之一进行行权。
第五条 乙方的行权选择权
乙方所持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甲方不得干预。
第六条 预备期及行权期的考核标准
1、乙方被公司聘任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每年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或者实现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万元或者业务指标为。
2、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乙方如在预备期和行权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行权资格。具体考核办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权公司董事会执行。
第七条 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预备期及行权期),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协议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___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7、不符合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八条 行权价格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认购价格为,即每1%股权乙方须付甲方认购款人民币元。乙方每年认购股权的比例为50%。
第九条 股权转让协议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认购款后,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甲乙双方应当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
第十条 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乙方受让甲方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乙方转让其股权时,甲方具有优先购买权,即甲方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转让价格为:
⑴在乙方受让甲方股权后,三年内(含三年)转让该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格依照第八条执行;
⑵在乙方受让甲方股权后,三年以上转让该股权的,每1%股权转让价格依公司上一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每股净资产状况为准。
2、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转让价格由乙方与受让人自行协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3、甲方及其他股东接到乙方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协议的有关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 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协议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甲方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内容如与《___股权期权激励规定》发生冲突,以《___股权期权激励规定》为准。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北京__有限责任公司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__年__月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丁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己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
庚方:_______________辛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合称"赠与人",已方、庚方、辛方合称"受赠人",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已方、庚方、辛方合称"各方"
鉴于:_______________
A.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是苏州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00%的股权,其中甲方持有____________%、乙方持有____________%、丙方持有____________%、丁方持有____________%、戊方持有____________%;
B. 于本协议签署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__万元,已由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缴足。公司主营业务为......;
C. 已方、庚方、辛方是......领域的专业人员,在......领域拥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D. 各方拟以公司为平台,整合各方在资本、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及专业技术等方面的比较优势,进行合作,共谋发展;
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就前述合作事宜进行了充分商议并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
现郑重将各方就合作有关事项所达成的一致列示如下,以资信守:_______________
一、股权赠与
1. 各赠与人按下列数量/比例分别向受赠人赠与公司股权:_______________
2. 赠与完成后,受赠人成为公司股东,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3.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或在境内外的合格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以下简称"发行上市")或公司累计融资额达到人民币1.2亿元(包括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之前(以先到者为准),赠与人将确保受赠人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不被稀释。
前述时点之前(以先到者为准),公司如有增资扩股等情形,赠与人将向受赠人赠与并/或确保增资时新进股东向受赠人赠与股份,以维持受赠人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变。届时如由增资时新进股东或其他股东进行赠与且该等股东提出要求的,赠与人应与该等股东签订实质内容与本协议一致的相关法律文件。
同一受赠人原受多个赠与人赠与股权的,该多个赠与人应按各自原赠与股权的比例履行前述义务。
4. 不论受赠人结婚与否,所赠与的股权(包括后续分配的红股、红利)均仅为相应受赠人的个人财产。
5. 因受赠股权而产生的税负(如有)由相应受赠人自行承担。
二、受赠人义务
6. 为保障股权激励目的的实现,避免各方终止合作对公司上市进程将带来的严重负面影响,就前述股权赠与,受赠人负有如下义务:_______________
(1) 自入职之日起,全职、连续地在公司或公司认可的关联公司工作至少3年;
(2) 研发的所有与公司业务有关的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应为公司或公司认可的关联公司;
(3) 严格保护公司各项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
(4) 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相应赠与人除外)转让被赠与的股权;
(5) 不得委托他人(相应赠与人除外)持有被赠与股权或代为行使被赠与股权的股东权利;
(6) 不得在被赠与的股权上设定质押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担保措施;
(7) 不得有违法犯罪行为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8) 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或公司的关联公司业务同类的业务;
(9) 不得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公司遭受重大的实际或可得利益损失;
(10) 不得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本协议规定或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就为确保受赠人股权比例不被稀释而后续赠与的股权(不论由何______赠与),每一受赠人同样负有上列义务。
7. 受赠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上述义务的,赠与人可撤销赠与,收回所赠与的全部股权,不论该等股权系何时赠与。该受赠人不得主张部分返还或按根据任何方法计算的比例返还。
赠与人撤销赠与时,受赠人在公司或公司的关联公司工作不满2年的,赠与人无须向受赠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支付;受赠人在公司或公司的关联公司工作2年以上(包括2年)的,赠与人将按所收回股权于赠与时对应比例的公司注册资本的金额(不论公司注册资本其后是否增加),向受赠人支付现金。
8. 赠与人撤销赠与之前,公司如有分红送股等情形,赠与人撤销赠与的,基于被赠与股权而享有的所有红利和/或红股(不包括现金红利)亦应返还。
赠与人撤销赠与的,受赠人对于撤销赠与前、公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增加额等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9. 受赠人如去世或丧失全部或部分民事行为能力且在公司或公司的关联公司工作不满2年,赠与人可收回所赠与的股权,并无须向任何______进行任何金额的支付;受赠人如去世或丧失全部或部分民事行为能力且在公司或公司的关联公司工作2年以上(包括2年),赠与人可收回所赠与的股权,并按所收回股权于赠与时对应比例的公司注册资本的金额(不论公司注册资本其后是否增加),向受赠人或其继承人、监护人支付现金。
10. 赠与人收回股权的,相应受赠人或其继承人、监护人应配合签署有关文件及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
11. 于公司完成发行上市之日,除第(2)、(3)、(8)、(10)项以外,以上第6条所列的受赠人义务均予以解除。受赠人与赠与人、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及公司的关联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照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或股东间协议执行。
三、承诺、保证
12. 赠与人承诺其对被赠股权拥有合法、完整的产权,有权进行本协议中约定的赠与,其股权赠与行为不构成对任何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违反或对任何第三方的违约。
13. 受赠人承诺其为公司或公司的关联公司服务以及受赠股权的行为不构成对任何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违反或对任何第三方的违约。
四、违约责任
14. 赠与人或受赠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依法向对应的受赠人或赠与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特别约定
15. 公司发行上市前,受赠人如经赠与人同意转让受赠股权,就拟转让的股权,同等条件下,该等股权的原赠与人(届时须仍具备股东身份)有优先购买权,即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购买的权利。如拟转让股权的全部或部分原由多名赠与人赠与,则该等赠与人按原赠与股权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16. 本协议签订后,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不再履行。
17. 本协议签订后,赠与人失去公司股东身份的,该赠与人不再负有确保对应受赠人股权比例不被稀释的义务,除非届时各方另有约定,该等义务由其他赠与人按本协议签订时的股权比例承担。例如,5名赠与人中,1人退出,其余4人原在公司的股权比例分别为30%、30%、10%、10%,4人股权比例合计80%,则该4人分别按37.5%、37.5%、12.5%、12.5%的比例承担所退出的赠与人的前述义务。
六、其他
18. 办理工商登记时,如公司登记机关不接受本协议、要求必须以转让的方式给与受赠人股权,各方可签订相应股权转让协议。各方确认,届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的股权转让协议仅为办理登记备案之用,内容如与本协议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19. 各方声明自身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已充分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内容和意义,愿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20. 本协议包含了各方就股权激励事宜达成的所有一致,并替代各方之前曾有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约定。
21. 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以作补充。
22. 就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相关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将争议提交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23. 本协议一式10份,各方各执1份,公司保存2份,自全部受赠人办理完毕入职手续并到岗工作之日起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本协议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以下各方之间《股权赠与协议》签署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丁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庚方:_______________辛方:_______________
员工股权简单协议书 第2篇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平等协商,就共同出资设立股份合作制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万元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年
二、出资各方:
甲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占出资比例、实际出资:
出资各方共同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全额注册。其中:
甲方以_______万元人民币出资(大写:_____________),占出资额的_____%,实际出资金额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
乙方以_______万元人民币出资(大写:_____________),占出资额的_____%,实际出资金额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
丙方以_______万元人民币出资(大写:_____________),占出资额的_____%,实际出资金额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
四、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五、法人
出资各方共同推举_____________为公司的法人代表,其余股东参与并共同负责公司的一切经营事物,并享有充分的知情权、监督权和检查权。所有公司的一切支出由协议约定者共同签字才能做帐,实行按月结账,每月_______号为结算日。
六、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股东会出席权。股东会原则上是_____人共同参加,如果本人不能到会,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但会议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方可执行。
2.表决权。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并选择自己满意的管理者。_
3.有选举和被选举董事、监事权。
4.知情权。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所有股东如实报告公司事物执行情况以及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股东有权在审议报告的基础上提出质询或建议。一旦有股东对公司某项经营内容执行情况提出异议,公司就应该暂停该项事物的执行,交股东会讨论决定。
5.有查阅股东会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6.红利发取权。股东有权按出资比列分取经营所产生的红利,红利在每月____号发放。
7.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8.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9.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七、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3.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八、股东会职权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行使以下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或者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九、股东会的表决方式:
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行使表决权。
2.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月一次。临时会议的股东会议由一半的股东发起。在召开会议的15天前应将会议的日期、地点和内容通知全体股东。
3.凡股东会作出决议的事项,同意的票数应占出席股东的2/3以上;凡股东会选举或审议决定的事项,同意的票数应占出席股东持有或代表的半数以上。
4.股东可委托代理人行使表决权,但须出具书面申请。
在对下列重大事项作出决议时必须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才能形成决议:
1.改变公司的名称和经营项目。
2.处分公司的不动产。
3.转让或处分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其它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7.增加新股东。
十、董事权利
本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现出资方一致同意____________为公司执行董事,任期____________年,从公司正式注册当日开始计算。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6.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9.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十一、公司设总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和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二、监事职权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是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现出资方一致同意____________为公司监事,任期____________年,从本合同签定开始计算。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十三、税后利润的分配
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按规定所交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上个月的亏损。
3.发放员工工资、奖金后按个人投资股权进行分红。
十四、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
1.协议各方相互保证: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年内,不得以自营、合作、投资、被雇佣、为他人经营等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的行为。
2.任一股东,如违反上述约定,所获得的利益无偿归公司所有,如扔持有公司股权的,应将已成熟的股权,应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转让给其余股东。
3.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非经公司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其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保证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十五、项目终止、公司清算
1.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2.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公司经营,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3.本协议终止后:由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若清算后有剩余,全体股东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若清算后有亏损,全体股东决议不破产的,协议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
十六、其他约定
1.本协议是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如与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约定不一致的,在全体股东股东范围内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2.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十七、违约责任
全体股东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公司章程约定的义务,须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与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八、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由争议各方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应是终局的,并且该仲裁裁决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2)提交_________法院诉讼解决。
十九、合同生效及补充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2.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约定被认为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如有涂改,双方均应在涂改部分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否则涂改部分无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除留一份在公司备查外,各股东自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全体股东签名(按手印)后生效,至公司破产、解散或个人退股后失效,其它未尽事宜,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并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和指模):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和指模):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和指模):______________
员工股权简单协议书 第3篇
甲方(聘用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二房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现就涉及家庭服务过程中的相关权利与义务造成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乙方的服务内容
1.做家务包括每天做三顿饭,早、午、晚饭
2.打扫室内卫生、包括擦玻璃、拖地、擦桌、椅、洗衣服等。
二、聘用方(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月付给乙方劳务费不另外加薪。春节法定假双方协商,适当加薪。
2.负责提供乙方在正常服务期间的饮食。不得安排乙方或乙方的亲属与甲方同居一室,并做到待人、不歧视、不虐待,保证乙方服务期间的人生、财产安全。
3.乙方在家庭服务突发的疾病或其它伤害是治病或医药费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予承担。
4.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将同乡、亲友带入家中。有权拒绝乙方使用家中长途电话、电脑等。
5.甲方如发现乙方患有不胜任家政服务的疾病,有权解除协议,解聘乙方。
6.甲方如发现乙方有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或不胜任家政服务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三、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尊重甲方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家务服务项目,热诚服务。
2.安心做好家庭服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亲属患病,家有急事)需请假处理时,应先证得甲方的同意,履行终于协议手续。不得擅自离岗。
3.不得擅自将亲友及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便翻拿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窃等违法行为,经合适属实,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不得参与甲方家庭及邻居纠纷,尊重甲方家的生活习惯,不得慢待所服务的对象。
5.协议期满或中途解除协议,应提前与甲方商议续签协议,如擅自离去,一切后果自负。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不能协商情况下,由__________市仲裁员仲裁。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