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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区房屋租赁合同

2025-03-30 22:16:01合同模板

吉林市区房屋租赁合同 第1篇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

  二、租赁期限:____,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租金以及交纳时间:每月____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修理。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该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在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时候,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元,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时候,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时间:

吉林市区房屋租赁合同 第2篇

  出租方(下称“甲方”):___________

  承租方(下称“乙方”):___________

  一、出租房屋现状

  1、租赁房屋(以下简称“该物业”)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甲方为该物业的□所有权人并享有出租权□使用权人,对该物业享有转租权,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向乙方提供产权人同意甲方转租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该物业配套设施及家私家电现状为:

  Ⅰ、该物业在水、电、煤气、管理费、有线电视、互联网、固定电话等配套设施情况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Ⅱ、该物业的家私家电配套情况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甲乙双方须另行签订家私家电清单,则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出租前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的结算情况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的物业为按以上现状出租给乙方做_________用途使用,甲方保证对物业享有完整的出租权,与其他第三人不存在权利纠纷,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二、租赁期限

  1、该物业的租赁期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2、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为免租期,此期间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应承担使用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而产生的费用。

  三、租金及租赁押金支付

  1、该物业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租金按_____________(月/季度)支付,第一次租金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后期租金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之前交付甲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通过银行转帐支付。甲方收取租金的帐户为账号名称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2、租赁押金: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租赁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甲方应出具押金收据。合同期满,乙方如不再续约,在甲乙双方结清应付租金、水电杂费等乙方应付费用后,余款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四、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应于签订合同后及时将物业交付给乙方使用,并保证交付时物业内的家私家电、水电等合同约定设施能正常使用,否则甲方负责修缮或更换。

  (2)租赁期内,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物业的配套设施无法使用或损毁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负责修缮或更换。

  (3)在租期内,若甲方出售该物业,应在出售之前一个月内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但乙方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通知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作出,否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4)甲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承担房屋租赁过程中产生的税费。

  2、乙方义务

  (1)租赁期间,乙方应按约定用途使用该物业。如乙方对该物业及其设施故意或过失损毁,应负责修缮和恢复原状或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使用该物业时,不得擅自改变结构和用途,不得储存任何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品,同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3)租赁期间,应依据合同约定期限按时交租,乙方如延期交付租金达七天,或故意欠交管理费、水电费等达二个月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支付的租赁押金。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除此租赁合同之日起3日内搬离,否则甲方有权收回物业,物业内乙方的物品视为丢弃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分租或转租,乙方若将该物业分租或转租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五、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1、如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则租赁合同自双方签订解约协议时解除,甲方返还乙方支付的租赁押金,乙方付清应付费用,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2、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甲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书面告知对方,并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付租赁押金;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书面告知对方,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支付的租赁押金并解除合同,且乙方所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应付费用仍须支付。

  3、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的,每日应按照租金千分之五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超过15天或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按照月租金双倍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元的;

  (3)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4)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5)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六、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纠纷提交至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其他

  1、本协议未尽之事宜,可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备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吉林市区房屋租赁合同 第3篇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房屋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

  1、房屋租金为¥__ /(月/季/年) ,(大写)__ ____。

  2、乙方按__ ____(月/季/年)支付租金给甲方。

  3、支付时间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 _日内支付 (期限)租金共计_______ _元,大写 。此后每次支付租金按本款第2条执行。

  4、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或以此为借口解除租赁关系及收回房屋。

  第四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其所出租房屋没有债务及产权纠纷,交付房屋后若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房屋用途及保持

  1、乙方租赁该房屋用途仅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应存放危险物品。如因此发生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房屋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如乙方利用甲方房屋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 房屋修缮及添附

  1、房屋交付后,乙方因经营需要欲进行装修或修缮的,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自负费用进行装修或修缮,但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房屋构架及其他设施。另附:房屋交付前室内效果图(照片)。

  2、乙方在不破坏房屋及其他设施原状前提下可自行添加设备。

  第七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2、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乙方负责日常室内设施的维修及维护并承担相应费用。

  3、乙方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缴纳,如: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费用。

  第八条 房屋返还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须及时搬迁并返还钥匙。

  第九条 押金

  1、押金金额为______ 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须与第一期租金同时支付。

  2、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及时搬迁,并付清所有费用。甲方在确认房屋完好及乙方付清所有费用的情况下,将押金退还乙方。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所欠租金、费用等,甲方可在押金中抵扣,剩余部分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第十条 合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1)乙方迟延支付租金超过_____日的,或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元的;

  (2)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房屋及附属物品损耗,或擅自对房屋进行改造的。

  (4)乙方利用承租房进行任何违反法律活动,或损害公共、他人利益的。

  (5)乙方存在其他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房屋用途的行为。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任一方如因不可抗拒因素需解除合同或收回房屋的,需提前90日告知对方并赔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若无不可抗拒因素,甲、乙双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3、合同因任何原因解除,乙方须在规定期限内返还甲方房屋、恢复原状;甲方须支付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装修费用等),并退还剩余租赁期间的租金、预缴纳费用及因租赁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违反上述各条款或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损毁或造成其他损失的,双方互不负责。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吉林市区房屋租赁合同 第4篇

  出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________街_______招待所以_____门面房小间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

  2.内附属设施: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为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圆整。第__年租金经双方协商约定__________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_____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并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在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将所租赁房屋与隔壁门面房隔开,以及配备灯具、水电等基本设施等,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5.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同属于其权限内的房屋承租方协商因门面房共享的设施所产生的费用达成一致协议;

  6.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_______。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_______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七、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八、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

  九、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___日,乙方应按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十、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租赁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_______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_______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_______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盖章)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名)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签名)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签名)

  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吉林市区房屋租赁合同 第5篇

  甲方:(出租人)

  乙方: (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民法典》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租房合同。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 租赁地址: ;房型规格 ;居住面积 平方米;

  2. 室内附属设施:

  A:电器:

  B:家具: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 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 房屋租金:每月 元人民币;

  3. 付款方式:按 支付,另付押金 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第一次付款计 元人民币;

  4. 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 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 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 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 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 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 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 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吉林市区房屋租赁合同 第6篇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家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位于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x平方米,甲方应保证该房产真实合法有效并本人有权利出租该房屋。

  第二条租赁期限

  1、房屋租赁期自年月年月为,乙方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同意。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

  1、甲方按每月租金人民币屋租金。乙方应提前五天向甲方一次***纳下半年租金。

  2、甲方交付房屋组乙方使用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小写x元整)。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四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乙方应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空调费、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第五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1、租赁期内,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非人为造成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壹个月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对甲方重大损失的,甲方除追究乙方赔偿责任外,还可依据情理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3、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后果乙方自行承担: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时间支付租金的。

  2、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3、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4、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及押金退还乙方。

  2、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扣除50%保证金。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将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合同到期当日迁离,即交回租赁房地产,并保证租赁房地产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3、房屋及设施设备使用过程中,由于乙方使用不当而适成的任何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属于乙方的全部物件。搬迁后3日内房屋内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吉林市区房屋租赁合同 第7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租用期一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条 租赁期限内房屋租金为____人民币(含建筑税)。乙方分____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10日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____%为____万元,房屋验收合格后的10日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余款额。

  第三条 租赁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他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租赁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

  第六条 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

  第七条 在房屋保修期内(水电设施半年,土建一年,采暖设施一个采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

  第八条 乙方服务人员的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______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30天内付清)。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______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30天内付清)。

  3、不满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计算。

  第十条 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应享受优先购置权,并不需另行支付购房款,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在租用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房屋遭到毁坏,按照房屋建设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第十三条 甲方已声明本合同所指标的楼房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经营的,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法令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的。如在租赁期限内与国家新的政策、法令、规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时,甲方每年按房租总金额的____%乘以乙方实际租用年数计扣房租。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________)项办法解决:

  (1)提交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副本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正副文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第十七条 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

  2、商品房暂行管理办法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吉林市区房屋租赁合同 第8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出租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类型__________,结构等级__________,完损等级__________,主要装修设备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_个月或空置_____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____款执行: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工料费由______方承担;所有权属______方。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_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吉林市区房屋租赁合同 第9篇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_号的门面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在甲方转让租期满后,租期按照原租赁协议顺延,并由乙方与丙方按原合同条款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影响租期自动顺延。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月租金为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剩余租期为____月,剩余租金_______元由乙方支付给甲方。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三、门面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门面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合同到期后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金不得高于同地段同类门面租金。

  四、转让后门面现有的装修、内部所有设施全部归乙方所有。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

  五、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先向甲方支付转让金_______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日起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甲方应向乙方交齐水、电在乙方接手之日起之前的.所用费用;甲方应交予乙方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门面有一块玻璃损坏,甲方应交予乙方______元赔偿设施损坏.

  六、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逾期一天按_______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_______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丙方保证该房屋为其合法所有并有权进行出租等,否则应该赔偿乙方转让费用同等的损失。

  八、如因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门面,丙方按照转让费用标准补偿乙方。

  甲方:

  乙方:

  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

吉林市区房屋租赁合同 第10篇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管理合同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地址、结构、间数、面积、房屋质量及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年零______月,出租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缴纳期限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时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于冲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其他约定: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解除。

  1、在租赁期间,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租赁合同对新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方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3、承租人如因工作需要将租用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应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4、承租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①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②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③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_个月的.。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标准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房屋的,负责赔偿违约金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务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3、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即使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4、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自然灾害等)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因防范不善,造成财务丢失毁坏的,出租方不承担责任。若因承租方管理不善造成房屋毁坏的,房屋修缮费用由承租方支付。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________。(只能在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和向人民法院起诉良好总解决方式中选择约定其中的一种解决方式)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慢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吉林市区房屋租赁合同 第11篇

  出租人(甲方):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

  甲、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____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一、出租物业坐落地点及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位于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__________,房屋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见附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

  二、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限共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约。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若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整/月(此价格不含相关税费),乙方应同时交纳首期租金____元给甲方。

  2、该房屋租金按____支付,支付时间为____,以甲方实际收到为准。

  3、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5%支付滞纳金。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收回此出租房,乙方须按实际居住日交纳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租赁条件

  1、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及丙方的违约责任。

  3、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进行维修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

  4、租赁期内乙方因使用需要对出租房屋或屋内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须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甲方有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合同期满时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甲方也无须对以上设施进行补偿。

  五、合同的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给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3、若乙双方中的一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

  六、违约的处理

  1、乙方违约的处理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拖欠房租壹个月以上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年租金2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据实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及物业管理费等有关费用达壹个月时,甲方有权用押金支付上述费用,乙方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

  (3)租赁期限届满,若乙方未能将设施完好的房屋及时交给甲方,乙方应按原日租金的贰倍按实际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租赁期内若乙方中途擅自退租,所预付的租金及押金甲方不予退还。

  七、特别约定

  1、______

  2、______

  出租人(甲方):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

  代理人:______代理人:______

  日期:______日期:______

吉林市区房屋租赁合同 第12篇

  对房屋租赁合同效力认定问题

  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效力,根据有关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

  一、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

  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二、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

  但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应是可以出租的。广东省人大常委会1994年通过的《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有:1、未取得产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2、产权有争议或者产权受到限制的;3、不可分割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4、属于违章建筑的;5、不符合安全标准的;6、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7、法律、法规禁止的。

  而建设部1995年以第42号令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审查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

  1994年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都规定了租赁各方应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义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还规定登记备案后有关机关颁发的《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简言之,非经登记备案,未取得《房屋租赁证》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分析作此立法的目的,应是规范房屋租赁市场和确保国家税收之策。

  有人认为,房屋租赁登记制度没有存在的必要了,经济的发展和交易日益频繁,一切交易手续应越简便越好,登记制度会制约交易的进行。此论回避了房屋的特殊性,房屋作为不动产有其自身的特征,与一般流通物不同,房屋交易应有权属登记备案,房屋租赁作为房屋所有权中占有权及使用权出让,当然也应予以登记备案。

  还有人认为,现行合同法在规范租赁合同内容及出租人义务时,并未出现关于提供出租权证书以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的规定。鉴于低位阶法律所负荷的价值不得与高位阶法律所负荷的价值相抵触,以及新法吸收旧法的原则,房屋租赁可以不进行登记备案。这种说法似乎有道理,但分析一下也站不住脚。

  合同法关于租赁的规定仅是范指而已,包括房屋,也包括其他财产的租赁。但房屋的租赁,作为一种特殊财产有特别法规来规定,并不违背法理。特殊法效力大于一般法效力,因而合同法与房屋租赁专门法规同时调整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时,优先适用房屋租赁专门法规。实际上,合同法无对租赁要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的规定,并没有否定有要求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的必要性,也不存立法价值的抵触问题。所以,笔者认为,没有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

  四、审查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在审判实践中许多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3%计,因其滞纳金过高,导致滞纳金的约定无效。有人认为:只要出租房屋不存在法律、法规所禁止出租的情形,承租人应当参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租金等款项的违约金。此外,还要审查房屋出租是否用来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是,则在出租人明知情况下,租赁合同无效。

  【问题二】 承租人对房屋进行的装修,在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解除后如何处理

  (一)对承租人装修物价值的认定。

  承租人一般是在租赁房屋期内根据租赁合同的用途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均规定,装饰物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归出租人无偿收回。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往往因为合同无效或者当事人约定出租人提前收回装修物,这就存在对装饰物现价值的确认问题。笔者认为,首先应由租赁双方对装修物进行协调,这样既解决了问题,同时也节省减少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委托评估评估机构对装修物的价值进行评估。一般评估是按照装修物的正常使用年限计算折旧,房屋装修物的使用年限应与租赁期限相符,故装修物收回时的现价值应当按照租赁期限的计算标准的折旧。

  (二)对承租人装修物的处理及补偿。

  装修物在法律上属于添附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6条对添附物的规定是: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的,财产所有权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这是对装修物如何处理法律上作出的原则规定。由于我国的《民法通则》对添附物的处理没有直接规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又过于笼统,所以在审判实践中难以把握。对承租人装修物的处理及补偿主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因出租人违约导致租赁合同被解除,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形成的装修物,如果是征得出租人同意或者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而合理添置的,对装修物的处理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严重影响其价值的可以责令承租人自行拆回。不能拆除的可以对装修物现价值进行评估,并归出租人承顶;若出租人不同意装修或和承租人并非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装修的,对装修物的处理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影响其价值的可以责令承租人自行拆除,不能拆回的,进行评估,其装修物的损失由出租人对承租人作适当的补偿。如果是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2、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因承租人违约导致租赁合同被解除,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及形成的装修物,若是征得出租人同意或者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而合理添置的,对装饰物的处理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拆除后并不会严重影响其价值的可以责令承租人自行拆回,不能拆回的,可对装修物进行评估,其装修物损失由出租人对承租人作适当的补偿。若出租人不同意装修或承租人并非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装修的,对装饰物的处理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严重影响其价值的可以责令承租人自行拆回,不能拆回的,其装修物无偿归出租人所有,因承租人有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3、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因双方违约导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形成的装修物,若是征得出租人同意或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而合理添置的,对装饰物的处理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严重影响其价值的可以责令承租人自行拆回,不能拆回的,可对装修物的现价值进行评估,其装修物的损失根据双方违约责任的大小来分担。若是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或并非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装修的,对装饰物的处理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拆除后并不会严重影响其价值的可以责令承租人自行拆回,不能拆回的,装修无偿归出租人所有。

  【问题三】 违章建筑的租赁合同纠纷的问题

  房屋属违章建筑物,对此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对此都有了明确的规定,本是无庸置疑的。但就目前广东的情况来看,农村为发展经济,积极招商引资办厂,没有经过任何规划、报批、报建,建起了大量的厂房、工棚,表面上是以厂房出资他人(多为台商、港商)合作办厂,实质上是出租厂房收取租金。显然这样的'租赁行为是非法的,是不应受到法律保护的。现实中,农村集体收入很大一部分是靠这种违章建筑出租获取的,村民的分红也就靠这一块。不幸的是很多外商赚足了钱后,有的长期拖欠租金,有的逃跑了,有的甚至留下一身债务要村集体来背。这种现状目前较突出,起诉到法院,法院又无法依法予以保护,村民怨气大。

  法院现在处于一种两难境地。一方面要依法办案,不能明知是违章建筑出租,也给予保护。另一方面,法院作为地方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的维护者,又不忍看到村民受到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因为法院的依法办案导致村民对法院工作的误解,是任何法院领导都不愿看到的。对类似这样的违章建筑出租问题,我们在审判实践中究竟应如何处理,是困扰基层法院法官的一大难题。

  对违章建筑出租案件如何处理,有多种观点。

  一是认为租金可以适当保护。即首先认定违章建筑出租是非法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实际已租用房屋或场地,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仍应给予一定的补偿,因为租赁合同的无效不象其他买卖合同,可以返还,租赁是一种行为合同,没法返还。在计算补偿费时按房管部门评定的租金标准计算。笔者认为,不管采用何种计算方法,只要对租金予以了支持,就是等于承认了违章建筑出租的合法性,与认定违章建筑出租是非法的前提相矛盾。

  二是认为,对于违章建筑出租的非法所得应依照《民法通则》第134条第3款的规定对非法活动的所得予以收缴,以惩罚乱建乱租,冲击、扰乱正常的房屋租赁市场的行为。站在村民的角度来看,违章建设的厂房、工棚出租的租金不能通过合法途径收回来,感情上是很难接受的。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违法乱建的后果不是不知道的,只是在利益的驱动下冒险而已。同时,要批评的是我们的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失职、失察和纵容。如果政府职能部门对农村的违章建筑加大监督、处罚力度,相信不会造成今天的尬尴局面。

  对违章建筑的非法所得应予以依法收缴。这是法律的要求,也是规范房屋建筑、租赁市场的需要,这个代价迟早要有人来付出。更严格地说,行政执法部门没有对这种违章建设行为进行处罚,已是很照顾农村经济发展了。其实,这样的光收房租、坐吃山空的经济发展是没有多大价值的。

  以上就是本次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如何解决怎么解决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纠纷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屋损坏赔偿的典型案例

  本文就东北军用储运站与沈阳华宇快运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房屋损害侵权问题展开。详细分析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以及赔偿方式,希望对您有帮助。

  东北军用储运站与沈阳华宇快运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东北军用储运站将其住所地的库房及场地出租给华宇快运部,该房地产年租金为人民币57万元,租金按季度结算。东北军用储运站负责出租库房、场地的其他相关事项。同时约定,华宇快运部如遇特殊情况,需终止合同,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东北军用储运站,并向东北军用储运站支付未满租期的半额租金,作为对东北军用储运站的经济补偿。合同经双方签章后,东北军用储运站为履行合同,终止了其与沈阳市博雅装饰材料商场签订的租赁库房的租赁合同,并退还博雅商场10个月租金4.2万元,对场地南侧围墙拆除、树木砍伐,为此东北军用储运站支付人工费用1800元。合同履行未到期,华宇快运部单方向东北军用储运站提出解除合同并拒绝继续履行合同。现东北军用储运站诉请华宇快运部因违约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2万余元。

  二、法院的认定与判决

  一审法院认定:东北军用储运站与华宇快运部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系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的,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有效。双方均应遵循诚信原则,按合同所约定条款履行应尽义务,行使相应权利。合同生效后,双方按合同约定分别履行了其相应义务,东北军用储运站终止了其与沈阳市博雅装饰材料商场的租赁合同,退还其租金42000元,为拆围墙、伐树支出工资1800元,已造成经济损失43800元。因华宇快运部单方无故解除合同,除造成东北军用储运站上述损失外,还造成其因该合同未能履行所期待的利益损失。因此,华宇快运部应承担因其单方违约致东北军用储运站的各种损失。判决:一、沈阳华宇快运部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给付东北军用储运站经济损失43800元;二、沈阳华宇快运部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给付东北军用储运站违约金23750元;三、驳回双方其他诉讼请求。沈阳华宇快运部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以调解结案。

  三、相关法律问题分析

  本案判决能否损害赔偿金与违约金并存的问题。如果不考虑合同效力的问题(违约责任以合同有效成立为前提,若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纵使当事人有过失,对方有损失,也不发生违约责任),笔者认为本案不应既支持损害赔偿金又支持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从立法和司法实践来看,均承认违约金具有双重性质,即惩罚性和赔偿性的性质。我国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从这条可以看出,主张违约金时,可以损失额作为要求增加或者减少的法定依据。由此可看出违约金主要体现为补偿性,其以补偿为首要的、基本的功能,但合同法11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这就说明在专为迟延履行而约定违约金场合,违约金与实际履行可以并存,此时有惩罚性违约金存在的空间,但此为例外。

  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或根据合同规定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责任构成如下:(1)违约行为;(2)债权人受有损失;(3)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4)违约一方没有免责事由。作为民事责任的一种,损害赔偿的突出特点表现在补偿性上,一般不具有惩罚性。它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没有损害事实就谈不上损害赔偿。这是损害赔偿不同于违约金的根本所在。赔偿损失也有一定的限制,即损害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即合理预见规则。损害赔偿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双方的物质利益分配,体现着违约责任的作用,是一种较普遍的责任方式。但也有少数例外情况,欺诈违约行为的损害赔偿具有惩罚性就是例外情况。我国《合同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这个规定只是损害赔偿的例外,并非损害赔偿的一般原则。

  综上,违约金、损害赔偿均以补偿性为其基本功能,功能的基本重合性决定了二者原则上不能并用。违约金与损害赔偿在补偿性上,都能使违约相对方得到全面的补偿,违约金或损害赔偿单独适用,违约相对方的利益都能得到全面、充分的保护。根据公平原则和权利不得滥用原则,违约金与损害赔偿亦不应当并用。因此,本案原审法院既支持损害赔偿金又支持违约金是不符合立法本意的。但是,也不能认定违约金与损害赔偿本质上等同,违约金责任(意定性)是不同于损害赔偿金(法定性)的。合同法它强调违约金是一种约定的条款,因此它是优先于损害赔偿的。也就是说我们按照合同自由原则应尊重当事人的合同自由,合同自由其中也包括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的补救方式以及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赔偿数额。如果当事人约定了违约金,首先实行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条款,在当事人没有确定违约金条款的时候,这样可以使用法律的损害赔偿责任,同时在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非违约方损失的时候,可以在继续使用损害赔偿责任。所以,违约金是优先于损害赔偿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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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房地产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房地产纠纷)

  (法释[20xx]11号,20xx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xx年6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第三条 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第四条 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五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第九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第十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二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二)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

  第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十七条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第十八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九条 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请求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条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第二十一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第二十五条 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本解释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房地产纠纷)

  怎么处理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合同必须严守,是合同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但是,当事人可依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而享有解除权,以便从合同的束缚中解脱出来。

  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除当事人约定外,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权:

  1.承租人的解除权。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们认为,对于租赁房屋的瑕疵,不论是物的瑕疵还是权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对于承租人因租赁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张解除合同的,应满足以下要件:(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碍必须达到严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赁房屋对于承租人有特别利害关系的,则该障碍即使未达到严重程度,也应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内进行修缮。但在修缮为不可能或者虽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无利益的,则无需催告即可主张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用语是“可以随时解除”。但应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赁房屋的瑕疵已达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种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响其解除合同。这一点与一般的合同解除规则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绝对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对此条作相反解释,就是,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权。包括:(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双方均有的解除权。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实践中,因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而发生的纠纷也比较多。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注意:

  1.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则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将构成违约。

  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条件而当然发生,而应以有解除权的一方行使为必要。这里需要区分合同的解除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两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约定的条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权,其效力的发生以实际行使解除权为必要;后者则因约定(不可能是法定)条件成就,而当然发生合同消灭的效力。行使解除权,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应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碍以诉讼的方式来行使,因为起诉本身可以视为一种通知。

  3.要严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条件。当事人只有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发出解除通知,也不能产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构成违约。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原告(反诉被告)薛,男,19xx年X月29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路X号地下。

  委托代理人王思鲁,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卢愿光,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李,男,19xx年X月16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天河区银河桥X号之一。

  委托代理人王,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反诉被告)薛与被告(反诉原告)李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xx年3月20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张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反诉被告)薛委托代理人王思鲁、卢愿光,被告李委托代理人王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反诉被告)薛诉称,我与被告于20xx年10月22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我与被告在合同中约定:被告租给我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心谊路51-53号首层,建筑面积65平方米(前厅、楼梯间),首层建筑面积(后座)95平方米及二层1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我租赁该房屋经营小童羊食府;租赁期6年,从20xx年10月18日起至20xx年10月18日;押金相当于2个月租金的数额,租金为45960元/月;我在合同签订时即向被告交付押金91920元;被告应协助我办理临时商业用途并负责费用(正常费用支付)。20xx年1月18日,我与被告在原租赁合同的基础上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在原合同不变的前提下,我新增租首层(后座)建筑面积94平方米;我新增租94平方米,月租金68元/平方米,总计租金为每月6392元,协议押金为12784元。我与被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被告已十分清楚我租用该物业的目的是经营小童羊食府,被告已经承诺协助我办理临时商业用途并负责费用(正常费用支付)。被告作为该物业的产权人,为租赁物业办理临时商业用途是被告的义务,而不仅仅是协助义务,如仅是协助义务,被告不必负责费用,双方也不必多此一举在该条款上摁手印。后我要求被告为该物业办理商业用途时,被告却意图以“协助”的字样逃避义务。《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签订后,我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分别于20xx年10月22日、20xx年2月5日向被告支付了租赁押金91920元、12784元,押金共计104704元,并支付了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的房屋租金。我为小童羊食府的经营作了一系列的工作,包括物业装修(该装修损失非经过折旧后的评估价值为1157271元),办理了消防许可证、临时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多次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因被告此前拒不协助我办理租赁物业临时商业用途等相关手续,导致上述经营场所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我为催促被告履行协助办理临时商业用途的义务,多次与被告商谈,而被告每次要求我交租后却出尔反尔,不协助办理临时商业用途。为此,我委托律师于20xx年8月26日、20xx年9月12日、20xx年9月23日多次发《律师函》给被告,明确要求被告协助我办理租赁

吉林市区房屋租赁合同 第13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地址、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地址、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蓟州道边平房;房型规格普通住房;居住面积平方平方米;2.室内附属设施: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年;自阳历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2.房屋租金:一年一交房租,在到期前拾日内付清;付款方式:上交租,按每年一次性支付,

  3.租赁期内的水、电、有线电视由乙方自己负责,如果出现故障和损坏乙方必须维修到能正常使用,门窗使用期间如果损坏由乙方负责维护和维修,房屋防水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如需转租必须通知甲方,在合同期内按原合同执行):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五天;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等费用,

  2.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租金另议,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3.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合同;

  4.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5.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如需改变必须在甲方准许的范围内,不影响房屋承重和安全的情况的前提下,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6。对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如自然灾害,)甲方不负赔偿责任,如果遇到国家搬迁,乙方无条件退租,双方租赁合同终止,按剩余月数返还租金;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口说无凭,立字为据,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出租方:承租方: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吉林市区房屋租赁合同 第14篇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特定本合同。

  一、甲方将房产属于权属于自己的坐落于_____租赁给乙方使用,房屋内有:两个床、沙发、茶几、热水器、吸烟机等,乙方在租赁内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

  二、年租金___,现交__定金,____日后一次性付清其余___,押金___。

  三、租赁期限为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四、乙方在房屋使用过程中,不能破坏房屋结构,损坏房屋设施:乙方要爱护室内所有设施,自行维修,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如因维护不利而造成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乙方无权在租赁期内对房屋转租。如有此情况,甲方有权要回房屋并不归还押金。

  五、乙方在承租期间,不得做违法行为,如造成严重后果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在承租期间承担物业费和水电费。

  七、次年乙方要续租赁,必须提前____个月前告知甲方,甲方有权按____市场情况上下调动价格。

  八、本合同一式___份,甲方双方各持___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吉林市区房屋租赁合同 第15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乙方租用甲方在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小区_____栋二单元__________室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租赁期限,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租期。

  第二条租赁期限内房屋月租金为_______________元,年租金为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自合同生效当日,按年租金一次性支付甲方房屋租金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整),如乙方不能如期支付房租,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_%收取滞纳金;如超过15天,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支付甲方年租金的__________%的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同时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

  第三条租赁期间,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其他合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四条租赁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天燃气、有限电视费、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提供的抽油烟机、燃气灶、燃气热水器、床、餐桌、椅子、窗帘等生活用品,由乙方使用,发生损坏时乙方要照价赔偿。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供出租房的电卡、天燃气卡、钥匙不得损坏、丢失。如有丢失和损坏,乙方自行出资补办。

  第六条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后(如有缺陷在清单以示责任),归乙方使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第三人。

  2、乙方在出租屋内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如有违法活动,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乙方向甲方交纳租房押金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整)。

  4、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者应支付对方违约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整)。即:__________年租金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房屋转租或卖给第三者。

  第九条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方可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第十条若乙方在本合同期满后又不续签时,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否则由乙方多支付甲方一个月的租金。

  第十一条乙方在交还房屋时应保证房屋内卫生及用具整洁、相对完好。否则由乙方支付打扫卫生费用和相应的维修费。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吉林市区房屋租赁合同 第16篇

  出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元,按年结算。每年年初____________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房屋租赁期为 ,从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五、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六、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七、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吉林市区房屋租赁合同 第17篇

  出租方(甲方): 电话:

  承租方(乙方):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房屋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协议合同。

  房屋位于____小区 号楼 单元 户, 室 厅,面积 平方米。

  1、合同租住期为 年,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房屋交给乙方租用,至 年 月 日收回,到期不再续租,没有及时搬出,超出时间,乙方应按每天 元补交。

  2、房屋合同租金为每年(月)人民币 元,缴费按季、半年、一年一次商定。交费有效期以甲方收到乙方相应具体数额而开出收据为凭证。租住期内,乙方应及时交纳房屋租金,不得拖欠,超过协商交款日十天,视为不守信用者,甲方有权终止房屋出租,不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交租房押金 元,甲、乙双方须切实履行合同约定。如有变故,甲方违约,应付给乙方相应违约金 元,乙方中途违约合同退房,不管任何理由,甲方可以不退还乙方租房押金。

  4、租住期开始,甲方应向乙方明示交纳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相应的程序和事项,由于乙方不能按时交费所产生的不便和滞纳金,一概有乙方承担处理。

  5、甲方提供的房屋基本生活设施用品(橱柜、抽油烟机、热水器、空调、电视、门锁、灯具、卫浴等),乙方应爱惜使用,不得有意损坏,租用期使用出现损坏和故障,由乙方承担维修和更换。如果到期乙不想再续租,应提前一月通知甲方。到期时家电和房屋如遭到人为损坏,甲方将按程度不同要求乙方折合价位赔偿。

  6、乙方在房屋租住期内,由于保管不善或自身其他原因,所发生的`财产损失、人身意外伤害,邻里纠纷,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如遇不可抗拒自然因素所产生的损失,甲乙双方应互谅互信友善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个执一份,双方应共同遵守商定,诚信履行合同约定。其他未尽事宜,相处之中再做协商解决。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_____年____月___日

吉林市区房屋租赁合同 第18篇

  出租方(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下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就甲方将其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房屋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于阜阳市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_平方米,具体座落方位及四至见房屋所有权证上的附图。

  2、甲方必须保证对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且保证该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没有用于抵押担保。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及辅助用房。

  2、乙方向甲方: 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单位: 人民币)

  1、第一年租金为________元,第二年租金为________元,第三年的租金为________元,第四年租金为________元,第五年的租金为________元。

  上述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为:

  本合同签订时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第一年下半年租金________元。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第二年上半年租金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第二年下半年租金________元。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第三年上半年租金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第三年下半年租金________元。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第四年上半年租金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第四年下半年租金________元。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第五年上半年租金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第五年下半年租金________元。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物业管理费除外。

  3、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________元。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4、在承租期内,甲方将该租赁房屋产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乙方。

  5、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60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房屋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房屋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装璜,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5、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如有意续租,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60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20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房屋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代表: 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吉林市区房屋租赁合同 第19篇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一、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二、租期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

  三、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四、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五、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相关单位管理办理。

  六、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七、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1个月与甲方协商。

  八、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需要收回该房屋做为消防通道或作为前台使用时,乙方必须无条件同意,并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一个月内清场否则因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按期清场后合同终止,甲方退还押金。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吉林市区房屋租赁合同 第20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装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季)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______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2、煤气费;3、供暖费;4、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______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_______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中介执一份备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吉林市区房屋租赁合同 第21篇

  出租方: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要装修设备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__方承担;

  所有权属_____方。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合同有效期限:

吉林市区房屋租赁合同 第22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 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该房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 房屋证件:__________房屋证件号:_______________

  4、 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个月。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乙方自本合同所规定之日起租日前缴纳全部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五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1、 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定期检查、修缮。

  2、 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积极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3、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管理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4、 乙方若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2、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给第三人的。 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第七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 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______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2、 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八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

  2、 乙方应承担的费用:水、电费;煤气费;物业管理费;供暖费。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第九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租赁期满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十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 交付:甲方应于合同签定之日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甲方保证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拖欠水,电,煤气等费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2、 返还:租赁期满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

  1、 本合同一经签定便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均应履行其承诺的义务,如有违约,承担法律责任。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其中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吉林市区房屋租赁合同 第23篇

  甲方:

  乙方:

  范本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____省____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____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和《____省____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39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位置所租赁房屋位于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免租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__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可索赔损失: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或擅自调换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坏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两个月的

  4、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方的噪音等污染超过出租方要求的。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可请公证机关协助封村承租方拒不搬出的财产,将该房屋另租他人,因此,造成的承租方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还应赔偿出租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三条:使用性质:经营性使用

  第四条:租金及交纳期限

  1、月租金元,另外,水、电、暖气费自理。

  2、承租人于签定合同之日起一次清半年或________年租金,每逾期____日按租金千分之三交滞纳金。

  第五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所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自然损坏或其他属于出租方修缮范围的,出租人应负责修复。承租人发现房屋损坏,应及时报修,出租人在规定时间内修复。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承租人修复赔偿。

  2、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私自拆改、扩建或增添,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3、租赁房屋大修或改造时,承租人应当配合,在租赁期限内,房屋大修或者改造后原租赁关系不变。

  第六条:违约责任协议生效后,承租方擅自提前终止协议,应支付未履行期间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出租方如提前收回房屋,亦应支付未履行期间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免责条件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其他事项

  1、协议到期或因承租方违约导致提前解除协议,出租方对承租方的装修添附不予补偿。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条款或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__年。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出租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吉林市区房屋租赁合同 第24篇

  出租方(甲方):

  经办人:电话: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电话:

  住宅

  坐落

  北京市区(县)

  住宅状况

  楼间

  结构总使用面积㎡其中居室

  平㎡

  租期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租金

  月租金元

  月租金按本市届时租金标准及有关规定计算

  双方议定事项如下:

  一、本合同为甲乙双方住宅租赁凭证。双方均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甲乙双方按市政府统一规定的租金标准收缴租金。租金标准变动时,甲乙双方应按届时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执行,重新签订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三、甲方负责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检查维修,保障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因甲方责任致使房屋倒塌、毁损,造成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四、乙方在承租期间,对发现的房屋安全问题,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并配合甲方开展对房屋的检查维护、安全评估、安全鉴定、抗震鉴定、安全问题治理等工作。因乙方拒不配合甲方的安全治理工作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按月交纳房租。逾期未交的,除补交欠交租金外,须另交所欠租金百分之十的逾期违约金。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的按合同第十三条处理。

  六、租赁期内乙方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继续承租的,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七、租赁期限内,乙方外迁或死亡,与乙方外迁或死亡时同一户籍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其他家庭成员又无异议的,应由符合变更承租人条件的家庭成员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审核后办理更名手续,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八、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须合理使用,注意保管。因乙方责任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楼梯间、门道、走廊、屋顶等公用部位,乙方不得私自占用。电梯、共用照明灯、电视共用天线等公用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公用部位损坏,由责任人负责赔偿。甲方检查、维修房屋及设备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拒查、拒修,因拒查、拒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在承租期间,应当安全使用房屋,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禁止下列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一)擅自变动房屋建筑结构;

  (二)违法存放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三)超过设计使用荷载使用房屋建筑;

  (四)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五)占用、堵塞、封闭房屋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

  (六)损坏或者擅自拆改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防雷装置、电梯等设施设备;

  (七)其它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者有上述行为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乙方承租房屋应当采取安全治理措施,需要乙方暂时搬出的,乙方应当及时搬出。房屋安全治理期间,乙方自行周转住房,免交所承租公房的房租。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搬出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擅自拆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如因乙方擅自拆改出现的问题或造成的安全事故,应由乙方负责。

  十一、乙方承租甲方的房屋,当甲方主体变更时,变更后的甲方应与乙方重新签订合同。

  十二、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时,自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

  十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一)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借、私自交换使用、出卖或变相出卖使用权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变动房屋结构的;

  (四)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五)拖欠房租累计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的;

  (六)房屋空闲连续六个月以上的;

  (七)全家户口迁出北京市的;

  (八)其它情况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十四、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时,须于一周前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可以对房屋进行检查。本合同终止时,双方须办理以下手续:

  (一)按租赁合同清点房屋及设备;

  (二)结清房屋租金、供暖费和应交纳的有关费用;

  (三)交清违约金和赔偿金。

  十五、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均有权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十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吉林市区房屋租赁合同 第25篇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个人租房协议书: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

  二、租赁期限:

  即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

  每月___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

  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___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修理。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___度,电___度,煤气___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在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个人租房协议书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吉林市区房屋租赁合同 第26篇

  出租人: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是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本合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的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行为。

  二、本合同应由双方当事人通过网上租赁登记系统签订。

  租赁房屋持有权属证书的,合同中所签订的租赁房屋的信息与青岛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系统实现即时关联,输入权属证书编号后,权利人名称、房屋座落和建筑面积等房屋信息将从青岛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系统自动调取。如房屋存在被查封、冻结、权属存在争议和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系统将不支持打印;如房屋产权存在共有、已设定抵押或已经通过本系统签订过租赁合同,合同的签订同样受到限制,须按照系统提示经双方共同确认后方可继续操作。

  租赁房屋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因该房屋尚未在青岛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系统进行登记,房屋的有关信息需有双方当事人确认后手动填入。同时,承租人应对房屋的权属状况进行慎重核实。

  三、双方当事人通过网上操签订本合同后,应及时到青岛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当发生重复出租、租赁期间房屋转让或设定抵押后被处分等事实时,可以对抗第三人。

  四、本合同由租赁双方签定合同时自行设置合同密码,该密码用于网签合同的查询、变更和解除,请注意牢记和保密。

  青岛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房屋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持有(系统选项:房地产权属证书;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

  1、产证证号:(持有房地产权证书,需录入证号;无房地产权证书的,该栏将直接显示“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书”)

  2、权利人:(系统自动关联或手动录入)

  3、房屋座落:(系统自动关联或手动录入)

  4、建筑面积:(系统自动关联或手动录入)平方米

  5、实际出租面积:(系统选项: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平方米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系统选项:住宅;商业;办公;仓库;厂房;其它用途)使用。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批,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第三条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租赁日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_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租赁期满如甲方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条租金和租金的支付

  租金标准:元/(系统选项:年;半年;季;月;周;日)房屋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支付方式:_________(系统选项: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各期租金及支付日期:。

  第五条保证金和相关费用

  1、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元整(¥:)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充抵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或煤制气、通信、供暖、空调、有线电视、物业服务费、_______、_______等全部使用费用由______(系统选项:甲方;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债权债务由______(系统选项:甲方;乙方)自行承担。

  除上述费用外,其他费用均由______(系统选项:甲方;乙方)承担。

  第六条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内进行维修。其中,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2、根据前款约定,应由甲方维修而在乙方书面催告后逾期仍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应由乙方负责维修而在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由______(系统选项:甲方;乙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第七条转租

  租赁期内,甲方______(系统选项:不允许;允许)乙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本合同甲方确认不同意转租的,乙方不得转租。转租时乙方应该再次进行网上签约并办理登记备案。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每日租金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2、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如实载明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共有的事实,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租赁期间,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房屋的,应退还乙方剩余天数的房屋租金,并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损失。

  4、乙方违反第六条第四款约定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复原状,造成损失时,可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租赁期间,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退还乙方剩余天数房屋租金的50%,同时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__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倍支付违约金:

  (1)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2)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乙方租赁目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3)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的;

  (4)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5)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房屋的;

  (6)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___月的;

  (7)甲方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8)乙方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或存在擅自改动房屋主体结构、安装有损房屋的设备等行为的;

  第九条免责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甲方应将保证金和实际使用房屋天数以外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4、该房屋在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的;

  5、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租赁期限内被依法处分的。

  因上述原因产生的房屋补偿等权益,由甲乙双方按规定享有。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租赁期间,甲方需出售或抵押该房屋时,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在抵押合同中载明该房屋已出租的事实。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本合同自__________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3、租赁期满,房屋租赁备案自动失效;租赁期内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双方应按规定及时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5、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

  6、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本合同记载的联系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向对方联系地址以挂号信方式邮寄法律文书满十五日后,即视为该邮寄的法律文书已送达对方。

  7、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__________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应该在以下空白入输入并与合同其他内容一起打印)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吉林市区房屋租赁合同 第27篇

  出租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的高层综合商住楼第二层商铺,实际使用营业面积________平米,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十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为____元/平米/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租金每月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个月房租,以后每月租金均在当月____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2、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________元整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四条设施及费用承担:

  1、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2、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合同期满后,不得拆除地砖和吊顶。

  第五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第六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并征得甲方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联营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4、承租期内,由被盗、火灾等事故造成损失,和乙方人为造成事故,损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

  1、租赁期届满。

  2、因乙方过错严重造成房屋毁损的。

  3、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达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强制征收或拆除该房屋的。

  5、乙方迟延交付房租超过10天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合同总值的________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九条补充约定:

  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第十条甲方应提供产权证、身份证明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合同使用。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与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吉林市区房屋租赁合同 第28篇

  甲方: (出租人)

  乙方: (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 房屋概况

  第1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_________(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2条 房屋法律概况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_________

  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

  房屋的使用面积:_________

  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_________

  第3条 出租房屋概况

  (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二部分 租赁期限

  第4条 房屋租赁期限: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

  4、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 租金条款

  第5条 租金每月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整)。

  第6条 租金按_________(月/季/半年/年)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_________元(_________币)的租金;以后应在每_________(月/季/半年/年)最后一个月的_________日前付清下一

  _________(月/季/半年/年)的租金。(也可以约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条 租金支付地点:_________。

  第8条 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现金、支票、汇票、转帐等)。

  第9条 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 保证金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10条 为保证乙方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币)_________元。保证金收取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11条 当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未缴纳租金或者其他费用时甲方有权利从保证金中扣取。乙方应补足保证金。如果乙方经甲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内未补足的话,则甲方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乙方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12条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

  甲方: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吉林市区房屋租赁合同 第29篇

  合同编号: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地产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一)房屋基本情况

  1、产证编号:

  2、权利人:

  3、房屋座落:

  4、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二)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三)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一)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__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二)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一)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一)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该房屋租金_____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_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二)乙方应于【每月____日前】【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一)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__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元整。)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二)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有线电视、物业管理、________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甲方】【乙方】承担。

  (三)【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一)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_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四)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一)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之日】【届满后_____日内】返还该房地产,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使用费。

  (二)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一)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三)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四)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一)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4、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5、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并可能于租赁期内被处分,现被处分的。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1、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2、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3、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4、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5、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6、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__个月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一)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二)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三)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五)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条款

  (一)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________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签字后第___日】生效。双方约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按规定共同向房屋所在地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因甲方逾期未会同乙方办理登记备案影响乙方办理居住登记的,乙方可按规定单独办理租赁信息记载。

  (三)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双方应按规定及时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会同乙方办理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五)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六)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___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一份(办理登记备案或信息记载后,由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转交),以及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补充条款

  (粘贴处)(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一

  该房屋的平面图

  (粘贴处)(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二

  该房屋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

  (粘贴处)(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三

  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

  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及设备的约定

  (粘贴处)(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四

  居间介绍、代理等中介服务情况

  【居间介绍】【代理】的房地产经纪公司:(章)

  【代理委托方: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姓名: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联系电话:

  居间介绍、代理内容:

  【居间介绍】【代理】的房地产经纪公司:(章)

  【代理委托方: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姓名: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联系电话:

  居间介绍、代理内容:

  甲方(一):

  【身份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手机: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甲方(二):

  【身份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手机: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月日签于:

  乙方(一):

  【身份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手机: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乙方(二):

  【身份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手机: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吉林市区房屋租赁合同 第30篇

  出租人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__市区街道办事处,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房屋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

  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元/,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支付方式:,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押金:人民币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房屋租赁税费卫生费上网费车位费室内设施维修费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__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

  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签章:承租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吉林市区房屋租赁合同 第31篇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     】市【     】区【     】路【     】号。该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装修状况【     】,其他条件为【     】,具体租赁物及移交情况见附件《租赁物移交清单》。

  甲方将该租赁物按现状出租给乙方;乙方已实地勘查过现场,并对该房屋的权利及现状作了充分了解,符合承租目的。

  第二条房屋用途

  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内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得擅自增加或者改变约定的用途(不得擅自分割)和房屋结构。

  特种行业经营必须取得相关许可,合法经营。餐饮娱乐行业必须加装油烟净化设备,并符合环保要求。乙方在经营中不得产生光污染、气味污染、噪音等,否则如有投诉,乙方在甲方通知的限期内未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房屋。

  条交验身份

  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     】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并作为合同附件附后。

  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共1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赁期满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30日向甲方提供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若租赁期满前30日乙方未向甲方提供书面续租申请的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或者甲方不同意续租,租期届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另行出租。

  3.租赁期内,甲方若收回租赁房屋,应提前30日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按甲方通知时间迁离房屋。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租金:按建筑面积以每月     元/平方米,大写:     元/平方米计算,年租金为     元,大写:     。该租金不包括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等使用该房屋产生的其他费用。

  2.租金支付方式:租期开始前由乙方采取预付方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日内支付。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上述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下列银行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租赁期间内如甲方变更收款账户的应当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导致乙方无法按期支付租金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发生争议,不影响甲方收取租金,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先支付租金,待争议解决后多退少补,否则承担延迟支付租金的责任。

  条其他费用

  1.因本合同为续签合同,乙方已支付租赁保证金     元,故乙方不再另行支付租赁保证金。若因乙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合同提前终止、解除或租赁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租,乙方退还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房屋及附属设施等之日起     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返还扣除欠付租金、水电费、违约金等其他应付费用外的租赁保证金的剩余部分。

  2.租赁期内,水、电、取暖费、电话、网络、物业管理费等与使用房屋有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乙方按照房屋使用性质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主管部门交纳。如乙方不按时缴纳上述费用致使甲方被追索、起诉等,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进行追偿,同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租赁所产生的各项税费按国家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条租赁物的修缮、装修、增设与使用

  1.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并负责修缮。如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及设施损坏的或怠于维护、维修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

  2.在承租期内,如乙方需要对租赁物装饰、装修、增设设备或扩建的,均须事先征得甲方和物业公司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装修、扩建、增设方案应符合有关规划、消防安全及甲方要求,不得改变和破坏主体结构。装修、扩建、增设方案需经甲方和物业公司审查同意。

  乙方装饰、装修、增设设备或扩建中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且甲方同意乙方装饰、装修、增设设备或扩建的,并不意味着乙方可以因此免除或减轻责任。  

  3.乙方应根据租赁期限和可能的经营情况确定装修的范围和水平,装修、增设和扩建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及扩建物、增设物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且不得要求甲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对未形成附和的装饰装修物及增设物等,乙方可自行拆除,但不得损坏租赁物及甲方原有设施、设备,若有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

  条租赁物的转让与转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出借、部分转租或转借给他人,或与他人调换使用,或进行任何形式的变相转租。如甲方发现乙方私自将租赁物出借、转租、转借,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将由乙方承担。

  条出租物及附属设备设施、附属物的返还

  1.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   日内将租赁的房屋、设备设施及附属物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并将自有物品搬离租赁房屋,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承租期间造成房屋及附属物损坏的应按约定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2.在房屋腾空前结清该房屋已产生的房屋租金、税金、水费、电费、采暖费、天然气、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并将付讫凭证及该房屋的钥匙交与甲方验收。上述费用任何一项未清结的,甲方有权从乙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3.如乙方不与甲方办理移交手续或未按照要求将房屋腾空的,甲方有权强行将房屋腾空,甲方因强行收回房屋而产生的委托第三人的费用等全部由乙方承担。对因此而搬腾的乙方物品,甲方并不负责保管,产生的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且乙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4.因乙方对租赁物进行装修、装饰而使租赁物发生变化的,本合同终止时或租赁期满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拆除或破坏乙方承租期间的任何装修和装饰物,将承租物以良好、适租的状态移交甲方,甲方不给予补偿或赔偿。乙方违约拆除已装修装饰物及扩建物、增设物等的,甲方有权从乙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作为房屋的产权方,由甲方负责统一的管理,甲方负责组织所有公共区域的消防系统维保及灭火器材的检验,乙方有义务维护消防器材的安全,如有缺损及时向甲方报告,否则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甲方有权进入出租场所监督乙方是否依照约定用途使用租赁物。

  3.甲方有权在乙方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税金、水电暖等费用时,采取停电、停水等自救措施,督促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等费用,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解除后或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后,在乙方未支付完毕全部租金前,甲方有权留置乙方在租赁房屋内的所有设施,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合理使用租赁物,租赁期满后应维持租赁物按照正常损耗所应保持的状态。

  2.从租赁房屋交付使用起,租赁房屋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因乙方人员违规操作或其他行为引起的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对房屋造成损失的,乙方全额赔偿。

  3.乙方必须遵守公安、消防、城建、环卫、市政、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的管理规定。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防盗、防火、防抢等工作,如发生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乙方不得在租赁场所利用租赁物从事违法经营、犯罪活动,因乙方任何原因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或造成甲方名誉损害的,由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消除影响,且甲方有权在扣除租赁保证金、解除合同的同时,追究乙方的全部责任。

  5.乙方在租赁期间内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的,按照所欠租金的日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甲方书面督促后   日内仍不支付租金时,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发出时本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已付租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合同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

  3.乙方擅自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将租赁的房屋擅自转租、抵押、转让或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损坏房屋,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修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4.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交还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逾期期间,乙方应按照租赁期间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占有使用费,并以年租金为计算基数,按照每日   %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终止与解除

  1.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不予返还租赁保证金,租赁物腾交涉及的相关事宜按照本合同第九条规定执行: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租赁物转租、转让、转借他人、调换使用或进行任何形式的变相转租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和破坏租赁物主体结构,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利用该租赁物存放危险物品或从事非法活动的;

  (4)拖欠租金、物业费、水电暖费及其他费用达   日以上(包括30日)或未付应付费用的金额达到    元以上的;

  (5)擅自改变租赁物使用用途的。

  2.乙方在租赁期间内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至少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同意解除的,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按照年合同金额的    %计算,双方签订书面解除协议。

  第十 声明和保证

  1.双方就本合同及附件条款(特别是双方需要承担责任的条款)了解并知晓,并就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法律后果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任何异议。

  2.双方均保证本合同项下所有资金往来全部由本合同所述账户结算,不得支付给个人或者业务人员,否则产生的责任自负。

  3.双方保证将依据诚信、务实和负责的原则,尽双方的最大努力,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促使本合同的顺利履行。签署及履行本合同并不违反双方各自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

  4.双方保证为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已获得了签署本合同的充分授权,有充分的权利和能力签署本合同及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5.合同标题仅供参考,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币种未做特殊说明为人民币。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本合同签署之前双方之间的任何往来文件、声明、承诺、会议纪要、备忘录、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文件,如与本合同及其附件有冲突的,以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为准。

  第十条通知和送达

  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要求以及往来文件等,均可采用直接送达、特快专递邮寄、传真、信函等书面方式发出。如果是信函,除非有证据证明,否则在信函投递后第三日视为通知已到达相对方;如果是特快专递邮寄、传真等方式送达,则发送成功时视为通知已到达相对方;如果是直接送达,则在相对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收之日视为通知已到达相对方;如果同时使用几种通知方式的,则以其中较快到达接收方者为准。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双方送达地址以本合同签章页载明为准。送达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双方发生纠纷进入诉讼、仲裁程序时法律文书及其他相关文件的送达。一方变更送达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对方,在另一方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根据变更前的地址所做出的送达应视为有效,由此所造成的责任与损失均由变更方承担。

  3.因一方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依据程序及时告知相对方、被送达方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通知、文书等无法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被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以送达人当场在送达文件上记明情况之日为送达之日;传真方式送达的以传真发出之日作为送达之日。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守约方因处理争议而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用等全部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十七条其他

  1.租赁期间,如遇房屋被拆迁、征用等政府行为,拆迁安置等所得的全部补偿款或因租赁物毁损、灭失等所得全部赔偿均归甲方所有。

  2.联系人(日常联络或紧急情况联系):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十八条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章页)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承办人

  承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传真号码

  账   号  

  账   号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税号

  税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租赁物、附着物移交清单

  根据实际情况编写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现状描述

  备注

  移交人:                            接收人:

  移交时间:   年  月  日

吉林市区房屋租赁合同 第32篇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_____ ;门牌号为 _____。

  2、出租房屋面积共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_____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_____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_____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总额为_____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_______________。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_____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_____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_____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或电话通知。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_____ 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_____ %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_____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_____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_____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 %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_____ %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_____ 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_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 。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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