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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设计合同书

2025-01-03 07:15:02合同模板

人防工程设计合同书 第1篇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国家有关《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人防主管部门有关《人民防空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第二条 承包范围:人防工程(含防护设备和战时通风防化等)制作(购买)及安装施工。承包内容详见施工图纸设计(含设计变更)的所有内容。本合同附《人防工程(含防护设备和战时通风防化)工程清单》一份,清单所列项目、数量如有遗漏,以施工图(含设计变更)和有关图集为准,其施工工作内容已包含并综合在总包干价中,不再另列计价项目,不再另增加数量计价。

  第三条 承包方式: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承包方式,即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程量、总价包干、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检测资料、包产品合格证、包本合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本合同一律按施工图纸设计(含设计变更)要求安装施工,即本合同人防工程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轴线(点)标高等进行安装施工。

  第五条 工期:根据甲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

  第六条 本合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和战时通风防化安装工程)总包干价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总包干价中含税费。

  乙方在承包范围内和工程施工内容内已按以上包干总价一次性包干,不再另列计价项目,不再另增加数量计价,不再发生零星点工。

  付款方式如下:

  6.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及¥___________元。

  6.2本合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所需的人防门框、战时封堵以及战时通风防化等预埋安装完毕3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即¥___________元。

  6.3本合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所需的人防门扇和战时封堵以及战时通风防化安装完毕3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即¥_____________元

  6.4本合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和战时通风防化安装竣工,经人防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并发给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意见书3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即元。

  第七条 本人防工程安装施工要求

  7.1 甲方按本合同第6条第1点规定时间和金额支付给乙方,自款到户之日起3天内,乙方负责组织定点企业完成本人防工程所需的人防门框、战时封堵以及战时通风防化等预埋件制作。

  7.2 甲方按本合同第6条第2点规定时间和金额支付给乙方,自款到户之日起,乙方安排专业人员对人防工程所需的人防门扇和战时通风防化进行安装。

  7.3 甲方按本合同第6条第3点规定时间和金额付给乙方,自款到户之日起,乙方安排专业涂料油漆人员对人防工程设备进行装饰,并在3-5天内向甲方提供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等竣工验收资料。同时,甲方应按人防主管部门《民用建筑“结建”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行政许可指南》有关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必备资料规定并填写《“结建”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和《人民防空工程防护专项验收报告表》(见附件),及时收集齐全的'必备资料后出具书面委托书交给乙方申报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7.4 本合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和战时通风防化安装,甲、乙双方必须确保施工安全,对安全事故应依责任归属确认处理,并由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责任和费用。

  第八条 本合同人防工程产品与安装质量标准,由乙方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型图纸组织生产制作,产品质量与安装质量达到《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

  第九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9.1甲方应按本合同第6条第1、2、3点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及时向乙方支付价款。否则,乙方不再安排人员进场安装或有权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

  9.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经图审盖章的本合同人防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包括相关建筑、结构、防护、暖通等施工图纸,以保证本合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和战时通风防化安装施工,并防止漏装和装错等。

  9.3 甲方应在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前,向乙方提供安装处的定位轴线(点)、标高等。

  9.4 甲方对本合同人防工程施工图需要变更的,应向乙方提供设计单位出具的正式变更通知书。

  9.5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具备安装人防门框、预埋件、人防门扇、战时通风防化的施工场地、通道、水电、塔吊、施工措施之支撑钢筋(拆模后退还)供应等方便条件,确保安装工程顺利进行。施工现场的水电供应和费用由甲方负责。安装工程施工所用的电焊机、电线、电缆、配电箱、工具等由乙方负责。

  乙方责任:

  9.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型图纸和质量标准组织定点企业生产与安装,如产品质量不合格和安装质量不能通过验收,概由乙方负责返工,费用自付。

  9.7 乙方负责与甲方沟通联络、密切协调本合同人防工程安装施工的具体组织施工工作,本合同与乙方无关的建筑、结构等工程项目有甲方负责。

  9.8 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本合同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变更)和齐全的相关资料安装施工。

  9.9 乙方必须按甲方支付的价款,及时组织定点企业生产保障供货和安装。

  9.10 乙方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安排运抵各种设备后,应负责保管,防止损坏和遗失。

  9.11 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国家人防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许可认定证书》、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等竣工验收资料。

  9.12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本合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9.13 乙方应负责售后一年内的质量保证。

  第十条 其他

  10.1 本合同双方盖章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10.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0.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的,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发包方名称:____________ 承包方名称: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 月 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 月 ___日

人防工程设计合同书 第2篇

  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 设计院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就甲方全年天然气工程设计工作委托乙方完成事宜,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范围:甲方所有天然气工程(包含天然气各类场站、公网工程、天然气庭院室内外工程等)的新建、改建、扩建各阶段图纸设计。

  二、合同期限:本协议的有效期暂定为壹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

  三、委托内容和具体要求:

  1、天然气城镇管道设计;

  2、居民住宅、公共用户、锅炉房天然气及庭院天然气管道设计;

  3、城镇天然气门站、储配站设计;

  4、按照国家有关燃气设计标准、规范以及当地有关要求设计。

  四、设计进度和完成委托内容期限:

  根据天然气工程实施条件分段、分片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具体设计进度和期限要求按单项工程设计委托书约定为准。)

  五、甲方承担的主要工作内容及责任:

  1、向乙方提供开展设计工作所需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

  (1)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

  (2)选址报告;

  (3)规划部门提出的规划要求及红线图;

  (4)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

  (5)有关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

  (6)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包括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形、地貌),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计设备的技术资料。

  2、为设计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费用由设计单位承担。按时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要通知设计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3、在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负责设计文件的上报审批,并及时将主管部门审批意见送交乙方。

  5、维护乙方设计文件和设计成果的完整,不得擅自修改,自行套用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否则甲方将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6、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六、乙方承担的主要工作内容及责任:

  1、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建设标准、技术规程、规范等规定。

  2、乙方必须保证设计资质和经营范围满足甲方承建的工程项目的要求,否则,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责任;乙方将相关资质文件报甲方备案。

  3、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后如须修改或变更,乙方负责修改或变更直至审查合格;超出原定委托范围的重大修改或变更,须具有原主管审批部门的审批文件,相关具体进度、要求和收费,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负责对所承担的设计工程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配合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因设计原因需进行的设计变更,工程竣工验收及修正概算的编制工作。

  5、乙方免费提供设计文件和图纸一式八份(民用建筑提供初步设计六份),施工图一式八份。委托方因工程所需,尚需增印初步设计文件和图纸,费用应另行支付。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1、任何一方违约,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收费标准:

  设计费按国家物价局、建设部现行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不含税工程费4.2%收取。

  九、付款方法:按工程进度分段支付设计费。

  十、单项工程设计委托书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其中约定内容如有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之处,以单项工程设计委托书约定为准。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人防工程设计合同书 第3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xx年修订本)、《计价格[20xx]10号》文。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 设计的费用以人民币结算,本合同设计收费为人民币________(大写) 。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发包人责任:

  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工作用基础资料,交付设计文件时间相应延长;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6.1.3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设计文件未通过审批前的修改不计付设计费用;如通过审批后作重大修改、变更,设计变更工作量在原工作量30%内的不计设计费,超出原工作量30%部分按原设计收费标准的50%计取设计费。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工本费按200元/公斤计取。

  6.1.5 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条件。

  6.1.6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发包人用于本合同的项目情况除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时,需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付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等。

  6.2.3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土建为50年。

  6.2.4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6.2.6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根据设计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结算设计费。

  7.2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除设计人的原因造成的情况除外)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7.4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由于设计人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每延误一天,应按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7.5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2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 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4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5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6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

  8.7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发包人 贰 份,设计人 贰 份。

  8.8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9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鉴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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