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开发个人承包合同 第1篇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兹有 乡 村荒山一处,因经费短缺,无力管理,经研究协商,决定由 承包。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该处荒山西起 ,东至 ,北起 ,南至 。共计 亩。
二、经甲乙双方共同点数,荒山内现有杨树 棵(其中成材树 棵),李树 棵,均已挂果,其他杂树 棵。
三、承包期为 年。承包期间,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树,不得做其他经营,但乙方可以自主选择种树的种类,甲方不得干涉。前三年内,包括乙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砍伐现有树木,更不得毁林开荒,违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应严格执行“开荒育林”的方针,除加强管理、防火防盗外,每年应有计划地培育幼林 棵。承包期结束之时。荒山上的树木不得少于 棵,否则少一棵罚款 元。
五、乙方每年付给甲方荒山管理费 元,甲方应提供开荒育林资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间如有被偷伐、毁损等情况.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经有关部门批准,可间伐树木,所得收入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协议制定荒沟管理规定,甲方需协助执行规定的实施。若有违反规定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内履行协助义务,甲方应追究责任人毁林等相关责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务不能完成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内容或无故中止合同,不得违反合同有关规定,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 村委会
代表人: (盖章)
乙方: (盖章)
日期:
荒山开发个人承包合同 第2篇
发包方:_______
承包方: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包方将村民组集体所有的位于路边河沿冲水塘承包给承包方从事水产养殖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水塘名称:_______面积:_______亩,位置:_______。
二、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承包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_______年。
四、承包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元。合计人民帀:_______元(大写)。
交款方式及时间:在鉴订承包协议后6个月内一次性付清。用其全部现金作为承包水塘下挖及整修塘口费用。
五、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在合同有效期内,发包方不得提高承包费。
3、保障承包方自主经营,不侵犯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4、在合同履行期内,发包方不得重复发包该水塘。
5、对承包的塘水系有支配权,保障本队的基本农田用水,但不得轻易将塘水出卖于外队使用。
六、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水塘。
2、享有承包水塘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有对该塘口水源的管护权。
5、承包方可在承包的水塘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承包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水塘抵偿债务。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该水塘除被依法征用或被村集体规划使用外,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经营权。如遇承包范围的水塘被依法征用或被村集体规划使用,承包方必须服从。征用后,承包方只享有水产养殖经营物的赔偿及补偿费。其它待遇归发包方所有。
5、如发包方该水塘因干旱等原因,致使承包方当年无法经营时,发包方应顺延承包期作调整。
八、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未到期的承包费金额的3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_______份。
发包方(签字):_______承包方(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荒山开发个人承包合同 第3篇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为加强生产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确保产品质量和回收率,决定将甲方 生产工序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承包的范围、内容:
第二条 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乙方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即除主要材料由甲方提供外,其他辅料、设备维修、人工、水、电力等全由乙方自行提供或承担)。
第四条 包干产品价格以及包干产品回收款项的支付:
1、包干产品价格:料 元每吨; 元每个(详见本合同附件所包含的单价及名分项包干价。)
2、产品回收款项结算金额的构成=单价实收数量+上、下浮奖罚金额。
3、甲方应在每月 日之前(每 天)以□现金□转账:账号 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已经回收合格产品的包干款项。
第五条 乙方包干产品以及提供劳务的质量标准:
1、技术要求:
(一)每一种产品交付乙方承包前由甲方技术人员向乙方交底,并以书面形式由乙方签字。
(二)乙方必须指挥工人按技术交底和操作规范开工。先作样品,达标后再开工。
(三)乙方必须按交底、开工、检查、验收几个步骤进行。
2、乙方比照交底标准经甲方验收合格率最低不得低于95%。
第六条 奖励与扣罚
1、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缴纳 元保证金,合同终止7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依照合同扣除乙方应该支付给甲方的扣罚款、违约金、损害赔偿等款项后,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合同履行过程中,保证金不足以抵扣上述款项的,乙方应予补足,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产品合格率达到95%后,每增加1个百分点合格率,甲方奖励乙方每件 元;每降低1个百分点合格率,甲方扣罚乙方每件 元。
3、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返工的,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并承担其材料及人工费损失。返工后产品质量还达不到规定标准,造成甲方提供原材料损失的,乙方应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甲方。
4、乙方必须按甲方订单要求按时按量完成订单,每少1件,甲方按合同包干价格加倍扣罚乙方。
5、甲方因水、电问题及原材料供应量不足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的,甲方不得因此对乙方进行扣罚,乙方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6、乙方必须确保安全生产,严禁违章作业,乙方人员每违章一人次,乙方同意甲方从包干结算款项中扣罚乙方50元;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与甲方无涉。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乙方承包、提供劳务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2、有义务及时提供主要机器设备与主要材料,同时有权监督这些财产不受损害。
3.对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4.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干扰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
5、按时与乙方结算、支付乙方产品包干款项。
6、为乙方提供技术指导与相关服务。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必须爱护甲方财产,严格控制生产成本,确保生产安全有序,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2、如工序需要乙方需另雇他人,人员由乙方自行雇佣、管理、考核,乙方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乙方应向雇佣人员明确乙方与甲方系承包关系,乙方雇佣人员与乙方系劳务关系,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3、承包期间内乙方对甲方无偿提供的机器设备有完全的使用权并负责这些机器、设备的管理与检修,但无权行使任何形式的处置权,如,转让、变卖、转移、 抵押、抵押、出租、赠送等,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应按合同所附设备检修的配件、材料清单移交甲方。
4、乙方承包期间除主要材料外所需各项材料由乙方以自己名义自行采购,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任何经营、买卖活动。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全部回收乙方的合格产品,乙方生产的产品不得向他人销售。
6、乙方应管理好自己组织的人员,自行处理一切与这些人员的纠纷;乙方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7、乙方必须保证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包他人经营。
8、乙方应保守因承包关系知晓的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不得有影响甲方声誉的行为。
第九条 本合同的终止、解除:
1、本合同期满或经双方协商一致自动终止;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乙方较好完成承包任务,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延续本合同。
2、乙方连续3批产品合格率或完成率不能达到甲方要求80%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且不支付乙方相应包干费。
3、乙方擅自转包、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或严重侵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且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以及不支付乙方相应包干费。
4、甲方违反包干产品回收款支付约定,逾期 日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因自然灾害或者政策调整或者其他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告,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双方都有权主张解除本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6、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当自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 日内将保管的甲方财物全部移交给甲方,退出承包场地。否则乙方的留置物,甲方视为乙方废弃物有权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