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装修正规合同书 第1篇
甲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住宅装饰工程施工的特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就双方的住宅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工程资料及做法:详见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表、施工图和工程资料。
3、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_________种方式。
(1)包工包料;
(2)包工、包部分材料;
(3)包工不包料。
4、工程期限及保修期:工程期限_________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保修期:_________月。自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并由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单。
5、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为(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时光│支付金额
开工前三天│支付(合同总价60%) 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 │支付(合同总价35%) 元
双方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价5% ) 元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单,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由甲方在五天内审核完毕如无异议视为同意,并在签字同时结清工程余款,工程发票(合同总价)中所应缴纳的税金由甲方承担。
二、双方应尽的职责及义务
甲方:
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腾空房间,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腾空的部分房屋而滞留的家具、陈设应归堆,遮盖,采取保护措施;
2、供给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承担相应费用;
3、负责协调施工队和邻里之间的关系;
4、不得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如确需折改原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6、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检查和监督;
7、甲方家庭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经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乙方:
1、根据施工图纸,供给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备案认可;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负责对现场设施和工程成品的保护,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害等事故发生,如有发生,应尽快负责修复;
4、礼貌施工,佩证上岗,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尽量减少噪音,不扰民及污染环境,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三、工程变更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2、甲方私自与工地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资料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延误工期的,还应赔偿。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由甲方供给的材料设备,应为附合设计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供应到现场,并事先通知乙方,双方对所供应材料的数量及外观进行共同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并收取必须的保管费用,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供材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用,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格补偿给甲方。
3、由乙方供给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所供的材料明细表中的品种、规格、型号、品种、等级、质量、计量标准及数量相符,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使用。
4、乙方供给的材料设备如不贴合国家标准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时,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其后果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质量标准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标准按最新发布的江苏省《住宅装饰质量标准》执行。
2、工程验收分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三部分,其中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应由甲、乙双方及时办理,以便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甲方如不能按通知时光到现场视作同意。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5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如甲方因故不能在5天内参加验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验收合格签字后,结清工程余款,工程保修单即行生效
3、如未经验收,甲方自行搬入家具或居住,则视为验收合格。
4、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验证,经验证工程质量不贴合合同约定及质量标准的,验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贴合合同约定和质量标准的,验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室内环境质量。乙方与甲方共同做到使用贴合国家标准(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最新发布实施)的建筑装饰材料。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根据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和建设部最新联合发布实施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进行室内环境的检测,并供给检测报告。检测费用根据建设部建办质17号文件精神,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属装修装饰工程最终一个环节,应列入工程预算中,检测结果不合格,双方应分析原因,明确职责,职责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治理费用。
6、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和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并另签补充合同。
六、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签字,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景。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供给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职责未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所供给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造成的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七、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联系电话及其职责等通知乙方。
八、违约职责
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职责方承担职责,并赔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在双方未取得一致意见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的情景下擅自解除合同,应按合同总造价的5%作为违约金,会付给对方,因一方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时,应进行补偿。如一方因故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及时经过另一方法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职责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甲方职责: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光、要求供给材料、设备,应偿付乙方所以造成的停工、误工机械台班的实际损失。
(2)由于甲方供给的材料、设备质量的规格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造成质量问题或损坏,由甲方承担职责。
(4)甲方未按约定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滞纳金。
(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要求乙方拆除原有建筑结构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4、乙方职责
(1)工程质量不贴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无偿修理或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擅自折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供给的材料和设备等,如有损坏,应予赔偿。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滞纳金。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其它约定事项
1、因施工而产生的垃圾清除和材料搬运,甲方可委托乙方负责,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钥匙各1把,交乙方保箮,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供给新锁,由乙方当场安装好后交付甲方使用。
十一、附则
1、双方另有约定,可签订补充合同。
2、本合同(包括附表)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3、本合同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非法转包。
5、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
电话或手机:_________电话或手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宅装修正规合同书 第2篇
发包人(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承包人(简称乙方)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承诺有权对该建筑室内空间进行装饰,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具备相关的资质(见附件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2、装饰施工地址区(县)路(小区)号楼室。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
(4)乙方以(套内建筑面积)每平方元单价包干方式,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总价款:(大写)______¥元。
6、增、减项目经甲、乙双方签字同意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7、工期:
本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开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总工期为天。
8、若甲方提出对本工程实行第三方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需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其职责、权限等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为元,甲方先交设计费定金元;施工图纸经甲方确认后支付剩余设计费(该费用包含在工程价款内,或由双方协商确定)。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第三条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送达现场。甲、乙双方对材料应办妥书面验收、交接手续(见附件三《进场材料、设备验收单》);如甲方委托乙方负责保管的,其保管费、保管要求等可由双方书面约定。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均应用于合同规定的室内装饰,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3、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等进行质量验收。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不验收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凡未经甲方验收或不符合工程材料报价单中要求的材料,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如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甲方应向乙方做出书面承诺,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乙双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四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依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不符合约定或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的,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原定工期不变;如需变化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留存现场验收记录及图片,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通过,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以顺延;复验不通过,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7日内组织验收。甲方在约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组织验收,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5、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六),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算,并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乙方同时提供管线施工图等所有工程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包工包料的工程对整个工程实行保修,部分包工包料的工程对相关部分实行保修,清包工的工程对施工质量实行保修。
6、工程全部竣工后,如甲方对室内空气质量提出异议,乙方应在十日内组织双方都认可的,具有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测量。如果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检测结果不合格,由乙方进行返修,返修费用和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保留对乙方因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索赔权。
7、凡阶段性项目结束和工程全部竣工,甲、乙双方都需进行阶段性验收和工程竣工总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8、局部室内装饰翻新工程,甲、乙双方应根据施工项目的实际情况对相关部分实行保修。
第五条安全生产和消防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安全生产和消防的要求,保证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他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住宅或公共空间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室内装饰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共用管道和设施。
3、禁止损坏承重结构及共用管线、设施。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款项付款节点付款比例金额(元)
首期款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并
签订合同当日30%(其中10%为定金,20%为预付款)
二期款水、电、管线等隐蔽工程
施工完成并通过验收当日30%
三期款墙面、地面、木工等基础
工程完成并通过验收当日30%
尾期款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当日10%
备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临时增加工程项目,需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并支付增加工程总款70%。
(2)工程款付款双方协商约定:
1、甲方分期付款乙方可先开具收据,甲方予以保存,后凭收据按约定统一更换税务发票。
2、工程结算:见附件七《工程结算单》。
第七条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部门申报登记。
(2)应在开工前日全部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而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对此承担责任。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应文明施工,遵守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对施工时间的要求,在禁止施工的时间里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3)组织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4)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
(5)指派,身份证号为乙方进驻工地项目经理,全权代表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中间更换人员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6)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分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标的额的1‰赔偿给甲方。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合同标的额的1‰。
6、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合同标的金额的1‰,并将工期顺延。
7、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8、乙方擅自将工程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未付款项不再支付,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标的额的30%违约金。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合同签订后施工前,甲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所交定金不予退还,双方解除合同。如乙方提出解除合同,需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书面解除合同。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需办理结算手续,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30%支付违约金。
3、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超过约定工期日未完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对已完工工程办理结算手续,并依照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
(2)甲方超过约定日期日未付款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对已完工工程办理结算手续,并依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协商,双方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后进行施工,但工程竣工期限相应顺延,竣工期限双方另行约定。
第十条其它约定
第十一条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或消费者组织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项方式解决:
(1)提请洛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
住宅装修正规合同书 第3篇
住宅装修管理协议最新版
甲方(住宅装修管理方):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宅装修施工方):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修住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对居住物业的装修管理,规范物业装修行为,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居住物业装修管理的通知》和《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住宅装修期间的管理事项,达成如下约定,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住宅装修的基本情况
1、住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结构类型:___________。
2、装修施工期________天,预计自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甲方按照有关法规和《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或《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乙方装修住宅的行为实施日常检查和管理,以保障房屋安全、维护公共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相邻业主的正当利益。
1、应当将装修的相关法规、装修的禁止行为、禁止敲凿的部位、注意事项和《住宅装修须知》等告知乙方,为进入住宅区的乙方人员进行住宅装修须知的宣传,办理装修施工人员的小区临时出入证,指定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等。
2、应当不定期检查乙方人员进入小区的出入证,如发现证件过期,应及时办理续期手续,对无证装修施工人员应当拒绝其进入小区从事施工活动。
3、应按乙方装修施工的进展情况,对涉及水、电、气和结构等隐蔽工程,每天不少于二次现场巡视和检查。其它装修项目每天不少于一次的现场巡视和检查。对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采取劝阻、警告、发出书面整改通知等。
对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的,应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4、对乙方整改不及时,为保障相邻业主利益不受到侵害,应采取相应措施,收回小区临时出入证、责成相关施工人员退出小区等,直至乙方改正、再办理确认手续为止。对施工不当造成公共部位或设备设施损坏的,应当督促责任人及时修赔。
对阻止无效的,可直接按本协议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三条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市有关法规、《住宅装修须知》,接受甲方组织的宣传,与甲方签订《住宅装修管理协议》,办理住宅小区临时出入证、住宅装修施工告示牌等方可开始施工。
1、乙方有权从甲方获取装修物业的结构、共用设备、公共设施等基本情况。对甲方提出超越政策法规和本《协议》的不合理要求,乙方可以拒绝。
2、施工人员进入小区,自觉佩带出入证,人员有变动,应主动办理变更手续。施工人员须文明规范施工,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相邻业主或使用人的正常使用。
3、维护房屋外观统一,不得擅自封闭阳台、安装外置晒衣架、遮阳棚、花架和随意安装空调室外机。防盗栅栏等。不得违反《条例》规定的禁止行为,因装修不当造成相邻业主房屋或公共部位损坏的,应承担修复、赔偿等责任。
4、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晚间18:00时至次日上午8:00时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
5、施工期间应关闭分户门,不得在公共走道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应自觉维护小区公共秩序,不在公共部位乱写、乱划、乱画,保持环境整洁。建筑垃圾应袋装化,并按规定时间运送垃圾,集中在指定地点堆放,搬运材料或垃圾后应负责及时打扫,保持公共部位清洁。
6、施工人员须住宿的,应确保相邻业主或使用人不受妨碍,并按规定到当地警署办理暂住证。
7、施工期间,必须挂牌施工,接受相邻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甲方的监督,对公共区域(包括门厅、电梯厅、电梯、楼梯、廊道等)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8、施工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供住宅装修管线布置图等资料、退还小区临时出入证。
9、
10、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为乙方办理相关装修手续的,应承担延误工时的责任。
甲方不履行管理职责,故意刁难乙方造成
损失的应赔偿。
2、乙方擅自调换装修施工人员不办理小区临时出入证的,甲方可拒绝其进入小区从事施工作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3、
4、
5、
第五条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六条本协议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七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