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制品入市场厂挂钩协议 第1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销售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生产、加工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某某市豆制品市场的卫生安全,明确豆制品生产加工者和销售者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某某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某某市豆制品市场准入实施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实行豆制品入市场厂挂钩制度,只允许包括乙方在内的符合规定条件的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向双方约定的场所内提供豆制品。
第二条 甲方实行豆制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和查验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标准登记注册证、商标注册证等相关证照并保存复印件。对进场的豆制品,甲方有权索取食品质量检验证明、出库凭证等与安全有关的证明。
第三条 甲方应当为乙方豆制品的销售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和必需的配套设施,不得利用不合理条件予以限制。
第四条 乙方应当符合《某某市豆制品卫生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乙方提供的豆制品应当符合《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GB2711-20__)及《发酵性豆制品卫生标准》(GB2712-20__),并在检验合格后出厂。
第五条 乙方运输豆制品应当使用密闭防尘的冷藏或保温车辆,车内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并做到专车专用。
第六条 除现场加工以外,乙方提供的豆制品应当具有符合安全卫生条件的包装,不得提供裸露散装豆制品。
第七条 乙方进入约定场所现场生产、加工豆制品的,应当严格按照《某某市豆制品卫生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甲方有权阻止乙方提供的不符合包装要求、运输要求、保质期要求或不具备相关安全证明的豆制品进入约定场所,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经甲方或有关部门检查在约定场所内有不合格豆制品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责任,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条 由于甲方未提供必需的保管、经营条件或其他非属乙方原因导致豆制品出现不合格情况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由于甲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双方应依法经营,并服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甲方允许乙方提供的豆制品在以下场所内销售:
第十四条 本合同履行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十五条 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继续向约定场所内提供豆制品。
第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任选一种):
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法律、法规、政策对豆制品的安全准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豆制品入市场厂挂钩协议 第2篇
甲方(提供服务方/卖方): 乙方(接受服务方/买方):
负责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甲方、乙方经协商,就乙方成为甲方的会员、甲方向乙方提供健身服务达成一致。
一、购买内容[2]
1.会员服务
会员姓名
会员服务期限
会员卡号
金额
备注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私人教练服务
会员姓名
课程单价及次数
卡号
金额
备注
元/次 次
元/次 次
元/次 次
元/次 次
二、会员服务
在会员服务期限内,乙方享受甲方提供的会员服务。乙方可使用公共健身区全部健身器材,预约并接受甲方免费训练课程,使用公共休息区、盥洗区设备器材等。
三、私人教练服务
1.私人教练服务为基于会员服务的增值服务内容。乙方购买私人教练服务后,即在会员服务期限内享受规定次数私人教练授课指导服务。会员服务到期后未延续的,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第七条第1款退还私人教练服务中未使用部分的款项。
2.乙方应当提前24小时预约课程,预约后乙方无法赴约上课的,应提早12小时通知甲方;乙方预约课程后,未按前述要求通知甲方取消的,视为已享受相应课程。
3.由于甲方指派的教练离职、请假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授课的,甲方应当及时为会员更换教练,累计更换 两次仍不能达到乙方要求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私人教练服务剩余课程,按照已使用次数与购买课程次数的比例退还余额。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对乙方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乙方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保证经营场地、服务设施、店堂装潢、商品陈列、网络环境等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甲方应确保场馆、设施设备完好,处于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3.甲方应明确公示营业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甲方调整营业时间的,应当提前一周以张贴公告、微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消费者。如甲方场馆重建、装修等需要长时间暂停营业或延迟开业的或甲方决定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提前1个月予以告知,暂停营业或延迟开业的,应按停业时间相应延长会员卡使用期限。甲方终止经营活动或停业时间超过2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退还卡内剩余金额。会员服务按照已使用期限与承诺服务期限的比例退还余额,私人教练课程按照已使用次数与购买课程次数的比例退还余额。
4.甲方应当依法履行保护乙方个人信息的义务。个人信息包括甲方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获取的乙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址、职业、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收入和财产状况、消费交易记录以及反映健康状况的体检及诊断报告、病史、治疗记录或者医疗美容记录、生物识别信息等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公民个人身份的信息。
5.甲方有权采取适当措施维护健身场所的秩序,有权制止乙方的下列行为:在健身场所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抽烟、吸毒,霸凌、骚扰、侮辱他人,故意毁损甲方或其他消费者财物等。甲方同时有权将该等行为报告公安机关进行处理。乙方实施上述行为的,若被追究刑事责任,或遭到公安机关处以的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虽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治安管理处罚,但经甲方工作人员劝阻或警告3次(含)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资料,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年龄、生日、住址、联系方式,具体以甲方要求乙方填写的入会资料为准,但超出必要信息的范围的,乙方有权拒绝提供。
2.会员卡、私人教练课程卡仅供乙方本人使用,不得出借他人。
3.乙方在参加活动时,应看管好随身财物,保存好储物柜钥匙。
4.乙方应当遵守健身机构规章,合理使用健身器械及场馆设施设备,维护公共安全与秩序,确保文明健身。不得影响其他会员的正常健身活动及甲方的正常经营秩序。
5.乙方患有皮肤病、传染病、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肝、肾功能不良及其它不适合健身活动的疾病患者,入会前须向甲方说明和申报既往病史。
6.乙方饮酒后,在体内酒精未分解挥发之前不得进入甲方场所参加各项活动。
7.乙方享受本协议项下的健身服务时,应遵守秩序,不得在甲方场所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亦不得从事有违社会公德的活动。
六、服务中止
1.如乙方因工作、家庭、身体等原因,需要暂时中止会员服务期限的,应当至甲方场所现场办理中止手续。会员可将服务期限临时中止,但须遵循以下规定:
(1)乙方会员资格每年可免费中止一次,免费中止期限不超过2个月。
(2)如因疾病、受伤等身体原因及不可抗拒的事件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中止超过2个月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甲方应予以免费中止。
2.乙方会员服务中止的,私教课程同时中止。中止时限到期后,将自动恢复。
3.乙方会员为女性的,若在会员有效期内怀孕,可享受连续12个月的会员资格免费中止;怀孕的会员要求享受资格免费中止待遇的,应向甲方提出中止申请,并在提出申请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该免费中止期限从提出中止申请之日起算,中止期满自动恢复剩余会员期。
七、合同终止及转让
1.乙方因家庭、工作、身体等原因提出终止服务的,甲方应当给于办理,乙方应当按照会员卡([未使用天数/可使用总天数]×会员卡总金额的10%向健身机构支付违约金,私教课程卡依据[未使用次数/可使用总次数]×私教课程卡总金额)的%(最高不超过2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扣除违约金后的余额,甲方应当在乙方提出终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2.乙方因居住地变化、身体健康等客观原因需要转让会员服务、私人教练课程的,应向甲方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情况属实的,甲方应当允许,并不再收取额外费用。乙方应持有效身份证件至甲方场所办理转让手续。
3.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5款之规定主动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以下情形属于不可抗力:(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等;(2)瘟疫或其他传染病、严重流行病爆发;(3)社会动荡、暴乱、恐怖活动等;(4)法律法规改变、政府命令等。如果甲方因遭遇上述情形,导致其不能或暂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属于遭遇不可抗力,甲方免除违约责任。甲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及时通知乙方,并于不可抗力结束后,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情况,继续履行合同或退还乙方已付款未使用部分的会员费或私人教练服务费用。
5.甲方擅自终止经营,或者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1、2、4款规定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要求甲方退还会员卡或私教课程卡剩余金额,同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剩余金额会员服务10%和私人教练服务25%的违约金。
八、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会员须知》及《补充协议》
1.甲方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另行拟定《会员须知》,经乙方签字后生效。《会员须知》相关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且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消费者有利条款除外)。
2.甲乙双方可就本协议未约定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补充协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消费者有利条款除外)。
3.《会员须知》或《补充协议》中存在加重乙方责任,限制乙方权利,或者存在免除或减轻甲方责任的条款,相应条款对乙方无效。
十、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若不愿意协商或协商不成,乙方可通过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投诉协调,或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期: 日期:
本合同签订于 市 区
豆制品入市场厂挂钩协议 第3篇
出租人(市场提供者)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场内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就市场摊位租赁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摊位基本情况
本合同所指摊位位于_______市场_______交易区______号,形式为(□摊位□档口),按市场划行归市要求经营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双方约定摊位租赁期限为________,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期满。
第三条租金及交付时间、方式
租金为每(□月□年)(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交付时间及方式为:
1、□一次***付、□2、分期交付、□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摊位的转租
承租人不得将摊位转租给第三人。
第五条摊位的调整
在租赁期间,如出租人因市场改造提升对摊位进行调整的,出租人应提前_____日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接受调整的,双方应按调整后摊位的情况重新订立租赁合同。不接受调整的,提前解除合同,出租人应于_____日内退回承租人已交付的多余租金及消费者权益保证金。
第六条广告宣传
经出租人同意并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承租人可在市场内指定的区域内对经营的商品进行广告宣传,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第七条物业管理
市场的物业管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物业管理费用(包括水、电和天然气等费用)的承担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市场的水电、消防、安全、卫生等设施应符合以下使用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消费者权益保证金
摊位交付之日,承租人需向出租人交纳消费者权益保证金________元。在租赁期内,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只用于消费者权益保障,不得挪作他用。
下列情况下,出租人可使用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对消费者进行先行赔偿:
1、承租人与消费者就纠纷解决达成一致后却拒绝履行的;
2、承租人对消费者提出的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赔偿损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
出租人使用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先行赔偿后,可以要求承租人在_______日之内予以补足。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退还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1、出租人权利
(1)制定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协助有关管理部门制止场内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及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2)设立投诉点接受投诉并进行调解,配合消费者协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场内发生的消费争议进行调查与处理;
(3)设置符合规定数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复检计量器具;
(4)制止场内占道、搭建、扩摊行为或者流动经营行为以及在市场规划区范围内的场外经营行为;
(5)制止承租人销售或提供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购物袋。
(6)督促承租人办理市场内经营(含以专营、专卖、总代理、总经销、特约经销等特殊经销形式经营)所需证照及有关手续,查验入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
(7)开展有关法律、政策的宣传,组织场内经营者开展文明经商活动。
2、出租人义务
(1)确保市场的水电、天然气、消防、安全、卫生等设施符合使用条件并达到有关标准,并按约定承担维修责任。
(2)保证场内通道畅通、通道卫生整洁,场外周边环境整洁;
(3)按约定做好市场的物业管理、维修等工作,保障市场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
(4)提供统一的市场商品准入所需的空白台帐,负责指导、督促承租人及时收集原始进货票证、记录商品准入台帐。对承租人记录完毕归档的台帐,出租人提供保管服务,专人管理,妥善保管,保存期不少于2年。对承租人记录台帐有困难的,提供代为记录服务。
(5)按约定提供统一的经营容器,统一配置加盖保洁桶(箱),熟食摊位设有防蝇、防尘、防腐“三防”设施;
(6)按规定配置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定性检测设施,配备检测人员,提供检测服务。
(7)履行食品安全法定义务,成立商品准入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市场商品准入工作,明确入场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报告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管理部门。
第十条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1、承租人权利
(1)在依法核准的范围内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有权拒绝出租人不合理的要求,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3)有权了解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等有关费用的收取、支出等情况;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租人义务
(1)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参加出租人举办的有关法律、政策的学习,遵守市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证照齐全,明码标价,亮照经营,照章纳税(费);
(2)不得销售《食品安全法》第28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假冒伪劣商品,“三无”商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其他商品;
(3)爱护市场设施,配合、协助出租人做好市场的物业管理工作,维护市场的秩序和安全;承租人需使用用电器具,须经出租人同意并自觉遵守市场用电管理规定。
(4)承租人购进商品,应当检验商品质量,按规定要求保存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原始发票、单证、合同等,建立进货台账。牲畜、禽类等按规定应当检验检疫的农产品,还应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
(5)承租人从事批发经营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购货者出具销售票据和其他有关凭证,并进行台账登记备查。
(6)承租人要及时记录商品准入台帐,记录完毕归档的台账可自行妥善保管,也可委托出租人代为保管,保存期不少于2年。
(7)自觉服从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对商品质量的抽检。经快速定性检测为不合格的商品,承租人应在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自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
(8)不销售、不提供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购物袋。
(9)承租人应服从出租方对商品划行归类的管理,保持商品陈列整齐划一,圈内货物陈列有序,保持摊位内部卫生,不在摊台衬垫杂物,不占道经营,不在摊位内及周边乱贴吊挂个人用品及杂物。
(10)承租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食品安全法》第27条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时间或约定的面积、方位等提供摊位的,每逾期一日,按(□月□年)租金的_____%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提供摊位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2)水电、消防、安全、卫生等设施不符合有关要求,致使承租人无法正常经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无改善的,应向承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违约金,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3)未按约定履行维修、物业管理等责任,给承租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出租人未按约定提供准入空白台帐;对承租人委托保管的商品准入台帐保管不力造成损坏、遗失,给承租人商品准入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应向承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违约金。
(5)未按约定提供统一的经营容器、加盖保洁桶(箱),熟食摊位“三防”设施不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无改善的,应向承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违约金,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纳租金的_____%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2)摊位交付后____个月内未开业或者在租赁期内无正当理由连续停业_____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已交租金按时间扣除后,剩余部分予以退还,不足部分,出租人有权向承租人追偿;
(3)从事违法经营活动,被有关管理部门处以吊销证照,或拒不执行出租方正当管理要求的,给市场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4)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摊位转租他人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应向出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违约金;因过错造成摊位严重毁损的,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5)承租人不服从出租人对市场内经营商品陈列、圈内货物摆放、占道经营、摊位卫生的统一管理,经出租人三次以上催告仍不予以改正,应向出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违约金,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6)承租人不及时收集、记录商品准入工作所需的资料和台帐,经出租人三次以上催办仍不予以办理,应向出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违约金。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7)承租方不服从出租人的统一管理,擅自销售或提供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经查证属实发现三次以上的,应向出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违约金。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8)承租人未按相关规定对经快速定性检测为不合格的商品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经查证属实发现三次以上的,应向出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违约金。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9)对年度信用等级为D级的严重失信经营者和连续两年度信用等级为C级的信用低下经营者,取消其下年度市场招投标资格。承租人被行政管理部门年度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或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列入市场经营者黑名单的,将其清退出市场。
第十二条其他
(1)出租人制定的各项市场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承租人同意遵守。
(2)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及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共______页,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租人______份,承租人______份。
出租人:承租人: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代理人: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