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突发事件安全的应急预案范文 第1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及时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学校师生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稳定,依据教育部印发的《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各校区发生的火灾、火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害,对教学秩序造成影响的事件。
第二章 工作原则
第三条 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党政齐抓共管,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各部门和二级学院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尽可能地降低或消除因消防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学校和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 为切实做好我校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成立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负责人由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担任,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党委宣传部、团委、校长办公室、学生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及事故发生地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负责人共同协调处置。指挥部设在保卫处。
第五条 建立健全学校与二级学院、单位联动协调机制,发生突发事件后,领导小组成员、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部门、学院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全方位处置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的工作局面,确保预防、检测、预警、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和正确应对。
第六条 处理突发事件,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依法开展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必要时可向有关部门介入和求助。
第七条 宣传部门要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第三章 应急预案体系
第八条 学校总体应急预案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教育系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
第九条 学校各二级学院在学校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根据学校总体应急预案的精神和要求,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制订本部门的应急预案。
第十条 具体工作应急预案应针对某个时段、某项具体工作由主管单位牵头制定。
第十一条 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订单位适时修订、完善。
第四章 预防和预警机制
第十二条 要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切实做好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 向领导小组及时报送突发事件是各部门的重要工作职责,全校各单位要建立畅通的信息传送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应急信息报送系统。
第十四条 学校要通过课堂教学、培训、宣传手册、专题讲座、展览、板报专栏、网络、广播等生动活泼的形式与途径,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敏感时期要落实各级值班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排查和消除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 要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要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的素质和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第五章 应急预案启动标准
第十六条 参照国家有关标准,结合我校实际,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由高到低划分为3个等级。
(一)重大火灾事故(I级)
从业人员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重伤和死亡共10人 及以上或损失10万元以上,进入I级应急状态。
(二)较大火灾事故(II级)
发生一般人身事故,死亡1-3人或重伤和死亡共3-10人,或损失5万-10万元,未构成重大人身事故者,进入II级应急状态。
(三)一般火灾事故(III级)
发生一般人身重伤及以下事故者,进入III级应急状态。
第六章 处置程序
第十七条 发现或接到较大以上预警信息,必须在10分钟内据实向领导小组报告,坚决杜绝谎报、瞒报、漏报、错报等问题的发生。
第十八条 信息报送应包括:
(一)时间、地点、规模、影响范围、信息来源等情况;
(二)事件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三)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
(四)事态现状、处置准备情况和其他需报送的情况。
第十九条 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全面、客观、准确、及时发布处置信息。
第二十条 确认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工协作”的原则,成立指挥部,研究事件级别,制定处置方案,组织开展救援工作。各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快速、准确、高效的工作机制。
第二十一条 应急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各相关单位应立即到位,并保持通讯联络顺畅、快捷,按照事件的性质规模、范围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紧急情况需外部协助的,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求助。
第二十二条 应急处置措施
(一)重大火灾事故(I级)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保卫部门维护现场秩序,防止有人寻隙滋事,并及时请应急管理部门协助工作,有关部门做好装备、物资准备。
(二)较大火灾事故(Ⅱ级)
各单位投入灭火、疏散人员、救治伤员。
(三)一般火灾事故(Ⅲ级)
保卫处进入现场,消防站人员开展灭火工作,维持秩序,各单位做好单位和周边的排险和师生疏散工作。基建处、后勤管理处进行建筑、水电的检查防护、疏通道路、排水设施,各单位积极配合。
第七章 后期处置
第二十三条 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以后,立即开展以下后期处置:
(一)工作重点从应急转向善后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二)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尽快复课,根据灾情调整教学计划和师生生活安排。
(三)校医院要做好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工作,全力抢救伤员;配合其他工作组共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和流行。
(四)做好心理救助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对受灾师生进行心理辅导和救助。
(五)积极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师生员工和家属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协助地方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
(六)做好受灾师生的转移和临时居住安置工作必要时可向民政部门求助。
(七)加强校园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火灾发生;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校园秩序。
(八)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部位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对安全隐患及时防范﹑补救,防止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
(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乡新市人民政府善后工作计划,做好在灾害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
(十)协助并会同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十一)根据受灾情况组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志愿者参与善后救援。
(十二)外事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安置外国专家,接待可能参与救灾的外国救援人员。
(十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章 责任与奖惩
第二十四条 按照《乡新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评价单位和单位领导在突发事件处置中的责任落实情况。
第二十五条 在突发事件处置或恢复重建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或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学校党政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消防突发事件安全的应急预案范文 第2篇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安全事故预处置程序
发生安全事故,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内,到现场负责领导和指挥。首先做好人、财、物的抢救和疏散工作。第二,组织人员保护现场。第三,按规定做好逐级上报工作,重、特大事故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市教育局。3小时内上报省教育厅。
三、应急处置工作组
1、稳定处置组:
组长
成员
2、紧急求助组
组长
成员
3、事故调查组
组长
成员
4、协调、接待组
组长
成员
四、突发事件处理的程序
(一)发生火灾预案
1、报警:报警早、损失小。发生火灾时,在场人员应视火情大小及时通过有线或无线电话向领导小组或火警"119"台报警,报火警时要做到:
(1)沉着镇定,不要挂错电话,延误时间。
(2)讲清着火单位的名称地址,靠近什么路口和明显标志。
(3)燃烧的是什么物质,起火部位,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以及报警人的姓名、单位和电话号码,以便及时联系。
(4)报警后,应立即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导接应消防车进入火场灭火。
(5)报警时,应组织在场人员立即扑救火灾和疏散人员、物资。
2、接警
(1)领导小组及其他有关人员必须闻警而动,立即赶赴火场,按照本预案的任务和要求,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履行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2)火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并做好记录。
3、抢救人员和疏散物资:发生火灾时,如有人员被火围困,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应坚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救人是火场上的首要任务。
火场寻人方法,主要有大声呼唤和深入内部寻找两种。进入火场救人,要选择最近、最安全的通道,如通道被堵塞可迅速破拆门窗或墙壁。遇有火场烟雾较浓、视线不清时,可以爬行前进,并采取呼喊、查看、细听、触摸等方法寻找被困人员。深入火场寻人,要注意在出入口通道、走廊、门窗边、床上床下、墙角、橱柜、桌下等容易掩蔽的地方发现人员。救人时应注意安全,进入火场要带手电和绳子。火场烟雾弥漫,没有防毒面具,可用湿毛巾捂嘴,防止中毒。可用棉被、毯子浸水后盖在身上,防止灼伤。
火场救人方法,应根据火势对人的威胁程度和被救者的状态来确定。对神志清醒的人员,可指定通道,引导他们自行脱离险区。对在烟雾中迷失方向的人员,可指派专人护送出险区。当抢救的正常通道被隔断时,应利用安全绳、梯等将人救出。
火场疏散物资是减少火灾损失,控制火势,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时疏散受火灾威胁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压缩气体钢瓶等,对不能移动的上述物品,要集中一部分水枪均匀地冷却其外壁,降低其温度。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资料和贵重设备及物品等,并把疏散出来的物资集中存放到安全地点,指定专人看管,防止丢失,被窃或坏人乘机破坏。人员、物质疏散后应在指定地点集中清点,并查明有关情况,及时报告。
(二)发生治安事件预案
1、遇来人来访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加以阻止,不得放行。
2、若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即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3、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行窃、斗殴,先予以制止、制服,同时拨打“110”报警。
4、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其之前,要关闭校门。
5、如有人身伤害发生,应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三)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预案
1、预防措施
(1)加强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环境清扫和公共物品的消毒。
(2)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疾病监控。
(3)明确功能分区,严禁混用、混存。
(4)严格采购食品索证、入库验收、领用验收、制作把关的管理制度,严禁销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及食品调料。
2、突发事件处理
(1)在最短时间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2)迅速将食物中毒患者送到就近医院救治,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患者及传染病患者应严格按照疾病控制机构的要求,做好病人的隔离、救治、消毒处理等工作。
(3)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做好中毒现场及事发现场的卫生监督检查及相关人员的询问调查,中毒患者的个案调查。
(4)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封存或销毁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对中毒现场、食品加工场地、食品用工具、用具、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完善卫生消毒设施,使其达到食品卫生要求。
(四)发生地震或建筑物倒塌或特大火灾等安全事故预案
1、事故现场的教师一边指挥学生进行紧急集结疏散,一边以最快速度将发生事故信息传递到安全工作领导组、相关职能部门消防、医务。对受伤人员临时抢救,进行止血,包扎伤口,送就近医院抢救。
2、安全工作领导组人员马上按工作职责到现场指挥全校师生进行紧急疏散,具体如下:
(1)全校以哨音、广播发出紧急集合信号。
(2)用高音喇叭进行现场指挥疏散。
(3)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任课教师立即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
(4)疏散地点一般以学校操场为集结点,如遇紧急情况,直接疏散出校门。
(五)学校楼道安全管理措施及疏散预案
1、每天值日领导要严格按照值日制度,当课、当班教职员工要树立安全意识,监控学生上下楼情况。
2、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规范停放,上锁。禁止在校园内踢球、爬墙、爬楼门、坐栏杆。违者通报批评或行政纪律处分。
3、凡是有学生在学校就有教师管理,保护学生;学生在校有多晚,教师就要有多晚。
4、为防止学生在课间、集会、文体活动中出现拥挤等其他现象,保证学生有规律、守秩序的上下楼,当课、当班教职工负责进行监督、疏导。
5、各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遵守秩序、礼貌礼让、爱护同学的教育,加强学生的自救自护的教育和训练。
6、学校总务处要不定期对学校楼道、楼梯设施、楼梯照明尤其是消防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整改。
(六)发现财产被盗预案
1、发现作案人员在偷盗或破坏财产时,在场人员一方面迅速通知值领导、值班保安,并电话报110,同时发出大声制止作案人员。
2、在制止作案人员时,注意不要靠近,不要直接单独正面与作案人员冲撞,可在牢记作案人员容貌、身材特征的基础上以喝止为上。
3、清点失窃或损坏的财产,配合当地公安机关抓捕作案人员。
4、加固有关设施,弥补有关安全防患工作的缺漏。
5、防止作案人员靠近学生,以避免作案人员拿学生当人质。
(七)交通安全事故预案
1、通知处置领导迅速到场
2、将受伤人员送就近医院抢救
3、报告交警、配合交警调查现场
4、上报教育局,通知家长
(八)学生间冲突或与外校社会人员发生冲突安全预案
1、由各班的安全委员、寝室长及其他在场人员上报保卫科、班主任、值日教师或其他在场教师,同时上报安全领导小组。
2、在场人员迅速阻止事态扩大,有关老师陪同受伤学生就医。同时由领导小组根据情况报派出所或通知家长,调查事实经过,对当事人作出相应的处分。
3、通知家长到校并做安抚工作。
4、调查原因
(九)学生夜间疾病救治预案
1、寝室辅导老师夜间值班:向全体学生公布值班地点、值班电话。要求各值日领导要求医务人员、教师值班期间全天候开机。
2、由寝室长或其他寝室成员马上通知寝室教师,寝室教师在询问病情、了解病史的基础上决定联系班主任、家长或值日领导组,提供常规用药或直接就近送医院救治。
3、如果必须直送医院,可由一位寝管教师与部分寝室成员一起护送,随身准备一定现金,另一位寝管教师须继续留在值班室以免其他情况发生。
4、送达当地医院后寝室教师须全程陪同生病学生就医,直到把学生安全送到学校。
5、通知生病学生家长。
(十)停电期间的安全预案
1、电管部门事先通知的停电:
(1)事先准备好矿灯、电筒、蜡烛等照明用具。
(2)要求各班主任及值日领导组成员提前到岗到位,各班自备蜡烛等照明用具。
(3)如遇较长时间停电,班主任到教室安排班会活动,但务必严格遵守四不准纪律:不准走出教室。不准随意串门。不准高声怪叫。不准拿着照明用具四处走动。
(4)来电以后,由各班主任安排学生把所有照明用具特别是蜡烛如数熄灭以消除隐患。如果在就寝时尚未来电,可允许学生将矿灯、电筒带到寝室,但严禁学生将蜡烛等易引发火灾等安全隐患的物品带到寝室。教室、寝室楼道打开应急灯。
2、事先未接通知的临时停电:
(1)在场人员马上把情况报告给安全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分头布置有关工作。
(2)领导小组成员马上电话通知各重要职能部门,如通知总务处安排好膳食、备用电源和照明用具。通知德育处安排好教师到每楼层维持秩序,各班主任到岗到位,加强管理。通知教务处安排好教学信号。同时查明停电原因,责成有关人员立即维修或与电力部门联系协调,取得他们支持,取动发电设备,保证学校的教学和生活用电。
(3)如是晚自修期间停电,根据情况或组织班会活动或继续安排自修。
(4)不可将因临时停电而未烧熟的饭菜提供给学生,总务处、食堂应立刻组织力量采购卫生熟食,保证师生正常的膳食供应。
(十一)校舍校产损坏导致的安全事故预案
1、教学时间内,如遇个别物件如桌、椅、床、灯、玻璃等导致的个别学生的轻微事故,由各班的治保委员、寝室长或其他在场人员立即护送到校医室,同时通知班主任。由校医室根据情况留观或送当地医院。就医途中务必有班主任或值周教师陪同。
2、班主任根据情况通知校紧急事故领导小组或家长,同时做好有关帮扶、补课等善后工作。
3、如遇较大面积的校舍校产损坏导致的严重安全事故,在场人员应立刻报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时说明安全事故的原因、范围、程度、涉及人员、伤亡大致情况。
4、领导小组成员立刻赶赴现场,同时根据情况向当地公安部门、医疗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汇报。由有关部门或直接对现场人员作出救援指示。
5、在场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立刻疏散人员,同时组织力量进行抢救。
6、抢救时务必注意邻近地区的校舍校产牢固情况,如遇人员掩埋,不得用锹等工具重力挖掘。
7、学校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做好救援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稳妥地处理有关善后工作。
(十二)发生人员触电预案
1、应立即切断触电者身体与电流的接触,如用干的木棒、竹竿、橡胶圈等拨开电线,或者用你的衣服套住他的某个部位,将他从电流上拖开。记住:不管你用什么东西都应该是干的和不导电的,而且要站在干的地方,然后采取其他的措施。
2、若伤者神志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应让伤者就地平卧,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防止继发休克或心衰。
3、伤者丧失意识时要立即叫救护车,并尝试唤醒伤者。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就地平卧解松衣扣,通畅气道,立即口对口人工呼吸,有条件的可气管插管,加压氧气人工呼吸。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应立即作胸外心脏按压。
4、现场抢救中,不要随意移动伤员,若确需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秒。移动伤员或将其送医院,除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并在背部垫以平硬阔木板外,应继续抢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继续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在医院医务人员未接替前救治不能中止。
(十三)发生实验室事故预案
1、生物实验中如发生割伤,一般使用止血药包扎后都能解决。严重割伤时,如在手臂,要立即取下手表、手链等佩带物,然后抬起手臂,使其高于心脏,然后直接压迫伤口。如在腿上,除压迫伤口外,还要压迫大腿上部的动脉。通知医生或就近送往医院,千万慎用止血带,因为止血带会切断受伤部位所有血液供应,从而可能导致永久性损伤。
2、化学实验中如发生烫伤,应立即把烫伤部位浸入洁净的冷水中。烫伤后愈早用冷水浸泡,效果愈佳。水温越低效果越好,但不能低于—6℃。用冷水浸泡时间一般应持续半个小时以上。这样经及时散热可减轻疼痛或烫伤程度。烫伤不严重(指烫伤表皮发红并未起泡的'1度烫伤),一般可先做处理。用冷开水(或淡盐水)冲洗清洁创面。对发生在四肢和躯干上的创面,可涂上紫草油或烫伤药膏,外用纱布包敷即可。烫伤病人最好是去医院处理为佳。
3、化学实验中如发生轻度烧伤,可在伤区先倒上一些冰水,后敷上湿润的纱布。深度烧伤处是非常危险的,应先在烧伤处盖上干净的敷料,然后迅速送往医院。注意:一定要防止用水冲,用布抹,这样会使烧伤区严重感染,后果严重。
4、物理实验中如发生触电和火灾事故,启动触电和火灾安全预案。
五、应急预案车辆和联络电话
1、车辆:
2、值班联系电话:
消防突发事件安全的应急预案范文 第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各类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突发事件,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省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鲁食药监发[20__]51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临沂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临食药监[20__]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县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体健康严重损害的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第三条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药品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第四条根据药品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可能或已经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将突发事件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重大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全省范围影响大、波及范围广、蔓延势头紧急,已经发生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或者十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事件。
二级:较大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市或县(区)辖区内范围影响扩大,蔓延势头有升级趋势,已经导致一人重伤、或者五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事件。
三级:一般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一定区域内造成较大影响,危害较为严重,具有较为明显的蔓延势头,已经导致一人以上、五人以下轻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药品安全事件。
第五条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依法处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全县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领导指挥、协调和决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和处理日常工作,包括收集、分析和综合有关药品安全检测信息,提出预警建议。办公室设在县局市场监督科,办公室主任由史柯副局长兼任。
第七条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督导和后勤保障三个工作组。
(一)综合组:以市场监督科人员为主,办公室(法规科)、食品科人员参加,吴兴霞科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和实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突发事件发生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动和配合;建立突发事件处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组织撰写总结报告;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或发布有关情况。
(二)督导组:以稽查科人员为主,市场监督科、食品科、药检科人员参加,杨德方科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深入现场,调查取证、收集突发事件第一手信息资料,根据事件的势态,必要时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现场情况,提出相关的措施建议,根据领导小组决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
(三)后勤保障组:以办公室人员为主,财务科人员参加,陈杰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车辆、物资、经费保障等后勤服务工作。
第三章突发事件的报告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及时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单位负有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药品突发事件的义务。
第十条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由药品行政监督、技术监督、社会监督共同组成的举报投诉和信息报告网络(信息报告网络可以现有的药品监督网络为基础调整充实),确保信息畅通、报告及时、准确无误。
第十一条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检机构在获悉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时,应立即向同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突发事件信息须在2小时内上报,不得瞒报、缓报、谎报。
第十二条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辖区内药品突发事件的信息或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情况调查、分析和汇总,在规定时间内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
第十三条根据突发事件的发展势态,报告分为初次报告、动态报告和总结报告。
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数、潜在影响、发展趋势分析、拟采取的措施等。
动态报告内容:事件的发展、变化以及采取的应对或处理措施。
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的因果分析和应对措施的探讨,对今后类似事件的防范建议等。
第十四条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1小时内向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次报告,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经核实情况后,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在2小时内初次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同时报市政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设定与启动
第十五条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后,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等级分别采取以下三套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第一套预案:发生一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县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尽快赶赴现场,对报告的内容进行核实,同时报告县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确认后报请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下达启动命令。
2、到达现场后应立即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以下工作: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协助医疗卫生部门,开展伤员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证据;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证据材料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对质量可疑的药品进行抽样送检;对已流入社会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对源头和流通、使用渠道进行全面监控。必要时会同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采取紧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发事件的进一步发展。
3、现场处理工作实行动态报告制度,即每4个小时向市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报告一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市局同时将情况报告省局。
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保持领导在岗、车辆备勤、通讯畅通,所有人员服从统一调度、指挥。
5、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有关单位,要加强应急值班,设专门值班室,安排双人24小时接听值班电话,做好记录。值班人员中必须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一名,工作日外须有一名局领导带班且值班人员必须是中层以上干部。
6、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向媒体发布突发事件的动态,公正舆论,稳定人心,消除恐慌。
7、加强后勤保障工作,各级有关单位要保障交通工具及其他所需物品的及时提供。
第二套预案:发生二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县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对报告内容进行核实,确认后下达命令,派出督导组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
2、到达现场后应立即组织开展以下工作: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协助医疗卫生部门,开展伤员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证据;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证据材料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对质量可疑的药品进行抽样送检;对已流入社会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对源头和流通、使用渠道进行全面监控。必要时会同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采取紧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发事件的进一步发展。
3、现场处理工作实行动态报告制度,即每8小时向市局和当地政府报告一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都要服从统一调度,开通通讯工具,保持通讯畅通。
5、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应急值班制度,设专门值班室,安排双人24小时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值班人员中必须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一名,工作日外须由一名局领导带班且值班人员必须是中层以上干部。
6、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势态。
7、其它应对措施。
第三套预案:发生三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畅通应急通讯联络系统,及时调度并分析、汇总应急工作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
2、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派工作组于2小时内赶赴现场,迅速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调查及现场处理工作。每24小时向市局报告一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3、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人员都要开通通讯工具,保持通讯畅通。
4、加强应急值班制度,设专门值班室,安排双人24小时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
5、与有关部门协作开展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与有关政府部门联系,沟通情况,通报信息,协调工作。
6、联系新闻媒体或通过网站,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信息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7、其它应对措施。
第十六条启动第一套预案由省局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指令;启动第二套预案由市局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指令;启动第三套预案由县级局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指令。启动第一套预案时,应同时报告省政府。启动第二套预案时,应同时报告市政府。启动第三套预案时,应同时报告县(区)政府。
第五章后期处置
第十七条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后,县局须在2小时内向市局和当地政府报告,市局须在2小时内向省局和市政府报告,并在2日内将初步总结报告报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八条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违反《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使用者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或人员未按照本规定履行职责或行动迟缓、失职、渎职而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有关部门应依照党纪、政纪给予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对表现突出并做出贡献的予以表彰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本预案由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1、##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人员分工
附件1: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纪检组长
成员: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主任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监管科长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科长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科长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药检科长
附件2: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人员分工
一、综合组:
组长:
成员:
二、督导组:
组长:
成员:
三、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消防突发事件安全的应急预案范文 第4篇
一、组织机构
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现场处置机构
信息联络组:
医疗救护组:
警戒维护组:
后勤器材组:
二、各部门职能
领导小组:发布应急求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现场求援、保卫、警戒行动,及时向上级汇报突发事故情况,做好现场安全疏导和人员紧急疏散工作,配合上级和其它职能机关开展求援行动。
信息联络组:及时做好事故情况向组长、副组长汇报,保持信息畅通,做好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络工作。
警戒维护组:主动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危险人员撤离,维护现场秩序,劝说围观群众离开现场,保障救护通道畅通。
医疗救护组:承担现场人员的施救或向临近医院及时疏散救治工作。
三、突发安全事故后应急对策和措施
1、突发事故发生后,事故源周围带队教师、学生于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小组。
2、事故后迅速拨打“110”、“119”、“120”等报警电话求助。
3、领导小组及相关处置机构第一时间赶往事故地,组织求援工作,切断危险源,预防和制止破坏扩大。
4、以救人为第一任务,迅速现场基本施救,并送往临近医院。
5、保护现场,组织学生疏散,维护秩序,劝离围观人员,保障救护通道畅通。
6、阻止学生参加有危险的事故求援活动。
7、各班主任、老师要做好学生安抚教育工作,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8、突发事件报告内容:
①事故发生时间、地点;
②简要经过和伤亡人数;
③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④已采取措施和控制情况;
⑤汇报人姓名。
消防突发事件安全的应急预案范文 第5篇
一、火警通报顺序:
一旦发现火警,要立即打电话报119和副组长,学校办公室及时通知各有关人员。
二、全体人员注意事项:
1、当某处发生火灾时,全体人员应保持镇定,及时报警并迅速依据任务分工和组长的命令担负起抢救工作,不可袖手等待消防人员前来抢救而延误时机;
2、迅速切断配电箱总电源;
3、消防人员抵达现场后,除参与抢救工作外,其余人员应从速远离现场,以免影响或妨碍抢救工作的进行;
4、现场有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迅速搬离。
三、消防组成员注意事项:
1、了解学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
2、了解电铺设的线路;
3、了解学校内楼房装修材料的性质;
4、清楚学校所有消防设施的放置地点;
5、了解消防设备的保养维护与操作方法;
6、了解火的。走势;
7、清楚逃生路线以便疏导他人逃生。
8、在警戒线负责拦阻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四、火灾原因调查:
火灾发生后,学校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关查明火灾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属人为的火灾事故,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原因没有查清不过,事故责任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消防突发事件安全的应急预案范文 第6篇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实施以来,各学校已基本形成了一整套组织实施体育考试的办法和措施。由于体育考试的特殊性,加强安全防范,防止事故发生,始终是体育考试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健康持久地贯彻实施的保障。为保证20xx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20xx年贵阳市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突发事件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进(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卯俊(市公安局反恐防爆支队支队长)
肖文(市教育局机关党委书记)
陈玮(市食药监局副局长)
吴远忠(市卫生计生委机关党委副书记)
成员:黄燕孟(市教育局法规保卫处处长)
李玮(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处长)
陈南贵(市公安局反恐防爆支队警官)
钱味荞(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周建新(市教育局基教处处长)
张祎(市教育局职成教处处长)
王晓松(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主任科员)
董殿京(市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苏静(市中小学生保健研究所所长)
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药监局、市交管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城管局等相关单位成员
各区、市、县教育局局长
职责:全面负责初中升学体育考试期间的安全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公安、交警、城管、卫生等部门治理好体育中考工作周边违法占道经营摊点及安全保卫工作,疏导交通,保证现场及周边道路交通有序,确保体育中考工作安全、组织协调处理突发事件。
二、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
主要包括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人员发生非传染病病情、不明原因疾病以及意外伤害等事件,成立公共卫生安全领导小组,组成临时医疗队。
要求就餐食堂规范操作,严格餐具消毒、食品留样、建立采购台账,提供安全营养卫生的食品。一旦发现群体性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迅速采取下列针对性措施:
(一)迅速封存造成失误中毒或可能导致失误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操作现场。将情况迅速如实上报体育中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领导小组及时做好记录并迅速准确地向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食物中毒情况(包括基本情况、初步判断、现已采取措施、发展状况、处置过程和结果等),随时向卫生部门和主管教育部门续报事件的最新进展并听候进一步指示;
(二)同时立即通知医疗急救中心(拨打120急救电话),采取“就近送医”原则,医疗机构开设绿色通道,及时组织医护人员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三)追回已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四)针对事发食堂、餐饮点,立即停止其生产经营活动,专人负责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调查。
三、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安全事件处置
在此期间,工作场所发生火灾、中毒、爆炸、房屋倒塌等事件时,应急处置如下:
(一)立即向领导小组及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迅速准确地向消防、公安或卫生等有关责任部门以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请求以上责任部门前往事发地,及时了解和掌握情况并做处置;
(二)组织工作人员抢救考务设备和资料,并转移至安全地方,专人监控;
(三)保护好现场,划定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出;
(四)迅速有序地组织疏散学生及有关人员,协助卫生部门救治受伤人员,必要时采取“就近送医”原则,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救治。
(五)必要时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六)配合公安部门侦破案件。
四、发生安全事件的处置
(一)在体育中考期间,各区(市、县)教育局和学校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指挥做好处置工作,要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防止事态失控升级;要做好预案,凡出现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安全事件及大规模骚乱时,要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二)各学校及考点学校要依据本预案,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可操作性的安全预案,将预案以及班主任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号码)报市教育局体艺卫处。
五、联系电话
消防突发事件安全的应急预案范文 第7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各类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突发事件,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省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鲁食药监发[20xx]51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临沂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临食药监[20xx]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xx县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体健康严重损害的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第三条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药品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第四条根据药品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可能或已经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将突发事件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重大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全省范围影响大、波及范围广、蔓延势头紧急,已经发生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或者十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事件。
二级:较大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市或县(区)辖区内范围影响扩大,蔓延势头有升级趋势,已经导致一人重伤、或者五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事件。
三级:一般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一定区域内造成较大影响,危害较为严重,具有较为明显的蔓延势头,已经导致一人以上、五人以下轻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药品安全事件。
第五条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依法处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全县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领导指挥、协调和决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和处理日常工作,包括收集、分析和综合有关药品安全检测信息,提出预警建议。办公室设在县局市场监督科,办公室主任由史柯副局长兼任。
第七条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督导和后勤保障三个工作组。
(一)综合组:以市场监督科人员为主,办公室(法规科)、食品科人员参加,吴兴霞科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和实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突发事件发生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动和配合;建立突发事件处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组织撰写总结报告;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或发布有关情况。
(二)督导组:以稽查科人员为主,市场监督科、食品科、药检科人员参加,杨德方科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深入现场,调查取证、收集突发事件第一手信息资料,根据事件的势态,必要时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现场情况,提出相关的措施建议,根据领导小组决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
(三)后勤保障组:以办公室人员为主,财务科人员参加,陈杰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车辆、物资、经费保障等后勤服务工作。
第三章突发事件的报告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及时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单位负有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药品突发事件的义务。
第十条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由药品行政监督、技术监督、社会监督共同组成的举报投诉和信息报告网络(信息报告网络可以现有的药品监督网络为基础调整充实),确保信息畅通、报告及时、准确无误。
第十一条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检机构在获悉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时,应立即向同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突发事件信息须在2小时内上报,不得瞒报、缓报、谎报。
第十二条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辖区内药品突发事件的信息或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情况调查、分析和汇总,在规定时间内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
第十三条根据突发事件的发展势态,报告分为初次报告、动态报告和总结报告。
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数、潜在影响、发展趋势分析、拟采取的措施等。
动态报告内容:事件的发展、变化以及采取的应对或处理措施。
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的因果分析和应对措施的探讨,对今后类似事件的防范建议等。
第十四条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1小时内向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次报告,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经核实情况后,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在2小时内初次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同时报市政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设定与启动
第十五条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后,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等级分别采取以下三套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第一套预案:发生一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县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尽快赶赴现场,对报告的内容进行核实,同时报告县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确认后报请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下达启动命令。
2、到达现场后应立即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以下工作: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协助医疗卫生部门,开展伤员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证据;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证据材料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对质量可疑的药品进行抽样送检;对已流入社会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对源头和流通、使用渠道进行全面监控。必要时会同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采取紧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发事件的进一步发展。
3、现场处理工作实行动态报告制度,即每4个小时向市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报告一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市局同时将情况报告省局。
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保持领导在岗、车辆备勤、通讯畅通,所有人员服从统一调度、指挥。
5、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有关单位,要加强应急值班,设专门值班室,安排双人24小时接听值班电话,做好记录。值班人员中必须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一名,工作日外须有一名局领导带班且值班人员必须是中层以上干部。
6、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向媒体发布突发事件的动态,公正舆论,稳定人心,消除恐慌。
7、加强后勤保障工作,各级有关单位要保障交通工具及其他所需物品的及时提供。
第二套预案:发生二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县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对报告内容进行核实,确认后下达命令,派出督导组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
2、到达现场后应立即组织开展以下工作: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协助医疗卫生部门,开展伤员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证据;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证据材料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对质量可疑的药品进行抽样送检;对已流入社会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对源头和流通、使用渠道进行全面监控。必要时会同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采取紧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发事件的进一步发展。
3、现场处理工作实行动态报告制度,即每8小时向市局和当地政府报告一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都要服从统一调度,开通通讯工具,保持通讯畅通。
5、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应急值班制度,设专门值班室,安排双人24小时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值班人员中必须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一名,工作日外须由一名局领导带班且值班人员必须是中层以上干部。
6、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势态。
7、其它应对措施。
第三套预案:发生三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畅通应急通讯联络系统,及时调度并分析、汇总应急工作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
2、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派工作组于2小时内赶赴现场,迅速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调查及现场处理工作。每24小时向市局报告一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3、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人员都要开通通讯工具,保持通讯畅通。
4、加强应急值班制度,设专门值班室,安排双人24小时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
5、与有关部门协作开展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与有关政府部门联系,沟通情况,通报信息,协调工作。
6、联系新闻媒体或通过网站,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信息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7、其它应对措施。
第十六条启动第一套预案由省局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指令;启动第二套预案由市局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指令;启动第三套预案由县级局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指令。启动第一套预案时,应同时报告省政府。启动第二套预案时,应同时报告市政府。启动第三套预案时,应同时报告县(区)政府。
第五章后期处置
第十七条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后,县局须在2小时内向市局和当地政府报告,市局须在2小时内向省局和市政府报告,并在2日内将初步总结报告报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八条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违反《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使用者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或人员未按照本规定履行职责或行动迟缓、失职、渎职而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有关部门应依照党纪、政纪给予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对表现突出并做出贡献的予以表彰奖励。
消防突发事件安全的应急预案范文 第8篇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安全事故预处置程序
发生安全事故,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内,到现场负责领导和指挥。首先做好人、财、物的抢救和疏散工作。第二,组织人员保护现场。第三,按规定做好逐级上报工作,重、特大事故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市教育局。3小时内上报省教育厅。
三、应急处置工作组
1、稳定处置组:
组长
成员
2、紧急求助组
组长
成员
3、事故调查组
组长
成员
4、协调、接待组
组长
成员
四、突发事件处理的程序
(一)发生火灾预案
1、报警:报警早、损失小。发生火灾时,在场人员应视火情大小及时通过有线或无线电话向领导小组或火警"119"台报警,报火警时要做到:
(1)沉着镇定,不要挂错电话,延误时间。
(2)讲清着火单位的名称地址,靠近什么路口和明显标志。
(3)燃烧的是什么物质,起火部位,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以及报警人的姓名、单位和电话号码,以便及时联系。
(4)报警后,应立即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导接应消防车进入火场灭火。
(5)报警时,应组织在场人员立即扑救火灾和疏散人员、物资。
2、接警
(1)领导小组及其他有关人员必须闻警而动,立即赶赴火场,按照本预案的任务和要求,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履行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2)火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并做好记录。
3、抢救人员和疏散物资:发生火灾时,如有人员被火围困,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应坚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救人是火场上的首要任务。
火场寻人方法,主要有大声呼唤和深入内部寻找两种。进入火场救人,要选择最近、最安全的通道,如通道被堵塞可迅速破拆门窗或墙壁。遇有火场烟雾较浓、视线不清时,可以爬行前进,并采取呼喊、查看、细听、触摸等方法寻找被困人员。深入火场寻人,要注意在出入口通道、走廊、门窗边、床上床下、墙角、橱柜、桌下等容易掩蔽的地方发现人员。救人时应注意安全,进入火场要带手电和绳子。火场烟雾弥漫,没有防毒面具,可用湿毛巾捂嘴,防止中毒。可用棉被、毯子浸水后盖在身上,防止灼伤。
火场救人方法,应根据火势对人的威胁程度和被救者的状态来确定。对神志清醒的人员,可指定通道,引导他们自行脱离险区。对在烟雾中迷失方向的人员,可指派专人护送出险区。当抢救的正常通道被隔断时,应利用安全绳、梯等将人救出。
火场疏散物资是减少火灾损失,控制火势,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时疏散受火灾威胁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压缩气体钢瓶等,对不能移动的上述物品,要集中一部分水枪均匀地冷却其外壁,降低其温度。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资料和贵重设备及物品等,并把疏散出来的物资集中存放到安全地点,指定专人看管,防止丢失,被窃或坏人乘机破坏。人员、物质疏散后应在指定地点集中清点,并查明有关情况,及时报告。
(二)发生治安事件预案
1、遇来人来访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加以阻止,不得放行。
2、若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即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3、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行窃、斗殴,先予以制止、制服,同时拨打“110”报警。
4、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其之前,要关闭校门。
5、如有人身伤害发生,应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三)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预案
1、预防措施
(1)加强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环境清扫和公共物品的消毒。
(2)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疾病监控。
(3)明确功能分区,严禁混用、混存。
(4)严格采购食品索证、入库验收、领用验收、制作把关的管理制度,严禁销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及食品调料。
2、突发事件处理
(1)在最短时间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2)迅速将食物中毒患者送到就近医院救治,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患者及传染病患者应严格按照疾病控制机构的要求,做好病人的隔离、救治、消毒处理等工作。
(3)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做好中毒现场及事发现场的卫生监督检查及相关人员的询问调查,中毒患者的个案调查。
(4)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封存或销毁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对中毒现场、食品加工场地、食品用工具、用具、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完善卫生消毒设施,使其达到食品卫生要求。
(四)发生地震或建筑物倒塌或特大火灾等安全事故预案
1、事故现场的教师一边指挥学生进行紧急集结疏散,一边以最快速度将发生事故信息传递到安全工作领导组、相关职能部门消防、医务。对受伤人员临时抢救,进行止血,包扎伤口,送就近医院抢救。
2、安全工作领导组人员马上按工作职责到现场指挥全校师生进行紧急疏散,具体如下:
(1)全校以哨音、广播发出紧急集合信号。
(2)用高音喇叭进行现场指挥疏散。
(3)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任课教师立即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
(4)疏散地点一般以学校操场为集结点,如遇紧急情况,直接疏散出校门。
(五)学校楼道安全管理措施及疏散预案
1、每天值日领导要严格按照值日制度,当课、当班教职员工要树立安全意识,监控学生上下楼情况。
2、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规范停放,上锁。禁止在校园内踢球、爬墙、爬楼门、坐栏杆。违者通报批评或行政纪律处分。
3、凡是有学生在学校就有教师管理,保护学生;学生在校有多晚,教师就要有多晚。
4、为防止学生在课间、集会、文体活动中出现拥挤等其他现象,保证学生有规律、守秩序的上下楼,当课、当班教职工负责进行监督、疏导。
5、各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遵守秩序、礼貌礼让、爱护同学的教育,加强学生的自救自护的教育和训练。
6、学校总务处要不定期对学校楼道、楼梯设施、楼梯照明尤其是消防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整改。
(六)发现财产被盗预案
1、发现作案人员在偷盗或破坏财产时,在场人员一方面迅速通知值领导、值班保安,并电话报110,同时发出大声制止作案人员。
2、在制止作案人员时,注意不要靠近,不要直接单独正面与作案人员冲撞,可在牢记作案人员容貌、身材特征的基础上以喝止为上。
3、清点失窃或损坏的财产,配合当地公安机关抓捕作案人员。
4、加固有关设施,弥补有关安全防患工作的缺漏。
5、防止作案人员靠近学生,以避免作案人员拿学生当人质。
(七)交通安全事故预案
1、通知处置领导迅速到场
2、将受伤人员送就近医院抢救
3、报告交警、配合交警调查现场
4、上报教育局,通知家长
(八)学生间冲突或与外校社会人员发生冲突安全预案
1、由各班的安全委员、寝室长及其他在场人员上报保卫科、班主任、值日教师或其他在场教师,同时上报安全领导小组。
2、在场人员迅速阻止事态扩大,有关老师陪同受伤学生就医。同时由领导小组根据情况报派出所或通知家长,调查事实经过,对当事人作出相应的处分。
3、通知家长到校并做安抚工作。
4、调查原因
(九)学生夜间疾病救治预案
1、寝室辅导老师夜间值班:向全体学生公布值班地点、值班电话。要求各值日领导要求医务人员、教师值班期间全天候开机。
2、由寝室长或其他寝室成员马上通知寝室教师,寝室教师在询问病情、了解病史的基础上决定联系班主任、家长或值日领导组,提供常规用药或直接就近送医院救治。
3、如果必须直送医院,可由一位寝管教师与部分寝室成员一起护送,随身准备一定现金,另一位寝管教师须继续留在值班室以免其他情况发生。
4、送达当地医院后寝室教师须全程陪同生病学生就医,直到把学生安全送到学校。
5、通知生病学生家长。
(十)停电期间的安全预案
1、电管部门事先通知的停电:
(1)事先准备好矿灯、电筒、蜡烛等照明用具。
(2)要求各班主任及值日领导组成员提前到岗到位,各班自备蜡烛等照明用具。
(3)如遇较长时间停电,班主任到教室安排班会活动,但务必严格遵守四不准纪律:不准走出教室。不准随意串门。不准高声怪叫。不准拿着照明用具四处走动。
(4)来电以后,由各班主任安排学生把所有照明用具特别是蜡烛如数熄灭以消除隐患。如果在就寝时尚未来电,可允许学生将矿灯、电筒带到寝室,但严禁学生将蜡烛等易引发火灾等安全隐患的物品带到寝室。教室、寝室楼道打开应急灯。
2、事先未接通知的临时停电:
(1)在场人员马上把情况报告给安全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分头布置有关工作。
(2)领导小组成员马上电话通知各重要职能部门,如通知总务处安排好膳食、备用电源和照明用具。通知德育处安排好教师到每楼层维持秩序,各班主任到岗到位,加强管理。通知教务处安排好教学信号。同时查明停电原因,责成有关人员立即维修或与电力部门联系协调,取得他们支持,取动发电设备,保证学校的教学和生活用电。
(3)如是晚自修期间停电,根据情况或组织班会活动或继续安排自修。
(4)不可将因临时停电而未烧熟的饭菜提供给学生,总务处、食堂应立刻组织力量采购卫生熟食,保证师生正常的膳食供应。
(十一)校舍校产损坏导致的安全事故预案
1、教学时间内,如遇个别物件如桌、椅、床、灯、玻璃等导致的个别学生的轻微事故,由各班的治保委员、寝室长或其他在场人员立即护送到校医室,同时通知班主任。由校医室根据情况留观或送当地医院。就医途中务必有班主任或值周教师陪同。
2、班主任根据情况通知校紧急事故领导小组或家长,同时做好有关帮扶、补课等善后工作。
3、如遇较大面积的校舍校产损坏导致的严重安全事故,在场人员应立刻报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时说明安全事故的原因、范围、程度、涉及人员、伤亡大致情况。
4、领导小组成员立刻赶赴现场,同时根据情况向当地公安部门、医疗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汇报。由有关部门或直接对现场人员作出救援指示。
5、在场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立刻疏散人员,同时组织力量进行抢救。
6、抢救时务必注意邻近地区的校舍校产牢固情况,如遇人员掩埋,不得用锹等工具重力挖掘。
7、学校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做好救援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稳妥地处理有关善后工作。
(十二)发生人员触电预案
1、应立即切断触电者身体与电流的接触,如用干的木棒、竹竿、橡胶圈等拨开电线,或者用你的衣服套住他的某个部位,将他从电流上拖开。记住:不管你用什么东西都应该是干的和不导电的,而且要站在干的地方,然后采取其他的措施。
2、若伤者神志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应让伤者就地平卧,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防止继发休克或心衰。
3、伤者丧失意识时要立即叫救护车,并尝试唤醒伤者。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就地平卧解松衣扣,通畅气道,立即口对口人工呼吸,有条件的可气管插管,加压氧气人工呼吸。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应立即作胸外心脏按压。
4、现场抢救中,不要随意移动伤员,若确需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秒。移动伤员或将其送医院,除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并在背部垫以平硬阔木板外,应继续抢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继续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在医院医务人员未接替前救治不能中止。
(十三)发生实验室事故预案
1、生物实验中如发生割伤,一般使用止血药包扎后都能解决。严重割伤时,如在手臂,要立即取下手表、手链等佩带物,然后抬起手臂,使其高于心脏,然后直接压迫伤口。如在腿上,除压迫伤口外,还要压迫大腿上部的动脉。通知医生或就近送往医院,千万慎用止血带,因为止血带会切断受伤部位所有血液供应,从而可能导致永久性损伤。
2、化学实验中如发生烫伤,应立即把烫伤部位浸入洁净的冷水中。烫伤后愈早用冷水浸泡,效果愈佳。水温越低效果越好,但不能低于—6℃。用冷水浸泡时间一般应持续半个小时以上。这样经及时散热可减轻疼痛或烫伤程度。烫伤不严重(指烫伤表皮发红并未起泡的1度烫伤),一般可先做处理。用冷开水(或淡盐水)冲洗清洁创面。对发生在四肢和躯干上的创面,可涂上紫草油或烫伤药膏,外用纱布包敷即可。烫伤病人最好是去医院处理为佳。
3、化学实验中如发生轻度烧伤,可在伤区先倒上一些冰水,后敷上湿润的纱布。深度烧伤处是非常危险的,应先在烧伤处盖上干净的敷料,然后迅速送往医院。注意:一定要防止用水冲,用布抹,这样会使烧伤区严重感染,后果严重。
4、物理实验中如发生触电和火灾事故,启动触电和火灾安全预案。
五、应急预案车辆和联络电话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综治队教师、德育处教师、各带头负责领导
二、事故防范制度:
1、严格执行外出活动前的申报制度,活动组织部门事先应向校领导和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包括活动地点、行进路线、安全组织措施、紧急情况预案等内容),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书面报告由校长室存档备案。
2、活动组织部门负责对班主任及全体学生进行事前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遵纪守规和安全防范意识。
3、成立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理小组。每次外出活动前必须要组织召开学生安全工作会议。强调学生集体外出安全意识,进行安全部署,尤其要明确德育处老师、年级组长、班主任老师及带头、跟班教师的安全职责。
4、学校每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前,必须事前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每次外出要指定专人带队负责安全工作,德育处老师、年级组长、班主任及跟班教师自始至终都要跟着班级学生一起活动。
5、每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前几天,学校要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让家长明确安全要求,掌握学生的活动内容,回家时间,协同做好教育工作。
三、对学生外出活动中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
1、外出活动中,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
2、所有带队教师要监守自己的岗位,确保安全第一,不得擅离职守。
3、对外出活动前后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和学校联系,不能违反规定擅自处理。活动中,学生如出现身体不适或体伤事故,带班教师应先及时救护学生,并尽快与家长取得联系。
4、突发事件时,领导小组要在最短的时间做出决策,采取相应措施,有必要时拨打120、122、110等求救电话。
5、突发事件后,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作好各项善后工作。
四、对具体突发事件的处置
(一)处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如遇发生事故,记住肇事车的车型、车牌、颜色,组织活动第一责任人拔打110报警电话,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出事地点及详细情况。同时组织安全人员实施自救。
自救措施:
(1)如学生有受伤尽快由随车安全员(正副班主任)送往离出事点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
(2)将车上其他学生带离出事点,安全员立刻将学生转移到安全地带。
(3)在高速路上无论是车祸或车辆故障一律由安全员马上把学生带离车辆,以免发生不测。
(4)如遇车辆自燃、翻车、撞车等情况随车安全员立刻组织学生有序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如撤离时车门无法畅通,安全员应立刻设法砸破车窗以便逃生。
(5)大中型校车必须配备手提灭火器和铁锤、且放置车辆固定位置,安全员必须知道灭火器的操作使用及铁锤的位置。
2、学校立即组织力量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事发现场。
3、随行安全第一责任人指挥人员保护现场。
4、随行安全第一责任人查明事故原因和损害情况以书面材料上报领导。
(二)处理饮食卫生应急预案
1、各班建立严格信息报告制度,若发生类似食物中毒症状,要求随队安全员(副班主任)立即上报安全第一责任人,并报告随队医生。
2、出现食物中毒症状时,随队老师作应急处理,首先让医生诊断,根据医生确定是否送医院紧急治疗或临时治疗,如需送医院治疗则由副班主任护送前往。
3、立即组织其他班级安全员对所有学生进行调查,以免造成多人发生中毒事故。
4、组织人员查明中毒原因,并对每项食物留样检查。
5、事发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详细情况,后以书面材料上报学校。
(三)处理人身意外伤害及疾病应急预案
1、如遇绑架抢劫事件、安全责任人首先要镇静,要机智应付,巧妙周旋,尽可以赢得时间,报告学校,学校有关领导要迅速查明情况,并根据需要拔打110报警。
2、发生突发事件随队安全员应始终站在学生身前以避免学生受到任何人身攻击或其它伤害。
3、如遇溺水事件,立即组织有水性老师进行现场抢救直至救成功为止,抢救后及时送医院治疗观察。抢救同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并根据现场水域情况拔打110报警。
4、学生出现摔伤、扭伤、撞伤或疾病,安全员应立即报告随行医生进行了治疗,如伤情较重应马上由安全员送医院治疗,并及时上报病由、病情。
5、学生出现危险旧病复发或出现心脏病突发,随队医生边做紧急处理同时组织几名安全员随同医生护送前往就近医院抢救治疗。
消防突发事件安全的应急预案范文 第9篇
为加强我省文物安全工作的有效监管,提高对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出现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有序、高效地组组协调事件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工作、生活和社会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启动的条件
(一)发生的重大事件造成的后果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二)虽不属于重大事件,但在事件发生过程中,情况发生实质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总指挥认为有必要启动应急预案的。
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之一的,均由总指挥发布启动应急预案的命令。
二、应急指挥组织机构
设立省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总指挥:
金旭东 省文物局局长
副总指挥:
孙 锐 省文物局副局长
成 员:
张轶峰 省文物局文物保护处处长
沙景伟 省文物局博物馆处处长
姜 彪 省文物局执法督察处处长
李 刚 吉林省博物院院长
安文荣 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长
马云程 吉林省文物店经理
郑国君 长春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侯 杏 吉林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吴东光 四平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杨靖毅 辽源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黄洪勇 通化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赵文举 白山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高艳宝 松原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王雅梅 白城市文广新局副局级调研员
荆继波 延边州文广新局副局长
沈 婷 长白山管委会文广新局调研员
关长安 梅河口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杨易丽 公主岭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侯 岩 集安市文物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文物局文物执法督察处,办公室主任由姜彪担任,应急电话:。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接任人员替补。
三、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要始终把预防突发事件发生放在各项工作首位,细致排查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安全工作中各类突发事件的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机率。加大宣传普及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安全知识的力度,提高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的管理及使用单位自我防护意识。
(二)依法管理: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突发事件预防、控制的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属地负责:处置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突发事件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市(州)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总责;省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省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四)快速反应:各市(州)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管理部门应建立相应预警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各级预案,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应急组织及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是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事件处置的决策领导机构。
(一)省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在省文物局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各有关部门参与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2.按照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指导方针,确定或与有关方面共同研究信息发布的内容、时间、方式等。
3.加强与国家文物局、市(州)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报告、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
4.研究解决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
(二)省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措施的具体执行、信息沟通与组织协调工作及处理应急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五、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要求,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应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公共安全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
(二)预防预警行动
1.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的管理及使用单位应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并加强监督检查。定期演练各种应急预案、磨合、协调运行机制,救援力量应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2.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应拟定必要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安全责任制度。强化日常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3.组织大型文物活动的主办单位必须在举办文物活动之前制定相应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当地文物和公安部门登记备案。
4.组织大型文物活动的主办单位和场地出租单位共同负责落实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安全保卫责任制度;负责事前安全保卫工作宣传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负责协助文物部门和公安机关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负责采取必要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大型文物活动的主办单位必须在举办文物活动之前主动联系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制定医疗卫生保障方案,落实具体措施,保障活动期间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预警支持系统
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应严格核定人员容量,加强对现场人员流动的监控;安装必要的消防、安全技术防范设备,配备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预留公安、消防、救护及人员疏散的场所和通道;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在售票处、出入口和主要通道设专人负责疏导工作。
六、信息报送
(一)基本原则
1.迅速。突发事件发生时,各级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安全管理管部门接报后应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省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时间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省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报信息并核准后,应立即向省文物局应急领导小组和省人民政府报告,时间最迟不得晚于接报后2小时。
2.真实。报送信息应尽可能客观实际,真实准确。
3.全面。力求多侧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喜忧兼报。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断章取义,更不能对上报信息层层截留、级级过滤。
(二)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2.事件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的估计。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三)报送形式
1.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采用分级报送原则。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向当地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省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省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省文物局应急领导小组和省人民政府报告。
2.突发事件信息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报送书面报告,必要时和有条件的可采用音像摄录的形式。
(四)指挥和处置
省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的性质及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五)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向社会客观、准确、全面、及时地发布信息。
七、后期处理
(一)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协助开展突发事件伤亡群众的医疗救治和善后处理,协助处理好突发事件的经济补偿,协助组织对突发事件的社会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
(二)事件处理结束后,省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及时起草报告报省人民政府和省文物局应急领导小组。
(三)根据事件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有关处置预案。
八、附则
(一)本预案是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
(二)本预案由省文物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进行复审和修订。
(三)本预案由省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