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延时服务总结模板 第1篇
为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区各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着力破解学生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孩子难以接回、无人看护的问题。按照教育部着力破解,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参加。以服务学生、家长为宗旨,着力破解。本着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充分尊重家长需要和意愿,由有需要的家长自愿报名,接受课后托管服务。
2.坚持以学校为主体。课后托管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和监督下进行,确保托管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3.坚持规范操作。各校在本方案指导下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操作。以学生自习、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辅导,以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为主。坚决不允许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
4.坚持以安全为主。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发挥学生校园保险作用,切实保证课后服务期间学生安全问题。
二、实施范围、课后托管时间及实施步骤
(一)实施范围
从X年秋季开学开始,在城区各小学全面实施课后托管。
(二)托管时间
托管时间:星期X至星期X(法定节假日)下午X:放学后至X:(X季可延长至X:)。每周X下午X:放学,X:-X:为教师集备、业务学习时间。
(三)实施步骤
1.调查动员阶段:
各个学校要成立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大会,做好教师动员工作,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2.工作准备阶段:
学校制定课后托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预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托管工作职责分工,上报教育局审核。结合学校实际确定特色活动科目、教师、场所等,为实施课后托管服务做好准备。
3.实施阶段:
课后托管开始实施,学校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托管服务全程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托管服务安全运行。教育局也将加强对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学校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进行规范。
三、托管服务师资力量、课程内容、管理形式
(一)师资力量。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要由校内教师自愿承担,要筛选身心健康、业务能力精专的教师负责具体工作,学校和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课程内容。采取作业辅导加特色活动课的形式,其中特色活动以体育、艺术、社团活动为主,将琵琶社团活动纳入其中。不得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托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三)管理形式。以“静态辅导+动态活动”为基本托管运行模式,主要以学校为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四、托管经费来源、使用、管理
(一)托管经费来源
根据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基于我区实际,拟采用收取服务性费用的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考虑我区的学校实际、教师工作量、家长承受能力等,同时借鉴其他县市的收费标准,我区收费标准拟暂定为每生每月XX元,按月收取。将来省相关部门确定统一收费标准后,如有偏差再依据规定重新核算。
(二)托管经费的使用
课后服务经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开支,如参与课后服务的一线教师、带班领导、后勤保障人员的补助费和因开展课后服务而产生的水电费、开展活动所用设备和耗材的购置、管理运行经费及集体培训等。各学校要定期公示托管经费的使用情况,经费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托管经费的管理
区教育局财务科、监察室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确保托管经费专款专用。
五、托管服务程序
是否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确定后,学校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按照本校工作方案实施。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由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督促检查课后服务情况,同时设定专人以年组或者楼层为单位进行监管,做到全程有效监管,确保课后服务安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区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谋划、指导和监督。局相关科室、直属部门、各小学校要统一思想,切实把学生课后服务作为民生工程抓实、抓好,积极稳妥推进。
(二)强化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要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组织机构,每学期要制定详细的课后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学生安全保障机制、家校联系制度、准入和退出机制、公示制度、课后看护日志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保障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要建立信息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托管的科学化水平。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学校要审核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并给予恰当的`指导,确保课后托管服务让学生满意。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的在岗培训,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观念。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加强课程设置、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风险预评估,同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将该时段纳入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校园意外伤害险的承保范围。各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活动安全预案,保障师生的安全,确保托管服务顺利实施。
(四)坚持利民惠民
课后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贫困家庭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以建档立卡为主的贫困学生,每月按收费标准减免一半费用),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享受到托管服务,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
(五)坚持家校协作
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提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托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社会、托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定期征求家长意见,及时完善改进课后服务工作质量。要建立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主,社会评价机构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切实加强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课后延时服务总结模板 第2篇
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服务需求和满意度调查情况的通报》(桂地税发〔20xx〕46号)和《河池市地方税务局20xx年度纳税人服务需求和满意度调查整改方案》(河地税发〔20xx〕57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对纳税人服务需求和满意度调查报告进行对照检查,查找满意度得分较低的项目,提出了整改的目标和具体要求,对我县纳税人最为关注的前十项需求项目采取应对措施,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抓落实重实效,抓整改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坚持“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服务发展”的税收工作主题,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文明服务年”“规范执法年”活动为抓手,着重解决制约我县纳税服务发展的突出问题,全面深入地贯彻落实各项纳税服务制度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最大限度满足纳税人的合理正当需求。
二、整改目标
20xx年,自治区地税局委托第三方开展的纳税人服务需求和满意度调查,选取了河池市城区150名、大化县、南丹县和巴马县3个县的50名单位纳税人,城区和3个县各75名个体工商户纳税人进行了电话、信函和面访调查,全市单位纳税人满意度得分80.41分,全区排名第12名;个体纳税人满意度得分79.94分,全区排名第7名。根据自治区地税局和市局的要求,20xx年,我局通过对照检查20xx年度纳税服务需求调查和纳税人满意度得分较低的10个项目和纳税人最为关注的前10项需求项目制定整改措施,在税收管理、办税速度、税法宣传、纳税服务投诉受理和行政处罚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作风和服务方式,减少纳税人办税等候时间,提高税收政策尤其是税收优惠政策的知晓率,畅通纳税人维权渠道,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进一步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三、整改步骤
整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认真自查,制定工作方案。(20xx年5月31日前)
(二)全面实施整改,提高满意度。(20xx年6月1日—20xx年9月30日)
(三)检查整改情况,全面总结提高。(20xx年10月1日—20xx年11月30日)
四、整改措施及责任部门
(一)单位纳税人满意度较低的工作项目。根据调查报告,单位纳税人对地税局工作项目满意度得分较低的前10个项目(小项)是:
1.在办税服务厅等候办税时间(满意度69.81分,全区:74.27分);
2.检举涉税违法行为渠道畅通性(满意度70分,全区:81.54分);
3.纳税服务投诉渠道畅通性(满意度70分,全区78.34分);
4.税务行政处罚维权渠道畅通性(满意度72.5分,全区:77.76分);
5.投诉处理及时性(满意度73.33分,全区:77.48分);
6.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的网络邮件推送方式(满意度73.85分,全区:75.80);
7.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办理速度(满意度74.18分,全区:77.54分);
8.税务行政处罚的透明性(满意度75分,全区:79.07);
9.税务行政处罚的公正性(满意度75分,全区:79.99分);
10.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开展税法宣传(满意度75.63分,全区:76.83分)。
(二)个体工商户纳税人满意度较低的工作项目。根据调查报告,个体纳税人对地税局工作项目满意度得分较低的前10个项目(小项)是:
1.对纳税服务投诉处理公正性(满意度40分,全区:74.27分);
2.对纳税服务结果及时反馈(满意度60分,全区:74.27分);
3.对纳税服务处理及时性(满意度60分,全区:74.27分);
4.对纳税服务投诉渠道畅通性(满意度70分,全区:74.27分);
5.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中的网络邮件推送方式(满意度69.80分,全区:72分);
6.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中的手机短信推送方式(满意度72.6分,全区:75分);
7.落实大学生自主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满意度71.2分,全区:78.2分);
8.办税服务厅办税等候时间(满意度73分,全区:73.6分);
9.税务行政处罚维权渠道的畅通性(满意度73.4分,全区:73.6分);
10.税务行政处罚知情权(满意度73.4分,全区:74分);
以上项目单位纳税人的满意度得分均低于全区平均得分;个体纳税人的满意度较低的项目基本与单位纳税人的一致,其中:第8-10项满意度与全区基本持平,满意度最低的是纳税服务投诉的4个指标。
(三)整改措施
1.提高办税服务厅办理速度,缩短纳税人办税等候时间(责任部门:办税服务厅)
(1)办税服务厅设有应急窗口,根据业务情况随时调整对外服务窗口,缩短纳税人的等候时间(完成时间:20xx年5月底前)
(2)办税服务厅设有咨询台,导税咨询岗主要负责对进入办税服务厅的纳税人进行办税引导和资料初审,密切关注办税厅内纳税人的情况,合理分流纳税人到各个窗口办理业务,发现办税厅内有纳税人滞留40分钟以上的,必须查明原因并安排及时办理。我县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导税咨询岗分别由国税局和地税局各派一人分上、下旬值守,确保不能出现空岗现象。(完成时间:20xx年5月底前)
(3)全面安装使用政策发布系统,提高回答纳税人咨询的及时性,准确性,避免回答问题不详或者错误。(完成时间:20xx年7月底前)
(4)积极宣传引导纳税人使用网上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系统等方式有效分流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增加使用自助办税终端(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2.提升办税服务厅人员业务水平,提高业务办理效率。(责任部门:办税服务厅)
(1)参加市局举办的办税服务厅人员全员培训班,提升办税厅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信息系统操作水平,规范操作流程,进一步提高办税效率(完成时间:20xx年6月底前)。
(2)按季参加我局举办的全局职工业务知识测试,以竞促学的方式带动办税服务厅人员提升业务知识水平的主动性。
3.进一步畅通检举涉税违法行为渠道(责任部门:稽查局)
(1)通过办税服务厅、网站媒体、纳税微博、税企Q群公开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电话和方式,畅通检举涉税违法行为渠道(完成时间:20xx年8月底前)。
(2)把告知纳税人检举涉税违法行为渠道作为日常开展税收检查必要的工作流程(完成时间:长期)。
4.加强税务行政处罚维权服务(责任部门:监察室)
(1)建立明查暗访制度,定期对稽查处理案件和其他税务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抽查,确保在做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告知纳税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充分听取纳税人的陈述和申辩,告知其维权的途径和方式,依法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完成时间:长期)。
(2)建立税务行政处罚回访制度,强化税务行政处罚的监督(完成时间:长期)。
5.加强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及时处理投诉案件(责任部门:监察室)
(1)认真落实《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按季度在全系统通报纳税服务投诉处理受理情况和处理结果(完成时间:长期)。
(2)加强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受理的纳税服务投诉案件或承接处理的纳税服务投诉案件,须在受理或接到转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投诉调查处理情况书面报纳税人并进行通报(完成时间:长期)。
(3)认真落实纳税期“局长接待日”值班记录,对受理的现场投诉能够现场处理的现场答复,不能现场处理的须在受理或接到转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投诉调查处理情况书面报纳税人并进行通报(完成时间:长期)。
6.提高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的有效率,重点采取在面对面的宣传和网络邮件推送、手机短信推送方式(责任部门:办税服务厅、办公室、税政股、各分局所)
(1)继续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电视政策系统、双屏政策系统及时提供税收政策信息,严格按照首问责任制的要求,首个接受咨询的窗口负责面对面回复涉税事项。(责任部门:各办税服务厅,完成时间:长期)
(2)丰富税收宣传形式。通过地税网站、税收微博、税企Q群及手机短信等形式开展税收政策宣传,图文并貌的向纳税人宣传最新政策。(责任部门:办税服务厅、办公室、税政股,完成时间:20xx年5月底前)
三、纳税人服务需求的应对措施
(一)单位纳税人的服务需求。单位纳税人对地税局纳税服务项目最为关注的前十项需求:
1.纳税人与地税机关沟通过程中最关注的事项是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需求度9.24分,全区9.1分);
2-3.在接受税务稽查时最希望稽查人员提供的服务是查前告知(需求度9.23分,全区8.89分)和税收政策辅导(需求度8.90分,全区8.65分);
4-5.最希望税收管理员提供的服务是税收优惠政策提醒(需求度9.09分,全区8.51分)和最新政策提醒(需求度8.99分,全区8.44分);
6-7.最迫切希望知晓的税收宣传内容是最新税收政策(需求度9.09分,全区9.02分)和税收优惠政策(需求度9.07分,全区8.97分);
8.最希望地税网站能提供的功能是申报缴税(需求度9.04分,全区9.03分);
9.最希望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与税收管理员沟通(需求度8.98分,全区8.44分);
10.纳税人与地税部门进行涉税沟通最希望采用的`途径是向税收管理员反映(需求度8.90分,全区8.23分);
(二)单位纳税人服务需求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办税服务厅、办公室、税政股、各分局所)
1.以纳税人需求为重点,提高税法宣传的实效性。针对纳税人需求开展分行业、分类的税收政策解读和辅导,及时公布最新税收政策,把政策服务做细、做到实处。
(1)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新闻媒体、网络等服务平台,以及开展各种主题活动,加强对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和纳税辅导。
(2)不定期召开纳税人座谈会,通报新的税收政策,通过在活动现场发放税收宣传资料、展示展板、设置咨询台等形式开展税收宣传与纳税辅导。
(3)丰富税收宣传形式。通过地税网站、税收微博、税企Q群及手机短信等形式开展税收政策宣传,图文并貌的向纳税人宣传最新政策。
2.转变观念,为纳税人提供具有稽查工作特色的个性化和人性化服务。规范下户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查前提醒服务。
3.加强地税网站功能建设和网上税务局建设,提供网上申报缴税等便捷办税渠道。加强对“网上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及网络发票系统使用的宣传和引导,形成窗口办税、网上办税、自助办税“三位一体”的办税格局,使纳税人办税更便捷,办税成本也得到降低。
4.加强税收管理员与纳税人的沟通,提供多方式沟通方式。强化税务职工干部服务意识,提倡换位思考,端正工作态度,充分理解企业、群众的难处,摒弃推诿扯皮的官僚作风,尽心尽责为企业、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个体纳税人的服务需求。个体纳税人对地税局服务工作最为关注的前十项需求:
1-2.纳税人最迫切知晓的税法宣传内容是税收优惠政策(需求度9.30分,全区8.87分)和最新税收政策(需求度9.06分,全区8.80分);
3-4.最希望税收管理员提供的服务是税收优惠政策提醒(需求度9.04分,全区8.51分)和最新政策提醒(需求度8.89分,全区8.48分);
5.最希望地税网站能提供的功能是申报缴税(需求度8.90分,全区8.13分);
6-10.对地税机关税收管理员各项工作最需要的是公正执法(需求度8.85分,全区8.32分)、工作效率(需求度8.83分,全区8.17分)、执法规范(需求度8.79分,全区8.18分)、服务态度(需求度8.78分,全区8.22分)、廉洁自律(需求度8.77分,全区8.16分)。
(四)个体纳税人服务需求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办税服务厅、办公室、税政股、各分局所)
1.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综合素质,保障纳税服务工作有效开展。
(1)细化标准,明确依据。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20xx年第10号)的规定,对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规范,便于税务工作人员执行。
(2)完善制度,规范操作。建立行政处罚公开制度,定期在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厅等媒体、场所公开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包括纳税人名称、违法行为、违法情节、处罚依据等,让税务行政处罚阳光运行,处于广大纳税人的监督之下。
(3)加强学习培训。通过学习培训,要求税务工作人员准确掌握税务行政处罚的内容、程序、规范和相关文件的要求,规范执法行为,保证处罚的公正性。
(4)强化行政处罚监督和考核。把行政处罚列入执法督察和绩效考评的内容,对各地执行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合理性进行监督和考核,对处罚不公、以权谋私的税务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为追过错责任。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有不廉洁的税收管理员要严肃处理,畅通廉洁举报渠道,发现不廉行为,出现一起,查处一起。
2.提高税收宣传的针对性和科技含量,促进税法宣传的高效开展。税收管理员在日常税收征管中,多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沟通等方式及时向所管辖的纳税人发送税收政策,及时对纳税人政策解释和纳税辅导。
四、工作要求
各股室、分局(税务所)严格按照本方案制定的整改措施,层层落实分解到相关责任人,有的放矢地改进纳税服务措施,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自觉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促进征纳关系和谐,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确保此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课后延时服务总结模板 第3篇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治愈患者心理疏导工作,促进治愈患者全面康复,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对治愈患者的人文关怀和关爱帮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等服务,普及疫情相关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及应对知识,提高治愈患者自我心理调适能力,努力减少疫情相关心理健康问题的发生,促进治愈患者身心全面康复。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关爱帮扶。各地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要组织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部门,指导各区县、街道(乡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或动员社会力量,组建由社会工作者、网格员、志愿者、心理咨询师等组成的基层服务团队,定期对辖区治愈患者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加强人文关怀,了解患者康复情况、家庭经济状况等,协调落实救助康复等政策,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同时,畅通治愈患者等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诉求和心理服务需求,对合理诉求尽量协调解决,对发现的心理问题及时进行疏导干预。
(二)加大宣教力度。各地通过权威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新冠肺炎相关知识的科普宣传,介绍团结和睦的邻里关系对促进患者身心全面康复的意义,引导城乡社区居民正确了解新冠肺炎特点,减少对治愈患者的歧视和排挤,共同营造理解、关爱、帮助治愈患者的良好氛围。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居民经常活动场所设立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栏或展板,介绍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及心理健康服务机构信息、服务方式、求助渠道等内容,帮助患者及家属掌握心理自助和识别早期心理异常的方法,促进其主动求助。
(三)完善健康信息。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立新冠肺炎治愈患者数据库,整合患者在院治疗数据、出院后健康管理等数据信息。新冠肺炎患者救治定点医院应当及时将治愈患者资料共享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掌握患者既往治疗情况,结合居民健康档案完善相关健康信息。要与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对辖区内治愈患者的信息进行核对,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对未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治愈患者,及时安排家庭医生与治愈患者协商签订服务协议。各相关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当严格做好患者信息隐私保护。
(四)开展心理测评。在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返回社区(村)后,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可指导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患者既往治疗情况,按照知情同意和自愿原则,采用心理评估量表或心理软件对治愈患者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测查评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据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评估结果的会诊意见,对有服务需求的治愈患者,提出团体干预、家庭干预、个体干预等心理疏导的建议。
(五)加强心理疏导和随访管理。各地应当以县(市、区)为单位,依托辖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高等院校心理咨询中心、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组建心理疏导服务团队,与各街道(乡镇)、社区(村)对接,根据患者及家属意愿实施针对性心理干预。为治愈患者发放包括心理健康手册、服务资源宣传页的心理健康工具包。心理疏导服务团队结合心理疏导工作,同步开展患者随访管理,原则上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随访,随访时记录心理测评、心理疏导情况,并给予相应的健康指导。
(六)做好重点人群危机干预。心理疏导服务团队针对测评结果提示有心理健康问题或基层工作人员反映有心理行为异常的患者作为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一对一的有针对性干预。若发现存在严重心理行为问题或有明显自杀自伤风险的个体,应当及时收治入院,由专科医生进行诊疗和提供服务,同时将信息反馈给患者所在社区(村),纳入重点人群实施网格化服务管理。
(七)推动心理热线平台服务。各地要支持心理援助热线、网络心理服务平台的建设,提高心理疏导服务的可及性。浙江省设置全省统一的心理热线号码96525做法值得推广。治愈患者人数较多的市(地、州)要适当设置心理热线坐席,延长在线服务时间,使电话打得通、有人接。热线主办机构要加强心理热线规范管理,定时分析汇总来电咨询的信息,发现突出问题或可能发生应激事件时,及时将相关信息报告当地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或人民政府。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区要将治愈患者心理疏导纳入疫情防控工作整体部署,将心理疏导工作与其他防控措施同步实施,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各地卫生健康、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加强协作,为治愈患者提供生活保障、健康管理、心理疏导等服务。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治愈患者心理疏导的统筹协调,建立治愈患者档案数据库,组织开展心理测评,并对重点患者进行危机干预。民政部门负责动员社会工作服务力量,为治愈患者提供心理疏导社会工作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治愈患者实施救助;做好养老机构内治愈患者康复和心理疏导。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负责系统内治愈患者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服务;做好监所内特殊人群中治愈患者心理疏导,卫生健康等部门提供业务指导及心理服务资源支持。各地要引导各类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做好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宣传,介绍心理服务求助渠道。
(二)各地区要整合不同部门的心理服务资源,充分发挥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不同专业队伍的力量,为患者提供心理疏导、心理干预服务。要参考湖北省、武汉市做法,在省级成立专家组,制定治愈患者心理疏导实施方案,并对各地开展技术指导;推广湖北省立足社区,组织心理服务专业力量、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慈善资源共同参与的联动服务模式。各地要建立“三专”服务模式,在市级成立心理健康服务专班,在区县级设立至少1名心理专员,在街道(乡镇)设立1名心理专干。同时,在社区(村)安排1名工作人员协助开展心理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
(三)各地区要对治愈患者心理疏导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要及时总结各地在治愈患者心理疏导、心理干预等方面的经验和特色做法,并于20xx年12月31日前通过各省电子公文交换平台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