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第1篇
一、油品的特性,可能发生事故情况:
1、储油容器:当油品在装卸作业时,静电连接不合乎要求、油品静电的产生速度远大于流散速度、油蒸气未发散聚集过浓、冒油、油品热胀冷缩损坏储油容器发生漏油时,遇有火源,则易引起油品着火,到达一定极限范围则易由着火燃烧转为爆炸。危险范围:油灌区易着火,火情严重时可能危及整个加油站及油站附近的人员及财物的安全。
2、加油现场:
①加油机穿孔、破损发生漏油遇火源着火。
②加油机电气着火都可能引起加油机着火。
③加油时冒油、加油车辆漏油等原因使地面上留下未清除的油品遇火源着火。
④加油车辆油箱静电放电或碰撞及点燃着火、电气线路短路或损坏着火、排气管冒火星着火。危险范围:加油机着火,火情严重时可能危及整个加油站及油站附近的人员及财物的安全。
3、加油站作业时,吸入油蒸气,引起急、慢性中毒及职业病;如待在油蒸气过浓地区时间过长,严重的则易导致人的死亡。危险范围:油罐内和排气口。
二、应急救援的组织和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加油站发生火灾后,班长应立即报警,同时报告应急指挥组组长,立即下达启动本应急预案。
(2)在下达命令的同时,要制定出有效地《灭火作战方案》根据火势的具体情况进行灭火战斗,同时负责向地方政府报告,并由经理向消防部门说明火灾的'具体情况。
(3)在扑救火灾的过程中,单位负责组织好火灾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抢救物资和人员疏散;
(4)火灾扑救过程中,通信站要保证联络渠道畅通,联络要及时准确。
(5)组长要采取应急措施,做好事故预想,保证生产车辆用油,并对起火的部位,灭火经过要全面掌握,并做好记录,为事故调查备好原始资料。。
三、报警与通讯
报警电话:火警119、急救中心120、匪警110
如站内发生火灾,当事人应迅速拉响报警器连续响十分钟;及时拨打119报警并报有关领导。做到迅速、准确、全面。防止火势的快速蔓延,防止加油站造成巨大损失。
四、现场抢险
在发生火灾时,站内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听从指挥,各负其责参加灭火救援工作。灭火工作要做到迅速、准确、全面,救人重于救火。根据可能发生的险情,指定如下几个预案:
1、扑救油罐车火灾的预案
卸油时,油车着火,油车司机应立即将油车驶离油站外,再进行灭火,拨打119报警及时通知相关领导。(此时注意要有相关人员疏导通道)
2、扑救加油机发生火灾的预案
①加油机漏油遇火星着火,要迅速切断电源,关闭阀门,使用站内消防设备进行扑救。
②雷击频繁使加油机着火,应立即停止加油,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3、扑救油罐发生火灾的预案
①卸油时油品冒油或者油罐漏油渗透外流,被人点燃。应迅速用消防沙和泥土切断外部油品与站内油品的连接,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②在收发油品时罐口着火,使用灭火器对准罐口进行灭火,并迅速使用石棉被将罐口盖上闷死,使油火得以熄灭。
4、扑救站内加油车辆发生火灾的预案
①汽车着火:(1)如果车辆油箱口着火,可脱下衣服或者其他适当的物品将油箱口堵严使其窒息。(2)发动机着火,把发动机盖有火星冒出,应首先将车辆推出站外,然后打开发动机盖使用灭火器灭火。
②摩托车着火:(1)摩托车油箱漏油着火,应马上把车辆推出站外,使用灭火器及时切断火源。(2)摩托车发动机着火,应立即停止加油,先设法将油箱盖盖上,然后推离现场再使用灭火器进行扑灭火源。
5、电器发生火灾的扑救预案
站内发生电器设备着火,通常由于遭受雷击或是因为电线老化、电源接头松动等引起着火,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再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扑灭。严禁用泡沫灭火器、水或湿棉被等进行扑救,以免触电,并要注意室内通风,以防一氧化碳中毒。灭火后对其要进行及时的检修。
6、检修人员中毒救援预案
对油罐进行日常检修的人员进入油罐内清淤、修理等作业人员被油蒸气致晕:作业人员要立即停止作业,迅速到罐外呼吸。进入油罐内作业人员必须系好用于安全救护的拉绳,且一次只能进入一人,一次作业时间不能过久,罐外一定要有两人以上作好救援准备。
7、邻近单位发生火灾时的防卫预案
如邻近单位或公路上发生火灾时,加油站应停止营业,迅速拨打119向消防队报警,现场的站领导应迅速组织全体人员进行自我防范。主要有以下几点要求:
①控制电源,加油员应立即指挥站内车辆撤离加油站。
② 站内人员也要进行防范,做好临战准备。
③清除迎火方向的易燃物,必要时支援邻近单位灭火。
8、站内因油蒸气燃烧或爆炸的扑救预案
①立即停止加油,使用石棉布包住罐口、加油机等,切断电源,清理疏通站内外消防通道。
②拨打119报警并联系有关领导。
③指挥加油车辆迅速离开加油站,并派一人在路口等待和引导消防车。
④组织在场人员利用灭火器及其他器材对油火进行扑救,转移地面上的油桶等小型储油容器,最大限度减少火灾的损失。
⑤配合消防人员投入灭火战斗。
⑥如火势无法控制应采取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
9、防盗安全预案
如发现加油站内被盗,应立即拨打110和声光报警器报警,保持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加油站发生火灾事故应注意:
①首先加油员要保持镇静不要慌乱,马上疏通道路,以免堵塞通道,避免消防车无法进入。
②加油员要引导车辆安全有序的撤离现场。
③及时拨打119进行报警并通知相关领导。
④发现火苗时应及时处理避免火势的蔓延。
⑤如果是卸油时发生火灾应立即使油车驶离油站。
⑥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时刻注意加油站内外的动向。发现问题及时拨打报警电话。
⑦并且加油员要维持油站周边的秩序,协助公安、消防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
⑧清理现场,并清除易燃物,防止火势扩大。
⑨临时划定危险区域,并派人对火灾现场进行监督。
⑩如火势过大无法控制必须坚持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
五、条件保障
1、站内灭火器材配置:推车式干粉灭火器mff(35kg)型、泡沫灭火器、石棉被、消防沙。
2、灭火器材由专人负责进行管理,定期检查,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分级落实安全工作,对灭火器材要经常养护,定期换药,保证灭火器材的质量,防止在危机时刻出现故障。
3、保证全天侯站内有人值班,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特别在重大节假日期间更要对加油站内设施进行一次大检查,对隐患要及时上报并限期整改好。
4、保证电话线路的畅通,每月测试一次报警铃是否能正常使用。
5、保证接地装置完好,加油机、卸油区必须有完好的静电接地线。
六、培训和演练
1、加油站应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考核。成立义务消防组织,站长是防火第一责任人,每个员工都是义务消防队员,应做到四懂四会,即懂得本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防火器材、会扑救火灾、会逃生。
2、员工要进行岗位前安全教育,经考试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3、员工每年必须签定《安全责任书》,员工还必须认真做好本岗位安全工作。
4、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实战演习,要全体员工参加,合格为止。且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①由领导统一组织并系统的在场指挥。
②每个员工必须了解站内的情况,对油罐位置、加油机位置等关键地理位置要掌握,便于发生火灾时进行救火。
③每个员工必须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还必须对通道进行疏通以便站内人员的逃生。
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第2篇
1适用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企业(或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使企业(或事业)单位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在切实加强环境风险源的监控和防范措施,有效降低事件发生概率的前提下,规定响应措施,对突发环境事件及时组织有效救援,控制事件危害的蔓延,减小伴随的环境影响。
本导则适用于江苏省内涉及环境风险源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包括: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质的单位以及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造成对环境(或健康)影响的单位。
本导则不适用于存在生物安全事故和辐射安全事故风险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危险物质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xx第1号);
《剧毒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xx第2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GB 5085.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GB 5085.2)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GB 5085.4)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GB 5085.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5085.6)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 《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上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导则。
3.1 危险物质
指《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剧毒化学品名录》中的物质和易燃易爆物品。
3.2 危险废物
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HJ/T298)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3.3 环境风险源
指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源,以及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质或产生、收集、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备和装置。
3.4 环境敏感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
3.5 环境保护目标
指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中,需要保护的环境敏感区域中可能受到影响的对象。
3.6 环境事件
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由于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生态系统受到干扰,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财富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3.7 次生衍生事件
某一突发公共事件所派生或者因处置不当而引发的环境事件。
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第3篇
一、演练目的:
本次演练主要为环境突发事件,公司应急指挥体系反应情况,同时研讨事故发生后,如何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明确发令人,为今后环境突发事事件区域安全运行及事故应急处置做好基础。
二、演练时间:
三、演练对象:
四、参加演练人数:
五、演练组织机构:
为确保演练取得实效,切实抓好演练的各个环节,由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人员组成急演练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演练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效果检查工作。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构成
总指挥:
副总指挥:
组员:
应急演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部。
办公室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1、现场施救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通讯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3、治安疏散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4、物资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5、抢救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6、事故调查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第4篇
前 言
本导则规定了工业园区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基本要
求,使工业园区能够根据自身的风险因素,在加强风险源监控和防范措施,有效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概率的同时,规定应急响应措施,对实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和紧急情况做出响应,及时组织有效的应
急处置,控制事故危害的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伴随的环境影响。天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工业园区版)
1.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天津市辖区内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和可能因火灾、爆炸、泄漏等造成对环境影响的工业园区,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伴生,以及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工业园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8号);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xx]36号);
《天津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津环保监[20xx]172号);
天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工业园区版)
《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xx第1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号);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3.术语和定义
3.1 突发环境事件
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3.2 危险化学品
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3.3 危险废物
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3.4 环境风险源
指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并对周边环境造成危害的环境因素,环境风险源的危险程度由所涉及的危险物质的特性(物质危险性和物质的量)、危险物质存在的安全状态、所处的周边环境状况三个要素决定。
天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工业园区版)
3.5 应急处置
指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态恶化,最大限度降低环境影响的措施。
3.6 预案
根据预测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别、环境危害的性质和程度,而制定的应急处置方案。
3.7 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及危害程度划分的级别。
3.8 应急监测
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3.9 应急演习
为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单项演习(演练)、综合演习和指挥中心、现场应急组织联合进行的联合演习。
4.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4.1 总则
4.1.1 编制目的
简述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作用等。
4.1.2 编制依据
天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工业园区版)
应急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行业的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4.1.3 适用范围
说明应急预案适用的`区域范围。
4.1.4 工作原则
本工业园区应急工作的原则,内容应简明扼要、明确具体。
4.2 基本情况
4.2.1 工业园区的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工业园区名称、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园址的特殊
状况(如上坡地、凹地等)、园区内各企业的分布,园区公用、辅助、环保等服务设施,以及园区雨水、污水管网,园区平面布局图及周边环境状况图,园区内外的交通图、疏散路线图等。
4.2.2 园区内企业基本信息
对园区内所有企业的基本情况(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
方式等)、生产情况、危险化学品与危险废物生产、使用、储存情况进行汇总。
4.2.3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情况
确定园区周边区域1公里范围内人口集中居住区(居民点、社区、自然村等)和其它环境保护目标(学校、医院、机关等,以及自然保护区、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等生态保护区)的方位、名称、人数、联系方式;查明周边企业、重要基础设施、道路等基本情况;说明园区周边水体(河流、湖泊、湿地)名称、水环天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工业园区版)
境功能区及水源保护区等情况,并给出上述环境敏感点与园区的距离和方位图。
4.2.4 园区内主要环境风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
园区应委托相关有资质单位编制包含环境风险内容的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园区内主要环境风险源,分析环境风险源在风险事故下产生的污染物种类、环境影响类别(大气环境、水环境、生态或其它)、范围及事故后果分析。
4.2.5 园区应急能力评估
首先,园区应存有各企业针对各自危险源的应急预案,据此了解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法;以表格的形式调查汇总园区内所有企业的环境应急物资、设施(备)与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
其次,园区自身应储备足够的个人防护和其他救护设备,以及必要的救援抢险物资作为企业应急物资的补充;建立园区自身应急救援队伍或者依托区内外大型企业或部门的应急救援队伍。
4.2.6 数据集成
园区在对企业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汇总的基础上,应建立园区内企业基本情况、危险物质、重点风险源、移动风险源等动态管理信息库;建立园区内企业应急预案库,内外应急救援力量动态管理信息库,以及各企业应急救援物资和设施(备)数据库,包括应急救援物资和设施(备)名称、数量、型号大小、存放地点、负责人和调动方式;应建立园区内主要风险源示意图,图中应注天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工业园区版)
明:存放大量危险物质的地点,应急排放危险物质储存池和废水收集池,救援设备存放点,消防系统和附近水源,污水管道和排水系统,重大危险源的进口和道路状况,安全区,重大危险源的位置与周边地区的关系。
4.3 组织机构及职责
依据工业园区规模的大小和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程度,设置分级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并以组织机构图的形式列出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部门或队伍。
4.3.1 指挥机构组成
明确由工业园区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部总指挥,园区内各企业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成员;指挥中心成员直接领导各下属应急队伍,并向总指挥汇报,由总指挥协调各队工作的进行。
4.3.2 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
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日常工作由园区环境风险应急办公室承担,其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交由上级环保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和备案;
(3)检查、监督园区及园区内各企业应急指挥机构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队伍的组建,依据园区条件和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类型,建立(或依托)各类专业救援队伍;
明确事故状态下天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工业园区版)
各级人员和各专业救援队伍的具体职责和任务,以便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在统一指挥下,快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4)调查、统计园区内危险物质和重点环境风险源,负责筹建并维护园区危险物质和风险源等的信息管理库;
调查、统计园区内环境敏感目标及其与风险源的位置关系。
(5)负责园区内应急防范设施(备)(如堵漏器材、废水收集池、应急监测仪器、防护器材、救援器材和应急交通工具等)的建设,以及应急救援物资,特别是处理泄漏物、消解和吸收污染物的物资(如活性炭、木屑和石灰等)的储备;
检查、监督园区内各企业应急救援设施(备)的日常维护和应急物资的储备,以保证其在应急状态下的正常运转;
(6)负责组织预案的更新;
(7)批准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8)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9)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
(10)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和应急队伍的调动;
(11)环境污染事故信息的上报及可能受影响区域的通报工作;
(12)负责应急状态下外部救援力量的决策;
天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工业园区版)
(13)组织、检查、考核园区内定期进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模拟演练,并在演练中检验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14)制定与周围具有一定风险应急能力的大型企业、其他园区等的区域联防方案。
(15)在事故发生时,贯彻指挥中心思想,传达指挥中心的命令,为指挥决策出谋划策;负责事故情况的收集、整理,全面、准确地掌握事故状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负责上级部门、领导及参与应急救援的外部单位与人员的接待工作;负责传达落实应急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负责落实应急救援过程中各种临时、紧急指挥的安排、记录;
(16)接受上级应急指挥部门或政府的指令和调动,协助事故处理。配合政府部门对环境进行恢复、事故调查、经验教训总结;
(17)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
4.4 应急能力建设
4.4.1 应急处置队伍
工业园区依据自身条件和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建立应急处置队伍,包括通讯联络队、抢险抢修队、医疗救护队、应急消防队、治安队、物资供应队和应急环境监测队等专业处置队伍,并明确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和各专业处置队伍的具体职责和任务,以便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在统一指挥下,快速、有天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工业园区版)
序、高效地展开应急处置行动,以尽快处理事故,使事故的危害降到最低。
4.4.2 应急设施(备)和物资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设施(备)包括医疗救护仪器、药品、个人防护装备器材、消防设施、堵漏器材、废水收集池、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和应急交通工具等。
用于应急处置的物资,特别是处理泄漏物、消解和吸收污染物的物资(如活性炭、木屑和石灰等),工业园区要采用就近原则,备足、备齐,定置明确,能保证现场应急处理(置)人员在第一时间内启用。用于应急处置的物资,工业园区要明确调用单位的联系方式,且调用方便、迅速。
4.5 预警与信息报送
4.5.1 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1)及时有效的报警装置;
(2)快速有效的内部、外部通讯联络手段;
(3)园区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4.5.2 信息报告与处置
(1)工业园区内部报告
明确工业园区内部报告程序,主要包括: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事故信息报告接受和通报程序。
(2)信息上报
天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工业园区版)
明确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由工业园区事故现场指挥部向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内容和时限。
(3)报告内容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至少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和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人员伤亡情况、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已污染的范围,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可能受影响区域及采取的措施建议。
(4)信息通报
明确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向可能受影响的区域通报事故信息的方法和程序。
4.6 应急响应和措施
4.6.1 内部响应机制
园区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园区环境风险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同时向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了解事故情况,并调出储存的与事故有关的资料(风险源、危险物质、环境敏感目标等),为指挥中心分析事故提供依据;成立现场指挥部,由一名指挥中心副总指挥及园区值班领导、指挥通信人员组成,迅速奔赴事发现场,会同事故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实施现场指挥调度。
4.6.2 现场应急措施
根据污染物的性质及事故类型、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需确定如下内容:
天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工业园区版)
(1)园区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园区内各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的综合组织和协调、调度;
(2)应急过程中使用的药剂及工具;
(3)应急过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说明;
(4)污染治理设施的应急方案。
(5)事故现场人员清点,撤离的方式、方法、地点;
(6)现场应急人员在撤离前、撤离后的报告;
(7)危险区的隔离:危险区、安全区的设定;
事故现场隔离区的划定方式、方法;事故现场隔离方法;
(8)处置事故可能产生二次污染(如消防水、固体物质等)的处理措施;
4.6.3 应急设施(备)及应急物资的启用程序
明确应急设施(备)和应急物资的启用程序,特别是为防止消防废水和事故废水进入外环境而设立的事故应急池的启用程序,包括污水排放口和雨(清)水排放口的应急阀门开合和事故应急排污泵启动的相应程序文件。
4.6.4 抢险、处置及控制措施
(1)应急处置队伍的调度;
(2)处置人员防护、监护措施;
(3)抢险、处置方式、方法及人员的防护、监护措施;
(4)现场实时监测及异常情况下抢险人员的撤离条件、方法;
天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工业园区版)
(5)控制事故蔓延的措施;
(6)事故可能蔓延后的应急措施;
(7)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与控制情况。
4.6.5 人员紧急撤离和疏散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场所、设施、周围情况以及当时气象情况的分析结果,制定分级处理人员的撤离方式、方法,包括:
(1)事故现场人员的清点,撤离的方式、方法;
(2)非事故现场人员紧急疏散方式、方法;
(3)中毒、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相关医疗保障。
4.6.6 大气环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措施
根据污染物的性质及事故类型,事故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风向和风速,需确定以下内容:
(1)结合工业园区化学危险品的性质、数量和分布,分析危险物质的扩散速率,评估对可能受影响区域的危害程度;
(2)可能受影响区域、单位人员基本保护措施和防护方法;
(3)可能受影响区域、单位人员疏散的方式、方法、地点;
(4)临时安置场所。
4.6.7 水环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措施
根据泄漏污染物的性质、数量及事故类型,事故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河流的功能、流速与流量(或水体的状况),需确定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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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可能受影响水体;
(2)消减污染物进入水体的方法;
(3)需要其他措施的说明(如其他工业园区污染物限排、停排,调水,污染水体疏导、自来水厂的应急措施等)。
4.6.8 应急监测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环境应急监测队应迅速组织监测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根据实际情况,迅速确定监测方案(包括监测布点、频次、监测项目和监测方法等),及时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用小型、便携、快速的仪器对污染物质种类,污染物质浓度和污染的范围及其可能的危害作出判断,以便对事故能及时、正确的进行处理。
(1)该工业园区主要污染物现场应急监测方法和标准;
(2)该工业园区主要污染物实验室监测方法和标准;
(3)应急监测与实验室监测所采用的仪器、药剂等;
(4)可能受影响区域的监测布点和频次;
(5)监测人员的防护措施;
(6)内部、外部应急监测分工说明。
4.6.9 应急终止
明确应急终止的条件。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应急结束后,应明确:
(1)通知上级有关单位、本单位相关部门事故危险已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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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3)需向事故调查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4)事故损失调查与责任认定;
(5)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总结报告;
(6)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
4.7 后期处置
4.7.1 现场恢复
明确现场清洁净化、污染控制和环境恢复工作需要的设备工具和物资,事故后对现场中暴露的工作人员、应急行动人员和受污染的清洁净化的方法和程序,以及在应急终止后,对受污染现场进行恢复的方法和程序。
(1) 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
(2) 确定现场净化方式、方法;
(3) 明确事故现场洗消工作的负责人和专业队伍;
(4) 洗消后的二次污染的防治方案。
4.7.2 环境恢复
在应急终止后,对受污染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的方法和程序。
4.7.3 善后赔偿
应急终止后,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应对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并对被破坏的环境进行恢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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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保障措施
4.8.1 通信与信息保障
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人员通信联络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备用方案。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畅通。
4.8.2 应急队伍保障
明确各类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包括专业应急队伍、兼职应急队伍的组织与保障方案。
4.8.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明确应急处置需要使用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4.8.4 经费及其他保障
明确应急专项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管理措施,保障应急状态时工业园区应急费用的及时到位。
根据本工业园区应急工作需求而确定的其他相关保障措施(如: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技术保障、后勤保障等)。
4.9 应急培训和演练
4.9.1 培训
依据对本工业园区员工能力的评估结果和周边工厂、工业园区、社区和村落人员素质分析结果,应明确以下内容:
(1)应急处置队员的专业培训内容和方法;
(2)企业员工应急处置基本知识培训的内容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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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外部公众应急处置基本知识培训的内容和方法;
(4)运输司机、监测人员等培训内容和方法;
(5)应急培训内容、方式、记录表。
4.9.2 演练
明确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演习和训练的内容、范围、频次和组织等内容。
(1)演习准备;
(2)演习范围与频次;
(3)演习组织;
(4)应急演习的评价、总结与追踪。
4.10 奖惩
明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奖励和处罚的条件和内容。
4.11 预案的评审、发布和更新
应明确预案评审、发布和更新要求。
(1)内部评审;
(2)外部评审;
(3)发布的时间、抄送的部门、工业园区、社区等。
4.12 预案实施和生效的时间
要列出预案实施和生效的具体时间。
4.13 附件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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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危险废物登记文件;
(3)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名单;
(4)组织应急处置有关人员联系电话;
(5)外部救援单位联系电话;
(6)政府有关部门联系电话;
(7)区域位置及周围环境敏感点分布图;
(8)重大危险源分布图;
(9)应急设施(备)平面布置图。
5.格式和要求
5.1 格式
5.1.1 封面
(1)预案编号
在封面右上角第一行,工业园区根据内部规定自行对预案进行编号。
(2)预案版本号
在封面的右上角第二行,要标明本预案的版本序号。
(3)园区名称
在封面中央第一行标明工业园区的名称。
(4)预案名称
在封面中央第二行标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名称。
(5)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应急预案的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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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日期
预案发布的时间。
(7)公章
加盖工业园区公章,如为非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需加盖编制应急预案的单位公章。
5.1.2 批准页
应急预案必须经上级环保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方可发布。
5.1.3 目录
5.1.4 预案内容
5.1.5 附则
包括名词与术语定义、预案的管理和更新以及预案的实施日期、预案编制人员名单。
5.1.6 附件
5.2 字号和字体
正文使用4号仿宋字体,单倍行距。
5.3 纸张和排版
采用A4白色复印纸或胶版纸(70g以上);纵向排版,段落开头空两格;正文内需加注页眉(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页脚(页码数)。
5.4 制作
除附图、复印件等外,双面打印文本,活页装订。另需附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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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第5篇
为确保我校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减少伤亡,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所造成的损失。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具体应急措施
1、疏散。当事故突然发生后或接到上级的环境污染的警报后,各位教职工必须遵守"学生优先,伤员优先"的原则开展疏散、抢救工作,帮助学生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2、清点人数。撤离到安全区域后,班主任应立即清点人数。
3、及时抢救。保持镇静,沉着应付,面对事故,决不能惊惶失措,手忙脚乱。事故现场的最高领导或组织者必须立即采取防护措施,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抢救工作,有受伤师生即报120送医院救治。
4、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险情报告后,应迅速向环保、消防、教育等上级部门报告。在救治伤员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做好现场秩序的维持工作,以利于各种抢救措施的顺利实施。要尽快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到医院陪护。
5、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工作,维护学校和当地的安定局面,尽快恢复学校的教学秩序。不要因事故本身导致其他不应有的事端。
6、要特别注意做好受伤学生及受惊吓学生的心理咨询与心理调节工作,逐步消解他们的恐惧心理和其他不良心理反应。
本预案启动时间为:发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时启动本预案。
二○xx年五月二十六日
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第6篇
为实战检验和提高公司应对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亲自牵头,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具体负责组织20xx年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经过周密的计划和细致的筹备工作,已于20xx年6月28日下午实施,并圆满地完成本次演练,达到了预期目标,现将本次演练工作总结如下。
一、应急预案演练的筹备
1、演练目标的确定
根据公司现状,公司拟定演练目标设置在氨压缩机房。由于机房内氨压缩机在运行过程中操作失误或其他原因有可能发生氨压缩机上垫片破损而造成氨泄漏事故。氨属毒性气体,不仅可造成现场人员中毒,而且泄露的氨气会扩散影响周边大气环境。此外,氨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遇明火或其他因素有可能发生爆炸、火灾事故。该区域是公司内危险性较大的区域,也是公司重点监管的部位。为此,公司研究,将本次应急救援目标设定在氨压缩机房。模拟氨压缩机房内氨压缩机上密封垫片突然发生破裂,系统内氨气大量向外泄露,当场导致氨压缩机房内一位现场操作工人中毒晕倒在地,同时由于大量氨气泄漏,遇电器火花引起氨气爆炸而发生火灾事故。
2、应急演练方案的确定
对照公司已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程序,针对公司确定的本次演练的目标,公司安全环保科编制了本次应急演练实施方案,并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查,最后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3、参加演练人员的确定
根据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公司目前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确定本次演练应急救援指挥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具体负责演练现场指挥,同时确定了各专业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和成员。
4、应急救援演练物资的准备
公司原已配置了一些应急救援物资和设施。为开展本次应急演练活动,根据演练方案,公司在演练前增添了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其中新购置防毒面具2套、防毒口罩20只、防护目镜20副、毛巾60条等。
5、桌面演练
根据演练方案,公司召集有关演练人员会议。在会议上本次演练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根据演练实施方案对所有参加演练人员进行了详细的布置,使每位参加演练人员明确本次演练的程序和自己的职责和任务,为演练有序实施做准备。
二、应急演练实施过程
1、事故发现和现场应急处理
20xx年6月28日下午3时,在氨压缩机房外当班操作工人等三人闻到一股强刺激性的氨气味,估计发生了氨泄漏事故。等人立即向外奔跑,并立即拨打公司应急办公室(公司办公室)电话报警,告知在氨压缩机房内发生氨泄漏事故。然后,等人立即戴上防毒面具和防护目镜返回氨压缩机房,发现在氨压缩机密封垫片处正在冒出氨气。首先拉下氨压缩机电源开关,停止氨压缩机继续运行,然后关闭氨压缩机进气、出气及其他与氨压缩机连接管路上的阀门(见附件照片3),切断泄漏处气源,同时启动应急排风机,降低氨压缩机房内氨气浓度。最后,撤出事故现场,向事故调查组讲述泄漏事故发生经过情况,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分析。
2、公司应急办公室(公司办公室)值班员接到故报警电话后,立即拨打公司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和现场应急总指挥告知事故发生点及简要情况。
3、应急救援总指挥和应急现场总指挥接到应急办报警后,立即赶赴事故发生点观察事故情况,根据现场情况当即决定启动应急救援方案。随即拨打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及各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电话(或手机),命令立即赶赴事故发生现场,听候应急救援指令。
4、应急抢险队到达现场向总指挥报到后,现场总指挥当即下达指令,要求应急抢险组所有人员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立即进入事故发生点(氨压缩机房内),用雾状水喷至氨气泄漏点上方,用水吸收泄漏点及周围空间内的氨气,降低室内氨气浓度,保护抢修泄漏设备(氨压缩机)人员的安全,同时也可减少氨气向室外空间扩散的速度和数量。与此同时,应急抢险组成员携带修理工具到氨压缩机房,拆下机盖,清理破损密封垫片,并更换新垫片,重新盖上机盖,拧紧固定螺丝,将泄漏部位修复。由于喷淋吸收水内含有氨,不允许直接排至飞云江,因此,应急抢险组用雾状水吸收空气中氨气产生的污水应进行处理。
所以,应急抢险组在用雾状水喷淋吸收空气中氨气的同时,立即派人赶赴江边清下水排放口出水处,立即用电动切断清下水排放阀,并启动污水泵,将污水打至废水储存池内。
5、医疗救护组到达指定地点向现场总指挥报到后,现场总指挥立即下达指令,要求医疗救护组人员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立即进入事故发生点(氨压缩机房内)进行仔细搜索,一旦发现中毒、受伤人员立即将其救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治措施,并迅速送市急救中心抢救或治疗。医疗救护组组长根据现场总指挥上述指令后,带领2名组员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后立即进入氨压缩机房内搜索,发现当班操作工林伟晕倒在机房内,立即将其抬至室外空气新鲜处,并进行人工呼吸,待呼吸正常后将其扶入公司应急救护车内,送至市急救中心继续观察医治。
6、警戒疏散组到达指定点后,现场总指挥立即下达应急救援指令,要求警戒疏散组人员根据氨气扩散情况拉好警戒线,并组织有关人员撤离疏散至安全区域。警戒疏散组组长接到现场总指挥命令后,带领组员迅速拉好警戒线,劝退警戒线内非应急救援人员,并大声呼叫事故发生点附近的锅炉工段和粉碎车间岗位操作人员用湿毛巾护住鼻子,并根据公司内风向标带领他们向上风向撤离疏散至安全区域(见附件照片14)。同时在警戒线旁执行警戒,阻止非应急救援人员进入警戒线内。
7、事故调查组到达事故现场后,现场总指挥指令事故调查组立即开展事故发生原因的调查分析工作。事故调查组人员首先向事故发生现场
当班人员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当时情况等相关信息,待事故现场处理后立即进入事故发生现场,察看现场,并在现场根据当事人的调查及现场勘察分析造成本次氨泄漏事故的主要原因,确定为操作控制不当,导致液氨带入机内,由于液体不可压缩,使机内压力超出正常工作压力,导致密封垫片破损,从而发生本次事故。事故调查组将调查分析结果报告现场总指挥。
三、现场应急总指挥对本次演练点评。
各组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参加应急救援全部人员集中听取演练工作总结。现场总指挥毛明学在演练点评中首先肯定本次演练的成绩。
一是参加演练人员工作认真,严格按演练要求和现场指挥部命令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
二是本次演练比以往演练规模大、参演人员多,并按公司应急预案要求和演练方案实施,比较全面地检验了公司的应急救援能力;
三是公司上下均十分关心、重视本次演练工作。
总经理胡文龙自始至终在现场观摩演练全过程。公司内未参与本次现场演练的员工均主动、自觉在旁边观摩演练,也受到了一定教育效果。因此,本次演练是成功的,对提高公司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起到一定作用。当然,公司像本次大规模的演练尚属首次。
因此,与应急预案要求仍存在不少不足之处。如:中毒晕倒在地的人员在抢救撤离事故现场时应采用担架,但因事先未准备;再如:氨浓度高时有可能发生爆炸、火灾事故,但该项应急内容本次演练中未实施;三是通讯联络组虽有设置,但演练中未接到指令,故未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四是后勤保障组虽然也有参加演练活动,但有不少环节未按演练方案,如抢救接送伤员的车辆按演练方案应在接到应急指挥部。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应对反应和救援水平,将突发性环境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使用在本院区域范围内人为或不可抗力的废水、废气、固废(包括危险废物)破坏事件,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等。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指挥机构:
医院成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由院长、主管业务、环保的副院长及院办、医政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保卫科、总务科、器材科、信息科等科室组成,下设应急办公室(设置在院办)总体负责应急工作,并由总务科、器材科协助。
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张帆院长
副组长:刘志杰副院长
应急办公室主任:李歆
成员:李维香、刘斌、汤洪顺、徐新临、李宗波、刘庆绪、张国桢、孙力、单军、闫丽霞、杨洪、马起艳
(二)机构职责:
1、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制定、修订;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由应急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示,组织救援工作。
2、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的日常工作,负责相关信息的报送。
3、保卫科:协助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4、医政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负责现场医疗事故指挥、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工作。
5、器材科、总务科: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6、信息科:负责网络信息的畅通及大屏幕的宣传工作。
7、其他人员:负责维持事故现场稳定,对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三、预案体系及响应报告
(一)信息的'监测与报告:
1、信息的监测:指挥领导小组的成员根据各自职能,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的原则,负责医院区域环境事件的日常监管和信息收集工作。
2、信息的报告:各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遇有突发性环境事件隐患及特殊情况立即上报,应急办公室在收到各相关部门上报的信息后立即汇总,上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二)预警预防行动:
1、各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或经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报道等其他途径得到的重大环境事件隐患,必须立即上报应急办公室及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对重大环境事件隐患,无论属于哪个部门主管,发现后应立即向应急办公室报告并上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3、各部门应在上报信息的同时,指派有关人员对突发环境事件隐患的源头进行控制,以防止环境污染进一步扩大。
(三)预警支持系统: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其职责范围,建立信息员制度,负责日常环境污染信息的收集、整理、归类建档工作,保障信息的传递高效快捷。
(四)预警发布: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医院区域内环境的预警,由应急办公室发布。
(五)、响应程序:
1、突发环境事件报告
(1)任何部门和个人有义务报告环境事件,有权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及个人。
(2)对群众举报的突发性环境事件,无论属于哪个部门主管的,由接报部门立即向应急办公室报告。
(3)发生环境事件,应当自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应急办公室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对污染事态进行控制,报告中应明确表述出事发生的地点、时间、类型及初步预测的污染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等。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处理进程等,做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
2、响应程序
应急办公室接到有关事件的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宣布启动本预案,召集小组各部门成员赶赴现场,迅速了解、掌握事件发生的具体地点、时间、原因、人员伤亡情况,涉及或影响的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件发展的趋势等,迅速制定事件处理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随时报告事件处理的最新进展情况。
(六)信息发布与通报
1、信息发布:
应急办公室及时、准确、全面发布环境事件的有关信息。要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2、事件通报:
应急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及时通报环境事件的情况,做好防范污染事件危害、蔓延的预防工作。
(七)指挥与协商:
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立即开始运转,组织指挥和协调相关部门应急处理人员,设备及物资及时到达现场对事件进行处理。
(八)应急处理: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要根据危害程度范围、地形、气象等情况,组织个人防护,进入现场实施应急。要尽快弄清事件种类、性质、污染物数量及造成的污染范围等第一手资料,将综合情况汇总后及时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提出科学的污染处置方案,经批准后迅速根据任务分工,按照应急处置程序和规范组织实施,及时将处理过程情况和数据报区应急救援办公室。
1、封锁事件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件危险区域,开辟应急处理专业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件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
2、控制污染源。根据发生事件的技术特点和事件类别,采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件的扩大,消除污染危害并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3、抢救受伤人员。迅速、有序地开展受伤人员的现场抢救或安全转移,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件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4、根据事件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配合环保部门迅速展开必要的环境监测等技术检验、监测工作,必要时果断迅速地划定污染危害的范围或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
5、清理事件现场,消除危害后果。针对事件对人体、空气、水体、土壤、动植物所造成的污染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技术措施进行事件后处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6、对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员做好安抚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九)信息发布
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影响、危害程度等制定信息发布的原则、内容以及审查程序,由信息宣传组发布。
(十)应急结束
应急领导指挥小组根据事件处理和控制情况,宣布结束应急状态。
(十一)善后处置
环境事件发生后,要做好受影响区域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情绪,组织有关部门尽快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宣传报道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事件产生的污染物进行认真收集、清理。
(十二)环境事件灾害调查评估
应急就援办公室负责组建环境事件灾害调查队伍。调查人员由相关技术及管理人员组成。
灾害发生后,调查队伍要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受灾程度、灾害过程有关环境保护资料等;听取有关部门对预防和减轻环境事件所造成灾害的意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写出清查报告。
(十三)奖励与责任
1、对环境事件灾害应急行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2、对未按应急预案开展工作,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3、环境事件发生后,应积极主动地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救灾工作。
四、应急培训及应急演练
(一)应急培训计划:
1、培训目标:通过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培养一支训练有素、作风优良的应急救援队伍,使应急救援工作令病人满意,令社会满意。
2、培训方法:通过院内专题培训,场景模拟,实战演练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
3、培训内容:医政科、护理部、感染科对在岗、在职的医护人员进行急救技能和护理急救技术的培训以及六部洗手法、职业暴露等传染病知识的培训;保卫科对全院在岗人员进行消费安全知识及技能的培训。
(二)考核计划:
1、医政科对全体医生进行考核;
2、护理部对全体护理人员考核;
3、保卫科对全员消防知识的考核;
4、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全员传染病知识的考核。
五、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应及时修改预案。
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第7篇
一、应急预案演练的筹备
1、演练目标的确定
根据公司现状,公司拟定演练目标设置在氨压缩机房。由于机房内氨压缩机在运行过程中操作失误或其他原因有可能发生氨压缩机上垫片破损而造成氨泄漏事故。氨属毒性气体,不仅可造成现场人员中毒,而且泄露的氨气会扩散影响周边大气环境。此外,氨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遇明火或其他因素有可能发生爆炸、火灾事故。该区域是公司内危险性较大的区域,也是公司重点监管的部位。为此,公司研究,将本次应急救援目标设定在氨压缩机房。模拟氨压缩机房内氨压缩机上密封垫片突然发生破裂,系统内氨气大量向外泄露,当场导致氨压缩机房内一位现场操作工人中毒晕倒在地,同时由于大量氨气泄漏,遇电器火花引起氨气爆炸而发生火灾事故。
2、应急演练方案的确定
对照公司已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程序,针对公司确定的本次演练的目标,公司安全环保科编制了本次应急演练实施方案,并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查,最后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3、参加演练人员的确定
根据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公司目前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确定本次演练应急救援指挥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具体负责演练现场指挥,同时确定了各专业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和成员。
4、应急救援演练物资的准备
公司原已配置了一些应急救援物资和设施。为开展本次应急演练活动,根据演练方案,公司在演练前增添了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其中新购置防毒面具2套、防毒口罩20只、防护目镜20副、毛巾60条等。
5、桌面演练
根据演练方案,公司召集有关演练人员会议。在会议上本次演练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根据演练实施方案对所有参加演练人员进行了详细的布置,使每位参加演练人员明确本次演练的程序和自己的职责和任务,为演练有序实施做准备。
二、应急演练实施过程
1、事故发现和现场应急处理
20xx年6月28日下午3时,在氨压缩机房外当班操作工人等三人闻到一股强刺激性的氨气味,估计发生了氨泄漏事故。等人立即向外奔跑,并立即拨打公司应急办公室(公司办公室)电话报警,告知在氨压缩机房内发生氨泄漏事故(见附件照片1)。然后,等人立即戴上防毒面
具和防护目镜返回氨压缩机房,发现在氨压缩机密封垫片处正在冒出氨气。首先拉下氨压缩机电源开关(见附件照片2),停止氨压缩机继续运行,然后关闭氨压缩机进气、出气及其他与氨压缩机连接管路上的阀门(见附件照片3),切断泄漏处气源,同时启动应急排风机,降低氨压缩机房内氨气浓度。最后,撤出事故现场,向事故调查组讲述泄漏事故发生经过情况,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分析。
2、公司应急办公室(公司办公室)值班员接到故报警电话后,立即拨打公司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和现场应急总指挥告知事故发生点及简要情况(见附件照片4)。
3、应急救援总指挥和应急现场总指挥接到应急办报警后,立即赶赴事故发生点观察事故情况,根据现场情况当即决定启动应急救援方案。随即拨打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及各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电话(或手机)(见附件照片5),命令立即赶赴事故发生现场,听候应急救援指令。
4、应急抢险队到达现场向总指挥报到后,现场总指挥当即下达指令,要求应急抢险组所有人员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立即进入事故发生点(氨压缩机房内),用雾状水喷至氨气泄漏点上方,用水吸收泄漏点及周围空间内的氨气,降低室内氨气浓度,保护抢修泄漏设备(氨压缩机)人员的安全,同时也可减少氨气向室外空间扩散的速度和数量(见附件照片6)。与此同时,应急抢险组成员携带修理工具到氨压缩机房,拆下机盖,清理破损密封垫片,并更换新垫片,重新盖上机盖,拧紧固定螺丝,将泄漏部位修复(见附件照片7)。由于喷淋吸收水内含有氨,不允许直接排至飞云江,因此,应急抢险组用雾状水吸收空气中氨气产生的污水应进行处理。
所以,应急抢险组在用雾状水喷淋吸收空气中氨气的同时,立即派人赶赴江边清下水排放口出水处,立即用电动切断清下水排放阀,并启动污水泵,将污水打至废水储存池内(见附件照片8)。
5、医疗救护组到达指定地点向现场总指挥报到后,现场总指挥立即下达指令,要求医疗救护组人员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立即进入事故发生点(氨压缩机房内)进行仔细搜索,一旦发现中毒、受伤人员立即将其救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治措施,并迅速送市急救中心抢救或治疗。医疗救护组组长根据现场总指挥上述指令后,带领2名组员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后立即进入氨压缩机房内搜索,发现当班操作工林伟晕倒在机房内(见附件照片9),立即将其抬至室外空气新鲜处(见附件照片10),并进行人工呼吸(见附件照片11),待呼吸正常后将其扶入公司应急救护车内(见附件照片12),送至市急救中心继续观察医治。
6、警戒疏散组到达指定点后,现场总指挥立即下达应急救援指令,要求警戒疏散组人员根据氨气扩散情况拉好警戒线,并组织有关人员撤离疏散至安全区域。警戒疏散组组长接到现场总指挥命令后,带领组员迅速拉好警戒线(见附件照片13),劝退警戒线内非应急救援人员,并大声呼叫事故发生点附近的锅炉工段和粉碎车间岗位操作人员用湿毛巾护住鼻子,并根据公司内风向标带领他们向上风向撤离疏散至安全区域(见附件照片14)。同时在警戒线旁执行警戒,阻止非应急救援人员进入警戒线内。
7、事故调查组到达事故现场后,现场总指挥指令事故调查组立即开展事故发生原因的调查分析工作。事故调查组人员首先向事故发生现场
当班人员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当时情况等相关信息,待事故现场处理后立即进入事故发生现场,察看现场(见附件照片15),并在现场根据当事人的调查及现场勘察分析造成本次氨泄漏事故的主要原因,确定为操作控制不当,导致液氨带入机内,由于液体不可压缩,使机内压力超出正常工作压力,导致密封垫片破损,从而发生本次事故。事故调查组将调查分析结果报告现场总指挥。
三、现场应急总指挥对本次演练点评。
各组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参加应急救援全部人员集中听取演练工作总结(见附件照片16)。现场总指挥毛明学在演练点评中首先肯定本次演练的成绩。一是参加演练人员工作认真,严格按演练要求和现场指挥部命令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二是本次演练比以往演练规模大、参演人员多,并按公司应急预案要求和演练方案实施,比较全面地检验了公司的应急救援能力;三是公司上下均十分关心、重视本次演练工作。总经理胡文龙自始至终在现场观摩演练全过程。公司内未参与本次现场演练的员工均主动、自觉在旁边观摩演练,也受到了一定教育效果。因此,本次演练是成功的,对提高公司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起到一定作用。当然,公司像本次大规模的演练尚属首次,因此,与应急预案要求仍存在不少不足之处。如:中毒晕倒在地的人员在抢救撤离事故现场时应采用担架,但因事先未准备;再如:氨浓度高时有可能发生爆炸、火灾事故,但该项应急内容本次演练中未实施;三是通讯联络组虽有设置,但演练中未接到指令,故未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四是后勤保障组虽然也有参加演练活动,但有不少环节未按演练方案,如抢救接送伤员的车辆按演练方案应在接到应急指挥部命
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第8篇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最大限度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池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辖区内或发生在市外但对我市有较大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运输和使用过程中造成的辐射事故、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按照相应专项应急预案及规定执行,其他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按照本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要求,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同应对,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
1.5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具体见附件1。
2组织指挥体系
2.1领导机构
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市人民政府是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在市长领导下,市人民政府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研究、决策和部署。
发生极端性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由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总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应对工作。
2.2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
市人民政府设立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人民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成员: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传媒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池州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市消防救援支队、武警池州支队、电信池州分公司、移动池州分公司、联通池州分公司、池州供电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人民政府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对市指挥部领导和成员进行调整。其他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市指挥部统一部署,按照工作需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发生较大级别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后,市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医疗救治、应急保障、转移安置、新闻宣传、社会维稳、调查评估等工作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见附件3。
2.3市指挥部办公室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主要职责:承担市指挥部日常工作;推进全市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督促落实环境应急准备工作,办理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2.4市专家组
市环境应急专家组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建和管理,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处置建议。
2.5市现场指挥机构
市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6县区组织指挥机构
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设立相应组织指挥机构,负责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组织开展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先期处置,并按照市指挥部要求,做好相关应对工作。
3应急准备
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应坚持关口前移,强化预案体系、风险防控、应急队伍、应急装备物资建设等工作。
3.1预案体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委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管委会)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和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委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3.2风险防控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委会)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分析评估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
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检查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防范、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开展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环境风险等级,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3.3应急队伍
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及生态环境部门要不断推进环境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或生产经营者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提供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的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
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环境应急处置救援能力建设,加大员工培训力度,提高自救互救能力,确保环境应急先期处置有序有效。
3.4资金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将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对受事件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启动省级、市级应急响应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事发地人民政府(管委会)的请求,争取资金并按规定予以适当支持。
3.5物资装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委会)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健全制度和规划,配备符合实际需求的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和装备;开展应急资源调查,建立和充实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建立物资储备信息库并实行动态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应设立实物储备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与有关企业签订协议,保障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
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储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
3.6科技支撑
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应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装备的研究和应用,为环境应急处置提供科技支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委会)生态环境部门应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库,规范专家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专家的决策咨询作用。
3.7联动机制
根据区域或流域环境风险防范需要,加强与相邻地区环境应急管理部门的联动,健全风险防范、信息通报和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联动机制建设,协同高效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4监测预警
4.1监测
生态环境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环境突发事件监测机制,提高监测技术水平;通过日常环境监测、互联网信息、环境污染举报等途径,加强突发环境事件苗头性信息收集;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消防救援等部门,应当及时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同级生态环境部门。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监测制度,强化监测手段,提高监测能力。
4.2预警
4.2.1预警分级
对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分级标准见附件4。
4.2.2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手机、宣传车、大喇叭、新媒体等渠道或方式向本行政区域公众发布,针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可组织人员逐户当面告知等方式。
预警内容:预警原因、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时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发布机关等。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委会)生态环境部门研判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管委会)提出发布预警信息的建议。
预警原则上由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专项指挥机构)或其授权的生态环境部门发布,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或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地区或相关地区政府通报。三级(黄色)及以上预警,市人民政府或市生态环境局同时予以发布。
4.2.3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事发地人民政府(管委会)及生态环境部门要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以及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判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2)防范措施。设置危害警告标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指令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调集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和装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加强环境监管。
(3)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4.2.4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
发布预警信息的政府(管委会)或部门,根据事态发展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当威胁或危险消除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5信息报告与通报
5.1信息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应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管委会)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人员。
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生态环境部门接报后,立即核实、分析研判、分类报告。①对初步认定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当在4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生态环境局报告。②对初步认定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同时报省生态环境厅。③初步认定为重大级别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同时报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部。其中,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或特殊情况下,事发地生态环境部门可直接向生态环境部报告,并同时报告市生态环境局和省生态环境厅。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须在4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较大级别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须在2小时内向省人民政府报告。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或特殊情况下,事发地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可直接向国务院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发生下列一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当按照重大
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程序上报:
(1)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的;
(2)涉及居民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敏感人群的;
(3)涉及重金属或者类金属污染的;
(4)有可能产生跨省影响的;
(5)因环境污染引发事件,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
(6)其他有必要按照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报告的。
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及时续报信息。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的内容和格式,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20__年4月,部令17号)规定执行。
5.2信息通报
因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火灾事故等引发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生态环境部门。其他部门和单位获得环境污染事件信息后应及时向同级生态环境部门通报。
突发环境事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相邻行政区域的,事发地人民政府(管委会)或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邻行政区域同级政府或生态环境部门,同时报上级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
接到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时,市生态环境局要及时通报相关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生态环境部门。
6应急响应
6.1响应分级
突发环境事件应当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由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应对(市有关部门视情予以指导),其中,涉及面较广、较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可能造成较大后果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报请市人民政府指导应对。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应对,其中,涉及跨市级行政区域的,或超出市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及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当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报请省人民政府及省相关部门提供支援或组织指导应对。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将市级层面应急响应设定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4个等级(见6.3响应措施)。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响应等级可参照市级层面应急响应级别设置,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予以明确。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易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或重要时段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损害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6.2先期处置
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对本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迅速调度力量,尽快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员财产损失,减轻或消除社会影响,并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关闭、停产、封堵、围挡、喷淋、转移等措施,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扩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当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不明时,由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组织对污染来源开展排查,查明涉事单位,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
6.3响应措施
市指挥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情况,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1)一级响应。对初判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市生态环境局提出相应响应建议,市指挥部决定启动一级响应。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率领市生态环境局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进入响应状态(必要时报请省委、省政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指导协调)。市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同时,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并作出工作部署。
(2)二级响应。对初判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市生态环境局提出相应响应建议,市指挥部决定启动二级响应。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率领市生态环境局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进入响应状态(必要时报请省委、省政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指导协调)。市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同时,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并作出工作部署。
(3)三级响应。对初判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市生态环境局提出相应响应建议,市指挥部决定启动三级响应。指挥部指挥长率领市生态环境局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进入响应状态。市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必要时,提请市人民政府研究并作出工作部署。
(4)四级响应。初判为涉及面较广、较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可能造成较大后果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启动四级响应,同时报告市指挥部指挥长。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应对工作,市指挥部办公室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给予指导和支持。市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处置相关信息和事项。
6.4指挥协调
6.4.1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后,市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成立并派出现场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织指挥下与事发地县区指挥部共同开展先期处置工作。上级现场应急指挥部到位后,市、县区两级先期设立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纳入上级现场应急指挥部,在上级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下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6.4.2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后,市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成立并派出现场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指挥或指导协调下与事发地县区指挥部共同开展先期处置工作。上级现场应急指挥部到位后,市、县区两级先期设立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纳入上级现场应急指挥部,在上级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下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6.4.3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后,市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1)组织专家进行会商,研究分析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和发展趋势;
(2)成立并派出现场指挥部,赴现场组织、指挥和协调现场处置工作,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先期设立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纳入市级现场应急指挥部,在市级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应对工作;
(3)根据需要,市指挥机构相关成员单位派出前方工作组,赴事发现场协调开展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医疗救治、应急保障、转移安置、新闻宣传、社会维稳等应对工作;
(4)研究决定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和有关部门提出的请求事项;
(5)统一组织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做好舆论引导;
(6)在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委托下组织开展事件调查和损害评估;
(7)向受事件影响或可能受事件影响的市内有关县区或兄弟市、县通报情况;
(8)视情向兄弟市或省有关方面请求支援;
(9)配合上级环境应急指挥部或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4.4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涉及面较广、较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可能造成较大后果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市指挥部办公室启动应急响应,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
市指挥部办公室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和支持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开展应急处置、应急监测、原因调查等工作,并根据需要协调有关方面提供队伍、物资、技术等支持。主要工作:
(1)了解事件情况、影响、应急处置进展及当地需求等;
(2)指导事发地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3)根据地方请求,协调相关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为应急处置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4)对跨县级(管委会)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协调;
(5)指导开展事件原因调查及损害评估工作。
6.5应急处置
市指挥部各工作组、市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会同事发地政府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污染处置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并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扩散。必要时,事发地人民政府(管委会)可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
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应组织制订综合治污方案。采用监测和模拟等手段追踪污染体扩散途径和范围,根据污染物情况,可采取如下措施:
水体污染控制措施:水体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由应急监测组立即查明和切断污染源,并根据水利部门提供的水文信息和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信息开展水体污染扩散趋势分析,确定污染扩散范围和影响程度。采取拦截、导流、疏浚等方式,防止水体污染的扩大;采取中和、沉淀、分解、吸附、打捞、微生物降解、调水稀释等方式,消除水体污染,并防止消防废水造成二次污染。
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大气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由应急监测组立即查明和切断污染源,并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信息,开展大气污染扩散趋势分析,确定污染扩散范围和影响程度;采取关闭、封堵、喷淋等措施减轻大气污染。必要时,及时组织疏散受到大气污染物影响的人员。土壤污染控制措施:土壤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由应急监测组立即查明和切断污染源,并根据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土地信息,开展土壤污染扩散趋势分析,确定污染扩散范围和影响程度;采取隔离、吸附、去污洗消、临时收储、转移异地安置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措施开展有效处置工作,消除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生态破坏控制措施:生态破坏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应急监测组会同农业农村、林业、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部门立即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减少危害继续发生。事后开展损害调查和评估工作,提出生态修复方案,并实施生态环境修复工作。
(2)转移安置人员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及事发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建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域和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的居民。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确保基本的生活和必要的医疗条件。
(3)医疗救护
迅速组织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地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救治。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视情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支持事发地医疗救援工作。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疏导援助。
(4)应急监测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监测的布点和频次,调配应急监测设备、车辆,加强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工作,为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5)专家会商
组织专家对环境监测数据进行动态分析和评估,判定污染物种类,预测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程度、危害范围和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污染区域隔离与解除、人员撤离与返回等措施建议。
(6)市场监管和调控
密切关注受事件影响地区市场供应情况及公众反应,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的市场监管和调控。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引发的次生灾害等。
(7)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各级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等途径,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地向社会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针对重大、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5小时内要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要举行新闻发布会。发生较大、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后,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和交通管制,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哄抢救灾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侦查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事发现场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情绪疏导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6.6响应终止
当事件处置基本完毕、污染物质降至规定限值以内、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时,由启动响应的应急指挥机构终止应急响应。
7后期工作
7.1损害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后,事发地政府(管委会)根据相关规定及时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的依据。突发环境事件损害评估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相关规定执行。
7.2事件调查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按照有关规定,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会同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事件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质,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7.3善后处置
事发地政府(管委会)要及时组织制定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和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参险企业开展理赔工作。
7.4总结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结束后,负责处置的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编写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总结报告。其中,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总结应上报市人民政府,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总结应上报省人民政府。
7.5奖惩及责任追究
公众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处置措施不得力、不到位,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依纪依规对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预案未尽事宜按照《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池政秘〔20__〕219号)有关要求执行。
8附则
8.1预案管理
预案实施后,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做好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及生态环境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按照《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备案。
企事业单位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同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优化机制,不断提升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
8.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第9篇
为确保混凝土的拌和质量和施工生产的有序进行,若遇暴雨、意外停水、停电或机械设备故障等突发性情况时,为能使混凝土正常供应、搅拌站正常运行,特制定本拌和站应急预案。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启动应急方案 。
人员组成
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 员:搅拌站所有管理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调度室,由调度室当日值班人员负责当日应急方案工作指挥。
一、正常生产时突然下暴雨时,启动暴雨应急预案
①当班调度就暴雨情况及时与工地现场沟通协商做好现场的处理工作,并巡视料仓和料斗的彩钢瓦是否完好,各处是否有漏水飘雨情况;
②当班质检注意观察每盘混凝土出机的坍落度、和易性等情况,在排队等候接灰的混凝土罐车到出料口后接灰前再次放水,并检查运料车辆的料斗及时装好防雨布;
③试验员应及时复测粗、细骨料的含水量,并根据含水量的'变化及时调整配合比;
④搅拌司机注意在监控器上观察地料仓是否有漏雨水,上料过程中斜皮带上砂石料的.变化,出机砼坍落度的变化情况;
⑤安全员及时检查拌和站的防雷设备是否完好;
⑥站长及时巡视整个拌合站并检查机械的运转情况,各负其责,坚守工作岗位;
⑦总调度就站内外情况与工地现场负责人及时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连续阴雨天,启动阴雨天应急预案
①站长巡视整个拌合站,各岗位人员各负其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搅拌站正常生产运转;
②地磅房收料员保证进料和运料车辆在进场之前对车辆进行清洗,以防带入泥土等污染物;
③实验员随时抽检粗、细骨料的含水量,并及时调整好配合比,确保砼的拌和质量。
④当班质检注意观察每盘混凝土出机的坍落度、和易性等,如有必要,检查每一次罐内混过凝土情况;
⑤搅拌司机注意巡视地料仓是否有漏积水,上料过程中斜皮带上砂石料的变化,出机砼坍落度的变化情况;
三、正常生产突发停水时,启动停水应急预案
(1)两台生产线配有一个可储水70t的地下储水箱,以及一个可储水200t的备用蓄水箱。在生产之前搅拌站的储水箱以及备用蓄水箱都受自动控制系统的控制,水箱为蓄满状态;同时在两水箱被抽水时或额定蓄水量水位有变化时,控制系统开始工作,不间断蓄水,直至水箱内为蓄满状态。
(2)混凝土每方用水量为140kg左右,两条生产线同时运转,正常生产量约为126m3/h,一小时用水量约为17.6t。施工时如突然发生停水故障,拌和站水池里的储水及备用蓄水箱的储水约能满足生产1900 m3混凝土,可保证一天正常的生产及抢修排除停水故障所需时间。
四、正常生产突发停电时,启动备用电源应急预案
(1)正常生产时如突然停电,相关当班负责人要立即与生产调度或现场值班电工联系,值班电工要尽快赶到变配电房查明停电原因(同时机电班要安排发电机司机到位,做好发电前的准备),分清是外部电网停电,还是配电设施发生故障,如是外部停电,则由生产调度安排在15分钟内启用备用电源。
(2)站内备用电源为2台装机功率为200KW的柴油发电机,在停电时为混凝土拌和站启动供电,为保证生产对办公生活区一般不实行临时供电。
(3)在启用备用电源前,电工要先切断配电总柜内的隔离总开关,发电机司机要再次检查发电机组各部是否正常,确认无误后,按发电机操作规程正常启动,此时由发电机司机和电工查看各部参数正常后,并具备送电条件时,由电工进行倒闸操作,把电送出去。
(4)为保证备用电源随时正常可靠运行,设备部制定了相关备用电源管理制度,对发电机组实行严格的定机定人管理制度,并要求保管司机每周进行一次走合保养,随时了解发电机工况,如有异常现象及时排除,决不带病运行;另每天灌注桥梁前保管司机要提前1小时启动发电机运行15分钟,确认发电机是否正常。
(5)机电班每月针对发电机组、砼搅拌站的维护修理情况,每季要做好各类配件购置计划,保证易损件的贮备工作。
五、生产关键设备突发故障时启动备用设备应急预案
(1)在拌和站进行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关键设备主要指为混凝土强制式搅拌机。其他机械设备有大量的备用储备,并易于修复。
(2)配置有生产线两套,进行混凝土灌注时启动一套,其中一套可为备用,当生产过程中出现意外机械故障时启动备用设备。
(3)平时做好关键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设备部每月针对设备的维护修理情况,每月要做好各类配件购置计划,保证易损件的贮备工作,当设备因故障停机必须及时进行修复。
六、突发火灾启动应急预案
火灾事故发生后,必须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根据火灾发生的规模、危害程度及火灾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处置方法和策略。
前期处置:火灾初期,规模不大,此时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火灾扑救工作,同时马上向领导小组报告火灾大小、势态、危害及现场扑救情况和人员物资等基本情况,根据火灾情况,及时拨打火警119电话及与电力部门、医院取得联系,做好情报信息传递工作。初始阶段要发挥工地现场人员力量,及时进行火灾扑救,力争将火灾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
七、搅拌站扬尘、外加剂泄露应急预案
1.在搅拌站的生产中如发现扬尘相对正常生产中有异常增加。应立即检查是否有除尘设备损坏或者是封装部分破损泄露,及时进行处理。如粉尘量大可采用喷雾降尘措施。
2.外加剂因老化而造成泄漏后,应该及时将外加剂进行更换和堵塞泄露部位。泄露的外加剂用水稀释,导流至污水沉淀池。防止外加剂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第10篇
今年以来,我单位按照应急办的要求,认真扎实开展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对应急管理工作开展了自查,现将我站开展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建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强化工作责任。
1、领导重视。会议对可能发生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照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全面推进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2、建立领导小组。为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环境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建立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现场处置组,确定了各组的工作职责,强化了工作责任。
二、逐步完善环境突发应急预案体系,明确工作措施今年,坚持统一领导,按照分类管理,责任到人,分级管理的原则,在上级部门统一领导下,部门之间加强了的协同和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按环境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制定了应急处置工作流程,明确了各项工作措施,切实做好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三、强化应急处置队伍建设,组织应急演练
针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了强化应急处置队伍建设,与20__年10月12日组织开展了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活动。
此次演练的目的在于:
1、在紧急情况下,启动应急预案,能够迅速、高效、有序的处置环境污染事故,最大限度地减轻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做好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通过此次演练,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工作人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完善应急环境下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
此次演练应急办主任也参加观摩了我站的演练并对我们的演练做了总结性的发言,祝贺我单位演练的圆满成功同时也提出了许多不足需改进之处:
1、加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建设,将应急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充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
2、继续加强在应急演练预案的完善和培训工作,确保在真正发生事故时能够有条不紊的处置,尽最大努力降低对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3、领导要重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应急预案演练工作要常抓不懈,确保万无一失。
通过此次演练,提高了对环境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处置能力以及组织协调能力,切实保护群众、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环境权益。
四、应急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目前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①监测应急预案还不够完善,
②各小组之间的配合和对自己的职责还不够协调和明了,
2、整改措施
①继续完善细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②加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培训和训练。
今后,我单位将认真按照上级部门和应急办的要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改进不足,发挥长处,努力把我站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第11篇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制度是指针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制定的一系列应急措施和程序,旨在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减轻环境污染事件对环境和公众的影响,以及在事件发生时快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和救援。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制度中的基本要素:
1、事件定义:明确事件的性质、范围、原因、影响等,以便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2、应急响应级别: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确定应急响应的级别,并明确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终止程序。
3、应急组织和责任分配:确定应急组织和责任分配,并明确应急人员、物资和设备的调配和使用方法。
4、监测和预警:建立监测体系,对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进行监测和预警,并及时向政府和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5、救援和医疗救治:制定救援和医疗救治方案,确保在事件发生时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和救治。
6、环境保护措施:在事件发生时,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减少环境污染和影响。
7、信息发布和沟通:建立信息发布和沟通渠道,及时向公众发布事件的.信息和处理进展,并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互动。
8、应急演练: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和救援的能力和可靠性。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制度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修改,以确保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能够有效、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和救援。
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第12篇
一、应急演练主要内容
(1)时间:xx年4月1日上午9:00
(2)地点:理论一会议室实操一全厂
(3)人员:
总指挥:
副总指挥(现场指挥):
应急办公室:
应急处置组:
警戒疏散组:
后勤保障组:
环境监测组:
其他参与人员:其他全体员工
(4)内容:
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内容和人员安排;
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情况说明;
③典型突发环境事件分析和应对;
④典型突发环境事件模拟和处置演练;
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意见或建议;
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总结。
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
(1)向全体员工介绍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情况;
(2)组织全体员工阅读学习编制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容。
三、典型突发环境事件
向全体员工介绍同类企业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起因、经过、结果)
四、典型突发环境事件模拟和处置演练
(1)典型突发环境事件情景模拟
①填埋场沼气火灾爆炸引起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②填埋场渗滤液渗漏环境污染事件;
③渗滤液处理系统污水泄漏或超标排放环境污染事件;
④环境风险物质泄漏环境污染事件;
⑤极端天气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⑥普通火灾事故产生洗消废水(携带着垃圾污染物)环境污染事件; ⑦应地方政府、周边企业应急联动要求的。
(2)演练过程模拟
①报警:
a报警(会场模拟)。
应急演练小组接突发环境事故通报,通报人:王华。
王华向演练小组总指挥报告险情:我是(职位)王华,(情景n).情况紧急,请指示!
b、接警(会场模拟)。
演练小组总指挥接到突发环境事件通报后,问清事故情况,了解事故发
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现状、类型、特征等。
演练小组总指接警:我是总指挥
,立即通知部门所有人员启动
X《xx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响应等级为级。现立即成立应急演练小组,请部门所有人员立即赴指挥部待命。
②应急响应(会场模拟):
警铃拉响、广播5分钟(现场指挥负责)后,所有演习参与人员到应急
演练总指挥部向总指挥报告就位。总指挥要求立即完成以下任务:
a现场指挥率领应急监测组对(情景n)进行现场核查,并在10分钟内报告指挥部。
演练小组总指挥 :现令现场指挥携应急监测组立即奔赴事故现场,对情景n进行现场核查。
b、指挥部接到初步调查结果后,向应急演练小组所有成员通报突发事件的
初步调查情况,并宣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一实施方案》内容进行处理。
现场指挥向演练小组报告现场情况:经现场勘查,(情景n)。
演练小组总指挥接到现场情况汇报:各部门听令,现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一实施方案》进行处理。
c、现场指挥率领现场处置组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件发展。
现场指挥及应急监测组得令:是,保证完成任务。
③现场应急处置及环境监察(现场模拟):
a演练小组展开工作(现场模拟)。
演练小组成员到达现场,针对(情景n)的特点,展开如下工作:
I、实施现场警戒。在事故现场拉起警戒线听令,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锁警戒。
警戒疏散组组长得令:是,保证完成任务
U、实地勘察。重点核实事故对附近土壤、水体的危害,并派遣一名应急监测人员前往雨水总排口,实时观察雨水总排口水体情况,并在事故处理完成前每一个小时取样一次。
现场指挥指挥:环境监测组组长听令,请立即前往雨水排口查看并取样。
环境监测组组长得令:是,保证完成任务。
现场指挥指挥:环境监测组人员听令,请携带便携式有毒气体检测仪对事故现场进行实时监测,跟踪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并及时汇报。
环境监测组人员得令:是,保证完成任务。
川、应急措施。泄露现场用沙土围堤,避免污染物质进入下水道。组织人员使用正确工具对污染物质进行收集和装载。
现场指挥指挥:应急处置组组就听令,请立即使用皮卡车将沙土袋运至现场并在下坡地堆砌围堤。
应急处置组组就得令:是,保证完成任务。
现场指挥指挥:应急处置组人员听令,请立即使用正确工具对污染物质进行收集和装载。
应急处置组人员得令:是,保证完成任务。
现场指挥指挥:应急处置组人员听令,请配合刘金生行动。
应急处置组人员得令:是,保证完成任务。
W、若大量污染物质进入雨水管路,雨水取样后,立即将雨水排口取样送回实验室分析,应急监测人员接到样品后立即开展分析。
雨水排口应急监测人员回报:雨水排口未见污水排出,无污染物质进入雨水管路。
V、总指挥负责与XX县生态环境局保持联系和沟通,及时汇报情况。
b、应急处理完成和汇报(现场模拟)。
排除(情景n)事故后,现场救援组各部门人员向现场指挥部汇报工作。雨水排口应急监测人员每隔半个小时一次汇报:雨水排口未见污水排出,无污染物质进入雨水管路。
现场指挥 :收到!
应急处置组汇报:现场围堤堆砌完成,污染物质未有泄露至雨水管路,现场污染物质清理完毕。
现场指挥 :收到!
现场指挥向演练小组总指挥汇报: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应急处理,泄漏的污染物质得到全部控制,污染物质未影响周边环境,应急处理完毕。
应急演练小组总指挥 :收到,请各部门积极最好善后工作,请环境监测小组继续跟踪环境受影响情况。事故应急状态解除。
C、善后工作(现场模拟)。
事故应急状态解除后,应急处置组停止应急响应,清点人员、设备和器材,并撤离现场,转入善后工作;现场指挥按规定提取相关物证、作好现场检查笔录,并提交调查报告;环境监测组编制应急监测技术报告,必要时会同评估组做好环境安全后评估工作。
④演练结束(会场模拟):
应急演练小组总指挥宣布演习结束,并对此次演习做出评价,现场指挥收集应急相关物证、调查技术报告,并编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记录。
五、意见或建议
参与人员根据应急演练实际情况,结合编制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容,提出各自的意见或建议,分组进行讨论,进行相应论证,是否予以采纳。
六、 总结
根据应急演练实际情况,结合编制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容,收集整理各方意见或建议,归纳总结,积极采纳合理部分,对应急预案内容进行调整和完善,使其更具有合理性、客观性、科学性以及指导性等。
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第13篇
一、修订背景及过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我县需编制《歙县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__年3月,完成《预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县相关部门、镇政府、居民意见,并组织专家评审,根据各方意见对《预案》进行了修改完善。20__年7月1日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
二、编制目的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主要是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最大限度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
三、预案主要内容
歙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主要内容由突发环境事件分级、应急组织体系、应急准备、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应急响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及后期工作、应急保障等部分组成。
歙县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歙县人民政府设立歙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简称县指挥部),歙县县长任总指挥,分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工作副县长任副总指挥。
成员单位有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局、武警歙县中队、县气象局、县消防大队。
县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医疗救治、应急保障、转移安置、新闻宣传、社会维稳、调查评估等工作组,在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采取应急处置行动。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将根据应急物资调查情况补充歙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结合歙县行政区域内风险源情况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五、咨询电话
如有对《预案》不理解之处,请咨询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第14篇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项目部应对涉及施工作业场所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迅速消除事件的危害,保证生产经营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法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部生产经营工程中突然发生因环境污染造成的一般和重大环境事件、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有重大社会影响或涉及安全生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3.2事件的分类
a、一般环境事件:发生3人以下死亡;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区纠纷,引发一般群体性影响;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挖。
b、超过以上事件范围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l.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故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4.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的指导,使项目部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成为区域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项目部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1.4.3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应急系统做到常备不懈,可为本企业和其它企业及社会提供服务,在应急时快速有效。
2组织指挥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项目部设立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调度中心,其组成如下: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赵多文穆原穆鹏飞姚荣伯苏瑞年刘发家谭祖敏王斌斌郭迪东刘康明
2.1.1项目部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总指挥:
副总指挥:成员:赵多文穆原穆鹏飞姚荣伯苏瑞年刘发家谭祖敏王斌斌郭迪东刘康明
2.1.2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机构框图详见附件1。
2.2应急救援职责
2.2.1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职责:
A认真贯彻国家、地方、行业等上级有关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
B建立健全单位事件应急管理组织机构,组织制定或修改单位应急预案并发布实施;
C保证应急救援资源的有效投入;
D掌握项目部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向当地政府和集团公司报告突发事件情况;E组织、指挥单位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处置,组织或协助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和灾后恢复;
2.2.2项目部突发事件救援指挥部副总指挥职责:
A协助总指挥进行安全应急管理,在总指挥未在位的情况下代行总指挥职责;
B指导、协调和参与项目部所属单位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
C组织开展对应急处置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
D及时掌握单位环境污染事件信息,并向总指挥汇报;
E组织实施单位应急救援,防止突发事件扩大,减少突发事件伤亡和经济损失,协助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2.2.3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A拟定项目部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B监督、指导和协调公司所属部门/单位制定和完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落实预案/方案措施,做好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处置、信息上报和发布、善后处理等工作;
C指导、协调和参与项目部所属部门/单位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
D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部所属部门/单位的环境污染事件信息,根据突发事件情况需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集团公司报告突发事件情况;
E组织突发事件调查工作,或配合当地政府、集团公司等上级职能部门进行突发事件调查、分析、处理及评估工作;
F为地方提供突发事件处理的专家和技术支持,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2.2.4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A在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
B组织实施应急预案,传达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协调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C汇总突发事件信息并报告(通报)突发事件情况,组织突发事件信息的发布工作;
D承办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
E承办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2.5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抢险组职责:
实施应急处置时,将人员、设备和物资迅速撤离危险地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调集人员、设备和物资搜救被困人员。
2.2.6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救护组职责:
负责现场伤员的医疗抢救工作,根据伤员受伤程度做好转运工作。
2.2.7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疏导组职责:
负责现场维护,将获救人员转至安全地带,对危险区域进行有效的隔离。
2.2.8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保障组职责:
负责应急救援方案的制订,并保证应急处置的通讯、物资、设备和资金及时到位及后勤保障。
2.2.9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善后组职责:
妥善安置伤亡人员和接待伤亡人员家属,按有关规定做好理赔工作。
2.2.10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事件调查组职责:
按照突发事件调查规则和程序,全面、科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收集事故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涉及突发事件的相关事项,详细掌握突发事件情况,查明突发事件原因,评估突发事件响程度,分清突发事件责任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提出防止突发事件重复发生的意见和建议,写出突发事件调查报告并做好相关工作的移交。
2.2.11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特殊专业或有特殊要求的专家,由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商请有关部门推荐或外聘。
A主要职责是:根据突发事件类别,分析突发事件发生原因,评估、预测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消减突发事件对人员和财产危害的应急救援技术措施和对策,为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及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提供决策依据和技术支持。
2.2.12项目经理应急处置职责:
A建立本项目应急体系,制定、指挥本项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明确责任,具体实施应急救援,落实应急救援的具体措施;
B落实并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情况;
C组织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D事件发生后,执行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指令,及时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防止突发事件的扩大和恶化,努力控制人员伤亡和减少经济损失;
E及时向地方人民政府、地方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件情况;
F配合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划定并控制突发事件现场的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组织人员和设备撤离危险区等;
G按照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做好与工程项目所在地有关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沟通;
H配合地方政府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其它有关主管部门发布和通报有关信息;
I做好突发事件善后工作,配合突发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和处理;
J完成突发事故/事件救援和处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3.预防和预警
3.1环境污染事故源监控
3.2预防工作
3.2.1对项目部在生产过程中产生、贮存、运输、销毁废弃化学品、放射源等事故源进行调查,掌握本企业潜在事故源环境优先污染物的产生、种类及分布情况。针对污染物的特点提出相应的应急措施。
3.2.2建立优先污染物的快速监测方法,购置优先污染物的快速监测设备,建立优先污染物的处置技术。
3.3预警及措施
3.3.1按照突发事故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警进行分级。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3.3.2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3.3.3进入预警状态后,应当采取的措施:
A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B发布预警公告。
C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D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公司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E针对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F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4.信息报告与处理
4.1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
4.1.1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发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后,应立即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
4.2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报告方式与内容
4.2.2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立即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4.2.3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4.2.4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4.2.5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
4.3应急监测
4.3.1项目部环境监测部门第一时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环境应急监测,掌握第一手监测资料,并配合地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应急监测工作。
4.3.2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预测并报告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作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决策的依据。
4.4信息传递
4.4.1接到可能导致重大事故/事件信息后,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及时给予指导协调,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4.4.2信息传递方法及程序:现场目击人立即报现场领导,现场领导立即报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和领导或驻地县、市应急办公室,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用电话以最快速度上报公司相关部门及领导。
4.5安全防护
4.5.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A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环境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4.5.2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A根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B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C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4.6应急终止
4.6.1应急终止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A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B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C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D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E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4.6.2应急终止的程序
A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
B现场救援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C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根据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
4.6.3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A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B组织各专业组对应急计划和实施程序的有效性、应急装备的可行性、应急人员的素质和反应速度等作出评价,并提出对应急预案的修改意见。
C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环境应急队伍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5应急保障
5.1通信保障
明确有关人员与有关单位联系方式,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有关单位的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通过有线电话、移动电话等通信手段,与通信等设施拥有部门建立维护方案,保证平战期间各有关方面的通讯联系畅通。在有线电话和移动电话中断的情况下,采用对讲通信设施,确保应急期间通信畅通。
5.2人力资源保障
项目部要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培训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境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处置措施的预备应急力量;保证在突发事故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
5.3技术保障
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组建专家组,确保在启动预警前、事件发生后相关环境专家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
5.4宣传、培训与演练
5.4.1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增强职工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全员的防范能力。
5.4.2加强环境事故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事故源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
5.4.3定期组织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5.5应急能力评价
为保障环境应急体系始终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并实现持续改进,对各级环境应急机构的设置情况、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与执行情况、队伍的建设和人员培训与考核情况、应急装备和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等,在环境应急能力评价体系中实行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机制。
6后期处置
组织实施环境恢复计划
7附则
7.1名词术语定义
7.1.1环境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7.1.2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故。
7.1.3环境应急: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7.1.4泄漏处理:泄漏处理是指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有毒气体等污染源因事件发生泄漏时的所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泄漏处理要及时、得当,避免重大事件的发生。泄漏处理一般分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处置两部分。
7.1.5应急监测: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7.1.6应急演习:为检验应急计划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单项演习(演练)、综合演习和指挥中心、现场应急组织联合进行的联合演习。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7.3地方沟通与协作
建立与地方环境应急机构的联系,组织参与地方救援活动,开展与相关的交流与合作。
7.4奖励与责任追究
7.4.1奖励
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7.4.2责任追究
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中,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追究相应的责任。
7.5预案实施时间
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第15篇
根据20xx年环保工作管理目标,我公司于10月20日进行了环境应急预案演练,演练按照预定的方案即《20xx年度双强化工环境应急预案演练方案》进行有序、紧张,并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和目的。
通过此次应急演练,为应急人员提供一次实战模拟,使应急人员熟悉必要应急操作,进一步增强了职工的应急自救能力,为真正的事故应急行动提供经验保证。在这次演练中,每个演练者都获得再次学习和提高认识的目的,对于管理人员来说通过演练可以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并可以从中找出改进的措施,把预案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针对此次演练做如下全面总结:
一、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工作亲临布置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这次应急救援演练。此项工作从演练策划、前期准备、组织正式演练的各个阶段公司领导全面部署、安排周密、紧凑,整个工作实施全面控制。
公司演练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及成员,身先士卒对演练工作的全过程进行领导和指挥并参与演练方案的多次讨论和修订工作,而且还积极带头参加演练前的受训,为保证演练的时效性,各工作组长亲临现场根据实情考察,掌握模拟演练情况后对方案进行调整和部署。
总之,这次演练取得成功,完全得力于领导重视和支持及各工作组长的精心安排,从而体现我公司各级领导搞好环境安全的信心和决心;确保把环境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演练目的明确,预案策划周密
我公司从环境安全工作实际情况出发,经过认真研究确定本次演练的主要任务,其主要目的是验证应急预案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发现问题以便及时纠正、改进,使应急人员熟悉应急操作的整个程序,增强应急人员的熟练性和信心,通过演练所有人员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技能,了解所有危险的可能性及防范措施,使大家得到锻炼。一旦发生环境事故,懂得应该做什么,能够做什么,如何去做等。从而提高全公司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确保应急行动高速有效地完成。
三、认真总结不足,持续改进提高
应急演练是在模拟事故的条件下实施的,是更加逼近实际的训练和检验训练效果的手段。也是检查应急准备周密程度的重要方法及评价应急预案准确性的'关键措施。因此综观演练全过程,我们确实发现存在许多不足之处,需要我们引以为戒,不断进行改进和提高。下面将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如下:
1.发生灾害时应急疏散的过程中,应急疏散后应进行观摩,个别人疏散后就走了,参与性不足,观摩人数不足;
2.根据预先制定演练的要求,演练时要事先准备模拟用品并告知演练区域内的人员,在实际演练时水管有脱落,营救人员动作不够迅速,使演练的真实性打了些折扣。
3.应急演练的过程中,联络通信方面的装备硬件不到位,造成各工作小组及指挥部之间联络不够顺畅。
以上主要还是演练的组织实施中存在问题,从而使我们积累了演练的经验,为今后应急预案的实际操作提供了借鉴。
总之,这次应急预案的演练,按照事先周密策划的演练预案顺利完成,达到了此次应急演练的目的。从而证明我们制定的应急预案中,报警及人员应急疏散程序是可行的。通过应急演练,使职工熟悉了必须的应急操作,进一步增强了职工防范意识和应急逃生自救的能力。
我们的应急演练工作虽然结束了,但我们为应急预案开展的演练工作却刚刚起步。为了不断提高全公司职工环境安全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以便在环境事故的应急行动中,达到快速、有序、及时、有效,我们将经常性地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训练工作,以提高全公司职工的应急救援技能和应急反应综合素质,有效降低环境事故危害,减少环境事故损失。
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第16篇
清明期间是森林火灾高发期,是森林防火的紧要期,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尤为重要。20xx年清明将至,森林防灭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期。为强化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根据《高州市20xx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及早动员部署
(一)发布禁火令:传达市政府发布的森林防火禁火令,在禁火时间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召开会议专题部署
1、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布置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各村(居)委会支部书记、机关单位负责人、全体镇干部、各村护林员参加。
2、各村召开专题会议:各村(居)委会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参加。
(三)制定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镇政府制定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各村也要制定应急预案。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一)组织单位加强宣传
1、各机关单位负责宣传发动本单位在职人员积极参与,带头示范,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政策法规,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严防山火。
2、村(居)委会:组织驻村干部、村(居)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包户开展面对面宣传、动员、教育,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
3、学校:学校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上一堂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悬挂一条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活动。
(二)组织社会加强宣传
1、发出“文明祭祀防山火”倡议书。
2、发放宣传单:组织群团组织、志愿者在圩街、道路收费站等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
3、各村在微信群里广发“文明祭祀防山火”倡议书。
4、各村利用村村通广播每天宣传森林防火规定、禁火令、山火避险常识、典型案例等。
(三)设置警示牌。横幅、标语在圩街、村庄、林区道路、进山路口、火灾易发生区域设置警示牌、横幅、标语。
三、严管火源,坚决消除隐患
(一)取缔无证经营点:组织市场监督所、安监办、派出所等部门清理、取缔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销售店(点)。
(二)排查火灾隐患:组织圩镇机关单位、村(居)委会排查森林火灾风险区〔点),建立台帐,落实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
(三)设卡布点检查:各村(居)委会干部、护林员在进山路口设置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禁止易燃易爆物品、火种进山。
(四)现场执法处罚:加大执法力度,组织派出所干警、各村(居)委会干部进山开展巡查行动,依法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厉惩处森林火灾肇事者。
(五)严管野外火源:组织驻村干部、村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护林员或临时聘请人员,划定责任区,网格化管理,深入到山头地块巡查,必要时采取“人盯人”方法,确保火源管控与火情巡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区域、每一个山头、每处林地。
(六)公开曝光典型:组织新闻媒体对各种阻碍执法检查、违反禁火令的行为,以及森林火灾案件等,在电视、广播、报刊开曝光。
(七)加强墓地监管:组织村(居)委会对属地坟墓造册登记,签订扫墓防火安全承诺书。对坟墓集中区域开设防火隔离带或采取其他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引发重大森林火灾。
(八)制定村规民约:村(居)委会与村民商订森林防火村规民约,建立“村民管理、自我约束、互相监督”长效机制。
四、督导检查,确保有效落实
组织督查组深入到一线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项督查,对各村(居)委会、各圩镇机关单位贯彻落实工作部署不得力,森林防灭火工作不作为,弄虚作假、瞒报火情等失职、渎职行为,实施问责;对森林火灾多发,或造成重大损失与影响,或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或扑救山火指挥不当造成人员伤亡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做足准备,高效处置火情
(一)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镇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村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方案。
(二)做好充分准备:做好镇、村级扑火力量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
(三)队伍靠前驻防:半专业扑火队伍靠前驻防,严阵以待,一旦接到山火报告,快速出击,重兵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半专业扑火队可分组驻防到交通便利的重点村,确保能够以最快时间到达火灾现场;村(居)群众扑火队(必须经扑火培训合格)根据当地实际安排,确保能够以最快速度扑灭初发火。
(四)严厉查处火灾案件:接到火情报告,要立即通报森林公安或公安派出所。接警的公安机关立即组织警力赶到现场侦查,从快从严侦破森林火灾案件,坚决打击肇事者,形成震慑效果。
六、强化值守,有序处置
(一)加强值班调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清明节假期,实行“双值班带班”制度,各村(居)委会安排人员在岗值班。
(二)有序处置火情。一旦发生火情,村(居)委在组织处置的同时报告镇(街);镇(街)接到火情报告,立即组织镇(街)扑火队伍前往火场处置,并报告市防火办、市应急管理局。
(三)强化扑火组织指挥。森林火灾发生时,村(居)委会主要领导要立即到火灾现场,并及时报告,视情况积极组织扑救;接到报告,镇(街)领导必须到现场组织扑救。
(四)规范火情报告。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及时、准确、规范报送火情信息,不得迟报、瞒报。4月4日至8日,实行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居)委会每天15时前要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室报告情况。
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第17篇
一、总则
为了有效预防,正确应对和有序处置突发性水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保护生态环境,防止人为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饮水受到污染,保障人畜饮用水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防治环境污染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范围
(一)本预案适用于方里镇范围内饮用水安全的一切严重事故。
(二)要严格遵守本预案的制定,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以保护水资源的有效利用。
三、应急求援指挥系统的组成和职责
(一)成立方里镇饮用水应急求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组长:负责指挥、协调突发性或较大饮用水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率领有关人员赶赴事故发生地,积极协调配合医疗单位和有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调查事故原因,处理善后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由林海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传达领导小组的指令,负责召集协调各应急人员统一行动,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处理进展情况,负责组织对外发布事故信息。
(三)突发污染饮用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设抢险应急机动组、后勤保障组、环境污染现场处置专业组、宣传接待组、卫生防疫组、事故调查组。
1.抢险应急机动组
组长:盛大伟(党委副书记)
成员单位:派出所、各村民兵连。
职责:负责召集派出所、镇应急分队、各村基干民兵组成临时抢险队伍,主要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社会秩序,疏散撤离污染区人员和实施抢救工作。
2.后勤保障组
组长:黄哲峰(党委副书记)
成员单位:党政办、财政所、派出所、交管站。
职责:及时组织车辆,优先运送救助人员,物资生活必须品,保障道路交通畅通,确保应急车辆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必要时采取道路交通管制措施。
3.环境污染现场处置组
组长:李霖(主任科员)
成员单位:综治办、卫生院、党政办、电管所。
职责:负责收集污染饮用水安全事故相关资料。
4.宣传接待组
组长:侯东鹏(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员单位:党政办、宣传办。
职责:负责统一报道饮用水安全事故处理情况。
5.卫生防疫组
组长:孙丽娜(副镇长)
成员单位:中心卫生院、各村卫生室。
职责:负责调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发的中长期环境影响,提出应对措施,拟定调查报告,提出对事故的初步意见。
6.事故调查组
组长:鲍金墩(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员单位:派出所、安监所、水利站
职责;负责调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发的中长期环境影响,提出应对措施,拟定调查报告,提出对事故的初步处理意见。
四、应急处理措施
(一)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处理专业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交通秩序。
(二)控制污染源,根据发生事故的类别,采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污染危害并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三)清理事故现场,消除危害后果,针对事故对人体、空气、水体、土壤、动植物所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处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四)对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员做好安抚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五、应急处理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镇直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饮用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务必强化责任,服从统一指挥,协调动作,责任到人,高效有序实施饮用水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环境安全。
(二)严肃纪律,确保令行禁止,听从指挥,拒绝推诿、推延执行指挥部命令,导致贻误事故处理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第18篇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健全市、区环保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联动机制,建立统一指挥、综合有力、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以及《武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周边地区及跨流域的江河上游可能波及到武汉市行政区划范围造成较大以上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一般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适用于区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武汉市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武汉市放射性污染应急预案》另行制定)。
(四)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隐患的排查及日常监测、监管工作,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及时督促整改和消除污染,有效预防污染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各区环保局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协同应对、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组织开展、落实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整合资源,加强演练。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发展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适时组织市区联合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升全市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科学决策、快速高效、分工明确的环境应急处置体系。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武汉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环境监测工作的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污染防治一处、污染防治二处、环境影响评价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自然生态保护处、政策法规处、局机关党委、财务处、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辐射和危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市环境信息中心、事发地或可能波及辖区区环保局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由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的副组长兼任主任,由市环境监察支队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承担环境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协调各区和社会化专业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组建现场处置组。
(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
(1)批准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2)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根据政府授权,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3)协调各区人民政府及跨市、跨流域的市级环保部门参与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
(4)组建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组;
(5)批准对外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测信息;
2.应急办
(1)承担环境应急管理日常事务工作,经领导小组同意后下达应急工作指令;
(2)组织专家组和相关处室对突发环境事件等级进行评估,提出初步建议,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3)及时传达与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决定和指令,有序开展环境应急管理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协调、调度工作,通报相关信息;
(4)根据现场情况和监测结果,提出预警等级建议;初步判断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提出区域隔离、人员撤离及其他防护建议;协助相关部门进行突发事件的责任认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并监督相关单位完成后续处置工作,及时上报应急处置信息;
(5)组织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并邀请环境应急专家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6)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7)组织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应急处置和评估工作;
(8)组织应急物质储备与调度。
3.现场处置组
根据应急专家组的建议,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成员单位
(1)局办公室负责与市相关部门的联系衔接、综合协调等工作。
(2)污染防治一处:参与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的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水环境损害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
(3)污染防治二处: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环境空气污染损害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
(4)环境影响评价处:参与建设项目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提出处理建议。
(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参与土壤、化学品、重金属、持续性有机物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土壤环境损害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
(6)自然生态保护处:参与发生在湿地、森林、自然保护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负责组织专家组和污染防治一处、环境影响评价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等,拟定生态恢复和重建方案,报领导小组研讨和决策。
(7)政策法规处:负责指导对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命令等工作,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8)局负责行政监察职能部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中环境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
(9)财务处:负责保障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防护装备与仪器设备采购、应急演练等相关工作经费。
(10)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负责编写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情况新闻通稿,协调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11)市环境信息中心:负责监控网络舆情,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局应急办;建立内部环境应急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局网站、微博等平台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
(12)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源排查,负责和组织突发环境事件(放射源、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除外)的调查、取证,组织对事发地周边敏感点、敏感企业进行调查,对市直管的事故责任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13)市环境监测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应急监测工作,确定污染物及污染范围,分析预测污染情况的动态发展,提出污染防控和初步处置建议;及时将环境应急监测信息报应急办;参与事件现场调查、取证和原因分析。
(14)市辐射和危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负责对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提出预警等级建议,初步判定危险废物的种类、危害程度、范围,提出区域隔离、人员撤离及其他防护建议;组织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处置工作;及时向应急办报送信息;配合对危险废物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15)各区环保局:编制本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辖区人民政府和市环保局备案;在发现或知晓本辖区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迅速赶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应急处置和环境监测工作。根据对应职责,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及时将相关信息分别报辖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应急办、并对辖区内管辖的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及时修订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领导小组交付的其他任务。
四、环境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流程
(一)接报
市环保局值班室人员24小时值守并确保值班电话(85808359)、传真电话(85805485)畅通,在接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如实记录接报时间、信息来源、事发时间、地点及现状等信息,立即通知发生地区环保局(自行报告的除外)进行核查。
应急突发事件发生地和所受污染影响地的区环保局在获知或接到市环保局值班室通知后,应立即组织环境应急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并将相关情况及突发环境事件等级初步评估结果回告。
突发环境事件初步评估结果在较大级别以上或发生地区环保局需要提供支援的,市局值班室应立即向应急办值班领导报告。应急办对事件等级做进一步评估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协助区环保局开展应急处置或监测工作。
(二)应急预案的启动
应急办对突发环境事件等级评估结果在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以上的,报请领导小组宣布启动本预案。
预案启动后,应急办立即按照职责分工通知成员单位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或监测工作。
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携带必备的防护用具和仪器设备赶赴事故现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应急处置或监测工作。
(三)现场环境应急处置
环境应急人员赶赴现场后,应核实以下情况:发生事故的企业名称、地址、发生时间、类别、现场人员伤亡情况、环境影响范围及可控程度等,对发生地区环境应急现场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协助,并进一步提出科学、有效的处置建议。
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切断污染源,对洗消废水全部收集,妥善处理,防止污染扩大和造成二次污染。对事故现场需及时处置的危险废物,由市辐危中心联系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收集处置;
根据现场需要,可向应急办建议成立现场指挥部,邀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专家赴现场参入、指导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指派现场处置组,携带救援物质和器材赶到事故现场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四)信息报告
相关区环保局、现场处置组应及时向应急办报告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的最新情况,应急办汇总后报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应急办向相关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同时协助市政府应急办对新闻媒体统一发布信息。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要求如下:
1.对初步认定为一般(IV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在1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在4小时内向湖北省环保厅报告;
2.对初步认定为较大(III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在30分钟内向市委、市政府和省环保厅应急办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对省环保厅要求核报的信息,电话反馈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要求书面反馈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在紧急情况下,在向市政府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可直接向省环保厅(87167390)报告情况。
3.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
4.报告采取初报、续报、处理结果报告三种形式。初报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上报,采用电话报告加书面补充报告的方式,主要内容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能判明的主要污染物和数量、能及时出具监测数据、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应急现场指挥员和联络员的联系方式等情况;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及时上报,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毕后上报,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事故的危害与损失,责任追究、查处等详细情况。
(五)应急终止
满足以下条件时,事发地区环保局商现场应急处置组可向应急办提出终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
1.现场环境应急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事故装置处于安全状态;
2.已采取有效措施,次生、衍生和事故危害基本消除,周边居民生产、生活已基本恢复正常;
3.已制定和实施环境恢复计划,环境质量正处于恢复之中。
领导小组宣布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终止,应急办负责通知相关成员单位。相关成员单位在未接到通知以前,不得擅自停止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环境应急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六)信息发布
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应急办将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交由市环境宣教中心形成新闻通稿并协调新闻媒体对外发布,或通过网站、微博等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未经批准,任何参加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人员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对外传播和发布相关信息。
(七)工作总结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相关成员单位应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报应急办。
五、应急保障
(一)值班制度
建立值班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并保持通讯畅通。值班表报应急办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重新报备。
(二)培训与演练
各成员单位应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应急监测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
(三)经费保障
市环境监察支队、市辐危中心和市环境监测中心应将相关环境应急处置经费纳入预算,及时购置、更新环境应急装备,定期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保证环境应急工作正常运行。
六、预案的发布和修订
本预案经领导小组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应急办结合实际情况,适时组织预案的修订工作。
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第19篇
一、目的
为了确保重大环境污染发生以后,我项目部能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重大环境污染源的治理及善后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控制污染源,及时制止重大环境污染源的继续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对环境的污染,特制定本项目部环境污染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
二、组织
本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长:
成员:
三、职责
1、任务是了解掌握险情,组织现场抢救指挥及对外联络。
2、任务是根据指挥组指令,及时调动抢险员、器材、机械上一线抢险。
3、任务是保护我项目部及行业主管部门(环保部门)等外界的联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并负责生活保障。
四、事故处理救援程序
1、施工现场和基地发生一般的环境(如噪声超标)污染,项目部环境污染应急响应指挥部组织上相关人员及时处理、中止施工,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及采用有效措施,确保能达标时方可继续施工。
2、当施工现场及基地发生为重大的环境污染,项目部应及时组织人员工进行抢险,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切断污染源及时制止污染的后续发生,并及时上报集团项管部。
3、对很严重的环境污染发生(如火灾发生、大量有害有毒的化学品泄漏)后,要首先保护好现场,组织项目部人员进行自救并立即向工程管理部上报事件的初步原因、范围、估计后果。如有人员在该严重的环境污染中受到人身伤害,则应立即向当地医疗卫生部门(120)电话求救。同时通知环保部门进行环境污染的检测。工程管理部指挥部人员赶赴现场,按各自职能组织处理事故。
4、当火灾发生后遵循消防预案有关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最快速度切断火源,断绝火点,控制火势及熄灭火灾。并做好现场的有效隔离措施,及火灾的善后处理工作。及时组织地分类清理、清运,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当发生大量有害有毒的化学品泄漏后,应及时采取隔离措施,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后及时清理外运,或采取隔离措施后及时委托环保部门处理、检测,以求将环境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5、立即组织安全自查自纠、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立即组织对全体施工作业人员的举一反三环境保护安全再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到遵章守纪,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五、各相关通讯地址
1、医疗急救中心:120
2、公安:110
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第20篇
1、煤气泄漏的应急预案在工作中使用煤气,如发生泄漏或发生火灾、爆炸事件,由现场职务最高者负责指挥:
(1)封闭供气阀门,切断电源。
(2)假如发生火灾或爆炸应就近使用使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3)依照火灾处理程序进行:部分某岗位无能力扑火,必须马上利用最近的电话机,打电话到前台或保安部报警。报警的内容包括具体地点、燃烧何物、火势程度、假如有职员受伤需告之、报警人的姓名、部分及所在位置。预订部打印就餐客人明细单。
(4)如火情紧急,应立即打坏最近的报警装置进行报警,迅速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所有的固体材料例如纸、纺织品等可用水进行扑灭,电器装备和易燃液体不能用水灭火,可用干粉灭火器进行扑灭;
(5)假如触及到本身的安全,请尽快离开现场,并封闭身后的门窗;
(6)假如火情没法控制,封闭门窗直至救济职员到来;
(7)在火灾现场打开门窗必须先检查,发烫的门表示火势正在蔓延,记住千万别打开门;
(8)在火灾现场,千万不要乘电梯,要使用楼梯;
(9)在任何情况下,员工都要有保护生命最重要的意识,使现场的惶恐下降到最低程度
(10)当区域烟雾笼罩时,尽可能弯低身子,由于烟雾比火更致命,而在接近地面的地方能找到新鲜的空气。
2、行动
(1)、接到报警呼唤,立即移除走道上的障碍物,将其放到工作间或空房里;确信所有的房门已被封闭;
(2)、假如火灾发生在你所在的楼层,服从紧急小组领导安排展开灭火或撤退;
(3)、始终保持对区域的警觉,一有任何火灾或烟雾的紧急情况,立即报告指挥岗或前台;
(4)、一旦开始执行撤退指令,区域负责人立即到走道上顺时针或逆时针通知就餐客人,要保持急而稳定,保持冷静“现在向您通知紧急情况,酒店出现火情,请您不要忙乱,由我同一指挥。”协助客人从最近的消防逃生通道撤退;
(5)、在协助大部份客人撤退后,按顺时针或逆时针方向开始检查所有房间。用事前预备的粗笔在房门上画“叉”字,在所有房间检查终了后,通知前台或指挥岗;
(6)、假如在检查撤退房间进程中,你发现自己遭到火灾或烟雾的影响,请立即停止并尽快撤离此地,记下没有检查的房号/楼层,并立即通知前台或指挥岗。以便告知消防职员;
(7)、撤到集合点,盘点客人数目,避免遗漏。等待来自你上级的进一步唆使。
(8)、在火灾发生时,所有对讲机都应处于工作状态,以保证信息畅通无阻。
(9)、如发生煤气中毒现象,需将伤员抬至安全透风处等待医务职员救治。
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第21篇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快建立健全我乡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案。
1.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健全政府统一、分级治理、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环境事件预案和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政府社会治理水平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4突发环境事件分类。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环境事件主要分为三类: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包括重点流域环境污染事件、严重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污染事件等。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包括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源、辐射装置、放射性废弃物辐射污染事件。
1.5突发环境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非凡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1.5.1非凡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非凡重大环境事件:
(1)环境事件死亡10人以上,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0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因环境污染造成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6)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存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1.5.2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1)因环境事件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中毒(重伤)10人以上、2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需疏散、转移群众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大面积污染,或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1.5.3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几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1)因环境事件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造成中毒(重伤)1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1.5.4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因环境污染造成乡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1.6适用范围。
xx乡范围内的突发环境事件。
2.应急组织体系
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由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急办、咨询组、应急监测组、应急处理组组成。
2.1应急指挥部
乡委书记曹群担任应急指挥部指挥长,乡长、政协联络组长、副乡长担任副指挥长,负责对xx乡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的统一,统一指挥。成员由政办、企业办、综治办、工业园管委会的工作人员组成。
2.2应急办
2.2.1乡应急办设在企业办,主任由副乡长匡迪之兼任。
2.2.2应急办职责
在乡应急指挥部下,负责协调上级应急监测组和咨询组及时开展应急处理工作;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负责处理一般环境污染事件;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3应急处理组
2.3.1应急处理组由乡企业办工作人员组成。
2.3.2接报后第一时间到现场,维护秩序,开展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勘查工作,及时形成报告上报应急指挥部和上级有关部门;协助上级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预防和预警
3.1信息监控
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的原则,开展对突发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包括对发生在乡外、县外有可能对我乡造成环境影响事件信息的收集与传报。
3.2预防工作
3.2.1组织开展危险重点污染源调查,建立危险重点污染源数据库,实现数据动态治理;开展危险污染源四周环境信息调查。
3.2.2要指导工业园各区各厂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上报乡企业办存档。
3.3预警措施
进入预警状态后,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①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
②立即向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
③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④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等保护措施。
⑤调集人力、物力、财力,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4.应急响应
乡政府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应急响行动,出现问题及时向县政府和县环保局报告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情况;需要应急力量支援时,立即向县政府和县环保局提出请求。
4.1应急处置
①按照《xx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②坚持以人为本,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③控制污染,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扩散和蔓延,最大程度的降低污染危害。
④应急处置工作立足长远,应彻底消除危害,保证污染无继发可能。
4.2安全防护
①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向群众告知采用的安全防护措施。
②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方式,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4.3应急终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①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②污染源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③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④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4.4突发事件信息发布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原因、危害和损失等有关信息,由乡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发布。对影响重大的事件的信息发布,应经县政府批准后,根据需要及时发布。
5.应急保障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需要,乡委、政府充分掌握事件处置措施所需的一切应急力量。(人力、物力、财力)
6.附则
6.1奖励与责任追究。
6.1.1奖励
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①出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②对防止或拯救突发环境事件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③对事件应急预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6.1.2责任追究
在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救援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视情节和危害后果,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起突发环境事件的;
②不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备义务的;
③不按规定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
④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⑤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⑥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⑦其他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
6.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第22篇
一、目的
为科学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消除突发环境事件(以下简称环境事件)的危害和损失,保障公众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规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突发环境污染、生态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重大事故发生后,坚持分级管理、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各类发生或可能引发的环境事件,及时发现、预警、处置,提高防范环境的能力。
三、组织体系应急机构职责
(一)环境事件应急机构及职责
镇人民政府成立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环境应急指挥部)由镇长任指挥长,分管环保领导任副指挥长,镇环建站、党政办、派出所、综治办、财政所、食安办、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大有中心卫生院、大有畜牧站负责人为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环建站,负责全镇环境处理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其职责为:组织实施本预案,研究决定全镇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镇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镇环建站:组织拟定全镇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参与应急事件组织、指挥、协调工作。
镇党政办:负责协调参与环境污染应急事件后勤保障和资料收集工作。
镇综治办:配合派出所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和发生环境污染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协调参与环境污染应急事件经费保障。
镇派出所: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做好放射源、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环境应急处置中的重要目标、危险镇域的安全保卫工作。
镇食安办:参与、协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处置单位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应急处置工作。
镇农业服务中心(含水利、林业):组织协调农业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总负责农业面源污染、水资源污染、林业资源病虫害防治和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农村能源建设等工作。水利站负责拟定重点流域的水资源调度,参与水资源环境污染现场应急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以及饮用水(含地下水)源地的应急监测和处置工作。林业站负责对农业外来物种入侵的监测,发布外来物入侵情况,并组织扑灭。
镇国土所:与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镇中心卫生院:负责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医疗救治工作。
镇畜牧站:负责畜禽养殖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分别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详细操作规范,在本预案启动后,按程序进入应急状态。
四、预警和预防机制
对于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重大事件,各相关部门应及时掌握动态。指挥部办公室设立接警值班室,负责接警、处警工作。进入预警期后,应采取以下措施: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发布预警公告,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数据收集。针对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立即处置污染源,防止危害、污染和事态扩大。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程序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报警信息后,立即对事件进行核实、掌握事件进展情况,根据对事件的初步判断认为需要启动应急响应时,及时向指挥部提出预案建议。需要有关应急处置支援时,及时向上级指挥部提出请示。
(二)响应措施
指挥和协调环境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镇应急指挥部报告,接到预警报告后,按照事件发生、发生特点、分析其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做好应急防范措施。预案启动后,镇应急指挥部负责环境事件应急的指挥工作,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集结应急处置力量。
六、应急分队
各村(居)委相应成立应急分队,如有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按照属地原则,应立即组织应急分队投入事件处置和救援处理工作,应急分队构成如下:
1.大一居委(10人),负责组织人:邓小五。
2.石良村(12人),负责组织人:刘德书。
3.水源村(12人),负责组织人:冯明远。
4.指拇村(10人),负责组织人:王兴华。
5.大保村(11人),负责组织人:张承全。
七、后期处置
应急结束后,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组成善后处理组,负责受伤人员康复、脱险人员安置、死亡人员家属安抚、灾后环境评估、事故调查、取证等工作。
八、宣传、培训
指挥部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检测,应急处置人员培训,提高环境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
九、奖励与责任追究
1.奖励:对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责任追究:在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玩忽职守,不服从上级命令和指挥,临阵脱逃或阻碍应急处置行动,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的个人,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第23篇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城管局应对冰冻雨雪天气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指挥部下设除雪防冻应急办公室,郑志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应急调度、任务分配、上传下达和宣传报送等工作;张迪福同志负责各部门参加除雪人数统计、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等工作等。
二、职责分工
(1)城管执法一、二大队:具体负责老城区、高铁连接线、将军大道、燕子河路、江店农贸市场出口、河西农贸市场、明汇城农超以及城区重点部位道路除冰、除雪护绿等工作,确保城区主要路段交通畅通和绿化安全。
(2)城市公共事业管理局:负责督促华润燃气公司做好燃气储备工作,督促金叶水务公司做好城区供水抢修工作;负责城区公园、道路、景观带等绿化除雪保绿工作;做好雨雪冰冻期间市政设施抢修抢险、除雪除冰工作。
(3)城乡环卫监管中心:负责督促中航环卫公司做好城区主次干道及大别山桥、4号桥等桥梁及其他重点路段的除雪防冻工作;负责做好冰雪期间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工作;负责做好城区垃圾中转站、公厕等环卫设施安全排查工作;参与城区重点路段的除雪保绿工作。
(4)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小区内裸露供水管道及设备的防冻、绿化及公共设施的除雪以及公共部位的保温防滑措施落实,在主要通道上设置防滑设施,设置安全提示标语;参与城区重点路段的除雪保绿工作。
(5)公安城管大队:负责城区部分路段除雪防冻;参与城区重点路段的除雪保绿工作。
(6)动车站:负责做好进站道路、公交站台、站前广场、出租车上下站等处的除雪除冰工作。
(7)督查科:负责全局除雪护绿工作情况督查。
三、人员组织
领导小组下设七个抢险除雪分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务必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一)市政设施及公园除雪分队
队长:周登东
副队长:李瑱
队员:童建华等19人
(二)道路除冰防冻抢险分队
队长:刘兴刚
副队长:徐宗会
队员:石玉林等16人
(三)物业小区抢险分队
队长:李鸿胜
副队长:罗文中
队员:王晓方等20人
(四)新城区抢险分队
队长:叶凡晶
副队长:邓正林
队员:童晓燕等45人
(五)老城区抢险分队
队长:陈斐
副队长:王善坤
队员:耿浩等43人
(六)动车站抢险分队
队长:刘会开
副队长:程乐
队员:毛木森等15人
(七)工地出入口抢险除雪分队
队长:田勇
副队长:丁勇
队员:宋祖茂等8人
四、物资设备
(一)物资设备:铲车10台,自卸车6台,铲雪车9台,雾炮车4辆,撒水机1台、双排货车3辆,撒水车3辆,其他应急车47辆,雪融剂40.5吨(其中30吨融雪剂、10吨工业盐、0.5吨尿素),竹子5000根,备勤人员400人(环卫200、绿化200)。
(二)设备物资组织:
1、竹竿。公共事业管理局准备竹竿4000根。(其中老城区1000根,发放联系人:张军,发放地点:河东加油站后;新城区3000根,发放联系人:凡苏波,发放地点:影剧院;园区1000根,发放联系人:蔡述敏发放地点:管委会
2、融雪剂40.5吨。(存储地点:中航环卫公司,白马峰路原垃圾填埋场,联系人:李强,联系电话)
3、自卸车。联系人:田勇
4、铲雪车、雾炮车、撒水机等。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部门严格按照预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切实履职尽责,确保把应对冰冻雨雪天气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值班值守。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确保手机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一旦出现雪灾,要立即上报。
(三)强化工作纪律。各部门要严格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对工作不力、不服从指挥、擅离职守人员将给予纪律处分。
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第24篇
一、目的
为了确保重大环境污染发生以后,我项目部能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重大环境污染源的治理及善后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控制污染源,及时制止重大环境污染源的继续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对环境的污染,特制定本项目部环境污染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
二、组织
本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职责
1.、任务是了解掌握险情,组织现场抢救指挥及对外联络。
2.任务是根据指挥组指令,及时调动抢险员、器材、机械上一线抢险。
3.任务是保护我项目部及行业主管部门(环保部门)等外界的联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并负责生活保障。
四、事故处理救援程序
1.施工现场和基地发生一般的环境(如噪声超标)污染,项目部环境污染应急响应指挥部组织上相关人员及时处理、中止施工,并制定相应的处理及采用有效措施,确保能达标时方可继续施工。
2.当施工现场及基地发生为重大的环境污染,项目部应及时组织人员工进行抢险。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切断污染源及时制止污染的后续发生,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
3.对很严重的环境污染发生(如火灾发生、大量有害有毒化學品泄漏)后,要首先保护好现场,组织项目部人员进行自救并立即向工程管理部上报事件的初步原因、范围、估计后果。如有人员在该严重的环境污染中受到人身伤害,则应立即向当地医疗卫生部门(120)电话求救。同时通知环保部门进行环境污染的检测。工程管理部指挥部人员赶赴现场,按各自职能组织处理事故。
4.当火灾发生后遵循消防预案有关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最快速度切断火源,断绝火点,控制火势及熄灭火灾。并做好现场的有效隔离措施,及火灾的善后处理工作。及时组织地分类清理、清运,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当发生大量有害有毒化學品泄漏后,应及时采取隔离措施,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后及时清理外运,或采取隔离措施后及时委托环保部门处理、检测,以求将环境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5.立即组织安全自查自纠、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立即组织对全体施工作业人员的举一反三环境保护安全再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到遵章守纪,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五、各相关通讯地址
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第25篇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健全市、区环保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联动机制,建立统一指挥、综合有力、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以及《武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周边地区及跨流域的江河上游可能波及到武汉市行政区划范围造成较大以上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一般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适用于区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武汉市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武汉市放射性污染应急预案》另行制定)。
(四)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隐患的排查及日常监测、监管工作,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及时督促整改和消除污染,有效预防污染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属地管理。各区环保局应当坚持统一、属地管理、协同应对、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组织开展、落实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整合资源,加强演练。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发展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适时组织市区联合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升全市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科学决策、快速高效、分工明确的环境应急处置体系。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武汉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小组(以下简称“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环境监测工作的局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污染防治一处、污染防治二处、环境影响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自然生态保护处、政策法规处、局机关委、财务处、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辐射和危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市环境信息中心、事发地或可能波及辖区区环保局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小组下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由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的副组长兼任主任,由市环境监察支队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承担环境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协调各区和社会化专业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组建现场处置组。
(二)职责分工
1.小组
(1)批准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2)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根据政府授权,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3)协调各区人民政府及跨市、跨流域的市级环保部门参与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
(4)组建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
(5)批准对外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测信息;
2.应急办
(1)承担环境应急管理日常事务工作,经小组同意后下达应急工作指令;
(2)组织组和相关处室对突发环境事件等级进行评估,提出初步建议,为小组决策依据;
(3)及时传达与贯彻落实小组的决策、决定和指令,有序开展环境应急管理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协调、调度工作,通报相关信息;
(4)根据现场情况和监测结果,提出预警等级建议;初步判断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提出区域隔离、人员撤离及其他防护建议;协助相关部门进行突发事件的责任认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并监督相关单位完成后续处置工作,及时上报应急处置信息;
(5)组织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并邀请环境应急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6)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7)组织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应急处置和评估工作;
(8)组织应急物质储备与调度。
3.现场处置组
根据应急组的建议,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成员单位
(1)局办公室负责与市相关部门的联系衔接、综合协调等工作。
(2)污染防治一处:参与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的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水环境损害生态恢复的制定。
(3)污染防治二处: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环境空气污染损害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生态恢复的制定。
(4)环境影响处:参与建设项目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提出处理建议。
(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参与土壤、化学品、重金属、持续性有机物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土壤环境损害生态恢复的制定。
(6)自然生态保护处:参与发生在湿地、森林、自然保护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生态恢复的制定。负责组织组和污染防治一处、环境影响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等,拟定生态恢复和重建,报小组研讨和决策。
(7)政策法规处:负责指导对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命令等工作,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8)局负责行政监察职能部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中环境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
(9)财务处:负责保障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防护装备与仪器设备采购、应急演练等相关工作经费。
(10)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负责编写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情况新闻通稿,协调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11)市环境信息中心:负责监控络舆情,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局应急办;建立内部环境应急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局站、微博等平台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
(12)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源排查,负责和组织突发环境事件(放射源、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除外)的调查、取证,组织对事发地周边敏感点、敏感企业进行调查,对市直管的事故责任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13)市环境监测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应急监测工作,确定污染物及污染范围,分析预测污染情况的动态发展,提出污染防控和初步处置建议;及时将环境应急监测信息报应急办;参与事件现场调查、取证和原因分析。
(14)市辐射和危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负责对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提出预警等级建议,初步判定危险废物的种类、危害程度、范围,提出区域隔离、人员撤离及其他防护建议;组织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处置工作;及时向应急办报送信息;配合对危险废物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15)各区环保局:编制本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辖区人民政府和市环保局备案;在发现或知晓本辖区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迅速赶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应急处置和环境监测工作。根据对应职责,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及时将相关信息分别报辖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应急办、并对辖区内管辖的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及时修订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小组交付的其他任务。
四、环境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流程
(一)接报
市环保局值班室人员24小时值守并确保值班电话、传真电话畅通,在接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如实记录接报时间、信息来源、事发时间、地点及现状等信息,立即通知发生地区环保局(自行报告的除外)进行核查。
应急突发事件发生地和所受污染影响地的区环保局在获知或接到市环保局值班室通知后,应立即组织环境应急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并将相关情况及突发环境事件等级初步评估结果回告。
突发环境事件初步评估结果在较大级别以上或发生地区环保局需要支援的,市局值班室应立即向应急办值班报告。应急办对事件等级做进一步评估并及时向小组报告,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协助区环保局开展应急处置或监测工作。
(二)应急预案的启动
应急办对突发环境事件等级评估结果在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以上的,报请小组宣布启动本预案。
预案启动后,应急办立即按照职责分工通知成员单位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或监测工作。
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携带必备的防护用具和仪器设备赶赴事故现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应急处置或监测工作。
(三)现场环境应急处置
环境应急人员赶赴现场后,应核实以下情况:发生事故的企业名称、地址、发生时间、类别、现场人员伤亡情况、环境影响范围及可控程度等,对发生地区环境应急现场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协助,并进一步提出科学、有效的处置建议。
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切断污染源,对洗消废水全部收集,妥善处理,防止污染扩大和造成二次污染。对事故现场需及时处置的危险废物,由市辐危中心联系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收集处置;
根据现场需要,可向应急办建议成立现场指挥部,邀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赴现场参入、指导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指派现场处置组,携带救援物质和器材赶到事故现场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四)信息报告
相关区环保局、现场处置组应及时向应急办报告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的最新情况,应急办汇总后报小组。经小组批准后,由应急办向相关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同时协助市政府应急办对新闻媒体统一发布信息。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要求如下:
1.对初步认定为一般(IV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在1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在4小时内向湖北省环保厅报告;
2.对初步认定为较大(III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在30分钟内向市委、市政府和省环保厅应急办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对省环保厅要求核报的信息,电话反馈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要求书面反馈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在紧急情况下,在向市政府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可直接向省环保厅报告情况。
3.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
4.报告采取初报、续报、处理结果报告三种形式。初报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上报,采用电话报告加书面补充报告的方式,主要内容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能判明的主要污染物和数量、能及时出具监测数据、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应急现场指挥员和联络员的联系方式等情况。
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及时上报,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毕后上报,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事故的危害与损失,责任追究、查处等详细情况。
(五)应急终止
满足以下条件时,事发地区环保局商现场应急处置组可向应急办提出终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
1.现场环境应急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事故装置处于安全状态;
2.已采取有效措施,次生、衍生和事故危害基本消除,周边居民生产、生活已基本恢复正常;
3.已制定和实施环境恢复计划,环境质量正处于恢复之中。
小组宣布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终止,应急办负责通知相关成员单位。相关成员单位在未接到通知以前,不得擅自停止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环境应急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六)信息发布
经小组批准后,应急办将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交由市环境宣教中心形成新闻通稿并协调新闻媒体对外发布,或通过站、微博等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未经批准,任何参加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人员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对外传播和发布相关信息。
(七)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相关成员单位应及时进行分析、,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报应急办。
五、应急保障
(一)值班制度
建立值班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并保持通讯畅通。值班表报应急办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重新报备。
(二)培训与演练
各成员单位应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应急监测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
(三)经费保障
市环境监察支队、市辐危中心和市环境监测中心应将相关环境应急处置经费纳入预算,及时购置、更新环境应急装备,定期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保证环境应急工作正常运行。
六、预案的发布和修订
本预案经小组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应急办结合实际情况,适时组织预案的修订工作。
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第26篇
第一节总则
一、依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以及河北省相关文件、条例等的精神制定本预案。
二、突发事件是指: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突发灾害性事件及社会治安事件包括地震、洪水、重大交通事故、飞行事故、重大社会治安事件等。
三、当发生上述所列突发事件时,医务科、总值班必须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甄别,由主管医疗副院长以及医务科根据事件的性质,涉及的人员数量,所需调用医疗救治和防护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情况向总指挥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由总指挥宣布本预案的启动。
四、科室、部门应参照本预案制定本科室、部门的相应措施,并有培训、检查落实情况的记录。
五、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坚持病案书写及管理制度;坚持三级查房制度:坚持会诊制度等保障医疗安全的各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
第二节人员准备
一、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急诊科人员全天候准备人员,建立有效的通讯网络,随时准备应付突发事件。
二、夜间各科值班人员随时准各听从院总值班调遣。
三、医院根据突发事件的临床特点随时组成具有明显专业特点的专案组,安排专业人员承担主检医师工作,指导临床工作。
四、科教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院临床、医技科室应急措施的人员培训。
五、全院各部门主任,负责将《应急预案》灌输至本部门内的每一位职工(包括临时工),并定期进行演练。
六、指挥中心及医务科接到需派出医疗队任务时,白夭由科室主任根据要求迅速做出人员安排,报医务科组队;夜间由院总值班根据专业需求从值班医生中选派,并通知当事科室主任进行人员补充。
七、总务科全面负责外出医疗队的生活支援、医务科全面负责外出医疗队的业务支持。
第三节报告制度
一、任何部门及个人对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据实报告医务科或院总值班,不得隐瞒、缓报、谎报告内容包括:
1、病、伤人员数量。
2、病伤情况。
3、参与救治科室。
二、医务科或院总值班根据职责迅速向主管院长汇报。
1、突发事件的性质。
2、病、伤人员数量及病、伤状况。
3、参与救治科室。
4、需要调用的人员、药品及设备。
三、主管院长亲自或委托医务科按照程序向上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医务科定期向全院通报疫情。
五、医院指派医务科专人负责突发事件或疫情,上报保卫科负责向公安部门提供所需信息;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向外界散布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
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需立即报告医务科或院总值班:
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现甲类传染病(霍乱、鼠疫)和乙类传染病中SARS、AIDS、炭疽的患者、病源携带者以及疑似病人。
3、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
4、发生或可能发现原因不明的群体性疾病(发生人数)。
5、发生剧毒物品、放射源物品丢失。
6、接诊重大意外事故、知名人士、外籍及境外人员、保健对象、大型活动的特殊情况、飞行事故、重大社会治安事件群体患者。
第四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主要责任科室:
医务科、护理部、门诊、急诊、临床科室、放射科、检验科。
二、各责任科室定期组织全体人员进行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及演练;并储备一定数量的所需防护用品。
三、传染病预警机制
1、全院及各部门,为了落实“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必须建立相应的预警机制
2、预警分级
①三级预警:外地出现疫情,本市无新病例或疑似病例在保证正常医疗秩序的前提下,由医务科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采购中心及总务科提供必要的物资储备。
②二级预警:本市出现疫情,本院接诊疑似或确诊病例,未开放隔离区时,做好全面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加强消毒隔离制度的监督指导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保证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
③一级预警:全面启动本预案,开放隔离区,整合医疗资源,停止探视。
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各责任科室人员必须时刻坚守岗位,并准备后备梯队人员,服从院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
五、强调各科协同,局部利益必须服从整体利益。
六、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常规。保证病历资料的科学性及完整性。
七、设置警戒线,所有参加救治的人员均有义务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治区域,并防止患者及可疑人员离开。
八、SARS及肠道传染病的应急预案另附。
九、救治科室保留病人呕吐物、排泄物及血液标本。
十、未经批准,病人排泄物不得随意处置。
十一、在市、区CDC人员到来之前,医务科人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划定对象,实施监控措施。
十二、各科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收治需住院患者。
十三、未经批准,任何科室不得私自转出病人。
第五节突发灾害性事件及社会治安事件应急预案
一、主要责任科室
二、各责任科室定期组织全体人员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及演练;并储备一定数量的所需防护用品。
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各责任科室人员必须时刻坚守岗位,并准备后备梯队人员服从院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
四、强调各科协同,局部利益必须服从整体利益。
五、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常规,保证病历资料的完整性及严肃性。
六、设置警戒线,所有参加救治的人员均有义务组织无关人员进人救治区域,并防止患者及可疑人员离开。
七、按照统一要求,主治科室负责在患者左胸前分别挂上相应色带(死亡为黑色;轻、中、重伤为红、黄、蓝色色带)。
八、对于需手术治序的患者,尽可能安排在大手术室进行,并根据需要开放门诊科室手术室。
九、和市血液中心保持密切联系,保证血液供应。积极使用自体血回输技术,减少血液需求。
十、各科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收治需住院的患者。
十一、未经批准,任何科室不得私自转出病人。
第六节保障工作
一、人力资源保障
1、派出人员的统计及分类管理。
2、调配院内人力资源。
3、兑现奖惩。
二、信息保障
1、档案室负责收集相关疾病的最新态势,了解最新的诊断标准、诊序方法。
2、计算机中心维护信息系统,做到信息准确,运行正常。
3、档案室随时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填写表格,进行上报。
三、设备保障
1、总务科保证重点部门设备完好,随时可用。
2、随抢救进程及时提供所需设备。
3、随时进行抢救设备的现场维修。
四、后勤保障
1、总务科保障抢救所需的战略物资及必要的日用品的供给。
2、保证电力、热力、通风、水源的供应。
3、保证通信畅通,并具有随时增加通信的能力。
4、保证运输车辆的完好,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调用急救车。
5、保证临时设施的建设。
6、总务科保证参与抢救人员的膳食供应。
7、总务科保证医务人员临床使用衣物的及时洗涤及更新。
五、安全保障
1、遇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划定隔离区时,保卫科及时提供人员,并设立专人进行保安,阻止无关人员进人隔离区,患者及可疑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救治区域。
2、遇有突发灾害事件及社会治安事件时,保卫部门必须及时对电力、热力及通讯部门采取保护措施。
3、与公安部门保持联系,实施对嫌疑人的监控。
六、生活保障
1、院办、党办负责做好医务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对医务人员家属的解释与安抚工作,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总务科保证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的食宿及身体健康。
2、总务科保证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食宿及身体健康。
第七节突发事件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及流程
一、突发事件医疗救助实施细则
突发事件为:
1、化学物品中毒;
2、批量消化系统中毒(食物);
3、批量呼吸系统传染病;
4、批量消化系统传染病。
5、批量外伤(车祸、公共场所挤压伤、爆炸等;
突发事件地点:
1、本市本区;
2、本市外区;
3、外地;
4、本院。
突发事件的抢救分类:
1、院前抢救;
2、院内抢救。
突发事件的通讯系统手段:
1、电话2、手机3、网络4、人工。
突发事件的交通工具:
1、救护车(120);
2、本院车辆;
3、出租车;
4、社会车辆。
突发事故的信息传递系统:
1、总值班;
2、医务科;
3、急诊科;
4、主管副院长;
5、院长;
6、各级卫生局/CDc;
7、其它医院:
8、政府相关部门;
突发事件的指挥系统:
1、院长;
2、主管副院长;
3、医务科、护理部;
4、各科主任;
5、各级医师;
6、医疗、护理、行政职能部门;
7、上级指挥部。
突发事件的物资准备:
1、药品;
2、物资器械(气管插管、气管切开包、担架、各类夹板、颈托、绷带、手电筒、蜡烛简易呼吸器。
3、救护车;
4、棉上衣、口罩、帽子、手套、对讲机;
5、食品、水。
上述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有关人员必须清楚。
突发事件的外派医疗队:
1、领队:院长/副院长/医务科/科主任。
2、人员依突发事件派出专业人员并定人数,一般医生5人、护士3人。
3、人员依上级需要而定出哪一级专业人员承担。
4、按专业不同分别确定派出人员名单。
5、院内接到通知后应在不超过30分钟内,人员、物资、药品、救护车均必须到达指定部位集合共同出发。
6、随时与医院指挥部联系通报情况。
7、服从现场指挥部和上级指挥部的安排。
8、做好自身必要的安全、防护、避免医疗队人员伤亡;
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第27篇
一、指导思想
规范和强化本区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处置工作,建立操作性强、统一指挥、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双高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整洁。
二、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重大事件分析
根据静安区固体废弃物近期处置及未来发展规划,以及历年影响威胁上海的主要自然灾害情况,静安区今后可能发生的环境卫生重大事件主要表现在:
(一)自然灾害
影响本区环境卫生作业正常运作的自然灾害主要有台风、暴雨、风暴潮、高温及地震灾害等,造成生活垃圾、粪便等废弃物清除运输处置受阻,道路保洁无法正常进行,灯光广告、店招、店牌等户外设施安全受到影响。
(二)事故灾难
1、因作业操作失误,引起本区垃圾中转站设施、江桥焚烧厂设备损坏,造成垃圾物流梗阻;
2、水运船舶事故,虎林路码头不能正常中转,造成垃圾物流梗阻;
3、水运船舶事故,长宁凯旋路粪便码头不能正常运作,造成粪便物流梗阻。
(三)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
突发性的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需对疫情控制区域生活垃圾、粪便及动物尸体等废弃物组织单独收运处置。
(四)社会安全事件
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的事件等,并对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造成影响,需要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配合处置的社会安全事件,包括:
1、江桥焚烧厂、虎林路码头、长宁凯旋路粪便码头及本区生活垃圾中转站等设施遭人为破坏,造成垃圾、粪便物流梗阻;
2、国际国内重大事件,可能影响本区城市保洁的正常进行,在局部区域引起垃圾的大量产生等。
3、作业队伍群访、罢工等,可能造成城区不能及时保洁,影响城市环境卫生面貌;造成生活废弃物大量堆积,生活垃圾、粪便物流梗阻
(五)其他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事件
1、特大型公共活动。指聚集人数超过5万,需要对活动区域进行突击保洁和垃圾应急收运的。
2、因道路泥浆、渣土污染,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并造成交通梗阻,需要对道路泥浆、渣土进行快速清除的。
3、因大面积油污及其它易滑物质污染道路,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并造成交通梗阻的,需对道路进行快速保洁的'。
三、突发公共事件分级
按照《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预案(试行)》规定,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分为四级:即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事件。
(一)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较小范围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轻度危害与威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需要调度有关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联动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一定范围内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与威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一定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需要调度有关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联动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较大范围内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重大危害与威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需要调度有关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四)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大范围内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与威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特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需要由市应急指挥中心统一组织、指挥调度全市相关公共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静安区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指挥中心
1、应急指挥中心人员组成。静安区市容市政委主任(环卫局局长)为总指挥;市容市政委分管环卫业务副主任、静安区城市管理大队大队长、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总经理为常务副总指挥;市容市政委分管灯光广告副主任、分管安全保卫副主任,城管大队分管副大队长、总公司分管业务副总经理为副总指挥;静安区城市网格化管理指挥平台(待组建单位)、监管平台(待组建单位)负责人,市容市政委办公室主任、环卫管理科科长、灯光广告办主任、安全保卫科科长、市容办公室主任、建设发展科科长、爱卫办主任、法制科科长、宣传科科长,城管大队勤务科科长、总公司经营业务部负责人为成员。
2、应急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执行区政府和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具体负责本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工作;负责全区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事故预防,以及应急处置中的综合协调和组织管理工作;建立环境卫生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报区政府及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指挥部,承担本预案修订工作。
3、应急指挥中心的设置。应急指挥中心与本区城市网格化管理指挥平台同步建设,在硬件配置上,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兼顾平时网格化管理与应急指挥工作的需要,确保各类硬件及设施配置到位,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在应急情况下,网格化管理指挥平台自动转换成应急指挥中心。
(二)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四个办公室
1、环卫业务应急处置办公室。分管环卫业务的副主任为指挥长,总公司分管业务的副总经理为副指挥长。下列人员为环卫业务应急处置办公室成员:环卫管理科科长、市容办公室主任、渣土管理所所长、各街道市容管理所长、总公司经营业务部副部长、总公司下属分公司负责人。环卫业务应急处置办公室设置在环卫管理科,由环卫管理科负责具体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在城区生活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受阻,道路清扫保洁不能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在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负责特殊废弃物的单独收集、运输、处置工作。
2、灯光广告应急处置办公室。分管灯光广告的副主任为指挥长。下列人员为灯光广告应急处置办公室成员:灯光广告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安全保卫科科长、景观管理所所长,总公司下属锝龙公司总经理。灯光广告应急处置办公室设置在灯光广告办,由灯光广告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负责是:在应急情况下负责灯光广告的处置协调工作,消除灯光广告设施对社会公众的危害。
3、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办公室。分管安全保卫的副主任为指挥长,总公司分管安全保卫的副总经理为副指挥长。下列人员为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办公室成员:安全保卫科科长、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总公司下属各分公司分管安全的负责人。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办公室设置在安全保卫科,由安全保卫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作业队伍发生群访、罢工,垃圾中转站人为破坏,中转站进出通道人为封堵等安全事故的应急协调工作。
4、城管执法应急办公室。分管副大队长为指挥长,勤务科负责人为副指挥长,各分队行政负责人为成员。城管执法应急办公室设置在城管大队勤务科,由勤务科负责具体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城管应急队伍的组建,负责应急情况下城管执法力量的调度。
五、应急队伍组建
(一)道路保洁应急队伍。由总公司下属金缔公司负责组建,组成人员35人,其中驾驶员不少于4人,主要由总公司及总公司下属分公司二、三线人员组成。同时,配置机动清扫车1辆,机动冲洗车2辆,垃圾收集车1辆,客货两用车1辆,手推车、扫帚、铲刀、刷子、塑料桶、抹布、洗涤剂若干。
(二)生活垃圾收运应急队伍。由总公司下属天拓公司负责组建,配备驾驶员5人,跟车工10人。同时配备2.75吨后压车4辆,2吨平板自卸车1辆,铁锹、扫帚若干。
(三)粪便收运应急队伍。由总公司下属锐民公司负责组建,配备驾驶员2人,跟车工2人,2.75吨粪车2辆,并随车配备小塑料桶、扫帚等用品。
(四)特种垃圾收运应急队伍。由总公司下属天拓公司负责组建,配置驾驶员1人、跟车工1人,配置密闭性能良好的垃圾收集车1辆,并配置防护服、口罩、橡胶手套、消毒药剂等用品。
(五)渣土运输应急队伍。由渣土管理所负责组建,主要是对长期在本区从事渣土作业的单位及车辆进行登记,一旦发生需要紧急调用工程渣土车辆时,保证在4小时内组织一支100吨以上运力的渣土运输应急队伍。同时,由总公司下属晨光公司配备铲车1辆,铲车驾驶员1人。
(六)市容环境巡查应急队伍。由市容办负责组建,配备人员30人,应急人员年?应以20至40岁以下的男性为主。同时配备对讲机、雨衣雨具、手电筒等抗台防汛所需物品。
(七)灯光广告应急队伍。由总公司下属锝龙公司负责组建,组成人员不少于20人。应急人员中必须有具备高空作业的2人,强弱电操作资格2人,电焊工2人;配置巡查车1辆、切割机1台、电焊机1台、对讲机2只;同时,配置封锁路面所需标线与架子及吊绳(200米)、雨衣雨具、手提式电灯等抗台防汛中所需物品。
(八)各街道市容所垃圾箱房保洁员和市容协管员作为局本委应急后备队伍,必要时听从局本部统一调度。
(九)城管大队作为总预备队,并成立40人左右的应急队伍,必要时由区政府和市容环卫及城管执法应急指挥中心统一调度。
以上车辆均配置GPS定位系统。同时,为了确保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建设发展科必须做好相关应急物质的采购和储备工作。其中,工业用盐若干,简易流动(能拆卸)厕所5座,手提式夜间照明设备若干,并对易耗物品进行及时更新。
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第28篇
一、需求分析
1.可实时了解加油站的工作情况、交易情况;
2.可实时监控顾客是否有违反加油站的规定,如吸烟、向汽车的汽化器及塑料桶内加注汽油、没有熄火加油、携带危险品入站等;
3.系统需具备报警接口,加油站报警时可以实时传递报警信号到总监控中心,并可以设置多种报警联动机制,实现视频监控与报警的结合。
二、系统设置
1.进出口
加油站进出口采用枪式网络摄像机,其具备分辨率高、低照度、宽动态等特点,能够满足进出口防范需求。配合白光照明灯,不但在晚间能拍清车辆牌照和进出人员的面部特征,而且还可当路灯使用。
2.加油工作区
加油工作区是外来人员及加油车辆的主要活动场所,有必要对每个加油点进行布控。采用智能球型网络摄像机对其进行大面积覆盖,其可垂直60度、水平355度调控,实现全方位、无死角、高清的对加油区的细节进行监控。
3.便利店、收银台
在交易的地方,需清晰记录交易人员特征及交易情况的需求。因便利店、收银台均为室内,所以采用半球网络摄像机。其外形美观,分辨率高,满足监控点需求。
4.油库区
油库区为加油站防范的重点,一旦发生事故其后果不堪设想。采用自动跟踪智能高速球摄像机,通过智能分析技术,清晰完整的对进入油库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跟踪捕获。球机应具备自动跟踪、低照度、宽动态、运转快等特点。
三、监控中心
监控中心是前端摄像机的信息汇聚中心,系统采用DVR硬盘录像机作为汇聚核心设备。通过DVR硬盘录像机对前端视频进行编码存储及网络上传。同时接入前端报警信号,实现报警联动及报警上传等功能。监控中心不但可设置在加油站,还可设在省级销售管理公司。
四、系统平台
本系统平台是一套定位于监控专网环境下的网络视频监控系统。整个软件平台按分布式系统方式设计,各组件各司其职、相对独立,又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由中心服务模块、存储服务模块、流媒体服务模块、电视墙服务模块、报警服务模块、客户端模块组成。在计算机上安装客户端软件,根据权限划分,使用IE浏览器录服务器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前端设备远程控制设置、图像浏览录像和回放。
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第29篇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指导全镇村组供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供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全镇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加强和规范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确保金堡镇各村组农村供水安全,结合本镇各村组的供水实际,制定预案。
(二)工作原则。全镇各村组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人为本、统一指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其它危害。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一般事故由镇长统一领导和部署,重大、特大事故必须逐级上报,服从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三)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范围内各村组因发生突发性供水事件造成的大范围或长时间不能正常供水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成立金堡镇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镇各村组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镇长任指挥长,分管副镇长任副指挥长,镇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国土所、财政所、社会事务办、学校、供电所、派出所及各村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单位的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二)办事机构。金堡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周嵩任办公室主任,蒋宪芬、扬郴两位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职责分工
1.金堡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各级政府有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2)时了解掌握各村组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3)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派出所、水利站、卫生院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金堡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起草全镇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全镇农村供水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领导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派出所、水利站、卫生院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协助上级单位专家组的有关工作;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上级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应急相应期间新闻发布工作。
三、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数,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分为三级:I级(重大)Ⅱ级(较大)III级(一般)。
(一)1级(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的(含48小时)或严重缺水(指人均日饮用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1000人以上(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集体中毒事件发生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1000人以上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二)Ⅱ级(较大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不含1000人),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10人以上10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三)Ⅲ级(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300人以下,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3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四、供水突发事件分类
村镇供水突发事件主要分为六类:
(一)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种原因突然断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积停水:
(二)因持续干旱导致水源水量减少或枯竭,以致发生“水荒”的供水问题:
(三)由于其它原因,造成村镇大范围或全部停水:
(四)饮用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
(五)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正常使用:
(六)传染病疫情及安全渡讯
五、应急预案体系
金堡镇农村供水应急预案体系分为两级级:
(一)镇级应急预案:镇人民政府负责编制完成本辖区内供水应急预案,报县水务局备案;
(二)村级应急预案:村民委员会负责编制完成本辖区内供水应急预案,报镇政府备案。
六、预防和预警
(一)监控机构
金堡镇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农村供水安全事故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设立并公开供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多渠道获取全镇区域内相关供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及上级应急领导机关报告。
(二)监测信息
1.旱情信息(党政办)
2.供水工程信息(镇水利站)
供水单位、群众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认为破坏时,有责任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向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七、应急响应
(一)总体要求
出现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单位应在1小时内向上一级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理:各村在获取信息后,应在1小时内向上一级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
对应全镇各村组供水安全突发事件预防预警等级,应急相应划会为两级。镇级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镇重大供水时间的指挥调度:及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村级供水应急指挥机构在镇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集预案随之自行启动。
(二)I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重大供水安全事件(Ⅰ级)时,启动1级应急相应预案。
1.镇供水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级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同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供水应急领导机构派出工作组,协助配合县级工作组共同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3.镇级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Ⅱ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较大供水安全事件(Ⅱ级)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
1.镇供水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级应急指挥机构,并应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请查、核实,并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镇级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后由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县领导小组备案
(四)Ⅲ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Ⅲ级)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
1.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应急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级应急指挥机构,并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协助当地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应急事件发生后,供水单位应立即向镇应急领导机构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县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由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应急处理
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在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2.事故发生地应急机构要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出现应急事件后,应急机构应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八、应急处置
对于镇、农村供水主管网突然性发生断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应急领导机构迅速组织相关人力、物力连续抢修,停水时间不得超过3天。
因持续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长时间无法供水。
1.启用备用水源:
2.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储水准备;
3.关停部分取水设施,分时段取水,方便用户储水。
4.维修好水井,方便群众就地取水。
5.启用运水车,实行限时、限量、定点供水,确保学校、医院等重点单位用水。
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第30篇
为了能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周边环境空气造成污染与不利影响,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社会生活秩序。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保护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暂行办法》以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站实际情况,现制定《山丹县长城液化气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一、企业基本情况:
1、危险泄露物质名称:液化石油气
2、职工人数:5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操作人员2人,专职安全员1人)
3、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
4、最大储存量:90立方
5、危险源目标:
1号目标:液化气储罐
2号目标:90m输气管线
3号目标:罐区7.5KW螺杆泵一台
4号目标:机泵房5.5KW叶片泵2台
5号目标:槽车卸车口一套
6号目标:汽车加气机1台
二、预防事故的措施
本站在建筑设计、设备设计、安装、工艺流程、消防、环境设计、安全设计等全部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外,还采取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所有人员均持证上岗,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定期进行泄露排查,24小时动态监控和预防,坚决不让泄露发生。
三、应急救援的组成和职责
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小组的组成:
组长:刘青
组员:刘成生、刘子阳、张泽辉、武爱军
2、工作职责:
组长具体安排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组织救援人员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泄露事故制止,将损失降到最低,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环境污染造成的程度,及时对原内容进行调整、修补、补充和完善;
监督检查实施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演练和学习泄露后对环境的污染程度,会同相关部门制定防止泄露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应急措施并监督实施。
四、救援方案:(任意目标发生泄露)
1、发现人第一时间报告组长,组长立即启动预案进行抢险部署,命令刘成生负责对泄露出进行抢修堵漏,刘子阳做刘成生的安全监察人,如果刘成生在抢险过程中再次出现危险时,刘子阳立即进行抢救或根据事发情况上报组长;
2、命令张泽辉立即设置警戒线,阻止人员靠近,武爱军配合张泽辉疏散人群,张泽辉立即撤出做好消防灭火或水雾稀释准备工作;
3、组长分配好救援工作后及时拨打应急救援行政单位电话报告事故情况;
4、组长刘青根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及时组织提供抢险所需的防毒装备、救援工具、应急物资及交通工具和工程器械等。
5、武爱军保持警戒的同时,引导消防、救护、应急救援的车辆及人员驶入(进入)救援现场,协同救援大队开展救援工作。
五、处置程序(任意目标发生泄露)
开展救援工作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救援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防毒面具和防护手套等应贯彻“先重点后一般、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
①各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安全责任感和警惕性,要从有效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各负其责,抓好落实。
②加强值班制度,快速反馈信息。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发现事故和隐患后,要立即报告和报警,并做好记录。按照领导指示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事故救援。
③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抢险指挥人员应沉着冷静,采取科学的救援方法,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事故蔓延扩散。
④加强纪律性,各岗位人员耀不折不扣的完成指挥部下达的任务,服从指挥,统一领导。
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第31篇
第一节 施工现场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焊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3.用电气设备和易燃、容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用易燃材料。城区内的工地一般不准支搭木板房。必须支搭时,须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5.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易燃、容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堆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释易燃、容易爆液体。
6.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在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定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8.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不得用电热器具。
9.氧气瓶,乙炔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内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0.施工工程始末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进行电焊、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1.现场应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容易爆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如果条件所限,防火间距达不到标准时,就采取相应防火措施,适当减少防火距离,这种做法要征求当地消防部门的意见。另外,还要在防火间距中不准堆放易燃物。各类建筑设施、材料防火间距如表:
各类建筑设施、材料的防火间距表(m)
建筑物临建设施非易燃库、站易燃库站固 定明火处木料堆废 料易燃杂料
建筑物~ 20 15 20 15 20 30
临建设施 20 5 6 20 15 15 30
非易燃库、站 15 6 6 15 15 10 20
易燃库站 20 20 15 20 25 20 30
固定明火处 25 15 15 25 ~ 25 30
木料堆 20 15 10 20 25 ~ 30
废料、容易燃杂料 30 30 20 30 30 30 ~
12.现场应有车辆循环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3.5米。禁止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
13.现场应设消防水管网,配备消防栓。进水干管直径不小于100㎜。较大工程要分区设置消防栓;高度超过24米的工程,应设置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65㎜,并随楼层的升高每隔一层设一处消防栓口,配备水带。消防供水应保证水枪的充实水柱射到最高最远点。施工现场消防栓处日夜要设明显标志,配备足够水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设在安全位置,消防泵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并设专人值班。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14.现场防火材料堆放的防火要求有3点:
(1)木料堆放不宜过多,垛之间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
(2)现场生石灰应单独存放,不准与易燃、可燃材料放在一起,并注意防水。
(3)易燃、容易爆物品的仓库应设在地势低处,电石库应设在地势较高的干燥处。
15.现场中用易燃材料搭设工棚在用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工棚设置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器材,设蓄水池或蓄水桶。
(2)每幢工棚的防火间距,城区不小于5米,农村不小于7米。工棚不得过于集中。每一组工棚不准超过12幢。组与组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0米。
(3)不准在高压线下搭设工棚。在高压线下一侧搭设工棚时,距高压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6米,工棚距铁路和易燃物库房距离不浊于30米;距危险性较大的用火生产区不小于30米。锅炉房、厨房用明火的设施应设在工棚区的长年下风向。
(4)工棚的高度一般不低于2.5米,棚内应留有通道,合理设门窗,门窗均应向外开。
(5)工棚内的灯具、电线都应采用妥善的绝缘保护,灯具与易燃物一般应保持30㎝间距,用大灯泡时要加大距离,工棚内不准用碘钨灯照明。
16.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防火要点如下:
(1)在基础施工时,注意工地上风方向是否有烟囱落下火种的可能,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2)在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加强看火人员。特别高层施工时,电焊火花一落数层,如果场内易燃物多,应多设看火员。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电火花落点要及时清理,消灭火种。电焊线接头要锁紧,焊线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或建筑物接触时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照明和动力用胶皮线应按规定架设。
(3)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及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打火。在吊顶内安装管道时,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以前完成焊接作业,禁止在吊顶内焊割作业。如果因为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易燃棚顶内从事电气焊时,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在用易燃油漆时,要注意通风,严禁明火,以防易燃气体燃烧爆炸。还应注意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二.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注意及急救要领
现场出现火灾或火险时,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扑灭。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隔离法压灭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千万不要向电气设备上泼水,这样容易造成触电、断路爆炸等迸发事故。如果化学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据起火物性质选择灭火方法,同时注意救火人员的安全,防止中毒。
现场出现火险时,工长要判断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在消防队到达现场以后,工长要及时、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容易燃、容易爆物的情况。火灾区内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灭火。
灭火以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保护火灾现场又是查找火灾原因的重要措施。
第二节 消防安全技术
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一.机电设备
1.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2.工作台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且确认完好方准用。
3.电气设备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独立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4.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修理。
5.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的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20KV 30~110KV 154KV220KV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 1.5 2 4 5 6
6.行灯电压不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7.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曝晒、碰撞;氧气瓶及配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不得躺卧用,且必须有防回火的安全装置。
二.油漆工
1.各类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2.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它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应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的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4.在室内或在容器内喷漆,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的火种。
5.用喷灯,加油不得过多,打气不得过足,用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
6.在调油漆或对释稀料时,室内应通风,在室内和地下室油漆时,通风应良好,任何人不得在操作时吸烟,防止气体燃烧伤人。
7.用不完的料桶应盖好放回原处,不准到处乱放。
8.清理随用的小油漆桶时,应办理用火手续,按申请地点用火烧,并设专人看火,配备消防器材,防止发生火灾。
三.焊接工程
(一)电焊工
1.电焊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
2.电焊机要设独立的的开关,开关应设在防雨的箱内,拉闸时应侧身操作。
3.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4.焊接预热工件时,应采用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焊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5.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对其进行覆盖或隔离。
6.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内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验许可后,方可施焊。
(二)气焊工
1.气焊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用危险品的有关规定,
(1)报送气瓶和乙炔气瓶距火源不得小于是10米。
(2)乙炔气瓶要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严禁放在高压线下。应立放固定用,严禁卧放。
(3)施工现场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4)装置要经常检查和维护,防止漏气。同时严禁气路沾油。
(5)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得放在日光下直晒或高温处,温度不得超过35°C。
(6)用乙炔气瓶必须配备专用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2.气焊工必须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点
(1)氧气瓶、乙炔气瓶装减压器前,对瓶口污物要清除,以免污物进入减压器内。
(2)瓶阀开启要缓慢平稳,以防气体损坏减压器。
(3)在点火或工作过程中发生回火时,要立即关闭氧气阀门,(混合气阀门,)最后关闭乙炔气阀门。
3.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施焊场地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应清除或覆盖、隔离。
(2)氧气瓶及配件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3)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地面或工件上。带有乙炔气和氧气的焊枪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4)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或登高。
(5)严禁在带压的金属容器或管道上焊、割。
(6)在贮存过易燃、容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洗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7)工作完毕,应将氧气阀、乙炔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工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可离开。
四.防水作业
1、患皮肤病、眼结膜病及对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沥青作业每班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2、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3、溶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串通后,方准烘烤,烘烤中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和油直接接触。
4、熬制沥青的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建筑物25米;锅与烟囱的距离应大于80厘米,锅与锅之间的距离大于2米;火口与锅边应有70厘米的隔离设施。临时堆放沥青、燃料的地方,离锅不小于5米。
5、煎油前应先清除锅内的杂质和清水。
6、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要随时测量控制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锅容量的3/4,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7、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刻用锅盖盖紧,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并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干沙,湿麻袋灭火。
8、配制冷底的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停搅拌,不得超过锅容量的1/2;温度不得超过80℃,并严禁烟火。
9、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锡焊,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2/3。肩或手推未行走的道路要平坦,绳具要牢固。吊运时桶的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10、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m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
11、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通水换气。
五、楼层钢筋电焊焊接。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与楼面钢筋用板支承绝缘。
2、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边接牢固,更换焊条必须带电焊手套,焊把线、地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用钢筋代替地线。
3、操作前必须申请明火用火证,按规定清理好现场,按规定清理好现场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备足灭火设备,设人看火,否则禁止作业。
六、明火作业
1、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时间内有效。
2、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用严密的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3、用明火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1) 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用明火。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
2) 用材料烧火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准用易燃油料点火。用火完毕要认真熄火。
3) 现场应设吸烟室,场内严禁吸烟。
4) 现场从事电焊、气焊的工作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的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要办理用火手续,并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应随身应有灭火器,在焊接过程中不准擅自离开岗位。
七、季节施工
1、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等现象,应及时加固修理,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2、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容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现场道路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潮措施。
4、油漆桶、稀料桶不准靠近火炉或用火烤。
第三节 工地各设施消防的基本要求和规定
一.一般规定
1、重点工程和高层建筑应编制防火措施并履行报批手续,一般工程应有防火技术方案。
2、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和用品,建立消防组织。
3、明确划定用火和禁火区域。
4、动火作业需履行审批制度,动火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有专人监护。
5、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清除火灾隐患。
二.灭火器材适用范围
1、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油脂,石油产品及一般固体物质的初起火灾。
2、酸碱灭火器适用于竹木、棉毛、革、纸等一般可燃物质的初起火灾。
3、干粉灭火器适用于石油及其产品、容易燃物质的初起火灾。
4、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仪表、600V以下电器及油脂火灾。
5、水的灭火范围较广,但不得用于:
1) 非水溶性可燃易燃物体火灾。
2) 与水反应产生可燃气体,可引起爆炸的物质起火。
3) 直流水不得用于带电设备和可燃粉尘处的火灾,贮存大量浓硫酸,硝酸场所的火灾。
三.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
1、各种消防梯经常保持完整完好。
2、水枪经常检查,保持开关灵活,畅通,附件齐全无锈蚀。
3、水带冲水防骤然折弯,不被油脂污染,用后清洗晒干,收藏时单层卷起,竖直放在架上。
4、各种管接头上和阀盖应接装灵便,松紧适度,无渗漏,不得与酸碱等化学品混放,用时不得撞压。
5、消防栓按室内外(地上、地下)的不同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及时加注润滑液,消防栓上应经常清理。
6、工地设有火灾控测和自动报警灭火系统时,应设专人管理,保持处于完好状态。
四.料场仓库存防火
1、容易着火的仓库应设在工地下风方向、水源充足和消防能使到的地方。
2、容易燃露天仓库应有6米宽平坦空地消防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
3、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堆贮存编号,对危险物品应加强库存检验,易燃易爆物品应用不发火的工具设备搬运和装卸。
4、库房内严禁用碘钨灯、电气线路或照明应符合安全规定,易燃品应用防爆开关和防爆灯。
5、容易燃材料堆保持通风良好,应经常检查其温、湿度,防止自然起火。
6、露天油桶堆放处应有醒目的禁火标志和防火防爆措施。
7、各种气瓶均应单独设库存放。
五. 24米及以上建筑施工防火
1、设置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和其它消防措施;
2、视需要增设临时水箱、水池,以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
3、设专业防火监视巡回检查;
4、现场配报警装置,及时报告火险。
六.地下室施工防火
1、保持出入口畅通;
2、在门窗、洞口和通气孔处禁放氧气瓶和乙炔瓶;
3、不准用作危险品仓库和存放有毒、容易燃物品;
4、应有火险报警装置。
七.熬制沥青防火
1、锅炉应设置在远离建筑物和易燃材料30米以上的适合地点,禁止设在屋顶、简易工棚内和电气线路下。
2、严禁用汽油或煤油点火,不能用沥青做燃料。
3、需要加煤油稀释沥青时,应待沥青表面的温度降低以后进行。
4、熬制现场应配置消防器材、用品。
八、 电焊、气焊作业防火。
1.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小于10m,与易燃、 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小于30m。
2. 乙炔气瓶与氧气瓶存放时的距离不小于2m,用时的距离不小于5m。
3. 氧气瓶、乙炔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齐全有效。
4. 作业前应有书面的防火交底,作业时备有灭火器材,作业后清理热物和切断电源、气源。
九、 涂(喷)漆的防火
1. 作业场所应通风良好,防止空气形成爆炸浓度。
2. 禁止与焊、割作业同时或同部位上下交叉进行作业。
3. 接触涂料、稀释剂的工具应采用防火花型。
4. 浸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棉纱、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清除,防止堆放生热自燃
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第32篇
一、指导原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的预防突发性环境事件造成的环境破坏,强化“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理”思想工作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控制、减轻、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全镇环境安全。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临沂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杨庄镇环保应急预案、预警工作,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由镇政府或县环保局认定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
辐射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按照《沂水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沂水县环保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沂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积极预防。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放在首位,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做好环境隐患排查,完善救援保障体系建设。加强演练,强化预防、预警工作,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处置和处理能力。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针对不同原因所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实行分工负责,各相关部门、单位各司其事。
3、分类管理,科学处置。针对不同污染源和风险源的性质和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利用专业优势实施应急响应和处置,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
4、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应急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准备工作,加强培训,定期演练,充分发挥环保应急专业队伍及社会环境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五)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1.
二、组织管理
1、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科级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社区书记为成员,统一组织、领导、管理、指挥辖区内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防治工作。定期听取有关突发环境事件防治工作情况汇报,解决应急事件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小组常态下,不作为单独部门开展工作;日常防治工作由环保办负责,绩效考核办公室跟踪督察,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防治工作。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工作程序,全力开展防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坚决控制事件险情的蔓延和扩展。各小组职责如下:
(1)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防治及领导小组的决策和工作安排,及时组织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落实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整合环境保护管理资源,统一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
(2)党政办:负责审核突发环境事件报告信息和新闻稿件;负责信息调度及上报,搞好后勤保障工作,认真做好人员、物资、车辆的应急准备工作。
(3)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的督导工作,对建立突发环境事故应急系统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跟踪督导预防排查工作。
(4)财政所:负责配合各单位、部门做好全镇环境安全防控体系技术装备能力建设;统筹协调安排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项经费。
(5)司法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处理的文书制作,搞好现场调查、取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中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理工作;负责开展环境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6)环保办:负责组织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调查和处理,配合监察队搞好现场调查、取证工作;负责组织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确定危害范围和程度;负责自然生态系统(除农、林外其他生态系统)的外来入侵生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镇政府和区环保办公室授权指导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
(7)社区办:负责辖区内企业预防排查、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指挥及上报工作,协助各小组搞好后勤保障和现场调查取证工作;
(8)后勤办:负责购买储存备用物资,如:编织袋、铲子、灭火器、过滤网、稀释剂等突发环境应急物资。
3、各单位、社区要参照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领导机构及部门职责分工,按照属地为主,先期处置。各社区负责本辖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环境安全主体责任,企事业单位造成突发环境事件时,应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减轻后果,并报告镇环保办。
三、预防排查
要特别注重“突发性环境事故”防范,对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易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要建立必要的预防和排查制度。尽可能避免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对已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尽最大努力减轻直至消除事故危害,做到事前准备、事中应急、事后总结。
1、环境事故隐患排查的重点是: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化工、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生产、储存、运输等行业。
2、环保办应负责做好突发环境事故的预防和环境事件隐患的排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重点排查,建立环境事故隐患排查档案,准确掌握本地区对环境存在风险的、危险的危险源和危险废物,注重加强日常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切实做好本地区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预防工作。对化工、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尾矿库、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等行业进行督察、检查,并及时汇总,督导有关单位储存应急物资。
3、应加强环境事件风险评价及应急处置技术的科学研究,加强环境事故防范和处理处置的宣传教育。要有效利用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获得环境事故发生的第一信息,建立快速受理、处理、反应系统。
四、应急反应
(一)分级响应
1、分级响应机制
发生突发环境事故后,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根据预警级别的划分,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和一般(Ⅳ级)响应。超出本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上报上一级政府。特别重大(Ⅰ级)响应由国务院组织实施,重大(Ⅱ级)响应由省政府组织实施,较大(Ⅲ级)响应由县政府组织实施,一般(Ⅳ级)响应由镇政府组织实施。
2、分级响应的启动
Ⅰ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在及时做好紧急处置工作的同时,报请县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由县政府报请省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由省政府报请国务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实施。在县政府统一指挥下,配合国务院和省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部署、组织和救援工作。及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等情况。
根据预警信息,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
(1)开通与事发地应急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部及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络,核实有关情况,并立即上报突发环境事件变化及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2)及时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突发环境事件情况和应急救援实施情况;
(3)根据应急需要,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启动具体行动方案,事发地乡镇(街道)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实施应急处置;
(4)组成应急专家组,分析研判情况。根据专家组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随时待命,为地方或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5)派出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调集事发地周边地镇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增援。
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成部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根据各自职责采取以下行动:
(1)启动并实施本部门应急响应,及时报告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2)成立本部门应急指挥机构;
(3)协调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需要其他应急救援力量支援时,向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提出请求。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村(社区)应结合本地实际,调集相关应急力量,在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Ⅱ级响应。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由省政府负责启动Ⅱ级响应。省政府或者省政府授权省环保部门成立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启动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预警信息,采取与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相同的措施。
Ⅲ级响应。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时,由县政府负责启动Ⅲ级响应。县政府或者县政府授权区环保部门成立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启动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预警信息,采取与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相同的措施。
Ⅳ级响应。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时,由镇政府负责启动Ⅳ级响应。镇政府或者镇政府授权镇环保部门成立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启动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县环保部门报告事件处理工作进展情况。Ⅳ级响应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
(1)镇政府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根据应急需要,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县政府、区环保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情况和应急救援实施情况;
(2)开通与事发地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络,核实有关情况;
(3)及时向区环保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变化情况和应急救援实施情况;
(4)组成应急专家组,分析研判情况。根据专家组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随时待命,为地方或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5)派出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调集事发地周边地镇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增援。
(6)必要时邀请区环保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参加分析情况,并请求派出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与指导现场应急救援,为镇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发生突发环境事故后,应重点保护好可能受危害的居住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水产养殖区等敏感保护目标。同时督促发生事故的单位采取措施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接受调查处理。
(二)响应措施
(1)实施应急处置环境事故时,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源周边应设置一定距离的防护带和疏散路线,在敏感地带(如水源地周边)设立禁区,以备在事故突发时有较安全的防护带和应急抢险行动的时间、空间,最大限度地保证生命财产的安全。
(2)环境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各小组根据分工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组织应急环境监测、应急处置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应急监测和跟踪监视监测,快速判断污染种类、污染物浓度、污染范围及其产生的危害影响,并分析事态发展趋势。必要时应取得上一级环境监测部门的技术支持和支援。
(3)环境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发生的环境事故尽最大努力提供技术支持和物资支援;对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提出应急处置预案,对已造成的环境污染提出应急处置方案。
(4)在组织实施“应急预案”过程时,应及时成立事故调查领导小组,进行现场调查。跨行政区域的环境事故,由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处理。
(5)要加强与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紧密协作,建立与公安派出所、医疗卫生、防疫、交通、通讯等部门在内的区域性协作关系。力求在短时间内实现应急反应最佳决策、行动程序和抢险措施。
五、报告制度
1、一旦发生环境事故或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单位及个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且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在发生环境事故、启动“应急预案”的同时,须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
3、重大或特大环境事故报告分为速报、确报和处理结果三类。
(1)速报:从发现事故后起48小时以内上报,报告形式可通过电话、电报,必要时应派人直接报告;
(2)确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立即上报,上报形式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报告;
(3)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
4、环境事故报告的内容。
(1)速报:事故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 野生动植物受损数量、受害面积及程度等初步情情况;
(2)确报:在速报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3)处理结果报告:在确报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明等详细情况。
六、后期处置
(一)总结评估
(1)镇突发环境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和社区及突发环境事件单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出现,并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评估;
(2)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负责编制一般环境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总结报告;
(3)配合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开展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过程评价,并组织实施。
(4)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成部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评估标准和实践经验负责组织对本部门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并及时修订本部门环境应急预案。
(二)善后处置
镇政府组织有关专家对受影响地镇的范围进行科学评估,制定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受害人员的安置等善后处置工作。
(三)保险
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单位,应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可能引起突发环境污染的企事业单位,要依法办理相关责任险或其他险种。各有关部门要为环境应急工作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监督管理
为保障环境应急体系始终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应强化环境应急的常态管理,并持续改进。
(一) 预案管理与修订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预案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部门职责发生变化,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实践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修改完善本预案。
(二) 监督考核工作机制
镇环境保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中规定的职责。对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执行情况、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和考核情况等,应建立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机制。同时,应建立对应急装备和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制度。
(三) 奖励与责任追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建立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
1、奖励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部门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是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较大损失的;
(3)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提供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2、责任追究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起突发环境事件的;
(2)不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
(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
(4)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5)盗窃、贪污、挪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
(6)阻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8)有其他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
八、附则
(一)本预案用语的含义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公共秩序,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一般是因事故或意外性事件等因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或破坏,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受到危害或威胁的紧急情况。
环境应急,是指为避免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的后果,所进行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行动。
先期处置,是指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在事发地第一时间内所采取的紧急措施。
后期处置,是指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和影响得到基本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恢复正常状态在事件后期所采取的一系列行动。
经济损失,包括环境污染行为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账面价值,为防止污染扩大以及消除污染而采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环境应急监测,是指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应急演练,是指为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
根据涉及内容和范围,可分为单项演练和综合演练。
本预案中对数量的表达,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由镇环保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2、杨庄镇环境保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领
导小组
3、杨庄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流程
主题词: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 通知
杨庄镇政府办公室 20__年八月二六日印发
附件1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一、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镇域生态功能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地区级以上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Ⅰ、Ⅱ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辐射后果可能影响邻省和境外的;
(7)造成跨国境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二、重大(Ⅱ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经济损失20__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镇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造成环境影响,或进口货物严重辐射超标的事件;
(7)造成跨省界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三、较大(Ⅲ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__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造成环境影响的;
(7)造成跨区界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四、一般(Ⅳ级)突发环境事件
除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突发环境事件以外的突发环境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