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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风暴应急预案

2025-02-27 05:24:01策划方案

突发风暴应急预案 第1篇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风暴潮灾害应急响应机制,积极应对风暴潮灾害,保证风暴潮灾害防御工作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海洋局《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灾害应急预案》、《福建省风暴潮灾害应急预案》和《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

  1.3工作原则

  1.3.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各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适时启动本级风暴潮灾害应急预案,落实防御风暴潮灾害各项应急工作任务。

  1.3.2以人为本,减少损失。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在处置风暴潮灾害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情况下,应首选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且对财产损害较小的措施。

  1.3.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在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挥下,加强与本级气象、水利等部门的联系协作,加强海洋与渔业系统上下的沟通协调,建立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预防、应急处置风暴潮灾害和灾后渔业生产恢复。

  2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2.1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设立风暴潮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局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防御风暴潮应急工作。市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防灾减灾处。

  2.2市局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局长

  副组长:分管防灾减灾的副局长任副常务组长;局党组成员和其他副局长,执法支队、技术中心(海洋预报台)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

  成员:防灾减灾处处长、局办公室主任、渔船渔港管理处处长、水产产业处处长、资源环保处处长、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分管副支队长、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分管渔业副主任、局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局防灾减灾处处长兼任,副主任由市海洋预报台分管领导、局应急指挥中心副主任兼任。

  2.3组织机构职责

  2.3.1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在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本系统防御风暴潮工作,研究和通报本系统防御风暴潮的重大事项,督促和检查防御风暴潮工作。

  (2)指导和协调灾后渔业生产恢复工作,组织海洋与渔业系统力量对受灾地区进行支持。负责渔业抗灾救灾、恢复生产补助项目、资金和物资的分配。

  (3)确定海洋与渔业系统防御风暴潮灾害应急响应方案。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省海洋与渔业厅报告防御风暴潮工作,向灾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相关情况。

  2.3.2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保持与市防指及其成员单位的联系;负责组织防御风暴潮灾害会商,提出防范措施和意见;及时传达市防指以及局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督促各项渔业防风暴潮措施的落实。

  (2)负责组织、指导风暴潮监视监测、预警报工作,及时发布防御风暴潮预警信息。

  (3)在风暴潮发生期间,负责落实应急值班;掌握、报告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应急工作和防御措施落实等情况。

  (4)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组织人员赶赴灾区指导防灾、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负责防灾抗灾救灾相关信息的收集、归档;负责组织风暴潮灾害(情)调查、评估,参与省海洋与渔业厅组织的重大风暴潮灾害(情)的调查与评估;负责风暴潮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的总结,并及时上报省海洋与渔业厅;负责处理其它日常工作。

  2.3.3市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分工负责,协同作战”的原则,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开展风暴潮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局防灾减灾处:承担局风暴潮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2)局办公室:负责防御风暴潮灾害的新闻宣传报道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通过市海洋与渔业局门户网站发布风暴潮信息;负责争取、落实海洋与渔业系统防御风暴潮灾害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灾后重建项目、市级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经费和救助资金。

  (3)局资源环境保护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海洋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防风暴潮灾害工作;负责海洋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应对风暴潮灾害的风险评估。

  (4)局渔船渔港管理处:负责指导和协调渔港、渔船防御风暴潮工作;负责渔港和渔业船舶应对风暴潮灾害的风险评估。

  (5)局水产产业处:负责指导全市渔业系统开展各类水产养殖生产设施除险加固和养殖水产品抢收等工作;负责收集统计和分析全市渔业受灾情况,提出灾后渔业恢复生产意见并组织落实;负责争取灾后重建项目。

  (6)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负责组织各级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对进港避风渔船防范风暴潮灾害的监督检查;协调指挥全市海洋与渔业执法船艇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7)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参与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和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责灾后渔业环境监测;负责提供灾后水产苗种和渔药调剂信息服务。

  (8)局应急指挥中心:协助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参与防御风暴潮灾害会商;负责督促各项防御风暴潮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负责防灾期间的24小时应急值班工作,统计、报送全市海洋与渔业防御风暴潮措施落实情况;负责通过海上渔业安全应急指挥平台发送灾害预警报信息。

  (9)市海洋预报台:负责风暴潮监视监测,密切监视沿海验潮站的潮位变化,及时发布风暴潮预警报;负责制作沿海验潮站逐时天文潮位表;负责将风暴潮预警报信息通过电话、短信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通过传真向有关单位发送,通过广播、电视、网站等对外发布;负责风暴潮基础数据库建设、风暴潮灾害预警技术和风暴潮辅助决策系统等研发;负责组织专家组对风暴潮灾害预警报进行会商,提供会商材料,并参与市海洋与渔业局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的有关决策会商;参与风暴潮灾后调查、评估,总结分析风暴潮灾害预警报工作,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提供风暴潮预警报相关业务咨询;负责海洋观测网和信息网络运行保障;

  3预警级别标准

  风暴潮预警级别分为Ⅰ、Ⅱ、Ⅲ、Ⅳ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风暴潮灾害、重大风暴潮灾害、较大风暴潮灾害、一般风暴潮灾害,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3.1风暴潮灾害Ⅰ级警报(红色)

  受热带气旋(包括:超强台风、强台风、台风、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下同)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我市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达到当地红色警戒潮位时,发布风暴潮灾害Ⅰ级警报(红色)。

  3.2风暴潮灾害Ⅱ级警报(橙色)

  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我市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性验潮站将达到当地橙色警戒潮位时,发布风暴潮灾害Ⅱ级警报(橙色)。

  3.3风暴潮灾害Ⅲ级警报(黄色)

  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我市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达到当地黄色警戒潮位时,发布风暴潮灾害Ⅲ级警报(黄色)。

  3.4风暴潮灾害Ⅳ级警报(蓝色)

  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我市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达到当地蓝色警戒潮位时,发布风暴潮灾害Ⅳ级警报(蓝色)。

  预计未来24小时内热带气旋将登陆我市沿海,或在离岸100公里以内(指热带气旋中心位置)转向(或滞留),即使受影响岸段潮位低于蓝色警戒潮位,也应发布风暴潮灾害Ⅳ级警报(蓝色)。

  4应急响应

  4.1Ⅳ级响应

  当福州市海洋预报台发布风暴潮Ⅳ级警报(蓝色),启动风暴潮Ⅳ级响应行动:

  (1)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到位指挥,启动应急响应预案。

  (2)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24小时应急值班,福州市海洋预报台做好风暴潮的监测和预警报,向市防指提供沿海验潮站逐时天文潮位表;局办公室、局应急指挥中心、市海洋预报台根据职责发送防御风暴潮预警信息。

  (3)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防御风暴潮灾害会商,提出防范措施,并根据要求,参加由市防指组织召开的会商会;向沿海各县(市)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风暴潮预警报情况及防范措施,并并抄送给市防指等有关单位。

  (4)沿海各县(市)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通报后,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并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防御风暴潮的各项准备工作。

  4.2Ⅲ级响应

  当福州市海洋预报台发布风暴潮Ⅲ级警报(黄色),启动风暴潮Ⅲ级响应行动:

  (1)福州市海洋预报台密切监视风暴潮增水情况,分析风暴潮影响岸段,制作风暴增水及影响岸段预报图,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2)市局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坐镇指挥,主持召开局防灾减灾处、局应急指挥中心、福州市海洋预报台等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对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防御风暴潮进行部署,并及时向市防指报告。

  (3)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掌握各地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防御风暴潮部署情况,并及时报告市防指。

  (4)沿海各县(市)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局的部署要求,在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开展应对工作,检查各项防御风暴潮工作,确保防御部署落实到位。

  (5)局领导小组适时成立防御风暴潮抗灾工作组,赴风暴潮影响重点县(市)区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当地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风暴潮防御工作。

  4.3Ⅱ级响应

  当福州市海洋预报台发布风暴潮Ⅱ级警报(橙色)时,启动风暴潮Ⅱ级响应行动:

  (1)福州市海洋预报台加密对风暴潮监测,当沿海有一个代表性验潮站潮位超过橙色警戒潮位后,每隔3小时向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潮位实况。同时加强与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省海洋预报台等预报机构的视频会商,加密制作发布风暴潮预警报,分析风暴潮影响岸段,制作风暴增水及影响岸段预报图和漫堤风险预测表,并及时向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市局领导小组组长坐镇指挥,副组长到位协助指挥。市局领导小组主持召开局防灾减灾处、局应急指挥中心、福州市海洋预报台等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分析风暴潮的特点、变化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

  (3)市局领导小组召开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防御风暴潮紧急会议,对防御风暴潮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各成员单位做好防潮抗灾措施的落实。

  (4)市局领导小组发出通知,提出防御风暴潮要求,督促指导相关地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各项防御工作

  (5)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立即上岗到位,组织人员深入基层、重点部位,检查、督促基层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并及时将部署情况上报局领导小组。

  (6)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应急值班和通讯联络,及时准确掌握风暴潮防御情况,并及时报告市防指。通知相关单位通过短信平台、电台等渠道向渔民发送风暴潮信息。

  (7)各级海洋与渔业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市海洋渔业执法支队应协调指挥全市执法船艇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保持通讯畅通。

  4.4Ⅰ级响应

  当福州市海洋预报台发布风暴潮Ⅰ级警报(红色)时,启动风暴潮Ⅰ级响应行动:

  (1)福州市海洋预报台加密对风暴潮监测,当沿海有一个代表性验潮站潮位超过红色警戒潮位后,每隔1小时向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潮位实况;同时加强与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省海洋预报台等预报机构的视频会商,加密制作发布风暴潮预警报,分析风暴潮影响岸段和海堤风暴潮漫堤风险,制作风暴增水预报图、影响岸段预报图和漫堤风险预测表,并及时向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市局领导小组组长坐镇指挥,副组长到位协助指挥。市局领导小组主持召开局防灾减灾处、局应急指挥中心、福州市海洋预报台等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分析风暴潮的特点、变化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

  (3)市局领导小组召开相关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防御风暴潮紧急会议,对防御风暴潮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4)市局领导小组发出通知,提出防御风暴潮要求,督促指导相关地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风暴潮防御工作。

  (5)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

  (6)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应急值班和通讯联络,及时准确掌握各地风暴潮防御情况,并及时报告市防指。通知相关单位通过短信平台、电台等渠道向渔民发送风暴潮信息。

  (7)各级海洋与渔业抢险队伍按照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市海洋渔业执法支队应协调指挥全市执法船艇在保证执法船只和人员的安全情况下,随时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4.5应急终止

  福州市海洋预报台解除风暴潮警报,风暴潮应急响应终止。

  沿海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市局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灾后处置及恢复生产、修复受损设施等工作。

  5灾害调查评估与总结

  5.1风暴潮调查评估

  特别重大风暴潮灾害发生后,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参与省海洋与渔业厅的风暴潮灾害调查评估,有关沿海县(市)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重大(含)以下风暴潮灾害调查评估,有关沿海县(市)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参与,调查内容包括灾害过程自然变异、受灾状况、危害程度、救灾行动、减灾效果、经验教训等。调查工作完成后,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风暴潮灾害调查评估报告,在灾害过程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省海洋与渔业厅备案。

  5.2灾害应对工作总结

  在风暴潮灾害应急响应结束后24小时内,有关沿海各县(市)区要将灾害损失和应对工作总结上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风暴潮灾害应急响应结束后48小时内将灾害损失和应对工作总结上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6附则

  6.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

  沿海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区域风暴潮灾害应急预案。

  6.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3术语

  6.3.1风暴潮

  由热带气旋、温带气旋、海上飑线等风暴过境所伴随的强风和气压骤变而引起局部海面振荡或非周期性异常升高(降低)现象,称为风暴潮。风暴潮根据风暴的性质,通常分为由台风引起的台风风暴潮和由温带气旋引起的温带风暴潮两大类。

  6.3.2风暴潮灾害

  风暴潮、天文潮和近岸海浪等结合引起的沿岸涨水造成的灾害,通称风暴潮灾害。

突发风暴应急预案 第2篇

  为有效应对本年度较大雨水汛情,全力防灾减灾救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及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坚持防汛除涝两手抓,做到有备无患,把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确保辖区群众安全度汛。

  二、组织保障

  (一)防汛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党工委书记罗孟

  副组长:办事处主任何云

  成员: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防汛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站,办事处副主任李丹兼任办公室主任。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汛情监测以及汛情信息的传达工作,负责协调辖区内各主要区域的防汛、防内涝等相关工作。各社区成立以社区负责人为组长的社区防汛工作组,负责本社区防汛、防内涝及各项安全工作。

  三、人员保障

  以街办全体同志为主要力量,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坚守防汛一线,随时投入防汛抢险工作。各社区同志成立相应不少于4人的抢险队伍,随时参加社区防汛及防内涝安全工作。

  四、工作要求

  街道及社区工作人员应高度重视防汛工作,要做好抗大灾抢大险的思想和物资准备,确保防汛工作万无一失。

  防汛应急预案启动前各项工作任务:

  一要做好防汛宣传预警。各包抓领导、各社区、各组办要充分利用居民微信群、上门走访、张贴通知等多种形式,及时向辖区居民、企业、物业、工地等进行全面宣传预警,不留死角,并加强对防灾减灾、抢险救援等防汛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群众安全度汛。二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各包抓领导、各社区、各组办要逐路段、逐企业、逐村、逐校等开展实地排查并落实防灾措施,特别是对危窑危房、企业工地、学校、电杆树木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细致的拉网式核查和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除,确保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要做好防汛物资储备。武装部、环保站要按照“定人、定点、定责”的要求,储备充足的沙袋、雨衣雨鞋、铁锹、手电、救援皮划艇等,储备的防汛物资要登记造册,编制详细清单,要为抢险救灾提供必要保障。

  防汛应急预案启动后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全体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和社区干部要严格按照包抓表《附件2》,深入包抓区域、现场指导、组织协调,确保基层防汛工作处于安全态势。二是各站所要强化监管、指导责任,全力确保安全度汛。马泉中医院: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急救队伍,指导帮助群众开展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工作,保证人畜饮水和食品药品卫生安全。马泉供电所:负责抢修和恢复电力设施,保证电力供应。茂陵派出所:负责汛期的治安保卫工作;加强重点地区的治安管理,及时处理破坏防汛设施、趁灾盗窃、哄抢、挑动群众械斗以及利用迷信蛊惑人心、破坏抗灾救灾等案件,并予以坚决打击。高新交警中队:负责汛期的交通保障工作;加强重点地区的交通管理;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送防汛抢险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环保站:负责城市内涝防治工作,加强辖区汛期主要道路、涵洞及地下停车场等道路封闭及排水工作。教育组:负责辖区学校防汛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学校开展防汛知识宣传,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做好汛期学生学习生活安全保卫工作。

  加强纪律保障,做好值班值守。从即日至汛期结束,要坚持领导干部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及时主动搜集掌握汛情、灾情动态,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衔接,及时准确上报汛情灾情信息,为防汛救灾提供可靠依据,不得擅自离岗。值班人员要加强巡查,遇有暴雨内涝,发生重大情况的,及时向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到位而造成重大防汛事故的,街道纪工委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坚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突发风暴应急预案 第3篇

  科室防台风暴雨应急预案1

  随着夏季的到来,防洪防汛工作迫在眉睫。鉴于我公司处于长江边缘,如果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一旦突发事件来临很可能对公司带来严重影响,为了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了防洪防汛应急情况方案,成立了防洪防汛领导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发现不能处置的险情及时向防台防汛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并配备了相应的物资、设备和其他防洪防汛用品,确保工程安全度过汛期。其应急方案如下:

  一.防台抗台领导小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组员:

  二.抢险突击队:

  设备科--、电工、维修工值班人员(设备科确定);起重组---、;基建科---;行政科---、驾驶员;安环部-----全体安全员、保安队员;各科室---班组长。

  三.准备抢险物资

  在台风、汛期来临之前,要组织力量做好抢险物资的储备。并逐步按时到达船台应急位置。明确抢险到位的设备物资主要有:

  1.卡吊一辆(制造部准备)

  2.应急汽车一辆(附带担架一副)行政科与安环部准备

  3.货车一辆、叉车二辆、翻斗车一辆;(制造部生产保障科准备)

  4.电焊机二台(制造部准备)

  5.电筒8盏(制造部准备6盏,安环部准备2盏)

  6.沙袋1000只(制造部生产保障科)

  7.对讲机公司内调整不少于8部(制造部4部安环部2部设备科2部,自用);

  8.其他抗台防汛设备物资备足(仓库负责)

  四.要求

  1、根据突发事件的先兆立即启动本预案。

  2、预案启动时,所有人员要立即上岗到位,所有负责人全力以赴,无条件自觉服从现场抢险指挥、调动。

  3、一旦突发事件来临,公司由左总带队,制造部凌拥军、设备科、基建科、行政人事部、安环部、仓库组成的检查组对码头、船台等防台工作进行检查。各部门、科室按照责任区的划分各自组织防台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在台风来临前整改完成,同时要求对所有门窗、配电箱做好检查关闭工作,制造部要做好码头船舶的缆绳检查紧固工作和所有行车在台风来临前的锚定工作。

  4、所有防台抗台领导小组人员和抢险小组人员在台风期间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

  5、 xx市防台防汛办公室热线电话:

  6、xx市第一人民医院,急救中心“120”

  大风大雨应急预案7

  1.0目的

  通过建立本应急预案,确保春、秋季风沙天气来临之前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并在大风、沙尘暴来临之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以保证物业设施安全和环境卫生整洁。

  2.0范围

  适用于春、秋季风沙天气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理。

  3.0职责

  3.1保洁主管负责风沙天气应急准备工作的计划和落实情况检查;

  3.2设备主管负责安排工程人员进行室外设施、装置的检查和加固;

  3.3保洁领班负责应急人员的组织和监督应急措施落实;

  3.4保洁员负责按照本预案进行应急措施的具体实施。

  4.0处理预案

  4.1应急准备

  4.1.1风沙季(每年10月至第二年5月)来临之前,管理处应准备挡风布袋(长条状,内装木屑),并保证可随时取用;

  4.1.2设备主管应安排人员检查楼宇公共区域外门窗的完好状况,对关闭不严或破损门窗进行维修;检查室外灯箱、标识牌及其它设施并进行必要的加固;

  4.1.3保洁主管注意每日收集北京市气象台36小时天气预报,一旦接收到4级以上大风预报,应于第一时间通报管理处经理,以便做好防风沙各项准备工作;

  4.1.4管理处可将大风预报提前张贴于公告栏,提醒业户注意关闭门窗,防止风沙侵袭造成损失。

  4.2大风、沙尘暴来临应急措施

  4.2.1大风、沙尘暴来临之前,区域保洁员和巡楼安保员提前检查楼层公共通道的门窗并及时关闭,防止大风刮进楼内,使楼层积尘或打碎玻璃;

  4.2.2各出入口玻璃门、卷帘门下铺放挡风布袋;

  4.2.3外围摆放的交通指示牌示及其它可移动标牌统一收放到避风处,或放倒于适当位置,避免损坏或大风吹倒砸伤行人、车辆;

  4.2.4外围设施如大堂外门禁设施、停车场计费机等进行适当遮盖以防沙尘侵入;

  4.2.5室外摆放绿植尽可能移入室内;

  4.2.6提示业户检查、关闭外门和外窗,搬走外窗附近置放于高处的物品等。

  4.2.7大风来临之际,大堂玻璃门向内开启,避免风大刮碎玻璃;

  4.2.8随时检查外围灯箱、标识牌及高大绿植,必要时进行临时加固;

  4.2.9大堂及室内公共区域随时保洁,清除积尘;

  4.2.10在楼宇周边作业注意高空坠物。

  4.3大风、沙尘暴后清理措施

  4.3.1全面清除室内外积尘;

  4.3.2外围保洁员注意清扫窝风地段落叶、杂物等;

  4.3.3已转移或放倒的标牌等重新竖立或恢复原位;

  4.3.4撤除室外设施遮盖物;

  4.3.5室外摆放绿植恢复原位;

  4.3.6固定标识、标牌及其他室外设施要进行擦洗除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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