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层奖金分配方案 第1篇
一、考核宗旨
春节前6日,总经理全部复核完毕,由人力资源部转发各单位、各人知悉;年度考绩事宜由总经理室督导,人力资源部执行,各部门配合。
二、考核程序
员工考绩每年定为一次,作为年终考绩;农历春节休假前15日,由人力资源部分发考核表至各单位,各单位主管须于春节前10日初考核完毕,递交表册至总经理室汇整,再呈报总经理复核厦批示;
各单位主管考绩由总经理初复核;为了考核员工的工作成绩,作为奖励、调迁、升降职的依据,公司往往对员工的总体情况进行评估,并据此发给年终奖,奖励员工在刚过去的一年中所取得的成绩。
编写要点:
员工年终奖是最常用的一种奖励方式,绝大多数公司均设有年终奖奖项。员工年终奖分配方案通常又包括两大部分内容
(1)员工年终奖的考核;
(2)员工年终奖的发放。
三、绩效分等
年度考绩分为四等:90分以上为特等;80至89分为甲等;76至79分为乙等;70至75分为丙等。
注:考绩分数一律为整数。
四、考核限制
1、员工及经理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特等。
(1)在考绩年度内曾受任何一种惩戒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垒年累计达13次以上(含)者;
(3)旷工奎年选1日以上(不合)者。
2、于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甲等。
(1)曾受记过以上
①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2人。初核为特等考绩者,该部门经理须另呈“特等考绩报告书”呈予总经理。
②各部门考缋平均总分数不得逾越80分(示例:某单位8人,则总分数不得超过8×80=640分。)但如果该部门经理认为该部门表现极佳,得呈总经理棱示,核准者为例外处理,但总分数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绩分数不并入该单位考绩总分数的核计。
五、分数增减
1、员工于年度内,曾受奖惩者,其年度考绩应执行加减分数,按下列规定执行:
(1)记大功或大过一次者:加减5分;
(2)记小功或小过一次者:加减3分;
(3)嘉奖或申诫一次者:加减1分;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垒年累计达20次以上(含)者;
(3)旷工奎年选2日以上(不合)者。
2、本项增减分数,独立于第四条考绩平均总分数(80~85分)限制之外。
六、奖励实施
注:考绩奖垒发出i分比系m固定年终奖垒的'为基准。
得甲等82分,则发出奖金为:固定年终奖金十(固定年终奖金x4%);得L等79分,则发出奖垒为:固定年终奖垒(固定年终奖垒x4%)
七、考绩要求
办理考绩的主管人员均应以客观立场评议,不得徇私。几经总经理室审查,有违反公司规定者,该主管记一次小过,呈总经理核查。
八、申诉
经总经理复核后,若有反对者,由总经理室人员返回该考核的主管,重新审慎评核考绩分数,再呈批示。
本办法呈交总经理核实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管理层奖金分配方案 第2篇
一、奖励的基本原则
1、实施目标管理的原则,达标有奖,超标重奖,只奖上线人数,重奖本科一、二批,鼓励本科三批。
2、加强团队建设的原则,既奖年级整体,也奖教师个体,学科奖励到科不到人。
3、执行精简、效能的原则,化繁为简,易于操作。
二、高考年级组工作目标及其奖励
1、面向全体学生,坚持保学控流,毕业率为100%。
2、坚持教书育人,年级风气优良,学风浓厚,学生无违法行为,无严重违纪行为。违法犯罪率为零。
完成本条①②两项指标,高考本科一、二批上线率为全区第一,按年级组任课教师总人数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年级组集体奖励。第二则按年级组总人数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年级组集体奖励。
说明:所有上线人数的计算均不含国家政策规定的降分。
三、上线人头奖
1、无论是否完成目标,凡应届毕业生上重点大学(本一批)录取线的,按3000元/人的标准发给年级组集体奖金。录取到民航飞行学院的比照本一标准予以奖励。
2、本二以上上线率达到全市普通中学平均上线率,每上线1人按20xx元/人的标准给予年级组集体奖励。低于全市平均上线率则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
3、本三批上线人数按4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
四、特殊贡献奖
无论是否完成二、三的目标,学校对下列情况给予特别贡献奖:
1、录取到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的,按10万元/人给奖;艺术类特长生为4万元/人。(其中专业辅导教师享受奖金总额的30%。)
2、高考成绩总分超过一本线20分者,按1万元/人的标准奖励。
3、高考成绩总分超过一本线30分以上者,按2万元/人的.标准奖励。
4、艺体特长生上线并录取到中央美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北京体院、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大学等名校的,按1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其中专业辅导教师享受该生奖金总额的30%。
5、由于参加学科竞赛及其他竞赛获奖加分而被保送上重点大学者,按1万元/人的标准奖励,其中专业辅导教师享受该生奖金总额的30%。
以上奖项均奖励到年级组。但考生所在班级任课教师享受的奖金不低于该生奖金总额的60%。
五、特长生辅导奖
1、艺体类科目的特长生参加高考、联考,术科、文化成绩均上线且录取到相应专业院校就读的,按本科一批800元/人、本科二批600元/人、本科三批100元/人的标准由学校发给专业辅导奖。(奖金由学校单列,但不重复给奖,专业辅导教师不再参与上线学生的班级人头奖。)艺体类特长生培训严格控制培训人数,确定培训学生名单,不得随意增减调换。
2、艺体类特长生未参加联考或联考未上线而录取到本科一、二批院校的,分别按1200元/人和800元/人的标准给予年级组集体奖励,其专业辅导教师的奖金亦由年级组发放。
六、学科优秀奖
1、凡高考学科成绩超市平(到科不到人,分文理科计,下同),且在全区区属学校居第一名的,每一科奖金1000元/人。第二名则按每科800元/人给奖。
2、高考学科成绩优秀率居全区普通中学之首的,每一学科奖励300元/人。
3、高考学科成绩人平分为全区区属学校第一名的,按300元/人的标准奖励备课组,第二名为1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说明:以上任何一项均不重复计奖,只取最高奖项。
七、奖金分配的基本原则
1、集体目标奖,一律以成绩和课时为基本依据分发到人,分配细则在学校指导下由年级组制定,并报学校审批。
2、奖金分配的主体为高三年级任课教师。
任建制班级的课且带体育训练的体育教师除享受专业辅导奖外,还可享受第二条奖金的分配;只任建制班的课,不带体育训练的教师只享受第二条奖金的分配;不任建制班级的课、只带专业训练的教师只享受特长生辅导一项奖励。
3、从二、三、四、五项奖金总额中提取10%用于奖励行政联点干部、招生专干、实验老师等,并在年级组适当予以调节。
八、本办法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三年期满再行修订。解释权归校长室。
管理层奖金分配方案 第3篇
为了进一步发挥奖金杠杆作用,完善公司生产和经营管理制度,推动公司全面发展,在降低生产成本方面更好地挖掘人的潜力,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我们根据前期发放奖金的具体状况,进一步完善了奖金考核和分配方案。
一、各类人员奖金标准比例
在一般状况下,根据指标完成状况和工作职责两个因素确定内部奖金分配比例,即主要职务(工种)高于辅助职务(工种);繁重劳动高于轻便劳动;复杂劳动高于简单劳动。例如,第一层次的奖金是生产者和生产管理者;第二层次的奖金是主要经营者和后勤管理者;第三层次的奖金是一般后勤人员和辅助人员。
公司人员分类
1、管理线:是指从事公司高层决策的管理人员和从事行政、财务、人事等工作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主管生产、设备、财务等方面的副总以上级别的人员和办公室、财务部、人事部等部门的工作人员。
2、生产线:是指直接从事生产活动和管理生产的人员。包括炼铁、烧结、球团等厂的所属人员。
3、辅助线:是指直接服务或协调生产厂生产活动的人员。包括总调、质检、安全、法监、车队、技术装备、场管、采购、仓库等部门。
二、奖励总额的确定
奖励总额是指将工资收入以外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考核收入作为公司全体员工的奖励基金。有以下几种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考核:
1、按月工资总额减去应发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的余额提取奖金,公式为:
奖金总额={计划工资总额(110万元)-应发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计奖比例(100%)
奖金总额应随公司应发工资水平而波动。
2、按月度产量的超额程度计提奖金。奖金按照目标产量的超额程度等比例提取。公式为:
月度奖金总额={月度实现的产量-月度目标产量(25000吨)}×计奖比例(40元/吨)
3、按照备品备件节约量的必须比例提取奖金总额,主要目的是奖励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因节约备品备件而做出的贡献。公式为:
奖金总额={月度备品备件消耗定额(100万元)/月目标产量(25000吨)}-{月度实际备品备件消耗额/月实际产量)×计奖比例(1000元/吨)}
4、按入炉焦比节约程度提取奖金总额,主要目的是奖励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因节约燃料而做出的贡献。公式为:
月度奖金总额={月度实现的入炉焦比-月度目标入炉焦比(560kg/t)}×计奖比例(3000元)
三、部门奖金分配原则确定
采取系数法进行分配。
系数法是在按岗位进行劳动评价的基础上,根据部门员工劳动强度或工作量大小、劳动技术含量高低和部门所担负的职责大小确定部门的奖金系数;然后根据部门完成任务的状况,按系数进行分配。
部门奖金额=公司奖金总额×部门计奖系数
部门计奖系数的调整,依据公司最高决策层的决定执行。
四、个人奖金分配原则确定
1、部门在分配个人奖金时,应根据岗位贡献的大小和个人完成任务的状况确定岗位的奖金,公司一般状况下不干预部门对个人奖金的分配。
2、反对部门预留部分奖金以作经费开支的做法。部门不得将预留的奖金存入部门负责人或其他员工账户。
3、部门负责人(包括副职)的奖金不能高于本部门人平奖金的4倍。
4、奖金发放实行人员定编制度。在现有人员数量的基础上,奖金发放不再思考各部门增加和减少人员数量,即以现有人员数量作为计奖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