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秘汇策划方案内容页

搬迁实施方案

2024-09-16 15:12:02策划方案

搬迁实施方案 第1篇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我镇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石漠化严重地区贫困农户生存发展问题,确保打赢科学治贫、精准扶贫、有效脱贫这场攻坚战,根据《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黔府办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全省扶贫开发大会重要决策部署和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会议精神。以我镇偏远山区生存条件恶劣、贫困程度深“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贫困自然村寨(组)整体搬迁为主要目标,统筹考虑零星散户贫困人口搬迁,加快贫困人口战略性转移。

  二、目标任务

  采取“一户一名干部”责任包保抓落实,完成我镇易地扶贫搬迁39户164人任务。39户164人涉及三层、盖坪、长兴、甘溪4个村7个村民小组,安置地点为德江县玉水街道楠木园。

  三、易地扶贫搬迁补助和奖励政策

  (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万元,整村寨(组)随迁的非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万元。

  (二)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已经自行拆除旧房和复垦宅基地的,人均补助万元,该补助人口数与住房补助人口数相等。

  (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人均补助2万元,集中用于安置点水、电、路、公厕、排污、垃圾收集、绿化亮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该补助款不兑现给农户。

  四、配套政策

  (一)住房政策

  1、安置住房成本。根据《贵州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和规范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管理的通知》(黔移发〔20xx〕40号)文件精神,将非基本农田转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用于移民安置的,宅基地可进入住房成本,但不得高于成本价出售给移民群众,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发改、国土、审计、财政、移民局共同核算宅基地成本价格。移民集中安置点的交通、给排水、电力、通信园区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决不能计入安置住房建设成本。

  2、住房面积。住房建设标准原则是保基本需求,底线是不能让贫困群众因搬迁而负债,因搬迁而影响脱贫。根据我县实际,县城安置的住房分为两种户型,两室一厅一厨一卫(约80㎡),三室一厅一厨一卫(约100㎡)。

  (二)土地政策

  旧宅基地处置,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各村要及时组织搬迁群众自行拆除旧房和复垦旧宅基地,经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兑现旧房拆除人均万元的补助资金。对原有承包地的处置,要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对25度以上的坡耕地要积极争取国家退耕还林政策支持,纳入退耕还林;不能退耕的土地,移民可以改种经济林、水果和中药材,增加移民收入,也可以通过土地流转引进和培育农业产业发展企业进行农业产业开发,实现移民增收和生态修复双赢,土地流转可实行部分流转或整村寨(组)整体流转。移民土地流转后,继续享受政策原有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相关补助补贴政策。

  (三)就业政策

  以“5个100工程”建设为依托,积极引导搬迁群众尽快实现就业。积极组织移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青壮年劳动力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促进更多移民实现转移就业。对吸纳一定比例搬迁移民稳定就业的企业,地方税收属地方留成部分予以适当减免。对于自主创业的,享受当地创业优惠政策,申请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移民新创办和以吸收移民就业为主的新办微型企业,享受“3个15万元”的扶持措施。符合申请扶贫产业小额贷款贴息条件的移民,可向安置点所在乡镇提出贴息申请,由乡镇审核后向县扶贫部门申请贴息贷款。公益性岗位重点向搬迁群众倾斜,优先安排“4050”移民群众和就业困难的家庭成员,对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把移民就业纳入公共就业管理和服务范围。

  (四)户籍和社会保障政策

  移民搬迁后是否保留农村户籍或转为城镇居民要尊重搬迁群众意愿,搬迁后转为城镇居民的,实行属地管理,与当地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保险、实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等社会保障政策。搬迁后仍保留农村户籍的.,移民在原住地享受的医疗救助、新农合补助、养老保险等政策不变,最低生活保障两年不变,由搬出地、迁入乡(镇)安排做好转移接续工作,解除移民后顾之忧。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就业后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确保社会保险政策落实到位。对孤寡、智障等丧失劳动能力的,由当地政府统一集中供养,按照“应保尽保、按标施保”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移民(新建安置房不作为衡量条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五)移民子女教育政策

  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子女在迁入地享有同等的教育权利,迁入地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收移民子女入学。建档立卡贫困移民子女上高中要按规定免除学杂费,上大学补助学杂费。

  五、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搬迁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特成立稳坪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全面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长:黄朝强(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杨维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员:安旭河(党政综合办负责人)

  何治辉(经济发展办主任)

  程小平(移民站站长)

  罗全松(农业社会服务中心主任)

  张华(社会社会事务办主任)

  各村(社区)包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移民站,杨维平兼任办公室主任,移民站和扶贫站负责具体办公。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包保责任人要切实做到政策和任务清楚。要清楚对象户的底数,包括家庭人口、性别、民族、文化程度(是否在校)、住房结构、土地、山林、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致贫原因、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务农务工情况、种养殖情况等。

  (二)各包保责任人要根据各自的包保对象的自身发展条件,召开搬迁户家庭会议,当好参谋助手,与包保对象多交流、多沟通,理清发展思路,结合相关扶贫政策,为搬迁对象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打下坚实基础。

  (三)对工作不作为、乱作为、渎职和玩忽职守等行为的干部,将根据县易地扶贫搬迁责任追究有关文件直接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搬迁实施方案 第2篇

  为有效避开地质灾害威胁,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市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工作统一部署,我乡20xx年将实施对南关村白杨岭村民组避让搬迁治理,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情况简介

  南关村白杨岭村民组位于版书乡西北约10km处,地理坐标东经118°29′59″,北纬30°15′25″,现有农户41户,159人,该村民组三面环山,村民组北有一160万立方米的山体滑坡,地质结构松散,坡度35—45度,每年梅雨季节或雨水集中时,随时有下滑可能,直接威胁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也牵动着各级政府领导的心。自发现山体裂缝以来,经有关专家实地勘察论证,认定白杨岭村民组处已不适宜人群居住场所,要求实行搬迁避让。为此我们也向有关部门上报了《关于解决版书乡清潭村白杨岭村民组山体滑坡地质灾害的实施方案》,广大村民也要求政府从根本上解决此事。县委、县政府也高度重视,确定南关村毛山村民组为移址地点。20xx年皖地灾办1号文件中把白杨岭地质灾险点作为重点治险,并要求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避让搬迁工作。

  二、安置点选址

  安置点选址总体思路: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基本要素相适应,充分考虑和满足避让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交通、卫生医疗、子女就学等基本条件。安置点选址工作,在经过乡政府、县国土、建设、民政、水利、交通、通讯等部门多次实地踏勘和论证后,最终确定版书乡南关村毛山村民组。

  白杨岭地质灾害搬迁安置点,距离217省道2km处,面积15亩(均为坡耕地和部分农田)。中心平面直角坐标:X3349608、Y20644338,区域内地势平坦,属地质灾害易发区,请省厅组织专家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三、确定搬迁对象

  经乡政府慎重反复研究,将南关村白杨岭地质灾害直接受威胁的41户、159人纳入避让搬迁对象,待本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将搬迁对象对外公示,接受治理点的群众和社会监督,以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公示后,若有反映搬迁对象条件不符或其它隐瞒行为,乡政府将认真组织核查,妥善进行处理。(详见附表)

  四、安置点村庄规划方案

  版书乡南关村白杨岭村民组搬迁户安置新村座落毛山村民组,总占地面积约10000m2(15亩),安置搬迁户每宗用地面积160平方米,拟建房屋每户建筑面积180平方米,该小区规划设计在保持原有地势、地貌上合理设计,利用地势,设计多个建筑室内标高。新区主干道设计为5米,小区的住宅方案图纸统一设计,设计体现徽派建筑风格。

  五、居民房建设方案

  安置点居民房建设采取“政府协调、统一规划、全程监管、统一建设”的方式进行。现完成路网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需要集中安置户,7月初正式向农户供地,并提供住房建设图纸,统一建设,10月底前完成建房主体工程,12月份统一实施水、电、通讯、有线电视、沼气等安装入户及农户粉刷、装饰。

  六、搬迁、拆房方案

  (一)搬迁

  1、乡政府计划安排11月份为搬迁时间,由乡政府组织,南关村“两委”组织实施。

  2、考虑搬迁点的安置点有2公里路程,为使搬迁工作安全有序,乡政府统一负责协调进行。

  (二)拆房

  1、12月1日至12月26日为拆房时间,由乡治理工作组和村“两委”监督实施。

  2、考虑拆房涉及农户自身利益,乡政府主张农户自行拆除为好,不再组织专门人员进行,但对拆除过程政府实施统一监督。

  3、超过12月26日规定的拆房期限后,对未拆的旧房及附属设施,乡政府将统一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强行拆除。

  以上各项治理工作方案,乡政府均明确时间进度,确定了责任人。

  七、补助资金发放方案

  按省下达补助资金标准除户均1000元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外,其余全部按户均16000元发放到搬迁户,具体发放规定是:

  (一)在集中安置点建房并于今年12月26日前拆除原旧房(含附属房)的,一次性按补助金标准合部给予兑现。

  (二)投亲靠友或迁至其他无地质灾害地方的,经本人申请报县政府同意,并将原住房(含附属房)在12月26日前拆除,一次性按补助金标准给予兑现。

  (三)凡未搬迁或旧房(含附属房)未拆除的,不得提前发放补助金,直至旧房拆除为止。

  (四)市、县配套的补助资金由乡政府统筹考虑用于此项搬迁安置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和实施

  乡政府专门成立了南关村白杨岭避让搬迁工作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副乡长为副组长,并从国土、司法、公安、财政、安全、水利等部门及南

  关村“两委”抽调专人办公。工作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即:

  宣传教育政策引导组,职责:

  (1)向村民宣传搬迁工作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细致做好村民思想工作。

  (2)对搬迁户实施调查核实,准确无误上报搬迁户数和人数。

  (3)与搬迁户签订搬迁协议,逐户落实搬迁、拆房时间。

  综合协调组职责:

  (1)落实拟定搬迁户宅基地分配方案和土地报批手续。

  (2)负责安置区公共设施基础建设,协调供水、供电、通讯和有线电视入户。

  (3)负责群众上访或信访问题的`解答。

  (4)协调和解决居民房建筑材料供应渠道,必要时外出帮助联系和采购。

  搬迁、拆房组职责:

  (1)负责协调搬迁户的组织计划、交通运输、人员安排等相关事宜。

  (2)深入各户做好拆迁动员工作。

  (3)督促、检查拆除旧房数量、质量是否符合方案要求。

  (4)做好村民的稳定工作。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凡涉及到搬迁户群众利益的相关问题,政府和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尤其是确定搬迁对象、供地、补助资金等方面,坚决推行和落实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坚持“建一拆一”的原则

  政府将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贯穿于治理工作全过程,帮助群众克服旧的传统观念,切实解决群众搬迁遇到的困难,同时必须坚持“建一拆一”的原则,对于已建新房,老房不拆的农户,政府必要时采取强有力措施,实施强行拆除方案。

搬迁实施方案 第3篇

  一、项目名称:蔬菜春秋大棚种植

  二、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东井岭乡塔店村池岭移民新村,由村委会引导自然村易地搬迁户组建互助合作社带动贫困家庭发展蔬菜种植产业,拟实施蔬菜春秋大棚种植20栋,每栋约需资金1万元。

  三、水源解决方案:通过提质改造现有蓄水池,可满足20个蔬菜大棚种植所需水源。

  四、运营模式:互助合作社+易地搬迁户(贫困户)

  互助合作社负责负责蔬菜大棚及配套设施建设,建成后确权给易地搬迁户;

  互助合作社带领易地搬迁户发展蔬菜种植,并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大棚建设及后期运营由村委和易地搬迁户全程监督。

  五、运营管理:

  1、流程

  (1)村委负责协调流转土地;

  (2)互助合作社负责建设蔬菜大棚及配套设施,并确权给易地搬迁户。

  (3)互助合作社负责蔬菜大棚的'经营管理,蔬菜大棚用工优先聘用本项目覆盖的易地搬迁户且贫困户务工比例不低于70%。

  (4)互助合作社生产过程中所需农业生产物资(农药、肥料、地膜、种子等)由其自行负责供应。

  (5)为完善大棚基础实施,确保项目有序推进,由村委负责做好生产用水、用电及道路等建设项目的协调落实工作。

  3、其他

  (1)互助合作社与村委、易地搬迁户签订三方合作协议。

  (2)互助合作社经营过程中自负盈亏,每年须根据合同约定按照扶贫产业项目资金10%比例向村委缴纳收益资金,收益资金的全部用于易地搬迁户分红。

  塔店村村民委员会

  20xx年8月20日

搬迁实施方案 第4篇

  档案接收是国家赋予档案局(馆)的重要职能,是加强档案资源建设、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档案法》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因市档案局原库房已严重饱和,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除特殊情况外,基本未接收档案。20xx年市委、市政府领导专门研究协调档案馆搬迁,同时财政列出专款完成库房设施建设,保证了档案进馆要求。为进一步整合全市档案信息资源,增强档案服务能力,确保档案安全管理,促进我市档案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拟于今年开展“档案集中接收年”,集中接收全市到期档案。为了按时完成档案接收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维护历史真实面貌的前提下,根据档案分级管理的原则,将应该由市档案馆接收的一切具有历史凭证作用和科学研究价值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形态的档案,完整齐全地接收进馆,着重建立起覆盖民生、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服务民生、服务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充分发挥档案资源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作用。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等。

  三、具体要求

  (一)档案接收期限

  1、列入市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10年移交,即20xx年(含)以前形成的档案;

  2、被撤销、解散或者由于其他原因终止时尚未移交的档案,自被撤销、解散或者终止之日起3个月内移交;

  3、国有企业依法宣告破产时尚未移交的档案,自企业破产清算终结之日起1个月内移交;

  4、重大活动、重要事件形成的档案,自重大活动或者重要事件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移交。

  提前或者延期移交档案的,需经市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二)内容范围

  接收市级下列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工作查考、科学研究和历史凭证作用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

  具体内容如下:

  1、市委及其所属各部门形成的档案;

  2、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形成的档案;

  3、市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和单位形成的档案;

  4、市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及其常设机构形成的档案;

  5、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形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由市国家档案馆保存的档案;

  6、市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形成的档案;

  7、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形成的档案;

  8、以上各单位设置的直属临时机构和下属单位所形成的档案;

  9、国家有关部门驻邢单位的档案,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市国家档案馆接收;

  10、被撤销和解散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已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国有企业的档案;

  11、属于地方和上级主管部门双重领导的单位形成的以反映邢台市某项事业或者建设活动为主的,并经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由市国家档案馆保存的档案;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由市国家档案馆保存的档案。

  (三)档案进馆的质量要求

  1、进馆档案必须符合案卷质量规范标准。各单位应对进馆档案逐卷、逐件进行检查,使之符合移交规范。

  (1)文书档案的整理。20xx年以前的档案以卷为单位进行整理,20xx年以后的档案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xx)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

  (2)科技档案的整理。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xx)执行。

  (3)专门档案的整理。不同的专业档案要符合国家或省有关规定。如会计档案要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等。

  (4)特殊载体档案的整理。不同载体的档案要符合各自的整理规范要求,如照片档案符合《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xx)的要求等。

  (5)企业移交进馆档案按《企业档案工作规范》(DA/T42-20xx)整理编目。

  2、编制检索工具。各单位在移交档案时,必须编制好案卷目录和文件级目录一式三套,两套随档案移交档案馆,以确保进馆档案的有效利用,一套留原单位,以备日后查阅使用。

  3、其它须移交的材料:

  (1)立档单位档案全宗介绍;

  (2)立档单位档案分类方案;

  (3)与档案有关的资料(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档案利用效果汇编等)。

  (四)接收档案进馆的程序和手续

  1、移交档案前,先由市档案馆对所移交的档案案卷质量进行检查,确认案卷质量达到进馆要求后,方可进行移交。

  2、档案交接双方必须根据案卷目录逐卷、逐件清点核对,如发现有误应当场改正或在案卷备考表中注明。

  3、验收合格后的.档案由移交单位装箱向市档案局移送。

  4、交接双方按规定履行交接手续。填写档案交接文据一式二份,经交接双方单位负责人、经办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各存一份备查。

  四、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档案集中接收年”从20xx年3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筹备动员。3月1日至3月底结束,制定活动方案,广泛宣传动员。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4月1日至4月底结束,对已整理好的档案,填写摸底表,未整理档案可先估计大体数量,4月底前填表上报市档案局市直业务指导科。

  第三阶段整理验收。5月1日至8月底结束,各单位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散存档案进行整理,要抽调专人,集中时间,按时完成整理工作。已整理完善的单位,可随时验收入馆。

  第四阶段集中接收。9月1日至12月底结束,对整理验收单位进行集中接收。凡列入本次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必须按要求进行移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交或延期移交;对拒不移交或延期移交而造成档案缺失、损毁的,将依照《档案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五、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把档案接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动,确保完成。

  (一)成立工作机构。为加强对档案接收进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党组成员高立春同志为组长的“档案集中接收年”领导小组。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领导和实施人员,负责对档案接收进馆的具体工作,确保档案接收进馆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强化业务指导。市档案局做好档案接收的指导工作,对档案整理存在问题的单位要及时指导,尽快完善整理。

  (三)加强督促检查。坚决防止应交不交的情况发生。档案移交工作的开展情况将作为对各单位进行档案达标认定、评先的一项重要依据。

搬迁实施方案 第5篇

  按照教育局和校长室要求,结合学校搬迁的工作实际,为了更好的做好搬迁准备工作,经研究分析,拟定搬迁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安全、有序、和谐、高效

  二、行政用房搬迁工作组的组织机构与成员

  (一)、搬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董凯

  副组长:林树渠 张绕华

  成 员:林化振 王翠芹 张兰 高行亮 秦联合 工作职责:

  1、在校长室领导下,制定搬迁工作具体方案,协调和指导工作组按计划做好搬迁工作。

  2、认真听取工作组意见,以便完善处理。 3、落实搬迁车辆与人员,准备搬迁所需物品。 4、落实好各室用房分配位置。

  (二)、搬迁组 组 长: 张绕华

  组 员:林化振 王翠芹 张兰 高行亮 秦联合 下设四个小组:

  (1)、行政组: 组 长: 张绕华 (2)、初一组: 组 长:林化振 (3)、初二组: 组 长:王翠芹 (4)、初三组: 组 长:张兰 工作职责:

  1、认真做好相关处室校产清理,周密制订有关搬迁各个细节的计划;

  2、落实搬迁工作的车辆与人员,采购搬迁所需一切物品;

  3、随时与各部门保持联系,及时做好搬迁前各项准备工作;

  4、根据搬迁计划,认真组织与指导相关处室、各学年的搬迁工作;

  5、组织人员,落实搬迁后的各项检查。

  三、接收组 组长:林树渠

  组员:胡志国 陈瑞强 丁中 董鹏 王莉 李浩 工作职责:

  1、组织指导相关处室落实物品存放位置; 2、组织做好物品接收搬放工作。

  四、搬迁工作安排

  整个搬迁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20xx年 3月 20 日—— 3 月 26日)

  (1)思想动员、统一认识,明确搬迁工作的目的要求,各有关部门做好物品的打包、清理、编号工作,进入待装运状态;

  (2)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落实有关人员,明确各自职责;

  (3)调查摸底,周密制订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4)清点相关财产,制表成册;

  (5)按照绘制新校区布局平面示意图,落实教室、教师办公室和各处室位置;

  (6)按照搬迁具体计划,落实运输车辆、民工以及所需物品;

  (7)召开相关处室、各班级有关人员会议,具体落实搬迁时间、任务、要求和注意事项;

  (8)、搬迁费用及人员由学校统一安排。

  2、搬迁、整理阶段( 3月27 日 —— 4 月 10 日) 搬迁的拟定顺序为:

  A、行政(校长室、副校长室、政教处、教务处、会议室)-------B、初三学年------- C、初一学年--------D、初二学年

  3、检查验收、总结阶段( 4 月 11 日 —— 4 月20 日)

  (1)、对所搬的物品进行检查登记,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清查、核实整理。 (2)、找出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安全隐患,并拿出解决的措施和建议。 (3)、对搬迁工作进行总结,对在整个搬迁工作过程中表现突出和做出巨大贡献的处室和个人上报校长室进行表扬。

  五、搬迁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主动积极参加搬迁工作,使搬迁工作安全、有序、和谐、高效地进行。

  2、有关处室人员和教师学生,都必须服从搬迁指挥部的'统一安排调度,严格遵守时间,有令则行,安全高效,不影响搬迁秩序和进度,工作认真、尽职尽责。

  3、有关部门打包时,必须写明物品名和处室名,按秩序进行,以免混乱。

  4、搬迁时要有人跟车,数量要有清单(一式三份),责任到人,装卸时要注意安全,防止财物散失与损坏。

  5、高度重视安全,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向搬迁指挥部报告,以便及时妥善处理。

  6、做好搬迁期间学校财产的安全保卫工作,安排好新、旧教学楼的24小时的保护力度,做到万无一失。

  7、全体教职工要以大局为重,发扬团队精神与互助精神,各部门间要团结协作、相互沟通,同志间要互相提醒、互相帮助、互相照顾,共同完成搬迁工作。

  六、各行政处室分配

  1、副校长室在综合楼一楼从西数第三间。 2、初一年级组办公室在前楼三楼。 初二年级组办公室在前楼二楼。 初三年级组办公室在前楼一楼。 3、政教处和教导处在前楼三楼。 4、会议室在综合楼二楼最西头。 5、有关设备存放地点由总务处统一安排。

  七、搬迁工作安排

  会计室搬迁方案

  1、搬迁需一天时间

  2、费用300元左右(人员由学校统一按排)。 3、所有资料整理中学已做好准备工作。 4、搬迁过程中由丁会计、程会计各负其责。 5、现缺会计室一间,待地点确定后即刻随时搬迁

  20xx年3月20日5

搬迁实施方案 第6篇

  日子一天天过,抛洒我们的青春;用自己的视角,看厚重历史画卷一隅;寻历史的足迹,在记忆里穿行,被大脑剪接记录下来的那些深深的片段,便成为你我心中最难抹去的风景。风景深处流淌着涓涓不息爱的长河,一直流到每个人的梦乡里----家,心灵的港湾,那是心里最温暖的地方,住满了阳光。它不是一座房子,而是凝聚在每个人心里的那份亲情,那份大爱。

  故事要从20xx年9月初开始说起,那时医院下达通知门诊部要在9月22号全部搬到新大楼,急诊科也在所列范围之内。时间之紧迫,任务之繁重,琐事之繁多,均难以想象。医院领导以及科室各层级骨干经过反复多次的开会研讨,抽丝剥茧,终于确定最后的执行方案:区域划分,专人负责。在林佩仪主任、谢佩玲护士长的带领下,医生护士都认真清点并整理自己所属区域内的物品,打包、贴标签;为了做到搬家的时候有条不紊,护士骨干们还制作了书面流程,以及打印出所搬物品清单,以便核对,保证物品齐全,每样东西不丢不落,一件也不能少。搬家前的准备工作紧张而有序的进行着。大家都非常自觉的带走私人物品,减少搬家时候的工作。医院也提前贴出通知,告知广大病友旧门诊的搬家时间,取得病友们的理解与支持。

  虽然准备工作忙碌辛苦,但是大家目标一致心一致,带着这份对急诊科这个大家庭的热爱,哼着快乐忙碌曲,一路奋勇向前。在大家的`期待中,搬家日终于到来了,这天大家一大早就来到急诊科,在医院及科室领导统一安排部署下,大家开始利用有限的运输工具手推车,治疗车,甚至徒手搬运,把物品运送到我们的新家,在新家那里早有细心的女同事接应,及时将这些物品摆放整齐,留出空间接应陆陆续续搬运过来的物品。在搬家过程中,我们的男护士做了很好的带头作用,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脏活累活他们都抢着干,他们笑称自己是“快乐的搬运工”。因为大家齐心协力、充分准备、默契配合,所以搬家过程也非常顺利。真的是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完美的团队!

  站在新急诊大厅,记录剪接那一个个忙碌又快乐的身影,从他们身上折射出几代急诊人坚持并传承下来的精神---勇于承担,博爱奉献。在老一辈急诊人用热血与青春筑就的港湾里,我们年轻一代将传承并发扬急诊人精神、续写属于急诊人的壮丽诗篇!

搬迁实施方案 第7篇

  易地扶贫搬迁指将生活在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到其他地区,并通过改善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调整经济结构和拓展增收渠道,帮助搬迁人口逐步脱贫致富。下面是关于异地扶贫搬迁的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包括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以下简称易地搬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搬迁(以下简称生态搬迁)、财政专项扶贫搬迁(以下简称扶贫搬迁)和农村D级危房改造。为认真实施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根据《奉节县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实施办法(试行)》(奉节府发〔20xx〕42号)文件精神,结合永乐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原则。在坚持群众自愿的前提下,政府通过统筹规划、政策扶持、基础配套,有效组织和引导群众自力更生、主动搬迁。搬迁对象原有承包地、林地使用权不变,鼓励其自愿流转或参股专业合作组织。鼓励龙头企业参与高山生态扶贫安置区特色产业开发。

  (二)坚持整户搬迁、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的原则。整户搬迁和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是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的前提条件,对拆除后的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优先安排复垦。搬迁户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用地扣除新建房屋用地面积后,节约的面积可作为地票交易或增减挂钩建设用地指标使用。

  (三)坚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原则。综合考虑搬迁群众的生存环境、经济能力、劳动技能和生产生活习惯,合理确定搬迁对象和安置方式。

  (四)坚持统筹兼顾、合力推进原则。加强组织协调,整合相关站所室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协调推进高山生态扶贫搬迁。

  二、搬迁范围及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贫困农户,列入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对象:

  1、居住边远地区,生产生活不便、生存环境恶劣的。

  2、居住地水、电、路、通讯等基础条件难以完善,扶贫成本高、就地脱贫难的。

  3、建卡贫困户、低保户、转户进城集镇安置、纳入宅基地复垦的优先纳入搬迁。

  4、原居住地房屋有房产证或宅基证,新建住房有房地产权证或建房、土地许可证,购房有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契税缴纳凭证等合法手续。

  5、20xx年8月1日以后实施整户搬迁的。

  6、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应拆除。

  其中转户进县内城集镇或县外购房,已签订拆房复垦协议但未拆房的;以及符合拆房复垦条件且搬迁户承诺拆房复垦的,经县国土部门审查同意后,可以作为搬迁对象,其安置补助完善手续转为拆房履约保证金,待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后无息退还。不符合拆房复垦条件的搬迁户必须自拆后才能兑现安置补助。

  对梯度转移和其他自主建房搬迁的,必须拆除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后才能兑现安置补助。

  (二)下列人员不得列入搬迁安置补助对象:

  1、居住在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规划范围内的人口(按照三峡库区后续规划实施搬迁)。

  2、已享受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农村D级危房改造补助的。

  3、“空挂户”及搬迁户中非家庭成员的挂靠人员。

  三、安置方式及补助标准

  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和农村D级危房改造,对不同安置方式的搬迁对象给予差异化补助。

  安置方式分为自主分散安置和政府统建集中安置两种方式。

  (一)自主分散安置方式包括转户进城镇、梯度转移及其它安置。

  转户进城集镇安置的搬迁户,按8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安置对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自行购买建筑面积低于90平方米、交易价格低于当地市场均价的首套住房的,凭镇政府出具的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身份认定证明和购房手续免交房屋交易契税。转户到县外安置的,按8000元/人的补助标准执行。

  对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搬迁户,包括在本镇、村内实行由高转低、由远转近、相对集中进行梯度转移安置的和其他分散自主安置的,均按7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含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梯度转移安置不得进入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城集镇除外)。

  (二)政府统建集中安置是指迁入经县政府批准统一建设的集中安置点进行的安置,按7000元/人的标准补助到搬迁户。

  高山生态移民集中安置点居住对象为本镇范围内放弃原宅基地并实施复垦的农村居民,地灾避让搬迁、扶贫移民、退耕还林生态移民、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土地整治、巴渝新居、库区居民点搬迁户、危旧房改建户、连体房户、无房户、户改退地的连心房等符合农村宅基地批准条件的.农村居民。

  本细则施行前各年度已下达尚未实施完毕的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D级危房改造的补助资金仍按原标准执行。

  四、工作步骤及要求

  (一)报批实施方案。镇政府根据县搬迁办下达的年度搬迁计划,按照群众自愿申请、村初评、镇审核公示的程序确定年度安置对象,编制年度实施方案(附安置对象花名册)报县搬迁办审批。

  (二)组织搬迁实施。镇政府根据审批的实施方案,逐户签订搬迁协议,督促落实安置住房和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等工作。

  (三)兑现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完毕后,镇政府组织自查验收,形成验收报告,报送县搬迁办,县搬迁办组织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综合验收。待综合验收合格,县上拨付补助资金,镇政府按照规定标准与搬迁户结算。

  (四)加强档案管理。按照以下要求分类整理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档案资料,并送县搬迁办、发改委、扶贫办、城乡建委备案。

  1、文书档案。包括实施项目的上报文件、实施方案及批复文件、计划下达文件、公示资料及图片证明等材料。

  2、户档案。包括农户信息卡、搬迁申请表、新旧房屋照片、户主身份证和家庭户口复印件、户口迁移手续、补助资金兑付证明、旧房拆除证明、建房审批及购房手续等原始资料。

  3、项目档案。包括规划方案、工程设计、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的相关资料。

  五、工作措施

  坚持“统分结合、整合职责、分线落实”原则。

  镇搬迁办:负责镇搬迁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全镇年度实施方案,统筹年度搬迁计划,跟踪掌握项目实施进度,收集、汇总、上报向县搬迁办的各种报表、信息,负责与县搬迁办的工作衔接,承办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方面的会议、年度绩效考核等工作。

  经发办:负责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的年度搬迁计划编制、计划下达、对象资格审查、组织实施、资金申报、文书和户档案资料收集管理等具体工作,协助镇搬迁办工作。

  规建办:负责D级危房改造的年度搬迁计划编制、计划下达、对象资格审查、组织实施、资金申报、文书和户档案资料收集管理等具体工作;负责集中安置点建设管理,协助指导按相关程序办理用地规划、建设等行政许可手续;优先落实搬迁户宅基地复垦。

  财政办:负责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专项资金管理和兑现,协助资金拨付工作。

  镇纪委加强对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的监督,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镇搬迁办、相关站所室要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对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推进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截留挪用、骗取套取专项资金的,要严肃查处。

搬迁实施方案 第8篇

  公司定于5月份整体搬迁,方案如下:

  一、原则及目标

  从公司全局利益出发,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原则,做好各项筹备工作,保证公司总部整体搬迁工作有序进行。

  二、成立搬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部门、单位负责人

  职责:1.组织公司总部搬迁的全面工作;

  2.讨论制订公司搬迁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协调搬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协调各部室、单位的搬迁工作。

  三、搬迁方式

  统一组织协调,分期分批搬迁。协议家具公司总承包。

  四、搬迁筹备工作进度

  五、搬迁筹备(5月19日前)

  (一)按照办公区域平面图对新办公室进行分配。

  (二)确定各办公室室内设计图纸,准备装修。

  (三)确定办公室新增家具的统计、订制和安装。

搬迁实施方案 第9篇

  为推进全镇扶贫开发工作,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解决基本生存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根据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会议精神及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联系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原则

  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是一项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的工程。为积极稳妥推进项目的实施,在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政府组织、群众自愿原则。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土地等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上,镇人民政府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要发挥中央专项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以及对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调动搬迁户自愿搬迁的积极性。

  (二)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做好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坚持成熟一个,审批一个,开工一个,做到有组织、有计划的稳步推进。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搬迁方式不搞一刀切,根据各搬迁点具体情况,能就近插花安置尽量就近插花安置,宜分散安置的则分散安置。有经济基础、建房用地条件较好的搬迁点,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

  (四)镇人民政府实施、部门配合的原则。镇人民政府作为工程业主,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制定相应措施,积极支持工程建设;镇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督促、负责检查。

  二、易地扶贫搬迁对象选择

  (一)搬迁对象选择依据

  搬迁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居住地生态环境恶劣,自然条件差的石山区贫困群众,人均耕地面积在0.3亩以下的;水源涵养林、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工程建设中需要搬迁的农户;贫困地区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农民。(属地质灾害搬迁须市一级国土部门鉴定并确认)。

  2、有劳动能力,遵纪守法,实行计划生育,愿意到搬迁地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的'。

  (二)搬迁区域的确定

  根据我镇居住地生态环境及地质灾害情况,搬迁区域确定为我镇的高堆、甘棠2个村。

  (三)扶贫搬迁对象的确定

  1、凡符合扶贫搬迁条件的农户,必须自愿提出申请。

  2、审批程序:搬迁户自愿申请。填写好《蒙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农户申请书》和《蒙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人口迁出审查表》,各一式四份。镇派出所、镇人民政府审查后签意见盖章,再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报县林业局审查签意见盖章,最后报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定案。

  (四)各迁出点的移民规模

  全镇计划搬迁规模为4户15人(其中高堆村2户7人,甘棠村2户8人)。

  三、迁入地建设

  (一)迁入地选择依据

  1、各搬迁户就近插花安置,搬迁户不改变其原住小组所在地行政性质,生活住宅建设用地在自有的旱地(坡、荒地)安排,要有发展余地。由镇人民政府审查,上报县土地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2、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3、所在地的干部群众积极配合搬迁户搬迁工作。

  (二)迁入地的确定方法及各迁入点的搬迁人口规模

  迁入地全部在迁出地本屯(组)选择,不存在土地纠纷,也可降低搬迁成本,易于群众搬迁。全镇迁入地及搬迁人口规模为4户15人,分别是:高堆村2户7人,甘棠村2户8人。

  (三)迁入点的建设内容

  1、迁入点的主要生活和生产条件及移民生产发展方向

  各迁入点交通相对便利,具备路通、电通、水通条件,居住环境改善后,移民能安心搞好生产,通过发展种植、养殖业达到脱贫致富的目标。

  2、搬迁户的生产用地来源

  搬迁户仍使用原来生产用地,并在荒地、坡地垦荒开挖土地45亩(人均3亩)种植经济作物。

  3、搬迁户生活资料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

  新开垦耕地45亩,新建道路3公里,清理水利渠道2公里,搬迁户新建住房建筑面积250平方米。

  四、迁出地建设

  (一)退耕还林方案

  1、移民迁出后,在县水果、林业部门的指导下,计划种植水果和毛竹或造林,恢复植被。

  2、条件允许可垦为耕地,种植木薯或种桑等,发展经济达到脱贫致富目标。

  (二)方案实施时间

  搬迁后,用两年时间实施

  完毕。

  五、投资预算

  工程总投资7.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4.5万元,地方配套3万元)。

  六、实施时间及进度安排

  20xx年9月-11月,对2个搬迁点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做好宣传发动和搬迁户的思想工作,完成项目的实施设计方案。

  20xx年11月-20xx年6月,项目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期内要完成住宅、道路、水电、新开垦耕地等建设,组织农户为下一步的生产、生活做好准备。

  20xx年7月检查验收阶段。项目竣工后,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自检、自验,并将项目的有关资料整理归档。自验合格后,写出申请报告,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再申报市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七、工程效益及试点意义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是我镇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工程建成后,易地搬迁户生产生活得到明显改善,从而使未摆脱贫困的群众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的群众安居乐业,走上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道路。

搬迁实施方案 第10篇

  区呈坎镇周林田地灾点为省重点地质灾害监控区之一,危险点上有34户128人。到20xx年9月底,危险点上大部分群众已搬出危险区,完成了20个重点户、12个非重点户的搬迁和4个非重点户的房屋拆除。为完成剩余群众的避让搬迁,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搬迁避让工作以“把握政策、善重民意,周密安排,确保搬迁”和“建一拆一,拆一补一”为原则,立足全面推进,既突出重点,又兼顾一般,对危险点上的重点户严格按搬迁避让政策要求,积极引导和鼓励群众采取自建、外迁、投亲靠友等形式搬迁安置,需统一安置到龙盘新村的要统一安排好宅基地分配、基础设施配套等事宜,保障搬迁群众生产有发展,生活有保障。

  二、目标任务及工期安排

  20xx年10月15日前完成剩余2个非重点户的搬迁,20xx年10月25日前完成剩余10个非重点户的`房屋拆除,确保完成周林田地质灾害点搬迁治理任务。

  三、主要措施

  加强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认真执行搬迁进度月报、周报等制度,确保在治理工作过程中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加快搬迁避让安置工作,加大周林田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

  抓好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管理,紧紧抓住“建、搬、拆”三个环节,周密安排,细化责任,分工落实,真正做到思想、责任、工作、指挥四到位,坚持建新房、拆旧房的原则,群众搬迁安置后,危险点上的原宅基地收回,房屋及时拆除,并坚决禁止在危险点上新建住房以及迁入新的户籍、拆分户口等行为,同时做好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积极解决搬迁群众就业问题,鼓励支持群众开展多种经营,通过组织岗位培训、劳务输出等方式帮助群众多就业,增加收入,使灾害危险点上的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过得好,实现安居乐业,使搬迁群众既脱离危险,又脱贫致富。

搬迁实施方案 第11篇

  为扎实推进我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降低城镇人口密集区安全和环境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根据《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理念,坚持党委领导、政府组织、企业主体、社会联动,以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为驱动、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为契机,统筹规划、综合施策,科学实施、分步推进,扎实有序开展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到x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完成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其中,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x年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x年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x年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x年年底前完成。通过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现以下目标:全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安全和环境风险大幅降低,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显著提升,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化工产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更加协调。

  二、工作步骤

  (一)评价摸底(x年x月xx日前)。各县区政府(含高新区管委会、市南部山区管委会,下同)结合开展化工生产企业新一轮评级评价行动,对辖区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摸底,并填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摸底登记表》(详见附件x),充分利用评级评价成果,确定本地区城镇人口密集区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提出就地改造、异地迁建、关闭退出的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告。

  (二)制定方案(x年x月xx日前)。各县区政府根据我市化工园区重新认定情况和园区发展定位,对公告的企业制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进度安排、组织方式、职责分工、资金筹措、承接园区、职工安置和保障措施等,并填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关闭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x)。

  (三)组织实施(x年x月xx日—x年xx月xx日)。各县区政府加强组织实施和督导调度,充分发挥引导和推动作用,落实支持保障政策,激发企业积极性,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分步分类、扎实有序推进搬迁改造工作。

  (四)中期评估(x年年底前)。各县区政府对搬迁改造工作采取委托第三方评估方式,开展本方案执行情况中期评估,全面掌握搬迁改造工作进展情况,评估工作成效,发现问题不足,优化完善相关政策,研究制定推进措施,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全面完成。

  (五)检查验收(x年年底前)。组织开展搬迁改造工作验收,对部门依法履职、企业技术改造、新建项目安全环保管理、废弃生产装置拆除、残留污染物清理、职工安置等进行全面检查,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重点任务

  (一)认真开展风险评估。各县区要按照我市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化工生产企业新一轮评级评价实施方案要求,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评级评价标准,采取第三方机构评价方式,逐一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评级评价,对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而被评为不合格的企业,列入搬迁改造名单。对安全和环境风险较低、经评估通过改造能达到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可实施就地改造;对安全和环境风险突出、经评估通过就地改造仍不能达到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实施异地迁建,企业不愿异地迁建的,依法予以关闭。对现有明显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企业,要不等不靠,立即着手制定工作方案,启动搬迁改造工作。(各县区政府负责,市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保局、市安监局配合)

  (二)科学组织实施搬迁改造。各县区要对搬迁改造企业逐一登记造册,详细掌握企业资产规模、产品产能、职工人数等基本情况,科学测算搬迁改造所需经费、土地、技术等需求,指导企业制定周密细致的搬迁改造方案,明确资金筹措、职工安置、承接园区等具体落实措施,积极协助企业解决搬迁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降低搬迁改造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就业的影响。对就地改造的,要督促指导企业制定技术改造措施,加快技术改造进程,确保达到预期效果;对异地迁建的,要协助企业对接搬迁承接地,做好两地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对关闭退出的,要督促企业尽快拆除关键设备,防止恢复生产。(各县区政府负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配合)

  (三)强化搬迁改造安全环保管理。加强项目审批、项目选址、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管理措施,严格执行《x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严禁搬迁改造企业在原址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督促企业依法开展搬迁改造项目安全、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确保项目建成投产后满足安全和环保要求。要依法依规及时向就地改造、异地迁建后的企业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和取水许可证。对正在实施搬迁改造的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企业搬迁改造期间不出现安全和环保问题。搬迁改造企业拆除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构筑物和防污染设施,要事先制定废弃危险化学品、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拆除活动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要强化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严防丢失被盗。加强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确保腾退土地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各县区政府负责,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配合)

  (四)加快推动进区入园。按照《x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规定,扎实做好化工园区认定工作,全面评估和论证化工园区现状及发展前景,明确可以承接迁入企业的化工园区及承接产业类型,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建设安全、环保等基础设施,优先保障搬迁改造企业需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原则上进入化工园区,不在园区的逐步关停淘汰,严禁在化工园区以外新建、扩建化工生产项目。鼓励各园区制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禁限控”目录。(各县区政府和市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配合)

  (五)妥善化解风险问题。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有序、依法依规的`原则,积极稳妥地解决因搬迁改造带来的职工分流安置问题,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衔接,稳定就业岗位,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对搬迁改造产生的失业人员,要建档立卡,通过开发就业岗位、加强职业培训、提供就业服务、落实扶持政策等措施,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对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失业人员,进行就业援助,对从事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统筹财税、金融等政策措施,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妥善处置企业债务问题,防止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认真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时向公众公开搬迁改造项目相关信息,研究建立贯穿规划、建设、运行全过程的风险防控机制,形成早预见、早发现、早处置的风险化解机制,对舆情热点分类甄别、妥善处理,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各县区政府负责,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地税局、市金融办配合)

  (六)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引导企业将搬迁改造同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品牌建设等有机结合,提升市场竞争力。对产能过剩的行业要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不得借机扩大产能。强化安全、环保、节能、质量倒逼机制,引导搬迁改造企业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水平,对涉及高风险的化学品、工艺和装备实施替代和改造,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或设备,严禁生产国家禁止生产的产品。积极推进智能制造,鼓励建设数字车间、智能工厂和智慧化工园区,大力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增效”,推动化工产业动能转换、转型升级。(各县区政府负责,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配合)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财税政策支持。省财政将对符合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项目予以支持,对提前完成搬迁改造任务的企业予以资金奖励。鼓励各县区结合实际研究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专项资金,对搬迁改造企业给予适当资金补助。对符合搬迁条件的企业,在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可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具体按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执行。(各县区政府和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负责)

  (二)拓宽资金筹措渠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项目特点,有针对性创新金融产品,完善金融服务。引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时将搬迁改造项目投融资需求信息在x省融资服务网络平台发布,并加大银企对接合作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在商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基本面和信用记录较好、守法经营、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的搬迁改造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加大对债券市场直接融资政策的宣传推广力度,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使用债券融资工具进行融资,拓宽搬迁改造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积极发挥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作用,吸引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搬迁改造企业改制重组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引导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依法依规参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各县区政府和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负责)

  (三)加大土地政策支持。根据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确定的规模和时序,各化工园区对搬迁改造企业适当倾斜。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最低出让价标准,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和租赁制度。搬迁改造企业用地数量较大、现有化工园区确实难以承接,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承接园区具备扩区扩容条件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和法定程序,适当扩大承接园区规模,以满足搬迁改造需求。搬迁改造企业腾退的土地,属划拨用地的,可以依法转让或由市(县)政府收回,当地政府收回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后的土地出让收入,可按规定通过预算安排支付企业职工安置费用和企业搬迁改造项目支出。在搬迁改造工作中,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各县区政府和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市地税局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搬迁改造工作,将其作为全市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的重要任务来抓。市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搬迁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县区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强化部门协同。市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安监局要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筹做好项目审批、安全环保管理、职工分流安置、社会风险化解等工作,落实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政策措施,保障搬迁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三)抓好督导检查。要加强对搬迁改造工作的监督检查、跟踪分析和通报,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激励,对工作不力、进度滞后的及时督促整改。将搬迁改造工作作为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的重要考核内容,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取消评先树优资格;对工作中弄虚作假、失职失责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搬迁实施方案 第12篇

  为贯彻落实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贫困地区“易地搬迁,无土安置”及农民工公寓建设的工作方案》要求,确保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搬迁安置总体情况

  (一)搬迁安置范围及对象

  金城江区、罗城县、环江县、南丹县、天峨县、东兰县、巴马县、凤山县、都安县、大化县等10个县(区),人均耕地面积在0.5亩以下,而且不具备基本生存条件或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农村人口,以及生活相对富裕,相对具备发展潜力,有创业能力和就业条件的农村人口。

  (二)搬迁安置方式

  易地扶贫搬迁以县为基本实施单位,实施县内或乡镇范围的搬迁工程,并采取以集中安置为主的方式,依托县域经济的城镇化、工业化、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趋势,按“无土安置”的模式进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一是依托县城周边城郊结合区域进行搬迁安置;二是依托小城镇发展,结合乡镇扩容的需求进行搬迁安置;三是把居住环境分散、生态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生产生活状况较差的农村人口搬迁安置到交通便利、资源相对较好的.区域。

  (三)搬迁安置任务

  20xx-20__年,全市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约3.3万户15万人,同时吸引部分生活相对富裕、相对具备发展潜力、有创业能力和就业条件农村人口搬迁到乡镇、县城或项目园区周边,涉及总人口预计达6万户30万人。“十二五”期间(20xx-20__年),全市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17208户81450人。其中:

  20xx年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5577户26140人;

  20xx年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4338户20451人;

  20xx年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3688户17744人;

  20xx年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3605户17115人。

  (四)资金筹措

  “十二五”期间(20xx-20__年),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需要进行住房及附属设施、道路硬化、人畜饮水工程、土地开发和调整、水利渠道、入户沼气池及通电项目建设,共需投入资金20亿元左右。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计划从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群众自筹资金等五部分筹措。

  二、各县(区)“十二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

  (一)金城江区

  1、搬迁安置任务

  20xx-20__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规模为579户2456人。其中:

  20xx年搬迁安置258户1106人;

  20xx年搬迁安置122户557人;

  20xx年搬迁安置104户411人;

  20xx年搬迁安置95户382人。

  2、主要建设内容

  房屋建设:20xx-20__年共需搬迁579户2456人,按照户均120m2的标准计算,以砖混结构为主,共需建房69480m2。

  人畜饮水:安置区要达到农村安全饮水的标准,概算共需新建人畜饮水45处,其中蓄水池830m3,输供水管道47.34公里。

  道路建设:新建泥结碎石乡村公路18.8Km,按四级下限路面设计;安置点的屯内道路硬化46666平方米。

  沼气池:为解决搬迁贫困户的生活能源问题,结合条件适宜与群众需要,共需新建沼气池249座。

  通电工程:400V低压输电线路架设30.5公里。

  由于金城江区实施的都是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采取的是屯内安置方式,可以利用原来的公共基础设施,不需要配套建设学校、卫生室等公共服务设施。

  3、资金筹措

  (1)资金来源

  估算总投资12446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560万元,占12.5%;地方配套投资352万元,占2.8%;整合其它资金及搬迁群众自筹资金10540万元,占84.7%。

  (2)资金投向

  中央补助投资用于建设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中央补助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设备购置、运输工具、加工项目等,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

  (二)环江县

  1、搬迁安置任务

  20xx至20xx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985户4324人,其中:

  20xx年搬迁安置235户1024人;

  20xx年搬迁安置275户1200人;

  20xx年搬迁安置250户1100人;

  20xx年搬迁安置225户1000人。

  2、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住房及附属设施107250平方米;农田水利设施42公里;修建通村公路46公里;卫生院1000平方米;村级公共设施8600平方米;后续产业发展项目;生态建设项目。

  3、资金筹措

  (1)投资来源

  “十二五”期间,环江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总投资9700万元,其中,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4015万元,整合中央相关支农投资1200万元,中央扶贫资金860万,地方政府投资485万元,群众自筹资金3140万元。

  (2)资金投向

  中央补助投资用于建设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中央补助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设备购置、运输工具、加工项目等,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

  (三)罗城县

  1、搬迁安置任务

  20xx至20xx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3677户16988人,其中:

  20xx年搬迁安置1277户5788人;

  20xx年搬迁安置1000户4500人;

  20xx年搬迁安置800户4000人;

  20xx年搬迁安置600户2700人。

  2、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住房和附属设施面积145600m2,其中住房建设面积89600m2,附属设施建设面积56000m2。

  改扩建农村公路94km;新建人饮工程25处数,解决移民饮水人口1120户4790人。

  新增或恢复灌溉面积1300亩,中低产田改造1000亩,修建渠道67km,田坎硬化等工程,开发和调整农田面积500亩。

  新建沼气池800个,容积6400m3。

  3、资金筹措

  (1)投资来源

  “十二五”期间,罗城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8000万元,地方政府投资20xx万元,国家、自治区财政扶贫配套资金500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25000万元。

  (2)资金投向

  中央补助投资用于建设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中央补助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设备购置、运输工具、加工项目等,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

  (四)巴马县

  1、搬迁安置任务

  20xx至20xx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1972户9492人,其中:

  20xx年搬迁安置863户4366人;

  20xx年搬迁安置429户1945人;

  20xx年搬迁安置322户1466人;

  20xx年搬迁安置358户1715人。

搬迁实施方案 第13篇

  为保证市局机关整体搬迁顺利进行,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整体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 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 同志任副组长,市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即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组、资产处置组和现场协调组。

  1.综合协调组。 任组长, 为副组长,成员为……

  工作职责:负责整体搬迁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科室指定一名人员负责本部门搬迁工作及相关工作联系。

  2.后勤保障组。 任组长, 为副组长,成员为……

  工作职责:负责搬家公司的联系管理、机关科室搬运物件的摸底和包装袋的发放;指导电脑公司对科室电脑、打印机等电子设备的拆卸和安装;安排专车搬运无公车科室、办公室和局领导的电脑等物品;新办公楼钥匙的发放和老办公室钥匙的归集。

  3.资产处置组。 任组长, 为副组长,成员为…… 工作职责:负责淘汰办公用品的处置。

  4.现场协调组。 任组长, 为副组长,成员为……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现场搬运,组织搬运公司将科室物品装运上车,随同押车,指引搬运工人按标注将物品送到指定位置;组织人员对新办公楼每层物品搬运进行引导。

  二、搬迁方式

  各科室整体打包后,由搬家公司统一搬运。

  三、搬迁时间

  待定

  四、人员安排

  五、搬迁流程

  1、机关各科室汇总需搬运的物品及设备清单,并上报后勤服务中心。

  2、各科室在搬迁前三天向后勤服务中心领取包装袋。

  3、办公室、人教科、财基科、信息中心的档案室和机房先行搬迁,搬迁时间见搬迁顺序表。

  4、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组织本科室人员对物品进行打包,并在包装袋上标注部门名称、楼层、新址门牌号,便于搬运公司分送。

  标记样式:

  5、搬运过程中,市局搬迁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全程跟踪,在装车、运车、卸车、新办公楼梯口、以及新办公楼每层楼内安排专人陪同。

  6、所有物品均需按编号或搬迁领导小组工作人员的安排搬运到新办公室指定位置。

  7、各科室负责人统一到后勤服务中心 处领取本科室办公室钥匙。

  8、搬迁顺序

  六、搬迁要求及注意事项

  1、搬家前一天完成物品打包、标签明示(所有包装袋必须按规定标注编号(新址门牌号)、部门名称和楼层)。

  2、科室提前对重要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及归档,对于需要销毁的`资料要及时处理。搬迁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工作,加强保密工作,防止案卷、文件资料和国有资产遗失、毁损,防止出现人身伤害、泄密等安全事故发生,公章由科室主要负责人随身携带。物品搬运至新办公楼指定位置后,各科室负责人要根据搬迁顺序指挥本科室人员对搬运物品清点归位。

  3、科室电脑、打印机由信息中心指导电脑公司统一拆卸安装,有公车的科室自行打包和搬运,无公车的科室、办公室、局领导办公室内的电脑、打印机等电子设备由办公室协调分装打包搬运。

  4、搬迁当天,所有科室负责人必须在现场协调搬迁,主要负责本科室搬迁相关事宜。

  5、搬迁过程要求迅速、有序,各科室要严格遵守搬迁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

  6、要珍惜爱护新大楼的文明卫生环境,注意维护电梯、空调、卫生间等公共设施的崭新完好,严禁乱张贴、乱装修及损害公物行为。搬运期间的垃圾各科室自行收集运到一楼指定地点。卫生间严禁乱倒垃圾及物品,以防下水道堵塞。

  7、搬迁完毕,各科室的搬迁成员要负责检查原办公室设施是否完好,是否有应搬而未搬的物品,桌、柜中是否清空等,关好门窗,打扫好原办公室卫生,并将原办公室钥匙放置信封内写好姓名和科室后交至后勤服务中心。

  8、各科室原办公室淘汰的桌、柜等物品统一由财基科按政策处理。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