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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方案模板集合

2024-08-06 07:24:02策划方案

整治方案模板集合(实用33篇)

整治方案模板集合 第1篇

  20xx年是我县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和省级园林县城的启动之年,为进一步推动“治脏、治乱、治堵”工作,把“三城同创”工作向纵深推进,营造优美、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提高市民整体文明素质,打造宜学宜居,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城市市容市貌现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综合整治,实现市容市貌整洁有序,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得到有效利用,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市民文明程度明显提高,最终顺利通过国家级卫生县城、省级园林县城和省级文明县城达标验收。

  二、整治时间

  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客车站外停车拉客和出租车违章驾驶及车辆、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等行为。

  (二)取缔摩托车及三轮车改装成广告车上路。

  (三)全面整治城区占道经营的店外店、夜宵、摊点,规范临街门店修车、洗车等经营项目,取消不符合经营条件的门店。

  (四)依法拆除城区违规搭建的棚物和有碍市容的建筑物。对城区不按规划部门批准的立面效果图施工的建筑责令立即停工,并限期整改。清洗、改造和刷新主要路段的临街建筑立面。

  (五)对县城所有户外广告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陈旧破损、材质品位低下、不按规定设置、有碍市容观瞻、广告用语不准确的户外牌匾、广告标语牌责令拆除更新。

  (六)清除各种乱停乱放车辆,所有车辆必须按交警和城管指定的地点集中、整齐停放。

  (七)进行市场专项整治。特别是路边市场、占道经营和批发的.临时市场及农贸市场周边秩序混乱、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

  (八)对县城内所有小餐饮店进行一次全面卫生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督促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吊销《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九)全面整治城区大街小巷的卫生、不留死角,严禁垃圾乱倒、污水乱泼、油烟直排街道等现象,不能在人行道上洗碗、洗菜。

  (十)加强城区绿化带、花坛、行道树的管理,清除花带、花坛内的杂草、垃圾等。

  (十一)清理和整治广场周边环境,确保广场干净、文明、优美。

  (十二)清理和整治县城及周边村庄环境,做到整洁、美观,无乱倒垃圾现象。

  (十三)县城内严禁放养禽畜,禁止在公共场所放养宠物。

  (十四)检查督促临街单位抓好庭院卫生、绿化。

  (十五)整治城区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

  (十六)督促有关单位清理整顿有碍市容的灯光灯饰,添置维修彩灯,霓虹灯,轮廊灯并按时启闭。

  (十七)整治城区街道乱堆乱放,建筑物、树木电线杆等乱帖乱画、乱吊乱挂,根治城市“牛皮癣”。同时在小区和路段按比例设置一定数量的信息栏。

  (十八)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在建的所有临街建筑工地必须实行封闭式建设,临街一侧必须建高2米以上的围墙,并用石灰粉白。围墙外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进出工地路口必须硬化,进出工地车辆轮胎不得带污泥上路。

  (十九)督促市政建设单位及时对建设维修遗留的砂石泥土等杂物进行清除,使街道干净、安全畅通。

  (二十)整治城区工程车辆带泥行驶砂、石、泥土等物随地漏洒、车辆不盖防护网问题及乱停乱放、不按规定时间进城的现象。

  (二十一)督促市政建设单位全面修复破损街道、人行道、窨井盖等市政实施。

  (二十二)收容流浪乞讨人员。

  四、创建整治责任分工

  创建整治具体分五个片区组织实施。从20xx年7月起到20xx年底,每个工作日将安排单位到具体责任包干区进行整治(城区各单位市容市貌环境和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安排表附后)。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迅速行动。本次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园林县城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严格执法,长效管理。在整治工作中,加强宣传教育,坚持原则,对屡教不改、违法违规的业主和从业人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得到长期规范管理。县创建整治指挥部将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专门组成督查组,对人员到位情况、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及效果进行督查和点评。对组织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个人与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广泛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表彰先进,揭露陋习,强化社会监督。

整治方案模板集合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有关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全面落实县关于水上交通安全专题会议精神和要求,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切实提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能力,牢牢坚守红线,促进安全发展,不动摇、不放松。

  二、整治主题

  守住红线、强化责任、攻坚克难、综合治理

  三、整治目标

  实现全镇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为零,事故隐患排查全覆盖,隐患整改、违法、违规、违章查处“零容忍”。全面提升防范预警应急管理水平,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健康、和谐、安全发展。

  四、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10前)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4月10日至4月30日)

  (三)督查整治阶段(20xx年5月1日至6月20日)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6月21日至6月30日)

  五、整治范围

  砂石场、碎石场、河道及其岸线、码头、各类船舶

  六、整治内容

  (一)非法采石采砂、乱采乱挖。

  (二)在禁采区采石采砂。

  (三)场内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投入使用;场内特种设备由无证人员操作;船舶系缆桩的设置。

  (四)在河道及其岸线乱倒弃土。

  (五)三无船舶、报废船舶、船舶买卖未过户、船舶证书资料不齐或未持有合格的证书和必要的航行资料擅自航行作业。

  (六)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带病驾驶、疲劳驾驶、超员和超载驾驶、冒险航行、夜间航行、洪汛期间和超过警戒水位线不减员不减载航行、停航封渡后强行航行的。

  (七)自用船、渔船、货船非法载客。

  (八)救生衣双百行动不落实。

  (九)渔船无证捕捞、毒鱼、电鱼、禁捕期捕捞。

  (十)非法建造渔船,擅自改装船舶。

  (十一)安全隐患整治不力。

  七、强化领导,高度重视

  各有船村、砂石场、碎石场、船舶所有人、船员,务必加强组织领导,务必高度重视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此次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必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一)党政一把手,砂石场、碎石场负责人务必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带队检查,亲自督促落实。

  (二)分管领导具体抓,跟踪督查到位。

  (三)监管部门一线抓,确保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切实做到“四到位”(即:人员精力到位;检查整改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管督查到位)。

  (四)各有船村、各砂石场、碎石场、船舶所有人、船员,务必主动抓,认真扎实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自查自纠。确保检查不留死角,记录完整;确保安全隐患整改资金到位,及时彻底消除隐患;确保安全教育培训到位,有效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资料完备;确保证照齐全有效,持证上岗,安全设施设备齐备可靠;确保对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到位,汛期前进行一次应急演练;确保安全渡汛;确保无事故发生,全面实现平安和谐。

  八、明确职责,综合整治

  (一)镇安监办总揽,并负责砂石场、碎石场的安全检查及专项整治。

  (二)镇管船站负责码头、客渡船舶、货运船舶、采砂采石船舶、工程船舶的安全检查及专项整治

  (三)镇水务站负责河道及其岸线采石采砂、渔业船舶的安全检查及专项整治。

  各有船村务必全程参与,镇级监管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联合整治,对发现难以解决的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务必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时组织开展综合整治。

  九、动真碰硬,确保实效

  各有船村、镇级监管部门,务必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使安全检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违法、违规、违章“零容忍”的态度,敢抓敢管,忠于履行职责,确保工作实效。

  十、强化督查,从严追责

  镇纪委、监察、安委会,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实,工作不在状态,隐患整改不到位,执法不严,处罚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任辖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全镇安委会上作述职检讨。凡在专项整治期间发生责任事故的,严格按照“倒查”与“顺查”相结合的原则,从严追究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整治方案模板集合 第3篇

  一、时间:

  20xx年7月27日至暗访结束

  二、机构及人员安排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政委,镇长为组长,为副组长,镇督查办、五创办相关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检查验收及责任追究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另由督查办牵头成立工作督查组,负责对工作进度开展督查。

  三、步骤及要求

  1、宣传发动及调查摸底阶段(7月27日——7月28日)

  ①各责任人迅速深入到村、组,及时召开户主会,发放宣传资料,做好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创国卫活动中来的动员工作。

  ②各村、居委会要把本单位的责任范围划分到各责任人,分块包干并认真填写责任分解表,于7月29日上午十点前报镇办公室。

  ③各责任人要对各自的责任区开展卫生死角死面大排查,做到心中有数,处理有方。

  2、卫生大整治阶段(7月29日——8月1日)

  整治要求:

  ①社区、镇辖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全面清理卫生死角死面。按规划要求拆除城中社区和城乡结合部乱搭乱盖建筑,清除垃圾、整理杂物,做到无乱堆垃圾、路面无淤泥、道路无路障;对道路两侧、社区、居民小区、单位内外的明沟暗渠进行清理整治,做到沟渠畅通、无污水横流、无暴露垃圾及水面漂浮物,相关设施完好。要深入开展“除四害”活动,全力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整治乱种乱养行为。拆除城中菜地四周乱建的`围栏,禁止城区种菜行为;进一步规范畜禽饲料管理,对饲养的家禽家畜,一律强制免疫,强制圈养。

  ②抓好集贸市场整治:做到商品划行归市、卫生保洁制度健全,各种环卫设施齐全,上、下水设施完善通畅,市场内无积水、无垃圾堆放、无积尘蛛网。经营食品的摊位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设置防尘、防蝇、防鼠设施,活禽宰杀要相对隔离。

  3、检查验收阶段(8月2日——8月6日)

  各工作组在责任区整治活动开展完后,向领导小组申请进行工作验收。

  4、长效保洁阶段(整治验收后至暗访结束)

  建立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固定每周一开展大扫除活动,如遇天气问题则顺延。

  四、工作督查及考核

  1、各工作组组长作为该村(居)委会创国卫大整治工作直接责任人,各村(居)委会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2、镇督查办、五创办将对各工作组每个阶段的工作开展督查,并于每天下午5点前,由督查组长将督查结果报镇党委书记和镇长。

  3、对在督查过程中发现工作进展不力,进展缓慢等行为的,将按照《镇创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4、申请检查验收的单位,不能通过镇验收组检查验收的,须三天内整改后方可再次提出验收申请,直至验收合格。如在创国卫暗访中发现问题,则按照问题大小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整治方案模板集合 第4篇

  一、行动目标

  优化网吧、歌舞娱乐、游艺娱乐市场结构,严厉打击文化市场违法行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重点及主要措施

  1、加大网吧市场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突出年审的审核力度,对问题严重的网吧,责令停业整顿,经整改不合格的'网吧依法通知电信部门停止信号接入。专业整治中坚决取缔“黑网吧”。对网吧在网上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要及时查处。

  2、建立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档案。加大各类经营场所的检查力度,对年审中年审不合格、证照地址与实际不符的经营场所,坚决下达停止营业通知书,情节严重的依法实施处罚。

  3、实际长效管理。我们将70%以上执法人员和70%以上时间,用于一线市场巡查和执法办案。执法人员采取集中整治方案,对全区文化市场进行高密度、高频率的清查。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统一规划部署成立领导小组,要以文明创建、平安文化市场建设为载体,以规划和繁荣为目标,积极开展全市文化市场专项整治。

  2、专项整治期间,建立信息通报制度。要及时将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处罚情况,以编号函件的形式,通报给同级公安、工商等职能行政部门,以便同级职能部门在年审工作中依法处理。

  3、总结验收,健全经营场所管理档案。对此次专项政治活动进行总结,并及时建立网吧、歌厅、电子游戏等经营场所管理档案,将远程视频监控在线率、安装率达到100%,切实发挥技术监控的作用,确保文化市场平安繁荣。

整治方案模板集合 第5篇

  为维护我市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当前影响金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市金融市场秩序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活动成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解决影响金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采取打防结合、打治并举等有效措施,积极稳妥地进行专项整治,为建设富强和谐现代化中等城市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中介服务机构以“担保、理财、贷款代理”等名义,非法吸收社会公众存款、高息放贷等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或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未经批准实施信托、委托、内部集资、入股等行为,向社会公众或变相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使用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骗取银行贷款或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与社会有关组织或个人相互勾结,非法放贷、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违规出具金融票证、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其他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职责分工

  (一)市工商局

  加强对从事“担保、理财、投资、贷款代理”等中介机构的检查和监管,坚决取缔无照无证或超范围经营的中介机构,依法查处中介机构为企业特别是涉及行业资质管理的企业垫付出资以及协助企业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的违法行为。对发现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要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二)市公安局

  对犯罪活动实施精确打击,有力震慑犯罪,对各检查小组移送和群众举报的犯罪线索,及时梳理,积极开展侦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确保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安全、稳妥进行。

  (三)银监分局办事处

  加强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业务活动的监管,一经发现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立即调查、核实,并依法予以规范;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同时加强对各商业银行贷款申请等业务的规范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深入研究分析“担保、理财、贷款代理”等中介机构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规律特点,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

  (四)市委宣传部

  集中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册、宣传横幅等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向群众宣传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知识,以典型案例揭露非法金融活动的犯罪事实,引导广大群众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辨别非法金融活动的能力,在全社会形成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氛围,为维护金融秩序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市人民法院

  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情况,对违法从事金融活动的中介机构等采取封帐、查封账户等措施,确保违法所得不流失,并依法处理违法犯罪活动。

  (六)中国人民银行市支行

  在维护好金融稳定的同时,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配合各职能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工作;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采取签订承诺书等形式,进一步加强行业规范。

  (七)市地税局

  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要求,找准切入点,及时查处“担保、理财、贷款代理”等中介机构及有关组织和个人的偷税、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市财政局

  做好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经费保障和罚没收入的收缴工作。

  (九)市司法局

  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求,及时提供“担保、理财、贷款代理”等中介机构办理的贷款公证等情况。

  (十)市城市管理局

  依法审批“担保、理财、贷款代理”等中介机构发布的广告,并对“担保、理财、贷款代理”等中介机构已发布的广告进行清理规范。

  (十一)市金融办

  抓好该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落实、情况调度等工作。

  (十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在搞好内控管理的同时,派出精干人员,积极参加这次清理整顿活动,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提供参与违法金融活动的公司或个人账户资金流动情况。

  四、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

  (一)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时间4月16日至4月18日)。市政府召开专项整治动员会议,采取集中学习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相关中介服务机构按照整治要求,认真组织自查自纠,进行自我整改,写出自查自纠报告。举报电话设在市金融办。

  2、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阶段(时间4月19日至5月19日)。一是组织市工商、人民银行、银监、宣传、公安、财政、地税、城管等部门、单位对全市所有的`“担保、理财、贷款代理”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拉网式检查。二是领导小组组织多个工作小组,采取多种方式,实施重点检查。三是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调查、核实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中介机构,由工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3、巩固总结,完善机制阶段(时间5月20日至5月26日)。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相关部门、单位迅速建立预警监测机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效果。

  (二)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强化宣传。一是凡参与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部门、单位都要高度重视,除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外,相关部门、单位确定1—2名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参加。二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抓好内控管理工作,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三是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金融市场有关的法律法规,报纸、电台、电视台等要开辟专栏,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防范意识,在全社会形成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良好氛围。

  2、多措并举,讲求实效。针对当前金融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打、防、管、控、教等多手段并用,集中力量解决问题。采取检查组检查、聘请中介机构检查等多种方式,利用调帐、进点、明察暗访等方法,切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一抓到底,该取缔的要坚决予以取缔,该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3、依法整治,文明执法。这次金融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政策性、法律性很强。各有关检查人员要按照《刑法》、《公司法》、《中国人民银行法》、《税收征管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依法办事。对聚众滋事、暴力抗法等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这次金融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长同志为组长的金融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搞好动员部署、工作指导和检查验收,每周调度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负责抓好该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落实、情况调度等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活动的统一要求,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达到预期效果。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专项整治活动的情况要及时进行总结,并上报市委、市政府。

整治方案模板集合 第6篇

  一、治理范围

  20xx年以来销售出库的省、县两级地方储备粮均纳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专项治理范围。

  二、治理目标和排查重点

  (一)治理目标。

  对20xx年以来的政策性粮食的销售出库进行检查和排查,重点对政策性粮食交易过程和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买卖双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及标准,严查违反规定人为设置障碍拖延出库、阻挠购粮企业竞买粮食或干扰粮食出库等行为,确保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出库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营造规范的市场经营秩序和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二)排查重点

  1、20xx年5月前销售的政策性粮食,是否列为“三重一大”事项,由企业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策;

  2、20xx年5月后销售的政策性粮食,是否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规定,通过粮食批发市场公开竞价销售,按照交易细则和合同约定及交割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3、是否存在承储库点购买本库竞价销售的政策性粮食,出现“转圈粮”等违规行为;

  4、承储企业是否配合买方查验所拍政策性粮食;

  5、承储企业是否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及时组织政策性粮食出库;

  6、是否公示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出库费用标准;

  7、是否在政策性粮食交易规定的有关费用之外,向买方额外收取或索要其他费用;

  8、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人为设置障碍阻挠购粮企业竞买粮食或以各种借口干扰、拖延出库进度的现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成立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赖礼三,副组长:黄小敏,成员:黄荣奇、温祖文、黄景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中心秘书股。

  (二)抓好落实。

  收储公司要认真对照排查重点自查自纠,9月1日前完成企业自查工作,填写《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表》,并形成专项治理工作台帐和自查报告逐级上报,中心专治办要及时了解专项治理进度和有关情况,搜集数据资料,形成工作总结,上报市局。

  (三)严肃纪律。

  专治办要加强督促检查,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的,对相关责任人可以从轻或免于处理,被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整治方案模板集合 第7篇

  一、目标要求

  坚持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集中治理与长期治理相结合,经济处罚与说服教育相结合,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结合,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改善道路行车环境,增强全面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交通安全事故,营造造良好的交通环境,降低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二、整治时限阶段

  20xx年1月11日至20xx年4月10日,为期90天。

  第一阶段(1月11日至2月底),宣传发动、调查摸底。

  第二阶段(3月初至3月底),分工负责,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4月初至4月10日),检查验收、总结现固。

  三、组织机构

  20xx年刘坪镇道路交通秩序专项专项整治行动由镇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负责,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交管站,办公室主任由张鹏担任,办公室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四、治理内容及对象

  通过整治行动,争取将非法拼改装车辆、报废车辆和无牌无证车辆彻底消除,超员、超载、超限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制,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偷逃交通违规行为得到有力打击;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明显减少,主要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通过集中整治,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全镇交通秩序规范,交通环境优良,道路安全状况得到彻底改善,重点对以下几种违规行为及对象进行严厉查处。

  (一)、无牌无证车辆;

  (二)、报废车、拼改装车上路;

  (三)、农用车、拖拉机违规载人;

  (四)、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超限超载车辆;

  (六)、非法载运学生车辆;

  (七)、乱停乱放车辆;

  五、具体措施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按照“广泛宣传,加强配合,统一行动”的整治要求,本着“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宣传,重点区域有层次宣传”的原则,紧紧围绕建立健康、规范、有序道路交通秩序,不断创新宣传形式,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要把宣传活动贯穿集中整治的全过程,动员各村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效果。

  (二)仔细排查,摸清底子。各村各单位组织力量,按照不漏单位,不漏村、不漏户的要求,进行逐一排查,全面摸清整治的`情况,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形成系统可靠的基础资料,为整治工作提供依据。整个摸排工作由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镇交管站具体负责。调查摸排工作必须严格细致,做到谁摸排谁负责,各村于2月底前完成摸排工作,并将摸排情况报镇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分工负责,集中整治。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布置,分工负责,制定措施,抓好落实。镇交警中队、道路交通管理所、交管站、等部门抓好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推进。对无证驾驶等严重违规违章行为要严肃查处,对阻碍执行公务及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交警中队、学区等单位抽调精干力量,抓好落实,进行共同检查、联合执法。

  (四)检查验收,总结工作。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单位、各村要向镇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写出验收申请,进行检查验收,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扎实整治不彻底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顿,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全年年终考核。

整治方案模板集合 第8篇

  为全面完成区20xx年农机安全目标任务,有效控制农机事故指标,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根据区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市农机监理所下达我局20xx年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深化农机安全生产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前)

  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率。深入乡镇、村、学校,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农机户、农村学生等重点群体,广泛开展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安全宣传普及率达90%以上。一要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媒体、农机安全宣传片、宣传栏、挂图、标语、手机信息和农机安全知识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二要开展专项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农机安全咨询活动,开展“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农机“安全宣传月”与“安全宣传日”活动。组织开展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忙季节,与元旦、五一、中秋、十一、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农机安全专题宣传教育。三要开展专题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农机事故防范专题宣传教育,举办以提高农机安全驾驶操作技能与农机事故防范能力为主题,深入分析典型事故案例,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

  (二)整治阶段(7月2日至12月10日)。

  加强农机安全专项执法,积极开展农机安全日常监管,加强农机安全综合监管,全面排查治理农机安全隐患,切实防范农机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一要加强日常监管,查处违法行为。根据日常农机作业特点、在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忙季节,经常性组织农机人员,深入乡(镇)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纠正和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二要加强联合执法,积极配合安监、公安、交通、技术监督、工商等部门,严厉打击和查处拖拉机无牌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按时参加技术检验等违法行为,杜绝农机重大安全隐患。

  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区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农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区农村发展局成立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内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区农发局农业科。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应认真负责抓好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落实和检查工作。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都应成立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镇街要于每阶段结束后2日内,将工作情况报区农发局。活动开展期间,区农发局将派出检查组,对各镇街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开展农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不力、走过场的镇街,将在全区予以通报。

整治方案模板集合 第9篇

  为切实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创建文明、有序、卫生、安全的农贸市场环境,根据《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和《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办、谁管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统一领导、各司其职、标本兼治。坚持把改善农贸市场经营环境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把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

  二、成立机构,明确责任

  ㈠成立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由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涂朝学、甘贤海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协调、督促区有关职能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按照实施方案落实各项综合整治措施,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㈡成立农贸市场各专项整治工作组

  1、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工作组

  组 长: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商务、工商、城管、卫生、发改、质监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

  职 责:负责督促和指导各成员单位按照《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及相关法规要求,加强对全区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一是督促市场开办方完善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各类摊区实行划行归市,摊位商品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二是市场内经营户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明码标价,无假冒伪劣商品、消费欺诈、欺行霸市等行为,文明经商、文明管理。三是督促市场开办方做好市场卫生保洁工作,配备足够垃圾桶,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乱扔、乱堆现象,下水道畅通,无污水横流、乱搭乱盖现象。四是加强对活禽“三分离”、熟食卤味区等设施和经营者的管理,确保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

  2、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组

  组 长:区委常委

  成 员:区城管、工商、卫生、交警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

  职 责:负责督促和指导各成员单位按照城市管理的相关法规加强对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管理。一是整治农贸市场周边乱摆乱搭、占道经营的行为,二是清理整治影响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等不规范行为及农贸场周边无证无照的经营行为。

  3、农贸市场安全生产治理工作组

  组 长: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安监、区商务、区消防大队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

  职 责:负责指导和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安生生产的相关法规加强对农贸市场安全监管,督促农贸市场开办方按照《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落实好农贸场开办者是农贸市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一是建立健全农贸市场消防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落实,配置专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二是按照法律法规安装消防设施,配齐配全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严禁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有条件的市场应当安装符合技术标准的闭路监控设备。三是定期检查农贸市场建筑物的安全使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安全鉴定单位对市场建筑物进行安全鉴定,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建筑安全隐患;四是严禁商住混用,使用明火作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反规定乱拉乱接电线等行为。

  4、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工作组

  组 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卫生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工商分局、区商务局、区质监局、区农水局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

  职 责:负责指导和督促各成员单位做好农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一是建立进货查验制度。设立进货台帐,记录进货渠道,查验供货者的有关许可证件和产品合格证明。二是经营鲜猪肉等肉品必须从依法批准设立的定点屠宰场购进,并在摊位明显位置悬挂肉品检疫合格证明,严禁售卖私屠滥宰和来路不明的肉类和制品。三是经营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应具备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和冷藏保鲜设备;熟食摊位应设置预进间和售卖间,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从业人员须持有《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和有效的《健康证》,使用专用工具取货,不得由顾客自行选取。

  三、实施步骤

  ㈠全面整治阶段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立即行动,对辖区内农贸市场的经营秩序、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及市场周边的卫生秩序进行集中整治,确保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

  ㈡巩固提高阶段

  对全面整治的成果进行巩固和提高,形成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化,管理机制长效化。

  ㈢考核验收阶段

  区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白云区农贸市场管理考核办法》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进行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彻底解决农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确保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关健环节和重要方面。各有关部门的一把手作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成员,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综合整治工作,将其作为当前中心任务,纳入重要日程,确保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㈡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要根据《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具体要求,按照自身职责,将任务层层分解,做到目标、任务、人员、时限落实。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责任制,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综合整治工作负总责。

  ㈢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整治工作标准内容多、要求高,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大局着眼,从提升城市品位和管理水平的高度出发,切实立足职能,分工合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综合整治的强大合力,推进综合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㈣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认真抓好有关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提高市场开办方和广大经营户对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其参与综合整合工作的积极性。对综合整治的行动、措施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确保如期完成整治任务。

整治方案模板集合 第10篇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加强建设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源头管理,落实工地“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的工作要求,现将市建委《落实部门联动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工作方案》及《建设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源头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工地需要进行余泥渣土运输排放施工的,必须严格执行余泥渣土排放(受纳)管理规定,工地在排放(受纳)余泥渣土前,应到区市政园林局下属余泥渣土管理所申办排放(受纳)证工地未取得排放(受纳)证或证件过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禁止进行余泥渣土排放(受纳)作业。

  二、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时,应明确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相关管理责任,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执行责任及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制度,并严格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加强对工地余泥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

  三、根据“谁雇请,谁负责”的原则,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全面负责建筑工地内余泥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工作,工地需要进行

  余泥渣土运输排放时,必须雇请取得余泥渣土准运证以及其他证照齐全的运输车辆进行余泥渣土运输,严格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的管理规定。已取得余泥渣土准用证的运输公司及运输车辆名单可登陆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所查询。

  四、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建筑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制度,委任本工地专职安全员兼任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具体负责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管理规定,填写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工作台帐(包括余泥渣土装载量、装载和离开工地时间、运输车辆车牌号码、运输路线、受纳场所等)。如发现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必须及时制止。各工地应于9月xx日前将本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我局下属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备案。

  五、监理单位要加强对建设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过程的监督,发现存在违反“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管理规定情况的,应立即发出监理通知予以制止,必要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监督部门报告。

  六、我局及下属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将加强监督巡查,并定期组织检查组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不履行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职责的施工单位、监管不力的监理单位及强制施工、监理单位违反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规定的建设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我局将按市建委的有关要求实施行业处理,采取通报批评、实施省级动态扣分、责令停工整改、上报不良行为等措施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20xx年9月9日

整治方案模板集合 第11篇

  为提升城市管理工作精细化水平,进一步规范市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通过宣传教育、合理引导和集中整治,非机动车一律按箭头指示方向整齐有序停放在非机动车泊位线内,非机动车售卖点的车辆整齐有序摆放,非机动车泊位线内无杂物占用,市容市貌和道路交通环境明显改善。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引导。印发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公告,明确非机动车停放要求和违法车辆处置方式,并利用微信、微博、金昌广播电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广泛进行宣传,积极争取市民群众的支持与配合,全力营造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法治宣教股

  配合单位:各派驻街道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3月2日—3月8日

  (二)查处违法行为。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一劝”“二锁”“三学”“四拉”的方式予以整治(“一劝”:发现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辆,车主在现场的,由城管执法队员先进行劝导;“二锁”:不听劝说、执意乱停乱放的,由城管执法队员实行原地锁车,并告知车主解锁车辆需前往区城管执法局办理手续;“三学”:车主本人前往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后,按程序办理车辆解锁手续;“四拉”:对于不办理解锁手续的`乱停乱放车辆,将被视为无主车辆,由区城管综合执法局按程序拉运至指定位置。)

  责任单位:各派驻街道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自3月9日开始后长期开展

  (三)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管理,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及时分析和研究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落实改进措施,及时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动非机动车集中规范停放管理工作的常态化。

  责任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派驻街道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3月13日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工作是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区良好形象的重要载体。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马路办公”工作机制贯穿整治工作始终,开展现场办公,统筹推进整治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各派驻执法大队要将此次整治工作作为现阶段重点工作进行落实,要有打“持久战”、“拔钉子”的精神,久久为功,常抓不懈,确保整治效果的常态长效。

  (二)规范执法,管罚结合。对违法停放的非机动车进行拖移、暂扣时,应充分运用执法记录仪,做好执法现场的取证工作,并及时对车辆信息进行登记;对于违法车主的陈述、申辩和质疑,要耐心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和解释工作。

  (三)创新方法,通力协作。要充分借鉴外地非机动车管理的成功经验,提升部门协作水平,发挥城管监督指挥中心作用,利用视频监控快速发现问题并通知相关执法大队处理。办公室注意收集视频、图片等工作信息,全面、系统展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局督查大队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责任部门整改,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整治方案模板集合 第12篇

  一、指导思想

  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内容,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的医改目标。

  二、 活动目标: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a)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

  b) 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

  c) 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以下

  d) 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

  e) 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

  f) 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三、重点内容

  1、明确管理责任制

  科室主任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第一责任人,医院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

  2、学习培训

  对全院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3、自查自纠

  科室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开展自查自纠,进行总结整改。

  4、督导检查

  医院对各临床科室自查自纠整改后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作为科室及科室主任绩效考核内容之一。

  四、实施步骤

  1、7月1日前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整治方案》,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整治方案》,提交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审核,并报院长审批。

  2、7月18日对全院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医师授予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授予抗菌药物调剂权。

  3、7月21日-7月25日临床各科室开展自查自纠。

  4、9月20日起医务科、药剂科具体执行,对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应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按照《实施细则》进行相应奖惩,以帮助临床科室持续改进。

  5、总结交流

  专项整治结束后,进行全院总结交流,针对存在问题持续改进,迎接上级主管部门专项整治检查。

整治方案模板集合 第13篇

  为进一步落实两级公司、煤质处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1号文件精神,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和遏制不安全行为,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实现20xx年安全工作目标。根据神东神东煤质处《关于开展“不安全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化验室实际,特制订化验室不安全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依法治企总要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两级公司、煤质处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全1号文件为主线,以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突出隐患治理、狠抓重点环节管控、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为工作重点,通过狠抓不安全行为治理,全面提升员工安全意识,为化验室的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排查整治不安全行为,努力实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力争化验室无员工不安全行为现象发生,生产作业现场的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控制,顺利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坚决杜绝轻伤以上人身事故和非人身责任事故。

  三、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主任

  副组长:支部书记 副主任

  成员:技术员 各班组长 群安员

  四、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为20xx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分3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10日)。深入贯彻落实公司和煤质处活动要求,梳理工作重点,制定活动内容和实施方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管理,明确职责分工。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和整治阶段(5月11日-11月30日)。化验室领导小组成员对照活动内容和目标、标准,突出抓好对员工不安全行为的查处为重点工作,明确任务,落实班组长、群安员责任。

  1、化验室值班主任每班进行岗位巡查,班组长开展班组自检自查,将查处的不安全行为按标准进行考核,并录入风险预控管理系统,及时进行矫正。

  2、按流程召开班前会,并保证班前会质量,做好班组建设、采制化业务、机电设备运行等工作,将各项检查情况纳入班组和 员工考核。

  3、对于查处的不安全行为,要分岗位、分专业、分层级进行排查梳理,分析本单位各工种、各项作业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明确不安全行为整治重点。要将排查梳理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分类整理,深入分析不安全行为产生的根源,制定落实有效的管控措施,确保活动收到实效。

  第三阶段:总结考核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

  五、活动主要内容

  (一)加强宣传教育,注重引导

  1、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不安全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动员部署,强化“生命至上、安全为天”、“无人则安”和“零事故生产”安全理念,坚持安全第一、人人有责,将坚守安全红线细化到岗位、责任落实到人头、贯彻到安全生产的全过程。

  2、围绕活动目标,通过网络、微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做到人人知晓,全员参与。根据活动内容的要求,广泛开展宣传不安全行为教育活动,全面普及、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为活动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3、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在员工中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的宣教活动。通过现场安全警示语设置、事故典型案例剖析、事故现场观摩、事故视频播放、事故图片展示,以案说法,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知识法规普及等多种形式,在员工中牢固树立防范在先的超前意识。

  4、通过召开座谈会,让员工谈对不安全行为的认识和控制不安全行为的办法。

  5、按照20xx年神东安全文化“实践融入年”主题活动的总体要求,将神东安全文化理念融入管理,打造班组特色管理文化。要以“有情管理”为主题,开展行为规范、行为示范、行为纠偏等“行为塑造”活动,逐步规范员工作业行为,以文化引领推动自主安全管理意识形成,逐步建立安全长效机制。

  (二)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增强安全防范水平

  1、强化安全培训工作的开展。狠抓内部培训工作,按照培训计划,做好员工安全、技能的培训,通过培训教育,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重点抓好应知应会、岗位操作技能、危险源辨识方法、风险预控、职业健康、职业危害等知识的`培训,做到组织培训到位,培训率达到100%。

  2、加强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结合单位实际,将两级公司、本单位近年发生的典型事故以及公司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纳入学习计划,通过班前会、安全例会学习各类事故案例和观看警示教育片,加强案例讨论分析,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坚决杜绝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3、切实抓好不安全行为的矫正培训工作,及时分析人员不安全行为产生的原因,切实制定分类、分层级的管控矫正措施,在原有的不安全行为管控措施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有效的管理办法,将不安全行为纳入考核,与绩效工资、评先选优等工作挂钩,建立连带问责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不安全行为矫正宣传教育活动,将岗位培训与不安全行为“三维仿真动漫”相结合,与事故案例相结合,举一反三,结合岗位进行事故分析和风险评估,实现岗位培训、安全培训与安全文化建设相结合,通过座谈、交流、讲座等形式,提升全员安全意识,有效控制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三)狠抓不安全行为整治,努力落实管控措施。

  1、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查找存在问题,加大不安全行为专项查处力度,值班主任、班组长做到每班跟班作业、巡查,检查内容包括员工的遵章守纪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即作业人员按规定正确穿着工作服、防砸鞋,佩戴安全帽、手套、防尘口罩、护耳器等劳动保护用品;操作规程遵守情况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大中夜班的巡查力度。

  2、对本单位存在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分类统计,分析频发不安全行为的类型、人群、时段等,明确重点管控对象,制定落实针对性管控措施;要分析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客观因素和主观原因,从“人”、“机”、“环”、“管”等方面查找管理漏洞和缺陷,持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有效遏制不安全行为。

  3、对人员不安全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坚绝杜绝脱岗、漏采、酒后上岗等现象发生。

  (四)加强考核激励,努力提升不安全行为整治效果。

  1、建立不安全行为监督机制,形成单位领导、跟班领导、班组长、群安员及作业人员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体系,对不安全行为实行区域包干治理,对责任区域内发生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连带处罚,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主任、班组长要起到带头作用,主动查找不安全行为,对班组内责任心差、安全意识差、习惯性违章的人员,区队长、班组长要重点监管,要重点抓交接班、夜班等重点时段的不安全行为。

  2.采取奖罚结合的方法,既要正面激励,又要处罚问责。充分利用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对不安全行为人员进行全过程管理。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不安全行为,要按照《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逐级进行责任连带处罚。同时将不安全行为与员工月度绩效工资、评先选优晋升及劳务工转正等工作挂钩,增强员工消除和查处不安全行为的积极性。对于屡教不改、多次发生不安全行为人员,通过曝光、经济处罚、脱产矫正培训、上交煤质处等手段,严厉打击不安全行为。

整治方案模板集合 第14篇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深入开展百日安全质量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加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检查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和场所,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并储存的企业和场所。

  二、重点整治内容

  1、开展“打非”工作,重点治理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的企业“三同时”办理和评价备案情况,严厉打击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1、开展“治违”工作,重点治理“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2、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设施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完成情况,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关安全设施落实情况;

  3、淘汰工艺落后、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设备,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4、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企业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否完成整改项的.整改;

  5、动火、受限空间、登高等危险作业按章执行情况和票据执行情况;

  6、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情况,是否配备相应的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培训和演练情况;

  7、对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落实危险化学品仓储管理有关要求和规定;

  8、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情况;

  9、承包商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全员持证上岗。

  三、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4月底前),制定方案,排查重点,组织实施。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5月31日),各危险化学品企业根据整治重点内容,组织本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彻底消除企业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三)检查督查阶段(6月1日—6月30),采取联合检查、突击检查和专家检查的方式,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和重点整治内容进行检查督查,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协调解决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

  (四)整改总结阶段(7月1日—7月31日),对自查自纠阶段和检查督查阶段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落实责任、人员、时间、措施和资金整改到位,各企业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总结评估。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迎亚青”百日安全质量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制定计划,做到企业内部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2、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对照主要整治内容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深入开展排查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措施计划,限期整改到位,“亚青”会之前不能完成整改的,要予以停车,并安排专人监管,防止隐患酿成事故。对在此期间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事故将予以从严查处。

  3、落实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落实相关隐患排查制度和会议制度,对排查和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通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进行上报,并且要及时进行登记形式文字台帐,对自查自纠阶段和整改总结阶段企业开展的相关情况分别于5月底和7月底前上报我局。

整治方案模板集合 第15篇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镇镇容镇貌面貌,提高镇域群众生活质量,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经镇领导办公会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镇容镇貌综合整治活动。为保障整治活动的有效开展,现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时间及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 3月5日 至 3月15日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安排人员和车辆在镇域内进行镇容镇貌流动宣传,引导群众改陋习、树新风,树立健康向上的卫生意识,同时全面排查各自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确定整治重点和具体措施。

  2、集中整治(3月16至 4月10日 )。各村要做好通村路及村内主要街道沿线的三堆清理,各村、各驻地单位对居住区的境卫生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重点治理,务求突出整治取得实效。

  3、巩固提高( 4月11日 至 4月30日 )。各村、各驻地单位在集中整治结束后,及时查漏补缺,寻找差距,对整治不到位的部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限期整改弥补。

  二、整治重点

  1、x镇中心街道、沿街住户及商户。

  2、各行政村群众居住聚集区。

  3、驻地各单位办公区域。

  4、路、路、路、各行政村主干道。

  5、镇域内所有河道。

  6、景区内各景点。

  7、镇域内宾馆、山庄、农家乐等。

  三、整治内容和要求

  1、各行政村应做好群众居住聚集区的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并对群众房前屋后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发现脏乱差的予以及时纠正。群众住所四周干净、卫生,无乱扔垃圾、乱放杂物现象。

  2、沙厚路、厚老路、厚铁路、各村通村路、各河道的环境卫生按照各村行政区域进行责任划分。公路两侧 10米 内不得出现“三堆”,不得出现垃圾和白色污染物;河道要按照“河面无漂浮物(杂草)、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的要求做好保洁工作,不得从事养殖、工业生产等活动。

  3、各驻地单位应积极开展环境卫生自检自查,要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做到办公区和宿舍整洁、卫生,垃圾及时清运。

  4、街道所有商户、住户及驻地各单位开展“四自一包”,明确卫生责任区,门前卫生责任区保持干净清洁,各住户、单位必须对卫生责任区卫生情况承担责任;垃圾入箱,不得乱堆乱放建筑物料,街道不准张贴广告、乱拉横幅,严禁向河边、坎下倾倒垃圾。

  5、沙厚路、厚老路、厚铁路、各行政村主干道两侧 50米 内,无白色污染、草垛及其它堆积物;拆除紧邻公路影响村容村貌、路容路貌的破旧废弃房屋、厕所;取缔占道经营的经销点、小卖部;禁止在公路上摆摊设点、乱停乱靠;主干道公路两旁行道树至公路路基边坡范围内不得放养、拴系牲畜;主干道旁要做到常年整洁、清洁。

  6、镇域内所有新建房屋、设施,必须经由镇政府审批后方可动工。建筑材料不准占道乱堆乱放,建筑垃圾不准乱丢乱倒,以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责任停工并进行严肃处理。

  7、景区内各景点不得出现白色污染、草垛及其它堆积物,景点周围杂草及时清理,保持整洁美观。

  8、山庄、宾馆及农家乐保持厨房、餐厅清洁,客房被褥干净整洁,垃圾收集设施完善,垃圾、污水不乱排乱放。

  为确保整治活动的长期有效,镇政府将选派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镇域内各单位进行检查、督导,对行动及时,整治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对行动缓慢,整治成效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

整治方案模板集合 第16篇

  为规范城区大型户外广告秩序,营造整齐、美观、规范的大型户外广告形象,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工作部署,本着“规划优先、合理适量、美观规范、尊重历史”的原则,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及标准

  (一)整治范围:包括城区道路两侧、公园绿地内以及利用建筑外立面、立交桥等设置的平面广告、液晶显示屏广告、塔柱式广告等。经初步调查摸底,共涉及25块,其中先前与有关单位签订协议的13块,未签订协议的6块,无法取得联系的4块,取得联系暂未提供协议的2块。

  (二)整治标准:严格执行《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市城乡规划条例》,针对石市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科学布置、标准统一、设置规范、外形美观”的标准对大型户外广告进行整治,推行大型户外广告有偿使用权制度,促进大型户外广告规划更加科学、手续更加规范、收费更加合理、设置更加美观,营造干净、整齐、规范的城市形象。

  二、实施步骤

  大型户外广告整治共分为三个步骤,自20xx年8月20日开始,至20xx年9月30日结束。

  (一)前期准备阶段(8月20日至8月25日)

  城管大队负责:

  1、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详细调查摸底,摸清设置位置、审批手续、协议年限、产权归属等情况。

  2、与各大型户外广告产权人进行走访或约谈,详细说明此次整治的意义、内容、标准、措施等,对明确表示拒不签订出让协议的,告知其违法事项及后果,督促产权人签订大型户外广告位出让协议。

  办公室负责:充分借鉴先进地区大型户外广告位出让的好经验、好做法,拟定我市《城区户外广告位使用权出让协议》,规定产权人在缴费、管理、维护、公益广告设置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报局领导审议。

  (二)具体操作阶段(8月25日至9月25日)

  城管大队负责:与各大型户外广告产权人重新签订广告位有偿使用协议,明确规定产权人的责任和义务,按照其广告位实际广告收益(扣除维护、电费等成本)的15%-20%征收广告位有偿使用费,交费日期截止为8月31日。并自9月10日起至10月20日,重要节点及创园路线两侧的大型户外广告全部更换为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宣传标语(宣传画)。对拒不重新签订协议的,依据《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市城乡规划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坚决予以拆除。

  (三)总结规范阶段(9月26日至9月30日)

  对此次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归纳,对在整治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全局通报表扬,纳入全年个人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城区大型户外广告监管长效机制,对自9月30日以后设立的大型户外广告一律按照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进行出让,切实规范大型广告设置秩序。

  三、工作要求

  实施大型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是城市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重要保证。各科室及人员务必高度重视,精心参与实施,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整治内容,严格执法,重拳整治,对拒不签订大型广告位出让协议的,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坚决拆除各类违法大型户外广告设施。

整治方案模板集合 第17篇

  为推进我区“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市高架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以《市高架环户外广告总体规划》为依据,以“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契机,以“规划前置、减量净化、规范提升”为原则,组织力量对高架环沿线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通过拆除一批不符合要求的违章广告,保留一批交通转换区的节点广告,改造一批商业集聚区的商业广告,全面提升我区高架环“城市景观廊道”新形象。

  二、整治目标

  按照市统一规划,我区高架环两侧120米红线外侧至两侧各200米范围内,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共拆除商业广告24处:

  (一)20xx年5月18日前,拆除21处商业广告设施,其中高炮13处、屋顶5处、墙体3处;改造提升装饰城周边4处商业广告设施;

  (二)20xx年12月31日前,拆除屋顶2处,桥身1处。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元月31日前)

  由区城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区高架沿线户外广告的调查摸底和登记工作,主要包括大型商业广告产权单位(人)、联系方式、规格尺寸、手续情况、设置期限、收费情况等信息。

  (二)规划论证阶段(20xx年2月28日前)

  由市规划部门组织高架环沿线户外广告总体设计,明确整治目标。按照市统一规划,区制订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步骤及相关政策,部署发动工作于20xx年3月上中旬完成。

  (三)前期对接阶段(20xx年3月31日前)

  由区整治办牵头,抽调部分工作人员,实行分组包干,会同属地政府与列入规划拆除的广告产权人进行工作对接,宣传高架沿线广告整治相关规划、要求和政策,做好产权人的思想工作,调查核实相关广告设施信息,完成现场勘查、询问笔录以及广告拆除工作的法定程序。

  (四)整治实施阶段(20xx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对于列入规划拆除的大型商业广告,由区城管局牵头,根据广告性质类型,组织全面整治,在整治方法上,以限期自行拆除为主,组织强行拆除为辅;在政策措施上,根据广告的具体性质,予以相应的经济补偿。在整治力量上,以区城管局执法大队为主体,会同市执法支队、区工商、公安及属地政府,实行联合执法,强势推进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违章广告自行拆除时限为4月10日前;享受经济补偿政策的各类广告,自行拆除时限为4月10日前;专项整治工作原则上于4月30日前基本完成。

  (五)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5月1日至5月18日)

  对照专项整治目标,由区整治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面验收,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各职能部门完善整治工作相关台帐资料,完成整治工作小结,明确长效管理要求,接受市整治办的考核验收。

  四、组织领导

  区成立高架环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牵头,会同区规划、住建、城管、财政、公安、工商以及镇、镇,全面负责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五、措施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是20xx年区“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是提升我区城市窗口形象的重要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落实人员,明确分工,尽快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统一规划部署以及区高架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由区整治办牵头,镇、镇负责列入规划拆除、产权属于自身或村集体资产的大型商业广告的整治;区城管局负责其它大型商业广告的拆除、提升工作;规划、住建、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做好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经费,经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区财政列支。

  (三)明确措施。列入规划保留和提升的大型商业广告,原无办理相关手续的,按照相关要求,扎口区城管局统一补办审批手续;列入规划改造提升的大型商业广告,泊位设施改造提升费用,由产权人承担;产权人不愿投资改造的,尊重泊位产权人(单位)意愿,取消泊位设置。凡产权人(单位)不配合专项整治的,按照广告市场准入制要求,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参与全区范围内的广告经营活动。

整治方案模板集合 第18篇

  为认真贯彻南阳市委、市政府“双创双建”决策部署,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提升市容市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南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9月12日中心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市民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根本出发点,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载体和抓手,深入开展中心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综合整治行动,打造城市优美环境和优良秩序,促进城市形象大提升、市民素质大提高、宜居环境大改善。

  二、工作目标

  通过部门联合、市区联动、强化监管、严格执法,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沿街设置的各类停车场(点),整治主次干道、人行道乱停乱放机动车辆,取缔违规设置的停车设施、隔离设施,为广大市民群众营造畅通有序、靓丽优美的城市环境。

  三、任务分工

  (一)开展沿街停车场(点)整治行动

  规范已经许可的停车场(点)管理,对车辆停放位置设置不科学的停车位进行重新编制,规范安装停车提醒标志标识,对停车位模糊不清、场内地面破损重新施划、修复;强化停车场道闸及周边环境卫生管理。

  牵头单位:市市政管理处、

  责任单位:四区城管部门、辖区街道办事处

  (二)开展城市道路车辆乱停乱放整治行动

  机动车停放不得占压道路人行道及盲道,影响他人通行;机动车辆应当在停车泊位内有序停放,首尾一致,无车身超出停车泊位现象;严禁在停车泊位外停放车辆;取缔非法停车场,无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停车收费经营行为;拆(移)除人行道违章设施,清除擅自安装停车设施、放置障碍物、设置围栏圈占人行道停车,确保道路畅通;督促沿街单位、门店按照“门前五包”责任制要求,管理好各自门前车辆停放秩序。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

  责任单位:四区城管部门、辖区街道办事处

  (三)开展广场游园绿地车辆乱停乱放整治行动

  局属各单位按照方案部署,负责对本单位责任区车辆停放管理以及职责范围内涉及广场、游园、绿地、台地等处违规停放车辆的管理、劝阻;确需行政执法的,由市城管监察支队协同配合。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市城区广场管理处、市白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市市区河道处、市人民公园、市城管监察支队

  四、时间安排

  本次综合整治行动自9月18日至12月30日,分三个阶段依次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8日—10月10日)。组织召开中心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综合整治动员会,安排部署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发布综合整治通告;市城管局机关党委牵头,联系新闻媒体对此次中心城区违规停车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各单位利用宣传板面、微信、微博、网络等平台,大力开展乱停乱放整治工作的宣传;城管执法部门开始对乱停乱放车辆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并利用执法车辆车载喇叭宣传整治行动。

  (二)全面整治阶段(10月11日—11月30日)。各责任单位按照区域划分、职责任务,全方位、无缝隙、高标准完成本方案确定的.整治任务。对违规停放的机动车辆,将违停信息抄告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置;对违规占压人行通道的非机动车辆,由沿街商户或单位规范管理,拒不服从的依法拖离;累计违规停放达到三次以上的,将违停信息纳入车主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清除各类违规设置的道闸及地桩、石墩、地锁等障碍设施。

  (三)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市城管局中心城区违规停车占道整治领导小组,对沿街规范停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前期整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整治死角进行验收,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消除管理乱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市城管局成立中心城区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城管局高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城管局副局长强学喜、李春富同志担任;成员分别由市城管局机关科(室)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四区城管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六科(市政河道管理科),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检查、考核通报等工作。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级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把此次整治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整改问题之一,对涉及的事项进行摸排,列出清单,整改落实到位。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四区城管部门作为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要细化方案、建立台账、明确整治重点,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用整治成效助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规范管理,文明执法。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让人民共享城市”的管理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宗旨,注重工作方法、方式,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理好整治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对正常执法中出现的暴力抗法行为,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四)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和四区城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数字城管中心要紧扣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加强问题采集力度,切实增强专项整治的的质量效果。整治期间,对完成任务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及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敷衍塞责、整治效果不佳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实施问责。

整治方案模板集合 第19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全国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全面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切实抓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区的实际,特制定**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坚持小作坊监管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我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知法守法的意识明显增强,生产秩序逐步规范,质量安全控制能力明显提高,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止。

  二、时间安排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从20__年八月至20__年十一月底。

  三、工作重点

  全区所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

  四、工作安排

  1.进一步摸清企业底数,分类监管。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安排,我局将在原有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的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再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检查,并严格按三类(即B、C、D类)进行归类,在摸查中,要充分发挥“三员”的作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2.突出重点,加大监管抽查的力度。要集中力量开展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督抽查工作,突出三个重点加大抽查力度:一是突出重点品种,如桶装饮用水、白酒、罐头、膨化食品、含乳饮料、婴幼儿米粉、婴幼儿配方奶粉、小麦粉等8类列入20xx年全国重点食品专项检查的食品;二是突出重点项目,重点检验涉及人身安全健康的项目,如食品添加剂、重金属、微生物等;三是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特别是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确定的食品安全问题或隐患较突出的城乡结合部和村镇地区,进一步加大跟踪抽查力度,并及时通报抽查结果。

  3.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行为。

  ⑴开展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和黑窝点的专项整治。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环节为重点区域,着力打击长期存在的食品制假售假违法活动。切实加强对农村和小城镇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检查监督,从严审查企业生产条件,督促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对无证照生产和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食品加工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愿意取得证照,继续生产经营的,要建议政府督促引导其限期获得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⑵加强对城镇及周边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食品企业的专

  项整治。按照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实施进度和无证查处的要求,加大对白酒、大米、饮料、桶装饮用水等食品的无证查处力度,对无证企业,坚决要求停止生产,责令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准入要求的不得恢复生产,并报请政府予以取缔。

  4.强化引导帮扶,搞好监督与服务的有机结合。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实行分类指导,既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又要坚持整治与服务并举,引导企业做大做强,规范发展。

  5.加大后处理力度切实加强对小作坊和未获证企业的监管。主动收集投诉举报、质量申诉、监督抽查等有关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加大执法打击力度,严格执行公告、曝光、整改复查、举办培训班、行政处罚和强制收回等监督检查后处理措施,做好对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1.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按照“统一

  管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新体制的要求,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进一步加大巡查回访的力度,推行网络监控,动态监管,将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全面落实到位。

  2.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运用各种渠道,及时收集媒体报道的产品质量安全卫生事件和区域性问题,在第一时间内及时报告区政府和上级局。建立和完善处置突发事件、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扩散和蔓延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坚持值班制度,预排执法力量,保证遇到情况能随时出击。加强部门间的联动,积极主动争取政府的领导,搞好与工商、公安、药监、卫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打假和办案的合力。

  3.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者的宣传教育力度。要进一步整合打假信息,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大力宣传政府及各职能部门执法为民、严厉打假的形象。对专项整治、典型案例和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制售假活动,在执法打假行动中要主动邀请新闻媒体介入,适时报道执法打假全过程,扩大宣传,营造声势,使新闻宣传成为展示打假成果、通报打假信息、震慑违法分子、正确引导群众、推动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整治方案模板集合 第20篇

  一、指导思想

  行为规范是反映学生文明素质高低的一个重要方面,抓好学生行为规范是学校加强素质教育的一个有力措施。为加强我校学生行为规范教育,促进我校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文明的行为习惯,落实学校提出的“向德育要质量”要求,建立优良的学风、班风、校风,切实解决当前学生行为中的突出问题,从而进一步促进我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强化和推行不同年段学生教育目标,学校决定开展“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整治月”活动。

  二、活动主题:

  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创建文明和谐校园

  三、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校级领导、各处室主任、各年级主任

  成员:及各班主任

  四、活动时间

  20xx年10月8日——11月2日共四周

  五、活动总体设想

  1、将行为规范整治活动与我校原有的行为规范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形式(如文明班级评比,文明学生表彰等)结合起来,丰富我校的教育方式,凸显我校德育工作特色。

  2、“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整治活动”重点整治学生骑飞车、遵守交通规则;上下楼梯奔跑、课间追打的问题。通过点的突破,实现全面提高。

  3、各年级组和各班级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活动,并要主动地创造性开展活动,负责学生行为规范的具体指导工作。学校将把学生的行为转化效果纳入对教师和班主任工作考核中。

  4、加强家校联系,形成合力,将学生的校内行为与校外表现结合起来,真正从根本上提高其规范意识,并逐渐变成学生自身内在要求,提高文明素养。

  六、整治内容

  1、整治校园学生骑飞车;

  2、红绿灯路口,遵守交通标志和信号灯;

  3、课间在教室走廊追打;

  4、上下楼梯奔跑。

  七、活动具体安排与要求

  活动分为宣传阶段、整治阶段、巩固阶段三个阶段。

  1、宣传阶段(第6周周一、周二):

  学校利用周一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进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整治月活动”的宣传动员,各年级、班级利用班会课向学生提出具体的要求,年级用值日板报进行公告。

  2、整治阶段(第6周周二至第7周):

  (1)各年级的年级值日人员负责本年级教学楼课间及课后学生上、下楼梯秩序的维护及整治。

  (2)学校行政值日人员主要整治校内学生骑飞车的现象。保卫人员在校门口,校行政A负责单车棚至二校门路段,校行政B在二校门至东校门路段,提醒学生不要骑飞车。

  (3)学生会干部协助校行政A负责制止校内主干道学生骑飞车现象。

  (4)校办派出人员到向阳路与红都大道十字路口和中山路与红都大道十字路口拍照、摄影。

  3、巩固阶段(第7周至第8周)

  年级值日坚守岗位;保卫、门卫及时督促;学校行政值日加强督查;学生会坚持检查。

  学校希望各位行政干部、各级各班,本着对事业负责,对学生发展负责,为学生一生幸福奠基负责,切实行动起来,抓好整治工作,提高学生文明素养,提高学校的办学品位。

整治方案模板集合 第21篇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切实整顿和规范稀土生产秩序,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稀土专项整治工作,对稀土矿山和冶炼分离企业无计划、超计划生产,收购和销售非法开采的稀土矿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维护正常的生产和流通秩序,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是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依据《省钨与稀土及其制品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细则》的要求对合法稀土加工、分离企业使用的稀土原矿进行抽样送检,并将检验结果与我县矿区开采稀土原矿的检验结果进行比对,根据两者的品位、配分结构等检验数据判断稀土加工、分离企业使用的原矿是否为我县稀土矿区生产。

  二是要对在检验结果比对中,品位、配份结构存在较大差异的稀土原矿进行分类、并函告相关部门,调查原矿来源及合法性。

  三是要立即把稀土及其制品列入我局年度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内,突出安全类指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

  三、工作措施

  按照我局《20xx年五类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依据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的“查、治、管、扶、建”五字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1、全面进行普查建档。在以往企业档案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我县合法稀土加工、分离企业档案,有效掌握企业的数量、分布、生产条件、产品质量状况。

  2、全面进行监督抽查。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我局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抽查计划,围绕此次稀土产品专项整治方案的工作重点对辖区范围内的合法稀土加工、分离企业使用的原矿及生产的产品进行抽样送检。

  3、全面进行执法检查。要对合法稀土加工、分离企业进行全面的检查。一是要查企业是否存在生产假冒产品违法行为;二是要查企业标准体系是否健全,企业标准是否登记备案,是否按标准组织生产;三是要针对不同产品生产企业特点,有针对性检查一些关键项目和环节。对检查中发现企业涉嫌有严重质量问题的,要立即启动执法程序,依法予以查处。对检查中发现应由其他部门监管的违法行为,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

  四、组织保障

  为加强我县稀土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质监局稀土产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稽查大队、安全股、计量所、综合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稽查大队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稀土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

整治方案模板集合 第22篇

  为进一步做好浦东新区全国文明城区复评工作,持续保持良好的校园环境和秩序,提升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经研究成立由纪委办监察处、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宣传部、团委组成的“三乱”专项治理工作小组。专项治理工作小组自9月25日起,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校内出现的“乱停车、乱摆放、乱张贴”现象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治理内容

  目前校园范围内,尤其在公共区域,一定程度上存在“乱停车、乱摆放、乱张贴”的现象。其中,“乱停车”主要表现在:未在学校划定停车位区域停放车辆,未按照学校保卫部门要求进出学校等现象。“乱摆放”主要表现在:校内活动所临时搭建的宣传广告展板、展台及附属衍生设施等摆放且事后未及时清理,工程建设垃圾未及时清理等现象。“乱张贴”主要表现在:在学校规定地点以外随意张贴各类张贴物、悬挂各类横幅,未经负责部门审批同意进行张贴和悬挂,张贴物、横幅内容过期不清除等现象。

  二、治理要求

  (一)针对“乱停车”问题

  1、进入校内的机动车辆一律按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不得乱停乱放,不得影响其他车辆的停放,不得影响交通。

  2、车辆在校内行驶要遵从保卫部门的指示和引导,不能任意行驶。

  3、严禁共享单车进入校园。

  (二)针对“乱摆放”问题

  1、遵循“谁搭建,谁清场(清运)”的原则,校内活动所临时搭建的展板、展台及附属衍生设施等由活动主办方负责督促搭建方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处理,恢复原貌。

  2、工程建设垃圾由项目建设方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按工程进度及时清运。

  3、新购设施、设备等拆卸的外包装由项目申购部门负责督促设备供应商及时清运。

  4、生活垃圾、快递物品外包装等,应投放进校园垃圾桶或在垃圾桶附近位置堆放,由后勤物业负责统一清运。

  (三)针对“乱张贴”问题

  各单位和师生要严格执行《上海健康医学院关于加强校园张贴物及宣传横幅管理的规定》(沪健医宣〔20__〕1号),进行张贴物张贴和横幅悬挂。重点要做到以下方面:

  1、张贴前须事先经有关部门(宣传部或团委)审批,加盖“张贴专用章”。

  2、在指定场所和地点张贴和悬挂。

  3、对于过期的张贴物和横幅应及时清理。

  三、治理措施

  1、加强巡查。党委宣传部、校团委成立学生巡视队,保卫处和后勤服务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对“乱停车、乱摆放、乱张贴”现象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查式再监督,一旦发现违规现象,将及时提醒、制止,督促处理。

  2、加强教育。对巡查中发现的违规现象,工作人员要登记在案、拍照取证,对违规停车现象将开具《车辆违规停放告知单》,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所属单位负责人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所属单位领导应及时批评教育,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根据问题的严重情况和造成的影响对有关人员和单位进行问责追责。

  3、挂钩考核。对在集中治理过程中屡教不改、产生负面影响的个人和单位,与对单位、个人的考核挂钩。

  4、形成长效。相关负责部门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好相关布局优化,完善管理机制,促进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整治方案模板集合 第23篇

  为切实做好我市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下简称“网贷机构”)整改验收工作,根据国家和省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方案,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规范、稳妥有序整改验收,实现行业市场出清、扶优抑劣、规范纠偏,确保向常态化监管稳步过渡,真正引导行业守住法律底线、政策红线,回归信息中介本质,坚持小额分散功能,定位线上经营模式,建立合理定价机制,服务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

  (二)基本原则

  1.明确标准,严格把关。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把关,整改验收合格一家、备案一家。对于网贷监管规定未明确的行为,应综合资金来源、中间环节和最终投向等全流程信息,并重点把握信息中介、小额分散、线上经营、合理定价、专注主业等原则,穿透式界定业务实质。

  2.分级验收,明确分工。切实把握整改验收质量与时间要求,坚持质量优先,明确省、市、区三级和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细化整改验收程序,保障工作扎实开展。

  3.积极稳妥,分类处置。制定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有效防控风险。对整改验收不合格的机构,根据违法违规性质、情节轻重、主观整改态度等分类处置。对主动有序、无风险退出的,对以往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理;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酌情不予处理;对不配合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乃至刑事处罚。

  4.公开透明,接受监督。整改验收具体业务合法合规性标准坚持科学制订,及时公示机构整改验收信息,接受社会及行业的监督。

  二、职责分工

  (一)成立市验收专责小组

  在市互金整治领导小组的总体框架下,成立市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专责领导小组(以下称为验收专责小组),负责全市网贷机构整改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查评估、验收结果审查等工作。组长由市金融局分管局领导担任;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为成员单位,并选派牵头处室负责同志(处级干部)为小组成员。市验收专责小组不设办公室,日常工作(含审定市验收工作小组初验结果),由市金融局承担。

  (二)设立市整改验收工作小组

  在市验收专责小组领导下,成立市整改验收工作小组(以下称为验收工作组),组长由市金融局牵头处室负责同志担任,下设4个工作分组,具体负责对全市申请验收备案的网贷机构进行初验。每一个工作分组的组长由市金融局相关处室同志担任,其成员包括:市金融局工作人员、聘请的第三方人员等。

  (三)职责分工

  1.市金融局:负责全市网贷机构整改验收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重点工作为:一是牵头制订全市整改验收方案;二是组织验收工作小组成员参加整改验收培训;三是开展初验及指导等事项;四是牵头制订风险应急处置市级预案,督促、指导相关区做好风险防控。

  2.市网信办:负责协助和支持市金融局加强整改验收的网络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协助收集有关网络舆情,及时处置网上有害信息等。

  3.市公安局:负责查处涉嫌犯罪案件,强化防逃、控赃、追赃、挽损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大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指导网贷机构定期开展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依法落实各项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

  4.市工商局:依法查处相关违法广告;依法对涉嫌违反工商规定的网贷机构予以处置等。

  5.各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网贷机构整改验收和风险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对由省市联合整改验收的网贷机构、市初验的网贷机构,不改变注册地所在区日常监管与风险处置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区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整改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整改验收人力、物力、财力等投入,保障整改验收有序推进。同时,各区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充分协调区工商、公安等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在机构退出环节履行相应职能,全面落实源头维稳措施,积极预防、全力化解、妥善处置不稳定问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和大事件的底线。

  区金融工作部门负责牵头对本辖区内的网贷机构进行审核验收工作,可协调区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负责收集本辖区内的网贷机构申请验收材料并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以书面意见(加盖区金融工作部门公章)正式提交市验收工作小组,同时,在省、市互金整治办指导下处理网贷机构退出、维稳等事宜。

  6.其他部门职责分工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专项整治相关方案及部署要求执行。

  三、验收前相关准备工作

  验收工作组成员、区金融工作部门负责验收工作的处室(科室)相关同志,参加由省金融办联合广东银监局开展的整改验收专题培训。

  四、验收及基本流程

  按照国家网贷整治办P2P分领域整改验收时间安排,整体上我市在20xx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验收及备案登记等工作。

  (一)省市分级开展验收

  根据网贷机构业务规模(以20xx年12月底待收余额为依据,下同),分级开展整改验收工作。其中:业务规模不足9亿元的,由区金融工作部门牵头开展整改审核、市金融局牵头开展整改初验,初验结果按程序报省金融办、广东银监局;业务规模超9亿元(含)的,由省市联合验收工作组(由省组建)验收。整改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由省金融办、广东银监局联合出具。

  (二)基本流程

  1.机构自评并申请验收。网贷机构自评认为整改完成后,注册地在广州市的,向注册地所在区金融工作部门申请验收,并提交申请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自评报告(含相关证明)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结果、电子合同(样本)、银行存管协议等材料;并鼓励网贷机构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提交承诺函,承诺在整改验收合格及获得备案登记后三年内不转让股权(申请材料按省有关规定执行)。20xx年3月10日后受理网贷机构的验收申请。网贷机构原则上应于20xx年4月25日前向注册地所在区金融工作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及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验收及备案资格。

  2.网贷机构注册地所在区金融工作部门审核。区金融工作部门应指导督促网贷机构尽快提交自评及验收申请相关材料,区金融工作部门收到一家网贷机构申请材料,审核一家网贷机构,提交一家网贷机构审核结果。区金融工作部门除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外,还需开展全覆盖、有重点的实质性现场检查,可通过核查账务系统、资金流水、融资项目真实性、抽查借贷合同、暗访检查违规线下营销和违规宣传行为、产品合规性调查等手段,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等,查实查透问题,严防“带病”通过验收。审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区金融工作部门应对每家网贷机构形成审核报告,明确提出审核结果意见(需出具加盖区金融工作部门公章的书面意见),并报市验收工作小组。

  3.市验收工作小组初验。市验收工作小组组织对区金融工作部门上报的审核结果进行初验,视工作情况,可采取与区同步验收。对审核和初验合格的机构,提交市验收专责小组审查。如果市验收工作小组在初验后对区金融工作部门上报的结果有不同意见,需说明原因并将结果反馈区金融工作部门。

  4.市验收专责小组审查。市验收工作小组将网贷机构初验结果提请市验收专责小组审查,确定初验结果。初验结果由市金融局行文报送省验收专责小组复核、抽检及审定。

  5.初验结果处置。

  (1)对于初步验收合格的网贷机构,市金融局在本局官方网站上对其初验结果进行公示(不少于14个自然日);同时要求网贷机构在其官方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同步公示。公示期间如收到异地整治办、出借人或借款人、其他网贷机构以及社会公众等的举报,经核查核实的,应当先行撤销初验合格意见并对网贷机构重新进行验收。

  (2)对于初验结果不合格的网贷机构,市金融局(或区金融工作部门)明确告知网贷机构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机构停止新发生网贷业务。网贷机构对存在的问题有异议的`,需自被告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金融局(或区金融工作部门)反馈并提交证明材料,经核实问题不存在或符合验收标准的,初验结果合格。

  五、严格整改验收及备案登记的政策界限

  (一)对于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发布之日(20xx年8月24日)后新设立的网贷机构或新从事网贷业务的网贷机构,在本次专项整治期间,原则上不予备案登记。

  (二)对于自始未纳入本次网贷专项整治的各类机构,在整改验收期间提出备案登记申请的,不得进行整改验收及备案登记。

  (三)对于《暂行办法》十三项禁止***及单一借款人借款上限规定,网贷机构应当自20xx年8月24日后不再违反,相应存量违规业务没有化解完成的网贷机构不予验收通过。

  (四)对于开展过涉及房地产首付贷、校园贷、现金贷等业务的网贷机构,应当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xx〕26号)《关于对“现金贷”业务进行规范整顿通知》(整治办函〔20xx〕141号)等文件的要求,暂停新增业务,对存量业务逐步压缩,制定退出时间表。对于监管要求下发后继续违规发放以上三类业务的机构不予验收通过。

  (五)对于未与通过网贷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的网贷资金存管业务测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金存管业务合作的,不予验收通过。

  (六)对仍与各类地方金融交易所进行合作的网贷机构,或存量合作业务未转让或清偿完成的网贷机构,不予验收通过。

  (七)对于为逃避整改验收,暂停自身业务或处于不正常经营状态的机构,原则上要求此类机构恢复正常经营至少2个月后,按照标准予以验收。

  六、整改验收后分类处置安排

  (一)整改验收合格的网贷机构,及时纳入日常监管。

  网贷机构在收到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到注册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在经营范围中增加“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相关内容。变更成功后,按照我省网贷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申请备案登记。

  (二)整改验收未通过的网贷机构,分类予以处置

  1.对于积极配合专项整治及整改验收工作但最终没有通过验收的机构,应逐步清退业务,退出市场。

  2.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通过本次整改验收,无法完成备案登记但依然实质从事网贷业务的机构,市、区金融工作部门协调相应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包括注销其电信经营许可、封禁网站,要求金融机构不得向其提供各类金融服务等。

  3.对于严重不配合整改验收工作,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甚至已经有经侦介入或跑路、失联的机构,由人行、银监、工商、公安等部门依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自身职责予以取缔,做好退出工作。

  七、其他事项

  如国家、省互金融整治办、省验收专责小组及其他上级部门有其他规定或要求的,市、区各相关部门(含市专责小组、验收工作组)遵照执行。

整治方案模板集合 第24篇

  各乡镇卫生院、卧龙、靳岗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近年来,随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逐步实施,我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逐年提高,农民的饮水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为切实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供水行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辖区农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卫生厅、局有关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区乡镇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期3个月的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卧龙区辖区内全部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具体包括各乡镇辖区内各类单位自建的自备饮用井水、农村学校集中式供水和近几年已投入使用的分布在各村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二、重点整治内容

  1、是否取得有效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

  2、制、管水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3、是否具有饮用水消毒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饮用水出厂前是否经过消毒;

  4、水质是否定期检验,是否持有当年度的有效水质检验报告;

  5、是否制定有饮用水卫生管理组织、卫生管理制度、饮用水消毒制度和消毒程序;

  6、蓄水设施和泵房是否落实专人管理并加盖加锁;

  三、职责分工

  局监督科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定期督导考评工作。区卫生监督所负责对乡镇卫生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各乡镇卫生院具体负责各自辖区的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培训准备阶段(4月20日—4月30日)。区卫生监督所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全区乡镇卫生监督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等的培训,加大业务指导力度,各乡镇卫生院要按照要求制定本辖区的具体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并及时召开辖区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及时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监督检查阶段(5月1日-5月31日)。按照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和本工作方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认真填写监督检查表和汇总表。摸清辖区内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底数,建立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分户档案。档案应详细记载供水单位的基本信息、各项卫生状况、监督检查记录、监督检查表、整改情况、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情况及有关书面材料等内容。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并督促整改落实。

  (三)审核发证阶段(6月1日-6月30日)。针对监督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验收。对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的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按照程序发放卫生许可证,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发证条件的单位要依法立案处罚,直至其达到条件。

  (四)总结验收阶段(7月1日-7月20日)。对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总结,于7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附表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区卫生局监督科和区卫生监督所。局监督科于7月20日前对各乡镇卫生院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评,考评结果以适当方式通报,并纳入年底卫生监督目标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是我区今年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乡镇卫生院要高度重视,建立辖区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分析当地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实行卫生监督工作责任制,工作成绩与年底个人评优挂钩,确保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落实。

  (二)加强监管,强化对供水单位的技术指导。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掌握单位底数,加强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坚持监督与指导并重的原则,加大对经营者的培训和指导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切实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水平。同时,加强生活饮用水相关卫生知识的宣传,强化供水单位经营者的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其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责任感,促进供水单位加大对消毒设施和供水设施的投入,改善供水卫生条件。

  (三)推行“六有一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六有”即:供水单位有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有专职或兼职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负责人,有水质净化消毒设施,有水质日常检验报告和卫生部门抽样检测报告(或委托检验单位日常水质检测报告);有有效的供管水人员健康查体和培训合格证明;有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置预案。“一规范”即:规范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监管档案的管理。建立“标准档案盒”,其中存有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供管水人员健康培训证明复印件,卫生管理组织、制度复印件,近年水质检测资料,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置预案等资料。

整治方案模板集合 第25篇

  为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区公交车、出租车服务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在我区集中开展公交车、出租车规范服务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城区公交行业:要着力从行业规范、文明服务、车容车貌、安全运营、场站管理等五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公交运营服务管理,完善公交基础建设,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公交服务水平,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文明、便捷、舒适、优质的服务。

  (二)城区出租行业:要着力从解决部分出租车驾驶员“不主动给付当次专用机打发票”、不按规定使用“空车待租灯”、标志标识不齐全、车内外卫生差、服务不规范、随意停车上下客人等突出问题,督促出租车驾驶员文明行车、安全行车、规范经营、优质服务。

  二、整治重点及标准

  (一)城区公交行业

  1、行业规范。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行业规范要包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

  2、文明服务。(1)加强对驾驶员文明服务的教育培训,提高服务意识。(2)着装干净整洁,不穿奇装异服,展示良好形象。(3)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耐心热情,规范服务。驾驶员耍引导乘客自觉排队上下车,营造安全有序、和谐文明的乘车环境。(4)公交车每到一站乘客上车后,都要有“请乘客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不要乱扔垃圾”“不要车窗抛物”“请排队上下车”等语音提示。(5)车辆运营中,严禁驾驶员接打手机、与乘客闲聊。(6)车内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7)运营车辆停靠站要到位,按要求进行二次进站。

  3、车容车貌。(1)加大车座椅下面、车厢后排的卫生检查力度。(2)严禁在驾驶员工作台区域放置烟、抹布等杂物,做到整洁、美观、有序。(3)车内环境卫生整洁有序,保持车体卫生整洁,车辆卫生达到“六净一亮”。(4)加大车质车况检查维修力度。

  4、安全运营。(1)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2)教育驾驶人员严禁开“英雄车”“斗气车”;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3)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禁携带“三品”乘车,配合区交警支队加大巡查力度,做好公交公共安全工作。(4)驾驶员要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礼让班马线。

  5、场站管理。(1)广泛刊播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讲文明树新风”、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通稿、文明出行、移风易俗、志愿服务等方面的公益广告。(2)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现象,无损坏花草树木现象,无争吵谩骂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3)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管理规范有序,无占道经营,违章停车现象,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公共厕所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二)城区出租行业

  1、加大出租车行业监管力度,确保市场稳定有序。一是贯彻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济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稳步推进出租车行业改革,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按照高品质、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规范网约车;二是规范出租车驾驶员经营行为,对乘客反映强烈的拒载、宰客、故意绕道行驶、不使用计价器、乱收费、堵塞出租车专用车道、强拉强拼、拒不返还乘客遗失物品、态度粗暴、车容车貌不整洁等影响行业形象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切实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三是认真做好市长热线、网络问政、来人来电投诉等问题调查处理反馈工作,做到有举报投诉必查,有来信来电必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2、加大出租车企业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履行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出租车企业监管,督促出租车企业全面落实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加大执行力度,做到令行禁止。一是强化和落实出租车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一般管理人员的责任,层层签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书》;二是建立旬检路查台账,对所属车辆每月组织不少于3次旬检,每周组织不少于2次夜间路查,对旬检和路查不合格的车辆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合格后方可参加市场运营;三是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的培训教育,每月组织驾驶员职业道德、文明服务和安全行车等培训学习不少于1次,到会学习率达到100%;四是严把从业人员准入关口,做好岗前培训并严格考核,未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3、强化服务意识,提升出租车驾驶员服务水平。出租车企业要加大对车主、包车和替班出租车驾驶员的管理力度,制定管理制度和奖惩措施,督促驾驶员不断强化行业自律意识,坚持做到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文明行车;自觉规范经营,杜绝违章;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4、开展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扎实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文明交通出行和“文明端信出租车”、最美“的哥的姐”品牌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端信出租车”“拥军出租车”“雷锋车队”等服务品牌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出租车驾驶员诚信经营,重点培育选树“文明端信出租车”品牌,把“文明端信出租车”打造成本行业的标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城区公交车、出租车规范服务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取得明显成效,经研究,成立城区公交车、出租车规范服务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统一领导、协调和日常督查工作。各单位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工作目标落实。

  (二)明确单位职责。区交通运输行业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明确各自职责,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广泛开展自查自纠,围绕各自任务加大检查力度。做好信息报送,确定专人负责活动开展情况和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每月定期向局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活动开展情况。

  (三)强化督导检查。城区公交车、出租车规范服务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城区公交车、出租车规范服务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督导检查。

整治方案模板集合 第26篇

  一、指导思想

  以创卫工作为契机,以改善小区居住环境为重点,以提高物业企业服务水平为目标,实现县城居住小区绿化、美化、亮化、硬化目标,增强城市整体功能。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使小区环境优美,管理有序,文明和谐;通过整治,使物业企业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通过整治,为我县顺利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主要整治内容、标准及物业企业服务要求

  (一)整治内容

  1、小区内环境卫生

  2、小区内乱搭、乱建行为

  3、小区内乱挂、乱晒的行为

  4、小区内乱张贴垃圾广告

  5、小区内垃圾死角

  6、小区内种菜的行为

  7、小区内放养家禽的行为

  (二)整治后应达标准

  1、小区内路面干净,无明显积水,排水沟渠畅通

  2、小区内无乱搭、乱建行为

  3、小区内无乱挂、乱晒、乱贴的现象

  4、小区内无垃圾广告、无垃圾死角

  5、小区内无垃圾乱倒现象

  6、小区内无放养家禽及其它动物的行为

  7、小区内无种菜现象

  (三)物业企业服务要求

  1、工作人员要着装统一,持证上岗,挂牌服务,做到文明礼貌

  2、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办理制度公开

  3、工作人员全天候值班,报修及时(水电小修不过夜)

  4、保安、保洁及绿化等服务到位

  5、制定高度的.投诉处理机制。

  四、整治时间和步骤

  1、整治时间:20xx年5月25日—20xx年6月25日

  2、整治步骤

  ⑴自查阶段(20xx年5月25日—6月2日)。各物业企业按照这次小区整治的具体要求针对所管小区情况进行自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梳理。

  ⑵整改阶段(20xx年6月2日—6月15日)。各物业企业对小区存在问题按照县委、政府创卫工作要求进行整改,对需要相关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报我局物管办,由我局协同相关部门共同处理。

  ⑶检查验收(20xx年6月15日—6月25日)。我局组成验收小组对县内小区整治情况进行验收。

  五、主要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这次小区物业管理整治,既是创卫工作的需要,也是小区业主的意愿,更是各物业企业自身的职责,各物业企业要高度重视,要把这次整改当作企业的一个重大事件来抓,要把小区整改的意图传达至每个员工,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这次整改工作取得成效。

  2、强化督查。房管局检查小组要至始至终对这次整治活动进行跟踪督查,要对这次整改中的物业企业整治表现进行考评,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同时把这次整治工作纳入物业企业资质年检内容。对拒不参加这次整治工作的物业企业,将不予年检。

整治方案模板集合 第27篇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及府办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我局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土地开发、避险搬迁资金专项治理工作,要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依法治国、依法理财为遵循、以问题多发易发地区和领域为重点,深入查处、纠正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财经纪律,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维护社会稳定,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20xx、20xx年中涉到我局的土地开发、避险搬迁,拨付发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公平合理、资金规范安全运行和及时足额到位,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利益。

  三、主要工作和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成立涉农资金领导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组织和协调解决涉农资金的问题,并及时向涉农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

  (二)全面自查自纠阶段。对我局涉及到的涉资金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

  (三)重点检查阶段根据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配合好县检查组的检查工作。

  (四)整改完善阶段。对此项行动中查找出的问题,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

  (五)全面总结阶段。于8月中旬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县局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涉农资金专项治理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摆上议程,抓紧抓实抓好。局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协调,组成专门工作班子,明确责任,保障经费,抓好落实。

  (二)进一步加大涉农清理工作力度。要以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对涉农资金进行全面清查。对清理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区别不同情况,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务求工作实效。要严肃工作纪律,坚决防止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行为。对检查中出现的各项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整治方案模板集合 第28篇

  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净化市场环境,规范合同行为,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打击合同欺诈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合同法》、《拍卖法》、《担保法》以及《合同监督条例》、《关于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合同监督管理职能,依法打击各种合同欺诈和违法行为。要通过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合同违法案件,有效预防和减少合同欺诈行为的发生,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整治时间和步骤

  从现在开始到九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10日至6月30日为宣传法律法规和调查摸底阶段;

  第二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为规范合同行为阶段;

  第三阶段:7月21日至9月15日为合同违法案件查处阶段;

  第四阶段:9月16日至9月31日为总结阶段。各单位向市局合同股报送此次打击合同欺诈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总结。

  三、打击重点

  重点打击以下合同违法行为:

  (一)应按《xx省合同监督条例》规定申请备案而未备案的格式条款合同行为;

  (二)格式条款合同中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条款,经审查要求改正而没有改正继续使用的;

  (三)伪造合同的行为;

  (四)盗用、假冒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行为;

  (五)虚构主体资格与他人签订合同的行为;

  (六)签订合同虚构合同标的物的行为;

  (七)故意交付部分货物(货款)骗取全部货款(货物)或者骗取货款(货物),拒不交付货物(货款)的行为;

  (八)定做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合同,不退还所交定金、质量保证金、履行保证金、预付款、材料款等费用或者拒不交付加工费的;

  (九)利用虚假广告和信息诱人签订合同,骗取中介费、立项费、培训费等费用的;

  (十)商品房买卖交易中无证照或证照不全而进行商品房开发、交易的行为;

  (十一)借商品销售广告诱骗消费者上当的行为;

  (十二)同一间商品房屋多头销售的行为;

  (十三)故意隐瞒已抵押的事实而欺骗买主的行为;

  (十四)虚拟交易、签订合同骗取银行袋款的行为;

  (十五)房地产开发商私自印制《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行为;

  (十六)倒卖各类工程施工中标合同的行为;

  (十七)拍卖活动中串标竟买的行为;

  (十八)提供虚假资料进行抵押、骗取贷款的行为;

  (十九)利用合同及他人担保骗取贷款的行为;

  (二十)利用拍卖公告或其它方法对拍卖标的物作引人误解虚假宣传的行为;

  (二十一)其他合同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明光市工商局打击合同欺诈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盛书志副局长为组长,杜传海副局长为副组长,合同股及各工商所、直属局、公平交易局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合同股,陈君贤为办公室主任。各办案单位也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切实抓好落实。

  (二)积极配合,形成合力

  打击合同欺诈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专业性较强,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加强各业务间的沟通和协调,尤其是分管合同与公平交易人员的合作,形成合力加大查处力度。同时要注意取得各级政府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针对辖区内易发合同纠纷、合同欺诈行为的重点领域和行业,实施重点检查,做到帮扶指导、规范合同行为与坚决打击合同欺诈活动并举。

  (三)打防结合,规范行为

  各单位要结合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加强市场巡查,认真排查辖区有突出问题的重点行业和企业,在帮助企业规范合同行为的同时,对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要将这次专项执法与合同帮扶、守合同重信用的信用体系建设、合同监管“七进“活动相结合,帮助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完善自律机制,最大限度的减少合同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搞好宣传、营造氛围

  要开展多种多样的合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结合开展“七进“活动,深入企业、商场、市场和乡村田间地头,到农村专业合作社,到工业园区宣传合同法律法规,构建社会诚信体系,提高社会防范合同欺诈违法行为的能力。

  (五)学习办案,提高水平

  各办案单位,尤其是合同管理及办案人员要以这次开展打击合同欺诈活动为契机,以查办合同案件为突破口,锻炼合同执法人员进一步学好合同法律法规,用好合同法律法规的能力,充分调动查办合同案件的主动性、积极性,从而大力提高办理合同案件水平和合同监管能力。

整治方案模板集合 第29篇

  各村(居)民委,镇机关各办、事业各中心,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丁桥镇第__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开展小集镇专项治理的决策,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今年的中心工作和任务,进一步推进城镇管理工作科学发展,营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的集镇环境,特制定本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巩固“省卫生镇”创建成果,不断加强城镇管理。结合“五镇联创”工作,全面开展小集镇专项整治工作,使我镇城乡环境面貌得到全面提升,为全力打造集约发展、生态宜居、民生幸福、平安和谐的“钱江新镇”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整治范围

  根据小集镇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对镇辖区内诸桥、新仓、利群、保胜、金扬、芦湾、永胜等7个小集镇开展专项整治。

  三、整治内容

  (一)实行门前卫生三包。要求各临街单位、经营业主和广大居民要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规定,搞好责任路段、责任范围的环境卫生,并积极配合做好棚牌拆除整治和街道改造改建工作。垃圾一律倒入垃圾箱,严禁乱扔乱倒。

  (二)加强店招店牌管理。拆除主要街道临街门面所有雨棚、门面凸出广告牌和违法建筑。镇区所有店招店牌(门头)的安装须报经镇城管办批准,并按统一要求安装。

  (三)规范单位经营秩序。凡在镇区内从事生产、加工、修理及批发零售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摊贩,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和范围内依法经营,做到摊贩归点、坐商归店,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和堆放物料。

  (四)整顿镇区停车秩序。镇区内所有机动车辆必须进入停车泊位或指定停车场,严禁乱停乱靠;非机动车辆在人行道规定区域内有序停放。

  (五)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对整治区域内的道路修复、人行道硬化、路灯、绿化、交通标志标识、环卫设施、公共停车场等公共基础设施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四、整治步骤

  (一)5月1日——6月30日为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

  由城管办根据镇区详情,牵头制订专项整治方案。通过广播、宣传栏发布《整治通告》,向临街经营户发放《告知书》等形式,营造氛围,达到家喻户晓,引导临街店铺自觉履行“门前三包”责任,自觉整改。

  (二)7月1日——10月31日为改正规范镇容镇貌阶段

  通过动员自拆、限期改正、以奖代补、签订责任书、疏导结合、统一标准等措施,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治理乱搭乱建、乱涂乱写、乱停乱放、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现象,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取得实质性突破,人民生活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三)从11月1日开始为镇容镇貌长效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阶段

  1.镇容镇貌长效管理。在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配强城管执法人员和装备,加强区域内巡查,落实严管措施,切实维护整治成果。

  2.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由各责任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完善整治区域的道路修复、人行道硬化、路灯、绿化、交通标志标识、环卫设施、公共停车场等公共基础设施。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参加整治的各部门、涉及村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这次小集镇专项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抓出成效。各部门、涉及村要积极参与,加强配合和沟通,及时互通信息,形成合力,确保此次小集镇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加强本次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轶任组长,分管领导许建新、裴华锋任副组长,城管办、村镇建设中心、相关村负责人任组员。要精心组织,加大督查力度,加强工作调度,及时发现和协调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责任部门、涉及村要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分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三)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参加整治的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文明执法、依法执法的理念,切实做到以礼待人,以理服人,以诚感人。在执法过程中,要多做宣传解释工作,严格依照有关法定程序办事。

整治方案模板集合 第30篇

  针对宜春中心城区汽车尾气污染防治现状,根据《宜春市蓝天保卫战夏季攻坚行动方案》的总要求,宜春交警直属一大队严格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兼顾长远”的原则,强力落实各项措施,集中开展“车油路”专项整治行动,利用5至7月三个月的时间,重点整治和依法打击黄标车、报废车、大型货车等车辆的交通违规违法行为,确保中心城区机动车尾气污染显著降低。目前,共查处各类货车交通违法行为74起,暂扣车辆2辆。

  一、大队根据宜春市“车油路”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

  切实强化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等工作。5月15日和22日两次召开中层干部会,对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全体人员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从改善中心城区大气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民生工程入手,要高标准、多举措,强力开展“车油路”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利用科技手段加强货车进城的管理。

  自5月1日开始,宜春交警已启动中心城区重、中型货车限行规定:对环城西路与宜湖路红绿灯路口等20个路口实行7时至22时货车禁止通行、清宜线与明月北路红绿灯路口等12个路口实行24小时全天候禁止货车通行的措施;5月21日起再对天宝路、宜春北路苏瓜塘路口至双桥路段实行24小时全天候禁止大货车通行的措施。所有抓拍点标志、标牌均已安装到位。

  三、严管贸易广场周边货车通行。

  禁止铲车、叉车在贸易广场周边通行;铲除市广电局南侧文体路路段、东侧天宝路路段的临时停车位;将天宝路与文体路路口红绿灯晚上11时45分至次日5时45分设置为黄闪信号,提高车辆通行率,减少汽车尾气的产生。

  四、加强货车闯禁区的查处力度。

  各中队加强主要进城口的管控,严把货车进城关,同时加大对建材市场、贸易广场、水果批发市场、货场等货物流动密集场所的巡逻力度,对市、区两级重点工程及民生工程确需进入城区且办理了通行证的货车进行严管,对不按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行驶的,依法予以处罚;对黄标车、老式农用车(黄牌江西C)违规进城一律予以暂扣,按规定进行处罚。

  五、加强夜间货车进城的管理。

  各中队成立夜间整治小组,加强夜间各类货车、黄标车的管控,消除管理真空,营造严管氛围。

整治方案模板集合 第31篇

  一、电梯井口的防护

  1、电梯井门孔的防护,应在洞口设置防护栏杆、栏板,其高度不得小于1.2m,栏杆必须设置两道平杆,并设警示标志。

  2、电梯井在施工时,井筒内必须搭设脚手架至施工层,并满铺脚手板。

  3、电梯井内的脚手板拆除后,必须每隔两层设置一道安全平网,其高度不得超过10m。

  二、楼梯口防护

  1、楼梯在分层施工时,必须设置临时拦杆。

  2、楼梯段的防护拦杆高度不小于1.2m,设三道水平杆,顶层楼梯口应随施工安装栏杆或临时护栏,高度不小于1.2m。

  3、夜间施工时,楼梯间应有照明设施。

  4、楼梯护栏在安装栏杆时拆除,拆除后应立即安装拦杆。

  三、预留洞口,坑井防护

  1、边长或直径在20-50cm的洞口,可用固定盖板防护

  2、边长60-150cm的洞口,用盖板固定防护时,应在盖板下增设楞木或钢管。

  3、150cm以上的洞口,洞口下张设安全网,四周应设护拦,护栏高度不小于1.2m,设三道水平杆。

  4、坑井防护主要是指施工过程中的电梯井坑、设备基坑、深基坑、窖井、人工挖孔桩桩孔的防护。应采用盖板和护栏防护。夜间应设警示灯,大型基坑、挖桩施工时(人工挖孔桩施工间歇时,桩孔必须用盖板防护),应派专人值班。

  四、信道口防护

  1、人行信道口都必须设防护棚,其宽度应超过信道的宽度。设置两层防护层,除道口外其余部分应设防护栏杆,防护棚顶应设防护栏,并张设安全网。

  2、井架、龙门架信道口,除设置安全防护门外,也必须搭设防护棚,设置两层防护层。防护顶棚上设置防护栏,并张设安全网。

  3、卷扬机棚、砂浆机棚、砼搅拌机棚,除设置有防雨蓬的操作室外,还必须设置防护棚,设置两层防护层,不允许以防雨棚替代防护棚。

  4、临近建筑物的工作场所(如钢筋棚、木工棚、水泥库、工具房等),切应设置双层防护棚。

  五、临边防护

  1、临边防护主要是指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

  2、临边防护的措施主要是设置防护栏杆,护栏设高1.2m以上,设三道水平杆(层顶护栏1.2m以上)。

  3、临边悬挑结构等高空作业施工时,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在下方设置安全护网,距离墙面不得大于15cm,外口挑出结构2.6m以上,外高内低,支撑间距不得大于3m,成45度角张设牢固。

  4、脚手架及安全网的设置,必须超施工层1.5m。

整治方案模板集合 第32篇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化妆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规范美容美发行业经营秩序,严防发生化妆品安全事件,确保消费者使用安全,市局决定开展美容美发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大型美容美发连锁机构为重点,以化妆品合法性、化妆品标签标识、购货验收制度、产品宣传为监督检查要点,采取摸底排查、突击检查、监督抽样、公开曝光等方式,结合日常群众投诉举报线索,深入排查美容美发行业在经营化妆品活动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风险因素,严厉打击美容美发行业经营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风险,进一步提高我市化妆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整治内容

  (一)重点对象

  1、大型美容美发连锁机构;

  2、市、区主要商业区美容美发机构;

  3、集镇段主要美容美发机构。

  (二)重点内容

  1、化妆品合法性:所经营的国产化妆品是否由取得有效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生产;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查看复印件);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查看复印件);经营的进口化妆品是否在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入境;进口化妆品是否经过检验检疫部门检验。

  2、化妆品标签标识:产品名称是否符合《化妆品命名规定》、《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及其他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相关规定;国产化妆品是否标明生产企业的名称和地址;进口化妆品标明原产国名或地区名、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是否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标注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国产化妆品是否标明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编号;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标示批准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标示备案文号。

  3、购货验收制度: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是否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是否索取供货企业的相关合法性证件材料;是否建立供货企业档案;是否建立购货台账。

  4、产品宣传: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宣传疗效;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使用医疗术语;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标注有适应症;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存在虚假或夸大宣传;检查店内宣传资料是否存在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违规行为。

  5、是否有自制化妆品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1日-3月15日)

  市局将在3月上旬对本市大型美容美发机构进行一次经营化妆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培训,各市、区局要将这次专项整治的相关要求传达贯彻到本辖区内主要的美容美发机构,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辖区检查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3月16日-4月30日)

  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美容美发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美容美发行业经营化妆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产品,要按照化妆品监督抽样程序进行抽样。对存在问题的美容美发机构要监督其规范,限期整改,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5月1日-5月15日)

  各市、区局要认真总结本地区专项整治的做法和经验,针对存在的突出风险因素,查找监管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企业规范和加强日常管理,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市局对专项整治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总结,努力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区局要以本次专项整治为切入点,加大经营化妆品法律法规的宣传,重视对化妆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明确监管职责,强化企业责任意识,监督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产品质量管理。

  (二)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加大查处力度。要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按照《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的要求,做好检查,填写《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监督检查意见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对有违法违规问题的经营企业,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三)落实各方责任,及时报送信息。各市、区局在5月9日前将汇总表格(附件)和工作总结(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报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化处。联系人:,电话:邮箱:

整治方案模板集合 第33篇

  为进一步提升我乡村庄整治建设水平,加快和谐秀美乡村建设步伐,根据市、县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1.完成6个省批建设点整治建设任务(见附件1),并达到省市考评验收要求,其中省建设点5个,市县自建点1个。

  2.抓好福村村和谐秀美乡村示范中心村、下坑村竹林和谐秀美乡村精品示范村点建设。

  二、工作重点

  1.基础村点:

  (1)抓好“三清六改四普及”和“三绿一处理”,着力抓好“改路、改水、改厕、改栏、改房、改环境”六大关键工作,确保区域内农户100%覆盖,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2)严格执行村庄建设规划,主推具有客家风格坡屋顶或马头墙的新房型,确保新建房屋100%采用新房型。

  (3)积极推广集沼气池、化粪池、有机垃圾发酵池于一体的“三池合一”型沼气池,实现改厕、改能与垃圾处理同步推进。

  (4)鼓励有条件的村庄推广普及使用太阳能。

  (5)推进“森林村庄”建设,抓好村庄出入道路绿化、村民房前屋后绿化美化。

  (6)全面建立“1+3+5”农村垃圾运行机制,搞好垃圾无害化处理,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

  (7)大力发展“一村一品”,确保省批建设点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5%以上。

  (8)组建运作规范、管理有效的农民合作社,有1/4以上的农户组建或加入农民合作社。

  (9)有条件的村庄逐步完善社区服务建设。

  2.村落连片点:

  (1)对连片村点进行全域性、一体化高标准规划建设,全面完成“三清六改四普及”和“三绿一处理”建设任务。

  (2)整合资源,充分发掘当地自然景点、古迹保护、特色农业、客家文化、红色文化、客家民俗等元素,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农业观光、农家乐。

  (3)逐步完善村民议事、文化活动、医疗卫生、警务调解、农资超市、便民服务、休闲广场等社区服务设施。

  (4)建立“党支部+合作社”、“党支部+社区”等管理机制,完善村规民约等民主制度,探索创建农村社会管理新模式。

  (5)完善村级农村信息服务站建设,加强农村信息化人才培训。

  3.村镇联动点:

  (1)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分步实施的原则,做好村镇联动点规划编制和项目实施计划。

  (2)按照道路硬化、饮水净化、卫生洁化、街坊美化、环境绿化、产业强化、商贸繁化、服务优化、管理细化、生活现代化“十化”要求,全面加快圩镇整治建设。

  (3)按照省批建设点要求,把圩镇周边村庄作为城中村、郊区村进行整治打造,一并纳入村镇联动点范围,重点解决水、电、路、厕和生活垃圾处理等问题,改善圩镇周边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

  (4)把圩镇社会事业设施服务向周边农村延伸,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集镇和周边村庄综合配套、联动建设、同步推进。

  (二)市县自建点。

  (1)围绕“三清六改四普及”和“三绿一处理”,重点抓好“路、水、厕、房及周边环境整治”建设,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2)严格执行村庄建设规划,确保新建房屋100%采用新房型。

  (3)鼓励推广“三池合一”沼气池。

  (4)大力推进村庄关键区域绿化。

  (5)全面建立“1+3+5”农村垃圾运行机制,搞好垃圾无害化处理,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

  (6)大力发展壮大“一村一品”,确保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5%以上。

  (7)组建运作规范、管理有效的农民合作社,有1/4以上的农户组建或加入农民合作社。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规划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的原则,编制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和完善“三图一书”(村庄现状图、村庄规划建设图、管线图、说明书),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凡涉及到建设用地行为的建设点(含拆旧建新和新址扩建)必须分户书面申请、以点为单位集中向国土、城乡规划部门申报,在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组织施工;根据村庄产业基础,编制村庄主导产业发展规划;落实好每户致富增收项目,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结合乡村联动、村落联片整治建设和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突破村组区域界限,科学合理规划设置农村社区。

  (二)加快建设进度。各村要切实履行好新农村建设责任主体职责,加快建设进度。根据省批复村点类型要求,结合《县20xx年度新农村建设点操作流程》(具体见附2),统筹安排各项工作,涉及重大公共项目建设的,必须实行项目申报审批制,经县、乡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后,方可实施。具体实施责任到人、工期倒排,加紧、加快新村点建设进度,确保在11月中旬前全面完成建设点各项建设任务,并顺利通过省、市、县验收。

  (三)同步规范台账。把建设点作为一个项目来抓,根据建设进展,同步完善一系列内业基础资料。特别是对“一点一档”和“资金管理台账”的规范建立,做到数据详实、逻辑吻合。6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点“一点一档”基础材料(含电子档案)并报送1份材料至乡新村办。做好建设点重要议事会议记录、新村点规划文本、资金到账通知单、资金收支凭证、报账正式发票、项目建设预(结)算合同、农村清洁工程规范运作等相应资料的收集和完备。

  (四)严格资金管理。根据村庄规模和建设进度,继续实行资金预拨制和年终结算制度。省建设点,省市县财政支持资金30万元;市县自建点,市县财政支持资金16万元。对照20xx年度奖扶标准,兑现奖补资金,实行多做多补、少做少补、不做不补,不搞平均摊派。加大新农村建设集成资金整合力度,最大限度整合以工代赈、土坯房改造、一事一议、农村沼气、安全饮水、一大四小、土地综合治理、一村一品、交通公路项目、扶贫开发和移民搬迁、卫生改厕、电网改造、土地整理项目等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各集成资金主管部门要主动配合,围绕省批建设点进行项目规划和项目申报,并将集成资金衔接情况每季度报乡新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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