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起火应急预案 第1篇
为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完善工地的消防安全设施,杜绝火灾危害,确保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编制工地消防应急预案。
一、队部消防领导小组:(见后页)
各作业队安全质量管理员负责筹建作业队消防小组,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同时依法实行单位法人代表负责制,必要时请求专业部门支援。
二、为了防止火灾的发生,作业队消防小组准备处置事件所需的'人力和消防设备,以备急用。
(1)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伍,一旦出现火灾苗头,由作业队消防小组直接指挥和统一调度。
(2)作业阴消防领导小组应根据国家消防法规定必须检查落实必须配备的消防设备。
具体配备如下:每个工棚或每栋宿舍配备4~6只灭火器,食堂配备大型手推灭火器1只及3kg灭火器4只,材料库配备3kg灭火器4只。
(3)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固定电话等,确保通讯畅通。
三、处置程序
接到火灾报警后的处理程序:
A、队部消防领导小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进入工作状态,人员组织灭火;
B、消防领导应认真负责、做好火灾预防工作,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并做好消防工作台帐。
四、队部疏散方案一旦发生火灾:
(1)在队部办公楼:各室主管领导立即引导本部室人员从中间楼梯或中间楼梯疏散。
(2)在宿舍:宿舍人员从消防通道疏散。
(3)工人食堂:在食堂负责人或班组长的引导下,全体人员分别从正门和侧门两侧疏散。
组长:
电话:
组员:
电话:
工地起火应急预案 第2篇
目的:
此时的春节将至,为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施工现场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项目部渡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结合我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灾害预防:
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及外围显著位置张贴烟花爆竹禁放标识。
2.保持施工现场消防管道水流畅通,确保消防器材完好,储备充足。
3.临近施工现场的居民区在烟花爆竹燃放期间,项目部人员对周边及现场内的施工道路、材料堆放场地等进行喷水湿润,尽可能的降低可燃性,并且对施工现场内的可燃物采用不燃材料进行遮挡。指派专人在施工现场有可燃物的地段进行不间断巡逻,以便及时发现火情并及时制止。
二、春节期间防火安全保证措施:
1.在施工现场要严格遵守防火规定和现场的防火制度。在工作中要认真执行个人的防火责任制。
2.一旦发生火情要按消防组织的分工进行自救,不能自救时要及时打119电话报警。
3.值班室取暖用电暖气时有专人负责看管。不准用电炉子取暖。人走电源断,春节期间为防止火灾事故,不准在堆放易燃、易爆材料的地方用火、吸烟;不准在库房生火取暖做饭,不准私自乱拉乱搭电线等。如不按上述规定执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分别按照“谁违章谁负责”及“三不放过”的原则给予责任处罚,赔偿经济损失,追究事故责任。
4.在施工现场木料存放场及各号楼楼梯间入口处、办公室、配电房、门卫值班室等重点部位布置消防灭火器,以便迅速控制火势。
三、春节期间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
在春节期间施工现现场的用电:施工用电、生活用电除值班室照明电以外其余用电均断电。确保春节期的用电安全。春节期间定期检查电路是否有雨水打湿而导电的情况、配电箱是否进水、现场机械设备电机用采取防雨防风措施。
四、春节期间的岗位巡检工作:
在春节期间施工现场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有规律的在施工现场巡查,对施工现场防火、防盗进行重点巡查,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落实好春节期间安全保证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等应急资源,加强应急准备情况的检查,完善应急救援机制,达到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现已排出春节假期值班人员表,安排好专人值班,公布值班电话,严肃值班纪律,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保证24小时值班信息畅通,明确负责人。并已将值班表张贴在施工现场,向甲方、监理提交值班表,已完善信息沟通机制。
五、春节假期施工现场防盗:
外来闲杂人员、无关车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春节期间严禁外来闲杂人员进入现场。任何材料一律不得出现场,对偷盗现场料具等物品者,值班门卫扣留交值班总负责人处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六、值班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急救:120匪警:110火警:119
工地春节期间应急预案
为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确保春节期间施工现场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及物资偷盗事故,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落实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规章制度,认真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领导小组
组长:温燕洲
副组长:骆东
组员:钟家霖
三、安全措施
1、春节期间的岗位巡检工作
春节期间施工现场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有规律的在施工现场巡查,对施工现场防火、防盗等进行重点巡查,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落实好春节期间安全保证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等应急资源,加强应急准备情况的检查,完善应急救援机制,达到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现已排出春节假期值班人员表,安排好专人值班,公布值班电话,严肃值班纪律,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保证24小时值班信息畅通,明确负责人。春节期间每天的值班负责人必须实时对现场监控设备进行监控和维护。并已将值班表张贴在施工现场,向甲方、监理提交值班表,已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另附春节值班表:
2、施工现场安全保证措施
(1)施工现场消防保证措施
2月10日,工人退场后,组织项目部全体人员、各分包队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对现场消防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采用阻燃帆布对易燃物进行覆盖,要求覆盖率达到100%,检查灭火器材的配备情况,对灭火器失效或配备数量不足的情况及时更换、补充,防止春节期间因烟火爆竹燃放引起现场火灾事故的发生;对现场消防栓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消防器材配备到位。春节值班人员针对现场易燃物的覆盖情况、危险品存放库房及现场的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每日巡查,消除施工现场火灾隐患。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保证措施
针对现场临时用电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分配电箱全部做断电处理。配电室及分配电箱张贴封条进行封闭。春节值班人员对现场临电设施进行每日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确保春节期间临电安全,无事故发生。
(3)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对沿线各个工作面进行巡检,半填半挖段应拉红线挂彩旗,比如D标段K17+300—K21+850路段挂彩旗。填土因下雨发软地段及时处理,(在K17+450清理路边堆土,保证道路畅通宽阔;K19+400—K19+700清理路标石渣,铺平路面。K22+000—K20+060排路面坑洼积水填石渣压实;K20+710—K20+730清理路边石,理平路面通行,K21+780—K21+850石渣填平压实。)放置标志牌,原老路挖除部分处放置标志牌,指引车辆通行,如k17+300—K21+850路段处。针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进行上述防范处理措施后,着重告知各个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重点巡查,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3)现场物资安全保证措施
严格落实保安及项目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制度,对物资存放区进行日常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上报领导小组,确保不发生物资丢失现象。
2、生活区安全保证措施
项目节点完成后,组织工人有序退场,并对生活区进行全面检查。值班人员对生活区封闭情况进行每日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上报领导小组。
四、事故应急救援及报告制度
(1)工程发生安全事故后,值班人员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伤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2)事故发生后,值班人员应及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具体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报告领导小组,按领导小组指示对事故进行应急处理,同时间上报监理,业主单位。
(3)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值班人员应当查明事故原因,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工地起火应急预案 第3篇
为指导和规范全市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组织开展房屋使用安全、物业小区、加梯工地防汛防台抗雪工作,最大限度降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最大程度防范人员伤亡,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省防汛防台抗旱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杭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合法建设并投入使用的既有房屋、物业小区、加梯工地因汛期暴雨、台风、暴雪等灾害性天气时的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为主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设立防汛防台(雪)指挥部
市住保房管局设立防汛防台(雪)指挥部(以下简称局防指),在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下,负责统筹、指导全市房屋安全、物业小区、加梯工地防汛防台(雪)及抢险救灾工作。
局防指指挥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各处室及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局防指成员。
局防指办公室设在房屋安全处,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房屋安全处负责人担任。局防指指挥中心和值班室设在平海大厦622会议室,值班室电话(传真):略。
(二)局防指成员职责
1、局防指办:组织、指挥防汛防台(雪)和险情处置工作。研究制定防汛防台(雪)政策和制度,完善防汛防台(雪)工作机制和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及时掌握汛情、风情、灾情,组织指挥救灾抢险和灾中、灾后的恢复处置工作;按要求安排相关人员接受媒体采访工作。
2、房屋安全处:负责局防指的日常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指令,反馈有关情况,应急信息报送责任处室工作,协调局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的防汛防台(雪)应急工作,做好防汛防台物资协调工作。督促、指导各地住建部门开展防汛防台(雪)工作,收集统计各地灾情。指导各地做好城乡危旧房抢险排险、除险加固等房屋安全管理,收集统计各地危旧房屋抢险排险相关数据和人员安全转移信息。
3、办公室:负责接收、传达市委市政府、市防指和上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防指文电、命(指)令;突发(紧急)事件应急情况综合上报、值班领导安排和后勤保障工作。
4、物业处和物管中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相关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做好地下空间积水、高空坠物、供水管网冻结等风险隐患摸排和应急处置,协助属地组织做好人员、车辆撤转等应急抢险工作。
5、住保中心:负责督促指导各公共租赁住房抢险排险工作。
6、安全中心:负责为各类房屋抢险排险提供技术指导及支持,建立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监测和鉴定响应队伍,指导和协调各地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检测等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强化加梯工地安全管理工作。
7、租赁中心:负责指导各地及租赁房经营企业做好蓝领公寓及租赁房的风险排摸及抢险排险工作。
8、研究中心:负责中心机房及应急网络系统的保障工作和有关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
9、房管发布:负责应急灾害舆情监测,负责做好媒体沟通接待、应急抢险工作的宣传报道、信息发布及向市委宣传部报送紧急信息工作。
局属其他单位:根据局防指统一安排,共同做好局防指布置的.防汛防台(雪)防御、抢险各项工作。
(三)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防汛防台(雪)指挥部职责
在本级政府和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落实上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住保房管局防指要求,做好本地区本行业雨雪、台风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做好灾前预警、灾中救援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各项工作。负责做好本地区本行业内灾情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按规定做好应急信息报送工作。
三、事件分级和应急响应
按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洪涝台(雪)应急事件由低到高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一)事件分级与响应
1、一般(Ⅳ级)事件
(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一般(Ⅳ级)事件:
①市气象台发出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②市气象台发出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③市气象台发出暴雪蓝色预警信号。
(2)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收到市防指一般(Ⅳ级)事件响应预警时,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预警信息,及时启动预案开展工作,保持信息畅通,随时了解掌握重点区域、重点房屋和重点隐患情况,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局防指办。根据需要,局防指办每日17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2、较大(Ⅲ级)事件
(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较大(Ⅲ级)事件:
①市气象台发出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②市气象台发出暴雨黄色预警信号,降雨导致区域积水影响交通等灾情。
③市气象台发出暴雪黄色预警信号。
(2)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收到市防指较大(Ⅲ级)事件响应预警时,局防指办安排专人在平海大厦值班室24小时值班,局属各单位要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随时掌握汛情(包括台风、雨雪),并发布和收集信息,及时将汛情(包括台风、雨雪)报局防指办。局防指办按要求每日7时、17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3、重大(Ⅱ级)事件
(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重大(Ⅱ级)事件:
①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将正面袭击我市,市气象台发出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②市气象台发出暴雨橙色预警信号,降雨导致部分区域交通中断等灾情。
③市气象台发出暴雪橙色预警信号。
(2)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收到市防指重大(Ⅱ级)事件响应预警时,分管领导到岗指挥,视情况召开局动员会;局防指办安排处级干部及专人值班人员在平海大厦值班室24小时值班,局属各单位由处级干部及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随时掌握汛情(包括台风、雨雪),并发布和收集信息,及时将汛情(包括台风、雨雪)报局防指办。局防指办每日7时、17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4、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1)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①市气象台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将正面袭击或严重影响我市,市气象台发出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②市气象台发出暴雨红色预警信号,降雨导致城市交通不畅、重要区域交通瘫痪等灾情。
③市气象台发出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2)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收到市防指特别重大(Ⅰ级)事件响应预警时,主要领导到岗指挥,组织召开局动员部署会。局防指办安排处级干部及专人值班人员在平海大厦值班室24小时值班,安全处、办公室、物业处、研究中心、房管发布要安排人员到局防指办值班;局属各单位由处级干部及专人24小时值班,重要科室负责人到单位值班。值班人员随时掌握汛情(包括台风、雨雪),并发布和收集信息,及时将汛情(包括台风、雨雪)报局防指办。根据市防指通知或灾情实际,各处室(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在局防指统一指挥下,协调落实专家及人员赶赴灾区。每日7时、13时、17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二)不同灾害应急响应措施
主要灾害种类分为江河洪水、台风灾害、大雪灾害等3类。
1、江河洪水
(1)当水利部门预报江河洪水接近或超过保证水位时,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按预案做好物资装备、人员队伍抢险等准备。
(2)组织危险区域城镇危旧房和农村危房人员转移避险。
(3)对危险区域加梯工地立即实行停工,落实人员撤离和停工安全措施。
(4)疏散城镇危险区域建筑物地下空间已有车辆并禁止进入。
2、台风灾害
(1)密切监视台风动态,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按预案做好物资装备、人员队伍抢险等准备。
(2)按不同响应等级(一般出现Ⅲ级响应并有进一步升级的风险)及上级防指要求,合理、梯次组织危险区域城镇危旧房和农村危房人员转移避险。
(3)按不同响应等级(一般出现Ⅲ级响应并有进一步升级的风险)及上级防指要求,对加梯在建工地实行停工,落实人员撤离和设备加固、转移等安全措施。
3、大雪灾害
(1)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按预案做好物资装备、人员队伍抢险等准备。
(2)按不同响应等级及上级防指要求,组织危险区域城镇危旧房和农村危房人员转移避险。
(3)按不同响应等级及上级防指要求,对危险区域加梯工地实行停工,落实人员撤离和设备防雪加固措施。
(4)组织落实好物业小区内各项防雪抗雪应急措施。
四、灾害处置和应急保障
(一)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负责本地区防汛防台(雪)和抢险救援工作。
(二)重大灾害现场应成立现场指挥机构统一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并设立统一的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集结点。
(三)市局防指督促、指导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科学迅速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四)市局防指按照响应行动要求或视灾情状况,决定派出工作组赴灾区现场,指导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五、应急响应变更和结束
(一)局防指根据市防指的指令或通知,及时启动同等级应急响应。
(二)启动防台应急响应即视为同时启动防汛应急响应。
(三)市防指应急响应宣布终止,或当地局部应急响应指令宣布终止时,局防指响应指令终止。
六、灾后恢复
(一)灾情核查
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认真做好灾情评估,重点做好城乡住房、物业小区、加梯工地等灾害损失统计,并及时报市局防指办。
(二)灾后恢复
灾害发生后1天内,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督促指导做好环境清理恢复工作;3天内及时督促指导做好遭受雨水浸泡、大风侵袭、雪灾房屋的安全检测工作。恢复情况及时报市局防指办。
(三)复盘评估
重大灾害发生后,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要督促指导各地街道(乡镇)和专家,对灾害防御工作进行复盘评估,分析原因,总结经验。
七、预案管理
(一)管理与更新
1、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防指应根据本预案和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相关预案需报市局防指备案。
2、防汛防台(雪)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修改,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在实际应对和实战演习中出现新问题、新情况时,应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二)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局防指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局之前印发的相关防汛防台(雪)应急预案同时废止。